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斯(罗伯特•德尼罗 Robert De Niro 饰)因为强奸而遭到起诉,他找来了律师萨姆(尼克·诺尔蒂 Nick Nolte 饰)为自己辩护;他有所不知的是,萨姆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出于义愤,萨姆在辩护是故意隐瞒了一项对迈克斯有利的证据,最终导致了迈克斯被多判了6年。本来不懂法律的迈克斯在狱中通过自学法律发现了萨姆对他的背叛,发誓一定要找萨姆报仇。
一晃14年过去了,迈克斯刑满获释了,他开始展开他的复仇计划。他首先在萨姆家附近出现,引起他们的恐慌;随后,萨姆派来对付他的人被他打得落花流水;他之后潜入萨姆家杀死了保镖和厨娘。惊惶不安的萨姆一家逃到了一个叫“恐怖角”的地方,迈克斯也尾随而至……
这部片子在讲故事时,故意埋了两个陷阱。
一个是表面的,凯迪和律师到底做了什么,会产生这种积怨与血腥复仇。律师早就坦白,自己曾隐瞒了一份可能有利于凯迪的报告,这份报告也许可以使得凯迪逃脱法律的严惩。此时的律师不仅私生活不检点,对待妻子孩子也不够真诚,后来雇佣打手,目的是狠狠伤害凯迪。道德上律师出于下锋,凯迪值得同情。事实上,影片即将结束才知道,凯迪不仅犯了强奸罪,而且不止一起,实实在在的人渣败类,律师面临社会道德煎熬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分歧,良心和职业教条二选一,最终律师站在了良心一边,那么凯迪的理由充分吗?律师该遭到惩罚吗?惩罚到什么程度合适呢?
另一个是对观众的叩问,你的立场发生了什么变化,你的原则是否随着剧情改变?大帅哥罗伯特德尼罗快意恩仇,谁不想看?也许因为冤屈,凯迪遭受了过长的惩罚,甚至母亲临终都未能见一面,且没有得到母亲原谅而懊悔不已,你是否心碎?当凯迪原形毕露伤及无辜,你是否希望复仇手段应该不滥伤无辜,冤有头债有主?当律师请私家侦探威胁凯迪,甚至请流氓出面用暴力教训凯迪,你是否又同情了被施暴者?当凯迪进入恶魔模式对律师妻子孩子大打出手时,你是否又觉得当初教训凯迪时真该把他打到住院呢?
这两个陷阱,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前者风格像希区柯克,后者像哈内克。前者是故意隐瞒关键线索,大部分的推理剧或小说都会利用,比如第一人称叙事的阿婆的《罗杰疑案》;后者是引导观众换位思考,反思自己的立场原则,深化影片的哲学和社会探索过程,从而实现意识形态上的影响,比如哈内克两次拍摄的《Funny Games》,受过良好教育的变态,其杀人逻辑到底是什么。前者拉住观众腿,后者揪住观众的心。导演在剧情表现中,镜头往往用中景,对律师老婆夫人的面部表情用超特写,三次使用负片效果,向观众传播恐惧,构图时凯迪多占据核心位置,而律师则往往与狭窄车窗、百叶窗并置,镜头角度常用俯瞰律师的上帝视角以表达宿命,对凯迪则大角度仰视,仿佛弗兰肯斯坦再现。
有必要讨论一下,凯迪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又要到哪去?呃,好像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呢!慢慢捋吧,先说其他人是如何看待凯迪的。南方乡音,入狱前大字不识,曾强奸两个年轻女孩,知其根底的人说他:“White trash”,变态强奸犯,出狱后不知其根底的看他:英俊强壮,幽默好谈吐。这种印象几乎截然相反。凸显了凯迪的冷酷复杂迷惑性。凯迪自己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出狱后凯迪,在自己身上刻下座右铭,表达了对正义审判的期盼与执着,在打倒了欺负自己的流氓后,他声称自己不是"White trash“,他比别人会读书,并自认是”律师“,因为他曾学习法律并为自己申辩,他认同各自做好各自工作,所以他对律师没有尽好本职愤怒不已,而对于施加给律师的报复,他反而认为是在”帮他“进地狱而得到”救赎“。在和丹尼尔聊天时,他说自己是”大灰狼“。他对律师说,”我是上帝,上帝是我,我跟上帝一样伟大,他跟我一样渺小“。这段呼应了他刻在身上的圣经文字和监狱里度过的书,那些书和照片给了特写,穿着军装的尼采,斯大林,书籍是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权力意志》,说明凯迪崇拜的是尼采,信奉尼采的哲学,尼采最出名的话”上帝已死“,重新审视人类道德,对于公正尼采认为只有力量相当的两个势力,才有资格谈公正,你不会看到皇帝和乞丐谈公正,希特勒也是尼采的狂热粉丝,可以说尼采哲学思想极容易被曲解,走向极端。从影片末尾的”审判“来看,凯迪自认上帝并可以任意处置他人生命。
