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e Parker曾是一名古惑仔,他弃暗投明出卖了同伙,为躲避报复隐居在西班牙。但是十年后,两个杀手绑架了威利,他们奉命前来押送他回巴黎接受家法伺候,但这一路注定是不平静的……
——打击惊魂(The Hit.1984)中的四位主要人物评论
不才偶尔发现蒂姆·罗斯的这部电影,看了很多遍甚至还为它翻译了字幕(参见//subhd.tv/u/broadwoods)。以在下愚见,电影主线平平淡淡,演员也不多,但是精彩演技和导演的编排让整个电影趣味横生,确实神来之作。只是这个电影译名实在太糟。
下面是不才对四位主要电影人物的小小评论。一己之见,幸勿见笑。
威利·帕克(特伦斯·斯坦普)——怯懦之心,终难悔悟。
威利相貌堂堂,眼光敏锐,先是在广播里发现西班牙警方的事,后来又在酒店里揭露了哈里的谎话,看出布拉多克迷上了玛吉。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还修好了车。看起来经验老到,才智甚至在冷面杀手布拉多克先生之上。
然威利失节者也。知道他底细的人无不飱以白眼,连粉嫩嫩的小朋友麦伦都问他,“为什么要干这个(指告密)?”。回想李陵答复霍光、上官桀的那句话:“归易耳,士不可以再辱。”可知易面变辞,古为难事。威利自己也说过,“We're here. Then we're not here. We're somewhere else...maybe. And it's as natural as breathing.【译文:现在阳世。转眼到了阴世。大概总是在什么地方……就像呼吸那样自然。】”,有点像老话“昨暮同为人,今朝在鬼录”。事黑帮固不可以言忠,然而卖主事仇,罪不容死。人固有一死,大难临头,慷慨赴义,杀身成仁,不亦善乎!只惜蝼蚁贪生,就死实难,再看于禁、慕容农、洪承畴等人,可知赴死不易。“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威利虽然聪明伶俐,只是个常人,生死关头退缩本是常理,不该过于责备他,可悲的是威利十年读书思考,临死之前依旧怯懦复发。为人谋而不忠,最终没有悔悟。
布拉多克先生(约翰·赫特)——老于江湖,生死由之。
约翰·赫特的台词不多,不才外行人不懂得“表演”的深奥,只觉得他“举手投足都是戏”,就像《天国王朝》里的爱德华·诺顿一样,戴着面具细声细语也能把国王的威严和实力表现得淋漓尽致,实在了不起。电影里的西班牙天气炎热,而他走到哪里都是阴森森的,连小狗也被吓跑。布拉多克话虽不多但工于心计,杀人像砍瓜切菜,未偿眨眼,在江湖上行走多年,威利和澳洲佬哈里以前都见过他,谁也不知道他的真名。也许就是因为杀人太多,心里总有一丝隐恻,最后见了15、6岁的美丽少女终于显露出来,也终于因为这一点心软送了性命。弥留之际耳边回响起一个个化名,脑海里浮现的大概是新鬼烦冤旧鬼哭,人生如戏耳,你们能原谅我吗?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最后挤一挤眼睛,可能不光是为了玛吉,还有他以前一枪毙命的那些人。
麦伦(蒂姆·罗斯)——年少轻狂,不终也宜。
麦伦一出场就是蹦蹦跳跳的,地包天小嘴说个不停,遇上麻烦又喊又叫。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也是考试,所以他和布拉多克就像“座师”和“门生”这样的关系。可惜这孩子一点没有“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的意思,看不出“先生”的眼色,居然见色起心,连车也不开了,后来买啤酒又跟人打架,留下追踪线索,为了分工还敢跟先生吵嘴。在座师眼里,大概早就落第了。不管原来的计划是什么,这么轻浮狂躁显然不合格,既然如此,剩下的选择只有一个。年纪轻轻的看似可惜,其实由来有渐。麦伦在学校的时候就弄个大头棒打人,最后终于在西班牙边境一个偏僻的地方走到尽头。噫,福祸无门,惟人自招。信矣夫!
