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症复发的症状很恶劣,电影前后看了三遍,原声听了无数遍,伴随我度过初春-仲夏两个季节。期间呢,也读过好几本相关或不相关的书籍、产生了各种感触,然而一直没能坐下来记下这些感触、给自己一个交代。放在To-do list里已有许久,直到今天,痛下决心,让To-do list再减去这一条,算是告一段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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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触一:关于Jack Kevorkian的性格:特立独行。
豆瓣上首次看完这部电影是2月23号,其时的感受就有些明显,或许来自于这几年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了解,总觉得Dr Kevorkian对安乐死的立场过于激进,激进得有些脱离现实,而且多件事情上体现出的固执和顽固令人扼腕。因此对他最后因执行active euthanasia而入狱,我理解为他个人的悲剧。
精听的过程中有机会回味台词的每一个细节,也领会到导演的真实意图以及片名的暗含意义。You don’t know Jack,直译也能明白,导演只是想客观的将一个真实的Dr Kevorkian展示在公众面前,展示一个你所不知道的Jack,消除一些偏见或宗教冲突,事实上也浓墨重彩的描述他的特立独行之处。
其性格在很多地方都得到了体现:一生未婚、拒绝share、固执乃至偏执、与常人不同的逻辑,对司法系统的藐视和一再挑战、风格奇异恐怖的油画作品等等。
记录几个印象深刻的场景:
场景一:面对第一个潜在病人David Rivlin的Presentation,整个过程中毫无感性,没有体谅病人的感受,而且掺入了自己当时从事的器官捐赠业务。由于过于关注自己的目的,又不讲究Strategy,以至于在场的医生连连摇头、轰出门外,不折不扣的被羞辱了一次;
场景二:通过Neal Nicol的台词以及Wikipedia的介绍,Dr Kevorkian早期从事于从刚过世不久的人身上抽取血液用于病人治疗的相关研究。然而实验对象不是志愿者,而是他自己以及同事,输血导致感染丙肝(hepatitis C),而他自己最终也死于可能由丙肝导致的肝癌;Neal Nicol的台词里有句话“you weren't the only one that got hepatitis.”事实上也体现他的无所畏惧,用Audacious形容,毫不过分;
场景三:紧闭的心门。电影里Janet Good的角色,在他推动安乐死的过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而Janet与他交往的过程,也是缓慢敲开心门、影响他的一个过程,这对于终身未婚、性格偏执的Jack来说几乎是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渠道了。第一次会面时被Janet问到为何积极投身安乐死,是父亲或是母亲的病痛经历?他直接绕开了话题;第二次在Janet确诊胰腺癌之后,被问到”Could you have loved?”,又一次被他绕开话题;第三次,Janet的安乐死实施之前,终于被直奔主题的“You don’t share”敲开,他吐露心声,分享了母亲去世前夕给他带来的巨大困扰。而Janet的最后一句话“Your little band of Kevorkian is shrinking into nothing. You need more people at your corner”,给他的触动,有否激起一些实际行动呢?答案是否定的,Time Magazine的十年聚会是一个绝佳的机会,然则他在入口处面对众多记者、此起彼伏的闪光灯和记者的问题,迟疑、不适,终于一言不发走进了会场。
场景四:最后一场审判。在与自己的律师Fieger无法达成一致后,他选择fly solo。电视台播出节目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巨大争议以及预料中的谋杀指控,他作出了一个毁灭性的决定,被Feigar评价为“For a brilliant man, you show an alarming lack of judgement when it counts the most.”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出于近期的个人倾向,MBTI及《请理解我》的影响,对人性格分析产生兴趣,这一感触即来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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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触二:以身试法挑战司法系统:体制、律师
精听的这段时间,同时也阅读了几本书:《超越死亡-恩宠与勇气》、《洞穴奇案》、《批评官员的尺度》、《九人》。几本书里或提到安乐死,或对临终关怀、病痛折磨相关的伦理进行介绍,或对美国法律制度进行详细说明,要说相关或不相关也无不可。只是串联这一系列的庞大信息,想准确表达出这一段时间的感触,确实是个不简单的任务,这也算一直拖延至今的一个原因吧。
出于导演的剪辑视角,我想看完电影的大部分人都会支持Doctor-assisted Suicide,仅会对Active Euthanasia表示不解或反对,因为仅从目的出发,医生协助下的自杀已能为深受病痛折磨的人服务,实现解脱。这也是我最初的感受。
而在仔细了解了相关资料之后,我对Doctor-assisted Suicide及Active Euthanasia多了几层理解:
①大众基础:其实,电影中对州检察官、抗议者等“反派人物”的形象塑造算是恰到好处:从州检察官的角度,把握选民的舆论动向,以拉取选票,实则反应了整个社会对安乐死的认知状况;检察官选择紧追不放,必定有相应的群众基础来推动;