凯迪来自亚特兰大乡下农场,等到出狱时已经大变了模样。影片出现了几次,别人问他从哪来?他的回答,”乔治亚监狱“(半开玩笑),”黑森林“,可见其已经不承认自己的出身,自认从监狱得到了重生。这个会读书会思辨的新人,在妈妈罗瑞塔死后,已经没有了家,因为农场被兜售,已经无家可回,妻子已经当他死了,他成了孤魂野鬼。走出监狱大门时,狱警问他没人来接吗?他答,没有。这时凯迪此时处于迷失的状态,没有亲人,没有羁绊,孤独飘零。在监狱中的悲惨处境,重新塑造了一个体格强壮的,热爱读书的新人。毫无缘由的杀人,践踏他人性命,正是因为凯迪已经无法正视自己,他迷乱了,自封为神,去审判他人,注定由此走向末路。凯迪的装扮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抽雪茄。又粗又大的雪茄当然是一种性象征,代表力量与征服。到影片临近结束,凯迪掏出雪茄,一口咬掉烟嘴吐在律师身上,而丹妮尔突然掏出了燃油点燃了凯迪,注意丹妮尔是从哪里掏出来的武器,这也是个性暗示,小红帽火烧大灰狼。
凯迪要去哪,他追求什么?他要完成救赎,并帮助律师完成”救赎“。而代价有多大,凯迪不在乎,要伤害多少无辜的生命,他也不在乎。他身上刻着Justice和Truth,可是他的手段既不光彩也不公正。如何解释一个追求正义,却践踏正义的复仇者?这种信条不会产生错乱吗?其实从凯迪出狱开始,即走上了不归路,因为他头脑中装着尼采的只言片语,维权却不走法律程序,而是决定动私刑。他视监狱里其他的犯人为White Trash,自己没有罪恶,唯一的罪是雪茄,抽雪茄以提醒自己是人。他对律师和他家人所作的一切,都是要让律师学会些什么。他是导师,他比律师强,他要教律师认罪的意义。他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如果律师一家都死去了,自己的任务也就完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何乐趣可言?凯迪像一只不愿杀死老鼠的猫一样,享受玩物被折磨、恐惧的状态。自己的意义,完全在于他人的悲惨上,这样的人生是可悲的,虚无的。
结尾,凯迪随着沉船下降,边下降边歌唱,没有愤怒,没有不甘,死对他来说,是重生。自毁的倾向终于落成现实,可悲又恐惧的一生,终落下帷幕。这一切终结了吗,当然没有,无非将来换个马甲,在某处再来一次。因为黑色电影的主题,就是错的不是我,是倒错的社会。
神开头屎结尾。
最近沉迷阅读,这种有原著的电影总是不忍卒看,总感觉看了改编的影视作品就是对原著的亵渎。但是鉴于原著并不是什么有名的文学,本片分数又不怎么高,片库选了半天就看他吧。这大概是我回国后看的第一部电影?哦第二部前面nobody
神开头。背景无敌吸引人,展开无敌吸引人。tense气氛塑造简直是教科书,演技也简直是教科书,包括几个配角的肖像描写。
前中期都没什么可挑的,憋着尿一直看就是了。虽然反派有些龙傲天,很多手法根本不给你讲是如何实现的,你就知道他大吊就完事了。这也为后面崩盘埋伏笔。
但是相对来说,还是比告白要更加贴近真实一丢丢。虽然你知道反派并不能预判男主一家所有的行动,但你知道这就算是随机应变也是合理的。总之,剧情/氛围之精彩会让你不会去挑刺,而是绷着看下去。
到了夜闯豪宅就有点出戏了。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让pi的努力铺垫直接白费。就好比你以为是在看侦探本格推理小说,看到最后作案手法是超能力一样。还有挂车底去恐怖角也是一脸黑线。这尼玛是1991啊不是1971,gps早就有了啊,不过可能成本太高吧。
回过头看,restraining order也是莫名其妙。你知道反派赢了,但根本想不通他赢在哪。这都只是精神攻击,如果男主精神再强大一点就根本不疼不痒。前面的精神攻击因为都很小所以无所谓,这里费了牛劲去搞一个restraining order,好像是一个没有用上的伏笔一样。
然后女儿反杀也真是笑死我了。带着手铐不带钥匙也是笑死我了。船上的戏整个就一莫名其妙。反杀真是完全剧情需要。而且,你难道不为反派的经历动容么?凭什么一个无良律师最后还有好下场呢?
