1 ) 会发光的罐子里装的是黑暗
每一次,当我们面对着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歌手、银幕上巧笑倩兮的明星、亦或是博物馆聚光灯下价值连城的收藏品,我们所看到的,只会是它们的光芒万丈、巧笑倩兮亦或是价值连城。
带着无限崇拜呼喊、观望着的粉丝或是游客使观者想不到在这表象下会存在着黑暗。但是,明与暗本就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部分,一旦其中的一面注定无法被表现出来,就会在其中郁结积压,久而久之,光明被越来越多的黑暗吞噬,那么留下来的就只有黑暗了。
汉克·威廉姆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刚出道的他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才华横溢、朝气十足又野心勃勃,有着亚拉巴马州独有的略带随意的自负语气和无忧无虑的行事风格。纵然生活存在烦恼,但舞台上的他就是他本来的样子,幽默诙谐又充满活力。当无与伦比的天赋和人格魅力带来的超出预期的名望、财富裹挟着偶像包袱闯入他的生活,忧郁就不再是他能够展现出的一面。舞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在疲惫后所期望看到的只是他快乐的样子,所期望得到的只是放松的心情,所有的负面情绪的唯一纾解方式被限制在酒精和毒品中。酒精和毒品吞噬着他的身体,他心中的黑暗却仍在贪婪的吞噬着酒精和毒品。
而汉克·威廉姆斯也只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而已。同样名为威廉姆斯的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在四年前自杀,曾经饰演《蝙蝠侠》中小丑的希斯莱杰因吸毒过量猝死, 罗温·艾金森在银幕上塑造了不朽的憨豆先生却一直生活在抑郁症的阴影中。娱乐业的产生就意味着把部分人的人生的意义限定在了取悦别人上,即使这些取悦是刻意的去简单化一个人。喜怒哀乐本就完美的在相同或是不同的时间空间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共存着,掩盖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导致其他部分的残缺,它所带来的的取悦其实只是病态的迷恋罢了。
会发光的罐子里装的是黑暗,但是在欣赏这片光芒的时候,学着去接受这些黑暗吧,纯粹的光明本就不存在,黑暗于光明就正如邪于正、错于对,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作“人”。
2 ) 本文不含剧透,因为本片没有剧情
作为抖森路人粉,最开始在电影院看到预告片我是很期待的。记得当时刚看完crimson peak没多久,想当然以为人物传记片能让抖森有机会展现演技,然而我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本片刚上映,看到学校附近的angelika film center有排片,周六晚上抖森还会亲临现场与观众Q&A。我十分激动,早早买好票,准备膜拜男神。在观影前,还做了点research,大概看了一下人物原型HANK WILLIAMS的wikipedia主页,对人物生平有了基本了解。
进入正式观影阶段,因为整部片子都是采用了浓重的美国南方口音,让我有些不适,所以前二十分钟还不能完全适应,有些走神。开始我以为走神只是因为我没办法理解对白,没想到在渐渐适应了这种南方口音后,我还是不断走神。我一直是自诩为很有观影道德的观众,看电影时候一般不会掏出手机来玩(即使是看时间也很少),然而在观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两次掏出手机看时间,并重复完成了挖鼻子、抓痒、喝水、看抖森面相等一系列活动。同时我注意到,我隔壁座位的抖森迷妹(在Q&A环节坚持手机录完了整个过程),也在影片进行了一小半后就对影片内容失去了大部分兴趣,不断掏出手机来看,以至于前前后后观影过程中玩手机的时间超过了半个小时。
究竟是怎样的魔力,能让观众在观影时有如此无法集中注意力?关键就是故事结构的松散以及人物刻画过于平面。在观影结束后的三个小时,我试图回忆影片的剧情梗概,然而只能回想起一些片段,并很难找到一条贯穿前后的线索来串起所有情节。人物传记片很容易存在的问题就是流水账式的叙事,这就更需要在电影中有选择地展现一些重要的情节。Hank Williams的一生短暂而耀眼,我本来以为这会比较容易在影片中进行有重点地讲述,但是在本片中,各种事情的发展时间安排都较为平均,且很大篇幅用来拍摄抖森演唱各种歌曲。我理解导演想用歌曲中的歌词来串联人物一生起伏的想法,但是在故事情节不够印象深刻的前提下,用歌曲串联的作用就不是很好,反而让人觉得好像是在拖时长。
人物性格模糊也是本片致命的缺点之一。生活中我们的经验是,每个人性格不同,造就了每个人行为方式的不同,所以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影片中的角色们没有让人记忆深刻的性格特点,因此各种争吵及冲突,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好像是导演说这里该有冲突了,所以才发生了冲突。人物的行为没有性格特点的支撑,显得没有逻辑而且喜怒无常。
在表演上,作为最主要的演员,虽然可以看出抖森确实花了心思,吉他、演唱部分都超出我的期待,但人物本身似乎并没有很脱离演员的固有形象。我记得观众反应最为热烈的,分别是男主勾搭各种女性(抖森展现个人魅力),以及男主喝醉犯蠢玩车库自动门(抖森扮蠢萌)这两个场景。男主在身体经历病痛、事业遭受挫折时的迷茫和痛苦,反而表现得很一般,没有什么亮点。在这里,我忍不住要把本片和同期上映的由Ethan Hawke主演的类似题材(歌手传记)电影Born to Be Blue相比。Blue中,开片第一个场景,是男主在人生最低谷看着自己的trumpet,在这个镜头中,没有一句对白,只有对演员和乐器的特写,Ethan Hawke的眼神充满了迷茫、恐惧和不安,让我在影片开始就受到了极大震撼,这种震撼的体验,我在观看I saw the light中完全没有感受到。
整体而言,如果没有抖森的个人魅力,我想我绝对不会去看这部电影。个人魅力是明星的立身之本,然而作为演员,如果过多关注于此,也会因此丧失了挖掘角色深度的可能性。当然,这部影片的失败,并不主要在于抖森的演技,但是抖森最近老接这种烂片,到底是想干嘛?
