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比尔和他的朋友卡茨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径的故事。
有人说,心灵和身体总有一个在路上。不太赞同这句话。有一颗在路上的心,其实不够,如果身体没跟上,人就会难受。
就像男主,在旁人看来,有着幸福的人生: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但他还是在寻找着什么?一个目的地?一位旅伴?一个自我?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男主多年未见的朋友,也许曾经因为某种因素避而不见,但在某个时刻,又因为某种原因还是会再见。
人生应有坚持,也应有豁达。旅途中应有拒绝,也应有包容,更应该知止。
保持一颗好奇心,把生活过得有趣,才是人生的意义,而不是那个最后的目的地。
影片两位主演,自然流畅的演技,青山叠嶂的画面,个性鲜明的人物,不着痕迹的叙事手法,讲诉着身边的故事。
没有准备的……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还有准备好,我们就老了…一生到底要经历多少才叫足够,从年轻到年老,就已足够。总有年轻的人走着我们走过的路,然后也老去。总有年轻的人像年老的人年轻的时候希望帮助像自己一样年老的人,所以在自己年老了以后不要倔强说不需要年轻人的陪伴。老人看着年轻的人们总会想起那时的自己………
一位性格内向的作家遭遇“老年危机”,在参加完一次葬礼后,决定要做点什么。因为多数作家的命运结局,不是拿酒精麻痹自己,就是扣动扳机(参考海明威)。
他步入一座小树林,观看一条穿越的小径,顿时有了主意。
阿巴拉契亚步道(Appalachian Trail),全场接近3500公里,是美国东部贯穿14个州的徒步登山之路。纬度高高低低,一些地方比较平坦。如果只是偶尔周末,行走个半天一天,是不错的运动。在北美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算是种生活方式。可换作已年逾古稀、平时“宅男”的男主比尔(罗伯特·雷德福),打算从头到尾走一遍,就难怪妻子(艾玛·汤普森)和朋友们种种反对:“疯了不是?简直活得不耐烦。”
讨论过后,结婚四十余载的妻子,看比尔心意已决,打算各退一步,坚持让他找个人同行。果然是维持长久婚姻的明智之举。作家的朋友,多数估计也是宅男。最后,有个意外失联许久的人,前酒鬼史蒂芬(尼克·诺特)进入了视线。去专业徒步店,在营业员忽悠下,买下外套营帐等一堆装备。营业员举起一个橙色的小塑料铲子,“别忘了ee后,请自行清理。”美国环保法标准严格,公民普遍素质高。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部盎趣丛生的小制作“公路电影”两位演员,一位79,一个74,想不给人家点个“赞”都不行。如果老年人全都有这劲头,国家制定养老退休计划,再无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可惜,意愿所好,执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才走出一里路,这对老基友,已经气喘吁吁,不断被年轻人超越。他们开始心里打鼓,“我们做这个,是不是太老?”
这个主题性的问题,是电影探讨的所在。被年纪体力拖累,被有经验的嘲笑他们业余,被两只熊仔威胁。他们聊着,前行着,并未动摇。然而,真正的挑战,尚未来到。一个男人筋疲力尽,离家千里,就容易产生非分之想。在一个汽车旅馆小住休息的时候,史蒂芬顿时和来洗衣服的肥硕女人,眉来眼去。而比尔的“出轨”则显得克制内敛。他边吃着午餐,边用眼光追随着私家旅馆的女老板。这种事情,但凡摊上某软弱的时机、地点、对象,换谁不一定保证晚节可保。摆脱诱惑,他们发现三个月餐风露宿的结果,是——他们才行走了1/3。史蒂芬打算租车,开到路尾,也算有个交待。那是在作弊!于是,老基友差点闹出分裂。
可当两个人摔落悬崖,上下不得时,他们发现“自己真的老了。”差点留下遗嘱,等待弹尽粮绝后被晒成干尸。先前他们所拒绝过帮助的年轻人,成为有些讽刺的解救者。“回家”半途而废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种胜利。尝试过之后,作家比尔回到温暖的家里,投入妻子的怀抱,解决了身份危机,还有了本新书。酒鬼史蒂芬,也对折磨自己一生的——酗酒做了了断。
他们,如许多经典的演员一样,成为看似最不可能的一对知心朋友。
盛佳标注。
