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影像的眼睛——时代里的《十二宫》
(本人非芬奇粉丝,所以难免有些地方没能get到导演所擅长表现出的东西)
本片算的上是现如今我个人最喜欢的芬奇电影了(虽然还没有将他的作品补完,但就目前来看,是最佳),因为本人对七十年代风格的喜爱,在这部电影中或多或少得到了满足,毕竟,从一开头的复古风格的logo,就让人直呼有那味儿。而芬奇的个人风格也在《十二宫》的重组事实里,散发出神奇的魅力。
首先,电影的画面中表达了一种对物体的迷恋{总让我想起(总统班底)}。首先,我们可以单独的把本片中的大特写拿出来看,简单之余精确的将证据的“真实性”摆在观众面前,达到一种更深层次的“扑朔迷离”。
(也许还有反思媒介的作用?)虽说如此,这处理方法....见仁见智吧
而另一方面,摄像机,信件和电视这些元素,在我看来也成功的构建出了独属于过去的,人物的生活环境{《唐人街》,《电视台风云》}。
这里实际上有种涩情的感觉,摄像机就像个YJ一样“我想到的居然先是《催花手》”
除此之外,另外还有两个值得突出说明的视觉“重点”。首先,电话这个意向作为很重要的视觉元素被从头到尾的运用,电话作为一个引导的物件,象征着外界的交流,以及使得多方人物的距离得以在对话的场景里足够的拉近,让观众沉浸其中。与此同时,另一个大一点的“物件”汽车也一样被突出,在马克叔登场时所运用的上帝镜头,稳稳地跟拍出租汽车的运动,汽车作为一个探访未知的引导空间,被观众的眼球所记忆。我为什么先说这俩个元素呢,因为后面,后面有极大的作用。
我还挺喜欢这段对话的,镜头有种安东尼奥尼感觉(表意,表意)
这段运镜挺惊艳的,也使得大卫(马克叔)的登场让人印象深刻。
另一点,就是芬奇所为人津津乐道的对话场景的拍摄,本片中有俩点被突出,一是类似于(打破第四面墙)的凝视镜头,被全片时不时的运用,此处当然并非只是一个单纯的影像风格的埋设,“走入角色的情绪”才是最最主要的作用,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平铺直叙中,我们得以在这里看见心理浮动的暗流。而除此之外,正如芬奇所有的作品为了叙事所做的事一样,人物的场景中,正反打的切换象征着引导者与被引导着的关系远近,以及值得观众注意的重点的话语,而环境的流畅转换,则很好的依靠美术部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这处谈话中,女人是一个引导者,不只引导主角,还有观众
说完这些,我们看位于后半段,吉伦哈尔所饰演的罗伯特拜访冯恩那段戏,刚才提到的这些元素里就得到了极好的运用,也使得这个高潮的戏份是如此的牵动人心。
黑暗象征着未知与恐惧,车子和司机是突出为了过度和下一个场景所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被关闭的电话,间接指出场景的无人知晓和机密,闷骚至极
截这张图,主要就是吓人。(看了原片的就知道啥意思)
当然,除此之外,本片更让我所喜爱的,就是前半段犯罪过程的调度,极具黑色片风范。缓慢的铺垫,没有太多血,带着让人兴奋地真实的暴力,是如此的迷人,着实有当年新派警匪片的风范。(当然,如果这个拍不好的话,也对不起连电影中都直接点名道姓致敬的《肮脏的哈里》)
大概如此。不过在最后,自己还是得大声的说一下,虽然这片是佳作,但我还是,不,喜,欢,芬奇风格!!!!(最后的吐槽,哇咔咔,写这篇意料之中的累啊,而且还没多少字数。。。)
2 ) 好一盆洗澡水!——说说《十二宫》
《午夜场》上早早就登出了《十二宫》的影评,但是等到看完影片,我才抓来翻翻,提到《法国贩毒网》算是想到一块去了,因为这部《十二宫》实在太独特了,我想了半天,才觉得恐怕就《法国贩毒网》的味道与之最为类似。但是,也只是感觉类似,认真追究一下的话,《十二宫》的特质真的是独一无二的。
最值得说的是它的去戏剧性。想起《法国贩毒网》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纪录片风格,确实,那部电影的超写实风格给人这样的感觉,那么《十二宫》也能说成是纪录片风格吗?我觉得不然,因为,从头至尾,尽管它表达上非常的简省和朴素,但是和纪录片所努力要做到的让观察者消失的感觉不一样,《十二宫》的效果恰恰是因为太强调一种冷静,而越发让你感觉到观察者的存在,连观察的角度都是严格限定好的。
在这部电影中,我们习惯的芬奇式长镜头那形同鬼魅般的游移看不到了,在"Panic Room"中那个对房子全景式的描述是相当令人拍案叫绝的,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中景和全景,几乎没有特写和很绚丽的长镜头跟镜,而且给你的感觉是,他就始终压在那里不动。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最平常的谈话,突然被一个逐渐走过来的杀手打破沉寂,对杀手的推进,给的机位几乎没有变,就是受害者视角,在谈话同时的几个平稳的切换中,可以看见凶手按正常步速走过来,然后亮出手枪——这简直不像一部描述悬案的电影中的凶杀场面,就像描绘一次上街购物一样平常,到后来双方对峙的时候,仍然是中景和近景的切换,平缓得不得了若不是对话里天然的紧张感甚至显得有些冗长,到凶手开始动刀都没有一点点变化。如果是一般警匪片怎么拍?