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英雄
绝对的经典,2位主角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虽然立场不同,但却惺惺相惜,联手对敌,最终成为生死之交,可是却在最后阴阳两隔,看的是那么让人心碎。最爱的港片之一,吴宇森当之无愧的经典。精彩的剧情,火爆的枪战,感人的兄弟情,无不让影片从80年代晚期佳片层出的香港电影市场脱颖而出成为永恒的经典。卢冠廷的配乐和叶倩文的凄楚同样让人印象深刻。现实中男人背负了难以尽数的包袱,兄弟情仇,儿女情常让男人的心硬了,再也哭不出了。然而电影却为男人提供了一个流泪的咖啡厅,在这个咖啡厅里电影中的男主角和影迷一起品味独特咖啡的酸甜苦辣,分享生活中可能永远不会体验到的泪水。兄弟情谊,结拜反目,是电影永恒的材料,不会褪色的记忆。在这样的电影中我们感受到了别样的情感轰炸,看到的为兄弟两肋插刀,甚至流泪的男儿。
2 ) 喋血双雄
当小庄说:“这个江湖已经不再适合我们了,我们都太念旧。”我才意识到,这无疑是个不宜怀旧的年代。
一个受上级排挤的警察,一个被黑道追杀的杀手,一黑一白一正一邪,立场鲜明你死我活,俩条路却同被逼入绝境,警察尽忠职守却被投诉,杀手信守道义却被灭口,他们一个愤世嫉俗,一个侠骨柔肠,他们是天定的敌手,却背离命运坦诚相见,肝胆相照并肩作战。
“你一点也不像个杀手。”
“你也不像个警察。”
于是杀手不再是小庄而是毛球,警察不再是李鹰而是小宝,这个故事以另一个方式开始了。
故事伊始,小庄在执行一次刺杀任务中,不慎误伤了女歌手Jennie,Jennie的双眼因伤几近失明。出于愧意和某种说不出的情感,小庄开始以另一种身份出现在她身边照顾她。
小庄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坏人。
为了给Jennie凑足治疗眼睛的钱,小庄从老友黑道中间人冯刚手里接了一庄生意,本打算干完后带着Jennie远走高飞,不想却招来杀身之祸。冯刚迫于形势找小庄灭口,失手后才幡然醒悟到兄情谊的贵重,誓要替小庄拿回属于他的钱。
冯刚对小庄说:我是一个没用的人,但我承诺过的就一定要做到。
小庄对冯刚说:朋友之间无所谓谁欠谁,不然要朋友做什么?
希腊古典悲剧中,人之所以被毁灭,不是因人自身的缺陷,而是人身上的优良品质——勇敢、坚韧、善良、诚实。
江湖险恶,它容不下像小庄李鹰这样的人,反而是汪海这样,狡诈多变,厚颜无耻,不讲道义只讲手段的人大行其道。当道德沦丧人心叵测已成为日常用词,谁还在坚守最后的防线?
