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的枪枝商店内,白人男孩负责买枪,再交由开卡车的墨西哥少年穿越美墨边境,运到贩毒大本营西纳洛亚。毒枭媲美军队的强大火力,拜美国松散的枪械管制之赐。少年工作如常,浑然不觉已被资深探员汉克盯上,但正当汉克准备逮捕他们时,却反遭撂倒沦为人质。不知所措的墨西哥少年,竟决定带他回墨西哥。分属对立阵营的两人,就此命运紧紧相连,开向未知。
导演加布里埃尔·利普斯坦获第65届柏林电影节最佳处女作奖。
这特么屁的电影,太特么日常了,无聊透顶,乏味透顶,就像动物在池塘里饮水,那池塘里的水。 检查站汉克怎么不下车呢,可以逃脱啊?那里托里的地盘,检查站也都是托里的人,下车求救?死定了。没有黑社会,整个社会,整个地区都那样,那就是生活本身。 看这片子,就当是你在墨西哥旅游或生活。 阿尔尼十二岁,像十八九岁,还是十二岁,搞砸了。 嗯,车上跟汉克聊天有一段,无聊的对话。汉克说13岁时,父亲给了支22mm的枪,打猎时杀了只小动物,就哭了,父亲让他屋外过夜,两只耳朵冻得两礼拜没知觉。后来他又杀了几只小鹿。这个片子中发生的就像这个无聊对话中的这段插曲小故事。看久了才体会到这一点。 阿尔尼也才十二岁,以为能干点大事,把意外抓到的汉克送给他叔叔,邀功请赏吧。过检查站时,他觉得汉克有料,不简单,知道他们道上的许多人。 看第一遍觉得这瘪三害死了好些人,他叔,神父,等起码三四人。慢慢才回过神,他就是那个跟汉克13岁时差不多的小子,开枪杀人根本就下不了手。途中去找神父差点去送死,他根本就蒙逼了,不知怎么办,还想神父给自己出主意呢。为什么汉克还要听阿尔尼的话去神父家?很危险啊。大概是要利用阿尔尼出境,他们一直都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有,许久才有点想到,因为阿尔尼才十二岁,杀了人,要有个地方逃避。所以,也就没有把他甩了自己跑掉的。阿尔尼要是在神父家给当场给毙了也如一只小狗一样。他的人生就这样,动物一样自生自灭。神父一家开妓院的,这就是生活。 最后,汉克把阿尔尼扔在荒野里,自己开车离开了。 这片拍得,跟生活一样无趣,一池塘动物会喝的水。 最后,汉克回了家。第二天早上,日常的,看报纸,妻子给他弄早点,零零碎碎无聊的对话中,女人让男人出门顺便去趟学校,看下儿子。这才——不留意,根本就不会去想——之前他跟阿尔尼讲老婆中风死了,也没孩子,还说了个细节,是让老婆去杂货店拿啤酒,直接就倒在街道上了。不留意就过去了。一切都不动声色,只有生活本身。这就是这部电影,连个音乐也没有。晚上汉克肯定与老婆做爱了,没放出来,放出来也就平淡无奇跟动物差不多,床会发出难听的声音。 汉克才是老油条,老江湖,完全不动声色。生活本就没有多余的声色。 这电影分明就是把一切电影元素,音乐,场景,叙事结构,角色,节奏,表情,语言,动作,等等所有的电影元素全部抹掉。给人看的不是任何一个家具,没什么好看的,就只有树本身。只有生活本身。 点开进去,也就从影院出来,在大街上无聊地溜达,所谓生活的节奏,没有节奏,生活的节奏。忍不住想睡。快进,快进,还是一成不变,在那街上。直到后面屏幕黑暗,还有声音,生活本身的声音。过了两天,才知道墨西哥的生活是怎样的。生活不是戏,拍成戏也许不难,有时不自觉就拍成了戏。拍成生活本身,也许不难,也许根本就拍不出来,根本就不可思议。所以也是特别牛逼的电影,导演,演员。
长镜头,类纪录片,刚开始看的时候想到了《四月两周三天》。没多少传奇性的故事,虽然涉及到枪支走私,但大场面几乎没有,唯一的枪战场面也很戏剧性地两分钟解决。 最喜欢的镜头是警察被拷在浴室无助地呆站着,少年和他的叔叔在隔着一道墙的另一个房间里决定他的生死——左边两个人,没开灯,稍微有点暗,讲着西班牙语;右边一个人,开了灯,所以很亮,听不懂西班牙语。少年还太小,从一开始告诉叔叔这件事的时候就哭哭啼啼,直到这一刻。叔叔拿着枪指着警察的一刹那,两个人做出了两个动作,警察抱头蹲下,少年开枪爆头,叔叔的。这只后,警察也楞了一下,随即用枪指着少年,而少年枯坐在马桶上哭。这一段很有意思,很有戏剧性,以至于叔叔被杀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反应过来是谁杀死了他,又倒回去看了一遍才确认是少年举的枪。 然后又是俗套的情节,两人一起逃亡了。这期间,警察也救了少年一条命。
