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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女人看到的给酒保做口空格交这个镜头取材于史蒂芬金的原著.原著中,在1921年舞会上出现过两个人物,一个是出巨款投资这个酒店的富翁投资人,另一个是一个迷恋富翁的年轻男子.富翁于是调侃年轻男子,说如果他穿得像个哈巴狗狗一样,像哈把狗狗那样听话,他就允许他和他睡觉.
2 ) 一些花絮,转来的
·斯坦利·库布里克有一大堆书摆在面前,为了电影计划他想从中找到适合的作品。好几个小时过去了,秘书能听见他抓起一本书,读了大约一分钟,突然用力把书往墙上扔过去。秘书走过去发现他是在看斯蒂芬·金的小说《闪灵》。金说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因为他的小说的开头很慢,并且和后来整个故事情节关系不大。
·在制作电影阶段,库布里克会在夜里三点钟打电话给金,问他这样的问题"你相信上帝吗?"
·杰克在写着的那本书上有一句话被他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念着:所有工作没有娱乐把杰克变成了一个笨小孩。库布里克在每个版本中有单独的一页纸,例如在意大利版本的电影里,库布里克用的句子是:Il mattino ha l' oro in bocca(他很早就起来看到了金黄色的一天)。在德国版本里,写的是:Was Du heute kannst besorgen, das verschiebe nicht auf Morgen(永远不要把你今天能做的事情拖到明天)。在西班牙版本中,写的又是:No por mucho madrugar amanece más temprano(虽然太阳出现得很早,但是黎明不会来得这么快)。在法国版本中,写的是:Un 'Tiens' vaut mieux que deux 'Tu l'auras' (在手里拥有的一只鸟比得上丛林里的两只鸟)。
·在电影放映前,MPAA(美国电影协会)认为片中有一段描写拖车上的血的镜头,因此不适合所有观众观看。为了克服这一点,库布里克说服协会,证明那些从电梯里汹涌而出的"血水"实际上只是生锈的水。
·由于丹尼·劳埃德年纪太小,这还是他的第一份电影工作。斯坦利·库布里克也是十分爱护小孩。在导演高明而富有创造性地指导下,丹尼还不知道自己参与的是一部恐怖电影,直到最后电影的公映。
·斯蒂芬·金最初想让Jack Palance扮演杰克·托伦斯一角。
·在《娱乐周刊》评选出的电影史上最恐怖的电影里,该片名列第九。
·片中杰克和温蒂第一次在一间红色的浴室内谈话,这间浴室摹仿的是亚利桑那州一家旅馆内的浴室,这家旅馆由Frank Lloyd Wright修建。
·由于拍摄现场没有空调,那就意味着经常会非常闷热。在拍摄迷宫追逐的戏时,那些由树篱笆做成的迷宫让人热得透不过气来,因此每当拍完一个镜头时,演员和剧组成员都会拼命将身上穿的厚衣服尽快地脱下来。
·库布里克曾在斯蒂芬·金的《闪灵》和黛安·约翰逊(Diane Johnson)的小说《The Shadow Knows》之间犹豫不定,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前者,因为约翰逊小说主人公的性格有着缺陷。由于约翰逊的作品给库布里克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否决了斯蒂芬·金写的电影大纲后,他给了约翰逊三个月时间来编剧本。
·由于库布里克苛刻的标准,一个镜头总要反反复复地拍个不停,演员们在片场一呆往往就是一整天。在经过了精疲力尽的一天拍摄后,杰克·尼科尔森总是径直朝床走去,崩溃似地倒在床上,立即睡去。
·电影里有杰克打破浴室门的镜头,道具组特地准备了一扇很容易被打破的门。但由于,杰克·尼科尔森受过自愿灭火的训练,因此他很轻易地就能把这扇门给拆开。道具组不得不又造了一扇更坚实的门。
3 ) 《闪灵》:看完原著,我写了这篇5000字长文,细解片中所有疑问!
《头号玩家》对“闪灵”的完美致敬,让库布里克的这部经典恐怖片再次成为热点。看过的人去重温,没看过的去翻资源。
原小说作者史蒂芬.金被称为“恐怖小说之王”,更官方的美誉则是“现代恐怖小说大师”。他个人有个愿望,就是“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就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闪灵》是史蒂芬.金1977年创作的恐怖小说,后来被库布里克改编成电影,于1980年上映后引发轰动,至今仍是好莱坞历史上最经典的惊悚片之一。
但是史蒂芬.金本人对于电影版并不满意,这一点在《头号玩家》中也有提及。
电影版中,库布里克对原小说中的诸多细节都没有呈现,如此“省略”的结果,反而造成了很好的悬念,引发观众的推测猜度。而网友推测出的那些细节,其实在小说中都有交代,所以,只要你看过原小说,电影版中的疑点就不会存在。
本文中,我就将电影和小说中的情节做一下对比。
其实用今天的视角来看《闪灵》,不论是原小说还是电影都并不“震撼”。小说的剧情设定,其实就是“一个生活困顿的男人带着老婆孩子,为了谋生屈就到一家饭店做了看护人,结果被这家鬼店里的恶灵蛊惑并干掉的”套路故事。
电影则节奏缓慢,虽然也有多处视觉类恐怖场景,但更多的还是心理惊悚。
我们知道,电影中杰克“发疯”,是因为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是片中对于这一点铺垫不足、交代潦草,以至于很多看过电影的人都会觉得杰克“很脆弱”,“疯”得有点不可理喻。
小说中,史蒂芬.金用占据全文一半以上的篇幅把杰克的“压力”呈现出来。
压力一:杰克应聘不顺利
电影中杰克面试环节,与酒店的经理相谈甚欢,气氛轻松而融洽。而小说中,酒店的经理厄尔曼对杰克带着“压迫、羞辱”性质(至少杰克是这么感觉的),厄尔曼直言杰克不适合这份工作,杰克则认为厄尔曼是“自以为是的小矮子”。
初次面谈时,厄尔曼给予杰克的负面感觉,一直是杰克心里的刺,之后更催生了他的报复情绪。
压力二:工作不如意
