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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

剧情片大陆2001

主演:梁家辉蒋雯丽朱旭霍利斯·休斯敦塔玛拉·特恩特斯蒂芬妮·沃格特乔·尔克卡特·道森安东尼·穆林马歇尔·菲尔苏珊·弗莱迈克·凯彻乔·梅桑尼·吴戴夫·舒兹

导演:郑晓龙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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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5:58

详细剧情

  电脑游戏设计师许大同(梁家辉 饰)与妻子简宁(蒋雯丽 饰)在美国奋斗了8年,事业有成。一次意外却令美好的家庭变得愁云惨雾:5岁的儿子生病了,老父亲(朱旭 饰)用传统的中国民间刮痧帮孙子治病。大同夫妻继而被控告虐待儿童,一个又一个物证人证令夫妻俩百口莫辩,西医根本无法了解这种传统中国疗法。因为这件事,父子与夫妻都不得已的分开了。大同伤心欲绝,面对儿子与妻子,他能做什么为自己伸冤呢?事情又能否得到圆满的解决呢?

长篇影评

1 ) 编得不好

基本上,剧情不太合理。梁家辉作为一个到美国生活了这么长时间的人,连不能够打孩子这么一点基本意识都没有吗?到了法庭上,本来几个词可以说清楚的事情,Chinese alternative therapy/massage,就是不说,光知道发脾气。如果不是有一个超级负责人的法官,这局面怎么收拾得了。要表现文化冲突也要合理一点才好啊。

2 ) 就刮痧看中西方文化冲突

电影《刮痧》可谓是一段由刮痧引发的虐童事件纠纷。因为刮痧所导致的背部伤痕引起美国医院对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丹丹的生活产生关注,以此开始怀疑其父亲是否对其有虐待倾向,而导致原本幸福的一家四口骤然分离。在中国观众看来,这场发生在美国华人身上的纠纷实在是荒谬,后续的一些列措施和争辩都是多余。但为何一个出于爱而做出的刮痧行为会引起如此大的纷争?影片以此为契机,试图为我们展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中西方文化冲突。
影片中的爷爷形象正好是中国普通大众的代表,他的一言一行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习俗和普通群众的生活习惯。影片矛盾在爷爷对孙子的一次刮痧中开始,也在爷孙二人分离时父子两人逃跑中走向高潮。诚如电影中的一句台词“我在中国也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但来了美国,我却是又聋又哑,只剩一双眼睛,还能四处看看”,诚恳真挚,一语中的,这正好道出了无数初来美国的中国老年人的心声:茫然,不适应,找不到共同语言,缺少一个说说话的朋友。这种格格不入首先来自于语言的障碍,当一个活了六七十岁的人什么话也说不出什么话也听不懂时,不只是交流上的无助,更是内心的一种彷徨。当孙子流利地用中文说出“筷子”时,看得出老人的开心,这应该就是一种说着中国话的轻松吧。由于生活坏境的改变而导致的身边没有熟悉的朋友也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失落。公共场合在众多说着英文的外国人之间穿梭本就不是件让人兴奋的事,恰在这不兴奋之际遇见一位多年未见的中国老乡却实在是一件让人振奋的事。本以为独在异乡的现状出现了一丝曙光,朋友心脏病发骤然离世的苦痛却意外降临,伤心之余影片的矛盾冲突也拉开帷幕:那一夜许大同独留儿子一人在家引起的事端足以另这个家庭崩溃。老友已逝,好心办了坏事,当这种由文化差异导致的冲突上升到影响孙子和儿子时,老人的回国也许是最好的选择。虽要面对一个人的生活,但在美国有家人相伴仍少不了孤苦,回家才能算是真正释放自己。因为那有一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更有一群跟他志同道合的朋友。做人要有出息,逃避只是逞一时之快,机场分别时老人骂醒儿子的那一番话也让这个人物形象更加饱满。做父母的哪个不希望儿孙幸福,他们的安康才是父母最大的幸福。