肯定是不停地在受害人和凶手间做快速切换,当凶手制服了两人,开始行凶的时候,有可能就是希区柯克式的举在半空的刀--受害者惊恐的脸的特写--手臂挥舞的动作--飞溅的血(视分级考虑是否保留)--受害者乱晃的四肢……具体方式或许不同,但用快速切换来营造紧张感是几乎不会少的。如果是纪录片式的拍摄法,怎么拍?虽然纪录片也喜欢用定机位,也喜欢镜头保持不动,但对于这种场面,更可能的方式是手提,晃动,也许切得可能不会太多,但高速运动中那种真实或者仿真的模糊感,还是让你感觉到紧张,比如《伯恩的霸权》。可是,无论哪种拍摄法,虽然制造的紧张和刺激都要比《十二宫》强大得多,但在《十二宫》这样又迟缓又冷静的镜头里,看着两个人似乎有点希望但很快被扑灭所有希望无助地被害时,那种真实的绝望感是其他拍摄法无法比肩的。我想这才是芬奇这样“压抑”镜头欲的原因吧。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他只是最大限度地将叙事技巧中主观加入的戏剧化去掉,凸现出事件本身,从手法上来看,并不能说是纪录片式的。
从叙事方式上来看,这种去戏剧化就更加明显了,最大体现在避实就虚上。每当遇到一个值得去大书特书的情节时,芬奇总是很令人觉得意外地一笔带过,之前做的铺垫越多,就越是草草一笔了事。比如解开十二宫密码的时候,那个历史老师的解谜过程忽略不提,只是在她刚打算介入的时候提一下,然后迅速在传媒上宣布解谜成功。这个还算小的,《午夜场》上提到的那两处更为典型,老记者去会见线人,还有受害者母女(洋人名字记起来总是很麻烦,相信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我说的是谁,大家见谅啦)逃脱魔爪,这两处极具戏剧性的场面,都仅仅在开头后迅速给出结果,过程被完全忽略,这是一个反悬念,如果按照希区柯克那个经典的桌子下面的炸弹来说明的话,这就好比,刚刚给你看到桌子下面有定时炸弹,下一个镜头就切到火车被炸毁的废墟上警察们在勘测现场,对于受过希区柯克式的悬念训练的人们来说,甚至带着调皮的挑战意味:当你已经做好准备按照惯例将信息预设的受害者猜成凶手并打算在展开的情节中一步步逼近你的目的时,答案被直接揭晓,不管你是否猜对了,你都会觉得像被愚弄了一样,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打算让你猜……希区柯克的理论是经典,但经典和俗套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芬奇的叙事效果无疑是成功的——这种成功恰恰建立在人们对希区柯克技巧的熟悉上,虽然那本身是打破思维惯例的,可是现在自己也成了惯例。毫不夸张的说,芬奇完成了一个飞跃。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往的悬念电影中,观众们所关注的问题,也恰恰是主角所关注的问题:凶手是谁?动机如何?而在这部电影中,芬奇却要打破这样的集中,凶手是谁确实很重要,但那是几个角色关心的问题,芬奇用这种反悬念尽力地打破观众对此的关注。而这种显得非常刻意甚至有些强行的剪切,又跟影片一直的平缓显得有些不对,但这并非风格的不统一,而恰恰是通过这种不一致来打破所谓的纪录片假象,真实地传递着芬奇自己的意图:我不让你们跟着凶手跑,你们应该关心的是这些人,这些跟着凶手跑的人。
这样就终于涉及到了芬奇的主题,他这样做是想表达什么?这是个很不好回答的问题。我们不如首先看下这部电影中的十二宫杀手。按照一般犯罪片或者悬念片里的方式,要么是将凶手全知全能化,站在幕后,无比强大,但总会在结尾被主角神奇地制服,要么就是将凶手人性化(这个尤其是近些年来的风潮,本来是新玩意,结果也要臭街了),偏写实风格,有些讨巧。芬奇的se7en有些前者的意思,只是凶手最后牛b到将传统的正义一方制服。而按照十二宫案件来看,如果按照前者那样拍,也绝对会很炫的。但芬奇不然,他不仅突破了自己,也没有使用第二种方法的俗套,他所做的,是将凶手去魅,不让他明星化,这点是很重要的,这么多年来传媒的宣传,让十二宫成为了不亚于开膛手杰克这样的神话级人物,首先将那些无良媒体覆盖上去的东西去掉,还原为一个普通人,这是芬奇要做到的,通过前面几次对谋杀过程的冷静描述,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个所谓的神秘杀手,不过是个心理有些变态动作不酷想法也并不天才的家伙而已,光环消失了。但芬奇也丝毫没打算做什么人性化处理,他只是打算去魅,同时这个凶手基本上就不被当“人”看了,只是赛狗中那只诱使狗跑起来的假兔子,芬奇要表现那群奔跑的狗。
是的,那群人,他们才是影片想表现的。我本来以为这和棒子拍的《杀人回忆》一样,是一部借案件来展现社会全景式的电影,结果我错了,除了一部和案件有关的"Dirty Harry",影片几乎没有任何跟社会背景相关的内容。对警察局间配合效率低下的讽刺,对新闻媒体过分投入的冷眼,都只是略微提及,故事稍一展开,就按顺序聚焦在大记者、警察和小记者身上,并且通过他们辐射到了所有跟案件相关的人们。这时候,芬奇的野心才暴露出冰山一角,一个悬疑故事,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一个有哲理的悬疑故事,他也早就玩过了,一个折射历史的,似乎也有先例,为什么就不能单纯关怀这个案件本身,为什么不能单纯关心跟案件相关的人们,探查一下,一个案件,到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怎么说得都有点老马丁的味道了,像,但又不全是,因为芬奇所做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从头到尾保持着冷静,既没有传统真相大白的解脱,也没有那种"JFK","Rocky"式的“失败者的胜利”那样的感动,那些都有些俗套了,他只是将这些很内敛但有取舍艺术地忠实地告诉你,波澜不惊(注一)至少我看到最后仍然会有一种被打动的感觉,或许是人物的执着,但我更觉得是整部影片一种沉默的力量感。
