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天主之城
转载自:
http://ghostq.yculblog.com/post.614628.html
这个片名总是让我想起里约热内卢那座著名的耶稣山,那悲怜世人的耶稣基督张开双臂,把自己变成了代表苦难的十字架。
在他默默的注视下,天主之城这个著名的贫民窟热闹的生存着、战斗着。而他,继续默默着,是怜悯,还是愤怒,还是哑然失笑?我们永远无法得知。
在天主之城,我们知道,要对付一只为求生而逃跑的鸡,是要拔出枪来的。这只聪慧的小鸡冲破牢笼,奔到了自由的天地中,然而,它还得面对身后一群持枪的黑帮,警察的车轮,以及面前挡住去路的故事叙述者:期待成为摄影师的火箭。
后现代式的荒诞展露无遗。
让我们还是进入真正的故事吧。
李斯是天主之城的老大。当他还没有获得“李斯”这个名字,还叫做“毂仔”这个古怪名字的时候,即使他的童年黑帮生涯是在哥哥的屁股后面度过,他也向我们稍稍暗示了一下他的不羁与狂放。当年的温柔三人组、三个小区域古惑仔都有一个弟弟,只有他,无视自己与大哥的年龄差距,豪气干云。
他要干的是事业,不是哥哥们干的混混。
抢劫旅店是一次大事件,每个人都因为这件事情改变了人生的轨迹。毂仔向温柔三人组报料,认为这个旅店值得大捞一票。没想到,温柔三人组把他丢在了旅店外面,工作职能:望风。即将咤叱天主之城的未来李斯怎能甘心?他按照约定的暗号放出了假消息,温柔三人组以为警察真的来了,仓惶逃窜,留下满屋惶惶然的住客和受缚的工作人员。
毂仔施施然进入旅店,感觉特别的好。
似乎是为了印证我老说的“小孩子就是没心没肺”的论调,他大开杀戒。在鲜血的泗漓中,我们看得到毂仔满足的笑容。
然而他毕竟也是小孩子,爽过之后,仍然害怕面对哥哥。他带着截来的巨款,和挚友宾尼出逃。
骇人的血腥罪行落到了温柔三人组头上。毂仔的哥哥多毛被警察击毙,船长在躲避追捕的一夜中,于幻觉中看到了神迹,皈依天主。而火箭的哥哥,鸭公,眼看就要逃脱警察的追捕,却无意中遇见了出逃的毂仔。毂仔是憎恶鸭公的,因为鸭公是最不把他当人物看待的人。他杀了鸭公。与过去做了了断。
没有牵挂的人,总是很容易成就辉煌。他成了天主之城的老大,抢了最来钱的生意:毒品。从此坐拥天主之城。“有组织,有纪律”,没人敢在他的辖区犯事,大家安居乐业。有人罩,有药磕,一时间,天主之城恍然成了乐土。
然而电影中的铺垫总是那么神奇的有效。巫师给他“李斯”这个名字的时候,同时给了他一串护身符,谆谆告诫,不要戴着这串护身符跟女人做爱。看来巫术之道真是异曲同工,世界各地都会因为女人神秘的经血现象而制造出女人会破法术的规则。不管怎么说,李斯,一定会栽在女人身上。
他长大了。已经成为他的左臂右膀的宾尼说:“你该找个女朋友了”,他就动了心。其实李斯从某些方面来讲也是个单纯的孩子,他不知道该如何去找到这个女人。同样单纯的黑帮老大还有“我的黑道老婆”里面的那个女人,但她是幸运的,看上的是一个没有任何危害的安全男人,而李斯,看中的是当年军中神射手拳王尼的女人。
如果李斯帅点,有手腕一点,说不定可以把这个女人撬到手,就像宾尼做的那样,但他表达爱意和占有欲的唯一方式,就是选择在这个本已选择过本分生活的拳王尼面前,强奸了这个女人。护身符随着身体的律动而晃动,触目惊心。
拳王尼爆发了,他跟了天主之城另一个比较势弱的老大:红萝卜,对李斯开始了复仇之旅。
而天主之城最正的黑帮宾尼,这个骨子里的雅皮士,在他的金盆洗手大会上,结束了生命。他一直苦心维持着的两个帮派的天平平衡,瞬间失去。李斯要去干掉红萝卜。
警察们冷眼相看,他们在和黑帮的战斗中,积攒了无数的战斗经验,也积攒了无数的财富,这次火拼,一定有好处可拿。
果然两败俱伤,警察们一举拿获。
红萝卜被献给传媒。李斯被敲诈掉所有的资产,放了出来。
他还想东山再起。他对自己有无比的信心。
然而新一代的街头少年已经崛起,首先要搬掉的巨大砖头,就是李斯。少年们举起枪,李斯的身上绽开了无数的弹孔。他们正是大开杀戒的毂仔的年龄。人老了,就要懂得及时为新人们让出成长的空间来,各就其位,这是天主的安排。
