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Netflix纪录剧集《假装这是座城市》(Pretend It' s a City)聚焦作家、评论家弗兰·勒博维茨,看她游走纽约,发表对一切事物的看法(“我充满了各种看法”),和她心中的纽约生活是怎样的(“纽约的千万人中,唯一一个看着自己在往哪走的人就是我。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座城市’”),有趣。
会一边看一边更新这一篇的。
Ep1
1、
被问及自己是不是一个自命不凡的人:
(提问原话是 "Do you tend to look down on people?" 毫无意外的,Fran把它改写成了更直白的自问——"You mean, am I a snob?")
"There are certain kinds of snobberies that I think are bad - of course those are not the kind of snobberies I have."
她的snoberry和对方家境/学校/背景无关,但和对方的意见是否与她一致有关——It has to do with "do you agree with me on this?"
"People frequently irritated... not irritated. it's too mild of a word...infuriated by me. It does somewhat surprise me, because so what? Like who am I? Am I making decisions for you? I'm not in charge of anything."
"I can understand people being angry at me when I say things like 'ppl should do this' if people thought that I could change it: But if I could change it, I wouldn't be so angry."
"The anger is, I have no power, but I'm filled with opinions."
感觉Fran说出了评论家/知识分子的存在价值——我每天对公共事务表示意见:“我认为如何如何”。但作为一个普通公众,你不应该对我生气,因为,我其实没有权力要求你如何,我不是在位的人,我不是那个能改变现状的人。如果你对现状不满,在位者、有能力改变现状的人应该承担你的怒火。
我的愤怒恰恰在于,我无权改变现状,但我却意见超多。
(我的理解,评论者和公共空间的讨论的意义在于提出异见。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被审慎对待,while没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得到更多的渠道去发布传播。)
2、
说纽约市长是份很难的工作:
"So it should be split in two, and I would be the night mayor."
(谐音梗大户:night mayor = nightmare)
3、
说纽约是个很难afford的地方,yet so many ppl come live here:
"You realized it's so hard to live in New York, that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guts to do it.
'You live in a place where things are just easily done, where ppl are nice to you, where no one's trying to cheat you every five seconds. You call that grown-up life?'"
纽约生活不易,但正因此,住在纽约的人都自我感觉良好了很多——我在纽约都待下来了,谁要去你们那些破乡下地方过舒服日子?
(所谓new york tough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没有来由又很有来由的自信和不屑)
Ep2
1、
说到为什么自己决定不当艺术家:
“You decided not to be an artist. Too pleasurable, Fran.”
“It’s like when people say, ‘Why are Jews not allowed to eat bacon?’ And I always saying, ‘Too delicious.’”
因为干一个事的感觉太好了,所以我不能干这件事。就好像pleasure是恒定的,不能太放肆。或者在一件事上享受到太多,就会太快被花完
(莫名感觉犹太人和某类传统中国人又多了点相似…)
2、
被问到纽约有什么在吸引年轻人一茬茬来:
“New York. That’s what here. I mean, what’s not here? That’s the way to look at it. Wherever you are from, that’s not here.”
然后说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来纽约,是因为是gay(只有纽约最包容那时候),于是导致了gay的聚集:
“...creates the density of angry homosexuals, which is always good for a city. There’s nothing better for a city than a dense population of angry homosexuals.
and at a certain point, they became very happy homosexuals when they found out, ‘it’s so fun here!’”
3、
说到电视上播音乐会演唱会时,她总是很在意观众——观众听到一首歌,尤其如果是年轻时流行的歌,会那么快乐,回忆起以前的点滴:
“No one is loved like musicians. Musicians are loved by people, really loved, because they give them the abilit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a and their memories. There’s no other form that does that.
I mean, I really think musicians, probably musicians and cook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most pleasure in human life.”
拿自己举例,年轻时爱听Moton:
“Do I think Moton is the greatest music that ever made? I don’t. But if you ask me ‘The second you hear this, do you feel happier?’, I do.
I mean, 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are harmful. You know, so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
(这段话真是直戳我心:怎么会有人不爱音乐呢?It’s like 灵丹妙药!
Ep3
1、
说到早上6点准备出门赶飞机,遇到住同一栋楼的邻居健身回来:
"I was in the lobby with luggage at 6 in the morning to catch a plane, and someone in my building, at 6 am, they come back from gym. Well that's why they have money.
On the other hand, you call that a life?"
(这种想法简直世另我。每次看到老板/有钱人认真工作疯狂加班,我就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他们因为这么刻苦才成为了老板/有钱人...但同时又觉得 何必呢...)
紧接着邻居问她是不是要去度假,Fran心想are yyou insane?,因为乘坐交通去别的地方对她来说不是愉快体验,她出行是为了赚钱。相反,她赚来的钱是为了花在这里,花在这个公寓楼,花在她所再这里拥有的的生活上:
"If you see me with luggage at the lobby, I'm going to make money, okay? I'm not going to spend it. I spend it here. Here's where I spend it. I get on the plane. I go to places. I make money. The money comes back. I give it to the building. I stay in the building.
It's like I earn the money so I have this home."
"I have to keep going out so I can stay here. But as far as wanting to go places, I can't believe people do it for fun. When I at the airport, I see ppl going on vacation. I think, 'How horrible could your life be?' Like, how bad is your regular life, that you think 'you know what'd be fun? Let's get the kids, go to the airport, with thousands pieces of luggage, stand in the lines, be yelled by a bunch of morons, leave late, be squished all together, and This is better than our actual life.'"
(另一种看待旅行狂热的方式:现实生活太没有意义,以至于你愿意忍受舟车劳顿去逃离)
弗兰很生气,因为她是纽约街头唯一看路的人。她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就叫“假装我们在城市”,以警示那些目中无人的挡路者——这城里还有其他人呢!