②宗教影响:在基督教教义里,自杀是不被上帝允许的,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而仅有上帝有权力取走人的生命;人选择自杀,则是被撒旦利用、违背了上帝的意志,是会下地狱的;因此许多人质疑Jack “Playing God”,在宗教国家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逻辑;而虔诚的基督徒,更会对他恨之入骨。
③政府政策:从George W Bush的自传<Decision Point>里,Bush总统有提到关于安乐死、关于干细胞研究等方面的决策过程,可以推测到一项政府决策可能导致无法预料的社会连锁反应。对于干细胞的研究尚且由于需要拿胚胎作为实验样本,因而会引起大众的强烈反应,更别说安乐死这种更为敏感的话题。总统所能做的就是在预算方面进行控制,而安乐死合法化的话,对于政府削减医疗预算,必定也会有同样的影响,检察官在接受纽约时报记者访谈时提到的这一点因素,确实存在;
④社会影响:除会引起虔诚的宗教信徒的极度反感外,安乐死政策化对于病患本身的心理影响也完全不可忽视。如同片头出现的病人David Rivlin一样(他最终在联邦法院判决支持病人个人意志后,医院取掉生命供应系统而自然死亡),即便病入膏肓、一心求死,也会对器官捐赠的推动者极为反感;而安乐死政策的合法化,难免会让病人生出自己useless的感触。
Are you going to kill everybody in a wheelchair? Disable people are not worthless的质疑,以及坐在轮椅上举起“Don’t kill me”牌子的人,表达的是另一个群体的声音,因而,安乐死合法化确实是一个需要仔细考量的问题。而另一个角度,如何防止安乐死被滥用,尤其是需要在其合法化之前考虑周全的问题。检察官Thompson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How on God’s green earth could we prevent abuse?”在最后一轮法庭审判,检察官对陪审团的陈述“There are 11 million souls in Europe”暗指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屠杀,这个过分的比喻引发了听众席上的唏嘘和Jack的暴跳如雷,实际上即是对安乐死合法化后被滥用的极为极端的推测(当然也是律师常用的夸张伎俩)。
联合以上4点的因素,再来看律师Geoffrey Fieger的辩护策略,实际可以看出他很巧妙的回避了这四点问题,最初的辩护方案是“No crime, no punishment without law”,限制安乐死的法律出现以前,由于他不曾动手为病人注射致命药物,病人死亡原因只能定性为自杀,无法给Jack定罪;而当法律颁布后,通过Jack以身试法的方式入狱、获取公众注意力,引发社会思考,进而从“公民有自己选择的权力,不需要政府来替我们做这个决定”这个切入点出发,成功的在联邦最高法院占到上风,联邦法院判决该法案无效(由于潜在争议,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也打了擦边球,以该法律语焉不详(Poorly Worded)为由不予支持)。
然而,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定州法院禁止医生协助自杀的法律无效的同时,同时也说“There’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commit suicide, and aiding in one falls under an old common-law definition of murder”。通过<九人>、<洞穴奇案>以及其他美国法律制度的介绍资料,可以推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已经前瞻性的看到了人在极度受罪于绝症的病痛折磨时,寻求医生帮助以解脱是无可厚非的,然后在宗教社会里推行以及滥用控制方面尚无良策,因而不敢掉以轻心,遂驳回了州法院的判决,同时又对Dr Kevorkian 的行为不予支持,希望维持现状,以一种缓慢的姿态,通过时间来试探性推进整个社会对安乐死的接受。
然而律师以及最高法院所做的这些努力,Dr Kevorkian未能领会或并不认可,这也导致了他最后的悲剧性结局。由于理念不与律师一致,他抛弃Fieger的支持,选择通过自己的方式来搞定陪审团;由于缺乏专业人士的支持,最后节节败退以致一败涂地。关于雇佣律师, Dr Kevorkian选择自己辩护,这也许是他犯过的最为严重的错误,Wikipedia中也提到,他后悔作出这个决策(Kevorkian discharged his attorneys and proceeded through the trial representing himself, a decision he later regretted)。
而最后一场法庭上的较量失败除了导致Jack入狱、无法再帮助其他病人实施自杀以外,有无其他负面影响呢?有!在庭审之前律师问Jack: “Are you willing to set back the legalization of assisted suicide for god knows how long?” 这句话从资深律师Geoffrey Fieger口中说出完全是有道理的,因为美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尊重先前的判例,除非重大意义的历史判决,一般绝少推翻先例。如果Jack在这个案子里自我辩护失败而且伤及Doctor assisted suicide,他们先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可能付诸东流,甚至于导致安乐死合法化的进程倒退。
庭审前,州检察官改变策略,撤销对协助自杀的指控,而专注于对Murder的指控,因而否定了家属的作证权力,避免陪审团接触亲属对死者本身对死亡渴求的陈述。这属于非常高明的一招,基于事实的谋杀罪名,确实能够置Jack于死地。另一方面,出于安乐死的社会接受程度,这种策略虽则规避了对安乐死的直接判决,但对于Jack Kevorkian这个安乐死的标志性人物,放弃对安乐死罪名的直接指控以提高胜算是一种聪明的方法。