汪海对冯刚说:做人这么辛苦,还不如做只狗。
冯刚说:就算做狗,也要做得整齐一点。
这是作为旧世界最后坚守者的悲凉与无畏。
冯刚最终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将钱送到了小庄的手上,也死在了小庄的怀中。
李鹰接手小庄的案子,几次交锋后,李鹰开始逐渐接近小庄这个人,他发现其实他们都属于同一种人,富有同情心,认真,侠肝义胆,身不由己。
李鹰对小庄说:我承诺的事却做不到,我相信正义,却没有人相信我。
小庄对李鹰说:好人通常被人误解。
这一刻,世态炎凉将俩个末路英雄绑到了一起。
故事最后,小庄李鹰联手在教堂与汪海及其手下决一生死。小庄身中数弹双眼也被炸瞎,与Jennie在熊熊燃烧的教堂前的土地上艰难爬行,最终失之交臂。
于是李鹰拿起枪跑到被警察包围的汪海面前,义无反顾地举枪射击。
凄婉的口琴再次响起。
影片色彩凝重,从最初的旧日气息,到世事悲凉的层层展开,导演吴宇森在向我们讲述一个逝去的江湖,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可细细回味却充满温情,像曾爷鼓励李鹰的话:输赢并不重要,有时输了不等于失败,没人能赢得了全世界。
初看此片时,我还在上小学,九三年或九四年,正是懵懂无知,那时我还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深深触动了我,我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有种莫名的力量在我心中涌动,时隔多年再次重温,《浅醉一生》的旋律响起我又多少有些恍然,其实答案多年前就有人告诉你,只是你到现在才渐渐明白。
这是一首理想主义的挽歌,对往昔英雄情怀的悲婉悼念,在尔虞我诈见利忘义的社会里,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是否真的存在这样一种纯真情感?当讲道义、守原则、重情意这些优良品质被我们一次次忽视淡忘,被一次次冷嘲热讽消磨殆尽,我看到小庄一袭风衣转身而去,不诉离伤。
3 ) 喋血:无法救赎的英雄和尴尬成全的道义
一:圣母像的破碎:代表了救赎的不可能。小庄作为职业杀手,本身的存在就是在破坏生命的统一和完整。在他完成喋血的同时,也伤害了女人和小孩(是否意在隐喻男性破坏行为的真正受害者是女性和孩童),此为一重无可救赎;为了拿回杀人报酬,四哥最后死在他的枪下,此为二重无可救赎;和汪海团伙的激战,致使代表正义的警察参与了此次法律意义上的非正义行为,此为三重无可救赎;无论被杀者是正是邪,小庄最终也没能放下屠刀,此为四重无法救赎。四重救赎的不可能影响了小庄悲剧英雄形象的形成。
二、关羽塑像的存在:代表了江湖道义。四哥的死是江湖道义的冲动化结果,警探小马对杀手小庄的信任和掩护也是江湖道义的情化效应。而汪海集团的覆灭也意在表明江湖道义只会缺席,不会消失。
三、正义和非正义的对立与结合。如果说警探小马代表是法律社会的道德正义,那么小庄对应的则是道义江湖的契约正义。小马从其警探的身份出发,将有不法行为小庄抓捕归案是他的职责所在;而小庄从他职业杀手的位置出发,将上头要求杀的人处理掉才是正道。双方对于正义的定位因为职业的相异而不同。如果各自因为职业要求对双方的职业行为产生了阻挠和妨碍,那么此时就已经形成了双重意义上的正义和非正义对立。即小马眼里的正义是小庄眼里的非正义,小庄眼里的正义是小马认为的非法行为。而两者的结合则是江湖道义模糊法律后的传统表达(参考《七侠五义》)
四、随便说说电影语言吧。高反差的灯光和色调对比,以及超级有杜可风感觉的滤镜。对应于小庄的配乐则是颇具苦涩柔情和萧瑟悲愁的口琴独奏。