3 ) 我看见了光背后孤寂的身影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说这部片除了抖森外,剧情乏善可陈。在我看来,抖森为这部传记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剧情、人物内心的纠结与痛苦都透过细节表现出来,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好片!抖森几近完美的诠释了汉克这位传奇歌手的形象。电影中对汉克一生的演绎不一定非要深刻挖掘其中的戏剧冲突和矛盾,也可以是隐晦和暗示性的,通过人物表情动作、拍摄手法和灯光的明暗来显示出来,再加以观影者的想象和体悟。片中的每首歌都代表了汉克在每个阶段的心路历程和情感流露,有幸福、有试图挽救婚姻和爱情,有挣扎,有颓唐,有绝望,更有孤独,抖森在片中的诠释,更像是一个被女人保护得过好的男孩想蜕变成独当一面的男人而失败的形象。他酗酒的发生大多在妻子与母亲、自己与妻子的情感交流失败后而变得更加严重,他没有办法解决自己最爱的人之间的矛盾,转而投入不同女人的怀抱和酒精中,寻求慰藉与自我隔离尘世的空间。或许我不了解汉克其人,但我却了解了抖森所演绎的汉克,懂得了他表现出来的挣扎、绝望,desperate ,我觉得每个人的影片观感都是不一样的,或许你看的过程睡着了,但我看的还是非常投入的。最后,为抖森的演技点赞!!!
4 ) 看了这个评论,实在想不出更切合的言语了
有些老女人是很经老的,她们削瘦,从背后看还是一副少女的玲珑骨骼,转过头来,暴露颈部的些许苍凉也不会很触目,反而惹人怜爱;她们苍白,回眸舒臂,你会不由自主被她的兰花手指引,走入神秘的原始洞穴,那里有一只潮湿的兽在蠢蠢欲动,她们甜蜜,把蜂蜜涂在灵魂深处,于是光明正大地招蜂惹蝶;她们忧郁,周身散发出酒精哀愁的气味,薰得人情难自控;她们很老,正在褪色,生......
5 ) 我看到了光里的爱情线
首先,电影里的奥妹和抖森演技好棒,就是因为很棒所以才一直沉浸在他们俩的爱情故事里。这部电影里面删减了一些,加上所以剧情本身有点跳跃,所以好多次都看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中间有一下,奥妹躺在医院,应该是为汉克打胎了?不管怎么样,他俩的爱情还真是让人遗憾。两个人一开始都是很相爱的,但两个人都很骄傲,总想把对方压倒。汉克爱着奥黛丽,无可置疑,但汉克爱酗酒,巡演的时候是不是还经常有外遇?(在一次吵架过程中,奥黛丽质疑他总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睡。)但汉克也反驳说,我这么努力工作,挣得一切,不都是你一直想要的吗?后来,两人人离婚了。离婚了还不忘展开骂战。后来的后来,汉克又遇到了心动的女生,比莉。但明显他还是忘不掉奥黛丽,他还爱着奥黛丽。相爱又不能在一起的人才是内心最孤独的吧。
6 ) 远离酒精
算是传记式的电影?
其实想给三分的,但是抖森是男神,所以给了四星
远离酒精,有了事业就不能兼顾爱情
在还没有成名的时候
男主和妻子还是有爱情的
但是酒精和男主的滥情
让妻子离他远去
即使给了他第二次机会,男主还是没有珍惜
和他的职业有关吧,能创作的人总是需要感情的灵感?
每次看抖森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总会想到他和霉霉的那段恋情,因为能在他身上看到霉霉表演的痕迹....
7 ) 只为听歌看看也是可以的
还是在百事通看的。
页面上看到个高个子男人戴礼帽背吉他站在麦克风前,仔细看原来是抖森。想起来,好像前阵子听说他主演了一个音乐传记片,之后就无声息了。
开头还是很抓人的,一道光照下来,背吉他唱歌的人,声音很浑厚好听,歌也好听。我在电影里听到的歌都觉得好听。就这么开始了,抖森穿西装结领带还是很绅士的样子,他出演的是美国乡村音乐巨星汉克威廉姆斯,他应该是很努力了,唱念俱佳,但是大概还是太有辨识度了,他还是抖森。也许是因为我不了解汉克威廉姆斯,直到最后听到《什锦菜》我才知道这也是他的歌,这首歌被翻唱的不知道多少回了啊。
汉克威廉姆斯29岁猝死,他短短生命里创作了大量流行的歌曲,成为一代巨星,也许这也是他这么年轻就失去生命的原因。整部片子像音乐会集,中间穿插了他的生活,他的第一任太太,她努力的为他接洽工作,促使他成名,他的妈妈,他的经纪人,后来与第一任太太的分裂,很渣啊,然后是追求第二任太太,很戏剧性,这期间,他酗酒太打猎,他爽约,他被人爱戴,最后他死在去演出途中。
这部电影平铺直叙,就这么结束了。大家在音乐会间歇跑完了龙套。
但是在电影里听到那些歌也是很值得的。真动听。片名的这首《我看到了光》也非常美,在人们得知他死后自发唱起了这首歌。
选角赞,人赞歌赞~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