最后给个评价吧,有人说这是芬奇最好的电影,有人说芬奇不愤青了而且背叛了自己,其实,我觉得评说下或许可以,但盖棺还太早了。这部还远远算不上芬奇最好的电影——无论是就他过往作品的质量还是对他将来的期盼来说,而从风格上讲,只能说影像上或许不像过去那么先锋,但骨子里仍然保持芬奇一贯的探索和创新,我个人觉得,这部虽然算不上大师级的杰作,但可以看成是芬奇一次堪称伟大的实验,在主题上的暧昧,使其表达时多少有些模糊,这是它的缺憾,但芬奇却展现了他比过去更纯熟的掌控力——如果说过去的激进张扬是烧开水,那么现在这样内敛平稳更像是烧洗澡水,得不冷不烫,尺度拿捏上要更小心,但又不能中庸,基本上,他做得很到位。与其说他转型了,不如说他根本不给自己定型,在继续探索,有理由去期待芬奇会有更杰出的表现。
注释一:整部电影中唯一带有戏剧化味道的情节就是小记者去见线人,地下室惊魂那一段,但我们可以看到,那一段对案件的推进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就整个案件来说,这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这是为进一步完善小记者的人格形象服务的。
3 ) 无差别杀人案是没法破的
这一颗星不是给导演,是给凶手。
我看到许多人说这个凶手是什么“高智商犯罪”。得了吧,别搞笑了,这算什么高智商,根本是弱智。
你们想想吧,那个年代没有摄像头、没有DNA检测,警察从何查起?一般的杀人案,就是从仇家、债主、邻居、同事、亲戚……所有相关人员一个个调查。可是如果凶手根本是陌生人,应该怎么查?旧金山有几百万人,全部调查一遍?何况凶手也可能是外地人。
举个例子吧,我开车到深圳,买个面包吃饱,深夜走到僻静处,看到有人经过,不管男女老幼,上去一枪打死(假设中国也有枪)。然后开车回老家,第二天继续上班。警察怎么查?
查子弹?通用9mm,每年售出几百万发。
查脚印?100块的皮鞋,浙江大量生产。
出几个谜题别人解不开?太自闭了,我用我最喜欢的颜色、食物、音乐做引,这样的密码爱因斯坦也没辙——他又不认识我。
别他妈开玩笑了,这算什么高智商?根本是弱智。
有本事你就把你老婆杀了,把你仇家杀了,让警察不仅没证据,甚至没起疑心,那才是真正的高智商!
4 ) 一些背景资料
简直找不到什么优雅得体的表述方式,这么说吧:电影热爱杀人狂。好莱坞胖乎乎的制片人会告诉你,这是因为杀人狂的故事紧张刺激。说得没错,当然,不仅仅如此。
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
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
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
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
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不。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
“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
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他是对的!”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5 ) 《殺迷藏》: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
《殺迷藏》是一部寫實的電影。
但寫實的電影大致還分兩種:寫實地談情和寫實地說事。此片屬於後者。
寫實地談情,在絕大部份的情況都展現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且具有時代價值(莫論是過去的還是當下的),有讓人反省自身的作用,可說是永恆的題目,例子不勝杖舉,也就不舉了。
但寫實地說事呢?很少有能做得純粹、徹底如《殺迷藏》的。
或者有人會舉出吉士.雲遜描述校園鎗擊案的金棕櫚得獎作品─《大象》來作出抗議,但愚以為吉士.雲遜在這部影片中作出了極多的「藝術選擇」,比如是大量吊在角色背後的長時間跟拍、讓背景模糊的長距離聚焦鏡頭等等,無非是滲透了極強烈的主觀立場─看不見的大象─在其內。
筆者無意誇《殺迷藏》比《大象》好,反而我挺認同當屆康城的評委,這部吉士.雲遜的電影確實擁有極高的藝術成就。我想指出的只是,就寫實地說事這一點上,《殺迷藏》確實相當稱職。但當然,能在這宗如此艱難的事上做得稱職,則本身已是一項不少的成就。
艱難之說從何而來呢?
