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去过一个边陲小城,清晨下的火车,整个视野都是灰蒙蒙的,灰色的站台,灰色的土楼,还有压得人透不过气的阴天,冷不防还有位朝族的大妈头顶个灰罐子从你身边经过,连牵的狗都是灰的。出站口外围了好几层的人,齐刷刷的脑袋朝里面翘首期盼,无数双手在头顶上冲着你挥舞,我不得不多次回过头去,以确定身后没跟着某个大牌的高丽歌星。
打车不兄弟?坐我车走吧。
上哪?我车马上就走,坐我的。
刚出站就有几位大哥围上了我,热情得让我相信如果稍有迟疑就会被人夺走手里的包,当然这几个还算汉语标准的,还有位身材矮小的朝族汉子一刻不停地朝我叽里哇啦地不知说些什么,那神气的发音使我有足够理由相信这不算是汉族人的地盘。好不容易冲出了的哥的包围圈,却发觉又陷入了一片中年妇女的埋伏当中。客气的漫不经心踱到你眼前,轻描淡写地问上句,住店不?眼睛都不瞅你,问完就径直踱去你身后了,我想世上如有专司住店的神仙大抵如此。不客气的斩钉截铁地拦住你的去路,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住店吧兄弟,干净便宜。要是你还不动心,她马上就呲着牙会心一笑,压低声音补上一句,有小丫头。说完就走,仿佛等着你返身找她。就在这样的一群灰袄妇女中,我瞧见一个穿粉色衣服的,不戴绵帽,长发飘舞,年纪不轻但颇有几分姿色,她不乱转也不和人搭话,只站在四处奔忙的妇女中间冲着我暧昧地笑,在那么一刻我真的心驰荡漾起来,仅仅是一念之间的工夫,我已经走出了车站,流入到浩浩荡荡的人潮当中。
几天后,同样在那个边陲小城,我接到个家乡朋友的电话,说是朋友,不过是在一块儿喝过几次酒,玩过几次宿醉和游戏的玩伴,直接就问我晚上有没有安排,不如去新开的酒吧找几个妞子喝个痛快,我告诉他我在外地,离他说的那家酒吧上千里,他一听倒是来了兴致,问我当地有没有上好的货色,如果有他立马杀过来,我知道他在扯蛋,就顺着这蛋扯下去,说有啊,双飞加三十,三飞才一百,比车票都便宜,也不知怎么扯着扯着就犯了恶心,话跟扯着肠子一样往外冒,临了听见他说,那么盖,你是不是都不打算回来了。
挂了电话我往窗外看,这个城市好象永远都没有晴天,印象里没见过几次太阳,几个闲人在楼下的台阶上坐着,隔着玻璃看不透亮。与自己居住的城市不同,那里的日头总是很毒,太阳底下的人们总是中暑一般在时间里扑腾,忙着上班,忙着应酬,忙着做各种事情以备别人问起时说正在忙着,脸上永远带着省会人民特有的面瘫。
我想,我是真的像书里人物那样犯傻,我想假如我真就不回去了呢,就在这个小城的站台随便搭上一列能开到更远地方的火车,揣上本书,戴上耳机像装逼侠那样永远离开我生活的范围,看看远处到底是什么模样,最好再在某个村子认识上个朝鲜姑娘,或者更远点俄罗斯妞也不错,然后重新起个名字,叫郑在镐什么的,就这么永远走了,再也不回来了。真要这样的话,有些人可能会很高兴,比如我老婆单位有几个觊觎她美貌的孬种,这回可开心了,当然有人也会悲伤,比如说我妈,她就得再领养个小孩打发时间了,还有我老婆,我想她是很爱我的,除了我的脚臭和吹口哨的怪癖,最悲伤的还当属我的电脑和游戏机,从今以后就再也没人使唤他们了。
