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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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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5:41

详细剧情

  小说家丹尼尔(奥斯卡·马丁内兹 Oscar Martínez 饰)从刚出道起事业就顺风顺水,如今更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攀登上了职业的顶峰,然而这荣誉却并未带给他满足,恰恰相反,丹尼尔担心名声和财富会夺走他文学创作上的灵感与锋芒。
  一晃眼五年过去,丹尼尔热度不减,邀约和奖项不断,可冷淡而又避世的他只教助手一一回绝。一封来自小镇萨拉斯的信吸引了丹尼尔的注意,萨拉斯是他阔别已久的故乡,如今邀请他踏上故土,接受“杰出公民”的奖项,在未告知媒体和朋友们的情况下,丹尼尔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在那里,他再度见到了曾经的恋人艾琳(安德丽娅·弗里杰里奥 Andrea Frigerio 饰),如今的艾琳早已经嫁为人妻,而她的丈夫正是丹尼尔的旧友安东尼奥(达迪·布列瓦 Dady Brieva 饰)。

长篇影评

1 ) 故乡没有正常人——真实本身就很荒诞

打开《杰出公民》纯属意外。在自己的“想看”片单中躺了200多部片子,最后思来想去,想看轻松点的片子,挑了部喜剧片,就是这一部。于是发现自己再一次被分类骗了。【从来不看剧透的我挑片子只看类型+口碑】

当然,它其实就是讽刺喜剧,只是一点也不轻松,偶尔只是让人觉得可笑。影片是一部很好的电影,但注定是小众。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某天做出决定回故乡参加“杰出公民奖”的授予。纪录体+小说式的展现,故事性不强,所以注定不是“好看”的片子,而是“耐看”的片子。看完之后,只让人觉得心头一颤,后劲很足。

“我的故乡——萨拉斯,我书中的主人公,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功成名就的大作家丹尼尔突然决定返乡。返乡后的各种小事形成了整个影片的核心。

一开始返乡,遭到的是各种与欧洲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冲击。回去之后,为了配合家乡消防队精心准备的表演,被拉在消防车上游行;走在路上会被围观的路人一路跟拍;被安排参加恶俗的电视节目;还有莫名其妙的老乡来认亲,自觉领走作品中的角色——“我父亲就是你小说中的骑自行车那个男孩的原型……”;小镇的粗鄙一览无余地展现在这个作家面前。

当然,故乡里出了个大名人,这些事情对于这个名人来说基本是无法避免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众多网友不约而同想到的莫言和高密故乡的关系。莫言获奖之后,默默无名的高密也开始备受瞩目,莫言也成为了他们家乡的品牌,以往门可罗雀的莫言文学馆在莫言获奖后,参观人数翻了10倍,高密人也从“诺贝尔事件”中看见商机,开始兜售跟莫言有关的照片等。

大家的关注点从来不在于文学,也和那个作家本人没什么关系,他们在意的,只是那个人身上的名利。然而,这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接下来影片展示的价值观冲撞将小镇人民的闭塞,愚昧,守旧表现得更明显。

有老乡直接到酒店找到丹尼尔,希望他能给钱给自己的儿子买个轮椅。因为“这点钱对你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典型的“我穷我有理”的思维。

娶了自己前女友的老同学,因为嫉妒而各方面秀恩爱,带丹尼尔去酒吧展现自己的男性吸引力:“这酒吧里每个女人都跟我做过20-30次,我觉得男人就应该出去玩完之后回家还有个女人等着你……”,最后还想通过猎枪来展示自己的威风。

当然,最典型的一个代表是绘画比赛的一个博士。因为丹尼尔让他在这次比赛中落选,于是恶意中伤丹尼尔。他谩骂的核心内容是:丹尼尔是个叛徒,离开故乡40年都没有回过。并且他还打印出丹尼尔作品中的选段来佐证他的观点,说作品中是各种影射,破坏家乡形象等等。

影片中的一个细节是,一开始来听他讲课的人很多,但他问有没有人提问时,只有一个人有问题想问,说明听懂他的人很少。之后第二节课,第三节课……来听他讲课的人越来越少。

于是在最后,他在画展上说出了他对文化和自由的观点后,老乡们都一致认定这个人是叛徒。他在画展上的慷慨陈词,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听懂;当他在讲课时,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多写一些美好的作品”时,就注定了他的努力是没有作用的。

