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王保家卫国10年,如今已是太平盛世,便打算荣归故里和家人团聚。可当他回家时映入眼帘的却是父亲冰冷的坟墓。此时的男人愤怒至极,发誓一定要找出凶手替父报仇。不仅父亲被人陷害就连母亲也无家可归。此时又从母亲口中得知,他的妻子叶兰还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因为婚先孕让娘家人丢尽了脸,就被无情的赶出了家门。妻子也因此大病一场导致双腿残废,只能无依无靠的带着2岁半的女儿,每天晚上靠摆地摊来度日。
妻子看见是失散多年的丈夫,心里面很不是滋味质问她为什么还要回来。而男人只是一声不吭的站在原地。你敢这么欺负我的老婆和女儿,就这样的小种我弄死他都没人管我。见他这么嚣张,男人上去就是一套军体拳伺候,直到打的鼻青脸肿才停下了手。紧接着男人便跪在妻子和女儿的面前祈求他能原谅自己。
给《我不是药神》打了三颗星。
能看,还行的意思。对新导演文牧野来说(不考虑宁浩与徐峥的护犊保驾),电影拍成这样,已经是一种美德。
我突然反应过来,翻了下被宣传营销方反复拉出来作比较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打的也不过是四颗星。这个时候,《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变成了一个美国好电影的形象,尽量往它靠拢,就有了一道免遭批评的金牌。
只要提到价值,中国电影的标准便会坍塌。
这里的价值,可以替换为“良心”,“真诚”,“勇气”,“不容易”,“排除万难”等一类词汇。
不难发现,它们的确是《我不是药神》所讲述的主人公事迹,也被有意凸显放大。因此,给这部电影提不同意见,变成了有风险的一件事:你要承担道德压力。
事实上,我更想看到的,是这样的褒赞:比如王传君被徐峥骂完一个“滚”字,无需台词,红了眼,对眼前人的突然魔怔,感到难以置信。天上落雨,他最后一个走人。电影在这里,拍得好。
但我不喜欢的,是前后大发感言的两名老太(前一个被叱喝为托),她们的表演模式,与横店片场大呼青天老爷的群演模样,究竟有何本质不同?
《我不是药神》是有野心的。
徐峥这个半路出家、亦非完人的投机药贩子,却帮助了许多病患。电影并非原型人物的翻版,他是否被美化,无需追究。但有个事实被电影模糊掉了,真正救了病人的,依然是那款被研发出来,攻克了癌症的仿制药。
再看下其他人物设定,他们是如何变成一个个无处不在,打通阶层地域,连接家庭脉络的中国病人形象。
王传君的角色,是个一朝患病,跌落谷底的上海人。重大疾病面前,表面风光的城里人,一样倒血霉。
谭卓的角色,是个爱护女儿的妈妈。孤儿寡母,有反差,有同情,求生不易,无可辩驳。
黄毛的角色,是个农村来的,没文化,眼神杀。充满希望,但已被大病抹杀了可能的年轻人。
神父的形象,是韩国电影里常见,推动民主化进程的基督教力量(《我不是药神》也多重借鉴了与抗争有关的经典韩片)。无医可靠时,信仰能暂缓痛苦。
据说,主流观众在心理上,大致是会排斥社会阴暗面题材的电影。面对这些电影,他们需要正视整个社会已经被撕裂,铁一般的残酷事实:原来还有另外一个阶层,许多群体,正遭受着非人、不公和就地死亡的待遇。
这种观影感受的痛苦折磨,会产生一系列影响:
一种是人心肉做的同情,也是“谁不会得病”的吁天感慨;
另外一种,是引发每个人对自己不作为,或者无所作为,漠然以对,选择无视的羞耻,刺痛和罪恶感。
《我不是药神》不可能没有考虑到这个反作用力影响。所以,即便组成了父子、母子、夫妻、全家福合影的中国病人团,电影要做的商业化(通俗化、戏剧化)还远远不够。追逐、打闹、飙车和就义,它们都被加入到电影当中,变成一组更好看、更有卖相的群像脸谱。
我甚至怀疑,连夜场疯狂砸钱钢管秀,也是出于这个目的。这个段落,同样是有辅助徐峥与谭卓情感线索的功效,但后来无疾而终不得见的处理,导致我对这个段落,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无论参照原型人物的深度报道,还是单就结尾黑底白字的普法进程教育,明眼人都看得出,《我不是药神》的幕后黑,哪是一脸奸相的瑞士大药厂,又或者,结尾的辩方律师,底气敢再不足一些?