听证会上原被告双方的争论正是中西文化冲突的最好体现。在第一场听证会上,许大同不顾好友律师的劝说以其是他最好的朋友兼老板为由执意邀请一个不懂家庭法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这在其美国朋友眼中本就不是明智的选择。许大同以为的胜利在对方提供的事实证据面前完全苍白无力,当刮痧导致的背部伤痕成为指控其虐待儿子的证据时,尽管他再怎么费力解释刮痧是中国的合法医疗方法,但在美国这种行为却是非法和不被理解的。在没有一个专业的中西医学家来正确解释刮痧的原理之前,存在于事实至上的可见伤痕就是最有效的控诉。为何刮痧的是别人而许大同却一定承认是自己,甚至不许妻子说出事实,影片给了我们这样的解答:因为他是中国人。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里,百善孝为先,儿子为维护父亲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是最天经地义不过的了。
由于第一场听证会上对方律师未在之前提供证据副本,加上本方律师受委托的特殊化,因此拉开第二场听证会的高潮。从官方对待此次事件的态度可看出美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对程序正当的重视度,这也直接反映出中西法治文化的差异。“用证据说话”是听证会的宗旨,而这场听证会上出现的多个人证物证恰好是对中西方文化冲突的最好诠释。第一,公寓门卫提供的许大同夜晚独留孩子一人在家的证词。在中国文化里这完全属于每个家庭的内部管理事宜,不涉及他人和官方的利益,更谈不上司法程序的介入;但在美国,不论在情理层面上是出于什么可被宽宥的理由,也无法改变其恶劣的性质。第二,医院医生提供的许大同在妻子分娩当日未及时出现的证词。同样的道理,一个在中国被认为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在美国却成为对方控诉许大同不爱自己孩子的理由,甚至以“保大人不保小孩”的正常选择怀疑一个父亲对儿子降临的期盼。第三,许大同朋友提供的他在公共场合动手打儿子的证词。俩小孩打架,美国家长会认为小孩打架实属正常,父母可以教育但却谈不上人前动手。而中国父母总会不分对错的责备自己的孩子,就像影片中的许大同所言:他打孩子是为了在公众场合给对方父母留面子。就是这样的面子文化在其朋友眼中却是不可理喻的中国式逻辑。第四,由许大同开发的游戏和《西游记》引起的对其道德观的怀疑。对方律师对孙悟空的亵渎和游戏英雄的暴力批判直接导致了许大同听证会上的暴跳如雷,不只在他眼中,在大多数中国人眼中,孙悟空和其他的民族英雄一样,代表的是中国文化的正义和顽强的力量。中国人喜欢把传统文化中的英雄人物画面化,应用于各个领域以传播这种英雄气节,这种对于文化的传承在美国民众看来却是对暴力的宣传,影片中的大众游行足以说明这点。从许大同给儿子将孙悟空的故事,到儿子时时抱着的猴子布偶,一直到最后的圣诞节礼物,影片的这一设置无疑不是许大同这类美国华人对中国文化的信仰和其道德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一切以“证据说话”开始,也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刮痧的合法结束,最后丹丹由儿童福利局监护的决定也是中西文化冲突得不到调节的必然结果。
单就影片的艺术性质而言,这不失为一部好电影。“父亲爱儿子,天经地义,还用得着找证据,发表声明吗?”可是一段感人肺腑的自述在美国还是抵不过四个字“证据说话”。一场由刮痧引起的纠纷,导致一个美国华人家庭的悲剧:夫妻辞职分居、父亲回国、儿子被迫分离,也是这场纷争展现了美国华人的生活背景和中美文化冲突。但在不断地冲突矛盾中,爱也是永恒的主题。爷爷对孙子的爱,妻子对丈夫的爱,父母对儿子的爱,尽管无声无息,却也感人不已。就像中国人喜欢大团圆,影片也不置可否地在最后以爱收尾。在圣诞夜这样欢快的日子,父亲给了儿子一个回家的承诺。所以即使被打劫,被拒之门外,却也用爱的力量攀上了一个难以超越的高度,最后一家三口抱头痛哭的欢乐无疑是圣诞夜最美的礼物。影片最后丹丹自述:中国、长城、黄河、长江,虽生在美国,但我却喜欢他们跟我说中国的故事。对于中西方文化冲突,我们值得反思,也值得更多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3 ) Love Without Complete Understanding