最后一场庭审,节节败退的过程如下:第一步,律师曾尝试从Murder与Euthanasia定义上的不同,请求取消指控,被法官拒绝;第二步,Jack安排证人出席,并向法官说明是为了证明他的动机,然而这种动机本身,与是否谋杀无关,所以法官直接否掉了证人作证的权力;第三步,在Jack反复请求的情况下,法官允许在陪审团缺席的情况下对证人陈述做一个特别记录,但最终被判定为“Her statement cannot show your state of mind, they only show hers”,因而不允许呈现给陪审团;第四步,最后一条路,Jack可以选择走上证人席,为自己辩护。然而根据法庭规则,证人只能直接回答律师提的问题,无法做其他陈述,对方检察官的提问对Jack来说只能是一种羞辱,显然他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向检察官说了一句无关的话之后,选择放弃自我证明的机会。
期间有个很有意思的插曲,电视评论员对于法官禁止证人出席作出如下评论:It’s a improper ruling both in terms of the nature of this trial and criminal defense in general. You are entitled to put forward any plausible defense to explain the context of your act, and she’s already limited him from doing that. 实际上从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出发,这句话也有一定道理,但法官确实拥有这个权力自行决定。
最后一点,量刑:根据Michigan的法律制度,10到25年的监禁已是最重量刑(没有死刑),虽则判定为二级谋杀,但法官并没有因此从轻发落。据我理解,被一位豆友誉为“最有爆发力的台词”的法庭发飙,实际上正是被法官重判的一个直接原因。陪审团只负责给出结论(有罪与否、罪名定论),而法官具有完全的量刑权,因而法官以藐视法庭、藐视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法律体制为由,给出了maximum sen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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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触三:基于事实
Jack Kevorkian的维基百科词条:
http://en.wikipedia.org/wiki/Jack_Kevorkian。
从词条以及后面延伸的出处可以看出,除了一些小细节以外,影片基本忠于事实。
不同的小细节之处譬如Barbara Watlers对于Dr Kevorkian “playing God”的质疑,实际上是在2010年Jack出狱以后接受CNN访谈时提到的;对于第一个病人Janet Adkins, 实际上曾被质疑选择她之前并未与她直接沟通,也并未尝试了解Ms Adkins是否真实愿意结束自己的声明(had been chosen without Kevorkian ever speaking to her, only with her husband, and that when Kevorkian first met Adkins two days before her assisted suicide he "made no real effort to discover whether Ms. Adkins wished to end her life)。
除去这些小细节,大部分基于事实,包括于Jack不利的事实,如第二号病人Marjorie Wantz,通过尸检并无任何生理病症,实则为心病;对应经济学人的报道“..suggest that though many had a worsening illness ... it was not usually terminal. Autopsies showed five people had no disease at all. ... Little over a third were in pain. Some presumably suffered from no more than hypochondria or depression”。
此外,个人十分认同的Michigan州最高法院女法官Jessica Cooper的最后判词,与事实基本一致,摘录如下:
电影中的台词:
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make a final stand. You invited yourself to the wrong forum.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about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 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
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 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 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 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Supreme Court. Moreover, you'v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 This tria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r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 No one is above the law.