我知道,我在这里抛出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不可能,就正如当下中国,完全不可能存在“神作”。
徐峥的偏向虎山行,面对法律的示弱,抛弃病友的闪躲,目睹惨相的偿还,本质上还是用同情来带动剧情,感动了执法者。
不是说,这样做就不行。只是,电影真的只能这样子?那牺牲何用,愤怒何去何从。
这样一部偏写实风格的电影,最不缺的就是惨。一个观众突然被打动,是因为他不知道,或者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原来片中人物会突然挂掉。《我不是药神》切入现实,展现了一个中国人的命运可能,这会让许多观众受到内心震动。你很可能,也会成为一个无药可救的中国病人——没有任何穿越,或者再来一次的可能。
如此阐述,可能还是不够严谨。当下中国,不说大病,很可能一个顽疾,就会让一个家庭家破人亡。这个时候,医疗体制,医保医患之类的现实问题,立马山塌雪崩。呵,原来是早已经写好的魔咒。
病只是引,死才是结。
所以,被消灭的,被铁拳击倒的,何止是戴口罩的病人。《我不是药神》点到为止,要求他们冲上街头的做法,显然不可行,也不可为,若依此就说,它有《辩护人》或者《一九八七》之类的勇气,还是有点太造神了。
从放弃治病救人的鲁迅,到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眼泪是很自然的情感流露,说明人与人,还有存在起码的共情能力。但不得不小心,眼泪同样可能成为资本的麻醉品,正如资本在电影里,“荣幸”背锅。你也无法否认,为了扶正主人公,连《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也要找个撒气对象。但这不代表药监局就不应存在,法律就不会出疏忽漏洞。穷,就真的有道理。因为各种原因,《我不是药神》都没有走得更深。
如果穷病是中国的专利,那面对隔壁的印度,我们是否还有体恤病人般的同情。多数人拒绝了解,因为太远了,不相干。而观众为《我不是药神》落泪,只是因为他们进了电影院。
但我想说,穷病并不是中国的专利,正如不要因为王砚辉在审讯室总有过人表现,就认为他事实无罪。这句话,搁在美国的佛罗里达乐园,放在达内兄弟的比利时,也会很有道理。人与人是不同的,比如以穷富作为显性标签,但人与人的性命待遇,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命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更不是国家的。所以徐峥赶紧做的事情,是把儿子送出去。对于命运已然注定的人们,唯一的希望,是放弃对安全的幻想。
这不是过时的幼稚天真,而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许多人甘愿为之牺牲的崇高天性。说到底,救人的,还是药,而不是别的,泛滥的同情,还是撞车的精神。如果一个体制只欢迎你束手就擒,那么,无论贫穷贵贱,下场都是死——只是死法有所不同而已。
穷,刺痛了国人。死,才是没得救。
这药能吃,但一点也不神。
一
和朋友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恍然想到了几年前的陆勇案。
因为白血病友代购印度药格列卫,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最终在声援之下,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认为是病友们自发组织的购买行为而非销售行为,为了买药伪造信用卡的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在公诉阶段无罪释放,比电影里程勇经审判获刑五年的结局好了很多。
电影剧情本身并不复杂,瑞士公司开发出来的药,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印度的仿制品价格,药效相似,于是等死的患者们便将求生的希望寄托在走私并贩卖印度药的男主程勇身上,一个中年危机的底层屌丝一跃成为病友们的救世主。
在中国,赚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上,与瑞士药效相同的印度格列卫,怎么就成了“假药”,禁止销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处理。
所以,未经批准的印度格列卫,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假药”。
二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决定从专利角度,给诸位讲讲影片中的暗线——假药背后的故事。
现实中,徐峥扮演的程勇,走私的印度药,与正版瑞士药,是两种不同的药。
这个改动很重要,他赋予了男主侵权的正当性,不再只是破坏国家对药物的管理秩序那么简单,隐藏了他在侵犯另一家公司专利权的事实。
毫无疑问,针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真药,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于1998年发明的甲磺酸伊马替尼,在中国也有卖。就是片中4万一盒白血病人吃不起的那种,也就是片中接二连三给警方施压的那位金主爸爸。
同年,印度NATCO公司生产了仿制药VEENAT,NATCO公司旗下有个代理商CYNO公司,又借此仿制了甲磺酸伊马替尼,即片中的印度供药方,价格相对低廉,在中国是卖不了的。
简而言之,现实中的印度药在研发材料和成药技术上上是侵犯了瑞士药的专利权了的,只不过印度药在瑞士药的结晶方法上进行了细微的改良。
当然,印度的专利法留了一个bug,第3节(d)条规定,已知的药物的衍生物不能申请专利,除非它们可以显示出不同的功效。
换句话说,如果一种药物开发后并申请了专利,但随后创造一个新的版本,原专利不适用于新版本。
再换句话说,洗稿不算抄袭。
于是,瑞士诺华打了7年官司,还是在2013年4月1日收到了印度最高院的败诉判决:驳回格列卫药的专利申请,自始至终不存在专利权。
就这样,印度的穷苦人民可以无视瑞士真药方的资本家嘴脸,继续合法地吃着便宜药。
而各国的《专利法》都不同,瑞士诺华的抗癌药,在中国,则成功取得了专利权。
中国的白血病患,只能乖乖的掏天价医疗费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两种不同价格的背后,是三个国家的专利博弈。
三
电影为了过审,不敢直面的问题,其实借被捕的反派张长林之口说了出来:“最难治的,是穷病。”
穷是原罪,听着多么的不政治正确啊,但我们应该直面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为过高的专利费买单?
法律应该保护专利吗?答案是应该。
专业的研发过程,是费力费钱费时的,不保护专利,将不再有药业公司进行研究,这意味着得了病的人都没得救,更多的人会在病痛中死去,上至达官显贵,下至片中挣扎着的舞女小偷牧师。
不保护原创,我们的社会将会止步不前。
而对原创更细致的区别保护,则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这需要在利益之间做好平衡,需要立法、执法的巧妙拿捏。
有人认为,不再将销售假药的人入罪处理就行,这种思路回避了另一个问题:万一倒贴钱的程勇是将药卖到两万的张长林呢?