这次真的是很想哭了,估计是药吃得迟了。自己感慨自己是英雄到了夜晚就悲哀。
4 ) 错置年代的杀手
喋血双雄始于教堂结束于教堂。
杀手小庄是成熟后的小马哥,又是一个极致,一面冷酷的枪枪要人命,一面温情脉脉的陪着珍妮;前一刻凌厉的抬枪杀人,冷静的驾艇离去,后一刻为了救小女孩不惜以身犯险;面对朋友的背叛,他心痛得选择原谅,因为他是个念旧的人;和代表正义以抓贼为使命的警察惺惺相惜并联手退敌。浮光魅影中,仿佛看到一个错置了年代的杀手,带着古龙笔下阿飞的痴,李寻欢的义。
别人的生死掌握在他的“指”间,他自己之生死全在其“心”间。铁血柔情的小庄,义气干云的小庄,冷静的心有了感情的牵绊后,就不可能全身而退了,杀人行动顺利完成但也暴露了身份,他没有离去执意要拿回150万报酬,因为他要去美国治好珍妮的眼睛,珍妮是个歌者,在他上一次杀人时被他误伤双眼。
珍妮家里,惺惺相惜的一警一匪不想惊了珍妮,合力让珍妮继续蒙在鼓里;机场,珍妮摸索着狂喊着让小庄离开;曾经背叛他的朋友为了让他顺利带走珍妮,装疯卖傻;曾叔拼死跟踪到他们的藏身之所指名告诉给李警官,真真切切的情义让我们动容。
教堂里,曾经背叛过他的朋友如约而至,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和信任,比之于李寻欢他算幸福的了,只被朋友出卖了一次。随后雇主也跟踪而至,杀手小庄与代表正义的李警官联手和雇主展开一场激烈的枪战,硝烟弥漫,白鸽四起,圣母像在纷飞的枪火中流泪、倒塌,小庄最终也宿命的伤了双眼含恨而去。他这样的杀手注定是要凄凉收场的,为钱杀人的冷血和人性的温情不可能长久和平共处于一个人的身上,此消彼长之际,就是赎罪之时,其代价是生命。
发哥在这部片里的语言、动作、表情、眼神、笑容臻于化境。在饭店里,杀人、顺势撞入,转身,开枪一气呵成,动作优美精湛。面对弹琴的珍妮,凝视、转睛、低眸,3个动作就将他复杂的心态交代得一清二楚,在室外靠在墙边目送珍妮离去,吸烟、叹息、别脸更是将歉疚疼惜之情表露无疑,无需语言,发哥的眼神、嘴角的动作就是语言。杀汪时,小庄坐在船上,将丝巾慢慢地缠上左手,抽枪而起,举枪、瞄准、放下、静听、转脸、凌厉一击,在鼓声的叠加声中,凝结成绝对的经典。可以说,发哥,只有发哥,只有发哥的气度、动作和表情才能传神的诠释吴宇森的暴力美学,只有发哥讲述的情义才让人信服,也只有他才能为江湖影片蒙上侠义温情色彩。
1999年,美国《时代周刊》将它列为本世纪亚洲十大影片之一。英国著名电影杂志《帝国》创刊15周年,特别选出15年来15部最具影响力电影,《喋血双雄》有份入选。
5 ) 吴宇森自称这是他最完美的一部电影
一个职业杀手爱上了他最后一次任务中误伤了双眼的女歌手,为了给她治眼睛,他决定再干一票,事成后却哪知惹来灭口之灾,然而此时他却遇到了他一生中最惺惺相惜的对手也是朋友——一个警察……片中有情有义的杀手,嫉恶如仇的警探演绎了一段血泪喷张的英雄传奇。曾经我以为辣手神探中的枪战已达叠峰,而喋血双雄又再次拉伸我的极限,用不完的子弹,飞不尽的白鸽,圣女像破碎一地,教堂烛台间,宿命在劫难逃....吴宇森导筒下最出色的爱情戏,最淋漓的兄弟情,黑和白的间隙里有条路叫灰色地带,可惜走到尽头却是死亡
周润发和李修贤诠释得都相当经典,怪不得吴宇森自称这是他最完美的一部电影。
6 ) 兄弟
小时候我很狡诈,自私的利害,朋友也就少,而且朋友这词不到一定岁数还真不敢用,13岁向下一起瞎逼跑的顶多叫玩伴,别看平常走道都搂着,真要是事儿上见,保不准一红眼互相抽两个嘴巴。除非有早熟的,生下来就相当于半大孩子,两条反螺旋上有义气的基因,十几岁就知道什么叫志同道合,看准了你可交,就交你一辈子,甭管你在浪尖上,人见人爱,还是摔的遍体鳞伤,人见人躲,甭管你言不言语,都在你跟前档着或在你身后顶着,这类人在社会往往不成功,心眼死,不变通,做朋友是真好,老话儿叫发小儿,北京话叫铁瓷,东北人叫铁子,书面语往狠点说是生死之交。