这里也make you think。一个人犯了错,他的行为本身并不是那么罪不可恕,但是他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那么对于他的审判,该从轻从重?我说不好,我只知道观众一定会潜意识希望魔高一丈。
另外,比较高明的高智商复仇剧本应该是,利用好前面的线索,夫妻反目,女儿叛逆,母女双飞,诱导律师犯罪,自己再鸠占鹊巢。这样的复仇才是真的痛苦,I am better than you. 可能也是爽文作者写了一半发现功力不够了吧。
对不起,不完整的作品在我这就是不及格,不管过程中有多少亮点。
《恐怖角》不算斯科塞斯最脍炙人口作品的行列,影片表面有着比较浓重的商业类型片叙事框架:一个出狱犯人不顾一切的复仇,受害者能否逃脱?并且如果光看罗伯特·德尼罗的造型,可能会认为这是一部以吓人为主要诉求的恐怖片。按照“行规”,这类电影在颁奖季也通常不被看好,影片最终确实也只有两位演员获得了演员奖的提名。
斯科塞斯在业界地位毋庸置疑,甚至可以说,即便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他和科波拉一样,没有拍出任何有水准的作品,仅仅凭借《穷街陋巷》、《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这几部作品,他依然可以入列美国影史最重要的导演行列。和科波拉一样,斯科塞斯多年来一直在平衡个人意志表达和体制化的好莱坞大片厂作品的商业诉求。与戈达尔、里维特这些欧洲硬核反好莱坞分子不同,斯科塞斯追求作者化表达的同时,他对好莱坞、对大片厂,并非是简单的爱憎分明。要不然他也不会拍摄《纽约,纽约》这样明显致敬经典好莱坞的片厂电影。
《恐怖角》对斯科塞斯来说,一个比较明显的得利处,并非是它获得了什么奥斯卡提名,而是它骄人的商业成绩。自《出租车司机》后,斯科塞斯电影的票房始终是一个短板。《愤怒的公牛》、《好家伙》这样的名片,票房成绩都很一般。《喜剧之王》更是惨败。《恐怖角》终于让斯科塞斯翻身,这是斯科塞斯从影之后最具票房价值的电影,而这一切也不是他妥协得来,影片在类型化的框架之下依然具有浓重的斯科塞斯风格,这是一部略被低估的斯科塞斯电影。影片值得一书的亮点绝不仅仅是德尼罗的演技。与斯科塞斯九十年代的其他作品,像是《赌场》、《纯真年代》相比,《恐怖角》非但不逊色,甚至更显锋芒。
《恐怖角》的问世,首先感谢的人是斯皮尔伯格。这个1962年同名电影的翻拍项目,最早是斯皮尔伯格开发的,但他后来几番考虑后觉得主题有些沉重,不适合自己发挥,于是推荐给了斯科塞斯。一开始,斯科塞斯兴趣也不大,但斯皮尔伯格有一句话打动了他,“这是一个有着极大商业潜力的项目,票房获利的话,你可以有拍摄自己想拍作品的谈判权”。再有就是挚友德尼罗的力荐,和当年《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一样》,斯科塞斯启动这个计划,德尼罗的劝说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虽然斯皮尔伯格和斯科塞斯对翻拍意图有着完全不同的思考逻辑,但二人有一点是达成共识的,这不是一部恐怖片(horror),而是一部惊悚片(thriller)。斯科塞斯是朝着一部带有强烈希区柯克风格的惊悚片风格来把握影片的整体样貌。恐怖片和惊悚片最大的区别,就是剧情走向是不是围绕吓人打转,斯科塞斯明显否定了这个意图。带有强烈惊悚风格的叙事脉弱中,尽最大可能将人性的选择复杂化,不追求强迫观众对所谓正反角色给予认同感。