想起《甜蜜蜜》中横尸街头的豹哥,有几分相似,也有太多不同。豹哥的死是一种惋惜,英雄丧身于街头混混,而李斯的死是一种宿命,同样是英雄丧身于街头混混,但这次的街头混混已经崛起,是天主之城新的主人。
我们在枪声、桑巴音乐中度过这两个小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精彩。
上帝保佑天主之城。这拥有别样生存法则的天主之城。
2 ) 一腔闲话
1943年,河南灾荒,饥民如蚁,当局忍顾。时任总编辑的王芸生在准刊《豫灾实录》的报道之后亲自执笔,于是有了那篇著名的《看重庆,念中原》。抛却《大公报》的背景不谈,王用执拗、坚忍的风骨提挈起一领宏文。如椽之喻,不外如是。
时至今日,《看……,念……》背后的心境更多熔铸在地方官员的泪眼与哽咽之中,哭丧着脸未必只为了博取同情分。民间疾苦,岂有不知,如何作为,另作他论。
另一个有趣的事实是,从共叙兄弟情谊的“环球同此凉热”到互为利益相关者的“环球同此凉热”,花去了50余年。而亚非拉大团结到警惕拉美化的转变,可能只是20余年时间。在官方的白皮书和主流经济学家们的案头,拉美化逐渐成了志怪小说里的情节。那些警惕而惊觉的眼神似乎是在刻意遗忘,那些称兄道弟的岁月,在这片土地上刻下了多少深硬的痕迹。
回到正题,来谈谈《无主之城》。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区,一只鸡目睹了同伴被割喉、过水、剔毛、放血,继而惊异地逃之夭夭。镜头一转,一群孩子开始追逐落跑的口粮,每个人手里举着一把枪。故事就这样开始。
贫民区叫上帝之城。在城市人眼中,这里是却上帝的禁区,枪械横行,林林总总的面目只有两种命运:做良民,等待被抢劫;做强盗,等待被仇杀。嗜血和权力,以及衍生的性、毒品、黑金,与其说成全了一些人,毋宁说是成全了一种传承。生活在这里螺旋下降,好人被无端地牵扯进仇杀,最终死于另一个被仇恨吞噬的良民枪口。试图脱离黑帮的头目饮弹而亡,携美同游的场景终归一梦。而在枪械交易的背后,警方人员的收买与被收买,只以利字当头。故事的叙述者通过拍摄黑帮照片达成了成为摄影记者的夙愿,等待他的,却是无尽的仇杀,以及那些以枪指天,面带微笑,互爆粗口的幼童。那个精瘦的黑人小孩说,“我吸毒我抢劫我杀人,我是个真正的男人”。这种梦呓式的幻觉始终笼罩在上帝之城的上空,而上帝别过脸去,洞察着里约热内卢市区的繁花似锦,纸醉金迷。
也许,永远没有被抛弃的城市,只有自弃的身影。但现实是,那些曾经执意良民的人,最终也陷入了杀与被杀的轮回之中,无人自全。如果我们设身处地,或许就不会认为自弃是一种可能。
电影的技法和编排俱臻一流,值得一看。当故事的最后打出“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字幕时,突然有一种震慑。那些看似遥不可及的黑皮肤、深陷肋骨的皮肉、遍地可见的枪械和毒品,竟然被我们伟大的话语体系用三个字涵盖,曰拉美化。
收束起偏见,在某种意义上,那里又何尝不是佩枪的定州,和流血的中捉鳖安。
3 ) 《上帝之城》展现了新闻学的本质
开始以为这是非洲的电影,后来知道这就是真真正正的拉美,贫困、暴力、毒品、腐败。和《古惑仔》是完全不一样的,纪实手法和巧妙的结构使它远超过一般娱乐大众的商业片。
其中任何一个人物都可以另外拍成一部不错的电影,而导演没有走好莱坞那种依靠关注个体,宣扬人性来感动观众的套路,他给观众展示的是一个垮掉的拉美社区的全景,每个人都生活在“无常”之中,每个人的故事都是整个故事的有机组成,衔接巧妙。我们看到最终并没有因为整体的展示而使个体个性消失,天生浪漫的 Binny,喜欢平淡生活的曼尼,权利意志最强烈的Ze,天生胆小爱好摄影的主人公。