杰克原来是中学教师,同时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到饭店却只能做一个维护工、看守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耻辱。
压力三:工作环境差
电影中的远望饭店富丽堂皇,无论是外在还是内部都非常“高大上”。关于杰克的工作内容,影片也是一带而过,只说他需要维护锅炉。
而小说中,则非常细致地描写了杰克主要的工作环境和他要维护的对象。
锅炉房是一个布满蜘蛛网和乱七八糟管子的地下室,闷热、阴暗、潮湿,处处都让人非常不适。
那台锅炉更是超龄服役,厄尔曼形容其为“患了癌症的老娼妇”,稍有疏忽“她”就可能成为毁掉整个饭店的炸弹。
可以想见,杰克每天都要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心理上会有怎样的逆反、不适。更何况,他还要承担维修屋顶、修剪树篱等等琐碎工作。
电影中,不仅没有交待这些,杰克更无所事事像在度假一般,连锅炉检视的工作都是温蒂在做。
压力四:杰克的身世
书中,杰克有一个问题重重的原生家庭。父亲不仅酗酒,还有严重的家暴倾向,曾在饭桌上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童年的不温柔不美好深植入杰克的内心,他忘不了自己的酒鬼父亲,也恐惧成为父亲那样。但人往往越恐惧什么,越会靠近恐惧源。
成年后的杰克,一样染上了酗酒恶习不可自控。
压力五:喝酒闯祸
原小说中,杰克酒后扭断丹尼手臂只是原因之一。
他曾与酒友醉后驾车,途中撞到一辆自行车,虽然不曾发现尸体,事后也没有被警察追责,但“撞死人”这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已然成为杰克的噩梦。
之后,他用五个月的时间戒了酒,并保持十多个月滴酒未沾。可是,酒一直都是他的渴望,“能喝一杯就好了”、“这个时候有杯酒就好了”的念头,几乎随时会浮上他的心头。
因为不能喝酒,杰克经常十分焦虑,下意识的动作就是不断搓嘴唇。在压力巨大的时候,搓出血来而不自知。
另外,杰克本身也确实有暴力因子,他丢掉之前的那份教师工作,就是因为将一个学生打成重伤。在不暴力的时候,他是很多人眼中的好人,但是一旦暴力起来,就会变成完全不同的人。
打伤学生这件事,也是杰克的“心病”之一。
压力六:担心温蒂会离婚
因为杰克酗酒、弄伤丹尼,温蒂曾经有过跟他离婚的念头。
在温蒂说要跟杰克好好谈一谈时,杰克请求“一个星期后再说可以吗”?
这一个星期里,杰克努力改变自己,让温蒂暂时放弃了这个决定。
但是,温蒂会走,这个家会散,造成了杰克极大的心理压力。
在之后的剧情发展中,杰克觉得自己为这个家改变、牺牲很多,而温蒂却不理解、不珍惜,这个念头成为他心中的导火索。
压力七:再次弄伤丹尼,令温蒂失望
小说中,杰克在饭店中不慎再次让丹尼受到了伤害。他用“灭虫弹”剿灭了一个黄蜂巢,当作球送给丹尼玩。巢里活着的黄蜂在晚上攻击了丹尼,医生从丹尼的手上数出了十几个毒针眼。
这次的事,让温蒂十分不满,被压下的夫妻矛盾再次爆发。温蒂要求带丹尼离开酒店,杰克认为温蒂不理解自己的工作,故意要让他失信于帮他介绍工作的朋友。
甚至,杰克认为温蒂不再爱他、要毁掉他。
压力八:杰克的“闪灵”
杰克是有“闪灵”的,当他的负面情绪开始滋生时,就被酒店的恶灵趁虚而入,由此“见鬼”。
在书中,明明白白交代远望饭店是一个恶灵云集的“鬼店”!
虽然杰克对于这份看护人、维修工的工作十分不满,但这却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失去这份工作,全部家当只剩下60美元的杰克,就将无处容身,需要靠救济养家糊口。
对于自尊心很强的杰克来说,这是巨大的羞辱。
压力九:报复的恶念
书中,杰克情绪最大的转折点,是他在锅炉房发现了那本剪报簿。
剪报簿中,是远望饭店过去所有的负面新闻和黑历史。
之前应聘时对于厄尔曼的不满,也在压力的累积下成为催化剂——到远望饭店后所有的不顺利,让杰克想要报复。而远望饭店是“厄尔曼的事业”,他想以酒店的黑幕写一篇小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远望饭店的真相。
这个未能实施的计划,让杰克彻底得罪了厄尔曼,也得罪了介绍他来酒店工作的朋友。
杰克放低身段哀求,才勉强保住了这份唯一的工作。
压力十:被恶灵蛊惑
压力巨大的杰克被恶灵趁虚而入,在恶灵的蛊惑下,杰克迷失心智,相信饭店真正需要的人是他,只要留在这里,他就会被重用,不再是一无是处的失败者。
所以,想要离开饭店的温蒂和丹尼,在杰克看来,就成为想毁掉自己前途的绊脚石。只有除掉这两块绊脚石,才能向“饭店”证明他是个人才。
不止是杰克有压力,温蒂和丹尼也都各自有心理问题。
前面说过了杰克的压力来源,我们再来说温蒂。
与杰克一样,温蒂的原生家庭同样问题严重。父母离异,母亲在杰克眼中是“地道的泼妇”、“她想吃了你”。
温蒂曾被母亲赶出家,与杰克的恋情也遭到母亲强烈反对。
为此,两个人举行婚礼时只通知了温蒂的父亲。
因为家庭造成的心理阴影,当杰克酗酒、伤到丹尼时,温蒂才会强烈失望,觉得自己嫁错了人,想要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杰克第一次不慎弄伤丹尼后,温蒂潜意识中已经不再相信他。随后的黄蜂事件、丹尼被女僵尸掐伤,都助燃了温蒂的这种情绪。
丹尼的问题,不是因为父亲弄伤自己,而是父母要离婚。
“托尼”正是在那段时间内首次出现,作为惶恐不安的丹尼的“看不见的朋友”,给予他安慰和陪伴,消除他的不安全感。
丹尼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他的“闪灵”。
他怕父母不能理解他的这种能力,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将他当作“神经病”,怕被穿白大褂的人带走关到“疗养院”。
不过,书里的丹尼比电影中要强大的多,结尾时甚至靠着自己“击退”了饭店中的恶灵。
那个千里驰援的黑人迪克,很多人觉得他那么做没有充足理由,但书中的确是如此。
迪克很喜欢丹尼,也知道酒店有恶灵,所以从最开始他就非常不愿意让丹尼留在酒店,多次问他“想不想跟我去个暖和的地方”。
在收到丹尼的“脑电波”传讯后,迪克几经周折、费尽艰辛来到远望饭店。
而且书中的他并没有死,成功将母子两个带走。
说完了几个主要人物,我们来说最关键的“闪灵”。
闪灵是什么?