玛吉(劳拉·德尔·索尔)——红颜有命,福兮祸兮。
澳洲佬哈里说得好,“我真是错误的时间来到错误的地方。”大概是因为什么事躲在“布鲁诺”空着的房子里,碰巧布拉多克想用布鲁诺的车,在这里遇上哈里,所以要杀哈里灭口。哈里这个人也是自找,满嘴谎话,布拉多克照顾他,他还想打小报告。玛吉进门的时候哈里冲动地将布拉多克推到一边,看得出他真是很喜欢她。是因为她漂亮,还是年轻?玛吉也知道这个,也可能是出于女性的自我保护心理,一直在离间师徒两个,想趁机逃走。大概也因为年轻涉世不深,没看出布拉多克的心病,一味蛮干,最后把他害死。其实布拉多克根本没心杀她。电影里有句台词:“She's seen me.(她认得我的脸。)”,说明玛吉已经跟黑帮结下渊源,要是在边境上放他走,“盗亦有道”,说不定以后相安无事。既然布拉多克死了……
最后,导演手法也堪称错落有致。从一开始西班牙警方就步步追踪,而警察调查现场的画面都没有正式台词,穿西装的西班牙老者低头沉思,“此时无声胜有声”。电影里面处处包袱,很多处细节不容错过。例如神甫跟威利打招呼,威利故意甩掉警察胡安,麦伦大头棒在手里飞舞,布拉多克制服玛吉以后喘息,布拉多克乔装改扮……
原来只听说西班牙自然条件恶劣,没想到恶劣到这种程度。电影《西部往事》和《阿拉伯的劳伦斯》的外景都在这里,由此可见一斑。
其实电影的叙事很平。杀手片拍得毫无高潮。我看介绍上写惊悚片云云,但这片子太不惊悚了。我觉得应该归类为公路片比较合适。镜头很美,配乐也很美。故事看下来稍嫌平淡,但看完后却感觉有回味。一共四个人物:一个酷酷的老牌杀手(约翰·赫特),受雇去寻找一个多年前某宗案子的告密者(特伦斯·斯坦普)。杀手助手是个新手,小青年(蒂姆·罗斯)。路上意外遇到又不得不带上一个性感女郎(劳拉·德尔·索尔·)。 约翰·赫特有点像汤米·李·琼斯,瘦瘦的脸布满皱纹。这样的脸戴上好莱坞式的雷朋墨镜,穿一身米白色衣服,so cool。他话不多,但是你能感觉到他是个有情感有个性的杀手。他完全有机会、有能力教育那个毛头小子。但是他不那样做,大概希望年轻人自己成长。他也有无数次机会干掉身边这个性格女郎。但是他的感情很微妙,一直没有扣动扳机。当然最逗的是那个告密者。特伦斯·斯坦普长得跟诗人似的。而且举动也非常潇洒,他对杀手说,我看了很多年书,就等他们(被他告发的人)派人来杀我,只怕来的人不是狠角色。牛逼吹透。约翰·赫特可能有些佩服他了,所以决定成全他。以免被这个告密者看不起。但是当他把枪口真的对准告密者的时候,这个诗人一样的告密者崩溃了,原来他无比怕死。约翰·赫特看着他疑惑又厌恶,说了句:你真虚伪。然后开枪,把这诗人打死了。小青年还想替女人说情,老杀手毫不客气将用枪让他闭嘴了。子弹打在年轻人的雷朋蛤蟆镜上,穿过眼睛和脑袋。蒂姆·罗斯就这样谢幕了。 像宿命一样,约翰·赫特没有干脆的干掉女人,最终因为女人的举报被逮住,机枪打死。这片子稍稍有点闷。但是新浪潮气质非常足,有几个镜头让我想到侯麦。后来这个导演拍《女王》时候,基本上是好莱坞导演了。我看的是CC版本。CC的片子还是有保障的。
cine star, 2009/8/24很优秀的镜头,很准确的节奏。
为什么看的时候明明就当做是部公路喜剧犯罪动作片来解读的,看完后却只余留下淡淡的忧伤?
有趣的反类型,一些英式冷幽默,几个主演表现都非常精彩,包括一头黄毛的蒂姆·罗斯
好奇怪的片啊,几乎所有的行为都是虚的,但它们却真实的发生在电影里,造成了所有人的死亡。看清了,是英国片奥
套着类型片外壳抻直个脖子一副求索人生模样的玩意已经厌透了。但这片子里头有一股久违的销魂蚀骨的浪漫气儿,这和剧情以及那些叨逼叨无关。
3星半。
挺文艺的小小悬疑片~里面的演员都很赞啊~
不一樣的 Stephen Frears !
CC又推荐了一个好片,几位演员的表现以及配乐可以用神奇形容
红颜总是祸水
我们要的一切都没有实现。暧昧不清的主题,情感以及表达。
7.2;西部片!
演员很出色
不去找找评论还真没看懂
你好虚伪.
看前半部,觀眾會以為這是純粹的犯罪片、驚慄片;直到看完,方意會到類型片的軀殼只是幌子,電影的題旨是探討死亡與恐懼。
好是好,就是太低调了,但这也正是它的妙处。几个稀有的戏剧冲突都集中在“杀与不杀”的抉择上,而最后杀手的死,也正是因为他犯下的仁慈。或许也因为他对一个无知少女的情欲,但没有一个场景表现出了这点,这也是影片高级的地方。
本来简单的清道夫工作硬生生让作成了拧巴的押解,然后杀手123砰砰砰西去,龙套大波妹活了下来,最后John Hurt是不是挤眼了啊是不是
不惧死亡的人,怕了;替女人出头的人,怂了;为人决绝冷酷的人,最后死在了自己的一念之善。
6分,留个女人就是为最后翻盘用的【6-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