就像毒舌电影给这部影片的评论:“知识分子想要唤醒民众,民众却执意装睡。”

老乡们的价值观,跟他离开时并没有任何区别。愚昧、盲目从众、毫不掩饰的自私和嫉妒心、盲目地否认和他们不一样的价值观、盲目地一致对外,讨伐他是个叛徒……这种闭塞的价值观其实每个大城市,每个国家都有,只是小镇里的这样的人会更集中。

就像一则新闻报道里,一个中国农民参加节目红了之后,回乡后许多人找他借钱,不借就是忘恩负义。还有最明显的,我们国家的微博村。一个大V客观地说自己故乡有哪些不足,被来自各地的老乡群起而攻之,说他“地域黑”;

还有之前的杨振宁回国事件,互联网上充满了各路评价,甚至还可以给这些恶评分个类了,比如“回国养老说”——杨振宁真是精啊,回来养老了;最好的科研生涯留在国外,老了回来找尊敬来了;快踏进棺材了回来享受老干部待遇……

民众们不关心他在物理学上做出了什么贡献,只关心听来的各路八卦和谣言。对于杨振宁来说,祖国是他的故乡,也可能就是他的萨拉斯——一个充满荒诞舆论的故乡。

影片要表达的还远不止这些。

一个离乡那么多年的作家,为什么会突然想要回乡?他说过,逃离那里是他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为什么改变主意想回去看看?故乡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是灵感之源还是当作素材?

影片中的故事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虚构的?就像他最后拉开衬衣指着伤口反问记者的那段话。真真假假重要吗?没有真相,只有各人的解读而已。

2 )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反讽无界,请自带觉悟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反讽无界,请自带觉悟

——《杰出公民》的正面和背面

文:空语因明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3 ) 故乡凶猛

"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

作家归乡,西班牙语,两个小时的纪录体——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这部带着"睡眠片"标配的电影都不足以吸引人,但几乎是从一开始,《杰出公民》以一种近乎无意识任其发生的幽默感贯穿始终,而其中蕴含的人情冷暖与文化隔阂又在不断揭下一些人们平时视而不见的伤疤。

影片开始,作家归乡的汽车抛锚只好在路上过夜,为了取暖烧掉了自己的书,司机还用他的书来上大号——这似乎是个前提,暗示故乡是个作家一切后天习得的行为准则都不适用的地方——它简单原始并近乎粗鲁。作家继续遭遇着冲撞和煎熬——在礼堂看完粗制滥造的欢迎影片后,他被拉上消防车游行,被拖进恶俗的电视节目,被路人用手机跟拍,老友呼喊着他的小名Titi和他拥抱……但他似乎都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宽容。然而故乡却更加变本加厉——开着皮卡到处打猎嫖妓的旧友,擅长学阉公猪叫声的年轻男人,用道德绑架请他吃饭和捐款的乡亲——甚至作家去游历现在已经是理发店的故居,而老板冷漠地嚷着"我们已经打烊了!"……尽管有戏剧夸张,但这种归乡的尴尬几乎是无国界的,在游子眼里,故乡时常洋洋得意地用粗俗对抗知识,用暴力炫耀无知。

而不失激烈的政治辩论也成为影片中对立最强的冲突,当作家评出的画作被替换后,他摘下"荣誉公民"的奖章说:"在非洲草原上一些民族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汇,因为人们每天都是自由的。反倒是每天把自由挂在嘴边的人最不自由。"此语一出,就成为了作家叛乡的佐证,他亦成为众矢之的,从一个英雄变成了一个叛徒。

尽管《杰出公民》也有着一些常见的设定,比如灵感枯竭的作家,比如嫁给家乡好友的旧情人,但在片中作家与故乡的人与物,并不是简单的游历和伤怀的平行关系,而是立刻掀起了丰富的实质瓜葛,直至最后作家险些丧命。