有的人说是第六感,有的人说是遥感能力,都对,却又都不全面。
我看到有人说丹尼的“闪灵”是邪恶的,是他诱导丹尼“弑父”,这点是完全错误的。
“闪灵”,是“通灵能力”,或者说就是一个人的“灵力”。
丹尼的“灵力”是以一个叫做托尼的男孩形象存在的,这可能是因为他的灵力非常强,所以有了“形象”,就像修仙小说中的“元婴”、“分神”之类的设定。
丹尼的“闪灵”,对于同样有“闪灵”的人甚至可以形成精神攻击和传递。
丹尼的“灵力”,很多时候都像是“开天眼”,书中也确实说“丹尼出生时脸上覆着胎膜,而传说胎膜覆脸者有神目。”
丹尼的“闪灵”托尼在他进入酒店之前曾多次劝止他,并带他看了许多恐怖画面用来做提示和警告,但丹尼反而因为害怕不再信任托尼。
进入酒店后,托尼不再经常出现,是因为酒店的恶灵在压制他,不让他帮助丹尼。
再来说其他人的“闪灵”。
不止丹尼和杰克有“闪灵”,迪克和温蒂也都有。
黑人迪克的“闪灵”是“橘子味”,每次他闻到橘子味,就可以预知、感知。
杰克和温蒂两个人的“闪灵”则比较简单,不会预知,只有感知,并在感知中看到画面。比如杰克曾看到的女僵尸、酒保、格兰迪还有舞会上的人群。
刚进入酒店时,温蒂就很恐惧酒店的电梯,觉得电梯会吞噬他们、困死他们。
后来,她通过电梯中的面具、彩蛋,确认了酒店中存在恶灵。
书中还有两个有“闪灵”的人,一个是迪克曾经的同事,一个靠着“闪灵”的预知能力偷懒耍滑的女服务员,后来因为看到女僵尸被辞退。
另一个,是迪克驰援路上遇到的司机,他不仅救了险些坠崖的迪克,还给了他很大帮助。
电影中,杰克曾被温蒂关进食品储藏室,但后来却出现在外面。片中没有明说是谁帮他开的门,网友推测是恶灵格兰迪。
书里这段情节很细致,格兰迪在把门打开前,还用激将法羞辱、否定杰克。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杰克出来后,开始疯狂追杀温蒂母子。
他用球槌将温蒂打成重伤,温蒂为保护丹尼奋勇与他搏斗,将一把尖刀刺入杰克后背。被恶灵附体的杰克背插尖刀继续追杀温蒂,并打伤了赶来的迪克。
电影中的树迷宫:
“树迷宫”在小说中是不存在的,小说中是“树篱”,修剪成两只狮子、一条狗和一只兔子。
书中,树篱动物在杰克和丹尼面前“活”过一次,狮子甚至抓伤了丹尼的腿。
结局时,狮子曾疯狂攻击前来救援的迪克。迪克付出烧伤一条手臂的代价,才将树篱狮子烧死。
结尾的不同:
电影的结尾,是温蒂带着丹尼开着雪地车仓皇逃离,杰克冻死在树迷宫中。
小说中,饭店因为锅炉爆炸变成一片废墟,恶灵们也在火焰中消亡。
杰克也不是冻死,而是在追杀丹尼时因为父爱暂时恢复清醒,要“丹尼,快跑,快跑,记住爸爸是多么爱你!”
为此,他被附身的恶灵“转过槌头,将硬槌头对准了它自己的脸。接着,木槌开始起落,摧毁了它身上的最后一点杰克。”
杰克的死,成为温蒂母子最后的“救赎”——他之前买的意外保险因此生效,让温蒂母子有了经济能力安定下来。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远望饭店中的“恶灵群体”。
小说不像电影版那般隐晦,开场不久就借助沃森的口解释了217房间(电影中是237房间)的来历。
电影中由美女化成的恐怖僵尸老妇,书中交代她本身就是个老贵妇,带着“小奶狗”情人来饭店浪漫,因饮酒和服食大量药物死在浴缸中。
除了女僵尸之外,远望饭店的“恶灵”还有:
被枪杀的三个黑帮成员
死在大火中的假面舞会所有人
前看护人格兰迪
死在水泥管道里的小姑娘
不过并没有电影中的双胞胎姐妹。
那对“男男”中穿着“狗熊装”的男子在书中叫罗杰,穿的是“狗装”,被称作“狗人”。与他在一起的男人叫哈里。
两个人原本是恋人,但哈里很快就厌倦了罗杰。
为了讨哈里的欢心留住他,罗杰按照哈里说的“如果你能装扮成小狗,就可以继续留下来”,穿上狗装变成了一条“狗”,经常被罗杰和其他人一起戏弄。
书中的远望饭店,是被恶灵盘踞的据点,从电梯到一只球槌,都有了自己的意识,想要吞噬、杀死留在这里的人。
它们喜欢带“闪灵”的人,因为这些人的“灵力”可以喂食它们,让它们越来越强大。
《闪灵》的故事,就是恶灵饭店对杰克一家的谋杀!
PS:那个单词“redrum”在书中无数次出现,是史蒂芬.金创造的“伏笔”。他故意将“谋杀”倒着写,再利用镜子表现出来本意。
虽然史蒂芬.金对于电影版很不满,但库布里克很多地方的处理其实比小说更有味道。
因为不直白,所以才更加细思极恐。
4 ) 转载:教你们如何看懂这部电影
电影收藏者Jack 发布于: 2009-04-14 12:32
电影名:闪灵(The Shining)
其他片名:
鬼店
幽光
幻觉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编剧: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演员: 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
斯卡曼克罗瑟斯(Scatman Crothers)
舍利杜瓦尔(Shelley Duvall)
David Baxt
Lia Beldam
语 言:英语(English)
播映时间:119分钟
国家/地区:英国(United Kingdom) (更多...)
