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简析本片涉及的法律问题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
一、追诉时效
相关法条: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
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
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
相关法条:
《法院执行解释》
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
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2 ) 漫长的复仇---韩国犯罪片拍摄规律初探
韩国电影在犯罪题材上,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流水线,别管具体犯罪是什么,骨架都差不离,特长是将视角投放到个体上去,通过犯罪案件中警察、受害人各自的表现,深入挖掘人性,在人为受害人扼腕的时候,也对高明冷血的罪犯恨的咬牙切齿。可能杀人回忆播出时,罪犯也在某个阴暗角落观看自己的杰作。
犯罪背景往往设置在某个看似民风淳朴的村镇,不是处处车水马龙,警力也相对层次不高,以粗俗大叔为主,中午吃碗炸酱面了事,基本没有整容脸。受害人方面往往是一位或多位年轻女性,抑或是幼童。说实话假如大老爷们被咔嚓了,显然没有妹纸被奸杀后弃尸荒野凄凉,咱们国内著名的小百合碎尸案,国外著名的黑色大丽花案,绿河杀手案,受害人都是年轻女性。一来她们有色,二来她们无力。且犯罪分子多为生活中的loser,幼年起就处于不招人待见的社会地位,也没几个姑娘正眼瞧他们,这致使他们心理扭曲,原本本应通过正常社交得到认可的需求通过虐杀被囚女性得到满足。暴力色情不分家呦~案件多位恶性奸杀,或手段残忍,或连环杀人。抑或绑架幼童,最终或找到尸骸,或自此人间蒸发。而且案件跨度较长,诉讼时效多长,一部电影就可以追溯多长。
受害人假如是年轻的女子,那么拍摄重点将锁定在警察身上,这里需要至少三名警察鞍前马后扑腾,或戏份相当,采用四两拨千斤方式点出各自性格特征,或突出一人重点刻画。韩国犯罪片里的警察通常都给人一种跑断腿、磨破嘴、昏天黑地忙的像鬼的屌丝印象。他们和韩剧里西装革履检察官形象大为迥异,能有几身换洗衣服就不错了,眼袋下垂,不修边幅,皮肤通常较为黝黑,显然是长期在田间地头展开工作,虽然言语粗鲁,但工作热情非常高。在前后十几年的未破悬案里,他们像个真正的人民公仆,日夜惦记,未破案件变成一块心病,让他们随时都能青筋暴,拍案而起(而且通常是拍领导的桌子)。他们体力惊人、毅力惊人,让人纳闷为什么如此敬业,十多年过去了,还没混上一官半职。
受害人假如是幼童,那么拍摄重点需要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了,一方面是受害人家属:这里通常是年轻妈妈,一双泪眼,一把哭嗓,分分钟让观众体验什么叫肝肠寸断,遭受重创的女人宛如受伤的母狼,战斗力完爆警察局所有警员,哪怕她不吃不喝不眠不休都能追查下去,她能十年磨一剑,忍住一口恶气,清算了对手。要的就是这股绵里藏针的狠劲。另一方面是警察,他们的表现除了如前所述之外,还要充分展示面对受害人家属的愧疚、责任,但是哪怕孤男寡女,却从没有过一对因破案走到一起的。明明是风雨同舟之情啊!