这片子是最初在英语视听课上看了一点片段,觉得很感兴趣,今天刚好空了,于是在线把它看完了,最后我没想到我居然看哭了。

《刮痧》讲的是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从在街头卖画白手起家的许大同终于经过多年奋斗得到了美国上流社会的认可,因为想要全家团聚,把北京的老父亲接来美国同住。小孙子丹尼斯某日肚子疼,老父亲因为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于是便用中国传统的刮痧疗法给孙子治疗。不想后来孙子在社区医院的一次检查中被发现了背上的淤痕,因为被儿童福利机构认为有遭受虐待的嫌疑,大同夫妇遭到起诉。
影片中的大同虽然在影片一开始得奖时的感言全然表现出他以融入美国社会而自豪,但骨子里完全是个中国男人。他认为管教丹尼斯的那一巴掌是为了向他的老板兼好友SHOW THE RESPECT,后来在听证会上为了怕影响父亲的绿卡签证毅然说刮痧是他而不是他父亲做的,对听不懂英文的父亲一直隐瞒丹尼斯被儿童福利机构带走的事,为的是怕他担心。
作为我本人,并不喜欢这种压抑自己并超额为别人着想的做法,我们这一代人的思维方式已然是西化了。但我却在后来深深地为这样的一个父亲而感动:因为法庭认为大同是一个危险人物和不合格的父亲,为了能让丹尼斯回家,他们夫妻不得不分居;在那个脏乱的出租屋里,许大同颓废地酗酒;他的妻子简宁来看望他,劝他别喝了不听,便干脆同他一起喝起来(我很喜欢简宁这个角色,在我看来她是影片中对所有事情处理和适应得最好的一个角色),喝醉了以后,她骂他是个混蛋,大同醉醺醺地应道:“是,我是个混蛋。”俩人大笑,她又说:“那我是什么……婊子?”简宁也是开着玩笑想释放一下,没想到大同听到这句话却痛苦不已,把杯子和酒瓶都砸了,连续叫道:“不要这么说!”圣诞夜,丹尼斯在电话里要大同promise一定回家,他不知该怎么拒绝,最后答应了,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哄孩子的骗局(看来我是小时候被骗惨了= =)。接下来出现的场景是大同在寒风中在露天公园里为一只长毛绒玩具猴子画上孙悟空的脸谱,有人前来抢劫他,他把钱都掏了出来给劫匪,没想到劫匪顺手还牵走了那只猴子,结果刚才还表现懦弱的大同冲上去一下子把劫匪扑倒在地一顿狠揍,口中大骂:“你这混蛋!这是给我儿子的圣诞节礼物!”故事最后的高潮,就是大同扮成圣诞老人从楼房外的下水管道爬上九层楼给儿子送礼物的那一幕。此时他的老板,在他辞职时说“这是什么混帐中国逻辑”的好友,已经亲自去中国城体验了刮痧,并作为证据找到起诉方,争取到了对方同意取消诉讼,并且刚把这个好消息带给简宁。大同从窗口回到家中的那一刻,一家人相拥在一起,故事终于走向大团圆结局。

这部片子的人物塑造都比较典型,情节也是戏剧性的,一个巧合套一个巧合,所有的情节冲突显然是因为浓缩过了而显得很紧凑,所以看起来有一点为故事而故事的刻意。不过我认为这部片子的主要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角度精妙而出色,倒不一定非要表现得那么不露痕迹。
我在看这部片子时想到的并不仅仅是文化冲突(主要在我的生活中没有感受相似经历的机会),而是两代人之间的时代差异会造成的沟通问题。影片中似乎没有这个问题,除了儿子丹尼斯不理解大同说“打你是因为爱你”算是一个吧。我比较多感受到的来自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都是来自于我的母亲以及母亲面上的亲戚们,虽然父亲也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但他对我要求的方式却未曾让我感受到有不适的压力。母亲的亲戚们是一个大家庭,在我看来他们整体上都“意识形态色彩浓厚”,非常地注重中国传统道德礼仪,这当然也造成了他们的凝聚力非常地强。不过我从小感受到来着大家庭的诸多要求,带给我的记忆大部分都可以说不那么愉快。如果让我给类似于“打你是因为爱你”这样的话做一个价值判断的话,我无疑要说它是错的,并且我可以打一屏的字来批驳它。
最近上课,有个老师在课堂上对我们说:“文明之间当然是有高下之分的,像菲律宾这样居然会有人去香港游客出事的巴士前照相的民族,就是活该被人殖民。”当时我心里头就感觉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
(虽然菲律宾人这种做法确实很二。)
我所想到的是:是不是正因为现在西方文明的那一套占优、占主流、属于强势,所以大家都觉得这一套才对?以至于不符合他们的文明的标准的民族就活该受欺负了……这套逻辑似乎又是弱肉强食的逻辑了。那如果非文明的做法占优势,是不是大家都要去推崇非文明了?如果道德、文明的标准可以套用适者生存的逻辑,无疑是将道德本身虚无化了。而两代人的沟通也是如此,现在是因为长辈们人数占优而且我还得靠他们养着,所以我就得遵守他们的规矩,而有一天他们终要年老体弱,轮到我们这一代人的思维方式抬头,然后我们再成为给下一代施加压力的长辈?

前几天见辩论队群里俩人吵架,想当年我也是个容易生气和人吵起来的人,所以倒是很明白其中一方的心情。吵架本身就是因为双方在意的焦点不一样,用来评断是非的那套逻辑也不是一回事。但吵到最后,在相互指责中,双方都只会对自己的那一套逻辑越来越执着。这样的吵架在效用上是等于零的,但是感情不能仅仅用效用来计算,所以往往还容易没完没了。实际上,每个人从小生长的环境都不一样,都可能形成属于自己的一套“应该”和“不应该”的判断标准,但是这套标准经常和别人不一样,经常也和事实并不一样:比如说你认为会给别人造成麻烦的事,事实上对别人来说并没有那么麻烦;你认为是每个人都轻易可以并应该做到的事情,也许对别人来说很困难。不带着觉察的心经常去验证一下,就会以为自己的标准这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
我并不是要批评这种状态,我想说其实最多受到自己的判断标准的限制和束缚的正是这个人自己。尤其是在表达善意和传达善意的方式上,一个人的内心经过了充分的生长和发展之后,应当是能够灵活地以各种方式来传达爱与接收到爱,而不是将自己的唯一正确的意志加给身边的人——这反而是贫乏的表现。就像我从小被教成一个要强的孩子,整个少女时代都是一个完全不会示弱的人,而且看到别的女孩子不要强反而受到更好的照顾时,心里头的那种不是滋味很容易就化作了攻击性——其实这个攻击性也是由好强的逻辑来的,结果事情越弄越糟。
尝试一下自己不习惯的状态并不妨碍人回到原来的选择,只是选择范围放宽很多了而已,并且从此也对和自己评价体系不同的人没有了敌意:什么都是有代价的,大家不过是各取所需,必要时还应该相互帮忙呢。

