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罪犯小吉尔伯特·加尔文(杜哈明饰)从美国监狱逃出并越过边境进入加拿大,在加拿大,他化名为罗伯特·怀特曼,有了新的身份。在坠入爱河并结婚后,他声称接受了一份旅行安全顾问的工作,但他大胆的犯罪行为仍在继续。在他向终身黑帮成员汤米(吉布森)寻求投资后,他的事业变得更加复杂,他卷入了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抢劫案,这使他成为跨国追捕的核心人物。
不结合时代,不考虑当年人们普遍认知和智慧的情况下说警察白痴这种人我认为是真正的“聪明人”,他们可以嘲笑原始人使用石头砸野兽,因为他知道用AK47来得多爽,他们也可以质疑当年有什么必要修长城,搞个核威慑来的多快好省。
这么些聪明人为什么您不能用这种方式完成抢银行呢?
觉得片子平的,要知道,这可以算是一部半人物传记还原出来的犯罪电影,导演编剧只是还原了一些当时发生的事情,这就被喷?传记片看过吗?在此类人眼里传记类还得各种胡编乱造是吗?那就活在漫威给你们营造的宏大世界中好了,千万别出来,那个超英世界才是真实世界真实事件。
这部电影看着预算就不大,能拍成这样我给4星。演员1星情绪很到位,尤其机场那段。1星给真实改编,1星给看着预算不够能拍成这样,1星给盗贼本人,在某些方面他对家庭还是负责任的,女友怀孕没跑路还去“抢银行”,但可别学他还是要走正路。
2022年的一部比较小众的犯罪电影,小众到输入英文搜索出来的是另一部更具有代表性的影片。 在我看来其实标题用robber(抢劫犯)会比bandit(强盗;土匪)更为贴切些。
(略有剧透) 前半部分的探窝和乔装以及对男主经历的叙述一度让我想到《猫鼠游戏》进而感觉里昂纳多主演也许人物刻画印象会更深刻,但看完全片后感觉后半部分未必适合。
结局还是回到了 “bad guy can't win” 的套路上。
对我而言,感触较深的是即使每一次的抢劫成功,家庭开支却还是捉襟见肘,虽然男主在打劫当面颇具经验且显得智商略高考虑周全,然而对于花钱方面却欠缺必要的考虑和未来的规划,最后还是要靠老本行为家庭谋生。
后半个小时其实还蛮期待会有一些类似《骗中骗》里的高超反转桥段,然而没有。
至于最后收监了没有把大佬供出来:
第一反应是呼应了大佬过来探望时“真正的朋友”的片段;
但后面一想,这种铤而走险“再干最后一票”的行为本身就是在当前现实下对家庭的不负责任(仔细想想一旦出事妻儿经济来源直接切断);
然后再一想其实这也是主角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供出大佬可能会自由但生活依然成为问题,而且要面对可能的大佬报复;而彰显“义气”的情况下不仅保全了妻儿的安全,且还有可能获得大佬的生活资金援助。
当然以上只是我看完后的一些臆断和感触,每个人看电影的角度和感受都可能不同。
如果结局能够做成高智能犯罪型的全身而退结局,我会加到3.5分
白痴警察,白痴抢劫犯,白痴抢劫犯的老婆,白痴搭档,白痴梅尔吉普森,通通都是白痴。把观众都当白痴。一颗星都没有,半颗。梅尔吉普森居然这样的剧本都接,恰烂钱。最奇葩的还是真人事件。近年来,看到最白痴的一部电影,没有之一。⏩快进⏩看完后,感觉自己都有点被传染上白痴。要不是硬要140个字,老夫都不会白痴的写这么多。文思敏捷,随便洋洋洒洒可以写个几千字的,居然有些词穷,这部电影,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一群白痴。