在生死这种刚需面前,乞求渠道的垄断者良心发现,贴钱卖药,是一种智识上的偷懒。
事实上,我们的最高检、最高法也是这么做的,2014年11月18日,陆勇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在司法上是进步的,但实事求是,这种一蹴而就的做法既没有保护好专利权,又没有解决病人们大量的用药需求,还有可能破坏药品管理市场秩序。
其实,我们的《专利法》已经给了完美的解决方案,那就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让国务院专利部门裁决来这个问题:
《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此外,在药品价格构成方面,也是有空间操作的,譬如和电影结局那样,将代替药物纳入医保体系,或者对特殊药品进行关税减免,让普通人也能吃得起救命药。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英雄主义也不一定要靠阶级斗争实现。
标题有开玩笑的成分, 拿《我不是药神》对标《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是不公平的。让-马克·瓦雷当然要比文牧野高明得多,《达拉斯》无论从各方面来讲,也都完爆《药神》。但是那部奥斯卡名作毕竟是大洋彼岸的故事,离中国人的现实生活太远。《药神》就不同了,它是一次对我们身边人情世故的生动再现。
甚至,你能从中看出《辛德勒名单》的影子。当徐峥饰演的程勇准备重新卖药时,找出那份当年的患者名单,让刘思慧(谭卓)帮忙联系。在场的人问他:“你这次准备卖多少钱?”程勇斩钉截铁地说:“500”。这个在工厂里的戏,无论从运镜、剪辑、场景设计还是表演来看,像极了斯皮尔伯格的黑白经典。
因为《我不是药神》确实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本篇还是要着重聊聊这部电影本身,但也会不可避免会说到陆勇药案这件事上。
《药神》是那类典型的社会意义大于艺术价值的影片,题材是它得以取胜的不二法宝。当这个选题被拍在制片方的桌上时,任谁都能看出来其成为爆款的潜力。这个故事的传奇性、戏剧性,对慢粒白血病患者命运困境的描绘,还有其中流露出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隐约可嗅的敏感性,都将成为影片的卖点,保证其热度的持续。
包括徐峥和宁浩二人,对这个项目也是一种重要的加持。徐峥之前的《幕后玩家》让人感到失望,虽然票房到了3.6亿左右,但是相比同期的《后来的我们》,还是被碾压了。不过,徐峥在《幕后玩家》栽了跟头,又《药神》重新站了起来。
《药神》有着观众们喜闻乐见的一切元素,包括宁浩与徐峥的那种幽默感,故事本身流露出的苦难观与现实性。确实,这部电影将引发人们对慢粒白血病和陆勇药案的新一轮关注,会让某些社会问题重新被人们重视,这是影片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影片本身高开低走的质量,以及其在题材上的挖掘程度,又让它显得并非那般无懈可击。
对我来说,《药神》只能称得上半部好片。前面说了,身边许多人会下意识地拿它跟《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比,当然是比不过的。如果在对题材表达的充分和深度上分成五个级别的话,《达拉斯》基本做到了底,《药神》大概也就是二级水平。
这一点并不值得拿来大书特书。在相对敏感的题材上欲言又止的片子也不少,很多也能给人留下持久的深刻印象。另外,光是以对题材的挖掘程度去评判,无疑也是片面的。但是《药神》在表达和艺术效果上,差《达拉斯》很远,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无论如何,它所呈现的故事看起来如此贴近,如此真切,自然就能将其本土性优势尽数发挥出来。
本质上,这就让它看起来有点像LGBTQ题材兴起之时的作品那样,基本角度是对边缘群体挣扎的关照,以及不平等社会规则的批判。此外,它还遵循了现实主义框架中塑造英雄的手法,并以这种方式去表述更大的命题。这一点与许多韩国电影不谋而合,既以一个小人物的视角出发,去展现一个社会性的普遍问题。不仅如此,本片在服化道等许多方面都非常“韩影范儿”。但是《我不是药神》最终通过一个极其和谐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却少了许多余绪,消解了类似韩影中那种温暖与冰冷交织的纠结况味。
因为素材的缘故,《我不是药神》自然有着非常强烈的严肃性,但它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艺术电影或纯粹的现实主义电影。主要在于其对一众小人物的把握,是完全遵循类型片范式的。程勇从一个只为赚钱的神油店主,到真心真意帮助病人的无私善者,就是John Truby所谓的“从成人到领袖、从玩世不恭到积极奉献”的主人公转变原则,也可以被看做是Cynthia Whitcom主角六层次理论中“自我、家庭、社团”的递进。并且实现的非常工整,几乎没有作者自己的改写或拓展。