狡猾的犯罪分子则永远是藏头露尾,大白天的也爱穿的一身黑,戴个鸭舌帽,难道这种低调的打扮不是反而无比夸张吗?好像衣服上贴了:我是坏人这样的标记。。。他们可能全片都只给观众留下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比如杀人回忆,或者直到案件最后,才露出庐山真面目比如我是杀人犯,或者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象形符号,比如放学后,总之大隐隐于市的功夫,没人比得过他们。恰如杀人回忆里疑似见过凶手的小女孩那句:就是个普通人的样子。
片子偏爱用冗长追击镜头,巷道穿梭战、闹市追击战,离罪犯只有一个身长,但就是抓不到,眼见煮熟的鸭子飞了,令观众急的拍大腿。这种与罪犯擦肩而过的情景已经数度遇过,以至于看到本片里的擦肩戏码就知道又是导演在犯“没图还要说个pennis”的毛病了。
与欧美注重血腥残忍犯罪情节的重点不同,韩国犯罪片与亚洲恐怖片风格保持一致:抓住人心脆弱点,然后狠狠捅过去:至亲被害后生者绝望、道德与法律难以两全的困境、伦理的失格,让人既为丧心病狂的罪犯气的跳脚,又为苟活于世的家属黯然销魂,哪怕是不能释怀的警察叔叔,都那么的牵动人心。
3 ) 你昨日犯下的罪孽今朝将会加倍偿还
电影的名字叫抓住那个家伙,相比之下, 更喜欢另一个名字,蒙太奇。对于该片来说,这不仅仅是一种拍摄手法,更是一种犯罪手法,十五年之后的案件,和十五年之前重叠组合在一起,就是一种蒙太奇,运用十五年前的录音,让销案的罪犯最终落入自己的声线铁证中,也是一种蒙太奇。
开头很碎,是一场梦境,碎到让人抓不住头尾,理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唯独能感觉到的是两个主人公当下所感受的那种绝望,却又不明白他们到底在绝望着什么。
诉讼案的十五年期效,忘了之前看过一部什么片子,日本的,也有关于诉讼期的说法,当时觉得这种制度真操蛋,因为对于受害者家人来说,这种放弃远比找不到罪犯更让人失望。这似乎就意味着,哪怕此刻罪犯站在你面前,期限一到,你都无法将他绳之于法,他当初加在你身上的诸多苦痛也随着时间得到了原谅,他正常生活欢声笑语,而你除了在痛苦中苦苦挣扎一无所有,十五年的坚持与努力都化为泡影,又怎能甘心。这一切,也是女主后来模拟犯罪的原因。
女主是善良的,所以她在查到真凶之后举起了刀又放下,女主也是腹黑的,所以她要罪犯加倍偿还十五年前的罪孽。要让他感受同样的苦痛与绝望,要让他如自己一样在心急如焚后失望透顶,感受警察的无能带来的无力感。但是女主更绝的一招是,在感受了之前的诸般种种之后,还为罪犯加了另一种艰难,就是被冤枉的苦,而且还是弑亲的冤屈,这种艰难,足以让罪犯为之奋不顾身的女儿恨其一生永不原谅。所以说,一山更比一山高,研究了犯罪手法十五年,绝对一击必中而且难查破绽,尤其是用了十五年前的录音,更是坑罪犯坑到了一种极致。
说说警察吧,看这种类型的片子,最让人气愤的就是二逼警察了,尤其是警察头头,永远都会为了自己的私人小利而忘记了正义,忘记了案件的本身,忘记了警察的职责,忘记了该追寻的是真相。所以才有十五年前的警长荒唐的追回假币,失去了再次追捕犯人的机会。也才有了十五年后的警察抢功,为了结案忽略了案子的疑点,对罪犯盖棺定论打上标签,而女主也正是经历过警察们的荒唐,才成功嫁祸当年的罪犯。而十五年后案件重演后小春的爷爷坚持不报警说过的话也证明了警察是有多不招人民待见,他不相信警察不仅因为警察平时给人民的印象,更是因为他就是亲身感受过警察们的二逼脑残的罪犯,这也是一道伏笔,也才有了他后来会私自行动被女主当了炮灰。
当然一般一群狗屎警察背后一定有一个正义坚持的男主做对比,所以男主具备一切优秀警察的素质,聪明睿智刑侦能力强大善于发现蛛丝马迹,而且特别认真坚持啊,在诉讼期结束的最后几个小时也不放弃,在案子的疑点未完之前也不放弃,哪怕录音对比铁证如山。而且这种警察还不是死脑筋,为了录音对比会用艳照威胁老警察,会为了让当年的罪犯绳之以法而动了小手段。这样的警察简直就是万般好了,标准的男主,找不出多余瑕疵。当然对于本片的不能排除一种私心,当这位警察十五年前埋在车下看着绝望的母亲,看着猖狂的罪犯光明正大拿走钱袋的那种绝望,早已给他深埋了一种莫名的仇恨,恨己之无力,恨其之猖狂。