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多年的作家弗兰·勒波维茨,对这座她离不开的城市和其间的当代生活都有诸多不满。
作为弗兰的多年好友,同样深爱纽约的马丁·斯科塞斯显然了解也欣赏她的愤怒。继2010年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后,马丁在Netflix原创纪录剧集《弗兰·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再次将镜头对准了这位手上无权却意见多多的友人,捕捉她在访谈、演讲、城市漫游和咖啡桌对话间的连篇妙语,一同为纽约献上一封辛辣而真挚的情书。
都市观察家的生活意见
1980年前后,两部有关纽约生活的随笔集《Metropolitan Life》和《Social Studies》奠定了弗兰作为作家、评论家的江湖地位,也让发表意见、评判事物成为她此后的主职工作和风格标签。
《假装我们在城市》是一部弗兰的意见集锦,也是她观点密集而结构松散的建城宣言。全剧共有七集,除开与剧集同名的第一集,剩下六集的标题都取自纽约的某个政府部门名称,为弗兰信马由缰的漫谈划定大致方向。
但即使有预设主题,也不要指望弗兰会照本宣科。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对任何人事物都有一箩筐的意见要表达,金句和妙喻层出不穷,名人趣闻和年代轶事信手拈来,最终把所有命题发言都全部变成自由发挥的爵士即兴。
在“文化事务部”里,弗兰赞美天赋在人群中分布的随机性,讲述因才能不足而放弃大提琴的童年往事和曾获得的“班级幽默风趣奖”,但一转头,她又开始对当下文艺环境大发不满,一针见血地批评人们在拍卖场上为了成交价而不是毕加索鼓掌;
在“预算委员会”中,对房地产市场不敏感也阻止不了弗兰对纽约的摩天大楼发表高见。她不懂建筑但懂衬衫,所以,在城市建筑上彼此借鉴的纽约和迪拜,到她嘴里,就成了互相抄袭的布克兄弟和拉夫劳伦;
而在“体育与健康部门”下,大烟枪弗兰又犀利地嘲讽起了养生,认为“养生是一种贪婪,”责怪硅谷刮来的保健邪风,吹得纽约街上三分之一的人都背起了她看不惯的瑜伽垫……
听弗兰说话是一种纯粹的享受,哪怕是少数略显陈腐的论点,经她的坦荡和诙谐一包装,都成了值得摘抄的箴言。而比言语更迷人的,是弗兰那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弗兰尖酸又真诚,对自身的局限性有着清醒的认知,谦虚地表示“人只能理解同辈人”,但到了每次开口表达意见的时候,却仍是强硬无比地爱憎分明,毫不妥协,也从不抱歉。
已故作家托妮·莫里森曾建议弗兰把文字中的“你”换成“我们”,以表达一种对读者的邀请。但显然,弗兰不喜欢“我们”,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延续了她的这种距离感。
对于观众,弗兰既不亲热也不讨好,她就像一个脚步过快的导游,一路撒下聪明的词句,完全不在意身后的游客能否跟上。但尽管如此,我们仍想紧随她身后,再听听她还有什么话要说。
旧日纽约消亡史
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全貌”展区,是《假装我们在城市》中反复出现的一处场景。宏伟的纽约市微缩模型间,穿着鞋套的弗兰小心翼翼地跨过大桥,活像空降纽约的哥斯拉。
不管弗兰在谈什么,她的话里永远只有一位主角:纽约。她和纽约之间的爱恨纠缠在剧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纽约对她来说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一样庞杂繁复的大麻烦,却也是一处从不无聊的文化天堂。
噪音,地铁,游客,房价,市长,干洗店,时代广场,装置艺术……弗兰对纽约的种种怨言虽然幽默但不新奇,大多时候只是在重复和加深现代人对纽约固有的刻板印象。而在表层的抱怨之下,那些对旧日纽约的快照式追忆,才是整部剧里更为珍贵动人的部分。
69年就来到纽约的弗兰是一位联通各界人士的活坐标,也是许多历史事件的亲历者。她见证了O.J.辛普森案件宣判时的万人空巷,也呼吸过911后覆盖城市的“烟尘”;
她曾为安迪·沃霍尔工作,看过拳王阿里与弗雷泽的世纪之战,还被爵士传奇查尔斯·明格斯追着跑过第七大道;
她开过出租,因此知道司机们常去的Belmore餐厅(Belmore餐厅也在马丁的《出租车司机》中出现过);她嗜书如命,然而钟爱的旧书店大都关张消失……
在弗兰轻描淡写的回忆里,所有的故人旧事连成线,已被拆除的建筑构成记忆的街区,她脑海中的纽约在鸣笛声和爵士乐响中拔地而起。碎片化的观点输出不足以描摹纽约的样貌,搭配上个体记忆的真实重述,才能让一座已经消亡的旧日城市再度鲜活。
最佳损友老马丁
马丁·斯科塞斯在剧中的存在感很低,他藏在背景里,鲜少提问也从不插话,只会用阵阵傻笑声回应弗兰的妙句。
但这并不是说马丁对作品的参与度低。谈话间隙,马丁会适时剪进杂志剪报或影像资料来丰满友人的表达,就像一条俏皮另类的“导演音轨”,一撮点缀性质的香辛料,为《假装我们在城市》增添多一层风味。
当弗兰谈到出租车速过快,马丁就插入一段自己电影《下班后》的片段;当斯派克·李和弗兰因体育话题产生异见,马丁就立马补充94年斯派克·李在赛场边和尼克斯队员互喷的名场面;在弗兰讲起《华尔街之狼》片场和小李子的电子烟往事后,马丁还要用自己颇有辨识度的嗓音录一段煞有介事的免责声明……
在采访中马丁曾表示,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很单纯,他只是想和弗兰待在一起。两位老友像一对最为默契的喜剧搭档,而马丁视角下对弗兰毫不矫饰的欣赏目光,也让整套剧集在可爱风趣和愤世嫉俗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不过,拍摄时的弗兰和老马肯定没料到,一场疫情会彻底改变纽约的样子,也赋予了这部作品新的意义。当人潮汹涌的日常纽约暂时消失,剧里弗兰所有的抱怨都成了失去才知珍惜的怀恋,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从一场针对纽约生活的吐槽大会,变成了一份封存住纽约最后活力的珍贵纪念。
虽然纽约总在变化中,但如果现在有一个能一键把纽约复原到疫情前的红色大按钮摆在面前,哪怕是最讨厌街头行人的弗兰,想必也会不假思索地一把按下吧。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Pretend It's a City》
喜欢这个女人, 喜欢她中性gentlewoman的行头和袖口上考究独特的袖扣 喜欢她走路的腔调 喜欢她坐下来翘起的腿(永远都是不羁的直筒牛仔裤和马靴) 喜欢她对骑车不看路的人竖中指的态度(我20几岁的时候也愤怒过...) 她总是时刻在表达自己的想法,立场,虽然对很多行为和现象不感兴趣,不理解甚至愤怒,但依然愿意去探究其他人这样的原因,她只是捍卫她认为对的,却也能用诙谐有趣的方式陈述她对当下现实的愤怒 她总是清醒/犀利并保持自我感到舒适的距离观察这个世界,观察着街上行色匆匆插肩而过的人们... 有趣的灵魂不在乎年龄,虽然她比我父母还年长一些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于今年1月在Netflix上线,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和作家弗兰·勒博维茨共同出品的纪录片,其主要以对话的形式并夹杂着一些采访和提问来呈现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生活的全方位吐槽。
在近期的美国娱乐节目《周六夜现场》,一小品对《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进行了恶搞。小品全程是Fran随便讲几句,Martin都狂笑。
当我看完全七集纪录片后,发现SNL小品的演绎太精准了。
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1950年10月27日-)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曾在《华尔街之狼》扮演法官)。
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又出了儿童书《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弗兰出生并长大于新泽西州,在被高中开除后,于1969年搬到了纽约。
为了维持生计,弗兰最初一开始做过清洁工,出租车司机和pornography写手。
在21岁时,她开始为一个小杂志写书评和影评,杂志的创办者就是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的第四任妻子Susan Graham Ungaro。
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 Jr., 1922 – 1979) 是一位美国爵士贝斯手、作曲家、乐队领队。
他被视为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
随后,弗兰开始为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工作,写专栏 "I Cover the Waterfront"。
1978年,她出版了第一本书《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后,开始不断接受采访和上电视并成为当地的名人。
弗兰对她的犹太人身份的认同来自于其种族和文化,但与其宗教含义无关。
她自称从7岁起,她就已经是一位无神论者。
弗兰被提问“你是怎么描述你的生活方式的”,弗兰回复道“我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弗兰被问“你会看不起人吗”,她回复道“有一些自命不凡是不好的,我的自命不凡不是针对你父亲是谁,你读的哪所学校,你在哪里长大,而是你是否同意我的意见”。
纽约地铁L线由于气味暂时关停了,弗兰说平时地铁车厢也不是紫藤味的高山村庄。
随后提到了911后的空气问题,即便在80个街区内人们都能闻到粉尘,Christine Whitman作为负责人仍表示空气没事,现在数千人得了癌症。
纽约生活物价这么贵,没有人负担的起,然而住在这里的八百万人somehow做到了。
弗兰说自己从未想生活在过去的纽约,这直接总结了一个半小时的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
“为什么犹太人不吃培根?因为太好吃了!”