这种类型化的角色弧光,我们在好莱坞等主流电影中看到过成百上千遍了。但它仍然奏效,仍然能打动我们,就在于其建立在对观众心理的漫长研究和揣摩基础上,几乎是唯经验论的。这个基础就是同理心,因为人类普遍意义上的情感的存在,所以电影便可利用这些类型化角色让观众产生共情。
但是,《药神》在人物塑造上仍会给人浅薄刻板的感觉,有功能性的意味在里面。程勇作为主角,再加上徐峥还算到位的演出,称得上是类型角色中较为饱满的刻画。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章宇的黄毛,谭卓的刘思慧和杨新鸣的刘牧师,通过几次块状化的重点着墨,也算是立住了(牧师要显得单薄的多,多数时候承担次要笑点),只不过显得比较过火,并且还是免不了陷入人物的符号化塑造。
《药神》在故事建置的阶段还算尚可,虽然没有任何新颖的叙事手法,但是分寸拿捏的好,足以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几位主要角色的登场也都显得错落有致。结果到了一年后的情节出现之后,影片作者似乎再也沉不住气了,急于向观众输出边缘群体那所有的挣扎、无奈、艰难与彷徨。从吕受益,到黄毛,再到程勇自己,几个煽情段落的编排相当激进,毫无保留,而且非常密集。直到程勇最终被抓捕归案,那拥有主旋律配乐的“十里长街送药侠”的结局,其影像效果简直令人胆颤。偏激点说,已经属于“狗血”了。
所以,影片最大的问题是不够节制,尤其后半段,几乎不给观众思考的空间。或者说,后段所表达出的内容和大量的情感宣泄,只想留给观众一种思考结果,里子仍是将事件二分化的简单趋向。对于一个复杂严肃的原始素材,尤其是在现实世界正在进行时的真实事件,影片这样的处理手法值得商榷。不说与现实的关系,单就这种方法所呈现出的艺术效果,也让本来更高级的一部作品,自降了几分水准。
所以《药神》在我这只能被视为半部好片,因为我看到影片作者因为表达上的急切,最终牺牲了叙事应有的节奏和韵味。他的形式基本是流程化的,也没有什么创造性的手法,人物算是生动,但很难说多么独特而深入人心。作者的观点铺的太早,讲的又太满,却仍嫌欠缺深度。故事很扎心,容易让人共情。尤其后面大段大段的煽情,有种强扭之感。至于题材上的敏感性,实际上是一种假象——事件本身早已被广泛报道,再加上如此规规矩矩的本子,过审空间本就很大。
它的冰雪聪明不仅在于对审查红线的规避,同时还体现在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料理故事。本文提出来的这些遗憾之处,而作者本身也许并非没有意识到,却仍然这么做了。因为无论从市场层面还是项目开发本身来讲,这样做是最保险的。一方面,一些“要求不高”的观众对此完全不会在意,他们只需要看到一个有趣的故事,足够了。所以《药神》天然有着话题性极高的故事,只需要本分地讲出来,让最大多数的观众看的舒服,同时为了挤占票房空间,还不能做的太过沉重,得适当加点娱乐底料,齐了——这不就是那种老师傅手艺的“行活儿”么。
因此,还未上映便口碑爆棚的《我不是药神》,无疑是一部精打细算的电影。它在某些时候当然能打动我,却无法让我为之难以忘怀。它是一部好看的电影,但很难让我承认是一部好电影。
延展一下影片背后的真实故事,与影片本身没什么关系。《我不是药神》将陆勇塑造成善人、英雄,基本上与几年前主流媒体的套路一样,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这位国内印度仿制药代购第一人,首先与影片不同的是,他自己也是个慢粒白血病患者,而片中的程勇只是一个普通的神油店老板。其次,现实中的这种药叫“格列卫”,片中改成了“格列宁”。而真实情况是,陆勇曾先后代购过两种印仿药。
第一种药是其2004年代购的Natco公司的Veenat,四千块一瓶。影片里的药应该就是这种,这种药与国内患者服用的天价正版药效果一样,他也因此被视为拯救了上万患者的生命,成为慢粒圈的英雄。但是七年之后,他突然将代购的药换成了Cyno公司的Imacy,后来因为这种药的购买者太多,陆勇网购银行卡才被抓。
当“陆勇假药案”曝光的时候,也正是《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问世没多久,所以实际上在这部影片被改编之前,已经有许多人将陆勇比喻成了中国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问题就出现在这个Imacy上。如果说Veenat是货真价实的印仿药,是被我国法律强行按上“假药”标签的真药的话,那么这个Imacy就很可疑了。
首先,这个药在印度的药店都买不到,而制药公司Cyno的地址,要么找不到,要么找到之后根本就不对,一些药店的老板还说这是一家“坏公司”。其次,在2017年3月底,该药被拿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检验,5月份的检验结果显示,该药每100毫克的有效成分伊马替尼比例分别约为格列卫的55%和83%。再加上Cyno公司混乱的资料、奇葩的汇款方式和期限模糊的生产许可证。这些都意味着,Imacy很可能是真的假药。
但是因为陆勇已经在患者圈里被神化,再加上慢粒白血病患者和家属们普遍缺乏了解渠道,造成信息的严重不对等,因此几乎没人质疑他代购的新药Imacy。去年六月份,GQ发布了一个专题报道《令人生疑的“中国药神”》,一篇非常高水平的文章,也是乏人问津。