影片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希区柯克元素,一是影片的配乐来自希区柯克御用配乐师伯纳德·赫尔曼(Bernard Herrmann),这包括了赫尔曼为62年原版的配乐,以及他当年为希区柯克《冲破铁幕》所作但并未正式使用的配乐。二是开场部分,凯迪在烟花背景中入侵山姆家,这一段视觉效果明显致敬《捉贼记》。烟花在《捉贼记》中是性爱的浪漫意象,在本片中,烟花也伴随着山姆夫妇的性爱过程,而对凯迪来说,烟花是他复仇计划开启的亮相仪式。
对暴力影像近乎于天启般的表现一直以来都是斯科塞斯的重要标签,《恐怖角》充满了大量的急速移动长镜头,这是斯科塞斯对塞缪尔·富勒(Samuel Fuller)的借鉴(尤其是《公园大道》),按斯科塞斯的话说,这种镜头使得影像具有一种情绪暴力,而不是简单的肉体暴力。
我们用不着一板一眼的与原版比较,仅仅演员的使用就可以看出斯科塞斯的意图。在原版中,所谓的反派角色凯迪一角的扮演者,是反派专业户演员罗伯特·米彻姆,这是一个比较类型化的选择。斯科塞斯版的凯迪一角,是由很难定性的德尼罗扮演。由这一点即可看出斯科塞斯的整体考量。这是一个复仇故事,但复仇者有着自己独特的逻辑,在通俗版尼采超人哲学的指引下,凯迪将自己视作了上帝代言人,对他认定的加害于他的律师山姆一家进行审判意义的复仇。斯科塞斯没有美化、英雄化凯迪,也没有将凯迪视为无可理喻的变态魔王。凯迪是无限放大了自己被不公正对待的处境,以至于将自己看成受难者,这是斯科塞斯对这个角色非常高明的把握。与此同时,斯科塞斯也没有将山姆设定为无辜的受难者(这一点与原版完全不同)。通常恐怖片中经常出现的无辜受难者搏命反抗变态加害者的场景,不是影片的叙事逻辑与角色设定方案。复仇行动隐含了一些很根本的问题:到底什么是正义?正义和道德是什么关系?
影片的叙事张力确实与通常的恐怖复仇片有点类似,凯迪对山姆一家的恐吓、威胁的层次渐渐升高成为了叙事的最重要动力。斯科塞斯突破常规的是,他在这常规的叙事走向中注入了围绕正义主题展开的非同一般的诱惑性次主题。这个诱惑性主题与复杂的道德选择、中立化的视角、脆弱的人性、宗教审判、正义原则贯穿在一起,极大提升了影片的意义空间。斯科塞斯首先从主视觉格调上就突出了诱惑性主题。他在整部电影中使用了通常惊悚片、恐怖片很少使用的粉红色主色调(这是通常童话电影、浪漫爱情电影才会使用的颜色),山姆女儿丹妮的粉红电话机尤其夺目,而在凯迪诱惑丹妮的那场戏中,粉红色更是成为了主色调。而粉红色调在影片中还不仅有诱惑的意味,更有一种节庆般的嘉年华式的仪式气息。在凯迪的视角中,他对山姆的审判具有强烈的狂欢式报复感。
最直接受到多重诱惑的是被迫害的山姆。事件起因就是他无法忍受凯迪的暴行,无法抵挡除恶扬善的道德诱惑,放弃了司法程序的基本准则。家庭层面,他无法抵挡女同事的诱惑,又翻了偷食的老毛病。面对凯迪的进攻,他无法抵御侦探提出的有违律师操守的以暴易暴的诱惑(在家中设局企图击毙凯迪的时候他还有过一阵犹疑),从而将事态拖入不可收拾之地。甚至在女儿的房间中,裸露身体的女儿也成为了他的诱惑者。而在影片开场部分,凯迪在烟花之夜入侵,山姆是无法抵挡妻子李的性诱惑而发生了性爱。另外,国庆游行之时,山姆将凯迪推到在地的场景,也设置得有几分反讽色彩。一个国家纪念的历史时刻,一个象征正义的律师,在公众场合失态地将他人暴力性的推倒,这与审判的主题勾连得也非常紧密。