我就这样想了一会,当然只是想想,否则你们就不会看见现在这篇东西,而我,可能就正在某个穷乡僻壤的收容所里等待被遣返,脸上一定干净不了。事实上我很快就从那个小城收拾好东西回家了,到车站时比剪票时间还提前了一小时,可惜没再见到那个有姿色的粉衣大婶。我想说的是其实我是一个孬种,没勇气把想象里的事情付诸实施,我舍不得丢掉自己拥有的一切,这里有我喜欢的,其中也包括那些我很不喜欢的东西,比如脚趾盖和电话机,除此之外,如果我想要什么新东西,那也一定是在保留原有的基础上,就像在麦当劳里你恰好点了一只又大又难吃的新式汉堡,你却对他们说,嗯,这些还不错,那么再给我来点别的什么……
好吧,这又是一篇跟电影没什么关系的影评,其实在那个边陲小城的时候,我是说有那么一小会儿,那里可能会成为我的新龙门客栈,怎么说呢,就是让我可以走过它迎接全新的生活,告别家乡,告别过去,与身后那些穷追不舍的没鸡巴的男人,我是说赵公公钱公公什么的彻底来上个了断,像那个外国人楚门一样穿过隧道游过海水,打开罩在他头顶几十年的外壳上的那道门,可是我放弃了,没有什么挣扎更没什么天人交战,就那样自然而然地背包回了家,可能我就是这样一个没种而闷骚的人,可能我的神经只禁得起在别人为我设定好的那个小圈子里折腾,更可能的是我永远也成为不了楚门(TUREMAN),只是我时常会想起那个遥远的边陲小城,那位粉衣大婶,想起差一点,或者差了十万八千里,她竟成了我的金镶玉。
金镶玉出场时,100分钟的电影已近1/4了。
一出场,便是个性感的俯卧姿势,以及一句简单的笛声:先下行,再上撩,这是她的主题曲。电影前1/4,金戈铁马,关山万里,兵甲铿锵;唯独她出场,是清越的管乐。
以及,张曼玉发丝纠缠、脖颈间香汗淋漓的背影;一个故作矜持的回首;以及,被按倒后,本电影最性感的一幕:汗水淋漓。
张曼玉的娃娃脸面相,演金镶玉恰好:带点娇憨,带点天真,所以之后杀人不眨眼,才显出对比来。
刚还软玉温香,忽然相思柳叶镖杀人翻脸无情,这就是金镶玉的出场。惊艳而急促,捉摸不透。
然而也没那么难以捉摸。之后,金镶玉便显出她的一点执念:
林青霞的邱莫言来了,金镶玉一句“不正眼看我的,都不是男人”;这是她的自信,也是对男人的鄙夷;之后她去窥看邱莫言洗澡,二人打将起来,也是她的心思:
金镶玉讨厌伪装,非得揭穿了才好。所以她得意对邱莫言说:“可是我看你比你看我看得通透啊!”
之后又自鸣得意:“是不是连蜡烛都没点过啊?”
上了房顶,听见周淮安的笑声,金镶玉大怒,就光着身子站起来指:“哪里来的蜡烛啊!?”
金镶玉对男性的态度,从她骂人就听得出来,“去你爹的!”
她性子刚硬,而且总要坐得比男性高,没事就桌子上叠起椅子来,俯视男人们。
金镶玉讨厌伪装,讨厌男性权威。于是用妖娆多变或粗直凶恶对待男性权威——她不是不知道男人不会把她的话当真,她无所谓,她的许多妖娆,只是不屑罢了。所以在她不动情时,曲子是“喝碗酒嘞撒泡尿嘞,大漠里的汉子爱美酒!”就这么粗直,就这么不屑。
周淮安来找她谈事,讨好她说是上房,金镶玉很直白地:“什么上房?土房子罢了。”
周淮安再讨好她,问她“这是什么花?很精致。”
金镶玉恶声恶气道:“萝卜花啊!还能是雪莲花?”
她是不相信世上有纯洁无瑕之事的,样样摆起的架势都要揭穿。
但她到底对周淮安心动了,于是故作柔弱地划伤了手,眼珠一转,哎呀一声。
就在她故意划伤手的一瞬间(张曼玉眼神与手势的配合精妙绝伦),那缕清越的笛音又响了。
东厂三大档头到来后,金镶玉方显出其为本片第一重要角色的价值。
如果没有她的摇摆、莫测与斡旋,东厂与周淮安一伙早已开打;就是忌惮着她这点摇摆,双方还得场面上你来我往;金镶玉也就虚与委蛇,未语先笑;说些桃花运、割羊肉之类不相干的话。
终于周淮安发现了她的地下屠宰坊,图穷匕见,黑店本质揭露了。金镶玉望着周淮安。这是她本片第一次没有表情的瞬间。
大概因为这一刻,彼此坦诚相见,没有秘密了,不用假装了吧?