弗兰提到第一次(在某件事上)没有任何天赋是小时候学习大提琴,她随即认识到了自己可以通过练习能变得更好,而不是优秀。大佬果真是早早就认清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了。
弗兰对于人们关于自己真正喜好但不擅长的事情的建议是,自娱自乐不要打扰他人就好,人们没有必要去展示任何事情。
她批评人们现在喜欢去晒任何小事。
“音乐家和厨师为人类大部分愉悦感负责。”
在接受斯派克·李(Spike Lee)的采访时,弗兰表达了对艺术和体育的看法。
艺术是人们去观赏一个最终结果,人们会反复地去欣赏这个作品,但体育在于整个竞技比赛的过程,当比赛结束输赢已定,人们不会把这一场比赛再重新看一遍。
为艺术鼓掌,而不是价格。弗兰提到了毕加索作品在拍卖时,当画作出来后现场是鸦雀无声,当拍卖结束后,人们为被拍出的高价鼓掌。
她对查尔斯·明格斯(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的评价是个十足的吃货,让唐人街厨师都跑出来鼓掌那种。
一向目中无人的查尔斯·明格斯对另一位音乐家Duke Ellington却毕恭毕敬。再自大的人都有一个其敬重的人物。
弗兰提到了纽约出租车司机开车太疯狂,她年轻的时候还谎称自己怀孕了,好让司机能够减速。
在提问环节,一个西班牙女人开始讲自己被警车撞,然后开始诉讼纽约这个城市。弗兰和马丁忍不住打断,这不是提问,这是在讲故事。
一个地铁站为了重修关停五个月,弗兰忍不住吐槽这些狗狗的马赛克画像,在真正重要的问题解决前,艺术装置完全没有必要。
弗兰对于“度假”的态度也格外有趣,“我出门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赚钱,好让我能(不出门)继续住在这里”。
弗兰表示自己不喜欢写作,一直不满意自己的工作,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就是讨厌工作。
弗兰谈到MeToo运动时,提到了反对浪潮(backlash)和撒谎的可能性。
她的态度更为细致和接地气,她的重点放在了普通女性上。
MeToo运动能够被引起重视是因为女明星们的参与。要明确的态度是,这种演艺圈的潜规则当然是不好的。
对于女明星来说,你可以选择不去接某部戏而避免受到侵犯。但对于在酒店整理床铺或从事类似工作的女性来说,她们很难有选择的余地。
弗兰说自己当年不去做服务员是因为要得到排班需要和领班睡觉。
这一集,弗兰表达了对现今的养生,体育,度假项目,和一些所谓的挑战的负面态度。
在接受Spike Lee的采访中,弗兰说自己讨厌体育。她喜欢穆罕默德阿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拳击手,而是作为一个有象征意义的人物。
Spike Lee说体育的意义也很有道理,体育给予了观众一份认同感,并且对于黑人来说这也是他们最先改变自身地位的手段。就是他不断打断弗兰说话和咄咄逼人的态度有点烦。
斯派克·李,美国导演,凭借《黑色党徒》获第91届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最佳改编剧本。
而极限运动只不过是人为的,没有必要的,自我编造的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并且现实生活就足够挑战了,这一段和小崔脱口秀说过的一段所表达的意义类似。
开场弗兰说道,人会持续犯错,但年龄越大,能找的借口越少。
弗兰被提问有没有“guilty pleasure”,她说既然是乐趣,就不该有负罪感。
弗兰小时候到了7:30半就被要求上床睡觉,之后她问她妈为什么,她妈说过了晚上7:30就忍受不了她继续吵闹了。
片尾,弗兰说,真正年轻的人是意识不到年华逝去的,当你意识到了,证明你的年华(开始)逝去了。
开场,弗兰被提问“你认为存在令人窒息的political correctness吗?”,弗兰说我的呼吸很顺畅。
太佩服弗兰这种四两拨千斤的说话方式。
弗兰说,“如果你把一本书掉在地上了,你要亲吻它一下”,这是她在犹太教堂学到的对祈祷书的态度,她也将此应用到了别的书上。
弗兰在年轻时为安迪沃霍尔工作写专栏,声称二人关系不好。在安迪沃霍尔(1928-1987年)去世两周前,她把她持有的所有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卖掉了了,为了支付公寓的维修费。弗兰真是没财运啊。
二人的犹太人长相也太明显了!