现实永远比作品更复杂曲折。相对于《药神》,我更想看看这篇报道的调查写作过程将如何被电影讲述。
《我不是药神》并不是一部现实主义电影,它是一部基于现实题材且兼顾商业化和叙事性的通俗剧情片。创作者很了解国内广大观众的普遍喜好,创作依循的法则还是往通俗娱乐靠拢的,有喜有悲,以小见大。若熟悉当年“陆勇案”的原型故事,就知道剧本改编上的取舍与权衡。原型陆勇也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为病友到印度考察并购买仿制药。电影为了增添戏剧性,将他的身份被换成药贩子程勇,病人的身份分给了吕受益,有时你会觉得这两个角色是具有互补性质的,无论身份或性格。
开篇第一景位发生在印度神油店,可以看到店内同时供奉着印度的迦梨女神和中国的财神爷,以小见大角色的基本特征。程勇被塑造成了典型的反英雄,反英雄的特征多数是“游离、对抗、自我确认”,这三个阶段可以在三幕式结构中一一找到对应。电影从多个侧面交代了他的缺点和软肋,他的婚姻、事业都不如意,更没有钱为病重的父亲动手术,这为走私印度药提供了理由;他的顽固、傲慢贯穿影片的前半部分,这是服务于后来的人性升华的。
影片的前半部分既充满戏剧性又有喜剧的瞬间,且喜剧的点没有招致反感,因为它不是凭空虚构空中楼阁的喜剧素材,是靠情境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幽默,不过分夸张,也没有消解掉现实的严肃性。
医药问题会让观众有代入感,程勇和吕受益去医院向病人推销印度药,吃了闭门羹。观众如果不了解他们的底细,也会认定他们是骗子。这与后面张院士声势浩大的假药洗脑营销此呼彼应,这些经艺术处理搬上银幕,在潜移默化中与观众产生共鸣,因为这种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教化、导正的意义。
团队的招募,有点儿“复仇者联盟”组队的意思,他为这起事件增添了群戏的视角,尽管有的角色只是功能性的。他们之中有阶层、老少和地域之分,构成了社会阶层的众生相,其中还有基督教化的力量,信仰可以视为病人的强心剂。而病人团体又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但凡有病人出现的部分都能体会到人生百态。
当程勇为病重的吕受益再次赴印度拿药时,浓重的杀虫烟雾中出现了两尊真正的神像——湿婆神像和迦梨女神像,缭绕中更添神性色彩。这一幕衔接在吕受益生与死的两场戏之间,是用了心思的。湿婆神具有毁灭与重生的双重性,迦梨女神也有死亡与再生的双重性。“死亡”既是对吕受益的实体而言,也是程勇的灵魂而言,他亲手“埋葬”自己,从而“重生”。之后的程勇因为吕受益的死心存愧疚,走上了“封神”之路。就像在韩片《辩护人》中,也有一个改变主角态度的阻力,就是饭店老板娘的儿子被定罪,公权力捏造了事实。这里也一样,人物升华了,观众也开始忽视他先前的缺点,变得包容他,因为他开始替弱势群体发声了。
追悼会那场戏,程勇在楼梯口见到彭浩,这个人本来话就不多,特别需要靠画面传递情感,他剥橘子吃就是缅怀吕受益的一种方式,他与程勇无话可说。这场戏没用一句台词,却胜过千言万语。考虑到吕受益和彭浩的结局,他们是唯二吃橘子的人,这里还有点儿《教父》系列和《英雄本色2》吃橘子立flag的意思,当然只是纯粹的巧合了。我原本担心接下来的故事会变成狗血的说教片,但剧情上还是有条不紊地拿捏着分寸。
说句题外话:“黄毛”彭浩的外形,前后分别借鉴了黄渤在《疯狂的赛车》和《无人区》里的造型,尤其是《赛车》中的“黄毛”耿浩,那个角色也是靠开车运送水产为生,养活中风的教练,在角色塑造上有共通的地方。
后面的情节扯入各方之间的微妙关系,每个人物都在各司其职,都是无奈之下的举动——瑞士制药公司的维权、警察局长的法理大于情理、小舅子的两难处境、药贩子的救人、病人的自救,哪怕是错了的张院士,也能守住他做人的最后底线。人本就是矛盾的,剧本把这种矛盾如实展示出来,也是利用人类共有的本性去制造更多的矛盾。剧作技巧还是看得见的,丢出的议题延伸,把并没有说出来的受限于体制的问题折射出来,让我们看到了社会民生的痛点。
背景设立在是2002年,与原型故事发生的时间相吻合,它指出医改前国人对医药问题的漠视,合理求生欲在法律面前的抗争。当然,它依然隐去了不可触碰的与体制的正面冲突,将瑞士制药厂塑造成外化的对立面,是不得已的做法。其实,制药厂只是尽力收回研发成本,他们做了很多电影没有讲出来的事实,没有他们何谈仿制药。真实世界不总是非黑即白,如果能将瑞士医药代表塑造地不那么脸谱化,让他也有点人情味会更好。现在的反派嘴脸太过明显,这也完全是按照通俗剧情片的样板设计的。
电影并没有说程勇的做法就是唯一正确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病友争取了一种机会,病人可没有等的时间。张院士说的一席话最能指出问题关键——“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这种病你没法治,治也治不过来。”这正是全片的精髓所在。
当然,影片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地方还是偏电视剧的视听语言,还有看守所里大妈和警察小舅子的对话就过于直白和造作,把观点和道理都给搬上台面了。观点应该是叙事铺陈,而非借角色之口倾吐。