12年前为抢一水泥乒乓球台子,你拍我了一板砖,我眼前一黑,伸手摸,后脑勺泥和血搅在一起,当时我就怕了,觉得丫手真黑,于是我干了一个特牛鼻的事儿就是坐地上哭开了,边哭还边嚷:让你揍完回家我爸还得他妈的揍我一顿。你拿着板转站在我泪眼前面,不知所措,荷戟独彷徨。板砖在你手里显得很突兀而且谁看着谁觉得你就是一虎逼,你把板转一扔,伸手拽我校服领子:走,把脑袋洗洗,我请你看录像去。我当场就把哭声咽了,跟着你屁股走。
录像厅里一片烟,咱俩坐在最后一排,旁边一男一女循环往复地互相从头摸到脚。眼见放的片儿基本和他俩一样,只不过是椅子和床的区别,我俩齐刷刷发困,觉得今天赶这场子挺背的,搞对象的带子最是又臭又长,还不如电视里放的《动物世界》,除了交配还有掐架及猎食什么的。我有点想回去上课的冲动。电视猛黑了一下,一个瘦子弓着腰换带子。片名闪出来,我俩马上精神:《喋血双雄》。 旁边两位也坐直了,女的还有点意犹未尽,男的推她:来了,来了。这片儿我第一次看,过去看的最多是李小龙,《猛龙过江》,《精武门》,《唐山大兄》诸如此类,看完在家挂个沙袋连喊带叫的猛练了一阵,今天第一次实战,嘴里没等发出喊,就被你一板转撂倒了,心里琢磨当时我要使一个《唐山大兄》里的侧踹是不是你就歇菜了。你已看了n遍,很不自觉地在我旁边背台词及解说人物关系,我全不理,看的入神,发哥从没那么潇洒,李sir一直如这般正气凛然,两个人在同一个窗前吸烟,镜头旋转,叶倩文的《借我一生》起的正是时候,我当场傻逼了,心里流出一种东西把五脏六腑烫的够呛,忽然有个被用滥了的词儿焕然一新的出现在我的心口:兄弟。到后来,小虾和毛球背靠背扫射四周,两人浑身是血,面带笑容,如此伤感又如此浪漫。我特想随便找个人交个一生一世的朋友,即使死在一起也没有一点害怕。
从录像厅出来,街上都是朴素的人,一辆辆自行车驶过,卷起一团团土,看来是没人带枪。
你说你最喜欢的一个电影镜头就是发哥其他两个不太认识的但也挺能打的老头坐在三张沙发上,血不停的流,要死了还在说笑话。我说我怎么没看见,你说那是《英雄本色》里的。我说,操。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起看了《英雄本色123》及其它上百部名字都叫不出来的港片。虽然觉得《英雄本色之夕阳之歌》里透着一种异邦的诡异气息,但总体上觉得不比《喋血双雄》差,我们于是把《喋血双雄》和《英雄本色系列》封为心目中的并列第一,而且从此之后兜里常备牙签,在没人的地方自己咬着斜眼瞧对方,互相品评,结论是都不像。
临到考学,我果断地和在街上游荡的日子挥手再见。你说我就是一怂人,中国这教育体制就是不停地坑人坑人但是大家都假装看不见,你说你有时候都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想把下一代都变成傻逼。我说我没钱没势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供我念书含辛茹苦,我除了赌学习赌脑袋赌别的干脆没人和我玩,咱俩绑到一块一共二百多斤想和又结实又冷酷的体制斗除了粉身碎骨没别的下场。你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是为了一箱子钱什么都能干的李子雄,我说如果你有一天混成了神志不清能为十几块钱杀人的张学友,我都懒得给你一枪。你说要是这世界迟早会有一仗,到时候再看谁是英雄,我说反正我觉得这世界正在飞速的平庸,这条街虽然对我很有吸引力,咱俩两人一根“沈阳雪茄”漫无目的的走,假装兜里有枪,看谁不顺眼就上去打一架,打输了就说这个江湖已经不适合我们,我们都太念旧了。但我认命,我天生不是小马哥,你也别以为你是,我当你是兄弟,可我更爱惜自己。你愣了半响,掏出根牙签放在嘴里,扭头走了。