我最感兴趣的是 Binny 和主人公,跟那样的环境不太协调的存在着,最终一个葬送于命运的无常,一个由于小心翼翼和幸运而实现了梦想。主人公那句话,一张照片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给我印象很深,当时我就在想,阿拉伯半岛电视台是怎么拍到本·拉丹和那么多荷枪实弹的基地组织成员的。《纽约时报》为什么聘请在战火中坚持写 blog 的巴格达居民做报纸的专栏作家。最好的记者产生于新闻事件发生的本地,这样的新闻工作者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新闻记者永远应该存在于新闻发生的环境中,他的命运甚至应该和新闻事件是一体的,这样的新闻也就不必再担心什么客观性真实性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帝之城》为我们展现了新闻学的本质。
4 ) 三代黑帮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贫民窟三代黑帮的故事,第一代:少年三人行,一人一杆抢,威胁、恐吓、劫车抢旅馆,手段基本停留在抢钱的阶段,自始至终并没有杀害一个人;第二代:小豆子、班尼,两人的道路始自小豆子在旅馆大开杀戒,这是充满了鲜血和暴虐的一代;第三代:始自一伙少年枪杀小霸王(小豆子),接管贫民窟帮派大权。
从三代的道路看出,帮派的手段越来越残忍,参与杀人的少年也越来越多,这样的地方能给人什么希望?
第一代“少年三侠”各自的归宿:一个回归家庭,一个找到了爱情,一个皈依上帝,前两个最后没能逃过被枪杀的灰暗结局,只有皈依上帝的阿夹保住了性命。阿夹的觉醒在一夜之间,等到发现了心中的归宿,连警察也不怕,他那么坚定地走在寻找上帝的道路上,熠熠生辉,浑身散发神圣气质。贫民窟又名“上帝之城”,但上帝来过吗?也许上帝在每个人的心中,皈依才是自我救赎的正途。
班尼:作为黑帮里最好心、最酷的兄弟,欢送会上攒动的人群证明了他的高人气,他想退出帮派,与爱人归隐田园,但哪这么容易?就像《笑傲江湖》里刘正风想要“金盆洗手”,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帮派这个东西,只要一陷进去,就是身不由己。班尼即使不是被误杀,别人也会找他的麻烦。
小霸王:包括后来的第三代少年黑帮,我十分想知道这些人怎么能对生命这么不屑一顾,杀个人就像喝口水那么简单,是什么样的环境造成了这样畸形的性格?小霸王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看上,杀人如麻,别人忌惮万分,除了班尼,大概没有能说上话的。在班尼的欢送会上,他看到那么多人,那么欢乐,就连班尼也不和自己站在一块,他不合群了、心慌了,才做出那么离谱的行动,是想恐吓别人、引起注意吗?包括后来,帅耐德上了报纸,他却没上,表现的那么焦躁。他就那么想引起别人注意,我猜他心里是极度自卑的,是不是当初他还是小豆子的时候的就是想让大孩子们瞧得起,这一念之差才走上了不归路?
还有帅耐德,可以说小霸王和红毛后来的火并交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从当初单纯的为亲人报仇,到后来杀人的例外成了规则、殃及无辜,他当初作出这样的决定时可曾料到后来的结局?在耐德第一次出征抢银行,他从红毛枪口下救下一个人的时候,我甚至幻想耐德会成为帮派中的辛德勒,此片慢慢演变成一个温情故事。但我错了而且矫情了,这里哪有什么温情可言。后来,他被为父报仇的小男孩枪杀了,在抢银行的时候,耐德杀了这个男孩的父亲。片中,偶尔会见耐德的人性乍现,包括不让红毛给这个男孩抢,在男孩被抢击中时还试图挽救男孩的性命。但仅这样,他以为自己就能做回公交车上的那个好人吗?杀了那么多人他不在乎,倒是在一个男孩身上纠结了,只能说他是假好人,伪善。回头再想,帅耐德肯定也不想是这样的结局,很多像耐德那样的人也不想成为杀人犯,但就像林达在评美国南北战争时说的那样,战争的开关一旦被启动,就不受人控制了,冤冤相报很难了。
倒是阿炮,身处乱地,却总能洁身自保,后来还误打误撞,从事了自己最喜欢的职业。想问的是,最后他拍的那些小霸王贿赂警察的照片有没有登出来。如果没有,岂不是太无望了?