所以我觉得他后来的做法,是为了给十五年前一个交代,亦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男二就是本片的一大炮灰,但让人看得非常之爽,在他身上验证了因果,你此刻得到的果,是你之前种的因。而生活是公平的,你之前所犯的罪孽今朝必将加倍偿还。于是他一步步踩进了女主下的套,因为他曾是罪犯,所以他一定会独自行动,因为他曾是罪犯,所以他一定会坚决服从罪犯指挥,因为他曾是罪犯,所以对于犯罪手法他了如指掌,才能成功在车站逃跑,跑的还很有技巧。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女主为了让他被抓住而下的套。而结局真是大快人心,他依旧没有忏悔,那就让他坠入万劫地狱吧,确实如男主所说,此案非他犯,却是因他推动。而且这个罪犯确实藏的够深,我一直以为是一个变态退伍军人,没想到是个年过半百的干瘪老头。而他的余生将在监狱渡过了,他的女儿不会原谅他,他豁出了老命救了女儿一命,最后也许连骨灰都不会有人帮他拿。他是可怜的吧,可怜到最后都没有办法彻底的恨下去,可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而牺牲别人心爱的人,这样的做法太过残忍,任何人都没有审判他人生命的权利,不要说你是被现实所逼。而他到了最后被男主道破真相,一束花并不是对死去女孩的忏悔,而是自己给自己的救赎,他从未后悔过,他甚至庆祝这是一种新生。尤其是在女主潜入他家中之后,女主在内举刀内心翻滚,他在外一脸轻松一脸如释重负,像极一种人性的讽刺。
最后说说该片最大的漏洞,小春的爷爷捡到手机后,当下召唤警察无果就擅自行动了,但是监控里是有他的录像的,而警察们发现他消失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看监控,只是随便到现场找了找就放弃了,按照常识,在孙女被绑架的情况下,爷爷却消失不见,是个人都该觉得此中有问题啊, 警察却没有进一步探寻,再二逼的警察也不会这么傻吧。
总之,该片看的我还是非常爽的,近几年的韩国片确实让人惊喜连连。奉诸各位,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你昨日犯下的罪孽今日将会加倍偿还,所以,在世为人,不求你舍己为人,但愿你莫损人利己。
PS:千万不要小看母亲的复仇心。一个母亲一旦走上复仇路,她的坚韧与聪明是十万万个优秀警察也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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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题目所说的加倍偿还不是说肉体上的刑罚,肉体上的刑罚不存在加倍,但是在十五年后的这场案件,他是属于被冤枉的,自有一种被冤的委屈,而且绑架了自己的亲孙女,定得不到女儿的原谅,这对于爱女如命敢为女儿犯罪的父亲来说,这种心理上的惩罚比肉体刑罚重的多。 不管后来他的孙女是否说出来一些模糊的真相,为他赢得一点点原谅。但是对于社会舆论对于家人来说,绑架外人和绑架亲人显然是不一样的。
4 ) 看我能不能解释下大家提到的几个bug
1、只要小女孩告诉她妈妈,是个奇怪的阿姨,不是自己的外公带走自己的就行啦。
小女孩告诉妈妈是阿姨绑架的自己,而阿姨(或吴警察)也会告诉小春妈妈15年前的真相,小春妈也可以找自己父亲确认,之后只能默认外公坐牢。不然怎样?把可怜的西珍妈妈抓进去,并承认外公15年前绑架并过失杀人?
2、外公难道就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是针对他十五年前做的事情的么?
知道又能怎么样,告诉警察就能确保救活小春吗,说不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把15年前自己犯罪也供出去,又害死小春,所以直接交赎金最合适。
3、外公不见了,警察没管。
我感觉不算多大的bug,非得插一段警察找外公没找着?西珍妈妈控制外公时肯定不会让外公大摇大摆走大街的。
4、绑架小男孩是谁?