上映日期:1979年12月31日
制作公司: Warner Bros.
发行公司: Warner Home Video
剧情简介: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5 ) 《闪灵》影片分析
只有上帝和斯坦利&S226;库布里克才同时憎恨并爱着人类,现在这两个老混蛋一起在天堂里坏笑。
0. INTRODUCTION
恐怖片是好莱坞电影中的一大类型。它多以紧张怪异的情节,阴森恐怖的气氛,一个或者一群狰狞可怕的怪物形象给观众带来强烈的刺激,从而在观众心中激发起人类所固有的对死亡、暴力以及其他未知世界的恐惧之情。
美国的电影理论家查&S226;德里曾就其所涉及的内容,把恐怖片分为三个基本的类型:写人的恐怖片,写恶魔的恐怖片和写世界末日善恶大决战的恐怖片。
按此分类,库布里克的《闪灵》应属于第一种类型和第二种类型的综合。如果更加仔细的观察,会发现影片可以分为两个相关联的部分。一是小主人公凭借其SHINING的特异功能所亲眼所见的和确实感受到的邪恶力量,这部分可以归为写恶魔的恐怖片这一类型。二是男主人公被HOTEL压抑阴森的气氛所感染,诱发了自身本来就有,但只是处于潜伏期的心理疾病,因而逐渐产生幻觉,并精神崩溃,到最后彻底发疯以至于屠杀妻子和儿子,这部分内容可以归为写人的恐怖片这一类型。
以下,笔者将从几个方面对《闪灵》做以简单分析。
1.SETTING
另一位美国电影理论家罗宾&S226;伍德曾经为恐怖片概括出一个基本的公式,即正常的秩序受到怪物的威胁,它同时也在于对这一秩序本身提出的疑问。
这部继承了好莱坞经典剧作模式,首尾封闭,启承转合样样俱全的恐怖类型片,当然也遵循了上述公式。
《闪灵》的故事是讲述酒店中的亡灵破坏了一个正常家庭的生活秩序的故事。片头一段航拍镜头,深入云端的公路上行驶的汽车,把主人公和观众带入到故事发生的与世隔绝的雪山中。表面上看,与世隔绝的雪山还有雪山上空空荡荡的酒店,是恐怖故事发生的绝好地点。而实际上,影片将人类设置在圣洁僻远的雪山,即是人类触犯了某种程度的超自然力量的隐喻。影片开头部分,由酒店经理介绍出,酒店地址原是印第安民族的居住地,酒店是在将印第安民族屠杀之后建立历来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看做是一部关于种族灭绝的电影,影片是对美国人对印第安人屠杀真相的揭露,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它所带来的恶果。导演库布里克实际上是在谴责,早年的美国人用其所谓的“现代文明”驱逐并屠杀了生活于自然状态下的印第安民族的这一残酷野蛮的行为,这是对人性的亵渎。而这也是导演隐藏在影片背后,带给观众的理性思考。影片将近结尾处,已经发疯的男主人公挥斧粗暴的杀死黑人后裔厨师,他的尸体倒在画着印第安人图案的地板上,正是对这一历史的忠实再现。
好莱坞影片经常会涉及一些社会问题或历史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能够进入电影院。它应该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已经在民众心中形成一种压抑,但社会还没有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等传播媒介对其大规模讨论的,以至于民众心中的这种压抑无处发泄,积压于潜意识中。好莱坞电影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包装自己并且吸引观众。
本片正是以屠杀印第安人这一历史问题作为背景,使人们在观赏影片获得娱乐的同时自然而然的面对这一问题,当影片中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或转化的同时,观众心中的压抑也得到排解或发泄。观众的心理得到满足,好莱坞对票房的欲望就会得到满足。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屠杀印第安人这一历史问题如何才能得到解决?众所周知,如果社会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则电影更不能提供标准答案。电影仅仅是借助社会问题或历史问题来吸引观众。但是仅仅提出问题而不对其进行解答,就会增加观众的压抑感。因此好莱坞电影通常的做法是,狡猾的在情节的推进中,逐渐使社会问题得到转化,使观众的注意力也逐渐随之而变。
那么在本片中,问题是如何得到转化的呢?