实际上,大多数影片中作家的形象都是封闭而停滞的,他们往往是精神甚至物质上的完成者,文弱谦和的外表下往往有着一颗孤独桀骜的心脏,他们有着不切实际的批判倾向,对于弱势群体又保持着有底线的宽容;他们将这种矛盾的特质在影片里层层叠加,直至难以承受,比如《乡愁》。而《杰出公民》最"杰出"的在于,作家Daniel Mantovani的本质和动机带有一定的弹性和变量,并且有着开放式的延伸。

从开始时已经五年没有着笔的作家突然一改态度,决定独自赴家乡之约,就暗示着他原本就可疑的动机;接着作家居然放下一切原有的忌讳,几乎是无条件和乡亲打成一片——由于遭到作家差评而大放厥词的画家协会主席,看似是到处滋事报复,实际其谩骂的核心观点却耐人寻味。

最后随着作家同名新书《杰出公民》的出版,观众也无法确定整部电影究竟是作家的亲身经历还是虚构之作,或者两者交叠的部分各占几成;作家指着左胸上方的伤痕——"它有可能是骑自行车的摔伤,也有可能是枪伤",随即早已换上时尚的白色眼镜的他露出狡黠而得意的笑容,影片戛然而止。

更进一步,影片的话题开放性更不只是停留在故事的虚构与否,而是将全片始终无辜被动的作家打开一层新的维度,并且在这层维度中,观众仍然不能确定作家的思维结构,究竟带着榨取故乡最后一次价值踏上归乡之旅,还是经过一番与故乡生死交锋后放下了心结——并且更深,刺透了艺术创作者地域性与世界性写作相结合的灰色地带,那里埋伏着叛逆和背叛难以分辨的动机,指控与被指控的相互转换——这也是影片最令人着迷的地方。

电影中也加入了一些出色的表现主义心理描写段落。当作家感到故乡危机四伏,他梦到所有人都端着枪,态度可疑地望着他;当他在越野车上被好友绑架,影片则选用了心理导览式的手法,将作家的心理纠葛对象一一呈现。水塘中死去的红鹳这个意象前后反复出现三次,这种群居且能跨洲迁徙的大型涉禽几乎是作家心境和命运的最佳暗示。

你年少时离去的勇气是否足以支撑到两鬓斑白?当我们背井离乡后,乡土又究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一个可以随手拈来的话题,一些自嘲的素材?一组被粉饰浮想的意象?让人不安的底牌?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之地,你无法也不想接近的灯塔,你遮遮掩掩的灵魂驻地?还是褪去的壳,遥远的炉火,既定的方法论和宿命,将被捡拾的纠葛,燃烧的冰块,刺手的感伤,在耐心等你归来的洪水猛兽?

——2016.9 于丽都岛

原刊于《电影世界》2016年十月刊

原文见“独立批评”http://t.cn/RTJprvX

4 ) 『悲伤的火烈鸟。』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5 ) 深度解析这部难得的佳作电影!

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每一组成部分都是艺术家精心设计雕琢的,所以添不得一笔,减不得一笔,改不得一笔,否则,就不再是同一件艺术品了。本片的西班牙片名和英语译名皆为《杰出市民》,这是导演刻意安排的——本片的主旨就是围绕着“杰出”和“市民”这两个词——这不仅是家乡授予他的头衔(最后完全被毁),更是主人公丹尼尔内心对自己的定位,因为“杰出”到获得了诺贝尔奖,才有了自信;因为是家乡沙拿丝小镇的“市民”,才会想要回乡。所有的经历,都因这种自我定位而起。香港的译名《玩谢大作家》,把焦点放在家乡和丹尼尔的矛盾冲突上,没有触及到丹尼尔的内心世界,这是非常肤浅的。

丹尼尔在片中的一段辩解台词说到:“我的小说里没有说谁是邪恶的,要谴责谁,我只是把他们写出来。”同理,这篇观后感也不会写些什么“揭露了人性的丑陋”的评价。只因感受到导演和编剧的用心,便有了冲动写些什么,希望观众不要当它是一部普通的电影,漏掉了许多意义。