之后的日子我们当然还是朋友,我不停地考学,跟着大部人的步伐向着幸福的彼岸一路小跑,老觉得快够着了老觉得还不够。你哪也没去,一直在街上游荡,自己看书,和乱七八糟的人打架,和我一起看碟。我们还是爱港片,发哥的电影看到《和平饭店》你说不用看了,这是告别。后来你说那个叫吴镇宇的男人估计会出名,烂片演了一大把,但是内心是个文艺青年。看到《暗战》你感叹杜老汉终于给刘德华找了个好容器,虽然刘青云一直收着演还是比刘德华演的好但是刘德华这角色这么扎眼肯定会得奖。《暗花》让你如此沉醉,你说大家都是被人玩的命儿,越挣扎越容易被人控制,还不如敞开胸怀干一场。我渐渐开始喜欢王家卫的阴柔暧昧,你一如既往喜欢吴宇森的侠骨丹心,我一点点的开始觉察吴宇森的片子总有一种人为的浪漫和简陋的象征,那是现代的武侠,沙滩上的城堡,我转而觉得《无间道》之类融合了谍战片元素的写实黑帮片更对我胃口,精美严密,惨烈但不悲壮。你却还是不停的重看吴宇森的老片儿,每当教堂里的鸽子飞起,发哥满是弹孔的身躯在屏幕上跌倒,你的眼里都有泪。
12年后的今天,我的脑袋后面还有你留给我的小疤,你还住在离我不远处破落的小区,每天关注世界局势,随时准备披挂上阵为咱国家打一场漂亮仗,或者看书看片幻想自己是个悲壮的英雄。其实却在无所事事,放任时光溜走。我常提醒你世界可能没你想的那么黑白分明,坏人并不多,顶多是有点坏心眼,你死我活的冲突都是港片里的鸦片烟,宫老师的动画片我也给你瞧过,你说不过瘾。《魔女宅急便》的老婆婆是个反派,但绝不想取人性命,也就是想圈着你替她干点力气活。朔爷说,这世界你觉得他面目狰狞就面目狰狞,你觉得他阳光灿烂他还真就阳光灿烂。人要是老是活的特粗犷,特虚拟,特胸怀天下,容易活得特惨烈,还没等干大事儿呢你先沉沦了,生活里这样思想纯粹但是被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烈士有都是。人的尊严有时候就是个体面,很多时候洗个澡你就体面了,如果你连个澡都洗不上,尊严很容易被自卑夺走。
我常常想我怎么没和一美女胚子青梅竹马,偏偏和你一起长大。在社会混的越久越发现,青梅竹马的漂亮姑娘长大了很可能一转身就上了某个董事长的床了,而你还住在我的不远处,周末来我家蹭饭从来不打招呼。咱要是赶上兵荒马乱的时候,跟你一起端着枪打个冲锋我一点也不害怕,在这个平庸的年代,咱就一边糊弄自己一边小心翼翼的活着吧,活出个样来,先。
这些话写完了觉得自己废话连篇,一个人想彻底改变难于上青天,小庄最后想过正常人的生活结果被打的千疮百孔,如果你觉得这么活舒服你就这么活吧,你就当我是自说自话,练习汉语口语。
周末我妈做酸菜汆丸子,丫自己看着办。
原载于《看电影》2009年8月下
7 ) 一曲古典情怀的悲歌——《喋血双雄》
在一片火光中,这个苦涩的故事,从教堂开始,又从教堂结束。然而救赎在哪里?
如果是吴宇森导演的《英雄本色》是他特有风格的英雄片的开端,那《喋血双雄》就承载了吴导太多古典情怀,关于情与义,是与非,善与恶,关于忠诚与背叛,道义与利益,热血与坚持……那是一个男孩子的所有梦想。
小庄说:“这个江湖已经不再适合我们了,我们都太念旧。”那昔日的江湖,是什么?是古道热肠,是侠肝义胆,是道义至上。而今日的江湖,充满了尔虞我诈,不择手段,利益是唯一值得考虑的因素。
曾经的江湖是热的,而现在的江湖冰冷。
这样的江湖,不适合仍然保有一份良知和毫不妥协的他们,杀手小庄或者警探李鹰。
所以,他们尽管站在对立面,却会惺惺相惜。他们原本就是同样的人啊!