一部常規片長的電影要在不談情、不攪幽默也不炮製驚險場面的前提下,持續抓牢觀眾的注意力已經夠難了,此片還要做足兩個半小時,那你說該服還是不服?
大衛.芬查能讓你寫下服字,靠的是精煉的情節選取和準確的場面調度。
前者可見於導演從一而終地讓劇情以編年史式條目分明的時間順序跟著事情走,沒有借此攪通俗的一套(如疑犯的追逐和煽情的人物支線等)。對於一件引人入勝卻具繁瑣支節的事情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恰當的選擇(當然這得託真事之福)。
但更重要的始終是後者─準確的場面調度。
圓熟的導演功力確保了每個精煉而來的分場,恰如其份地呈現出該事情的狀態:非常突然的、驚懼的、憤怒的、沮喪的、困惑的、失望的等等。
所謂恰如其份,指的自然是不多也不少:
少者,叫觀眾無法掌握該分場的事情狀態,讓他們像突然跟脫大隊,落了單的可憐朋友一樣,得迷茫地向前亂跑,跑到了甚麼地方誰能保證呢?就算真能跑到終點,一頓臭罵是免不了的了。
多者,可換稱為渲染,可能出現兩個情況:
一、過份造作,留下了斧鑿痕跡,反倒叫人抽離了劇情,事與願違。
二、出現雜訊,叫觀眾捉錯該場戲的用神,在劇情的跑道上走到了錯誤的岔路。
兩種情況都嚴重影響觀者的耐性,對於得艱難地持續抓牢觀眾注意力的本片來說,當然是半點不能容許。於是大衛.芬查非得動用著最簡潔、無形的電影語言不可,而所謂圓熟的導演功力則正在其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電影中的事件橫跨二十多年,事件接事件的發生於真實時間上一點都不緊湊,而如前所述,電影也沒有攪通俗的緊湊場面,可筆者怎麼在觀映過程中有著喘不過氣的感覺呢?
愚以為導演把聲音先入的剪接小技倆連用得非常好。那些電話鈴聲、電台廣播聲、信件朗讀聲像萬能膠一樣把相隔不近的事情輕易地黏起來,而且讓觀者在轉場的時候立刻又要打醒精神,緊湊感便這樣累積出來了。
總括而言,《殺迷藏》簡潔有力地表達了一件世紀懸案,忠於事件的手法,成功傳達出一種極抽象的frustration,那是一種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觀者很可能在離場時不自覺的搖搖頭;那並無關電影的不善、也不是投入了追兇者的情緒(就算有也只是極小部份),而是從觀者深切明白到這宗懸案之不可解而來的。
換句話說,這種frustration是從事件的呈現中累積而來的。
所謂從一而終,大概到這裡,各位都明白了。
從引人入勝到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由事件出發,也由事件作結。
這種功力,叫人汗顏。
6 ) 十二宫的“案子”,德勒兹破了!
这部为人低估的片子我看了好几遍,但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细节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卡通画家罗伯特(杰克•格伦哈尔饰)拜访潦倒的记者保罗(小罗伯特•唐尼饰),劝最了解这些案子的他写本书。进门第一件事,保罗就把罗伯特按在沙发上,指着他们正对着的一台电视说:
看到那个了?很催眠吧。
在一个特写镜头、然后是一个全景中,我们看到了“那个”著名的电子游戏《乓》(Pong)的画面:屏幕左边发了一个球,本来应该有人操纵屏幕右边的乒乓板把球打回去的,可是没人按键——我们都没看到手柄在哪儿,好像没人在乎去接球了。于是球在重力的作用下,从屏幕右下方溜走了。然后是下个球,再下个球……奇怪的是,比分一直停留在 15:9。在两个旧日同事的谈话间,球撞在屏幕上下方的两壁上时发出的差异微小的音效,给他们点出了逗号。
那么问题来了:芬奇竭力以法西斯式的精确来重现多年前的真实氛围,这样一个控制狂怎可能随便安排这么显眼的拍摄对象?
直到读了德勒兹的运动-图象研讨班第 7 讲,被德老师吩咐去查了平均自由程这个物理概念,我才恍然大悟。分子的平均自由程(mean free path),指的是分子两次碰撞之间的时间内经过的路程的统计平均值。比如下图中,左边的分子的平均自由程比右边的长得多。
要是把《乓》中的球看成一个粒子,其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的平均自由程显然是像左边那样,比较长,接近固体状态。原因就是如下图所示,随着温度升高,物质形态会从固态转为液态,甚至进一步转为气态,而粒子的平均自由程也会越来越短。
可这和罗伯特有什么关系?