山姆的女儿丹妮则几乎是一个洛丽塔式的角色,对于罪犯凯迪的入侵,她并没有引以为然。在学校剧场的交谈,她根本无力抵挡凯迪的性诱惑。斯科塞斯将丹妮舔弄凯迪食指的色情场景拍摄得近乎有夏娃偷食禁果后懊悔的宗教意味(舔弄食指的场景是德尼罗的建议)。
再进一步观察,影片中的受害角色,除了墨西哥保姆,没有一个是绝对的无辜者。妻子李的形象并非温柔贤惠,抽烟、诱惑丈夫、时刻散发热力性感味的姿态,让她看上去有一种道德暧昧性。与山姆搞婚外情的女同事,是一个热衷于性爱游戏、在面对审判时又以狭隘的道德原因不敢面对公众的尴尬丑角。斯科塞斯有意选择了样貌平平的女演员扮演这角色,一定程度是强化了山姆的性放纵、饥不择食感。侦探的殒命也是这个逻辑,这并非是一个具有高智商能力的专业侦探,他更多精通的是歪门邪道。
山姆一家与凯迪在暴风雨中搏斗的场景是影片的高潮段落。液态的场景将搏斗的能量极大强化。审判、救赎、重生的主题得到了最后的落实。凯迪像黑色电影中的罪犯主角一样,坠入漩涡意象一般的黑洞之中殒命。山姆一家的肉身保住了,但是精神层面的分裂已经无可挽回,如丹妮所说,一切都不可能回到之前。凯迪犹如一个梦魇,象征着人性普遍化的缺陷。我们如何看待凯迪便是如何看待自身。
(已刊于虹膜邪论专栏)
这是1991年上映的影片。马丁·斯科塞斯导演。德尼罗在其中饰演了一个性格复杂的角色。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凯迪是个个乡下小混混,文盲。因为涉嫌强奸一个女孩被起诉。为他辩护的律师山姆却隐瞒了对凯迪有利的证据,致使他被判14年。在监狱中,他受尽折磨,同时他努力扫盲,学习文化。看了不少书,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弄清了自己被判刑的原委。14年后凯迪出狱。这时的山姆,事业成功生活优裕,妻子女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凯迪则将自己所有的时间、精力乃至于生命都用在了向山姆复仇的行动上。最后的结果就不剧透了。
影片的情节不多说了,编导刻画的几个人物性格很有意思。先看凯迪。他属于那种凶残且聪明的无赖。生活在底层,被人看做是“垃圾白人”。看他的案情,当然是有罪的,但也判不了那么多年,要是碰到个好律师,能够帮他脱罪也未可知。不过此前和此后的作为也可以看出他知识的贫乏和认知上的愚昧。他在狱中铁窗苦读,掌握了很多知识。并用这些知识去思考人生,明白了许多道理。回顾自己的过往,弄清了自己的冤屈,经过了狱中的磨练和学习,他认为现在的自己已经强过那些精英们了。实际上,他确实强过山姆这样的人。可毕竟格局太小。对于社会的丑恶和不公,他能够做的只是纠缠于个人恩怨。在他的思维和行动中,有理性的一面,也有凶残丑恶的一面。他受尼采学说的影响(实际上只懂得尼采的一些皮毛),认为自己是在执行上帝的使命。是上帝借他的手去惩治邪恶。他说:“我是上帝,上帝是我。我跟上帝一样伟大,它跟我一样渺小。它不能超越我,我也不会低于它。”在他看来,复仇的过程也是他追求正义的过程。
通常一个人在受到冤屈之后,他所失去的生命,遭受的痛苦,已经改变的命运是无法挽回的。无奈中给他选择的有两个:一是告别过去,踏踏实实的过好以后的生活;二是穷尽自己的所有去复仇。凯迪选择的是后者。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忘记过去,迎接新的生活是最重要的。可是在社会传承下来的道德观念中,多数人选择睚眦必报,这当然是不错的。不过这种以自己后半生的生活为代价的复仇行动即便成功,得到的不过是短暂的快感,付出的却是终生的痛苦和仇恨。这样真的值得吗?