难道当真一点希望也没有吗?当阿炮和朋友准备持枪抢劫时,他们遇到了什么?他们遇到了好心免票的帅耐德,遇到了和他调情的女店员,遇到了相信他、载他、和他聊大麻的司机,这些普通人拯救了他们,激活了他们心底的良善。遇到的不一样,人们眼中的世界就会不一样的,而在那些少年帮派那里,他们的世界又是怎么样?当生活只呈现一种状态时,你会以为那就是全部,在贫民窟少年帮派的眼中,除了犯罪,他们可曾看到生活的其他可能性?
5 ) 黑暗后面不是黎明,而是新的黑暗
《上帝之城》是2002年由费尔南多·梅里尔斯执导,马修斯·纳克加勒、艾莉丝·布拉加、索·豪黑主演的一部惊悚电影。电影改编自半自传式小说《God's Town》,于2002年8月30日巴西上映。影片围绕上帝之城展开,一个出生于贫困家庭的黑人小孩布斯卡,弱小的他害怕成为一个罪犯,满足于一份低薪的工作。因为他拥有一双善于发掘生活的艺术家的眼睛。最后,他成为了一位职业摄影师。
电影借用他的眼睛描述了,连恶魔看到都会转身,里约热内卢最危险的地方——上帝之城。偷窃,强奸、走私、贩毒、杀人、抢劫,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而做出这一切的,却都是未成年的孩子。电影不仅尖锐的指出了巴西的社会矛盾,对于观众来说,更一场心灵上的震撼和折磨。
对里约热内卢的真实写照让人身临其境,这部电影带给人的冲击力之大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因为我们永远都理解不了这部电影的所展现的地狱画面。
在结尾,上帝之城两股最大的势力同时湮没,可他们死去了之后,自然会有新的一群人去取代他们。
黑暗后面不是黎明,而是新的黑暗,这才是整部电影最绝望的地方。
6 ) 上帝之城:贫民窟里的不同人生
在看本片之前,对里约热内卢的印象大概是美丽热情的城市。然而美丽背后隐藏危险与罪恶,所谓的“上帝之城”不过是犯罪之都、法外之邦。在贫民窟里,滥杀无辜与贩毒都随处可见,与其说是上帝之城不如说是上帝都管不了的地方。
本片不算纪实片虽然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真实,更像是黑帮传记,在长达2小时时长的电影里出现了许多鲜明的人物,除了本片的主角,他们的命运都与犯罪有关。
小豆子,可以说是贫民窟的缩影。他几乎从小就野心勃勃,为少年三侠策划了旅馆抢劫案,却在他们抢劫成功后将旅馆的人全部枪杀。凭着这种心狠手辣,小豆子和同伴班尼一起抢劫、贩毒拉帮结派“飞黄腾达”,成了贩毒黑帮的头目、贫民窟的小霸王。我们几乎看不到小豆子的心历路程,就像为贫民窟应运而生的,他只知道除掉一切威胁。他的同伴班尼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带点浪漫色彩。当物质达到满足他更注重精神的追求,喜欢爵士乐,追求爱情,被人称为贫民窟最酷的兄弟。所以小豆子和班尼之间开始产生矛盾。在这个小孩子都犯罪的贫民窟,总有更多的“小豆子”想取而代之,他们都没有长久死于枪杀。
主角走上了和小豆子不一样的人生,因为他胆小,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受过教育上过学。他的哥哥让他不要碰枪好好上学。当然,生活在贫民窟很难靠着读书找到好的工作,他也萌生过犯罪的念头。在他和同伴准备抢劫公交售票员时,对方善意的给他们两人中一人免费车票,劝他们好好上学离开贫民窟,让主角打消了念头。后来准备打劫便利店、问路的路人,最后都没有动手。他靠着在贫民窟拍摄的照片最后成功找到了喜爱的摄影实习工作。“胆小”使他走出了贫民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作为新闻从事者,胆小也使主角或者新闻社并没有将小豆子和警察勾结交易的照片公开,如果警察管不了也参与犯罪,新闻也无法真实披露,那么确实上帝也管不了。
在干掉小霸王之后,贫民窟的孩子们讨论着杀人就像讨论天气一样,他们向往着成为贫民窟新的小霸王,上帝之城和他居民的命运就这样一直陷入了循环往复,小霸王的人生就是他们大多数人的人生。