You had the audacity to go on national television, show the world what you did, and dare the legal system to stop you. You publicly and repeatedly announced your intentions to disregard the laws of Michigan. Because of this, I am imposing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10 to 25 years. You may now, sir, consider yourself stopped.
Wikipedia记录的判词:
"This is a court of law and you said 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take a final stand.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n opportunity for a referendum. The law prohibiting euthanasia was specifically reviewed and clarified by the Michigan Supreme Court several years ago in a decision involving your very own cases, sir. So the charge here should come as no surprise to you. You invited yourself to the wrong forum. Well, we are a nation of laws, and we are a nation that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a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that weighs the law and adheres to the law. We have the means and the methods to protest the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you can write or lecture about the law, you can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the voters."
虽则不赞同Jack在法庭上的发飙,但仔细读下来Wikipedia条目中对Dr Kevorkian早期生活、经历的说明,也理解了:Armenian后裔、年少时父母对Armenian种族屠杀的讲述给他造成极为痛苦的回忆、甚至于画展上的各种扭曲恐怖的作品(这位才华横溢的Dr kevorkian除了是病理学家、安乐死倡导者,同时也是画家、作家、作曲家、音乐家),都使得将安乐死比作种族灭绝的陈述令他难以接受。
虽然对Jack Kevorkian的评价褒贬两极化,由于他以极大的个人代价推进安乐死的合法化,使他成为安乐死的标志性人物。导演通过这部电影,将一个尽量真实的Dr Kevorkian还原到观众面前,而他自己,也对这部电影充满感激:
The film premiered April 14 at the Ziegfeld Theater in New York City. Kevorkian walked the red carpet alongside Al Pacino, who portrayed him in the film. Pacino received Emmy and Golden Globe awards for his portrayal, and personally thanked Kevorkian, who was in the audience, upon receiving both of these awards. Kevorkian stated that both the film and Pacino's performance "brings tears to my eyes – and I lived through it"
最后,来一张老帕与真正的Jack Kevorkian的合影。
http://www.chinadaily.com.cn/entertainment/images/attachement/jpg/site1/20100415/00219b8247170d30c6b92d.jpg 在我心中,阿尔帕西诺是神一样的演员,而同时,在看了最近几年他的一系列影片后,我又要无奈的感叹“看神变老”的尴尬。不得不说,最近几年,阿帕参演的影片不是平平,就是近乎烂片(看看我对阿帕如何热爱,都不忍直接说烂)。但是在今年,在HBO,在电视电影中,他难得的选中了《你不知道的杰克》这样一部,无论从他的演技积淀,还是人生阅历积淀来说,参演这样一部关于生与死的片子都实在太合适了。HBO的作品品质向来往电影标准靠拢,感谢HBO,感谢阿帕择片靠谱,我们终于又看到了他自如的展示演技,并摘下了2010年艾美奖的“迷你剧、电视电影”最佳男主角,这样的时刻,真的几年不见了。