我觉得那一刻,张曼玉美极了,丰富极了。这个没有表情的瞬间,凝聚了一切。
信任,不信任;爱,恨;贪欢,利益,她自己过往的经历,自怜。她看着周淮安,不需要任何矫饰了。
可以谈条件了——真的要谈条件吗?
之后是著名的婚宴对打。金镶玉在听见黑子说东厂动手杀人后,瞳孔连续缩放两次,愤怒出手,杀了陆小川,又合力杀了贾廷。
已经撕破脸皮,不用假装柔情蜜意了。周淮安旁若无人地跟邱莫言谈情说爱。金镶玉继续冷笑:看惯人情,她是不相信这些所谓真情的。
只到听见周淮安说笛子身外之物时,她才恼了,说了句戳心的话:
“你们这些过客,达到目的就走,我们都一样,无情无义!”
这句话说来狠辣,又何尝不是她的自我保护?她长久以来对虚伪的不齿,也就出于此。
但嘴硬心软,生死之际,乱箭如雨而来,她还是要将周淮安的笛子还给邱莫言,而且倔强地:“你的笛子,别人施舍的东西,我不要!”
最后大战曹少钦,尘埃落定。曹少钦一死,金镶玉第一句话是:“周淮安?”
而周淮安在昏迷中,咳了一声,道:“莫言!”
金镶玉放下了心,倒了地;与此同时,怅然若失地,咬了一下牙。她是爱周淮安的,也再次确认,周淮安并不怎么爱她。
电影最后,周淮安走了。还说了,“下一批过客来时,你自会忘记我的。”
本来到此结束,也就可以了。的确,金镶玉可以继续做她的老板娘,继续戴着巧笑嫣然的面具,杀人越货,勾引自己喜欢的人,继续下去。
然而金镶玉回去,将客栈烧了,去找周淮安了。
她何尝不知道周淮安爱的依然是邱莫言,她最后怅然地一咬牙时已经知道了;她何尝不知道这么去追着周淮安未必有好结果,她是最懂得用面具来自我保护,同时揭穿他人虚伪的女人啊。
但她去了。因为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在无情无义的沙漠里玩弄人情左右逢源揭穿虚伪,是因为她不相信世上还有真东西;但一旦发现还有点真的,她就义无反顾地去了。就像那一缕清越的笛声,其实无遮无拦,纯粹之极。
张曼玉的金镶玉演得,真是好。她的娃娃脸带点娇憨与天真,让她笑得甜又迷人;她是全电影唯一一个摇摆不定,但又有所成长的人物——曹少钦要杀人,三大档头要捉人,周淮安和邱莫言一出场就生死相许了真爱,只有她在变化,在摇摆,在成长,在怒骂,在欢笑,在揭穿了一切虚伪后,做了自己愿意做的选择。
在其他人布衣缓带城府深藏的轻柔姿态下,张曼玉那些夸张又迷人的肢体语言,是这部电影里最动人的时刻。她制造一切悬念,制造一切戏剧性,而且本人的情绪,从开头的自以为是自得其乐,到中间的动荡,到末尾重新平和。本片其实也就是由她情绪主导的。她的变幻又纯粹,是本片真正的灵魂:一个最纯粹的女人,仿佛她自己就是变幻不定的沙漠本身。
武侠片里少不了酒,似乎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英雄见英雄,惺惺相惜,要喝酒以表情谊;英雄决战,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喝了酒要玩命;英雄爱美女,来啊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阿西边黄河流,关键时刻要喝酒助兴,更少不了。
中国人讲究义气,中国的武侠片更标榜侠义之气,什么是侠义,我来理解,行走江湖,待人待物一个信字;往来红尘,处事为人一个义字;人生在世,风风火火一个情字。以信安身,以义立命,以情动人。真实生活中的大侠们喝不喝酒不尽然,但凡是武侠片里的大侠,不用酒,基本是无法深刻的展示出大侠的性格的。