罗伯特,被同事戏称为“他妈的童子军”(事实上他是鹰级童子军 [Eagle scout]),“烟酒不沾,连脏话都不骂”,衣柜里全是格子衫和毛绒外套,在罐头般的公寓里过着老婆孩子热坑头的达标生活,而《乓》描述的就是对他眼中的固态世界:
这是当一些分子的运动被其它分子的作用限制在一个有限空间内,以至于振动在一个位置上、围绕一个平均位置而振荡着。(第 7 讲)
其法则,就是“一个作用与一个反作用的关系”。
于是,他以为,犯罪和破案的过程,乃至世界,就是受害人、嫌疑犯、目击者、警察、媒体、还有他这样的业余侦探等等各个变量在打乒乓那样互相作用,而这一连串作用以及吹毛求疵地将其忠实再现在屏幕上的本片,则可以看成两种运动的交织:首先是凶手几乎全是随机地杀戮受害人的连环运动,而穷追着凶手这只兔子不舍的狗,就是追凶的运动。
德勒兹把知觉-图象分为两个状态,
……一个是分子态,一个是克分子态;一个液态,一个固态;一个是带动的状态,一个是消除的状态。(《运动-图象》第五章)
那么,对应于这一固态世界的他的固态知觉,就是
以机体-身体为中心的主体性的克分子(molar)知觉:在我们这些不确定性的中心(注:也就是人)的作用下,固态的星丛才形成了。于是,我的知觉显然是对固体的知觉。......因为被隔离的运动-图象,......正是所谓的一个固体。......在固体上剪裁的知觉......把固体当做对象、条件和环境。(第 7 讲)
由此,罗伯特相信有可能从草蛇灰线之中,事后地回溯、还原乒乓的至少一部分运动轨迹。这一工作在片中展现为大量的思想运动和解谜、档案研究——也就是符号间的互相指涉,而这些
言说符号搭起了一个隔离出了图象、固化了图象的取景框。(《运动-图象》第五章)
正是在这一知觉中,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痴迷/强迫症(obsession)驱使着罗伯特埋首于堆积成山的事实碎片、交叉延伸的千头万绪,一心想从这团乱麻中抽丝剥茧,连起这些点(connecting dots),好“搞出点意义”(他瘫坐在地上,在卷宗的包围中对要离开的老婆说:“什么都没意义了。”Nothing makes sense anymore.])——他自己虚构出来的意义:
没人在乎了。(除了我)
这就是为什么全片最戏剧性的段落、也就是第二个高潮——地下室惊魂一段对推进破案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主要是为了描绘罗伯特的固态知觉:很可能,他只是在自编自导的杯弓蛇影里吓到了自己。
和罗伯特一样,十二宫的相关事件也改变了保罗的人生轨迹:在对十二宫的报道进展不顺后,他离开了报社。但不同于罗伯特抓着陆地系统不放,任由一地卷宗这些记忆性的滞留(retentions)侵占整个公寓,直至把老婆孩子都赶回了娘家,本来就嬉皮的保罗已经“佛”了,搬进了位于“陆地与水流的隔离线”(第 7 讲)上的一座船屋,东西随意散落了一屋子。
当罗伯特瞟了一眼《乓》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那就是他:他非找到不可的那个莫须有的人造正义,是在催眠自己。
而保罗则喜欢《乓》,喜欢到不玩还开着游戏。但其实,他喜欢的是《乓》这个游戏设计的反面——不去“乓”,不去玩,来玩,对那也许总要落地的乒乓选择“放手”,就像在日报这“一种按日来算、也就是在于今日的商业中工作”的他丢掉了他关于十二宫这起陈年旧案的资料,或者一边整天啜着酒一边祝自己健康那样。放荡不羁的他更习惯于这样杂乱无章的混沌,反劝罗伯特收手:你整天死盯着这桩案子不放,但你知道真实世界中死了多少人吗?旧金山“东湾的通勤每三个月死的人比那个白痴杀得还多”,你不管?
与保罗不欢而散后,下了一阵凄风苦雨。凶案刚发生时,罗伯特是给时事画漫画的;可画来画去,他想画的却只有十二宫事件的真面貌这张图式了。从此,他做起了业余侦探,不惜搭上所有个人生活,几乎是单枪匹马地追查到最大的嫌疑人和第一个被害者曾住在门对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简直是在暗示那两人很可能有过交集、打过乒乓了!
