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为警察的菲利浦马洛(埃利奥特·古尔德 Elliott Gould 饰)现在干起了私家侦探的活计,尽管他做事极为低调极力避免被卷入麻烦的漩涡,但麻烦事仿佛长了眼睛,紧咬着他不放。这次亦然,当老友深夜找到马洛让他将自己送出境外时,看着他躲闪的目光,经验老道的马洛心中就有了不详的预感。果不其然,不久之后,警察就以协助老友杀害妻子的名义将马洛捉拿归案。
在得知了朋友命丧黄泉的消息之后,对朋友的清白深信不疑的马洛发誓要找到事件的真相。与此同时,一个美艳的妇人找到马洛,委托他寻找自己酗酒而又粗暴的丈夫。两件看似无关的案件,却再暗地里相互关联,不知不觉中深陷阴谋中心的马洛这次还能和往常一样化险为夷吗?
总算是一部“反类型”黑色电影,由奥尔特曼执导,不同于欧洲导演们的肆意颠覆与解构黑色电影(然而讽刺的是黑色电影起源自欧洲发展与美国再被欧洲导演嘲讽再解构),美国导演总是无法远离商业娱乐元素,在新浪潮的影响下,好莱坞的年青一代们将新浪潮手法或复古风格融进奇观性的暴力犯罪影片之中,既攻击有保存了那些传统价值,可以说是相当马克思主义的扬弃了。
奥尔特曼的选角在一开始便是嘲讽重述钱德勒式侦探电影了,一个颓废、邋遢的马洛侦探,被肆意嘲讽,而颓废的侦探来到了当来洛杉矶(又是洛杉矶),但是和《步步惊魂》中未来主义主题的疏离不同,奥尔特曼的洛杉矶是疯狂而迷幻的,奥尔特曼采用了变焦镜头而摄影布光柔和、色彩清淡,增强了迷幻感,没有凌厉的对白、一个同样蛇蝎的女性,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言自语、不善言辞的私家侦探,在进行着公路片式的近乎无目标的游荡,而对话同样是即兴的,配合的镜头也是散漫的横摇与变焦、画面扁平,少有深焦镜头,目的自是在于布莱希特式的调侃传统好莱坞的黑色电影,同时罗曼蒂克的音乐也消失不见,通过对于一首1940年代风格主题曲反复变奏改编填充这部电影。
颓废的侦探也不再那么阴郁,成为了一个多愁善感者,而小说家则暴虐的对待自己的妻子,这又是马洛的反面,奥尔特曼的蜻蜓点水和幼稚并非自身能力所限,而是一种有意识表达,因为传统黑色电影探讨的已经足够多,而借助这个框架已经赋予了这个文本足够的含义,我们在观影时的预期自然是对传统黑色电影的预期,然而这样的大失所望让我们不断间离,影片本身的自我反射更加清晰了。经历了漫长的旅途这个不着调的私家侦探来到了影片的结尾,一枪击毙了Lennox,转身走在林荫道中,与韦德擦肩而过,对于《第三人》这部黑色电影的明显指涉,
背景音乐则是《hooray for hollywood》而非罗曼蒂克的音乐,已经很难判定奥尔特曼的具体表达了,作为年轻时候的作品,奥尔特曼并没有明确他的网状叙事或者空前复杂音轨铺陈的风格,但是已经凸显出奥尔特曼和任何人都不同的特点,或许这就是一个大师找寻自我的发端。
一个优雅有礼的酒鬼和一个贫穷高贵的私家侦探相遇,会发生怎样一种诚挚而悲伤的友谊?伦诺克斯酒醉后被马洛送回,他稍后寄來一张五千美元的巨钞做为感谢和告別,然而,一连串谋杀,却使这个告別绵绵不绝…… 钱德勒的简历听起来就很硬汉,而且传奇得销魂:想当自由撰稿人未果,做国家公务员失败,参加过一战,在石油公司里从财务做到高层,结果因为酗酒被开除。一般人的人生大概到这里为止了......但是钱德勒挺过来了,因为他终于成功获得了之前半生曾经试图想要获得但是却惨淡收场的一个职业:作家。然后这个酗酒的男人就红了。他的作品被多次搬上荧幕:因为他的故事就像猪肉卷适合加菲猫一样适合大荧幕。他还和比利怀尔德创作了《双重赔偿》,我的某个朋友把这个电影视作影史上的里程碑......然后他就继续一边喝酒一边创作,最后他死了。据说“他凄凉的葬礼只来了十七个人”,我们却要说:还好啦。十七个人已经不算少了,对于一个并不那么喜欢普通人类的普通人来说。 村上春树信誓旦旦地在那儿保证:他读过十几遍这本故事。而据说曾经被钱德勒怀疑过生殖器有问题的比利怀尔德也说:每一页都有闪电。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只能对你说:你可能喜欢这本书,可能不喜欢这本书,我们无法全然保证你的阅读趣味性,但是假如你是一个喜欢那些被很酷的男人在很酷的环境下用很酷的口吻说出很酷的词的很酷的桥段的爱好者,那么你会喜欢他和他的书。再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钱德勒是装逼犯中的王者。 