2. PLOT
因为,影片中故事发生的地点,正是当年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地点。而且影片中男主人公与另外两为角色构成的二元对立世界,与当年美国人和印第安人构成的二元对立世界十分相似。所以我们有理由将影片中的男主人公比作当年的美国人,而将影片中处于弱势的另外两位角色比作当年的印第安人。
本片的主要情节是男主人公逐渐精神分裂和发疯的过程,以及他因此而产生的杀戮行为。男主人公在影片刚开始时,以理智,温柔,慈爱的面目出现。他代表了正常的美国人形象。导演库布里克是在告诉我们,美国人原本是无罪的,甚至是可爱的。
只是随着影片的发展,男主人公逐渐受到工作压力和酒店阴森寂寞的气氛这两者的双重影响,才诱发了他的精神病症,以至做出杀戮这种残忍的举动。但是在男主人公彻底发疯以前,他一直在做着剧烈而痛苦的“善”与“恶”的内心挣扎。
那么也就是说,以男主人公为代表的美国人,是在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在经过剧烈的灵魂斗争,在已经无能为力、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做出屠杀印第安人的举动的。
而且,影片的最后,男主人公死在了风雪里,也就暗示了发疯的,不正常的美国人最后还是消失了,再也不会威胁和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了。罪恶的历史不会重演。
就此,第1大段最后的问题得到了回答,转化问题的方法是:回避问题的实质,将历史问题转化为个人问题。
3.CHARACTER
恐怖电影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MONSTER(怪物)形象塑造的是否成功。因为本片胜在恐怖意境的营造上,而不是单凭具体的MONSTER形象去吓人。所以本篇文章重点讨论的,是除去MONSTER的外部造型这一点以外,令MONSTER形象塑造成功的另外两点因素。当然,没有Jack Nicholson的精彩表演,影片也是绝不会成功的。
因素一。这个MONSTER能否成为当代公众内心的恐怖(焦虑)的准确的并具有发现性的表征。具体的说,这一点包括人类一般的心理恐怖根源,如死亡、暴力、对自身的潜在欲望(FLOYD理论中的快乐原则)的恐怖。包括某种特定文化的恐惧心理,如德国民间传说中的吸血鬼,西方文化中的假耶稣,东方文化中的鬼。也包括人类在特定历史和社会中的恐怖(焦虑)焦点,如近代社会中科学进步与伦理道德的冲突就造就了一系列《化身博士》、《弗林肯斯坦》等等主题相似的恐怖电影。
在本片里,除去幽灵双胞胎等短暂出现的恐怖形象外,最主要的作为MONSTER形象出现的角色就是男主人公。前面已经有所论及,这一恐怖角色代表了当代美国人对他们的先辈犯下的历史错误的悔过。除此之外,男主人公在影片中还展现了当代美国人的其他焦虑焦点,比如对家庭暴力的焦虑,对工作压力的焦虑,对沟通障碍的焦虑。因本文篇幅限制,笔者点到为止,不做详细论述。
因素二。这个MONSTER能否获得观众的心理认同和同情。这一点是恐怖片中MONSTER形象所需要的另一个特质。对MONSTER的认同感,不但可以使MONSTER更加逼真和令人信服,从而加强其恐怖效果;更重要的是,这一点是缓解观众的恐怖心理并形成恐怖宣泄的重要手段。恐怖片在成功的制造了恐怖效果之后,还必须为其做出相应的解脱和安抚,从而对观众的焦虑做出疗救,这也是恐怖片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和社会功能。
凡是能准确的代表当代公众内心焦虑的角色,总是会让观众从心里发出一种同病相怜式的慨叹。正如人们在对男主人公感到恐怖时,也深深的同情着他,为他的悲剧感到惋惜。因为男主人公的悲剧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而是整个美国社会的。当代美国民众不但普遍承受着越来越重的无休止的工作压力,而且因为疏于沟通,也面临着家庭破裂的危险。影片中主人公的故事,正是无数个发生在当代美国的各种故事的缩影。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许许多多家庭破裂的案例中,处于弱势的妻子和子女往往会被丈夫伤害。本片也是如此,男主人公和他之前的冬季管理员一样,受到某种外界干扰后,会毫无理由的伤害他们的家人。妻子和子女被摆放到了牺牲品的位置。本片导演也是把丈夫对妻子和子女的迫害构成了影片的主体内容。只不过库布里克通过他的电影体现出了更多的人文关怀——宁可失去一部分恐怖效果,也要使女性(和她的子女)拿起武器,与命运(她的丈夫)抗挣,最后赢得斗争的胜利。而这种结局,也正是前面提到的恐怖形象之所以成功的第二点因素。象征着失常和邪恶的男主人公最后死掉了,而象征着正义和善良的母子二人最后逃出魔爪。让紧张许久的观众终于可以长长的松一口气,也同时排解了观众心中的种种焦虑。给人以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启示意义。
4. STYLE AND ATMOSPHERE
本片的艺术风格是相当独特的。导演库布里克无意靠令人呕吐的嗜血造型吸引观众,而是动用了几乎所有先进的艺术与技术手段来营造了一个阴森恐怖的氛围。
与我们的观影经验不同的是,本片没有象通常的恐怖片那样发生在狭小的黑暗的环境中,而是被设置在一个阔大的酒店中,大部分情节也发生在正常光线下。这是导演对观众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挑战。
恐怖气氛的成功营造首先得益于摄象机给出的视角。摄象机总是在中近景处跟随在人物后方,给人一种时时受监视受掌控而又不自知的感觉。特别是跟随小主人公时采用的低角度视角,更是将一种对神秘力量的不可知情绪渲染至极。其次,大量的运动镜头和手提拍摄,画面构图的不稳定性,还有晃动和倾斜的线条都给人施加了强大的心理压力。最后,《闪灵》中的空间封闭感同样是异常强烈的,而且它在外部的视觉形式上有两个类同物的并置:一个是充满血腥与暴力威胁的酒店,另一个是时刻让人感到幽闭恐惧的迷宫。这种空间上的并置所造成的心理恐惧,是以时间段落的不断压缩与迫近为推动力的。观众可以从《闪灵》中出现的一个个段落性字幕上,看出这种对时间结构的细心安排。影片的第一个字幕是“面试”,然后是“休息日”和“一个月之后”,接下来是“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最后是“早上八点”。这部影片在空间布景造型上的追求,让人看到库布里克一贯具有的美学趣味