一、自卑

影片开场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台的后台,他一个人坐着,旁边站着一位美丽的颁奖小姐,她将为丹尼尔保管奖杯。另一边站着一个身材粗壮的工作人员,时刻注意着耳机里导播的指令。他们两个人,先于整个世界知道坐在旁边的正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但却一脸罔顾,仅仅是各思其职而已。丹尼尔双手紧握,身体团缩,不停地抖动着双脚,他的内心是紧张不安的。这种不安,和他上台后那段叛逆的演说,形成鲜明的反差。他上台时没有穿燕尾服,没有对国王和王后敬礼,他的讲演充满了对诺贝尔奖的讽刺和不削,但他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他演讲结束后,观众既诧异又尴尬,没有什么掌声,但他却坦然地走到舞台的中心,面对观众,停住了脚步——他在期待掌声,几秒种后,果然人们慢慢地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不削,又为何要掌声呢?我想,这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写到的“夸张只因我很怕”。他内心知道,自己是来自阿根廷乡下的一个普通“市民”,在场的所有人身份都比他显赫,这令他不安,于是他要用另一种独特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自卑,要显得与众不同——而这恰恰是自卑最明显的体现。

影片接着是丹尼尔助理念的一长串邀请函,有各种皇家文学院的颁奖礼,BBC等有名电视台的采访。他对这些都一口回绝,回绝得如此不费力气,脸上时不时还带有笑容——与其说反感,倒不如说是暗喜。而他却对一些讲课类的邀请还存有些兴趣。孟子曾说:“人之患,好为人师。”教课与其说是满足学生的求知欲,不如说是满足老师因知识不对称带来的优越感。对卓有成就的丹尼尔而言,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理念,是他独有的改变现实、表现自我的手段,以至于他后来迫切地想要回到家乡,并要显得与众不同。

所以,当他收到了家乡沙拿丝来的邀请函,他毅然决定取消所有行程,独自回老家一趟,很显然,他对此决定满怀期望,并兴奋不已。如果说身份给他带来了自卑感,那唯一不会令他自卑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了。自从他离开了家乡,直到登上了诺贝尔奖的巅峰以来,家乡的人还都在原地踏步呢。诺贝尔奖和沙拿丝的关系,就好像贵妇和流浪汉的关系。可以说,当他决定衣锦还乡的瞬间,他已经在脑海里预设了某些情节,其中一定不乏年轻女子的仰慕。所以后来,当一位年轻性感的女孩冲进他的房间时,他一边说:“我要警告你我的年龄可以当你的父亲了”,一边坦然地用手关上了房门。

对丹尼尔来说,诺贝尔奖是征战,还乡是品尝甜点的时候了。这个思想人人都明白,所以丹尼尔执意不愿外人知道他还乡这件事。

二、现实

衣锦还乡,作为想象是美好的,太美好了,美好到现实一定令人失望。因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你的,也是我的,还是他的。没有人愿意对自己说:“我生存的使命,是为另一个人的虚荣心做配角(除非对自己有好处)”。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被逼成为这样的配角,他也一定会有所反抗,即便不表现出来,比如沙拿丝的居民。

丹尼尔来到了家乡,迎接他的是一辆小破车和一个不靠谱的司机。影片开始慢慢伏笔家乡的人其实并不太把丹尼尔当一回事,只是不表现出来。从车坏了没有人来寻找,在市长办公室外等候,到采访时的植入广告……其实家乡的人并不一定真的怠慢了丹尼尔,他们只是在做平时该做的。导演真正刻画的是丹尼尔内心的反差,他对这些是很敏感的,然而他依旧维持着高贵者的姿态——丹尼尔是那么的见多识广、富有思想,他怎么会包容不了一群乡巴佬呢?