1978年,当弗兰受邀为《新闻周刊》写专题,她的父母对此格外惊讶。
弗兰的父母不看《时代周刊》(因为当时的老板亨利鲁斯是反犹人士),但是看《新闻周刊》(Newsweek)。
其写的专题就是为青少年提供意见,在纽约公立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上就引用了其中的一句话。
弗兰从成名到现在,她的服装造型和说话态度几乎没有变化,果真大佬在年轻时就决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流媒体网飞(Netflix)最近推出了著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拍摄的七集纪录片《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Pretend It's a City)。在剧中,斯科塞斯与观众一道聆听他的老友、评论家勒博维茨机智风趣的谈话,时常大笑不能自已甚至肚痛。这部剧集七集之间没有任何连续性,因此完全可以乱序观看,如果意在休闲,你可以拿它来杀时间;如果你是一个严肃观众,拿它当作一部《警世通言》来阅读也未尝不可。
谈论这部剧集理应有很多切入点,因为它实在是涉及了太多话题,而每一个话题又都在勒博维茨妙趣横生的言语中变得极富吸引力。不过,笔者倒想从一个最细枝末节的地方进入这部剧集——在每集结尾的片尾,斯科塞斯都引用了意大利导演费德里科·费里尼名作《甜蜜的生活》(La dolce vita)中最著名的配乐。费里尼拍了一辈子罗马,斯科塞斯则是一个老纽约,如果说前者用《甜蜜的生活》讽刺罗马人60年代初期荒诞不经、精神空虚的生活,后者在这部剧中使用它的配乐,意图也是不言而喻的:斯科塞斯无疑是想告诉我们,纽约是一个故事很多的城市,也是一个浮华荒淫的城市,这点在他拍摄的纽约电影《出租车司机》里有着极其血腥而深刻的呈现,相信观众对此绝不陌生。
第一集当中,勒博维茨火力全开吐槽纽约:地铁肮脏不堪、房租高到吓人、行人毫不礼让,甚至找不到洗衣房……几乎没有一样能如人所愿。这很难不让人联想起中国的北上广,因为勒博维茨所说的这些几乎就是所有特大城市的通病。不过,勒博维茨在调侃了一通之后,仍然觉得纽约对她而言具有无限的吸引力:如果不在这里生活,又能在哪里生活呢?如果追求的是安静和干净,为什么会来到纽约呢?“我自己就是一个来自又安静又干净的地方的人,”勒博维茨说,但那显然不是她所期待的城市。纽约的吸引人之处,于她而言,恰恰就在于它的喧闹、它的丰富,甚至是它的肮脏和昂贵。“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这里生活下来的,但我还是活下来了”,就在她说出这句话之后,台下传来一阵会心的笑声。勒博维茨绝不是一个怀旧主义者,她从不觉得过去更好,相反她认为纽约根本不存在什么“永久性”,变化才是这座城市永恒的终极魅力所在。历史在变化中得以延续和书写,不变只能意味着可怕的安静与死亡。
乍看上去,评论人勒博维茨就像一个女版伍迪·艾伦:同是纽约人,都是犹太人,都有一副伶牙俐齿,甚至连面相都有几分神似,而且两个人最大的相似点是他们都非常焦虑,尤其是勒博维茨提到自己有一次在山中寻熊的经历时,她几乎是完全下意识地进入了这个话题,然后开始讲述自己是如何抓住向导不放,以至于向导开始怀疑勒博维茨是不是在勾引他。当然,勒博维茨完全没有这个意思,她只是害怕、焦虑,而且我们也都知道,如果此时换作伍迪·艾伦,他大概也会这么做,虽然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像他这么惜命的人压根就不会冒险出现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
某种程度上说,斯科塞斯拍摄的纪录剧集,不仅呈现了勒博维茨本人,更是借勒博维茨梳理了现代纽约的城市建筑、艺术、时尚、思想观念史。在这部作品中,他穿插了很多历史影像,包括电视节目、纪录影像、电影片段、宣传片、广告等等,这些影像通常都与纽约有关,很好体现了时代氛围和纽约人生活方式的转变,勒博维茨则是这些素材的中心,将纽约的过去与现在连结起来。
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集大成之城市,纽约聚敛了全世界无数人才和财富,这一过程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便已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如果说美国是世界公认的第一大移民国家,那么纽约就是这个国家中最具代表性的移民城市:斯科塞斯的父母即是意大利西西里岛人,后来移民至纽约。移民这一身份,注定这个群体对金钱和地位高度敏感,而这在斯科塞斯的作品当中也是时有体现。
相比意大利裔的斯科塞斯,勒博维茨的身份更加复杂,所要面对的社会环境更加险恶,看待社会环境的态度也无疑更加复杂。首先,她是犹太人,在片中她提及自己曾经听到过对犹太人的歧视性话语。其次,她还是女性,在剧中她表现出对纽约女性地位的深刻认知,比如她痛陈很多女性为了获得工作不得不和身在高位的男性上床,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在斯科塞斯所熟悉的影视行业,也出现在几乎任何行业,比如餐饮业等等。最后,她也是一名评论家和知识分子,面对资本,她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比如她用一整集来表述自己如何看待金钱,如何为了买房而伤透脑筋等等。诚然,勒博维茨的诸多看法并不直接涉及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然而她也的确并不以严肃著称。一个很好笑的例子是,在一场脱口秀表演中,一名来自西班牙的观众向勒博维茨发问,自己被一辆警车撞到,是否可以获得理赔,勒博维茨表示在这座城里“几乎任何事情都可以获得理赔”。尽管没有明讲,但此处显然暗含着她对美国金融和政治的批判态度。
也正是从这些例子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勒博维茨所描述的早已超越纽约本身,抵达整个国家和时代的文化荒悖。在剧中,她提及自己对当下美国人极其重视养生非常不解,表示自己烟不离口,甚至在飞机上都要抽烟(结果当然是被“高声训斥”);她对当代美国人的诸种生活方式极为不屑,甚至对运动本身也极为厌恶:她完全不理解拳击这种“斗殴行为”为什么会成为一种体育运动并赢得那么多关注,相比之下艺术作品则更加持久,因为它们可以留存下来并不断被观看或者聆听。而在提及艺术时,她指认美国社会当中,艺术往往成为金钱和地位的花边。“在拍卖会上,毕加索的画作出现时大家沉默不语,落槌之后大家却疯狂鼓掌,这难道不是意味着金钱比艺术重要得多吗?”类似的观察不免具有调侃性质,但仍然可以称得上是对金元社会的绝佳观察。
勒博维茨的话语之所以引人入胜,是因为她往往将评判隐于调侃,因此,人们获得的并非一种是与否的简单态度,而是更加复杂的思考的可能。而事实上,勒博维茨自己也是一个充满矛盾、难以自洽的人,譬如在谈论技术之时,勒博维茨强调自己是一个顽固不化、不接受技术更新的人,不使用智能手机、不使用电脑,甚至连出租车座位上的广告屏幕都关不上。但她又绝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批评者,也不会对所谓的现代性嗤之以鼻;她清楚地知道技术对于时代的意义,认为技术属于年轻一代,既然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就无法对技术造成的影响轻易做出论断。
与此同时,勒博维茨又是一个绝对信仰传统的人——至少在某些方面,她绝对超乎常人——斯科塞斯让勒博维茨用一整集的时间来讲述书籍,包括城市发展之后书店减少的隐忧。她热爱纸质图书,热爱阅读小说,热爱古书书店,对纽约哪里有书了如指掌,同时也认为逛书店才是获得知识的最佳途径。在剧集结尾,勒博维茨和斯科塞斯在她的小型图书馆里畅游书海,那里有她的一万本藏书。任何看到这里的观众,都会体会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富足:不是堆积如山的金钱,不是独门独院的别墅,而是在自己的藏书中为朋友翻找五月花号的乘客名单,探寻一段隐秘的家族历史,阅读一段你从没想象过的坎坷人生……
而这又与我们观看剧集的感受如出一辙:我们所拥抱的,更多的是某种难以复制的、极其宝贵的经验和阅历,好像勒博维茨本人就是一部让人上头的好书;她的种种言辞,绝对不会因为完全彻底的主观而丧失说服力,反而因之熠熠生辉,照亮我们的内心深处。主观,是弗兰·勒博维茨之于观众的意义,也是这个女性的巨大魅力所在。
还记得去年的颁奖季吗?