钱德勒是成功的,因为他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确然亲身参与的上流社会光景为他的装逼带来了底气。《漫长的告别》有最俗气的元素:突然失踪的神秘毁容美男、生活糜烂的富家美女,无能为力的警察,还有会在酒吧里来一杯螺丝起子喝喝、即使被揍也很硬汉又很酷的中年侦探。但是马洛硬拗着造型讲出来的那一句句话,水准看起来远不是一个也属于劳动人民范畴的普通侦探,反而,更像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有着亨佛莱鲍嘉面孔的诗人。 他说:“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真正的生活其实更为庸常和琐碎,甚至是猥琐,所以会毫不犹豫地把巨额探侦费用很酷地退回去,然后在充满烟酒味的旧公寓沙发里默默点燃香烟。不知道到底在想什么心事的、永恒拗着造型的马洛的故事只能是一种装逼的狂想:比如每个故事里都能吸引不同阶层不同样貌但是腿都很长的美丽女性。 漫长的告别这类小说总是以情致动人,只是心平气和作为一本通俗小说来阅读,可以看到一个不算讨厌的故事,看到一个玩愤世嫉俗不过也不至于讨厌的很多人甚至是超迷恋的主角,甚至是不期而遇的文学性。还有很多从他的角度娓娓道来的许多让自己灵魂都哆嗦一下觉得“这就是嗲的化身!”的句子——比如“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没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又比如“世上总有正义吧?明天再说。”还能为自己不健康的嗜好找很酷的借口:一半金酒加一半罗丝牌青柠汁,除了很多很多根香烟之外,什么都不加。 ··················································· ★我猜我们都是上帝眼中的罪人。 ★他说:“我始终生活在虚无的边缘。” ★有钱人从来没有特别想要一样东西,别人的老婆除外。 ★她突然精神焕发,说道:“噢——到拉斯维加斯?他真多情。那是我们结婚的地方。”我说:“我猜他已经忘了。否则,他宁可到别的地方。” ★我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告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他笔下的马洛被公认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在四十年代,好莱坞演员以能扮演菲利普·马洛为荣耀,其中亨弗莱·鲍嘉塑造的最为成功。 ★他想写一部“人人都在作品里无忧无虑地散步”的小说。 ★他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内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协调的混合物”。 ★他当过兵,参加过一战,经历过苦难与孤独,认为自己“始终活在虚无的边缘”。 ★他不喜欢看大海,因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 ★他是个酒鬼。他认为“一个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两次。这是个原则”。 ★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说里给一个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称之为“一个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一定很精彩有家伙”。 ★他拒绝任何奖项。假如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也必定会拒绝,原因有二:一,他不会跑到瑞典去接受奖项,还工穿上晚礼服发表演讲;二、诺贝尔奖曾颁给太多的二三流作家,而许多实力远胜于他们的优秀作家却未获奖。 ★他孤零零地死在异地他乡。