龙门客栈里当然有烈酒,酒不一定好,但一定要烈,要喝出火来,喝出义气来,喝出感情来才痛快,更何况又是个用人肉做包子的黑店,没点烈酒怎么行?酒是穿肠毒药,刀来见血封喉,杯杯都是夺魂水,招招都是要命锥,江湖风雨,一坛销魂烈酒,见证血染的风采。
喝了酒打架的场面不提了,说说戏里最让人难忘的一坛酒,大侠周淮安见面盛赞金香玉,金碧生辉玉玲珑,顿时让她来了欲望,女人的欲望一上来,男人是招架不住的,就算是大侠也没法,前有大漠边关,猎猎风雨,后有鹰爪犬牙,步步紧逼,只得投怀送抱,略施美男计脱身,不料惹恼了初恋情人林青霞,堵在楼梯,看到窗上两人相拥剪影,悲从中来,坛酒抓将上来,遮住两行伤心泪。女人这酒喝的悲苦,青霞杏目圆睁,倒是一派唬人姿态,只是杯酒人生,色厉内荏,却让人徒生几许怜悯。大侠虽英雄盖世,无奈鞭长莫及,夺不走女人眼前这坛忘情酒。
大漠边关,落日孤悬,征马哀嘶,前途既然难料,何不一醉方休?诗曰:"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好酒,当然要来一口。
不知道这个本子是谁写的,怎地如此的精彩!无论胡金铨的关山难渡还是徐克的大漠孤烟,哪怕是杨佩佩的言情古装也都是一样。只要周淮安(萧少之)款款的往楼梯下一走,大铛头横着眼角往那里一扫,金镶玉(店掌柜)挥起抹布两面一笑,这张力就出来了。
说到张力,来自于三方势力的相互牵制,表面的平衡摇摇欲坠,牵一发而动千钧,随时都可能崩塌。好像高手比拼内力,已是不死不休的死局,可这一发究竟由谁牵动,却迟迟没有结果。除了张力,便是厚重。人人背后都有故事,三方势力各非铁板一块,就是每个人前后的思路也都不同。
周淮安原只当到了客栈便是出关的通途,从此与莫言带着忠良之后逃出升天。哪知道天不作美,阻于客栈,更被番子堵个正着。由是一切计划作废,花钱请来的“义士”出现不稳迹象,莫言那里的深情款款也让人承受得颇为沉重。逼得没法,只好找金镶玉借秘道。不巧红鸾星动,犯了烂桃花,虽说原是借力打力,可是面对飞蛾扑火般的金镶玉,周淮安焉能没有一丝的迷乱。
大铛头贾廷是我全片最爱的角色,简单总结,可概括为“职业人的烦恼”。上司曹少卿的目标到底是周淮安还是两个孩子,没有明说,要靠自己体会;手下陆小川等又雄心勃勃,随时想趁机上位;好不容易找到了目标,却发现点子扎手,环境又诡异。计划好了以拖待变,坐等援军,可是对手蠢蠢欲动,眼见得就要失控。说不得,吃了这口公家饭,只好水里来火里去,断送老命一条。
金镶玉原是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三方势力,唯有她这里人心不乱,一切唯其马首是瞻。先有地利,更有人和,稳稳的占有不败之地。谁知道三十老娘倒绷孩儿,遇到帅哥把心给乱了。要知金老板此前也不是三贞九烈的性子,更何况迎来送往阅人亦多,遇到的不是肥羊就是浅尝一口的蜜糖,漫漫风沙和两脚羊的板油早把心给蒙了。这次却不知怎地,把心开一小口,其中淌出的流沙就止不住。得罪了强人,由他;折损了伙计,由他;店也守不住了……也由他。千辛万苦委屈求全得来的一切,瞬间都不在乎,情字上头,走了不归路。
至于结局,反而不重要了。积了这么久的柴,这把火中少死几个人也说不过去。说到了底,每个人曾经最在乎的,都失去了。东厂一方,全军覆没,除了命,丢得还有使命和权势。周淮安方只剩两个孩子,却丢了莫言和将来的梦。金镶玉丢了伙计丢了店,丢掉了所有的努力和过去。
事到如今,还说什么?剩下什么,就是什么吧。