我见到过一句话:Sometimes,we love somebody complately without complete understanding.
我想这正是为人父母所给予孩子的,尽管因为时代变化得太快,经常方法不对、甚至造成反效果,但它也只是某一种模式,他们也只是茫然地面对着这个大时代的小人物,无所适从。就像影片中的中国传统文化,我也觉得它有很多问题,美国人应该更不能理解,但是并不能因为那是在美国,不理解的人人多势众,就说它是错误的。大同的老板能够亲自去中国城尝试刮痧,这是普通人所做不到的体谅,反过来说,也正是因为他是一个有自信、有安全感的人,才不惧于去推翻自己原有的判断。一个越是恐惧不安的人,越是不会去做自己认为“不应该”的事,因为他恐惧的是那套评判逻辑建立之初关于受惩罚的记忆,虽然实际上这种威胁可能早就不存在了。
面对一种自己不明白的评价机制,我想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直到找到双方相处最合适的位置、距离和方式,不仅仅是对不同的文化,对长辈父母与后辈,对两性之间的心理差异,对怎样和不同的性格的人相处……这样说着,就想到自己做得并不好,基本还是别人宠着我。
不过我想:正如影片中那样,即使美国人不能理解中国人的思维,但最终能允许大同一家按照他们的方式生活,这本身对他们来说就是莫大的幸福吧。知道世界上不是只有一种正确的生活,不去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指戳戳,这也算是最简单的与人为善的方式了吧。

4 ) 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I love you I love my wife I love my son
初看名字,以为是伦理片,刮痧,中国一门医学上传统的手艺,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里,一直稳稳健健地在中国大地上繁衍生息,然而有一天,它出现在自由民主的美国社会中,便被人误解,以至于上演了一场家庭的悲欢离合,可喜的是梁家辉将父亲角色演绎的动人心弦,蒋雯丽也以一贯的荧幕形象几乎是本色出演,很准确的把握了作为妻子的恨、爱、心碎与心疼,只是在母亲的角色上稍稍淡化了些。当不得不以分居为条件来换回孩子时,妻子毅然“恶狠狠”地转身“I agree!”当事情逼迫地不得不真的要丈夫离开时,妻子心疼地抱着丈夫不忍心丈夫一个人生活。从丈夫在法庭上被敌人激怒地掉进了别人的圈套开始,妻子的气愤到后来的疯狂最后的心灰,像是个妻子对丈夫地无奈~因为她知道,丈夫的任何表现都会让孩子离自己越来越远。
梁家辉在里面是个可以把自己割裂开来只要孩子回到自己的身边的父亲,而淡化了丈夫的角色,跟随着事情地进展,电影一步一步推向高潮,在法庭上被’敌人’逼得控制不住情绪,为别人指责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而气愤,为别人亵渎中国的传统文化而愤慨!事情向不利的方向进展,他怪自己的朋友,恨美国的不兼容!在美国生活的8年里,遇到了多少困难与艰辛,多少不易与挫折,他忍受了,坚持了,但是这一次,他再也无法妥协,他站起来抵抗!站起来作战!因为他们夺去的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骨肉!所以他的不理智行为我们都是可以理解的。
影片有个几个亮点,其中之一便是父亲载着孩子在马路上和警察追逐,与其说追逐,不如说是为了孩子,孩子什么都不懂,他觉得好玩,所以父亲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忘却一切地满足孩子的快乐!只是车终究要停下来,他们的家庭要面对的噩梦依然存在。夫妻分居了,孩子终于回到了家里,只是父亲离开了,父与子不能相见,妻子去看望颓废的丈夫,一起喝烈酒,让酒精刺痛喉咙麻醉身体。他们想呐喊想反抗可是不能,只有让所有的委屈所有的愤恨往肚子里咽。
本来父亲想带着孩子和爷爷一起逃回中国,但是爷爷坚决地说:不能这样做!生活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你躲是躲不开的。
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一语道破这个事件的玄机!不能躲不能逃,我们对家人的爱,成为我们接受一切不幸的勇气。
因为爱,父亲打扮成圣诞老人,从下水道上爬回自己的家里。幸好,故事有个圆满的结局。没有让人失望与遗憾。
这部电影以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为背景,除了表现父子夫妻之间的不容割裂的爱之外,还让人看到了中国人的骨气,也是一个成功之处。

5 ) Difference or Discrimination

I have heard of this movie for many times since I seen it last week. Till now, I am still confused by the concept that “difference and discrimination “, which are conveyed by this movie. There are so many cultural gaps shown in this movie. Ways of child education, value of friendship and concept of familial affection, all of these Chinese traditions torture Da Tong, the leading role of this film, and his family during their assimilation into American culture. All the disasters are triggered by a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al treatment-Gua Sha. Because of a awful scar on Dennis’(Da Tong’s son) back left by Gua Sha, the child protecting organization accuses Da Tong with child abuse and Da Tong is deprived of the custody right, then the whole family go divided.