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他说:“我是个没有家的人……到现在,还是。” ···················································看到《他始终生活在虚无的边缘》,纪念在他那个时代和海明威相提并论而瞧不上海明威的雷蒙德·钱德勒,一位45岁开始创作的作家。我为什么记录这个数字,难道我期待再有十年,我也可以开始新的人生。 可是新的人生并不见得快乐,普通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太强,这位钱德勒的人生就是如此不普通,成就他人眼中的理想,却开始了普通人眼中的虚无。 你试过在冰冷的雨夜追赶唯一的班车却没有追上吗?理想套上现实是否就是这样。于是理想变成人们唾弃的对象。 可是,他也并没有什么高尚的理想,这才是我们受到的教育的讽刺之处。他陷入的最后孤独,是他曾癫狂迷恋的妻子和他相伴三十年之后去世之时。为什么我把他描述为癫狂,大约20岁出头时爱上大约40多岁的女子,等到36岁仍和她结婚,和毕业生的结局并不相同,对于这世界,算是一点癫狂吧,况且他有并不融于这世界的“狂傲”,总是和人反目成仇。他说,我此生最大的悔恨是我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可以献给她的书。人生的快乐激发不出深邃的文字,深邃的文字更像一个个漩涡。老婆总是恨恨的说,我没有给她写过情书,可惜,总是那么开心,我能写出什么好文字呢?当她老去时有爱她的人相伴,是否会觉得那些文字只是多余,或许仍然需要,两个人都需要。或许他悔恨的是短暂的不忠,竟未用他所擅长的、世人瞩目的文字的华丽来做些微弥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妻子的宽容是他最大的支撑。 我对他的了解当然太少,只能猜测他生活中有怎样的虚无。如果说感情是虚无,而感情这虚无的东西最终消失于世界,了无痕迹也算是,那么虚无又何妨。 失去了挚爱的钱德勒的创作并非和我前面提到的痛苦有什么渊源,并未因此有伟大的作品诞生。或者,之前的作品,因为无需语言就能沟通的妻子给了他快乐,快乐的他自然没法伟大,而她的离世又使他过于伤心无力自拔。 最高的山填不了最深的海,最深的海有最蓝的忧郁。人生的乐趣在伟人和普通人永远都是一样,除非特丽莎修女。而追逐这乐趣,普通人失去的太多。王小波快意写下红拂夜奔,结尾有那么一句,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这教人如何不感怀。心甘情愿,真的不在乎是否得到自己追求的乐趣,或者太容易沉溺于那小小乐趣而不断陷入痛苦。 我们的这个世界,我知道大家只在意休闲,甚至偷闲,浅薄的乐趣本来并不可悲,但容许太多的罪恶,和追逐爱相比,人们更光明正大的以追逐名利之名轻松潜入灰色地带用尽潜规则。希望有一天, 我们可以更多的容忍像钱德勒一样的追逐,不以多少人的追捧为荣,也从不想象葬礼上稀疏的人群。享乐者不知真正的癫狂。我不知道是否会和他的主角一样,“历尽艰难最终解开谜团之后,却发现曾苦苦追寻的东西已经消失或毁灭,只有独自钻进酒吧喝上双份的苏格兰威士忌了事”。 ···················································合上书,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场漫长的告别。 相遇的那一刻,即是开始离别的那刻。走过中间冗长的时间,经历过扭曲的情节,然后再见,最后再见。 我们不断地和别人重复上演着这样的戏码,无论我们曾怎样地彼此倾心,无论我们曾怎样地彼此依托,终有一刻,我们对彼此挥手告别。 这不能算一本侦探小说,在我的意识里,侦探只是那根贯穿始终的线,让看不见摸不到的时间,有了寄生的附着,然后我们在这不断蔓延的枝枝蔓蔓里,看到了相遇、相信、背叛、别离的每一次必然。 书结束的时候,我是想哭的。我宁愿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吧台前喝完那一杯螺丝起子,也不愿意面对这样一场真正的离别。很多时候,生死并不能真正地分开两个人,背叛才能。 什么是友谊中的背叛?当你发现你对别人视若知己,而别人只是把你当成工具时,这算不算是一种背叛? 其实所谓友谊,只是对彼此视若知己,然后把彼此当成工具。只是前者,我们可以坦然地展露,而后者,必须小心翼翼地藏匿。 很多时候,追求真相的过程,就是一场告别的过程。 而每一次告别,都是死亡一点点。 ···················································西尔维娅死了,那就死了吧;伦诺克斯死了,那就死了吧;罗杰死了,那就死了吧;艾琳死了,那就死了吧……不会想着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不会被案件本身牵着走,甚至可以不客气地说,如果不是逼迫着的一根强制性神经牵引,也根本不可能会看到罗杰和艾琳的死亡。可是看到了后面,也就放不下了,很想知道这事件会如何解决,《新闻报》发表了自白书,那么权贵们的威信何在?极力压制的真相还是被曝光了,不止气愤恼怒吧。政客们永远会自圆其说,黑白颠倒是家常便饭,因为媒体是争相追逐以及效忠的铁杆粉丝,而读报纸的大多数看客们,则是始终愚蠢的盲从着铅字诱导,不辨是非。 幸好,这世上还是那么几个良心未泯者,像菲利普?马洛、像朗尼?摩根、像坎迪、像奥尔斯……也许他们做的都是出于很强的目的性,不是单纯的友好,摩根需要独家新闻,奥尔斯需要尽快破案,可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污浊的世上,除了孩子,谁会单纯?!单纯不是评判善恶的标准。甚至于艾琳?韦德,也并非十恶不赦,她若真是不愧疚,不自责,也不会选择自杀吧。警方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以控告她谋杀了两个人,何况还有着方方面面的势力不想让这件事情扩大化,都在尽可能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马洛要的,仅仅是真相,他也不会对艾琳怎样。喜欢惹麻烦的人,都知道麻烦该适可而止,那个度的掌握不会有人比马洛清楚。一如伦诺克斯的选择,他不会去告发一个女人,即便他已经不再爱她。带着她的杀人凶器远走他乡,是新生的第一步,为他自己,也为她。可结果艾琳还是死了,为什么?因为她心里的鬼令她不安,千方百计的非要找来马洛以证实她的揣测,终一错再错。不是法律惩罚了她,是她自己制裁了自己。 最黑暗的,不是生与死的互相殴斗,而是那些权利至高者的杀人不见血,已经把玩弄世人当成了一种消遣娱乐。因此,《漫长的告别》非常成功的通过了两起凶杀案,直接而又清晰的让读者看到了美国司法环节的丑恶及弊端,政客的姿态,富翁的怯懦,执法者的凶悍,犯罪者的嚣张……可社会正如一辆飞驰的车,在永不停歇的运行,有时候,是很难兼顾风景里存在着的瑕疵,更何况,这瑕疵包含着车轮卷起的尘埃。终究在目光所及或是意念所想的远方,相信会越来越好着接近完美。这并不限于某一个国家的某一种社会,因为全球的发展到了现如今,已经越来越体现了经济一体化。 漫长的告别,是马洛对伦诺克斯,也是钱德勒对当时的那个美国社会。还是有着期待的,就 像最后的马洛能够同伦诺克斯见面,亲口说着再见。用一场世人眼里的业障之局,来换新生,个人的新生、社会的新生……总是希望吧,希望在明天,然而,请不要忘记今天必须付出应有的努力,不然明天势必成为镜花水月。 ···················································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确保我们的就是死亡。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让那结尾,夺走了故事的光芒。 “钱有个古怪的特性”他继续说,“数目巨大的钱好像自有其生命,甚至自有其良心。钱的力量变得很难掌控。人向来是一种可以用钱收买的动物。人口的成长,战争的大开销,无止境的重税压力正在使人越来越容易被钱收买。一般人疲惫又惊慌,疲惫又惊慌的人是讲究不起理想的。他必须养家糊口。我们的时代公德和私德都在惊人地衰退。你不能指望生活品质极差的人有品格” 我是个弱者,没有胆量没有抱负。我抓到铜戒指,发现不是金的,简直惊呆了。像我这种人一生只有一个伟大时刻,只在高秋千上做过一次完美的演出。余生就只求尽量不从人行道跌进水沟罢了。 光阴使一切变得卑贱,破败满是缺陷。霍德华,人生的悲剧不在于美丽的事物夭亡,而在于变老,变得下贱。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再见。霍德华。
黑色电影在60年代走向没落之后,迎来了70年代的复苏。“海斯法典”已经被废除,审查制度也已经建立,黑色电影再也不用忌惮任何可能会触及的底线。