汽车爆胎的当晚,丹尼尔给司机讲了个故事。这个故事,影射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故事说一对双胞胎,为了互相区别,一个留了胡子,一个没留。留胡子的变成了穷人,没留胡子的变成了富人。他们一直爱着同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和富人结了婚,经常有豪华的黑轿车停在他们家门口。穷人看不下去,把富人杀了,然后剃光了胡子,装作富人,回去和那个女人一起生活。丹尼尔说:“这个女人因为认不出来,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和他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后来,有一天来了辆黑轿车,下来一个人,误把男的当成了欠他们钱的富人,‘碰’的一声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里有几个线索,第一是“胡子”。注意丹尼尔在整部影片也是留着胡子的,直到片尾记者发布会的时候,他剃去了胡子,并且带上了一副浮夸的白框眼睛。留胡子的穷人,想象富人过着很好的生活,这种“想象”是存在于穷人的脑海中。这就好像丹尼尔想象中的衣锦还乡、想象中的诺贝尔奖和沙拿丝冲撞后给自己带来的福利。但这种想象和现实世界,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世界,不可轻意融合在一起。如果一个人要在现实世界里做些什么,就必定要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律和偶然性。剃掉了胡子,就代表进入了现实世界。原来黑轿车是来讨债的,穷人最后被杀死了,这是现实。丹尼尔最后还是做回了现实中的作家,而不是做衣锦还乡美梦的游子,这也是现实——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第二个线索是“谋杀”。这个线索和丹尼尔最后被枪击的情节非常类似。请注意丹尼尔说故事里的那个女人“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我们设想,如果她认出了眼前的不是自己丈夫(这种机会应该很大),却不敢揭穿,那她至少可以什么都不做,她可以不提醒自己的假丈夫——黑轿车里的人不是来送钱的,而是来谋杀他的——这样她就可以解脱了。片尾的时候,丹尼尔的老相好艾莲来提醒丹尼尔赶快离开沙拿丝,结果汽车抛锚。艾莲让丹尼尔等一会儿,她回去开货车来送他离开。然而艾莲一直没有回来,等来的却是要谋害他的艾莲的老公一伙,艾莲的老公说了句:“艾莲向你问好。”可以想象,艾莲做了些努力,但可能也有所保留,她的婚姻并不美好,丹尼尔的出现令其变得更糟,谁能保证艾莲没有让丹尼尔和老公同时消失的念头——什么都不做可能恰恰能达到这个目的(丹尼尔会离开,自己老公会受法律制裁),毕竟艾莲努力过了,没有人会责备她,也不需要自责,就和故事里那个女的一样——这就是现实。

理念世界总是如此的必然和美好,现实则是完全另一个世界——现实世界就像是一堆橡皮泥,每个人都想用它来塑造自己的,注意是自己的,理念世界。丹尼尔后来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发现人们没有因为他的才华和成就而赞美他。相反,人们都在利用他,有人向他借钱买轮椅,有人硬要请他吃饭,有人要他当评委……就连和他上床的年轻女子,也不是丹尼尔真正的粉丝——书是她妈(也就是艾莲)买的,她有一个不值得欣赏的男朋友,她只是为了要离开沙拿丝才勾引丹尼尔——这一切摧毁的不是这位女子在丹尼尔心中的形象,而是在摧毁丹尼尔的自尊。一个成功的自卑者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尊遭到损害——无论是多么的间接。与其说一开始丹尼尔是在和美女上床,不如说他是在和自尊上床,现在自尊被损害了,于是他一定要把美女赶走。

丹尼尔非常渴望把他回乡的这段经历,塑造成他心目中的美好。所以他拒绝坐车,他喜欢在路上走,可能因为他可以从上而下的看沙拿丝,或是沙拿丝人可以从下而上的看他。他甚至不介意站在消防车上游街,虽然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但他仍然是享受的。

三、艺术

跌宕起伏的现实经历,并不能造就艺术家。艺术家必须有能力跳出自身的经历,忽略当时的自身情绪,忽略他人的善恶,以神一样悲悯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经历,这样才能幻化出艺术作品。所以中国历史上没落的家族很多,但写出《红楼梦》的只有曹雪芹一个。影片中有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的,因为丹尼尔小说中出现代表他父亲的人物,以为是对他父亲的一种敬意,于是邀请丹尼尔去他家吃饭。丹尼尔拒绝时说到:“我笔下写的人物是虚构的,虽然以你父亲为原型,但是和你父亲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认识你,和你完全没有关系。”显然,他对自己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很清楚,然而讽刺的是,他对自己脑海中衣锦还乡这篇“幻想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就不那么清楚。导演在片中不止一次的提醒丹尼尔,忽略现实是行不通的。丹尼尔每次和老相好艾莲见面时,车总是抛锚,好像就是一种暗示。另外,丹尼尔在艾莲家,试图像好友般和艾莲的老公聊起有年轻女孩主动送上门的经历(其中不乏炫耀的成分),结果还没说完,发现这个年轻女孩正是艾莲的女儿,于是不得不及时收嘴,这也是一种暗示(艾莲的老公怎么会真的当他是好友呢?)。丹尼尔在车里,还是吻了已经结婚的艾莲——他以此试图和老相好,和沙拿丝,用自己期待的方式,发生接触。