有意思的当属结尾。俩人开车逃亡到最后,少年完全信任了警察,从最开始拷住警察、全程自己开车到让警察开车而自己在后座睡觉。然后到了一片荒漠,警察把少年叫醒,关心地问他还好吗。少年跟着他下了车,揉了揉眼看着周围,还没问出自己的问题,警察就开车走了,没有回头。一片荒漠,几株灌木,沙尘飞扬,汽车飞驰而去,少年独立于其间。
最后镜头对准了回到美国的警察,原来他有老婆并且没死,有一个儿子,生活可以说是圆满。一切都不像他告诉少年的那样悲情凄苦。本来以为大叔和少年因为一场共同的冒险结下生死情谊一起闯荡江湖的故事也并没有发生,就这样戛然而止。又能怎么样呢?小警察,走私犯,这些人能改变什么呢?什么也改变不了,努力地活下来,尽力做一些无愧于心的事,也只能这样了。你救我一命,我救你一命,然后两不相欠,再无瓜葛,还能妄想些什么呢?指望着萍水相逢的人改变自己的命运么?现实从不慈悲,人性也不恶劣,人力如此使然。尽人事,听天命。
看到结尾,老头放下茫然的少年扬长而去,黄沙滚滚淹没了少年的身影。一开始摸不着头脑,结局揭示真相又是一阵震惊,然后就感到一种朦胧的熟悉感。这与我童年时看到的武侠片中的某些场景有种异曲同工之处——某个性情怪异的老头救下一个毛头小伙,然后相忘于江湖……其实,最后这一幕这意思基本上就是“小子,现在没什么事儿了,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字幕前后这些似有似无的情节,衬托出老头的机智冷静,看得出来久经江湖的老狐狸。很明显老婆身亡膝下无子都是编的,绝不是回忆——因为老头看报时脸上有伤,说明他是刚回来的——一方面他没有回家有没有电话就是向家人传达出了“我有危险”这一信号,另一方面犯罪少年一般身世不幸,如果你同样不幸很容易引起少年的共情,如果你幸福美满,反而会引起他的愤怒和嫉妒。一路上老头都在用这种办法,逐渐放松少年的警惕,寻找机会逃走,这是遇到劫匪时常用的方法。
少年生性胆小,没有太多社会经验,这点很容易察觉,一路上他都吓得眼泪汪汪的,而且少年本性不坏,加上他在他的家族中并不受人待见,缺少关爱,所以很容易对老头产生依赖之心。路过他人地界险被俘也是老头帮他解的围,要不是这老头我估计他都见不到他叔了。老头这么做既是救他也是救己,老头是不是真的跟那黑老大有关系,什么关系,不得而知。但这并不难解释,干他这一行的免不了个黑白两界打交道,说出来吓唬吓唬小罗楼也不是不行,然后顺便忽悠一下小青年。不过他真的知道挺多事儿的,只是他装傻,让他叔叔以为他是个没用的人。
至于后来的事,他恐怕也没料到,少年是真的把他当朋友了,不过他听不懂西班牙语,所以他不知道少年为了让他活命苦苦哀求。相比起老头对他的关心,家族人对他极度的蔑视和伤害让他在逼迫下做出了杀死自己叔叔的决定。老头一直对他带有防心,所以下意识拿枪对着少年,但是少年已经吓懵,根本没工夫理那把枪,最后老头反应过来他们现在真正的敌人是那个倒在地上的叔叔,确定死了,赶紧走。
剧情开始反转,变成老头带着孩子到处逃命,嗯,老头还是挺仗义的,其实老头有很多机会可以逃走,一开始少年的防备心很重把他捆得死死的,但后来基本上有捆等于没捆了,直到手铐的出现——还是别人帮他拷的——更何况老头这么深藏不露少年这么菜,找机会把他干掉或者是随便想办法把他甩了都比带着他跑容易。也许老头一开始试图让少年放松紧惕的时候确实有这想法,但后来他是真的不想这孩子死,所以冒着生命危险又去把他救出来,然后拖着他跑了,估计早听老头的不去找他那母亲或者教父,按老头的计划还少了折腾,结果事儿没办成又捅娄子了。