这是一部新黑色电影。菲利普·马洛不冷酷,招女人喜欢却对女性无感;他无法融入这个社会的任何角落,甚至到超市买个东西都会被店员嘲笑,想要取悦自己养的猫都捉襟见肘。他的邻居是吸毒、练瑜伽,整天神神叨叨、赤身裸体的四个女孩子,不过他似乎对他们视而不见。抓他到局里的警察为了办案可以罔顾事实,只想草草结案。好朋友突然找他来帮忙,竟然把他当做冤大头耍得团团转。他想要帮助的女人,自始至终都在玩弄他。他在这个世界里,无所适从,跌跌撞撞。
罗伯特·阿尔特曼让这部片子蒙上了一层冷冰冰的疏离、破碎之感,它不怀旧,传神地演绎了马洛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又对一切充满嘲弄和不屑的经典形象。本片中呈现的,也不同于40、50年代中黑色电影里常见的高反差灯光、罪恶气息弥漫的氛围,甚至连马洛想要找到幕后操纵一切的反派,都带着筋疲力竭的味道。
相比之下,同时期的《唐人街》(1974年),则干脆将背景设置在四十年前的1937年,从摄影到美术,都遵循着柔和色调的精致,颇具怀旧气息(虽然故事也很阴暗),时至今日,已经成为毫无疑问的经典。在颠覆性上,两部影片都做到了极致。本片稍显漫不经心的叙事方式,充满了寂寥难耐的况味,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风格之作。《唐人街》是在怀旧温暖的表象下隐藏着令人窒息的暗流,引导我们掉入一个个“陷阱”的同时,再为我们揭开惊天的秘密。而《漫长的告别》中,前面的漫不经心都是为了后面抽丝剥茧的揭露在做铺垫,你从一开始就已经知道结局,即便中间“绕路”,也心甘情愿;至始至终的冷冰冰的色调,没有给“怀旧”留一点儿位置。
文学改编电影,一个首要问题是如何将三十万字的信息量取舍进两个小时以内(当然奥特曼绝不是对长电影露怯,我们都知道的是他有更好的办法),并且保留重要的特征,“美国”。
牵涉对比的东西,电影设立了通透而又模糊的空间:几乎是被玻璃包围的所有时间、“漏风”的墙(监狱、柱子、洞)以及一些非正式的分界线(海岸线、森林线),摄影机在其中缓慢地穿透,和着一些叠化、变焦以及剪辑,边界的意识似乎松懈了。在同时存在两个或者更多空间的画内,我们总是随着马洛身处那个光线较暗的场所,感受着微微渗透进来的光线和声音。
(被电影创造的种种条件所诱惑,)对更多的渴望让我们直觉地以为:这里拥有丰富的外部世界,对我们敞开着。实际上求验后的结果令人失望:只有不断卷席来的海浪和永远存在的裸女(某种神秘的象征在消耗中祛魅),或者轻而易举地发现了秘密(失踪的丈夫和朋友,走过一个拐角,就在那里了)。获得这样的体验的副手,一是奥特曼钳制住了外部世界的表现,从电影一开始便是这样:购买猫粮没有对应的外景;送朋友远行只有一个外景场景。二是简化了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在监狱里遇到了超市店员。
另一层呼应前者的对比关系是猫和狗,两种对立的象征意义,大概偏向理想主义者和忠实的践行者。猫用到封闭空间中的洞跑进了外部,连接到外部的景象是——我们很少看见马洛散漫地步着去看这个世界——通常他不是在实现目的性的路上就是在限定框架的车内,此时的他变成了出逃的猫,一个初入外部世界的孩子,看到了令自己世界观轰然崩塌的景象——
继而安排了第二次值得注意到的马洛只身于街市空间中的动作:徒步追逐驾车的女主角,最终被车撞倒。一个同样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对于“真正”的谜底的反抗。仍然要顺应下去,并且消解掉原作“正确”的谜底,如何将精神力编织进表层案件中获取抽象力量,使已知谜底的观众与对于一切未知的观众享有尽可能等量的体验,是罗伯特·奥特曼——The Long Goodbye的新作者所作的。不是展示这些事件本身就具有情绪(至少并不足够),积蓄的密谋与电影一同行进。
迷惑的是马洛的造型,混合了多种偏倚的能量的平衡感,他带着感受世界的本能出现,几乎塑成了电影史上最好的人物。这是一个难做出阐释的谜,并且存在自始至终。
4.5.奥特曼用自己招牌式的机智、神叨与玩世不恭完成了对传统的大男子个人英雄主义与传统黑色电影中所谓”险恶“人心的解构,马洛在七十年代南加州迷离的阳光散射与无根的精神状态中成为一个唐吉珂德式的英雄,表面的随和幽默隐藏的是骨子里的时代错置,而最后一刻的爆发才更深刻地凸显出英雄的本质。
“这是奥尔特曼的马洛,而不是钱德勒的”+1 想当初我是怎样喜爱这本书!