当年看到最后把甄子丹的脚剃成骨头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
不似正邪之爭,而是無情(宦官)和有情人的對立,且是精神生理併行:周邱之間的男女之愛、邱金之間的女女曖昧、金周之間的性吸引力、以至孤人小二對喪父姊弟類似親情投射的情誼,再再都是沒陽具便不配有的關係。相較於劇外比劇內陣營還多還雜的洋片典故,這個安排倒是非常的「中國特色」,獨一無二啊。
昨晚看完就去睡了,一觉醒来,脑子里还全是林青霞抱着缸子喝酒时的一滴泪;张曼玉不穿衣服唱歌,裹着“龙门客栈”的旗子从屋顶跳下来,亦正亦邪的眼神让人看不透,只甘愿被她电死;还有梁家辉一句“我没有你那样的勇气面对沙漠”。有些电影就是这样,一切都恰到好处。话说一直以为是徐克拍的啊
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叫人难忘
张曼玉真是风骚啊
那时甄子丹还没出名,在演大反派,林青霞因为《东方不败》、梁家辉因为《情人》都红到爆,但该片的最大受益人却是张曼玉。那个风骚入骨的客栈老板娘,成了武侠影史上跳不过去的一页。今后恐怕没人能比张曼玉演江湖客栈里的老板娘演得更好了。
一直记得的是那个刮骨小店员,两把刀,舞得飞快
我不像你一样,有勇气面对这片沙漠
梁家辉果然比李连杰好多了……
三步一个青霞, 五步一个曼玉, 甚是享受
这部片子里面最帅的其实是小二
本片素材来源之一的迎春阁本属于谍战卧底戏。店家双重身份但立场坚定任务明确。徐克只取其女老板和男伙计的角色构成,然后搁到老龙门救孤的故事架构中,并且有意放大了客栈的灰色属性,金镶玉不选边不介入两边通吃。这就使得新龙门更像瑞克酒吧。而在北非谍影的叙事体系中,瑞克是绝对核心,维克多立场固化爱情下风,双向偏弱。徐克不想如此。他习惯塑造三强点的爱情纠葛:周淮安必爱李莫愁,金镶玉只在自多情。可龙门客栈偏偏是她的主场!爱情失意,戏份充足,左右逢源。所以观众仍会觉得张曼玉很出风头。但通片最出风头的一定要交给最低调的那位。个人以为伙计剔骨取法影武者的火枪盲射士卒,小人物突然决定了大事件。不管是否联想太多,至少它遏制了传统武侠强强对决那种极度彪扬的气势,平添几分人算不如天算的黑色反讽意味,更贴合了九零时代思潮。
洞房花烛夜,楼上的周淮安与金镶玉各怀心事暗中较劲,楼下的邱莫言、贺虎等人也与东厂一众“走狗”展开了明争暗斗,战事一触即发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感觉这才是中国的西部片。茫茫大漠里一间小客栈里面各种势力的冲突纠葛。话说原来那双刀鞑子男才是扫地僧般的存在啊。
张曼玉将金镶玉风骚入骨敢恨敢爱的性格刻画的入木三分。林青霞和梁家辉亦将江湖儿女的情怀与抱负演绎的丝丝入扣。其它一众配角个个可圈可点,经典之作。
金镶玉,没人能超越
那个时候的审美就是风情之美,现在的审美感觉在下降。。
无法超越的喜欢,风流却不下流,严谨却也狡猾的周淮安。风骚却不下贱,义气却不蠢钝的金镶玉,以及外刚内柔的真女人林青霞。比起后期的沉默气质,我更喜欢这与青蛇时期的张曼玉。每个演员都无出其右,每个节奏都恰到好处。心中最深的火舞黄沙之梦,有余悸更有不舍。
从古到今,多少江湖义气,英雄豪情,都是一壶好酒,一场大醉,一夜好梦。
张曼玉最后的必杀干嘛不早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