还有最后一段“十里长街送药神”是后半段经络堵塞之后,最需要气血畅通的一个渠道。不过这个集体煽情的疏通方式还是显得有些刻意营造。这些都是电视剧惯用伎俩,不过创作者还是很懂多数观众的心思,很多笑点、哭点都是掐算好的时间,分毫不差,这点还是佩服的。
在现有的审查环境内,它肯定要弱化之后的诉讼过程,无法继续深挖,只能落脚于伦理与现实的博弈,点到为止。电影做出的妥协我们是心知肚明的,比如有一场吕受益自杀的戏就被删掉了。
不过总的来说,片子还是挺好的,它打破了常规,是一部相对精彩而不做作的电影。它更多地是借鉴韩国商业片和现实题材的模式去拍中国自己的问题,包括有用到《听到传闻》和《99个人》的配乐,也是要把韩片的风格做到极致。之于中国电影的意义还是很大的,在现有条件下,直面现实的影片已属难得,知足吧。
在豆瓣的其中一篇影评下看到大家针对专利药收费贵的问题以及专利药该不该收费贵的问题讨论“异常激烈”,转载之前看过的一品文章,与大家共勉。
作者:苏维埃废铁 链接://www.zhihu.com/question/27193573/answer/35618052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自ACFUN文章区,迷茫90后,的一篇文章。
我是一条十年的老化学狗,如果算上大学四年的话,就是十四年的老化学狗。 但是我进入制药行业只有短短两年,2012年12月我进入第一家药企,小作坊。 三个月不到跳到了制药百强沪市中小板第一股,全球最大的维生素生产厂,第三大蛋白粉生产厂。 干了一年被开了,又进了一个小作坊,干了一个月跳到现在的企业。 也在百强名单里,但是排名很靠后很靠后。
因为我在制药行业从业时间短,所以不敢说自己说的就一定是权威,但是大体上我可以保证没什么大问题。 重点就是几个领域: 1中国为什么要认可美国的专利,不能像印度一样干? 2仿制药为什么国家打击这么严格,放宽点不行吗,救命的啊! 3药品境外购为什么要打击?是不是和外购奶粉一样官老爷担心税收?
首先我要说在前头,那就是药品真的不是一种普通商品,很多药品的半致死量远比氰化物小,说句不好听的,治病还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遥。 不管是新药还是仿制药,质量都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 质量合格的药品是一切医疗系统的基本大前提。
所以,药品质量方面的口子绝对不能开!一条缝也不能开,今天你可以因为格列卫可以救命开一条口子,明天就会有几千人死于劣质药的不良反应。 中国对药品质量监管在全世界都排名前列的严格,尚且出现疫苗劣质几百儿童不良反应很多删号了的事情,诸公你们在说格列卫可以救命的时候难道就没想过劣质的格列卫可以要命?
药品太特殊了,特殊到全球单独为药品制定了一个质量标准和生产标准也就是俗称的GMP,0.001%的单杂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反应甚至致命,所以对药品的所有单杂都是要确定结构,确定药理,确定临床吸收峰和波曲值,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小作坊当年就是一个单杂卖了一百万美金,制药行业卖杂质做杂志的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
举个例子,某成药有效成分含量99.5%,另外的0.5%是杂质,这里面0.1%的主杂有两种,剩下的0.3%是十种小剂量杂质。 GMP标准是要把这12种杂质全部都要确定结构,分离提纯,每一种都要做完整的临床和药理包括毒理,确定这12种杂质都对人体没有损害才能够合格。
因为0.001%的杂质有强烈不良反应甚至致命的例子太多了。 药物就是这么特殊。
然后说说为什么印度可以这么嚣张的防治仿制药而美国不管。 这个就都是小道消息了,九十年代,美国大量的制药厂在印度建厂,然后九几年杜邦还是辉瑞我忘了总之是制药巨头厂区周围发生大规模居民高烧不退,甚至死亡的病例,印度医院束手无策,后来经过调查,是该制药厂排放的废水中的某些成分导致的,这可是稀释了千百倍之后,依然有这么牛逼的效果。 然后不久之后,印度发生大规模化学物质泄漏,死了几千人,又是美国的化工厂(化工制药关系还是很紧密的)。 双管齐下,美国政府在印度国内没有药物专利法的前提下,对印度开放了FDA的数据库。 现在的情况就是,美国所有制药行业的申报专利数据,三哥可以直接看,直接拿来用,美国不管。 然后美国继续在三哥国内进行药理临床的数据,给三哥一份,怎么折腾三哥的两脚羊,三哥不管。
这就是我所谓的睾丸捏在美国手里。 这个代价中国承担不起,药物临床虽然需要这种科研精神,但是跟美国在三哥那边一样折腾,在国内那绝对是要动摇统治的。
三哥的仿制药卖得很好,不单单卖给中国,其他国家也有,但是返销美国的情况不多,这也算三哥脑袋没进水,不干作死的事。
再说说中国为什么必须承认美国专利,忍受新药在国内的高售价? 因为如果你不承认美国专利,不保护新药知识产权,没关系,美国对你关闭数据库,FDA数据库基本上就代表了全球新药研发方向,关了这个你就自己黑暗中摸索吧。 你仿制了一个,然后其他所有你就彻底没戏了,丢西瓜捡芝麻就是这意思吧? 再然后,美国一种新药上市,你要不要买? 牛逼你别买! 对于有大规模仿制美国新药而且不遵守专利保护的国家,美国要么不卖,要么卖的死贵。 所以我才说,三哥是特例。