一个遭遇投诉,不被理解,不被赏识的能干警探。
一个尊重道义,却被出卖,被黑道追杀的情意杀手。
原本相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结局,却能并肩作战,在枪火与鲜血中一起杀出去。
若不是一早的身份限定,他们必然会引彼此为知己,然而这份复杂得说不清道不明的友谊,却只能存在于终有一个人要离开,阴阳相隔,或者永不相见。
酒逢知己千杯少,而这份不同寻常的知己相酬,无酒亦醉人。他们终于在彼此的信念中,找到自己的坚持。而这种对手亦知己的模式,其实在电影中并不少见。比如,依然是吴宇森作品的《辣手神探》,戏里梁朝伟和周润发,实际上虽然同属一个阵营,但是作为卧底的他们并不知道,但是依然是惺惺相惜,默契配合。英雄识英雄,惜英雄应该是吴导的一种情结。这也是港产枪战片,为何成为一代人的精神信仰的原因之一,将古代侠的道义注入枪战片之中,换了的只是服装和武器,但是情义不变。
这种情义,是对忠义的信仰,是这个崇尚关公的民族特有的情结。不同的武侠小说,构筑了一代代男孩子的梦,梦里不是多么高强的武功绝技,不是千娇百媚的娇羞儿女。就是这种道义两肩担的信条,是赤裸裸坦荡荡的交情,不虚伪,不花哨。而吴宇森把这种情节,移植到枪战片中,在冰冷武器中,加进人性至高的情感。就像一杯烧酒,痛快而回甘。
记得小庄窗台吹口琴的情境么?像极了古代大侠,午夜低回,独坐屋顶,吹笛到天明的孤绝。好像古往今来的英雄一瞬间重合到一起,都是这样遗世独立,各有坚持。
但是他们并非不需要朋友,相反他们看重朋友,所以小庄下不去手杀了背叛他的冯刚,因为曾经是朋友;所以曾爷弥留之际,点名要李鹰来,撑到亲口告诉他追踪到的地点。冯刚因小庄放过自己,而反思,最终拼了性命,拿回了承诺过要给小庄的钱。
朋友两个字,忽然变得无限重。一个承诺值得拼尽所有。因为是朋友,所以无所谓谁欠了谁。因为是朋友,所以被背叛,依然舍不得伤害。因为是朋友,把最珍贵的东西,无条件信任的交给对方……
李鹰说,这个世界上,能称得上朋友的太少了。小庄笑着答他:是很少,但是有。
有,所以有希望,所以可以期待,尤其在这个越发冷漠的社会里。《喋血双雄》中的小庄也好,《英雄本色》中的小马哥也好,都给了我们一个梦,一个关于至交的梦想。而这个梦,融进了我们尚青涩的少年时光,把朋友两个字装饰的格外美丽。
但是这些发哥饰演的英雄角色最终都离开了这个世界,只留下遗憾和悲情让我们怀念。转眼这么多年过去,再次回首翻起这个89年的老片子,看着发哥那时年轻的面容,忆起过往,最初的惊艳和懵懂,少年对于侠性的追求,而今容颜情怀,都已不再。仿佛就是在祭奠青春,祭奠青春的热血和豪情,祭奠梦中的情义英雄!
“表现性放大”,波德维尔的这个词很好解释了为什么德尼罗和帕西诺在盗火线中的惺惺相惜,演不出喋血双雄中发哥和贤哥那么强烈的感染力。而吴宇森自己承认受到梅尔维尔的影响,主要是指《红圈》伊夫蒙当举枪射击那个桥段。↓在原创最大前提下,斗胆试论优劣:蒙当突然抄枪那一刻,胜在以性格塑造为依托,诚如吴宇森文中所言,“因友情重获自信”。弱在与通篇的冷峻极简风格欠搭,何况黑布罩头不辨五官,情绪无法充分表达。辣手喋血的两处致敬则相反,夸张却不违和,属吴氏热血豪迈风格链条的一环。但弱在过于炫酷其表,缺少与角色性格变化的内在关联。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2965110/
周润发步入酒吧,跟叶倩文对视的时候,响起BGM《浅醉一生》,太醉人,也让贾樟柯能爱到在《江湖儿女》里用了三次。三十年前的吴宇森诠释的江湖,也许是贾樟柯想在三十年后自己的江湖里也借鉴的一个烘托调子。听着叶倩文这首幽怨的歌,给本片补上一次分数。江湖儿女观光团团员。