《1917》势不可挡,《寄生虫》杀出重围。
《乔乔的异想世界》《婚姻故事》也成功分走一杯羹。
然而在漫长的奥斯卡战线中,有一部口碑傲人的黑帮史诗,几乎陪跑了整个颁奖季。
集齐了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乔·佩西三位影帝的《爱尔兰人》,奥斯卡10提0中。
这部厚重苍凉、匠气十足的“教父2.0”,就这样结束了它的颁奖季之旅。
年近八旬的马丁·斯科塞斯坐在偌大的颁奖礼堂,望着更年轻的电影人发表他们对艺术、对这个产业的看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感叹,属于老马的时代,可能真的过去了。
虽然《爱尔兰人》抱憾而归,但马丁带着老一代电影人不灭的情怀与风骨,始终在路上。
他们迎着崭新的气息,却也从没放下对“旧”的执念。
怀旧主义,似乎成了这些导演的大多作品,心照不宣共享着的内核。
伍迪·艾伦曾用一部《午夜巴黎》,畅想了一场黄金时代里“流动的盛宴”。
而马丁也为他的城市纽约,拍出了一部充满怀旧质感与文人精神的纪录片——
网飞出品,豆瓣9.1,外媒夸上天。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丁第一次为纽约拍摄纪录片。
早在七年前,他就以杂志《纽约书评》五十年的发展为线索,拍出了一部揭示纽约浮沉历史的《争鸣五十年》(The 50 Year Argument)。
而这一次,马丁找来了自己的多年好友、毒舌的公众演说家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公众演讲》里那个又A又飒、侃侃而谈的西装女子,曾给多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她再次携手马丁,穿梭在纽约的大街小巷,发表自己辛辣独到的见解。
从如今纽约客逐渐同化的生活方式,到曾经危险与乐趣并存的七十年代;
从现代人对灵感的漠视,到对城市艺术那些繁荣岁月的追忆。
跟随着弗兰的脚步和马丁的摄像机,我们也得以去捕捉那些仍残存着的、这座城市“旧”的灵魂。
那么,弗兰·勒博维茨究竟是谁?
美国作家、评论家、公众演说家、业余演员。
她曾在马丁的《华尔街之狼》里有过惊鸿一瞥的短暂亮相。
也因讽刺幽默、一针见血、阴阳怪气的评论风格闻名,被称为“当代多萝西·帕克”。
弗兰无疑是个有趣又有境界的人。
她从小就喜爱读书,但非常讨厌数学。
对于自己挂了6次的代数科目,她直言:
“第一次学就觉得学不懂,也没兴趣去懂。”
因成绩太差,她曾辗转多所学校,最终还是选择从高中辍学,去往纽约生活。
初来乍到的弗兰为了谋生,零零散散地做过许多杂活。
她曾帮学生写论文、当过清洁工、跑过出租车司机。
后来陆续产出了一些影评书评,被慧眼识珠的安迪·霍沃尔(《访谈》杂志)相中。
在杂志社工作的几年,弗兰有机会与各种各样的艺术家打交道。
她见证了先锋理念的相互碰撞,积累了许多珍贵的写作素材。
在七十年代文化解放浪潮的影响下,弗兰也培养起了特立独行的个人氛围与风格——
穿上西装,指间夹一根香烟,走遍全城大大小小的酒馆。
弗兰最妙的一点,在于她对生活的不妥协。
当所有人都被日常琐事磨平了棱角、蚕食了激情,她却始终保持愤怒,对一切都“充满了各种看法。”
作为一个低产的作家、“高产的”演说家、全职的杠精,弗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愤世嫉俗。
有人让她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回答道:
“我绝不使用‘生活方式’这个词,这就是我的描述。”
——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知识分子的优越感与臭脾气。
被问起待在纽约的原因。
“如果我能想到另一个地方,我早就去了。”
她承认自己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但又表示不是“不好的”那种自命不凡。
其他人拼爹、炫富、秀文凭,而自己只是喜欢否定不同意见、对别人的决定指指点点。
很多人被她气得暴跳如雷,她四两拨千斤地回击:
我说这件事人们该这么去做,又不代表我真的能做什么决定。
如果你认为我有能力去改变这些事,你气我那还算合理。
但如果我真的能作出任何改变,我自己从一开始就不会愤怒地提各种意见了。
“我愤怒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意见太多,却没有权力。”
她也拒绝使用手机。
因为在她看来,那些被手机主导的现代人,生活还蛮可悲的。
她曾在第七大道上遇到过一个骑单车的孩子。
那人一只手在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披萨在吃,仅仅用胳膊肘控制着单车。
完全就是在挑战极限。
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手机上,当然没注意到路过的弗兰。
差点被撞到的弗兰觉得难以理解。
因为她每天都很担心,怕自己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但这个骑单车的人,却相信他不会出任何事。
而就算是不发短信、不吃披萨、不用胳膊肘汽车。
弗兰表示,自己也不会疯到在第七大道上骑单车。
她觉得很神奇,纽约街头每天竟然没有几万人被撞死。
因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几百万人里,只有自己会看路。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弗兰说,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
接着她和马丁谈起从前的纽约。
那个时候的街头有很多讨厌的人,但大家都遵守着一个默认的规则:
“当两个人迎面走过时,各自朝旁边让一让。”
所以一天结束时,所有人都还活着。
很匪夷所思对吧,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哪里谈得上稀奇呢?