涉及“安乐死”题材的电影,相关佳作已经不少,比如曾经摘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西班牙电影《深海长眠》,也有淡淡的掠过这一素材的《百万美元宝贝》,事实上,我们谈起“死”更多是讨论“生”,如何看待“死”,也往往是由一个人如何看待“生”决定的。支持安乐死的人,常说的理由就是“人应该有选择有尊严的死去的权利”,过去的更多作品,往往是从“寻死者”的角度,表现他们的感受,而《你不知道的杰克》则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以一个安乐死执行者的角度表现安乐死的方方面面。这个角度比起“寻死者”角度来说,优势在于它可以兼顾双向的情感表现,一方面,我们可以了解一个安乐死执行医生对它的看法,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透过这个医生的视角,同时也可以看到“寻死者”的感受,而且因为医生涉及的病人更广泛和多样,也就让他的角度表现的这些希望了结此生的病人情感表现更加多样和具有冲击力。
观看《你不知道的杰克》时,我同时想起了另一部英国电影《维拉•德雷克》。在那部电影中,老妇维拉•德雷克在做清洁工之余,还从事帮助一些未婚先孕的女子堕胎,这在当时是非法的行径,终于有一天事情败露,而她也站上了法庭的审判席。之所以想起这部影片,是因为杰克与维拉,一个帮助他人安乐死,一个帮助女人堕胎,看上去貌似不相关,但是实际上,他们又具有相通性,他们都是在帮助一些丧失了选择权的人们,让他们具有选择的权力。我们总是乐于分享那些与病魔做斗争的故事,但是在传播这些故事的同时,更多的似乎是在传播一种精神,而非对病人苦痛的真正关怀,仿佛,对他们的苦痛的描述,只是为了后来那种医学奇迹的铺垫。在我看来,这本身就是一种伪人文关怀,它先入为主的要树立一块“奋斗不息”的丰碑,而非真正关心人本身,仿佛这种精神就是要给病重的人们一个“要坚强面对”的枷锁。杰克在协助病人执行安乐死前,都会对他们录像,让他们或者亲人表达自己的痛苦和选择,这本身就是令人感动的举动,终于,人的苦痛被放在中心位置,你会感到,痛不欲生同忍痛求生相比并没有高下之分,他都是个人的选择,个人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或是继续延续的方式。作为那些绝症患者,他们最大的痛苦在于,他们病重的身体已经不听自己的使唤,“自杀”本身已经成了自己无从选择的一个方式,而无论家人还是医生出于感情或是道义,都很难做出放他们死去的选择,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就是被剥夺了选择权的不幸的病人。与病重之人类似的,维拉面对的是一些怀孕的女人,她们看似可以自由行动,但是由于法律禁止堕胎,由于安全的堕胎又有技术门槛,所以她们实际上也是被剥夺了选择权的女人,他们同样被社会给予了一个要“坚强面对”的枷锁,被迫去承担本未准备好的责任。
无论身体机能,还是社会环境,都让一批人无法做出自己的选择,而杰克与维拉的可贵也是争议之处就在于试图以个人的努力去纠正这样的不平衡。维拉走上帮助年轻的女人们堕胎的道路更多出于一个老妇自然的感情轨迹,希望帮助这些可怜的女孩。而杰克与之相比,有着更大的雄心,在医院就职时,就秉承这安乐死合法化的理念,在退休后,没有了体制内的束缚,他以更大的激情投入到了争取安乐死合法化的道路,甚至亲自实践。由于法律的约束,杰克和支持者不得不选择一种钻空子的方式,设计专门的设备,让虚弱的病人可以亲自启动为自己注入试剂。而这一举措却也无意中更强化了安乐死的价值,从整部影片,我们看到那些病人从有意愿,到与杰克沟通,直到最后的执行,无一不是自己的选择,杰克正是那个给他们搭建了实现自己愿望平台的人。在安乐死上,我从理念上一直持赞同立场,但是技术层面上也有如何正确理解和传达病人正确意图的担忧,而从本片中,杰克表现出了其良好的医德,我们看到有几个案例,他在与对方沟通后,拒绝了病人的安乐死建议,指出了他们只是情绪上的沮丧。杰克对病人的判断也将“医德”问题引出了更立体的思考,在医学领域,无论“希波拉底誓言”还是“南丁格尔誓言”,都表现出了以病人利益至上的立场,但是在后来却被很多人在批驳安乐死时,单一强化出医生应该为病人“求生”。但是,在一个病人希望以最小痛苦结束自己生命时,痛苦的活着难道还是病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为了真正维护病人的利益,需要的恐怕不是条件反射似的反对寻死的病人,而是真正去与病人交心,体察他真正的诉求,而杰克的做法正是一种医德的表现,他尽管有着让“安乐死”合法的目标,却没有因此丧失理智,冷静的与每一个病人沟通,去了解病人真正的利益。
有时候,我们过于将“生”与“死”对立起来,是的,“死”代表着从物质世界的消逝,它令人感到恐惧,但是它又是每个人必达的生命彼岸。所以,“死”也是“生”的延伸,那些希望安乐死的人们,其实也是一种求生,他们求的是有个自己选择的“生”的终点,和“死”的开端,对于他们的选择,我们难道不该给予更多的尊重吗?阿尔帕西诺在这部影片中,表现了一个有些驼背的老态的医生的挺拔立场,他关怀每一个个体,同时又显得偏执,甚至到了最后只身直接去向体制挑衅。同样的老牌影星苏珊•萨兰登在片中也献上了精彩的表演,作为杰克的支持者,当她也终于发现自己身患绝症时,也选择了安乐死,选择了让最好的朋友送自己生的世界最后的一程,这份选择和信任令人深深感动。从维拉•德雷克到杰克•科沃基恩,他们在争议中为个体带去了选择的权利,争议伴随他们一生,法律也给予他们制裁,但是,无论他人怎样看,他们激起的不同观点的碰撞本身就在推动着更多人思考这些禁忌的话题,这也是他们启蒙的价值,这也为今后的改变积蓄着令人充满信心的力量。
http://hi.baidu.com/doglovecat/blog/item/ce20134c88c289f7d62afcd0.html影片通过叙述医生Jack Kevorkian,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施以协助自杀或安乐死的medical service,来提问:
一、人是否有死亡的权利?