Most people regard Da Tong’s family tragedy as misunderstand resulted from cultural difference. However, I have another peep on it. I have to say I was shocked by the scar at the first sight since I haven’t known about Gua Sha either, but as soon as I know that it’s really a tradition treatment, I rest assure my worry. I can sympathize the American’s shock caused by the horrific scar and accept their legal action at the very beginning, which is the only thing can be regard as cultural difference in my point of view. Nevertheless what they do after their initial action is motivated by racial discrimination rather than cultural difference, which I have to point out. I have several reasons for this.

Firstly, after the first hearing, they can know that how much Da Tong care about his son and get a brief idea about Gua Sha. I am even quite outraged about the American civil servants’ scrimshank when they bring an accusation against Da Tong to deprive his custody right. The most important point Da Tong pose on the hearing is Gua Sha treatment, but they seem to “forget” it that maybe the main cause of that scar since I haven’t seen they do any research on GuaSha in their following investigation.

Secondly, When it comes to finding witness, the witnesses they find are Da Tong’s boss and janitor and even the midwife. How ridiculous is that! I mean the witnesses they find have seldom or even never talked to Dennis. How do they know or they sure about the relation between Da Tong and his son Dennis? If I am the investigator, I would find Dennis’ teachers as witness cause the time they spend with this child is only less than his parents.

Last but not the least, they totally “forget” the “victim” of this case. Although I don’t familiar with US law, I suppose Dennis’ opinion in this case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which maybe a most valuable one since he is the very person who knows what happens to himself most. In private or public, they should inquire the child himself about the situation goes on him. Regretfully, I haven’t ever seen them do so .

To conclude, this series of matter was mostly caused by racial discrimination rather than cultural difference, I finally confirm.

PS: This article was written in one year ago for my "English Culture Class". Hope to find someone to share a view on it.

6 ) 仅仅展现差异无非是加深误解


好几年前看过的《刮痧》,剧情早已模糊,隐约记得的就是父亲为看儿子而扮成圣诞老人爬上下水管道,那一刻貌似也赚取了当年我的眼泪。
最近看到阿米绪人的故事,想到这部电影,觉得有些异曲同工,关于所谓差异。
阿米绪人,历史悠久的一个教派,再洗礼派的分支,简而言之,就是一群在美国现代社会中生活着的“原始人”,过着节俭克己与世无争远离现代的生活。他们的特立独行却造成了与现代社会的若干冲突。譬如他们认为孩子读书只需要读要14岁就足够,这就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导致父母被罚款甚至拘捕,骨肉分离。法律的本意是好的,为了提高公民素质;然而却触动了阿米绪人选择如何教育孩子的自由——在美国,家人具有这一自由是被法律认可的。这样广泛的冲突,相比起“刮痧”这一偶然事件,更具有典型意义。
美国人要如何面对并解决这一冲突的呢?
姑且不论,我是在想,《刮痧》一片,反映文化差异,算是感人心肺催人泪下,但是却仅至于此,未免简化了因果而显肤浅。留给观众的感受无非是:在美国你再成功也是异乡人,无法融入他们的文化,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即使他们的出发点看起来是好的,我们中国人也无法接受他们这份善意。再引申一步,便是“美国有什么好的?”。完全忽略了其基于文明认识高度的保护弱势群体这一人道主义初衷,更没有去探究这样的制度是仅仅造成差异还是会着力解决差异——仅仅摆出差异,只不过是造成误解,并加深“我们不同”这一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式,这种“我们不同”的观念甚至可以带来一份莫名其妙的自得,然后理所当然地拒绝普世观念,并进一步推动差异的扩大。
继续说阿米绪人,他们教育孩子的自由被剥夺,引发广泛的同情,经过其自身与援助者的申诉和努力,最终最高法院判定强制实行的义务教育法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允许他们豁免于义务教育法的约束而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教育孩子。最高法院的判词中说到:“一种与众不同甚至是异僻的生活方式只要没有干涉到他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们不同于他人就遭到谴责。”
就是这样。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具体到刮痧,抽象到观念,在美国,没有人要刻意地排斥你,故意跟你作对,不是这样的(即便他们此刻不了解“刮痧”也不意味着他们主观上不愿意或不会去了解“刮痧”,尤其是倘若与案件的判决相关)。从社会整体来说,我相信那里不仅会有包容,也有足够的理性去解决冲突——底线是无损他人利益以及人道主义。
这就是《刮痧》的不同之处,它讨论的是“虐待”孩子的问题,虽然是被误解了的“虐待”。的确家长有教育孩子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的底线是人道,不能残害孩子的身体甚至生命。倘若说这样的认识有悖于中国文化,那只能说中国文化是不人道的;或者说,只不过是还没有达到文明的高度。
固然,不打不成器,有其合理性;再怎样,大部分家长是为孩子好,因为打了孩子就让其骨肉分离,可能造成的是对孩子更大的伤害。但是,人类毕竟是找到了更好的教育孩子的方式,才能舍弃这样一种“野蛮”的方式。“棍棒”毕竟不是“孝子”的充分必要条件,那么就没有理由非选择它不可,明明有文明温和的手段,为什么非要野蛮粗暴?若非如此不可,那也无怪不能豁免于法律之外。这是一个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根本就不是“我们不同”的问题。
主旨就是想说,仅仅煽情地展现出“差异”是不够的,是要加深误解的。重要的是要让人知道,完善的法律和体制是如何解决差异、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的平等与公正的。