和那些见到仇人就剁一刀相比,在凯迪的复仇行动绝对是技高一筹。如他自己所说,他的目的
是让山姆“学到失去的代价”。他并不是要山姆的命,而是让他失去,让他恐惧,让他生不如死。他利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他和山姆有一段这样的对话。
凯迪:“你认为你比我强?”
山姆:“不,我没这样想,这不是重点。”
凯迪:“很好。因为如果你没比我强,我就能拥有你的一切。”
山姆:“我有什么?”
凯迪:“老婆、女儿。我要教你认罪的意义。14年前,我被迫认罪,被关进狭窄牢房。现在,我要你也认罪。”
为了这个目的,凯迪精心策划,跟踪山姆一家,杀死山姆妻子的宠物狗,暴露山姆的婚外情,控告山姆的雇凶丑行,离间山姆父女的情感。如他所说:“我要跟你耗下去”。他认为自己代表了正义的,然而同时他也在制造邪恶,伤及无辜。但是在经过这一番操作之后,实际上凯迪已经成功了。
再看山姆。他在世人眼中,绝对是一个成功的精英。举止得体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可凯迪很清楚在这背后隐秘的一切。在凯迪不断的行动中,逼的山姆不断的暴露自己的另一面。他明知道凯迪的冤屈,作为凯迪的律师,他却落井下石,送凯迪入狱。之后在凯迪的不断骚扰中,他又想息事宁人,用金钱去赎自己的罪。之后,竟然同意私人侦探卡萨克的提议,亲自督阵雇人殴打凯迪。更令人不齿的是,他给凯迪设下陷阱,以出差为名,引诱凯迪去家里,以便杀死他。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他与妻子失和,与女儿离心,那边律师协会准备开除他的讨论还在等着他呢。
这种人在社会中并不鲜见。表面上衣帽岸然,内心中却无比阴暗。他明明知道自己的所为是在“过度暴力”,是在成为“同谋和教唆犯”,尽管作为一个律师,他很清楚自己所做的都是上不了台面上的事情,却无视法律和道德,不停的作恶。将虚伪的人性表现的淋漓尽致。人类最可贵的品格是真实,最丑恶的品格是伪善。山姆就是这种极端伪善的人。可见,人格的高低,高尚与邪恶,并不在于人的贫贱富贵。如果让我来评判,凯迪和山姆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山姆尤甚。和山姆相比,至少凯迪的凶残未加任何掩饰,他是在真实的报复,真实的作恶。而山姆做了坏事仍要振振有词的去粉饰成好事,还要打着法律的旗号为自己的丑恶去辩护。
山姆对于凯迪的骚扰,表面上镇定自若,可内心里却非常恐惧。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可凯迪这个鬼却不时来叩响山姆心里那扇丑恶的门,并总是揭去山姆丑恶的疮疤。这也是让山姆感觉恐惧的原因。在殴打凯迪那场戏中,山姆躲在垃圾箱后督阵。凯迪将三个小混混打跑之后,很令山姆意外,他也想溜走,不料产生了响动,凯迪听到后,慢慢走了过来。山姆只好缩着头,猥琐的躲在箱后一动不敢动。我们似乎都能感觉到山姆浑身在战栗。直到凯迪扔掉铁棍,回身走去,山姆才大松一口气,差点瘫倒在地上。他怕极了!