比如中国现在很多药企都在仿非布司他,这个可以说是21世纪跨时代的新药结构,我们单位很早以前就成功的仿出来了。但是因为专利没到期,不敢申请批件,现在到期了,批件申请ING。 但是如果没有美国的数据库,你都不知道什么药品结构有什么效果,从定结构开始研究…… 那可是浩瀚的工作量外加更多的钱。
所以总的来说,中国在没有可能把睾丸交给美爹捏着的前提下。 中美互相承认药品专利,对中国是有利的。 不但可以加速国内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而且现在已经有中国的一类新药逆袭美国制药界了。 虽然是被国内中医黑很看不上的中成药,但是人家也过了美国FDA的审核了。
总的来说,长远的来看,三哥的模式不可重复,那么捏着鼻子认了就是最优的选择。
最后说说为什么海外代购国家打击这么严厉。 这个归根结底还是药品的特殊性。
虽然影响税收是其中一个方面,但是一类新药本来的关税就很低,有些还是0关税。 大多数进口药的关税税率是3%,2013年将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产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3%降至0。 所以药品不是奶粉,奶粉的关税我没查,但肯定比药品高。
严厉打击境外药更多的还是处于药品安全的考虑。 比如印度药格列卫,你私下进口没法保证渠道的安全性和药品质量,万一是印度假冒伪劣药呢? 而且私下进口必然会造成进口药市场的鱼龙混杂,到时候对于国家制药行业整体都是一个很大的损害。 老百姓不会管这药是合法进口的还是非法进口的,大活人吃药吃死了那就是你政府的责任。
而我在前面说了,治病还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遥,劣质药吃了就死绝对不新鲜。 药品不是食品,我以前不在制药厂我还没感觉,进了制药厂我才知道GMP是一个放屁都有规矩先走那条腿都有说法的东西。 就是因为药品太特殊,太重要了。 一个疏忽大意,就意味着无数条人命。
单纯就电影来说,剧本可以打五颗星,导演只值两颗星,演员们表现可以四星好评。但是作为被抹黑的医疗口,我只想打两颗星。
电影看完感觉很丧,非常丧,丧的不想说话。感觉丧并不是因为泪点,实话说电影全程我虽然有几次感动,但并没有哭。可是最丧的就是那种深深的无力感,无力改变我们医药上全盘被西方压制的处境,也无力改变人们对医疗体系的偏见。
不剧透,单纯就格列卫说一说,印度是因为他们是在瑞士研发成功后无视专利保护仿制的,研发费用低所以便宜。瑞士是私人公司研究的,自然考虑的是盈利的问题。我个人就是医疗口搞科研的,我们科室每年科研经费也有几百上千万,这还是小实验组,这种重大研发必然经费更高,我去查了查资料说足有十几亿美金。所以就瑞士的公司来说他们的定价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我们生在没有帝国主义扶持并且还在努力崛起中的tc。
是的,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印度无视专利保护都可以被wto允许,而我们的中兴只是倒卖就被几十亿美元制裁。国内愿意药这么贵,愿意治疗的时候把大把的外汇送出去吗?然而有办法吗?科研口看似经费投入越来越高,sci越发越多,可是我们用的以微升论价格成千上万的试剂,我们用的几十上百万的仪器,全部是进口的。甚至同样的实验结果,因为你是国内的实验室,你就需要比国外实验室更多更完整详实的实验结果才能发表同样分数的文章,为什么,因为杂志是人家国外的。我们赶上了第四次科技革命,在工业上,在网络化上确实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对于积弱几百年的以西医为主导的现代医学领域,我们还差的很远很远。
然而在电影里我看到的并不是这种反思,导演单纯的把炮口对准了医患关系,对准了按照法律要求执法的pc,把他们塑造成了瑞士医药代表的帮凶,刽子手,反派,连唯一看似有良心的pc也是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之后才成为电影中的正面形象,似乎干掉了这些人,患者就能迎来自己的春天。医院不希望自己的病人活下去吗?事实上现实中的医生会主动向你介绍使用可以纳入医保的药品,会暗示你去买印度仿版并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允许你使用,远不会像电影里的医生形象那样冷冰冰的让你去等死。真正解决困境的途径是我们自己国家的真正全方位崛起,我们科研实力得到根本性的提高,这样我们才能自主研发出这种革命性的“救命药”。
是的,我相信我们自己研发出来的药物绝对不会卖那么贵,因为国内的研究经费来源基本全是非盈利性的国家财政拨款支持,而非资本主义国家的私人研发实验室的个体投资,也就是高昂研发成本是国家担的,患者只需要负担药品本身的价格。只有这样,患者才真的可以迎来自己生命的希望,而非靠几个药贩子或者pc的大发善心。
所以我说,这部电影完全偏了,你凭什么让人丧?你凭什么把矛头对准无辜的群体?你难道不该激励人们,为积弱而努力?为不足而奋发?