可惜啊,就像德老师说过的那样:
宇宙不是固态的,而是液态、气态的,在深底里是气态。(第 6 讲)
宇宙的粒子运动远比地上最可见的固态世界要偶然、复杂得多。就像影片的标语说的那样:
想死在一个杀手手里,何止一种方式。(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
还有种缓慢的死法,是一生都在自囚的那座迷宫中苦苦寻找出路。看完根据他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的这部影片《十二宫》后,罗伯特本人说:
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于是,当旧金山地标——金门大桥那黑暗中的迷雾在片中数次出现、并在影片海报上笼罩了全城的时候,那
……就是超越了固体、液体的第 3 种图象状态、即气态图象那个计划:达到“另一”知觉, 而这一知觉也是整个知觉的发生式元素。摄影机-意识升高到了一种不再是形式或物质的规定性,而是一种发生式的、微分的规定性。
而对运动的还原,即完全的抓取(total apprehension),就是与“事物融为了一体,则必然是液态的事物。或者更糟,是气态的事物。”
在片尾,罗伯特终于亲自和邪恶本人对上了眼,直视了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深渊,有如金门大桥上的迷雾和桥下的水流: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罗伯特本人说。
眼睛是间隔,没法抓住整个运动的真相。(第 6 课)但如果真有一只眼/视力能板上钉钉地断定“他就是那个人”,那就是总体知觉之眼。总体知觉,就是
......普遍互相作用的知觉。......它有另一种本性,它是总体知觉的眼睛。......而在普遍流变中,非常多的事物,即在自己之中、相互地流变的图象,则是真正的知觉。与其说我抓住了一个图象,不如说这个是互相作用中的图象捕捉到了它们接收的所有作用、它们执行的所有反作用。(第 7 讲)
和许多发生在大城市中的戏剧一样,《十二宫》的第一个镜头是摄影机从旧金山湾上方慢慢靠近城市。
也就是说,这是不依赖征象(indices)就可以还原运动的纯粹知觉,“一种无身体无图像的思维”(《时间-图象》第七章),突破了意识-视觉系统,将知觉汇入物质微粒之间的原始气态运动、“放回”广大的宇宙-图象的生成流变中。(姜宇辉《肉体之眼,机器之眼与不可见之力——贯穿尼采、巴塔耶与德勒兹的视觉之思》)
由此,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部片对我有这么大魅力。
一方面,用德勒兹的话说,这是一出戏剧(drama)或者说戏剧性的东西(la dramatique),限定在人物视点上,“完全与对人物的刻画结合在一起”(柏格森《笑》)。这样,受害者的绝望和记者、警察的执着才得以感染其他角色,乃至观众。
表现在取景上,就是大量的中景、全景。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两个受害者正聊着天,突然他们的视角中出现了一位杀手缓缓走来、亮出手枪,从而打破了平静。但全程中机位几乎没变,到双方对峙时仍是中景、近景的平缓切换,平常得不像凶杀场面。
另一方面,这一主观化(subjectivation)进程,却向现实这部广袤的“纪录片”而开放着。
影片极为反戏剧化、反罪案片类型,非但没有真相大白、揭开谜底的解脱,反而留下了很多断头的线索和无解的悬念。这尤其体现在反悬念上,要打破观众对悬念的期待。比如记者见线人、母女逃脱魔爪的戏剧性情节,本来值得大肆渲染,片中却一起头就翻牌,一笔带过、避实就虚,表达极为简省、克制。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手法?
原因可能藏在导演的亲身经历里。
这个凶手是导演大卫·芬奇的童年阴影。当时,他刚满七岁,在旧金山市郊长大:
我记得我回到家,然后听说警方跟踪我们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片中,警察读出了凶手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其中揶揄道: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而当芬奇继 1971 年的电影版之后重拍这个故事时,他显然决心做一部“好电影”来超越凶手那扭曲的期待,并还那些锲而不舍的猎狗以恰如其分的尊严。这个目标也许可以用德勒兹所说的“适度的维尔托夫主义”来描绘,因为:
镜头能给我们提供如其所是的真实。...…我称之为、或者维尔托夫说得更好的——如其所是的真实,那不是图象背后的某物,而是全部图象,只要它们在其不断互相作用的系统中被把握。这就是说,在一个系统中,它们各自为了自己、为了彼此而流变。
7 ) 我不在乎大卫芬奇神马的,我在乎这活生生的现实
我不常写影评,也不迷大卫芬奇,我真正在乎的是北野武、希区柯克、昆丁塔伦蒂诺和盖里奇这样的主。
像《十二宫》这样冗长、缓慢没有激情的片子,不是我的菜。
然而,我很奇怪地不能忍受有人批评这部电影“在案情上有漏洞”、“模式化”、“没有现实关怀”什么的。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非常好的、非模式化的、带有解构色彩的现实主义片子。
也许我们习惯了在警匪小说和电影里看到各种各样有着超能力、超智力或者超常人格的主人公,不管他是猫还是老鼠;也许我们习惯了有确切结果的推理,我们希望过上“付出就有回报”的生活。哪怕各种线索乱成一团麻,但一定会有一些神奇的符号、表情、照片、事件、物品等类似神谕一样的东西出现,让你或者更聪明的人灵机一动、醍醐灌顶;如果没有,那也要有一个超人般、魅力型的罪犯存在。否则,否则怎么对得起我们这颗怀抱殷切期望的好奇心?
然而,现实残酷。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犯罪无法被侦破,还有更多的案件无法定案。警察就是穿着制服的普通人,罪犯也都是智力正常、甚至有研究表明是智力较弱的一小撮。因此,《十二宫》既然是一个真实的案例,那它完全有可能表现得就像现实一样沉闷,让人压抑、愤懑、绝望。
那么,大卫芬奇对此的兴趣在哪里?四年的筹备,除了尝试用冷静、客观的镜头语言表现凶杀的美学诉求,他的价值诉求在哪里?