吃了押井守在机动警察里的安利,,虽然隔得有点久。。。电影放到男主给不爱吃饭的主子去买猫粮,这不是巴特嘛。。。当然john williams给电影写的配乐早就是我的心头好
非常好的电影,就是对普通观众来说有点太深了。得读过原作却又不是原著党才会欣赏出它的好。这里的马洛有点伍迪艾伦的劲儿。
Brilliant cat-and-dog cinema,翻版的《第三人》故事被改造为两种世界的冲突.传统的警探是狗的形象:跟随着木馏油的气味,寻找拖船或木桶;马洛则不同,他有一只猫,它消失了(我们都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只得随之进入充满敌意的狗的世界中――后者的特点是:将呆傻滑稽之事以最认真的态度来对待.机智的马洛不会只身顽抗一整个世界,而是共享猫-女人的秘密与暗示,带上橡皮似的柔韧性;但被欺骗和利用是绝不可接受的,正如猫会一眼看穿伪装的猫粮一样.约翰威廉姆斯的主题曲也富有变幻莫测的随性气质,从爵士、摇滚、哼唱到墨西哥葬礼进行曲,it's okay with me.
【5.0】奥特曼镜头下的马洛有着一股“大隐隐于市”的江湖气,这种深入骨髓的浪漫主义男性气质是马洛在影片最后开出那一枪的底气,而他消失在公路尽头的摇曳背影则告破了这部电影的真相:扑朔迷离的侦探故事不过是勾勒人物浪漫剪影的手段。在奥特曼编织的光怪陆离、一切看不真切、疯狂即将把人吞噬的70年代,隐者的马洛起初持逃避状,但当他被卷入事件无法脱身时,他选择了追根究底直至践行心中的正义,影片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诗意的表达:当我们无法抵御时代的进程时,我们可以选择以拥抱和热爱它的方式来对抗它,像最终开始享受70年代疯狂节奏的马洛那样。
利·布拉克特,是霍华德霍克斯的长期合作伙伴,为夜长梦多赤胆屠龙等多部霍克斯经典编写剧本。奥特曼与她花费大量时间讨论故事情节,导演想让马龙成为卢瑟,让他沉睡二十年后突醒,游走在七零初的洛杉矶,想要求助于上个时代的道德。结尾的射杀是编剧的意思,奥特曼则认为影片应具有讽刺性,对剧本做出一些更改,包括作家的自杀和马蒂用可乐瓶子砸女友的脸。“这是为了唤起观众的注意力,提醒他们即使马龙的存在,外面仍然是一个真实而暴力的世界。”……https://www.douban.com/people/hitchitsch/status/2463498687/
非常不一样的黑色悬疑片,配合奥特曼的大量台词和牛皮糖人物性格,个人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结尾很让人惊啊,不要惹爱猫的男人。主题曲太好听,被洗脑了,影片里还各种版本,醉心啊
@phenomena 借看片重新读了一次原著,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故事,整个氛围都变了。这个马洛与钱德勒并无甚关系,他活在奥特曼那个迷茫混沌、光怪陆离的70年代,行走在镜中扭曲的幻影与斑斓癫狂的梦境之中。不过Elliott Gould非常符合想象中的马洛形象,音乐也是“一首歌ost”这个门类中的顶峰作了。