5.CONCLUSION
本片从微观的角度表现了人如何面对心灵上的超自然力量,再次挑战人类知识的界限,从而探讨人的潜在魔性和幻想力。正如库布里克回答采访时所说:“世界最大的善和最大的恶都是来自人,但问题是人为了符合目的而无法分辨彼此的差异。”影片着墨于人类面对迷宫的心理困惑,片中的封闭酒店和花园迷宫,正好是人类潜意识的象征。
这部拍摄于25年以前的影片,已经成为恐怖片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被公认为影史上最具艺术气质的恐怖电影。至今影片中一些气氛营造、制造恐怖的手法仍然为许多恐怖片所借鉴,笔者认为,这就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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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闪灵:从小说到电影
我看了許多關于《閃靈》的影評都不怎么滿意,無非是把恐怖和詭異等詞組反復炒用。
很難看到有人對該片作進一步的剖析。原因可能是喜歡影像的人未必讀過斯帝芬金的原小說。而我看了九十年代的電視劇版本以后,基本上算是看到了三種媒體上的《閃靈》 。結合我對史帝芬金其他小說的閱讀。我想與大家一起進入閃靈世界,揭開它的神祕面紗。
《閃靈》和史帝芬金的其他恐怖小說一樣,源泉來自于日常生活。來自于人瀕臨精神 崩潰的極端體驗。主人公杰克作為一個業余作者,其年齡和狀況與未成名的史帝芬金相仿。一樣的窮困潦倒,拖家帶口,靠打短工維持生計。可以想象人生的十字路口,他們都處于怎樣的低谷,被焦慮和絕望折磨。作家本身經常靈肉分離,被殘酷的外部生活壓 力侵蝕,無法平靜,陷于分裂之中。一方面要對妻子和孩子負責,一方面為了完成個人 的寫作事業,不得不犧牲家庭。這種矛盾絕望的心理都被史帝芬金巧妙地化作整個恐怖故事的內在張力。
作家的本質和獨裁者也著相似之處,同樣處于極端孤獨之中,選擇大雪冰封的旅館 就相當于進入自我封閉的內部世界。此時杰克與世隔絕,苦苦等待靈感的來臨。你可以 把那些幽靈當作是杰克創造的,象是作家筆下虛構出來的人物。他們召喚他讓他歡欣鼓舞。二元對立,溫迪代表著外部世界,她和孩子是唯一從現實世界傳到杰克耳朵的聲音 。我想孩子的非理性行為一定大大干擾過史帝芬金的寫作,讓他深受折磨。所以成了杰 克潛意識第一個砍殺的目標。
原小說和庫氏的電影有著很大的出路,我推測這也是作家一直抵觸該片的原因。主角 從小說中戰勝自我與幽靈同歸于盡的英雄變成血腥瘋狂的凶手,實在有點南轅北轍。更 何況主人公杰克本身也是作家心路歷程的寫照,怎么能接受如此悲劇性的下場呢。我們 對照一下兩者的差別,就可以看出導演的企圖。小說中的凶器,由美國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棒球棍,變成了恐怖電影中常用的斧頭。小說中杰克一個人都沒殺死,并且黑人廚 師最后協助溫迪和丹尼母子逃出旅館,是真正的英雄。而在電影中黑人卻被一刀很干脆 地砍死,破了杰克殺人的零紀錄。很顯然導演是為了強化暴力效果,加強對觀眾的視覺 沖突,不得不犧牲這個次要角色。這與種族迫害毫無關系。小說中杰克多年以后現形在 丹尼的畢業典禮上,默默祝福著兒子的成長。場面溫馨動人,一副親情永存的樣子。影 片則讓杰克的瘋狂日益升級,直至崩潰,最后凍死在迷宮中,萬劫不復。
史帝芬金畢竟只想當個暢銷小說作家,無意把主題拔高,何況作為成功人士,他 也可以笑看過去,重塑慈父形象,保存中產階級價值的完整。而庫布里克很明顯想在其中賦以一定的寓意,成為現代人無法溝通,自我毀滅境遇的寫照,表達他一慣地對現代文明的憂慮。
這部影片本身爭議頗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以為它之所以勝出,主要還是在氣 氛的營造和尼克爾森的表演上面,更多是作為類型片的一部經典存在。
7 ) 为什么爱上一座房子?
即便我们还未入住遥望酒店,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著名的场面:汹涌的鲜血从巨大的红色电梯口喷发出来,淹没了整个厅堂,将整个镜头染成大红色。
那么问题只有一个,我们为什么爱那座房子?自从库布里克的《闪灵》(The Shining, 1980)诞生以来,围绕着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杰克·托伦斯的最终结局一直有很多疑问,究竟是纯粹精神分析式的人心崩溃,还是遥望酒店这个房子在作鬼?换句话说,这部电影的主角究竟是尼科尔森,还是酒店本身?抱歉史蒂芬·金,我只能仅仅谈论这部电影,现在就让我们开始吧,直到永远。
在我的心目中《闪灵》可能是库布里克在纯粹电影领域上最伟大的成就,如果不把《2001》宏大而富有哲思的命题计算在内的话,《闪灵》作为一场影像的体验,排在他电影的第一名。《大开眼戒》也非常伟大,但这部恐怖片更加直接的渗透到观众的魂魄中。这天晚上,我在Metrograph观看它的35毫米版本,虽然播放的并非库布里克更加满意的116分钟版,而是148分钟的美版,这个版本填充进了更多家庭关系间的复杂性,而因此对整体节奏而言有一定损失,但我依旧看的无比尽兴。神奇的事发生在剧场外,当我看完电影像往常一样走到附近的地铁站,瞬间我眼前的世界竟然变成了库布里克式的“单点透视”,于是,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注视着,盯着这一由电影的视觉暂留导致的幻觉。
《闪灵》究竟有何魔力?关于库布里克有很多老生常谈的言论,比如说他如何完美主义,再如他的单点透视构图如何精准,或者他在本片中对斯坦尼康革命性的使用等等。人们用这些技术上的机械上的言论去支持着其作品的天才,确实,我们不能否认它们。但不如从其根源的角度去问,为什么库布里克要设计这些镜头运动,他拍摄时的完美主义究竟源自何种执念?我想,在库布里克极端控制狂的表面底下,真正值得我们赞叹的,其实是未知,是其拍摄时无与伦比的好奇心。请看,即便摄影机面对的是已经设计到完美境界的场景,即便它的运动由精确到每个镜头的工作脚本支撑,库布里克依旧将摄影机处理成了探索未知的东西——丰富的形式运用不仅充当向导,它自己也在探索:什么是神秘?什么是恐惧?而此时我便应回到文章开头所述的,关于影片主角的归属的问题,主角究竟是尼科尔森还是“遥望酒店”?我们为什么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影片吸引,反复地观看它呢?