可事实是,现在的纽约人,能做到“让一让”的,真的少之又少。
他们不是在玩手机,就是抱着旁若无人的态度、封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对此,弗兰真是气得不行。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等那些人撞过来,然后迎着他们不爽的眼神,轻飘飘地说一句:
“酒店大堂里竟然还有别人,惊讶吧?”
现在的纽约人,对生活、对他们脚下这座城市的敬意太少了。
他们似乎从未想过,这座城里还有其他跟自己一样,在“生活”的人。
那些人不是观光客,他们也需要每天赶往各种地方。
赴约、纳税、喝糟糕的咖啡。
在擦肩而过时,他们值得你那一秒的注意力。
“这个城市里真的是还有其他人的。”弗兰咬牙切齿地提醒道。
“假装我们在城市吧。”
《假装我们在城市》,正是从弗兰的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纽约。
这部纪录片一共七集,每一集都围绕现代生活的一个方面展开,艺术、交通、健康、职场等等。
但两人的对话很自由,拍摄场景也是跟随着弗兰的脚步随意移动。
其中最有趣的,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里的纽约全景模型。
这个模型占地近10000平方英尺,总耗资高达67万美元,完美复刻了当时纽约城的每个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它于1964年建成。
那一年的纽约,作为世博会的主办城市,向全世界展示了自己的风采。
而如今,这个城市充满灵性的边边角角,却在被“不看路的人”忽略。
比如地面上创意十足的铭牌、涂鸦、小广告。
比如消失在时代广场的咖啡馆。
取而代之的,是可笑的临时休息椅,和丑到家的假植物。
在弗兰和马丁絮絮叨叨的对话中,我们能感受弗兰对这座城市的不满。
但这一种不满,也是带有温度的。
正是因为热爱、因为对这座城市还抱有期待,才会花心思去关注那些令人不满的地方。
“抱怨有用吗?没有。”
但还是要抱怨。
因为这座城市值得。
因为这座城市在未被剥夺它的浪漫灵魂前,也曾热烈地发着光。
虽然在这部纪录片中,大多时候弗兰都是在针对如今纽约的种种问题,作出尖锐又幽默的评论。
但在那些轻松的话语里,我们能感受到的,还是她对过去的纽约那一份沉甸甸的怀念。
这个城市如此,电影业又何尝不是这样?
快餐文化崛起,很多人失去了鉴赏艺术的耐心。
胶片在被遗忘,老一代电影人在被迫退场。
市场成了主导者,视效大片占领全球,文艺电影夹缝生存。
但庆幸的是,电影人的精神不死。
《寄生虫》的导演奉俊昊,在奥斯卡的领奖台上说道:
“在我学电影的时候,有句话我熟记于心。
‘最私密的往往就是最有创意的。’这句话出自伟大的马丁·斯科塞斯。”
当时全场的人都齐刷刷地起立鼓掌,向马丁致敬。
那个在姆爷表演时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老马,不好意思地起身,对大家挥了挥手。
两代电影人遥遥相望,老一代的梦被传承,新思想也破土萌芽。
艺术的力量,生生不息。
*本文作者:吃吃
久闻此片大名,用零零碎碎的时间把它看完了,期间也零零碎碎记了点触动自己的地方。
第一集: 聊纽约生活,直奔主题。
纽约的街道上有涂鸦、铭牌,弗兰对911看法很多,还提到了纽约娃娃乐队。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纽约的一切都像一出歌剧,是一个大麻烦。”
第二集: 聊各种艺术形式。
你决定不当艺术家是因为你太享受这件事了,弗兰,就像人们说:“为什么犹太人不能吃培根?”,我总是回答,“因为太好吃了。” 谈当下年轻人的现状:“要么挑剔到令人发指,要么过度地夸张别人。” 弗兰说她不用和奥斯卡·王尔德比幽默,在我看来她明明就是女版毒舌王尔德嘛。
第三集: 聊纽约的出租车司机,吐槽现在的出租车司机都不认路,出租车上的屏幕关不掉:“就连吃下一张10美元的钞票,也比把拇指放在屏幕上干净得多。” 弗兰居然还客串了小李子与马丁合作的《华尔街之狼》。
第四集: “现在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有吸引力,其实不是。” “赚大钱的前提是喜欢钱,要非常爱钱,非常在乎钱才行……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钱够用就好,一种人是有钱人。” 关于Metoo运动和潜规则:“人们会关注这件事是因为那些人是明星,没有人会关注在酒店整理床铺的人,当然那种处境的女人数以万计,基本上她们就是人质,对,你可以不当电影明星,但你必须养家糊口,所以这才是问题所在。”
第五集: 谈健康:“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 主持人:“你为什么讨厌体育?” “在我看来,这(体育)是很适合一个七岁孩子的事情……体育如此重要是因为男人当道,原因就是如此。” 吐槽一些极限挑战是假的,爬山是假挑战:“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做,因为他们害怕,或是他们很难做或者不擅长做,那些才是挑战,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第六集: 聊当代网络,“我没有罪恶的乐趣,因为乐趣从不让我产生罪恶感,乐趣对我来说,特别是随着我越来越老,我就越想:朋友,只要是能享受的乐趣都去享受吧。” 弗兰居然还看过爵爷的《豹》!“上次我看《豹》还是在齐格飞剧院看的,是修复较少的版本,当我去齐格飞剧院看的时候,即使不是只有我一个,我也是现场极少数并非电影导演的人之一。”哈哈爵爷是导演中的导演。 提到电子产品:“我有个普通手机,我有一个地址,这已经够了。” “我对互联网的了解,要不是别人告诉我的,就是别人展示给我的……我没有这些东西,不是因为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我没有这些东西恰恰是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什么,所以我才不用它们。” “你只能真正理解跟你同时代的人,你无法真正理解跟你不属于一个时代的人。”
第七集(最喜欢的一集): 聊读书:“只要你能读书,你就会非常富有,富有到如果你一直读书,你没有时间去想钱的事情。钱不重要,但读书就很重要。” “读书是一种志趣(taste),这是我关于读书的看法,就是一种志趣而已。”
“书不该是一面镜子,该是一扇门。” 插播一条托妮·莫里森的看法:“许多读者在寻找他们生活的复制品。”莫里森的写作更倾向于邀请读者,而弗兰相反。 对待书籍小心呵护:“丢掉一本书就是丢掉一个人。” 像犹太教堂对待祈祷书一样对待书:“如果你把祈祷书掉在地上,不管是哪一本,你都得亲它一下。”
最后,马丁用弗兰给青少年的建议作为结尾: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本文首发“幕味儿”微信公众号)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条街某个电影院看了一场侯麦的电影然后洒了几滴泪,这些时间、地点、坐标构成了你的生命。若干年后,你的回忆里只剩下这些坐标。这就是城市如何和生命发生联系的。