其实就是一个猫奴被迫进入爱狗世界的故事,和女主角初遇后,猫咪就消失了。相较后辈David Robert Mitchell, Altman更侧重于弱化事件,人物与叙事得以完全解放,观众也始终被莫须有的力量所牵引着。“进入”与否最大程度上决定了对它的理解。
罗伯特·奥特曼的反黑色电影。1.古尔德饰演的马洛太迷人,善良而絮叨,为友情赴汤蹈火,却无力回天,恰似被从50年代抛入到70年代,在这个混乱而信仰失陷的社会里无所适从。嬉皮风格后启PTA[性本恶]。2.影片运用大量前景遮挡或玻璃叠影,加上褪色处理,呈现出一个模糊、暧昧而混沌的世界。3.身为猫奴,却在一开头就被挑食的喵抛弃,此后遍寻不着,之后又在作家家中被狗威胁。4.海明威范儿的抑郁作家与短暂现身的年轻阿诺。5.各种有趣而丰富的细节/闲笔:模仿老电影男主(史都华与格兰特)口吻与过路司机对话的保安,住在马洛隔壁的一群整日在阳台上半裸练习瑜伽的嬉皮女郎,被马洛调教的蠢萌跟踪者,还有全身绷带男(想及[怪房客])送的口琴。6.极重视领带的马洛,却有着随波逐流式的口头禅:"It's Okay with me." 7.片名大赞,送别旧时代。(9.0/10)
PTA改编托马斯·品钦的《性本恶》,像个犯花痴的小粉丝,罗伯特·奥特曼改编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却被菲利普·马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两部片子却又在突破类型限制方面都做的不错,感觉现在的马洛挺招人喜欢的,混合着1970年代的社会乱象,骨子里依旧有着黑色电影的范儿。
导演对动物的驾驭能力令人刮目相看
试着跳开原作去审视电影,发现还是挺难的。阿尔特曼给了马洛新的定义,尤其是那个光怪的70年代。非常不喜欢埃利奥特的表演,絮絮叨叨的像个精分碎嘴子、
「多麼想跳開如今的狀態,來重新審視我那失敗無趣的人生」
跟小說完全不是一回事兒了,但我好喜歡這個被貓鬧醒儘管發著牢騷還是給他買貓糧又爲了貓大為不安的馬洛啊,對門住著韻律操健身的四個姑娘,對異性的寡淡,多麼的70年代。主題歌有三四個演唱版,好聽得不得了,串起了整個電影。
最棒的“美国”电影。就像侦探可以在任何可用的表面擦亮火柴一样,电影通过大量地消费各种粗俗的质料,偶然地实现了想象力的自由。因为在主流的美国电影中,少并不是多(less is not always more),只有多才是真的多。电影揉杂了多重价值观,但具备美国电影普遍的幼稚特质,就像“正义”“邪恶”,在电影中既不能合理地编码,也不能被批判地解码。
这货不是马洛,这货只是个不停叨逼叨、叨逼叨、叨逼叨的卢瑟。
一部极敏感的电影,它可以被任何横闯进侦探视野的事件牵引,马洛作为所有事件的焦点将一切收束成一个欲求知晓真相的念头,身处中心却不明就里的他时刻被流畅的横摇拖拽着不断下坠,以散漫的姿态穿梭在由各个特征鲜明的角色构成的迷雾中。对于我们来说,真相的知晓早已不再重要,拥有和马洛一样的投入才是真正令人迷醉的。
为二刷Inherent Vice而补,两者在人物设置与整体风格上有很大相似处,PTA从奥特曼那里偷师不少,同样黑色电影的底子都谱上了醉醺醺散漫的嬉皮调子,隐忍诸多问题过去的硬汉侦探成了玩世不恭喃喃自语的探索者,拉伸横摇变焦,摄影上的轻飘更是抹掉了最后一丝硬气。半夜三点起床喂猫的人最后连猫都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