我想明确一个事实:正如我们一样,摄影机也爱着这个房子,正如杰克对儿子所说的那句可怖的台词那样,“我希望我们能永远呆着这里。” 在片中,杰克反复地在打字机上敲打着“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句话,而摄影机呢,它不厌其烦地运用着轨道和斯坦尼康,从酒店的这个走廊慢慢滑到另一个走廊,或是长时间地注视着一个通道的尽头(单点透视),或者借着墙壁和片场的界线,慢慢地为观众揭露一个新的空间。还有更多的技巧:他的缓慢缩放、他的快速缩放(Redrum!镜头瞬间从中远景拉近到大特写)、他的垂直仰视(杰克疯狂捶门一幕,看过本片花絮的影迷应当记得库布里克是如何亲自拿着取景器躺在门前,发现了这个镜头的他开心得像个孩子)...... 还记得它以一堆洒落在地上的气球为引子,用一个完美的平移,为观众揭露那场20年代风格的舞会。我想令《2001》和《闪灵》如此伟大的一个特点正是因为如此,库布里克为这两部电影搭建了影史上少见的复杂场景,《2001》繁复前卫的太空舱不必多说,而《闪灵》对其事件发生地的热爱虽然提及量不如前者,但也同样伟大,摄影机乐在其中地捕捉着,观察着。
《2001》和《闪灵》,极少有那么几部电影,虽然里面只有少数几位演员,但他们却在全片中都独自占据在一个如此巨大而复杂的独立空间中,这不仅是故事的出发点,更是一次和地点本身的亲密接触,在一瞬间,我们如主角一样和酒店建立起了更加私人的联系。在这方面,《闪灵》比《2001》更加极端,在影片中除了酒店,我们还见过的内景可能只有杰克和温迪平时的家,以及厨子迪克的家,这些场景虽然也一如既往地有着库布里克式的精致,却从来无法像酒店一样令我们有如此强烈的感受,是链接剧情的过客式角色。
在影片开场不久后,主角一行人到达酒店,此时人员并没有彻底搬离,相反,这里还挺热闹的呢,于是我们来到大厅、厨房、走廊等地方参观,一切正常,库布里克非常执着地让角色们走遍了所有他们该去的地方,而只有最终的迷宫则得由角色自行发现。最终,我想它强调了人去楼空所带来的强烈反差的神秘,当你抽空了一个空间中一样常见的东西——来来往往的人们、酒保、服务生,剩下的空间突然变得难以定义。然而经过了之前的一场场戏,整座房子的结构已经像被3D建模似的印在了我们脑海中。嘿,谁不会记住那个堆满了所有你爱吃的食物的储藏室呢?迪克对丹尼这么说,他滔滔不绝叫出了所有肉类和方便罐头的名字,而电影也对我们这么说:它会回来的,正如某个镜头中,背景的一把菜刀正对着前景中的丹尼,而在100分钟后,它会变成温迪的武器。
而在这之后,“遥望”酒店就只剩下主角们了,但其为酒店本身的经济职能消失了,它与世隔绝了,而入住的却是一位“作家”,更何况他写作的内容,以及他家人对其写作的认知,在片中是从来没有任何正面的表达的(自然除了最后的揭露),换句话说,杰克所谓作家的身份,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幌子。杰克·托伦斯在入住酒店的那一刻便已经被化解为一位虚无的,没有目的的行尸走肉,空旷华丽的大厅内响亮的打字机一遍遍地打出那句著名的台词的回音,是他唯一的存在假象;而温迪一如往常地做着一位程式化的普通家庭主妇的工作,住在酒店或者自己的家里似乎没有任何区别;现在,全场的焦点便在丹尼身上了。
正如你所见,温迪和杰克在一开始的活动范围实在非常有限,前者来往于厨房、大厅、卧室之间;杰克在发疯之前除了在卧室睡觉便是在大厅打字;而丹尼呢?即便我们被告知他有所谓“闪灵”的超能力,但就算没有这个认知,观众都不会怀疑他才会是我们真正的向导,正如他的“闪灵”能力一样,他无处不在,他是这座美丽屋子的真正向导。片中有很多斯坦尼康的运镜(这项技术的发明人Garret Brown亲自拍摄了这些片段,你简直能看到镜头背后的他喜出望外的样子),而很多时候,这个突然自由了的摄影机选择了孩子的视角,孩子的身高,以及孩子的好奇心。
我们跟着丹尼骑着他的脚踏车逛了一圈酒店,第一次我们逛了一楼,从厨房左拐到大厅再拐回厨房,注意丹尼车轮在木质地板与地毯之间不断来回形成的声音节奏,“哥啦啦啦东——”(这部电影的声音真美妙,除了潘德列茨基、温迪·卡洛等人的前卫音乐作品外,酒店广大空间生成的空旷回音令恐惧再上一层楼,在此请听一下迪克与丹尼讨论“闪灵”的那5分钟,没有配乐,只有一句句的台词在那种空旷中渗透出神秘);第二次我们跟着丹尼逛了一圈二楼,最终摄影机跟着他来到了那个著名的237号房间,我不必再在这里多写当杰克走入那个房间时那个镜头的美妙与恐惧。有意思的是,在丹尼试图打开房间门失败,回到脚踏车上继续前行时,摄影机留在了门旁边,不再继续跟随,而是向躲起来似的看着他离开。摄影机是否也为这个未知空间而着迷?答案看来是显而易见的。
摄影机爱着这座屋子的终极印证或许是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而它事实上已经在电影中被反复铺陈。全片中当我们游走在酒店中,我们总能看到这些挂在墙上的黑白相片,它们整整齐齐地一排排挂在那里。当影片看似终结于杰克的死亡——一副静像式的,完全戏剧化的影像,杰克的冰冻让他在这座死寂的迷宫中化为静止,而此时电影想起了什么,于是我们被切回到酒店,1920年代的音乐播放着,镜头缓慢地接近照片墙,对准那个位居中央,微笑着的杰克。电影不愿意在杰克之死时便抱憾结束,它必须终结于酒店,或亦是要永远地呆在那里,这座让它流连忘返的恐怖仙境。
8 ) 改编自原著,原著说房子是有生命的能杀人的,所以。。。
改编自原著,原著说房子是有生命的能杀人的,所以
房子有生命,也称闹鬼,能自己打开贮藏室的门,因为是建在印第安人坟上,上个管理员和家人是因为这个被鬼或者房子杀了。jack是房子建造者的后代,被印第安人下了咒杀自己家人,孩子用闪灵救自己和母亲,murder是写给房子的,房子看的话是正序的。237是房子弄出声让丹尼以为是她母亲吸引丹尼进入房子的。后面女主角见到鬼是因为房子想把女主角吓住留在房子内,正好导演也能凸显电影的恐怖气氛。腐尸是房子想让jack变疯杀家人。前段孩子有闪灵的铺垫是说孩子遇到危险产生自我保护的超能力。黑人出现是为了让jack杀个人体现他的疯狂,因为让孩子和他母亲死,顺便把交通工具拿过来。jack的幻想都是房子引他疯狂的步骤,中间那句酒保,房子请的,当然这些幻想都是建立在jack潜意识上的,房子投其所好,让他喝酒,让他知道为保卫房子杀家人的不光是自己等等。那两个姐妹和血一是凸显电影恐怖气氛,二是丹尼的闪灵提醒杰克危险,并让丹尼看到以前发生过的事情
暂时想不到更多的疑问
欣赏跟拍的几个镜头的感脚,比如danny骑着小车在酒店里穿梭,比如在迷宫里跑,比如一开始的高速公路。其他一般。
片子看得我困死了,之后看了几片评论吓得有点睡不着了
何为恐惧?失去控制感方为恐怖,无知为其表现形式之一。闪灵中的罪缺少逻辑性,是无缘由的,一切都没得到充足的解释,看着恐怖,也因为自己了解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无缘由之事之选择。跟踪镜头伴着诡异音乐不停向前,而观众却不知去向何方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何时会发生什么,怎能不紧张!好玩的倒是,写影评的人总力图将故事纳入逻辑范围之内,硬说这隐瑜着印第安人等诸缘由,真的吗?为了心安吧!另外,那旅馆空间太大了!!