我记得,昆德拉在【告别圆舞曲】中写到:自杀比谋杀更坏。人们可能出于复仇或者贪财而杀人,但是,即便是贪财,也表达了一种对生命的反常的爱。可是自杀呢,那是把生命抛弃到上帝的脚下,那是对生命的一种嘲弄。自杀,就是朝造物主脸上吐唾沫。
我没有办法认同。
首先,我确实相信,并不是所有自杀,都是对生命的亵渎。不是自杀,就代表不热爱生命。
就像电影里面,Al Pacino引述他母亲的话:The worst toothache in the world. Now imagine that toothache being in every bone in your body. 在这种日复一日的折磨下的求死,就是不热爱生命么?她是无法活下去啊。
看电影里面一个个录像的片段,特别动容。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朋友,但还是强烈的求死。做出这样的决定,还有比求死者本身更痛苦的么?为什么,他就不能有权利有尊严的死去呢?或者有权利结束毫无希望以康复的形式解脱的酷刑呢?
其次,我觉得西方对安乐死或者自杀的争议,更多在于宗教。“上帝给了你生命,生命不是你自己的所有物,所以你没有权利放弃它”“医生不能够扮演上帝,夺走生命”。So 作为无神论者,我相信人拥有对自己生命的决定权,可以决定活着或死去,可以决定以什么方式活着,什么方式死去(如果不是意外事故)。
二、道德与法孰重?(或许不应该是这个提法,暂时想不到更好的)
电影最后,法官的宣判词非常的漂亮。不管我的心理多么偏向Jack,也不得不承认判决是有道理的。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about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 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 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 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 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 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supreme court. Moreover, you'v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 This tria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r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 No one is above the law.
法官判Jack有罪,并非是对安乐死这一行为的裁定,是对他个人藐视法律这一行为的裁定。
从结果来看,无论是在富勒版还是萨伯版的【洞穴奇案】中,最终被告都被判有罪。无论这个判决结果多么不合常情,但是它符合事实和法律条文本身。
Jack的案子,显然没有洞穴奇案那么复杂。如果,我们对法律有不同意见,就以以身试法的方式表达(不管意见有多合理),社会就会乱套了。
三、政府是否能替公民做选择?
哈佛的公开课【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第五节讲到Free to Choose的问题。
自由主义哲学家Robert Nozick主张,享受自由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只要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尊重其他人自由的权利,我们就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
在这一思想下,有三种法律是不受欢迎的:
1、家长式立法,制定让人们自己保护自己的法律,比如安全带法、摩托车头盔法、征收养老金;
2、道德式立法,制定试图阐明社会道德价值的法律,比如禁止同性间性行为;
3、税收或任何为了再分配贫富之间收入财产的政策。这一逻辑在于,这种类型的税收,意味着拿走个人的劳动成果,即强制劳动,即奴隶制,即个人不是个人的主人,不符合self possession。
对于前两条,的确,一个人自己不系安全带、及时行乐不想为退休存钱、搞同性恋……又不伤天害理,起码基本上不直接对其他人造成什么伤害,纯粹就是个人选择。
凭什么,强迫一个人一定要自我保护,不保护还要罚钱??