抢劫银行黑帮警匪传记片。一个银行抢劫犯从美国犯了大案,跑来加拿大犯案,发现加拿大民风淳朴,银行基本没什么安保力量,银行的职员也比较配合,就准备继续在加拿大犯案,并把安保力量最为薄弱的银行分支每一个都抢了一遍。在加拿大他还邂逅了女友,并与她结婚生子,但是一直隐瞒自己的家人和身份。但是后期他开始与当地黑帮打交道,利用他们的关系网和路子犯案,但是这也被反黑的警察盯上了,然后又因为黑帮老大要新人加入,让他带上了一个新人,新人又慌张得要命,丢三落四的,终于被警方掌握了证据。不抢实在没有办法支撑自己庞大的开支,在每次都是最后一次的麻痹下,他又一次走上了抢劫之路,被警察抓获。最后被判刑入狱。然后黑帮被清算,妻子帮他生下孩子,孩子们都长大了,但是他还在监狱里,和他自己的父亲命运一样。
一个独行大盗,丰富的抢劫经验,无比冷静地逃脱本领,让他屡屡得手。第一打入内部,比如去应聘内部职员,或是偷偷去了解内部的安保程序,通过打电话进行部署;第二乔装打扮。学习易容术、化妆术,每次犯案都乔装打扮,出来后及时换装逃脱。第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每次作案都跑到其他地方躲藏,并找一个随便工作安顿下来,躲过警方的搜捕。第四是了解银行应急的各项操作,比如那次向老婆炫耀,用咖啡撒入干冰,产生大量烟雾状气体,让人以为着火了,等消防车到了,他在南充消防人员从容逃脱。几乎是个完美的抢银行者,但是他最后失败是因为自己给自己形成了弱点,比如家庭妻女,形成牵绊,警方轻易蹲点就可以轻易了解他的动向,抓他也易如反掌,还可以用家庭和妻女威逼他,这时其一;第二就是依靠黑帮,本来小偷小摸,目标不大,但是依靠黑帮,成为了黑帮喽喽,目标大了,很多人搞你,逃也逃不掉。更不要说让他带上一个拖油瓶,差点当场被抓。所以他有天赋,但是败在自毁长城,太过自信。另外,捞偏门,早晚被抓,出来混总要还的。这样的传记太多,再厉害的盗贼都败在贪婪,败在太过自信,总以为最后一次过后就一劳永逸,但是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一次,因为肆意挥霍,不劳而获总有到头的一天,没有其他技能,只能重操旧业,所以这些悍匪掼犯就是这样走向覆灭,屡屡如此,不会有例外。所以本片就有点清汤寡水,没什么起伏和意思,看着昏昏欲睡。不过加拿大的民风让人印象深刻,我想也是犯罪者的天堂吧,太危险了。
抢劫银行黑帮警匪传记片。一个银行抢劫犯从美国犯了大案,跑来加拿大犯案,发现加拿大民风淳朴,银行基本没什么安保力量,银行的职员也比较配合,就准备继续在加拿大犯案,并把安保力量最为薄弱的银行分支每一个都抢了一遍。在加拿大他还邂逅了女友,并与她结婚生子,但是一直隐瞒自己的家人和身份。但是后期他开始与当地黑帮打交道,利用他们的关系网和路子犯案,但是这也被反黑的警察盯上了,然后又因为黑帮老大要新人加入,让他带上了一个新人,新人又慌张得要命,丢三落四的,终于被警方掌握了证据。不抢实在没有办法支撑自己庞大的开支,在每次都是最后一次的麻痹下,他又一次走上了抢劫之路,被警察抓获。最后被判刑入狱。然后黑帮被清算,妻子帮他生下孩子,孩子们都长大了,但是他还在监狱里,和他自己的父亲命运一样。
一个独行大盗,丰富的抢劫经验,无比冷静地逃脱本领,让他屡屡得手。第一打入内部,比如去应聘内部职员,或是偷偷去了解内部的安保程序,通过打电话进行部署;第二乔装打扮。学习易容术、化妆术,每次犯案都乔装打扮,出来后及时换装逃脱。第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每次作案都跑到其他地方躲藏,并找一个随便工作安顿下来,躲过警方的搜捕。第四是了解银行应急的各项操作,比如那次向老婆炫耀,用咖啡撒入干冰,产生大量烟雾状气体,让人以为着火了,等消防车到了,他在南充消防人员从容逃脱。几乎是个完美的抢银行者,但是他最后失败是因为自己给自己形成了弱点,比如家庭妻女,形成牵绊,警方轻易蹲点就可以轻易了解他的动向,抓他也易如反掌,还可以用家庭和妻女威逼他,这时其一;第二就是依靠黑帮,本来小偷小摸,目标不大,但是依靠黑帮,成为了黑帮喽喽,目标大了,很多人搞你,逃也逃不掉。更不要说让他带上一个拖油瓶,差点当场被抓。所以他有天赋,但是败在自毁长城,太过自信。另外,捞偏门,早晚被抓,出来混总要还的。这样的传记太多,再厉害的盗贼都败在贪婪,败在太过自信,总以为最后一次过后就一劳永逸,但是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一次,因为肆意挥霍,不劳而获总有到头的一天,没有其他技能,只能重操旧业,所以这些悍匪掼犯就是这样走向覆灭,屡屡如此,不会有例外。所以本片就有点清汤寡水,没什么起伏和意思,看着昏昏欲睡。不过加拿大的民风让人印象深刻,我想也是犯罪者的天堂吧,太危险了。