重看@新衡山,四星半;用今日标准衡量,顶多算是惊悚,凌厉剪辑让我又毛骨悚然了一次,特别是murder出现时;古旧旅馆里逝去的平行时空,在村上《列克星敦的幽灵》和海豚宾馆里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高潮部分女主偶然瞥见KJ一幕,绝似后来《大开眼戒》,绝赞瞬间!勿究逻辑,神秘才美。
最近重看,深觉这是一部刻画现代性焦虑的经典,核心就在那句话里“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杰克其实是好人,他太在乎身为男人的责任,太想写出好作品证明自己,最后终于把自己逼疯,举起斧子疯狂砍向家人,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愿承认自己才华有限,于是他归罪于家人,把老婆孩子当成了负担,认为如果不是要养活他们,承担他们的期待,自己就不用活的这么累。这种压力我也体会过,但到了某个临界点时最终决定放过自己。现代社会给我们太多机会,也同时给了我们越来越沉重的身份的焦虑,很多人如同深陷漩涡无法挣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这期待的诅咒。也许真正的解脱只有回到内心认真问一问自己,这一场人生几十年,到底为何而来,快乐吗?值得吗?真的必须如此吗?
看到一半就不敢往下看了,不愧为恐怖片NO.1啊啊啊已吓尿~ 结构对称的画面透出冰冷的压抑,加上长期密闭空寂的环境,不疯都难,Shining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邪恶来自人的潜意识。
女主角长得很怪异.男主角演技很牛B,很神经质,让人毛骨悚然.小男孩演得很传神,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DC版。讨论它有多恐怖并不重要,现今最低级的蹦鬼头技法,也能吓倒一片人,但库布里克显然不屑于此道。站在通道口看完了片头字幕和现场观众状态才入座,六百人被吸摄进电影空间的感觉真美妙。一家三口,演员个个出彩,老流氓尼克尔森尤其疯魔。小朋友踩车、237房浴室、雪迷宫等段落都拍得很绝啊
说实话我对这部片子基本无感。但这却是一部相当标准的恐怖片,拥有一切恐怖片该有的经典情节、经典镜头、经典人物、经典配乐——但是这一切带给人的整体感却是冗长、沉闷。一个部分过后便知道接之而来的场景。为了那两个漂亮孩子、神秘的洪水、门后的斧子和疯癫狂乱的那个男人的演技.四星之
有吃有喝有玩五个月还能孤独到要杀人。。大概是因为不能上网吧。。
从此对萝莉,特别是双胞胎萝莉,产生了心理阴影。
看后对237这个数字有阴影了
失意的作家,性冷淡的妻子,精分的孩子,这遍再看已不是恐怖片,而是家庭伦理悲剧,《闪灵》的恐怖来自独处封闭环境下心理暗示的恶化,心结的放大,恐惧感的释放,直至最终彻底的崩溃爆发。再次膜拜神级配乐和精准选角!
看片时不专心是不好滴!调没音量是不好滴!一边看一边放无敌治愈的歌是不好滴!把画面缩成巴掌大是不好滴!这直接导致我淡然而欢乐的看完了传说中的闪灵……
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直接睡了,后来看了说明书,人们说它有多屌,有多的经典的手法、技巧,我想大概是吧,于是我第二遍有点懂了,我终于被吓了。。
要是我住进远望的话,和家人大吃大喝几个月多开心啊。
标准恐怖片。最喜欢的是Danny 骑着三轮小车、摄影机超低位跟拍的设计,华丽的装饰、车轮滚过木地板的隆隆声以及超低位镜头造成的压抑、不祥的宿命感,浑然一体。
COVID-19肆虐期间,如果把疑似病例都安排在这个酒店隔离岂不是很酸爽?哈哈。因电影本身闻名遐迩,顶着最恐怖电影的名号,导演也声名显赫,故不少观众慕名而来后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跟那些通过一惊一乍来吓人的恐怖片来比,是不会那么害怕,然而库布里克显然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心理恐惧感,并非单纯的生理刺激,而是通过悬念设置、氛围营造、镜头处理来让你对电影的主题产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思考和追究。当然,因文化鸿沟,多数人除了对幽闭恐惧的理解外,对诸如屠杀印第安人、美国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对主题多义性的理解,故本片在国外的口碑更高。电影也留下了很多经典画面,双胞胎萝莉让人不寒而栗,楼道汹涌而出的血水更是被后世致敬多次,典型的如星爷的《功夫》。其实只要有网络和电脑手机,这样的工作真是美滋滋。
对不起!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情节拖沓的一塌糊涂,还没觉得开始呢就结束了!黑人叔叔还以为是主角呢,刚赶回宾馆就一斧头被砍死了;小男孩那Tony有啥意思也目懂;还有最后照片的含义更是云里雾里……实在是挑战我的智商,就不多给星了!!
除去镜头配乐不说,这个年纪这个时代看这种片子真是冒火,还拍那么长,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