太经典的一部,虽然今天看来有些做,可在当时相当轰动,而且今天的不少类似题材的影片都有它的影子。“这个世界变了。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因为我们太念旧。”
双雄,是2×2,曾爷和四哥也是大英雄。
如果不能给朋友一个交代,倒不如死的光彩。如果无法给正义一个答案,就干脆杀个痛快。他不像杀手,因为不择手段的杀手从来不问江湖规矩。他不像警察,因为太讲原则的警察从来不懂人情道义。这世界如此辽阔,竟然容纳不下恋人眼中的绵绵情意,江湖里的惺惺相惜。如若能浅醉一生,谁愿意喋血称雄。白鸽飞出教堂,雕像轰然而碎,江湖道义与天真理想似乎永远定格在小宝与毛头相视一笑的眼神里。我们无法确认这个浪漫而凄美的杀手童话是否真实存在,也许就像片中台词那样:我们一直都在编织一个海市蜃楼。电影工业日渐成熟,故事架构与后期技术的进步有目共睹,但这份真挚的铁汉柔情,这份赤诚的侠肝义胆,早已烟消云散。只有那些念旧的人,总是在梦里依稀看见:一袭白衣的小庄走在雨中,笑容依旧,步履从容,琴声悠扬,渐行渐远。我心里双雄类电影的最高峰。
那时还在念小学。结尾却倒现在还记得。
我知道导演想营造一对相互对立却又惺惺相惜的一正一邪两个人物,但是sorry,吴宇森,你失败了。两个人的感情建立得很唐突,更像基情。枪战戏也处理得不好,没有拿捏到暴力和唯美的平衡。比《英雄本色》差n条街,倒退。另,叶倩文挺惊艳。
两位江爷在《纵横四海》里的正邪互换显示出吴宇森一种中年人的幽默感,进而乃是心态上的转变(所以我始终更爱《纵横》多点).....而曾爷在这里面简直就是给二位男主拉皮条的.....当李修贤遇上周润发,于是我懂得为什么后者叫做“超级演员、超级偶像”....
@资料馆。不管是[英雄本色]或是[喋血双雄],吴宇森的电影太依赖于时代,哪怕是观众短暂的脱离,所能观察到的不过沧海一粟,且太过表面苍白,可能也正如那句「现在不再是我们的时代」,黄金年代过去之后遗留下来的到底是瑰宝,还是碌庸,值得思考。
的气质太杂,只有一点,他这个人,放到哪里,都做不成配角。怎么会有存在感这么强烈的人?同样是握枪,张国荣握得专业好看,他爱枪胜过爱女人。周润发握枪,如同拿一支烟般自然,枪是为他而存在。
吴宇森都说 这是他与周润发合作发挥得最好的一部
那首《浅醉一生》...
香港时期吴宇森最巅峰最成熟的作品 // 彼时意气风发的周润发和气定神闲的李修贤
重温了这部89年的老电影。在没有“基友”这个词的时候,那是多么浓重的兄弟情怀啊。女主角只是摆设。
录像厅时代的怀旧感觉,那时的台词和表演确实有些过时了,李描述周时的基情满满,引发大笑场。枪战教堂白鸽依然经典,我们这样的混不了江湖了,因为太念旧。北影标放粤语。
吴的英雄片从不卖弄叙事技巧,单刀直入让主角深陷险境,然后大开大干一次次绝处逢生。热血之外,更愿去渲染大气候下人在江湖的无奈、惺惺相惜的情义。而游离于司法之外的非理性大决战,即便只是公理和正义的片刻光芒,对观众却是最直接最行之有效的麻醉。
早期CC的guilty pleasure,发哥杀人总要开十枪以上
多情的发哥连眼神都在发情,搞爱搞基他样样行。枪声在这里响起,白鸽在这里飞起,他们在这里的地上错过了彼此。
剧本牛逼,人物牛逼,对白牛逼,动作场面牛逼,一系列都是华语电影里无法逾越的经典。现在的港片和合拍片所缺乏的其实就是剧本里对于人物的把握。虽然场面越来越精良了,但是在人物和剧情上仍然苍白无比。《喋血双雄》,所有编剧和导演都要铭记于心的标杆之作。
迄今为止,在我所看过的动作电影中最好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