肯定不在于剧情。
十二宫杀手的出现固然是最好的社会新闻,是让报纸主编们又爱又恨、又害怕又兴奋的题材,也是吸引观众的最大筹码,可是两个半小时过去了,各种线索并没有相互印证,笔迹、指纹什么的,一个也没有用上,难怪观众都说“大卫芬奇拍的什么烂片子,好多线索都掉了”。也没有很炫的剪辑,没有嵌套、反复、回放,就是平铺直叙,什么4个星期后、一年后、四年后、七年后,一下子搞了34年。
两个半小时的毫无进展就已经让我们难以忍受,更何况是30多年的无头案?这就是被卷入其中的那帮警察、记者、漫画家的命运,大家都知道了那个精彩的开场,却永远猜不到结局。僵持着僵持着,人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尽管你聪明、执着、勇敢,但是你仍然有解不开的疙瘩、破不了的局;但是尽管我解决不了,我也要跟你死磕;并且尽管我也有逃避的、软弱的时候,但我永远不会放过对罪恶的审判。我想,大卫芬奇对现实给予了高度的尊重与肯定,并对人类的道德感、社会责任感和理性做出了积极的评价。他不是虚无主义者。这是第一个价值维度。
第二个价值维度是大卫芬奇的社会关怀和对制度的反思。很多观众认为这部电影虽然时间跨度很大,却丝毫没有与社会的变迁挂钩,不像《阿甘正传》。但是你有没有发现,这部片子从头到尾对侦破制度的着墨是最重的。以下是一个粗浅的回忆(等我看过第二篇再细化补充):
1、托奇的搭档阿姆斯特朗给瓦莱赫、纳帕的警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交换相关证据,进行合作,但是三地警方都希望先得到对方的资料才肯帮忙,导致照片、指纹、口供等证据的交流并不顺畅。这一点在后面反复得到强化,比如到最后托奇才通过漫画家罗伯特了解到在瓦莱赫警方的档案中,达丽恩曾提到过“雷”这个名字;还有托奇他们申请不到雷居住地的搜查令,导致雷随后清洗了拖车,毁灭了相关证据。这种警方内部的不合作后来有所好转,三地警方都为漫画家提供了协助,然而当初的这种合作不畅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负面作用。
2、托奇与记者保罗在证据上的争夺和侦破工作上的对抗。托奇认为保罗作为一个记者越庖代俎,不但阻碍了他的工作,还使他的职业水平遭到怀疑,拒绝与保罗合作。这不仅葬送了保罗在十二宫事件上的雄心壮志,也使托奇自己失去了帮助。
3、反复出现的笔迹验证。那个笔迹专家谢伍德一次又一次地出来否认笔迹的相似性,一次又一次破灭警察们和记者们的希望,更重要的是他一次又一次地用笔迹鉴定的绝对重要性打断由其他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使12宫案件成为司法制度上永远的悬案。在法律上,一个罪犯之为罪犯,不在于事实,也不在于证据,而在于被司法程序所采信的那些证据。这是本剧最核心的一点,托奇与格雷史密斯最后的那次谈话说了,因为笔迹和指纹才是直接证据,其他都是间接证据,所以在法律上你不可能给雷定罪,你只能以写书、拍电影的这种非制度性的方法去确认事实,保卫正义。
4、托奇的失败,在于他是一个警察,他对保罗的排斥也是一种体制内的人对体制外的人的排斥。因为是警察,就要遵守很多程序与规定,就不能以非法手段做非法操作,哪怕你是为了一个正义的目的。在电影院外,有人对托奇说“电影中的卡拉汉破了你们的案子”,他无奈地回答“因为他不用遵守程序”。其后,格雷史密斯在追查案件过程中,数次向托奇求助,托奇总是表示他是个警察,不能公开谈论案件,不能透露案情。在影片最后的那场谈话中,托奇和格雷史密斯两人已理顺了案件的逻辑,基本上锁定了亚伦的嫌疑,但托奇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警察,所以必须遵守证据的规则——以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认定。从这一点来看,托奇的失败也是程序正义在维护实质正义上的失败。
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孰分轻重、如何相互制约的问题,在法哲学上是一个讨论不休的问题。在中国,实质正义的重要性绝对压倒程序正义,如果艾伦是真凶,那么就应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应该有人或有机构替天行道,哪管什么程序。但在美国社会,这是一个需要反复讨论的问题。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作为关键物证的枪支始终没有找到,但法庭采信的证据足以把无辜的安迪投进牢房;黑人瑞德一直寄望于通过牢狱的惩罚来洗脱罪恶,但是制度始终不给他机会,直到他不再相信这一套惩罚机制,而求诸内心的道德反省,反而奇迹般地获得了假释审查委员会的信任。两部片子至少都在反思同一个问题:法律制度不可能伸张一切正义,它极有可能错勘好人,纵容犯罪。到最后,我们能够依靠的还是人类的道德、勇气和坚持。
《肖申克的救赎》非常好看,它带给我们的是神话般的勇气与希望;《十二宫》则是活生生的现实,虽然沉闷但给我们庸碌生活带来了光芒:哪怕像格雷史密斯那样,历尽千辛万苦,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震慑一段罪恶;哪怕所有的制度都不支持我们的观点,我们还保留我们继续追寻真相的权利。片尾的字幕凸显了这一主题。2002年警方从33年前的12宫杀手的一张信封上提取了部分DNA样本,结果显示与亚伦并不吻合。大卫芬奇接着写道,“旧金山和瓦莱约的警探拒绝据此排除亚伦的嫌疑;2004年旧金山警察局终止了十二宫杀手的调查,直到今天,在纳帕郡、索拉诺郡和瓦莱约市,本案尚未终结。”