可是,人其实是无法真正self possession的吧,政府立法要考虑社会后果不是?假设不强迫征收养老金,部分人不储蓄,他可能等到退休时无钱生活,而由于这些人是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政府可能仍然要用纳税人的钱最终买单。基于这样的考虑,还不如开始就强制每个人储蓄。(我瞎想的)
所以,我想,对于个人来说,完全说得通的权利,比如支配自己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放到立法的层面,放到整个社会的层面,就不那么简单了。
Jack入狱八年半,2007年出狱后依然为了安乐死立法四处奔走。即便过了这么多年,认同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和地区依然那么少,还是有界定上的困难等等原因吧。
Ps,看完乱七八糟想到这些,没有系统地思考,好神奇竟然写了1700字。。。囧
http://bunnyzizi.blogbus.com/logs/124874116.html
不认为是一个可以称为出色的剧本,文本本身太强势。看到最后一直在想这样的电影是否像《平衡》那样,拍成纪录片更牛逼。片子本身是有态度倾向的,这种态度讨巧大于锋利,以至于宣判之前的十分钟我已经难受的眼眶发酸
http://www.funshion.com/staff/list/n-e998bfe5b094c2b7e5b895e8a5bfe8afba.o-re.pt-vp.ta-1
奶奶和我都会支持他的。
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
最后法官陈词很有意思,这不是针对这个事件,而是针对你个人,你不能藐视法律。这个太让人佩服了。再有就是,那是一个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和抗议的地方。阿尔·帕西诺极佳的表演,固执又疯狂的老头
本子太好了。最后法官宣判的用词十分精准。
1.里面有个病人叫汤姆约克 2.我痛恨法律 3.我想看那卷记录死亡的录像带 4.最有爆发力的台词是“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拿安乐死跟种族屠杀做比较!”5.那些举着“上帝决定生命”的傻逼们你们去死吧
HBO的这部迷你电视剧几近完美,它的手法很简单。导演也放弃了技术和手法的耍花招,他把所有功夫都放在了刻画人物和普及新闻事件上。Al Pacino老先生的表演绝对让你抓狂!
不喜欢杰克,虽然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利,但很讨厌杰克对于自己行为的那种坚持的态度,尤其是为了节省毒气而给老人缠塑料的那段,什么是安乐死,他竟然让病人那样痛苦!
这是我第一次为美国主旋律电影买单,故事上来讲野心有点太大,但是到现在都如此争议的问题能表现得不显过分偏颇着实不易。帕西诺第一个镜头就把我吓到了,表演精确到无话可说,法庭上放弃自我辩护的长镜头简直让人汗毛倒立。我想为他鞠躬,顺便教他演的这个倔老头子一些法律皮毛。
演技太完美了!“人们是能够自己掌握生死大权的,自主决定生死是人类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虽然安乐死对某些人是种解脱,但或许会让更多的人失去生存的勇气。
看到今年年整七十的帕西诺还在荧幕上用他那干枯嶙峋的面孔和渐已走样的身躯为我们表演着,作为影迷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70岁的Al Pacino依然魅力不减!
整部戏最能表达作为观众对 杰克·科沃基恩 惋惜的便是最高院宣判之前,一位旁听庭审的人说“生不逢时”。这个用词十分精确,甚至对杰克·科沃基恩用“同情”这个词都有些蔑视他远超于时代的精神高度,这个高度甚至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对“人道主义”的定义范畴。喜欢Al Pacino最后的一段陈词“你们看到‘凶手’了吗,如果看到了,你们必须判他有罪,然后让历史来做出最严厉的评判。”
如果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尊严,请让我拥有结束这一切的尊严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作为支持“安乐死就是一种医疗服务”观点的人,看了影片最后的审判让人气愤。上帝决定生命?狗屁。生命是自己的,就应该有自己决定。当肉体的痛苦最后降临在你身上时,你才会理解死亡是一种美。 阿尔·帕西诺虽老,但魅力不减。
Jack 自己带上脚镣走上法庭争取尊严与权利的身影,确实让我看到了另一个甘地。Jack说得好:“死不是罪过”。死亡并不总是矗立在生命的反面、对面。而平静、尊严地死,恰是对生最大的尊重与致敬。
爷你比《身后事》里的连姆.尼森高尚多了,可他们不把你当《入殓师》看
如果病痛让人失去了活的尊严为什么不可以让他死的安详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