《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改编自美国小说家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同名游记,讲述作家布莱森(罗伯特·雷德福饰)在英国生活20年后,想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重新认识美国的故事。这是一个旅途与旅伴的故事。人生、爱情、婚姻、事业与友情,实际上都与旅行一样,都是或长或短的旅程。旅程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伴。好的旅伴,应该是“同道、均衡、协同、有趣的”。所谓同道,就是志同道合,具有共同的志趣和理想;所谓均衡,就是势均力敌,不拖后腿;所谓协同,就是可以互补,形成协同;所谓有趣,就是不死板,富有生气。显然,这些要求是不易达到的。斯蒂芬·卡茨就说不上势均力敌,又胖,身体不好,差一点跟不上布莱森。因为好伙伴难寻,这世界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身。
林中漫步 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为什么要去?妻子反问男主。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人在旅途
电影其实相当一般,就跟迄今唯一读过的那本比尔·布莱森的书一样。但当初看了《涉足荒野》之后就想去走Pacific Crest Trail,看了《朝圣之路》之后也想去走同名步道。如今这部看完,又想去走Appalachian Trail了。日子越过越少,清单越变越长。叹气……
不算俗套的鸡汤,其实有很多对年华逝去的慨叹,还有就是旅行的悠然与快乐。曾经叱诧风云的罗伯特雷德福,如今跨过一条小河沟都是一场大冒险。
人生平静久了,就如温水中的青蛙,就是需要靠折腾唤起生活的滋味。而两个社会地位不同的老伙伴一起上路,看起来是很美好的重新唤起友情的过程,可如果你是单身久了的人,就会知道有时候出门选择旅伴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当然了,这两件事我都不太有勇气去做,所以老爷子好样的。2016
悠哉日常
毕竟是根据一本随笔改编的,故事性偏弱,但很好地保留了布莱森的幽默,也没过度诠释和拔高。
两个爷爷都好可爱呀
显然导演并不是一个有户外经验的人,所以拍不出真正徒步的感觉
比想象中有趣耶,Shaal姐太搞笑了
比較布萊森
怎么什么书都能拍电影啊
飞机上挑电影完全靠名字和海报,没想到刚好是讲Bill Bryson老爷子。演员选得不好,长相太正统,反而是演基友的老爷爷比较像本人。很喜欢拍到老爷子屋子的镜头,看见了墙上的图书馆照片。
是预算很少吗,小景别好多PD也很廉价...导演实在不行,off-colored jokes有点太多,Nolte还是很亮的~笑得很开心,路上风景和走山径的文化还蛮有趣,科普性质的游记书本来就容易流水账,看看笑笑得了~~有些地方真的有点让我想到Butch&Sundance,感慨唉...Bob没能跟Paul一起演真是太遗憾了。
3.5星。好基友,好朋友。
爷爷们跋山涉水,为世人示范如何做清爽的老年人。爷爷之一是电影《Indecent Proposal》(译名《桃色交易》,并不黄)主演。怎么说呢,爷爷老了也是迷人的爷爷,不是因为老了才迷人,是因为他本来就很迷人。
人生总有着各种各样的起起落落,片中的两位老人大概能算上已经步入黄昏走向下坡了,但是他们却不畏惧已经无法支撑的身体做着让人佩服和勇敢的事情。最美的风景是走出来的是开拓出来的,两位老人向我们展示了美丽的风景和幽默的对话,看似琐碎的言语和调侃,却轻松而自在。
Because I’m curious and I love being curious. I like knowing things about the world that we’re living in.(以及那个话唠且一直diss装备的女人太真实了,我也碰到过,徒步路上遇到这样的简直要发疯!哈哈哈哈)
发现这部电影终于发行了。赶紧去书架找到老布亲笔签名的书。电影都出了书还看。赶紧读读读....
雷德福本来是想和保罗纽曼拍这片
片子中规中矩。我只想说,看海报封面我以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的鸡汤之旅,看了全片才知道原来是两个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