所以,我不在乎什么大卫芬奇,也不在乎他拍过《七宗罪》这样令人惊心动魄、血脉喷张的悬疑片,这些根本都不重要。我只在乎《十二宫》是一部有价值追求、有制度反思、有技术创新的电影,它值得打上大卫芬奇或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它没有粉饰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它也绝对没有令我们人类蒙羞。
ps:大多数人觉得2小时2分左右在地下室的那个桥段最为精彩,多少有那么点悬疑的味道,可是后来也没有交代。我觉得,其实这是导演设置的陷阱,以此来作一个反讽。一是结构上的反讽:即看似重要的情节,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导演用这个告诉观众——不是我大卫芬奇不会悬疑,是我不打算悬疑。二是内容上的反讽:亚伦的笔迹不符,却可能是真凶;电影院老板沃恩的笔迹基本相符,然而并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他是凶手”这一论断,说到底,笔迹证据学不是那么准确的。
真正精彩的是最后托奇与格雷史密斯的那场谈话和格雷史密斯用眼神“审判”艾伦的那个情节。
8 ) 这是一部没有结论的侦探片
《十二宫杀手》是由华纳兄弟公司于2007年3月2日推出的悬疑片,由大卫·芬奇执导,杰克·吉伦哈尔、马克·鲁弗洛、小罗伯特·唐尼等领衔主演。影片讲述了旧金山出现了一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杀人后,向媒体寄一封信,留下密码、线索,连环杀人案件引起了《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注意,他们在警察的帮助下,开始调查这一系列的连环凶杀案件。
这是一个没有结论的侦探片。 可能为了忠于现实,电影罗列了非常大量的证据和线索,零碎和不连贯使我觉得分散了电影的关注点,也使两个半小时的故事变得拖沓松散。而且作为凶杀案悬念是做到了,不停地转换悬疑也很成功,但凶杀的场面往往只是一瞬带过,少了点杀人的刺激和血腥的疯狂。
看完了也没破案让我有点郁闷
看完《十二宫杀手》,做了一个被杀的梦,站马路牙上,一个小孩见我抽烟,伸手来要,递过去一支,他比划着要一整包,并扑过来抢,一躲闪,突然眼前一亮,一刀扎过来,朝胸口位置,基本闪不开了。慌得醒了,心想这不是十二宫杀手,应该是上帝之城。
纯对白片 适合听力课
导演能在这部里隐藏自己的风格,就是最大的突破。
精彩之处在于真实 没有奇迹 没有巧妙安排 推理有时是冗长枯燥 甚至毫无结果的
勇气、机敏、执着...正义的力量一再发光,却始终不能把黑暗照亮,所有的聪明才智在未知的凶手面前显得荒谬而幼稚。经过漫长的拉锯战,电影在两小时后开始发力,线索和证据每次回顾都有新发现,似乎再前进一步,就能揭开真相。可是,当你沉溺于谜底的时候,其实你也成为案件的“被害者”了。
沉稳大气,有条不紊。大卫芬奇终于摆正了心态,放弃了《七宗罪》和《搏击会》里哗众取宠的伎俩。
有一种电影总是在看过之后时不时想起,甚至觉得回味无穷。这部就是。
冷静的叙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动情的参与者。
说是关于十二宫杀手,其实都是关于那群苦寻不得失去一切的人,年年停在华盛顿樱桃街角叹息无言的镜头看来真是异常苍凉心痛。在所有的人都渐渐忘记,渐渐放弃的时候,不肯放手的人心里这种漫长而沉溺的苦楚和执念,要如何才能说清?
挺枯燥的……
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
资料馆2014.1.25.4pm 节奏较快、信息量很大,但最有趣的还是当cartoonist决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后的如痴如狂的调查,抓到十二宫变成了某种绝对的人生意义。即使真相(谜底)永远不可知,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谜底来赋予努力以意义。因此每个警探都会有自己的头号嫌疑人,而这多种解释使世界免于崩溃。
完全理解很多人对片子闷和无趣的控诉 但是这种平缓松弛的节奏感和流水账似的表达方式完全是我的菜
我要知道他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那就是他。
簡潔、鎮定、沉穩、大氣。令人感慨以致無語。
其实归为伪纪录片都行,走的完全不是传统犯罪片的道路,完全被误导,带着看犯罪悬疑片的心态去看绝对会觉得坑爹。。。主角就不是zodiac,而是所有这二十多年来查这案子的人,悬疑的点在所有人都符合凶手的部分特征,但永远找不到这人是谁。。。讨论区的讨论很有意思啊~
就像钟表的12个刻度一样,用力非常平均。
我和我老公一致认为十二宫凶杀案绝非一人所为。影片的前两个小时都很无聊,直到漫画家真正着手调查才开始有意思起来。影片的真正高潮在电影放映员说出海报均有他亲手所画的那一刻。不过结局让人有一种打了两个小时飞机结果就高潮了一秒的感觉。
真实的犯罪中没有戏剧、没有转折、没有英雄,甚至没有玩弄一切的幕后黑手。更多的是巧合、误会与错过。人们因此将生命浪费于追逐幻影,于虚无中寻找意义,于酒精中自我消沉。如果说十二宫有「贡献」,或许是给了这些人些许「追求」。就是这么荒诞。
《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的大卫·芬奇,拍出这样毫无兴奋点的片子实在是有些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