最后他把男孩留在沙漠中是个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的结局,老头是个ATF,他不可能把他带回美国,一个警察把过境的罪犯带回去,这算什么事?警局早就盯上他了,只剩批文而已,把他带回去了无异于直接把他带局子里,再说他是走私集团家族成员,进局子基本上就是掉半条命。在墨西哥,他也没办法把他送到哪里去,因为他的家族容不下他,他也无依无靠,护照没了,就是个黑户。他唯一能做得就是把他平安地送过境或者送过地界,然后放由他自己去生存,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就只能靠自己了,他得自己学会成长。
男孩后来的命运怎么样?仍然怯懦,最终被追回杀害;或是隐姓埋名混迹于南美底层,不得而知,就像他的身影最终淹没在南美的黄沙中。我们不禁为少年的命运担忧,这样一个孩子他能在这样险恶的社会中生存吗?亦或者,在那声枪响以后,他成长了,但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么多……
影片在老头不动声色的回归平常生活中结束,究竟老头是否真如外表那般冷漠,谁又知道在他看似平静的外表下隐藏着怎样的内心,谁又知道老头曾经不是少年……
又一部反映美墨边境的影片,但拍得太不聪明了,而且整个基调懒洋洋的。可惜了蒂姆·罗斯,在电影中就像个傻子,光彩全无。
ATF探员和小走私犯的一路向南,互救一命,各不相欠。毒贩日常,刷刷碗,爆爆头,墨西哥很流行这种突然暴力的无聊现实主义啊。不过情节有点牵强,最后的伦理道德反转也没多大意思
勉强两分,利普斯坦的儿子拍的电影跟他一样无聊,只不过换了一种无聊的方式。这片子最大的好处是只有80多分钟,这个美墨边境牵涉了黑帮但是描画了一种生存法则的片子在主题上算有新意,但是故事牵强,墨西哥少年拉着蒂姆到处跑是为了啥?僵硬的手法跟性冷淡的气氛掌控的不好,属于给三流电影节定做的
朴素得像个纪录片儿。结尾是亮点,你都不知道这是顺序还是插叙。我认为是顺序。相当于开放式结尾吧。
Tim Roth帅的一逼
还不错!
不行了,叙事方式好无聊,看到最后也没看懂,说的好像是墨西哥语?看字幕看的都快无聊死了,因为听说最后又反转,然后又是TR的片子,然后就看完了,然后觉得浪费了一个半小时。可能是好片,真的不适合我看。
新人导演。前面一般,最后5分钟真是绝了(第一次坐着把字幕看完)。Tim Roth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老混蛋~!
一部很有创造力的处女作,余韵绕梁。非常与众不同的写实主义,非常的吸引人,惊悚常常一触即发。《600英里》旨在打破很多叙事上的惯例,虚化焦点式的结构安排,开放到难以置信的结局,一切好像都是不确定的、有着无数种可能,它以一种几乎另类的叙事方式引起观众对电影故事的思考。
真正的“主角”蒂姆-罗斯直到影片行将过半时才首次出现,看似写实的风格其实充满了指向明晰的象征意义。末尾高潮骤起,连续几个精心设计的固定长镜头震撼程度一个犹胜一个,将庸常掩盖下对恶的漠然表现得冰冷彻骨。
2016.06.02并不是拍得简陋好像习作就算有艺术性的,每一次转折都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做到这一点还真不是很容易呢。
是故事梗概把投资人忽悠了吧
有点懵懂,得问导演,不过调调不错
第一步长片的风格把控不错 车内冷而定轴的镜头展现情绪的蔓延与变调 室内利而躲闪的镜头麻痹主观时间感受 600里 85分钟 从头到尾充满了信息输出 虽然海下巨兽最后也是泄气很多的
垃圾。
这两年TR基本就是在毫不在意片酬的情况下四处友情赞助独立电影人吧?
叔只能帮你到这了......
too young too simple
超低成本的处女作,将将及格。长镜头有些滥用但符合整体基调。近些年处于半退休半玩票状态的蒂姆罗斯轻松传神的演绎了一个腹黑枪支管理员。看短评都说结尾好,好在哪里了?无非是将黑色戏谑的人物转变和残酷现实的社会升华了一下而已。
lietome,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