电影之所以好玩是因为电影绝不排他,而是天然地也成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载体。因此电影往往也为一个城市立传,如安东尼奥尼之于罗马,侯麦之于巴黎。
马丁·斯科塞西执导的网飞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Fran Lebowitz:Pretend It's a City)则别具巧思地以纪录片+脱口秀的形式介入纽约这座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宇宙中心。每集不到30分钟,点开即能收获和老马一起豹笑的快乐。
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纽约。纽约是什么样的?《绯闻女孩》里上东区小公主Blair在摩洛哥王子前骄傲地介绍自己土生土长于纽约(born and bred),《华尔街之狼》里杀红了眼的人们要在上班时间去洗手间来一发来保持精力和斗志。
而在本剧里,是博物馆里巨大的纽约市微观模型,是挤满了人的时代广场(“我还没被人撞死简直是奇迹”),是因为臭味儿被停运的地铁(看来纽约地铁站经年不散的尿骚味儿连纽约人自己都不能忍了),是起诉市政府然后苦苦等待而拿不到的赔款。
这些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与人相关的体验,是纽约的现实。当弗兰一次又一次站在那个模型中说话,就像《温蒂妮》里葆拉·贝尔指着模型讲解柏林,当台下的年轻人们举手向弗兰提出他们生活在纽约的问题,而弗兰说“其实我不在乎”时,纽约才不是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NYC”,才不是一个“美国梦”的美好幻影或消费主义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城市——本剧的名字“假装它是个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或许正是此意。
而纽约的历史则在人们的记忆里。出生于1950年的弗兰是自由知识女性,怀揣200美元(那是她活到那时拿到的最多的钱)跑去纽约。她当过出租车司机,写过糟糕的诗。她第一次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时,吊灯升起,她担心会掉下来砸到自己。
现在,2020年,她穿着阔脚牛仔裤走过纽约遍地都是的地雕,察看其内容和日期,同时放肆地吐槽这座城市,而坐在她对面的出生于1942年的老马则放肆地爆发出笑声。
她吐槽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在国家层面很有意义的航天器和空间站,无人驾驶汽车,当代流行的装置艺术,Instagram,Twitter,等等。这里人们花上五个月装饰地铁站里一副内容是狗的画作,却不解决地铁轨道和线路的种种问题。“真的要花上五个月?”地铁站里的水泥仍然坑坑洼洼,“装饰这些狗对纽约生活来说真的必要(essential)吗?”
而在吐槽的背后其实是对已经逝去的所谓“黄金时代”的喟然叹息。“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你是斯威夫特也不行。民航业刚刚兴起时,乘坐飞机的体验是镀着金色镶着粉红边边的,现在的飞机则是乱哄哄的空中公共汽车。而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坐飞机可以那么舒服了。他们已经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各种各样的吐槽里,不断出现的一个词是“原创”(original)。如弗兰所说,“现在的57街看起来就像那些海湾国家”。而讽刺的是,曾经,“迪拜抄我们的摩天大楼”;现在,“我们反过来抄他们的”。
这一吐槽大概可以适用于我们当下流行的所有出口转内销文化产品:住在钢铁森林,还要在全封闭玻璃房里搞一片森林。当北欧人还点着蜡烛追求小温暖时,我们的北欧风往死里性冷淡。在这个意义上,弗兰的吐槽不局限于纽约,而成了对我们置身其中无法挣脱的现代化的普遍抱怨。弗兰很可能还是愤怒的,愤怒这个时代一切都被标上了价格。但还是那句话——“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
她说以前人们不把锻炼当成一件事去做。但人们那时更活跃。孩子们有更多户外活动时间,因为父母无法忍受他们呆在屋里吵闹。而今天,每个人都在搞养生(wellness)。而一切都成了生意(business)。“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greedy)。”她谈到抽烟,谈到彻夜party,然后建议人们,人生苦短,不要因为一件事是重要(important)而去,而因为快活(fun)而去做。
她和老马追忆和恋慕的大概正是一种还向往着创造伟大事物的精神:“我不需要小确幸(light happiness)”。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潮让一切飞着粉红泡泡的理想和信念都变得庸俗了。弗兰说,她“从来没有为了钱激动过”,正如房子对她来说只是要装下她的东西。
甚至,在她第一次收到一笔巨额稿费时,她被吓坏了。她不知如何花掉那张大额支票,于是跑去买三明治问能否找零。今天没人能对红果果的纸币说不了。年轻人怀着梦想涌入纽约,她给他们的建议只有一条:带上钱(bringmoney)。
还有书籍。在最后一集中,她谈到了逛书店和在亚马逊网购书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谈到她完全无法舍弃任何一本书(Iamabsolutely, 100%, incapable of throwing a book), 丢掉一本书就像丢掉一个人,哪怕有很多辣鸡人。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a book is really the closest thing to human being)。然后我们跟着摄像机看到了她那巨大的、让每个人都能嫉妒到咬牙切齿的大书房。
因此,即使在这些箭一般的吐槽里,你也能感受到弗兰和老马对纽约的依恋。枪林弹雨最终化为柔肠百转的给纽约的情书。纽约也许是塑料纸糊出的繁华,但年轻人的梦想却真实得像屋檐滴下的雨水,清清凉凉。
享受弗兰的幽默不意味着要接受她的观点。在弗兰快步穿梭在纽约的各个地标进行社会观察时,我们也以她为入口对“纽约客”/“知识分子”/“文化人”/“名流”进行了社会观察。
《假装我们在城市》最好玩的不是他们看到的世界,而是他们如何看世界。在他们那里,光是扇动嘴唇说出“纽约”两个词就好像已经飞到了帝国大厦顶层,俯瞰世界,不可一世。弗兰说,年轻人涌入纽约,因为别处都不是纽约。但纽约就是世界吗?