哈,《迷失》里被叫「眼线男」Richard的卡博内尔,居然在电影里自嘲大家都以为他画了眼线,两次!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梗还是可以一下子烧热。但这些年也太少看他的演出了,所以透白的胡子真有时光过于迅猛的感觉。当然,杜哈明也沧桑了不少,不过吉布森老了也还如此倜傥。不过电影还是一般,倒是没想到改编自真实事件。最有趣的地方,是第一次抢劫银行时双方的奇特默契。看他们适意地在阳光下谈天喝酒,真觉得不用背负金钱包袱的小日子,过分灿烂了。
3-…比较一般,看在真实改编的份上给到三星吧……一直不停地拍主角同一种套路抢劫有什么意思,梅尔吉布森这个角色和主角之间的牵绊表现得太弱了,角色都快失去意义了
加拿大银行,遇到抢劫,是要求职员不要反抗。损失一点钱,是小事,但一旦张扬出去,就会损失银行的信用信任。分行的钱,每天都会有运钞车运走,只剩下每天的流动资金。报告警察后,一般到周围找目击者采集信息后,就没下文了。很少有人会听说,也不上新闻。3.5 星
还算有点意思的一个片子,节奏有点怪,没头没尾的讲了一个劫匪的故事,没想到是真人真事改编。中间的几个heist还是拍的不错的,流畅舒适。感叹这也确实是只有那个年代才可能发生的故事吧,随随便便就建立了新的身份,轻轻松松干完一票,放在信息时代的现在真是无法想象吧(所以记录应该是不可能被打破了)。能感觉出来影片是在努力的不加批判的讲一个罪犯的故事,那些和Andrea以及Tommy的互动都展现出了一个劫匪人性的一面,那些美好的片段是多么的闪亮啊…但是整体看下来还是觉得有点垮,看的有点累吧。还可以,但也没有很想推荐,就这样吧…
过气演员再就业
配乐,剧情,人物都不错,但是不能因为Gibson咖位大就在演员表上比Duhamel前这么多吧
罗伯一开始根本没必要找汤米凯啊
我说就算是真人真事改编,你也不能同一种套路复制粘贴复制粘贴搞满126分钟吧,然后人物之间的羁绊弄得一塌糊涂,一个从罪恶之都美利坚来到民风质朴加拿大,本应该是狼入羊群的爽快之旅,结果沉闷的很,这方面可以参考一下新旧两版抢钱夫妇,整个故事的层次可以改编的更加戏剧化一些,篇幅和节奏再更加紧凑一些,应该能七分多的,毕竟一个三年抢银行五十多次,也是创纪录的了
老套、无趣,就能概括全片,半小时弃
最后的字幕:59次、230多万。算了一下平均每次抢劫3.9万左右,这个数字单独对每家银行来说不算什么,这也不难想象,这家伙虽然频频犯罪,但依然有点捉襟见肘,他得像上班打工一样不时去抢劫。梅尔-吉布森在片中毫无亮点,男主嫌犯多次易装抢劫,每次犯案胃口倒不算大,难怪银行职员那么蛋定。男主女友也是奇葩,真个“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谈不上烂吧,看不看均可
没啥起伏的一部小品。吉布森还是很有味道,没啥太多惊喜。还算几个吧。演员都没啥问题。正常输出。但也没啥惊喜。
能微笑着从容说“抢银行”,还能不做噩梦花赃款从容娶妻生女,听到法官说判20年还能从容转身的……现实里能这样心态稳的才够被拍部电影。
看了半小时?还是45分钟。。
毫无高潮的劫案
飞机上看的…凑活吧~
无惊无喜,无功无过。
很平的一部电影,梅尔吉布森也没发挥啥作用
就是感觉警察太笨。银行的安保太差了!
2023/03/28 DOH—LAX (6):金盆洗手?Bazin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