15年前的外公,小男孩没绑成,改绑了西珍。
第一次写长评论,多多包涵
5 ) 《蒙太奇》带你体会社会的险恶,人性的凉薄
现在韩国犯罪悬疑真是获取高分的绝妙题材。蒙太奇最开始是建筑学上的术语,意思是“装配”。之后它转引成为电影学术语,意思是电影创作中把镜头组接起来进行叙事抒情的表意手法,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剪辑。在《蒙太奇》这部电影里它更是成为了一种犯罪手法。女主运用蒙太奇手法混淆视听。让15年后发生案件和15年前发生的案件重叠组合在一起,运用15年前的录音,让已过追了诉期的绑匪最终落入自己的声波铁证之中,完成了这歌迟到了15年的审判。这就是将蒙太奇运用在生活中最好的例子。在这两场间隔15年绑架案里,加害者变成受害者,而受害者则变成了加害者。警方和司法系统都没给这位失去女儿的母亲一个公道和正义,难道真只有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手段才能惩治坏人吗?这背后讽刺了韩国在司法上存在的漏洞,警察里的很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对受害者没有同理心,导致案件拖了15年也没有进展。《蒙太奇》出了剧情吸引人,里面也充满各种人性的拷问,15年前的真凶说起因他而死的受害者,眼睛里竟然没有一滴泪水,没有痛苦,甚至还有些生气。他认为是小女孩没有像一个听话的布娃娃任他摆布,结果才导致小女孩滚下山崖死亡。但当他回想起自己的女儿因疾病所受的痛苦折磨,她孙女被人绑架时不知下落。眼里缺迅速涌上了泪水,别人因他而起的痛苦与挣扎并不存在于他眼里。他想起的只有自己15年里的担惊受怕。鲁迅曾经说过:“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最近类似这种题材的类似,始祖版本其实是2013年用印度小语种“马拉雅拉姆母语”拍的《较量Drishyam》,然后2015年印度翻拍的《误杀瞒天记》,2019年与前两部结局大相径庭的中国版《误杀》。
6 ) 一个错误只能被另一个错误弥补,一次救赎只能被另一次救赎成全。
优秀的剧情,巧妙的时间轴,得到慰借的结局。佳作。 关于剧情 不细说了。看过电影以后,会觉得故事并不复杂。一个受伤的妈妈,为了复仇重演了自己经历的案件,而经历了前后15年的警官侦破了整个案件。但导演展示剧情的过程却很曲折,他用自己的方式讲述了这个故事。 关于时间轴和故事线 影片有三条线。两条现在的故事线和一条15年前的回忆线。两条现在的时间线在吴警官见领导喝茶,西珍妈妈打电话的那个时间点分离开。这个点以后,先呈现在观众眼前的是小春被抓,紧接着是西珍妈妈回到韩哲留下黑色雨伞的小店。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被逆转了,从这以后,导演有意放缓西珍妈妈自己调查的时间线,而主线的时间是正常,两条线此后交织在一起,但两线时间上行进的快慢不同了,却给观众造成一种相同的错觉,观众即便不觉得是发生在一个时间的,也至少会觉得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内的,因为“按照时间顺序”发展情节在观众心里事默认的。两条现在的故事线在最后揭示真相时重新归到一个时间点,合在一起(这样安排的好处在下一段会提到)。而第三条线也通过剧情的重叠和恰当的回忆被穿插在主线当中。三线有序不乱,交错恰当,分合巧妙,是本片一大亮点。 关于所谓的“bug” 那些普遍认为的所谓的“bug”不提了。我说两个别的“bug”。分别关于剧情和逻辑。第一,韩哲是完全可以猜到作案的是西珍妈妈。在吴警官发现路边白花的时候,他问了西珍妈妈,回答说没有人,也就是说,除了警察是没有人了解整个案情的。就算这一点韩哲不知道,当他经历了自己所设计的这些,第一个想到的也一定是西珍妈妈。15年前他可以完美犯罪,把所有人耍的团团转,现在难道连谁是凶手也想不到么?不会的。第二点,在小春被抓前,黑衣人打算抓一个小男孩,这是西珍妈妈会做的事么?一定不是。这个动作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而在剧情上,因为这些铺垫,包括导演对西珍妈妈故事线时间的安排,观众只有在最后录音带出了结果,西珍妈妈缓缓回头的那一刻,才会焕悟,她才是凶手。在这一瞬间,15年前后案情重叠,身份置换,案情不同之处和分支的疑点成为突破口,真相大白。观众在影片的前半段是一定不会料到这一切的。而在最后带给观众的冲击也是正常行文安排给不了的。这也是本片的一大亮点。 有时候故事的发生就和历史一样,不能假设。当故事没有按照你的预想发展,不一定是有问题,也可能是导演为了别处的合理性放弃了此处的合理性。也没有一种逻辑,是完美的。何必带着挑刺的眼光看电影?看电影该是因为兴趣,有这样的态度,看电影时便会纯粹许多。也更能欣赏其中出色的地方。因此,好电影既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也可以没有“bug”,全在人怎么来看。 关于人物 感情 和结局 影片中,吴警官第一次找西珍妈妈时,她充满期待的问“有新线索了吗”,这15年,她一直都没有放弃。也许你也注意到了,西珍的爸爸和小春的奶奶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交代原因,导演有意弱化了这两个角色,这样,对西珍妈妈和韩哲来说,女儿就是整个世界。为了治病,为了女儿,因为爱,可以铤而走险。为了复仇,为了女儿,因为爱,可以不顾不切。小春重回父母的怀抱之时,一切尘埃落定。完成承诺的吴警官,为孙女认罪入狱的韩哲,让罪犯忏悔的西珍妈妈,都得到了应得的慰借。开始时,西珍妈妈轻轻的抱着女儿的棵,可怜楚楚。结尾时,西珍紧抱着那课树,15的痛苦,忍受,泪水,在这一刻融化在森林的微风里,消散在森林的微光里。也许,只有西珍听得见,也只有西珍看得见。
看到最后,忍了很久的眼泪还是掉下来了。唉,套句韩剧常用的台词:“你让我痛苦,我要让你的眼睛流血泪。” 在法律无法追究凶手的情况下,我依然坚持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正确性,法律无法给我们公正,我们用血用一切都要跟你同归于尽。
拍得一般。可人家原名叫《蒙太奇》,是哪位大师给翻译个名《抓住那个家伙》——喂这明明是所有犯罪片的名字好不好!