影片中还有一个并不重要的角色,就是山姆的女儿丹妮。编导通过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来表现她情感的变化。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丹妮在表述自己的感受。15岁的丹妮,正在青春叛逆期,她想做的事他想看的书,父母却不让她做不让她读。她的生活并不快乐。遇到凯迪之后,和她聊起了父母聊起了亨利米勒。虽然凯迪的目的只是想促使她和父母离心离德,以达到报复的目的,可在丹妮看来,凯迪正是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凯迪的话语和举止让她新奇,让她首肯,让她感到真实。凯迪更是让她产生了一种崇敬感。当父亲山姆得知她见过凯迪之后,没有去关心她内心的感受,没有在意她心灵上细微的变化,只是追问凯迪”碰“过你没有?至此,愤怒已极的丹妮大吼道:“你滚出去!”影片的结尾,虽然山姆一家三口在苦海余生之后,相拥而泣。可是观众们知道,丹妮已经看透了他的父母,内心中对山姆的行为充满鄙视。他们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凯迪胜了。
不太理解地方,是最后的那几场戏。凯迪并不是要山姆的命,而是要骚扰他折磨他戏弄他,毁掉他的一切。如果要杀死山姆,用不着海上的狂风巨浪,以凯迪一打三的身手,早就让他在家里毙命了。所以,最后的结局并不符合故事逻辑的发展。我想这不是凯迪的本意,也不是作者的本意。或许更多的是票房的考虑?
还有一个细节没有看明白。山姆家中的那个老女人贾希拉是谁?山姆的长辈?他的亲戚?家中的保姆?
影片中的凯迪由德尼罗饰演。要演好这个复杂性格的角色,难度真的太大了。他时而是玩世不恭的微笑,时而是严肃的思考,时而是亲切的举止,时而是凶残的举动。这其中的分寸很难把握。而德尼罗演起来手到擒来游刃有余。令人佩服!
这个电影中大牌云集,众多明星出来捧场。除了德尼罗,山姆由尼克·诺特饰演;侦探卡萨克由乔·唐·巴克饰演;山姆的妻子雯丽由杰西卡·兰格饰演,检察官由罗伯特·米彻姆饰演;大律师由格利高里·派克饰演;法官由马丁·鲍尔萨姆饰演。都是熟悉的面孔。完全是角托戏的感觉。
本人评分:6.5。
即使作为九十年代的电影,形式手法与画面还是老旧得可以。大半段的沉闷惊悚感欠奉以及后来的急转直下,观感不佳。看不出DeNiro帅在哪是代沟还是只是这部片的问题呢。
老罗在1991年没有获得影帝,被烂片沉默的羔羊男主角抢走,实在是有失人性化。
斯科塞斯致敬希胖。大律师遭遇恐怖复仇者。罗伯特德尼罗难得演一回大恶棍,一身健硕肌肉和夸张纹身,叼雪茄、扒车底、影院狂笑、调戏女孩,无恶不作、派头十足,文盲翻身后还能读尼采、谈人生、用法律,最后的反宣判和肉搏战疯狂出了滑稽感。朱丽叶特·刘易斯的人设多少有些奇特,青春期的怪少女。
德尼罗所饰演的不仅是具有实感的复仇者,而是如撒旦一般的诱惑者、拷问者、审判者。他的出现撕裂了美式中产阶级家庭的和平与伪善,而更深层次的恐惧则来源于他阴魂不定的踪迹与极富煽动性的演说。马丁吸收了希区柯克极致类型框架下的反类型处理,由灾难指向诅咒,感官恐惧延伸至动机恐惧。大段高速推拉摇镜让人物时刻处在不安焦虑之中难以脱身,结尾撒旦被巨石砸死,但真正的末世才刚刚开始。
看着近年越发老态龙钟的德尼罗,都差点忘记了这个心中No.1演员的神技。回头看德尼罗的老片,重获信心。小妖女刘易斯不俗,但是在对手德尼罗时的几场戏明显越来越张力不足。喜欢此片,就剧情而言,德尼罗操之过急了,慢慢玩才是硬道理。再次致敬斯科塞斯,据说是希区柯克的原作,Mark一下。
真是恐怖的一部电影,我不是讲电影故事恐怖,我是说电影拍成这样,太失败。看来我真的对马丁斯科赛斯一点都不感冒。另外说说这故事,主角一个犯罪分子,强奸狂魔,如此丧心病狂,还如此振振有辞,各种大道理,还打着复仇的高尚旗号,真TMD醉了。