7 ) 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 (电影中的法律的作业,搬过来了)

影片《刮痧》向我们展示了华人在美国由于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等的不同而产生的一系列冲突。这种冲突可以称作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以下是我观看完影片后的一点感受。 中国人和美国的社会,当这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本身就有一种矛盾效果,中国人应该存在于美国社会,美国社会应该容纳的是美国人。而当中国人进入到美国社会后会发生什么呢?影片刮痧就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由于影片题材就充满了戏剧性,所以影片本身也充满了戏剧张力。 影片一开始是一场颁奖典礼,在礼堂的外面聚集了一批游行示威者在进行示威游行,用大同的老板约翰的话说就是“宪法规定的那一套言论自由”。他们反对暴力游戏,所以也抵制这个以游戏为主元素的颁奖典礼。在这里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矛盾就已经产生了:在美国这种游行非常普遍,只要人们对某件事情不满就可以上街游行,人们反对总统某项决议的游行也不在少数;但在中国游行的情况是很少的,游行可以与暴力划上等号,更不要说去反对党和国家的决策了。颁奖典礼的大奖被男主角许大同拿到了,他是一位来美国已经八年的移民。在礼堂内,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矛盾又爆发了,大同的儿子丹尼斯打了约翰的儿子,大同于是就当着约翰的面打了丹尼斯。这是中国式的“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也是中国式的要给老板面子。影片后来约翰对大同的这一行为是这么评价的:“给我面子?好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至此影片在颁奖典礼的这一段告一段落。 回到家,爷爷给丹尼斯进行了刮痧——the Chinese medical treatment.影片的导火线就此埋下。回到家里,一家人还在谈论着白天大同打丹尼斯这件事。丹尼斯说出了美国式的理解:“打小孩的爸爸不是好爸爸。”爷爷也说出了一个中国式的理解:“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这可以说是礼堂里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在家里的延伸。刚来到美国的爷爷特别不适应在美国的生活:不能抽烟,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不能和美国人交流,老朋友老霍的去世…在我看来,爷爷的不适可以代指大同心里的中国式情结,这种中国式情结在美国社会没有生存空间,导演将大同内心里不适应美国的地方,通过爷爷的不适外化了出来。大同表面上是一个加入美国籍的移民,其内心实际上还是一个中国人,他是“披着美国皮的中国羊”,他内心的中国式在后面的表述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八年的人,其作为怎么还像一个才去美国的人呢? 老霍心脏病突发死去,大同留下丹丹一个人在家去警察局接爷爷,在这个过程中简宁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吵醒了熟睡中的丹丹,故事发展到这里,刮痧的导火线就要被点燃了。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三个冲突也产生了。在美国单独把孩子留在家里是犯法的,而在中国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是司空见惯的。醒来的丹尼斯摔倒了,大同带他到医院缝合伤口,医院的医生发现了丹丹背后由于刮痧导致的“伤痕”,他们以为大同在家里虐待丹丹,于是把这一情况通知了医院的社工。至此影片最大的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产生了:在中国刮痧是一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而在美国医生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刮痧。儿童福利局怀疑大同虐待丹丹,要把丹丹带走,这时候大同的冲动性开始显露了,并且暴露的淋漓尽致。他大声嘶吼着,拒绝警察将丹丹带走。在影片中,大同给了我两个最深刻的印象:冲动和固执。这一次他不顾警察的阻挠去抢孩子,就不利于事态的发展,他应该冷静下来,冷静才是处理好事情的前提。他的冲动和固执在下面还会有叙述。 第一次听证会前,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五个冲突发生了:大同请了约翰•昆兰——他的老板,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在中国请熟人帮自己办事情是很正常的,中国的律师也基本可以应付所有类型的诉讼;而在美国,人们选择帮自己办事情的人的标准是他的职业素质,美国人考虑他有没有能力代理,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而不是着重考虑是不是自己的熟人。在听证会上,第六个冲突发生了:大同说了谎,他把刮痧的事揽在了自己身上,顶替了爷爷。约翰在后来问过简宁大同为什么要这样做,简宁回答说:“Because he’s Chinese.”