大爷你跑的也太快了,钙片没少吃吧
韩国现在类型片拍得真是好,剧情结构错综复杂,还能拍得流畅自如,真是越来越滋润了。一个破不掉的儿童绑架案,到真相大白罪犯彻底认罪伏法,居然能够反转两遍剧情,令我叹为观止。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没有人能全心而退,补充个细节,爷爷最开始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说:听绑匪的话孩子就一定能回来! 这个细节大家感受 细细体会下。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初中时第一次读日式悬疑的感觉.
电影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有两个大bug,一个就是爷爷最开始失踪了没人发现的。第二个就是凶手的目标那么明确了为什么还要有一个黑衣人抓别家小男孩的片段,纯粹是为了误导观众的嘛。
结构架得妙。反转又反转也是下了心思。把追诉期这个韩国犯罪题材里的老梗玩得花样翻新。但小女孩看到了犯人,这种洞能不能再补补?这种程度的绑架15年抓不到也需要点解释才行。严正花演技是好的,可惜脸太出戏,说是丧女15载的苦母没有说服力,特写尤其。
韩国这种绑架小孩题材的电影蛮多的,所以看前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蛋四,作为一部终于有结局的,它还是shock到了我。。编剧好牛逼,必须五星好评(喜欢的可以去看一下“孩子们”跟“那家伙的声音”)
金相庆的演技还是不错的,就是长得太主旋律了,感觉随时会说出:“你们犯罪分子这么凶残,党和人民知道吗?”
剧情反转的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编剧,导演水平不错,演员也给力,很好看的一个故事!
用剪辑打乱时间线增加了故事的曲折性,但始终免不了炫技取巧的意思。韩国的悬疑罪案片太成功了,这部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btw原来“杀人回忆”都已经过去10年了,主演一点没变~
导演意图是好的,但是驾驭的有点混乱。而且那个老头假扮军人逃跑的场面,俨然像个训练有素的年轻小伙子,哪像老头啊,不符合逻辑。
2019年《误杀》→ 2013年《蒙太奇》。个人感觉《误杀》有个细节比《较量》《误杀瞒天记》更为严谨,就是「男主去开车时戴手套以防在车上留下指纹」,如今看来可能有受《蒙太奇》启发。《蒙太奇》最后「为了家人,所以不择手段」的点题与同是2013年的电影《较量》异曲同工,挺巧。另外,这部有“复仇”感觉的电影还让我联想起《告白》。通过交叉蒙太奇将不同时空的故事线来回剪辑营造出的悬疑效果值得赞扬,不过有些担心“女孩”回家跟父母道明“绑架她的人另有其人”会导致男女主角的所作所为前功尽弃。
编剧太牛掰了,幸好看片前没被剧透
哎呀当然回头一想会有很多漏洞且不太合理,但真的好会编呀!!严正花的脸……让人好担心……
以暴制暴的完美诠释。
加害者和被害者身份的完美置换,捍卫正义者最终却只能通过非正义手段来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绝对是今年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的韩国电影,没有之一。
棒国电影太惊人了,这批70后小导演的处女作一个比一个猛啊!!编得也好,配乐、镜头、电影语言什么的都好凶残。一生推啊一生推!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