还有那句曾经觉得又土又空,此时却不吐不快的口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打完影评,明天继续做一个努力的科研狗,希望粉丝们骂我的时候想想你们曾经说过的要提高科学家待遇,口下留情,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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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评论无意反驳,网络上确实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对别有目的的人与之争论毫无意义。刻意歪曲我的意思的,莫名辱骂的,反正都摆在这里我也没删,明眼人自有判断。最近几天出现了好多跟我意见相同认为电影片面化脸谱化的影评,我还是比较高兴的。总而言之,正常的善良的人应该同样都是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变得越来越好,然而对这样一部为了迎合观众心理与社会矛盾热点刻意扁平化脸谱化所谓“反派”形象的电影,指望其成为改变社会的突破口简直滑稽。不能反应真实的电影,它能改变的只是出品人的腰包而已。
特效是真实人性,特技是上映成功。
王传君所有不被外人理解的坚持,都在这一刻得到了完美释放。他不是关谷神奇,他是王传君。你看,即使依旧烂片如云,只要还有哪怕极少的人坚持,中国影视也终于还是从中生出了茁壮的根。我不是药神,治不好这世界。但能改变一点,总归是会好的。
祝贺学院硕士毕业生文牧野出手不凡,导演了这样一部扎实、感人、有见地的处女作!看片中常在想:在疾病、死亡面前,一些常规的道义、是非怎么都成了反意?先人说过“合情合理才是好法。”那么实践证明已经不合情理的法律规章就应该改掉它!直面现实,促人思索,这样的作品值得夸赞!
最喜欢王传君的表演啊,几乎所有泪点都给他了!!而他曾经的同伴们,下月继续拿《爱情公寓》电影版面对观众。这个圈子里还是有不爱赚快钱的年轻演员,真好。
虽不算完美,有些国产片的小毛病,但牛逼在于华语片环境下这个故事和题材,以及所有的演员。敏感的社会话题,法外义侠的设定,对现实的反衬,对制度的思考,群戏太棒。徐峥和宁浩,在《无人区》之后又一次探明了审查的底线,还有这个类型片的价值,对于华语片意义重大
看了一下差评,基本是自诩为独立专业的几个影评人给的吧,果然又要说电影语言,商业媚俗之类,固然把这个题材拍成侯孝贤、蔡明亮那样,影评人会有高潮,但你们其实喜欢的是影院里就坐着你们两三个人那种感觉不是吗?没有这种电影,电影人在时代急速抛弃弱势群体的巨变中,就是完全失语的。
人生建议:别买零食,吃不下的。
你的一个举动可能会改变别人的一生,酒吧领班从此爱上了钢管舞。
放在豆瓣语境下,是部时至今日终于拍出来的国产“高分韩国电影”。拿现实题材拍商业类型片,社会意义摆在那,群戏也处理得相当不错。对我们国家而言,这样的电影多一部是一部,走一步是一步。
文牧野眼睛太毒了,观众的笑点、泪点、痛点被他牢牢抓住,徐峥现在不拼演技开始掏心炸肺放脱自我了,药物在中国绝对是个“不可说”,但这个电影说了它能说的,也不显山不漏水的说了它所不能说的,讲的是现实,但看过电影之后才会明白其实是超现实,2018最佳!
这不是“中国版《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这是中国的真实事件改编的中国电影,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电影,不知道就去百度一下“陆勇”。
它远远不够好,但是对于现在的中国电影市场来说,它又好得要命。
我就是想实名表扬一下王传君,内地青年演员里竟然也有这种会演戏并且很卖力的实力派演员,这要是搁在好莱坞,他能拿下一座奥斯卡最佳男配。像这样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如果编剧不是韩家女,它可能连拍摄许可证都拿不到,过审更没戏,它在国内的审查制度下没有可复制性,像这样的电影,且看且珍惜吧!
“今后都会越来越好吧,希望这一天早点来”口罩成为符号,不是雾霾,而是人性的仪式,结尾竟然看到《辛德勒名单》一样的救赎。通俗感人,上海电影节首映哭倒一片,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社会意义加分,或许《我不是药神》之于中国,就像《摔跤吧爸爸》之于印度吧…能看到就不错。“其实只有一种病:穷病”
小时候路过一家药店,门口的对联写着“只愿世间无疾病,何愁架上药染尘”
炸裂,哭成狗,从观影体验上看,比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好,之间隔了差不多五个《动物世界》,导演处女作就这完成度,只能说剧本实在太好。我爸爸也是药神的受益者之一,否则我应该房子也没了。感谢他们🙏。
最大的病,其实是穷病。真的被感动了,整体都很成熟,也有些许韩片的影子。几个演员表演都非常出色。可看性和内在的表达都不错。这个世界最荒诞在于,越贴近真实,真实越荒诞。人这一生,太不易了。最后,王传君,加油哦!
电影能做到的好,这部电影都做到了。剩下的是这个时代不让它更好。在我们刚刚经历过的时代巨变洪流之中,有无数这样的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艰难生存着,同时在竭力不丢失他们的灵魂。终于有这样一部电影,让我们能够看到时代,看到善意,看到希望。希望这部电影也能被这个时代善待。
不涂彩不抹粉不抛光,近年来少见的现实主义力作。更可贵的是,清清楚楚地写中国的事,写印度的事,清清楚楚地表明这是上海,车牌上大大方方印着沪,而现在很多电影已经愈发架空现实了。战争题材写到恐怖分子得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国家,犯罪题材得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城市。《药神》为中国现实主义挽回尊严。
无法想象下一部这样的电影会是什么题材、能是什么题材,感觉就像是领受了上头扔下来的一根肉骨头一样。王传君真的太好了,周一围最后靠在车上等人的那一幕帅得我愿意为他入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