中国式的思考是要替爷爷顶罪,毕竟上法庭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美国式的思考是不能撒谎,上法庭也没有什么,跟家里没什么两样,你看那法官多么幽默啊。大同在法庭上又发怒了,坚持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他也固执的一再坚持自己没有错,刮痧没有错,那是中国传统中医疗法。这一次大同的冲动和固执两者都暴露出来了。孙悟空和刮痧都没有错,但大同的发怒显然不利于事件的处理。大同一直坚持刮痧只不过是中国的传统中医疗法,他一直在说中国什么什么的,但他没有想过在中国合法合理的事情在美国就不见得合法合理了,而他现在就是在美利坚的国土上。 由于儿童福利局没有提供证据副本以及辩方律师的不对口,法官决定举行第二次听证会。这是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七个冲突:在中国不会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而在美国由于追求绝对的公平,它就会进行重新审理。美国法庭的审理与中国很不一样,不管是在证人的站位还是在法官行使的角色上。这是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八个冲突:美国法庭审理的主角是律师,一个案件能否打赢的关键就是律师,人们作判断的是证据,先入为主的观念很少;而中国的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主角是法官,案子在未审理时,其实是非曲直已经明了,人们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在里面。在美国的法庭审理中,律师关心更多的似乎是怎样去打赢这场官司,而不是我的当事人是否真的触犯了法律。律师们会玩文字游戏,用他的口才来“拷问”证人。当事人和证人陈述时也会句句斟酌,尽量不让人抓到把柄。在听证会上控方律师甚至把给丹丹接生的女医生也请来了,可见美国人的煞费苦心,也说明了美国档案管理的完备,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 当我们注意大同的老板约翰时,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九个冲突出现了:约翰可以去做证人证明大同虐待儿童,但到后来大同要走时也在尽力挽留大同,这在中国是不敢想象的;中国人只会想到老板“背叛”了自己,还来装好人,殊不知是个人的价值观在作怪。美国人信奉绝对正义,在正义面前他们似乎是不讲人情的。 听证会上,大同打输了官司,丹丹暂时由儿童福利局收养。爷爷想回中国,他更习惯跟北京的老朋友在一起。大同送爷爷来到机场。这时候大同又冲动了,大同想当一位孝子,他把丹丹偷偷从幼儿园带了出来,准备带着丹丹和爷爷一起回中国,爷爷果断制止了大同这种鲁莽的行为,一个人坐上了飞往北京的航班。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十个冲突出现了:大同成了通缉犯,在电视上进行直播,美国人的信息传达至迅速,对“小问题”的依依不饶,都让人咋舌;在中国为了这样一件事进行通缉甚至追捕是不可想象的。后来七辆警车在追捕大同,跟追捕一个通天大盗一样。我个人觉得这也许是中国人和美国人对法庭和警察的认知态度不一样造成的。中国人总是把警察与做了坏事联系在一起,美国人总是不把警察与坏人联系在一起,警察是市民权利的捍卫者,是市民的朋友,美国人当中上过法庭的也不在少数。 后来大同的老板约翰去了中国城,让中国的传统中医给他进行了一次刮痧,他的后背出现了与丹丹一样的三道伤痕,但他并不感觉疼痛,于是他相信了大同并没有虐待丹丹。约翰和福利局的女职员联名要求法官撤回对大同的起诉,于是丹丹又重新回到了大同的怀抱里,影片到此结束。 这部九十年代公映的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中国人由于不熟悉美国的法律制度而引发的种种冲突,看完让人深思,也让人更加了解了美国。不知道这种类型的电影在当今的中国上映会不会有市场,我想基本是没有的。而在当今我们似乎更需要这样的电影带给我们思考,带给我们冲击。现在的矛盾跟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需要这样的电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会多看几部这样的电影。

短评

挺感人的,戏剧冲突很浓烈,也是真人真事改编.听说小孩到现在也没有回到父母身边

8分钟前
  • 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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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简单在说文化冲突了,更重要的是对两种文化中的权力关系不对等一种发泄,梁家辉的歇斯底里,更多是作者面对这种文化权力结构的歇斯底里。

1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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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得并不仅仅是表层的文化差异 更是对这种文化差异处在一种极度不对等不公平的环境之中的无奈和批判 但是夫妻俩边喝酒边互骂一段拍得太做作了【为生在中国 能够有机会接触了解西方文化而感到庆幸 而不像西方社会对东方文化存在太多的误读和曲解 其实这也算是一种文化的闭锁吧?