感觉德尼罗很享受这个变态角色啊,杀别人狗虐别人情妇吻别人女儿,最大的惊喜是年轻的兰姨和少女时期的朱丽叶特刘易斯,不过根本看不出是老马的片子。。
老马全面致敬希胖,除了无处不在的风格引用,连配乐都请来了希胖曾经的御用伯纳德赫尔曼。正反双方的道德对比趋于模糊化,德尼罗被冲走与尼克诺特洗去手上的血迹,人物的不同结局使观众的道德立场在最后一刻被完全转移。
其实和东方快车讨论的是一个问题,道德与法律相背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律师确实应该收到惩罚,但是不应该受到私刑;反过来也一样,罪犯也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样也应该用法律作为武器。怪不得德尼罗说我是来让你爸明白他错在哪了。罪犯所承受的一切,其实和现在的律师一样,都是私刑。不能因为她是滥交,你就可以强奸她,同时不能因为他是罪犯,就可以不走法律途径,惩罚他。道德与规范有时候是冲突的,但理解起来很难。但是我觉得律师罪不至此,尤其对妻儿的迫害,这明显是对其他人的犯罪。
没觉得多恐怖,不过,德尼罗是个迷人的坏角色
斯昆梅克大概是影史最会创造动势的剪辑师了,高能镜头一个个目不暇接。德尼罗的角色是刺入腐朽中产家庭的利刃,他和刘易斯的少女成长副线比主情节有趣多了
1.马丁第一部大制作的片子,(3500万制作费,斯皮尔伯格监制),在踏上好莱坞主流舞台时,马丁也付出了拍一步不是自己风格电影的代价 2.然而与原版的对比还是能看出马丁的痕迹:将主角律师变成了一个亦正亦邪的人 3. 德尼罗倒吊时,你是否想到了蝙蝠侠? 4.剧场挑逗一幕,马丁教了全世界如何拍不色情的色情
1.有文化的恶棍真可怕;2.高潮戏很长很精彩;3.正因为生命和时间都无法挽回所以才弥显珍贵,也真是如此,你无需跟我道歉和赔礼,什么东西都抵不上,所以我要杀了你。
如果自己的当事人是个真的有罪的恶棍,律师是否就可以违背自己的职业准则为了自己心目中的“正义”而隐瞒证据呢?
这个律师不就是美国吗,难怪名字叫山姆,自以为可以代表法律惩罚别人,结果被干,马丁这个片子是在嘲讽美国政府,告诉白宫不要做世界警察,就算那些国家是恶棍,但报复你也不是完全没理由。
作为顶尖影迷的老马翻拍汤普森的电影,风格又致敬一把希区柯克。德尼罗演过的最强悍角色,除去在精神、语言上的塑造。德尼罗粗壮的四肢、结实的肌肉一直紧逼屏幕,给人急促的压迫感,对字母纹身的反复强调,似乎受到了《猎人之夜》的影响。扮演自以为殉道者的杀人,简直是通往神演技必须要跨过的栏啊
这是在警告所有的律师,不要乱打官司!我说怎么看那个老律师那么眼熟呢,原来是派克啊派克啊啊~~~~~
擦!有这么操蛋的律师吗智商低成那样能当律师?不合逻辑!都是因为这个stupid jerk所以给两颗星吧。那个rapist很多话说的挺有道理,比如marriage is synonymous with deception.i need a vice to remind me i am a human.
马丁是个超级影迷,他用一部翻拍向原版致敬,向希区柯克致敬;那种"你明知道会发生什么可就是移不开眼球"的感觉贯穿始终,全片五六十年代老式好莱坞的风骨极正,手法娴熟到会产生错觉;至于德尼罗,这般表演实在是太令人咋舌称叹了;若要说缺点,或许就是太过于沉迷于"致敬"了。
马丁·斯科塞斯翻拍的惊悚片。不用一惊一乍的玩意吓人,用剧情和演技来营造氛围。罗伯特·德尼罗演技超赞。把一个复仇反派演得有血有肉,既能风度翩翩又能癫狂报复。魅力十足。可以说他才是男主角!真心拍得好。类型片中的优质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