7 ) 里约热内卢的真实写照
“上帝之城”是政府在贫民区建造的安居房,这里是暴力毒品的天堂,住在那里的孩子们几乎人手一支枪,任何进入此区的货车都难逃被劫的命运,主人公Rocke就是从小生活在这里的黑人小孩,他有自己的梦想,希望成为一名摄影师,他的生活被暴力、流血和毒品所围绕,但是他在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却保存着一颗敏锐的心,他用照相机记录了这个满目苍夷的城市,实现了他的梦想。电影展现的生存环境,对生活的观察和揭露都令观众惊奇,电影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真实生活在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呢?
8 ) 反差
音乐越好听,故事越残酷。这是个反差
故事是从一只鸡开始的,一只从屠刀下逃跑的鸡。
在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区,追逃跑的鸡的时候也是拿着枪的。这几乎是一个枪不离身的区域。这个地方被称为“上帝之城”。
这个城区里,如果你选择做一个平民,那么你相当于选择了等待被抢劫;如果你选择做一个劫匪,那么你相当于选择了等待被枪杀。究竟哪一个更好?很多人选择了后者,或许是因为抢劫天天可能发生,枪杀只需要痛苦一次。
毫无疑问这是部暴力电影。与同期上映的《纽约黑帮》比起来,《纽约黑帮》不过是一部包着糖衣的暴力电影,而《上帝之城》,真实得让人窒息,尽管影片里你几乎看不见一滴红颜料调成的鲜血。
旅馆杀人案,给了Zie初次尝试血腥快感的机会。当Zie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便已经学会举着枪朝与他无冤无仇的人射出子弹,听他们哀嚎。这是为什么?到底是什么,让原本应该纯净得可以感应万物的孩子嗜血成性?Zie后来果然遂了自己的心愿,成了帮派老大。他可以一枪毙了自己的手下,只因为他话太多,吵得Zie烦;他可以随便抓两个孩子来打伤他们的手脚,逼迫自己帮派中新加入的孩子在同龄的两个孩子中间选择一个杀死,然后大笑着拍他的肩称他为兄弟;他可以羞辱同是黑人的男子,只因为这个男子的女朋友不愿同Zie跳舞。
仿佛Zie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啊!可是他在为他通风报信的孩子Steak死时替他拢上双眼,似乎他也有人性;他在Robert为他们拍完照后将相机给了他,因为他记得唯一的好友曾将它送给Robert。
一个备受人欺负的孩子难免会生出残忍的心理来。若是生活的环境是每时每刻都要提心吊胆的地方,孩子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躲起来,象Robert那样乖乖地学习,彻底旁观混战;要么自己做老大。Zie选择了后者,我想除了众人所说的他野心勃勃以外,还有便是他藏在内心深处的恐惧。克服担心随时被人用枪指着的最好方法是先用枪指着别人。
Zie后来死在他手下那一群小孩的乱枪之下。因为正是他教会了那群孩子,出名要趁早——这群孩子不识字的,不会读张爱玲。
“上帝之城”是无希望的,这个阳光充沛的城区里,处处都是阳光投下的阴影:警察不是无能就是与劫匪勾结一齐;向往田园生活的人只会早死,就连Zie最好的朋友、全城最酷、最冷静的劫匪Benny也逃不过这个命运。Benny很酷,他有漂亮的姑娘、有大把的朋友,不过他没有命享受,他死在一颗原本希望干掉Zie的子弹之下。
影片的情节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这真是个充满反差的国家,热情与冷酷并存,信仰与杀戮同在。其实,何处不是这样?不过是对比度的问题罢了。如果想要活得舒服些,最好冷静些,现实些,就像片中虚构出来的叙述者Robert那样,生活在其中,用相机拍摄下真实,然后把它卖给报社。抛开个人无力扭转的种族问题等社会矛盾,活在当下最好清楚掌握现实。