16分钟前
  • 凹凸代餐
  • 还行

culture strike什么的 真的很恐怖啊... 不知道为什么分没想象中高 父子情 中国文化描述的也很不错 就是最后结局有那么点夸张了 爸爸 你为什么从窗户进来啊? 因为我们家没有烟囱.... 还有 蒋雯丽真漂亮

20分钟前
  • 力荐

过于煽情了,这种对亲情的过度渲染是一个的败笔,好消息是梁家辉继续着稳定的、高质量的表演输出,他真是唯一一个放在内地、香港、台湾任何一部电影里面都让人不会觉得太突兀的好演员,另外把他放到东南亚电影,比如越南电影也不突兀,真难得!PS还是觉得表现东西文化差异的片应该讲究含蓄、点到为止。

25分钟前
  • sonnet
  • 还行

美国人真的是事妈

27分钟前
  • 单线程青年
  • 力荐

跨文化交际上老师播放的影片。刮痧在中国本来是很正常很普遍的,但在外国却成了虐待儿童,所以有时候很有必要了解各国文化差异,避免此类麻烦。

30分钟前
  • 酒鬼一家小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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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星,片子3星。朱旭5星。

32分钟前
  • 熊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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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美国”而言,《刮痧》似乎有所洞察,而有理有据,单手从开场对于Video Game=Violence的抗议再到文本自身的冲突设置均表明:除却对于“西方人对于刮痧的误解”之外,它本身是政治问题而不是社会—文化的问题,开场男主人公许大同对于“美国梦”的陈述并非反讽,真正的反讽在于左翼—民主党话语之下的自以为是,回到影片开场,是否会让人回忆起希拉里一派对于GTA的强烈反对态度?究竟是谁在限制Diversity?但是《刮痧》并不是美国共和党的宣传片,而是中国90年代文化的余波,“镜城”的其中一面(借用戴锦华的比喻),相对于李安的Multi-Cultural文化背景,它却站在“中国”的主体性,满足了官方话语所急需的“国学价值”之复兴,但令人欣喜的是,导演依然从中埋藏了些许“私货”。

35分钟前
  • 墓岛GRAVELAND
  • 还行

当中国文化撞向美国文化……不过而今中医在外国人中已经渐渐盛行起来了,外国人在养生方面并不是太无知的

39分钟前
  • Reyn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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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法律基础老师上课喜欢放电影了 上次放的《秋菊打官司》 这次放的《刮痧》他以法律与文化作为开题 根据他的法律视角的解读 部电影的主要矛盾在与 自然法和分析法的矛盾 当然其中还提及文明的冲突 法律工作者的形象 亲情 爱情等等 赞同蒋雯丽演得太假了 结尾比较苍白

43分钟前
  • Man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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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后的理解显得有点一厢情愿,毕竟东西文化之间的沟壑何止千万。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蒋雯丽和梁家辉说话也要说英文啊,都是中国人好么。以及,外国佬真是少见多怪,刮痧就是虐待,那还有饮尿放血拔火罐刮骨疗伤的呢。。

46分钟前
  • 鬼腳七
  • 还行

梁家辉演的真的好

50分钟前
  • 瓦达西瓦又又又桑只爱这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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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hi's a Chinese.

54分钟前
  • EvaneSc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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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老爷子真心NB,蒋雯丽演得也很出彩,但是,演得最好最好的,还是梁家辉啊。梁家辉是真正的影帝!

58分钟前
  • Re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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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表现文化差异。这是一种双边误会,美国法律误解中国文化,中国人情误解了美式人权。表达叙述之中有太多中国国产大陆剧的煽情手法了。梁家辉和蒋雯丽的表演可圈可点,但是不得不说朱旭老爷子,哎哟,每次见到他的表演,气定神闲,游刃有余,唯有钦佩。7.4

59分钟前
  • 巴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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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主题而故事的痕迹过重,不过梁家辉在片中依旧延续着其高质而稳定的演出,他是我眼中唯一能被任意放置在港、台、大陆等各地影片中却不显突兀的演员~~

1小时前
  • 战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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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ittle bit too dramatized. But still a good story and it was shot in St. Louis. 8.5 out of 10

1小时前
  • 我呼吸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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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中美差异,治病的刮痧竟成了犯罪的铁证,为接回孩子,夫妇俩竟闹得分居,听起来荒诞却又是事实影片里的蒋雯丽可真美,梁家辉饰演的丈夫把我气得要死,莽撞无脑,冲动易怒,净帮倒忙……电影整体不错,演员演绎得都很好,部分剧情生硬也无伤大雅

1小时前
  • 你在百花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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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很心酸,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把事情变得天差地别,孩子被隔离,丈夫辞了职,老头回了国,夫妻分了居。都说美国好,我们说的礼俗、文化,他们不懂,什么叫孝顺?什么叫棍棒底下出孝子?当然现在也是提倡讲道理,但有些孩子很皮,讲道理听不进去。梁家辉和朱旭演的很好

1小时前
  • 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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