怀旧并非什么不言自明的真理。我们每个人却无法自拔地时时落入怀旧的陷阱。在弗兰那里,电脑只是个更大、更快的打字机。她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用Instagram和Twitter。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恋,俨然一种18世纪初人们对前工业革命时代田园诗生活想象般的乡愁。
但一回头,想想我作为95后是如何不时还唏嘘下人人网的死亡,又如何还在飞信最后的余晖里费了老大劲群发社团几百号联系人,便觉在某个意义上,人人都免不了抱残守缺,如弗兰说的那些“钉子户”书店老板,在旧书堆里扒拉出书来,吹吹灰尘,然后不情愿地卖出。
弗兰和老马也很清楚他们在年轻人眼里可能已经老掉牙了,老得该进坟墓了。于是连历史的车轮和时代的眼泪(划掉)也能成为吐槽的对象。当弗兰坦然地说,“人们只能理解他们同时代的人(you can only tru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时,脱口秀有点突然转变为Ted演讲的意思了。
吐槽的终点是自我吐槽,解构的重点是自我解构。感谢这点自我牺牲的精神,本剧才能让人从头豹笑到尾。而当白发苍苍,个子小小的老马依然一次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时,我的惆怅中也多了一丝欣慰。
在电影里,美梦终究要醒来,人终究要面对眼下的现实,正如《午夜巴黎》中,曾经痴迷于过去的男主最终怅然地告别更加痴迷于过去的女友回到现实。但在脱口秀里,我们不需如此。
我们可以吐槽,吐槽,再吐槽,在一遍遍的吐槽中,过去不再是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老马去年的《爱尔兰人》就有点这个意思),也不再是被一层层包裹起来的木乃伊,而是我们能触碰到和思考的现实。——嗐,既然逃离不自由,怀旧也无意义,不如就跟着老马一起放声大笑吧!
I hate money, but I love things!!!
谁会不喜欢纽约,谁不曾缅怀黄金时代呢。犹太知识分子式毒舌太对胃口了,拳拳到肉,固执得可爱。感谢Netflix让马丁老爷子拍讲究的纪录片继续焕发青春(bushi
好潇洒的对话,傲娇而不令人讨厌的妙语连珠,不同意这是self-obsessed我觉得这是self-sufficient
snobbish in a good way......可以作为伍迪艾伦电影的替代
不得不感叹 只有NYC才能产生出“女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种物种。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把受过良好教育的下城精英范和波西米亚感杂糅起来 像是街角食物卖场里永远放在货架最高一排 永远不打折的蓝奶酪和鲱鱼罐头。味道冲 但极其昂贵。弗兰看起来就像桑塔格的姊妹 再加多一个安妮霍尔 是彻彻底底的纽约风味——我真是爱惨她们的长大衣里的马甲以及随意一句就能噎死人的witty remark了
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That’s why I live in beijing, but I already left it.对于那些想要逃离北上广,或者已经离开了的人,她一句话给出了继续留在这个城市的理由,“我来自一个环境和治安更好的城市”,在纽约寻求的不是低房价和舒适安逸。
看完后更喜欢的竟然是马丁,谁不想要一个笑得这么大声这么捧场的朋友呢!
算作是《公众演讲》的续集,但又因更长的篇幅与片集化而在观感上比前作更加放松和从容。依然不认为勒波维茨的讲演时时刻刻都闪耀着幽默与智慧,斯科塞斯在纪录片中也存在数次由无动于衷至附和表演性大笑的突然转变。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勒波维茨之口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两人对纽约的爱,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回想而显现。斯科塞斯继续在对话间穿插各种视频素材让语言描述变得具象却又是极个人的记忆速写,甚至还间接回顾了自己的迷影史与创作史,对《黑胶时代》首集曾展现过的The Mercer Arts Center倒塌事件的真实回忆,让斯科塞斯和他的作品成为了纽约的镜像存档,如同皇后区艺术博物馆中巨大的纽约微缩模型版图,他真的倾其一生热爱着这座城。
可能这是斯科塞斯自《纽约黑帮》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喋喋不休地希望向世人系统地介绍纽约这个大都会。二人皆是知识分子,但即便从公共空间聊到私人空间,从电影、音乐聊到建筑、历史,始终还是一种陌生、异质的城市勾勒。通过电影这一媒介我们有幸见证了斯派克•李、伍迪•艾伦、吉姆•贾木许,当然还有马丁•斯科塞斯眼中的纽约,关于这座城市的传奇也将会一直书写下去。
有这么个朋友不拍下来的确不行
以为会以泪洗面,但是没有,一直很开心,直到最后一集纽约公立图书馆的镜头才绷不住了。纽约不是情怀,而是现实的存在,所有的烙印都无法抹去。Fran在体育那集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大意是,你应当直面的挑战,是那些你不得不做的事(工作、生活、活着),而不是你逃离这些后编造出来的目标和挑战。
老马负责导演、制片和提供罐头笑声,太可爱了,我宣布他的形象必须立刻代替所有圣诞老人和肯德基上校。勒博维茨的姿态太纽约犹太人了,就连她在句子之间张开嘴、舌头搅动的方式都让我想到另外几个纽约犹太人;还让我想到Jesse在和Ezra Klein那期播客里谈到的犹太幽默(不只是幽默,而是聪明——除了“wit”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一种历史性的自贬和傲慢并存,这同时也是一种“纽约性”,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永远保持着“民族志式的凝视”,观察、提炼、解释、讽刺、评判并引以为傲。她还让我看到了宽肩外套和宽松牛仔裤脚垂在西部靴外面的魅力,而且年轻时也太帅了,看得我腿软。
我只有一个问题想问马丁,有那么好笑吗?
有才又自负的人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斯派克·李疯狂卖体育明星安利的样子真的是我一个体育狗都要看不下去了
从Fran开始卖弄她对手机的那点浅薄认知,就忍不住翻白眼。Come on!! 您都从来没发过短信,哪里来这么多仇恨呢?也是,马丁斯科塞斯都能交出像《爱尔兰人》那样老态龙钟的作品,完全可想见那一群人对当今时代有多么痛恨。这个时代或许没有那么好,但也绝没有那么糟。过分傲慢而又自我沉醉,全责怪科技吃人,其实是自己的好奇心早就死尽了。另外,别再吐槽时代广场了…多少人可能攒了一辈子的钱,才有一次机会来这看看。学学尊重人吧。
谁不喜欢王尔德发型的毒舌犹太姬呢
The fact that Martin Scorsese's only role in this series is laughing is fascinating
马丁这是把伍迪艾伦的班也给接了啊(另外他终于遇到比自己语速快的人了);纽约这城市就像老太太一样愤世嫉俗、尖刻直接、永远在咒骂抱怨,但底色仍然满怀斗志且乐观
对博学多才 每个话题抛过来都能金句频出 有意思的故事和际遇多得可以讲上几天几夜的没抵抗力 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心气高/脾气怪到难以相处 但周末晚上打开网飞又不是为了找朋友 作为听众 这三个半小时我过得和老马一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