影片中还有一个反差,那就是皮肤越黑,牙齿越白。
史上最强剪辑,《低俗小说》遇上它也要甘拜下风!第一次接触巴西电影,就让我着实惊叹了一大下~~
评论这部电影是可耻的
一部震撼人心的电影。是的,这部电影带给人的冲击力之大难以用语言来形容,首先导演的水平很高,拍摄手法和剪辑方式都相当前卫,配乐也是和主题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效果,故事越是残酷音乐越是奔放,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世界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电影真实地还原了那里发生的一切,从孩子开始,无法无天。
暴力永远是贫民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竟然是跟据真人事件改编,上帝之城已经不是耗子来看一眼都含着眼泪走的了,而是魔鬼看了都想哭的地儿,抓只鸡你们用的开那么多枪吗!子弹不要钱吗!矮子帮被困然后脚中枪那小子哭的之所以那么真实竟然是因为牙疼 = =!片子节奏非常棒 四星不够,五星未满
4.5;视听太炫技了——长镜穿过被主遗忘的贫民窟,手持寓意的混乱无序动荡(用得如此贴合),分屏中的剧情浓度,华丽剪辑居功至伟(高效剪出一个体量极大的关系网,其高速感与整体基调极为契合,堪称模板剪辑),配乐简直分分钟都击到心尖(班尼欢送会那段看得目瞪口呆,灯光穿过乐声在死亡降临处静止,绝妙的处理啊),多线叙事的交织出厚重文本(叙事闭合成就完满)。看这样一部片很难不满足,几乎癫狂的暴力中竟还掺有黑色幽默的成分,细思全是悚然;一个笼罩在冤冤相报罪行怪圈中的无主之地,众线交叠的正是曾怀有良知微光的普通人如何踏入残酷火并,懵懂孩童如何以枪杀毒品标榜男性雄风;结尾更是惊心——小霸王倒下,然而会有更多造反后浪雨后春笋,cue到某卫/bing吓一跳。
“被上帝抛弃了的上帝之城”。无望之城。抢劫、杀人、贩毒、少年帮派、警匪一家……出生于此的孩子们唯有依靠信仰、爱情、音乐、教育等才有可能“飞跃贫民窟”,但在那之前,你得确保自己活着。“讲故事”的表现形式冲淡了些许戾气,如若不然,也许会残酷得让人看不下去。
脸盲症发作,愣是20分钟才把人脸分清。
最不值钱的是人命。最黑的黑帮是警察。
这配乐这镜头!!!!
“被上帝抛弃了的上帝之城”一个除了偷窃,强奸、走私、贩毒、杀人、抢劫无处不在的城市,因为这里无需偷窃,而犯罪的几乎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这里是真正的地狱和人性泯灭的地方。高超的剪辑、丰富的剧情、合适的配乐组成一部十分优秀的影片,更加让人震撼的是这部影片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
出色!奥斯卡总算做对了一件事!
再凶残的成长和再迷茫的反思最后还不是一场警匪勾结得救之后却扑街了事。一切都是轮回,还是作为乱世摄影师的正当职业好啊。
暴力枪战、高速剪辑、晃镜、多画面以及各种无序感。看来很震撼的一部电影,故事讲述的方式颇具传奇色彩。巴西荣升心目中民风彪悍第一圣地。
不只枪支,摄影也可以改变命运。血腥暴力、丛林法则以及完全不会出现在明信片上的里约。剪辑酣畅淋漓得像桑巴舞曲。据说奥运期间巴西政府对贫民窟的做法是建堵高墙眼不见为净,我...
可是我们的困难无关紧要,在里约热内卢的风景明信片上,是不可能看到我们的
离暴力最近的人,离天堂最近。
看过巴西,才知道我国多么安定……
(8/10)影片最后杀死主角的那群熊孩子的演员,此后他们真的成了黑社会………………………………………………………………………
我现在看啥都是鸡汤。在这种荒诞、粗砺的虎狼之地中过活,结果活的生机勃勃自得其乐,旺盛的生命力,天生的钝感力,皮糙肉厚,从不忧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