另一方面,丹尼尔习惯了西方思想和先进的艺术理念,在评审绘画比赛的时候,他坚定的维护自己的理念,不惜与人发生冲突。当文化部长暗示,某参赛者的身份是会计的女儿,某个作品描绘的是教宗,所以应当入围时,丹尼尔坚决的否定了。丹尼尔甚至觉得应该把其中一副画挂在画廊的正中央来欣赏,好让人看见画作背面的广告牌,这才是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他明明知道整个沙拿丝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的理念,但是依旧坚持。这就好比试图说服一群色盲世界是有颜色的一样——细想一下,颜色真的存在吗?但丹尼尔一定要这么做,因为这才体现出他的不同、他的存在,这是他试图改变现实的方式,并且他觉得他已经站在时代的前端,他想要做的改变是顺应潮流的——色盲终究会发现,颜色是存在的。

拿自己的理念来解读甚至改变客观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举动。这从许多的哲学家、艺术家最终自杀或患精神病这个事实中可以看出。这种举动只有在条件十分成熟,并且付出巨大代价时才会成功。从废除黑奴、法国大革命、女性投票权……这些理所当然的理念,实现起来都如此艰难。丹尼尔试图让封闭无知的沙拿丝人民,以他期待的方式来对待他,这和上述历史事件的难度相当。当遇到居民想让他捐助一台轮椅时,丹尼尔说了一套精彩的理论,他说自己不想充当救世主,他若赞助了一个人,那其他有需要的人怎么办?有意思的是,有时一个人嘴里说不愿意做的,往往是心里已经反复考虑过的。他的回归,何尝不像是一个救世主?人们用消防车载着他游街,为他塑造雕像,为他颁奖,请他到处演讲……他很享受,但他也想过他当不了财务上的救世主,因为沙拿丝很穷,而他没有或不想付出那么多钱。所以他说这套理论的时候振振有词,但是最后他还是打电话给助手,让她联系那个寻求赞助的人——当救世主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他没能跳出现实,他仍在为实现他的“幻想小说”而努力。

四、真实

在结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丹尼尔对“真实”的意义发表了评论。“真实”真的重要吗?丹尼尔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这是真实的。村民觉得他是一个人人该打的过街老鼠,这也是真实的。本片从一开始一直是以丹尼尔的视角进行着,知道最后他被驱逐的时候,镜头从艾莲老公的猎枪的瞄准镜拍出,观众第一次从艾莲老公的视角里看丹尼尔——这个可恶的家伙,嫌我们落后而离开我们,有了成就后不去那些皇家文学院混,反倒回来令我们相形见拙,试图勾搭我老婆,令我女儿主动献身,还要和我做好友,我杀不了他,还要表现得崇拜他……即便是普通观众,也咽不了这口气。最终“砰”的一声,那个痴呆的准女婿开枪打中了丹尼尔。他一定是受人指使或挑唆的,艾莲老公对此感到意外,所以一定不是他指使的,剩下究竟是艾莲,还是艾莲的女儿,就留给观众遐想了。

丹尼尔是否被打死了?影片没有交代清楚,当时好像被打死了,但是后来他又在新闻发布会以全新的外形出现了,所以应该没死。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丹尼尔最终跳出了这段现实经历,以艺术家的眼光重新把这段经历幻化为了小说,就像曹雪芹一样。他的胸前别着在父母墓地摘的野花,这朵野花代表着死亡,那个试图挑战现实的丹尼尔已死——他现在是一个小说家。他老练地对着镜头,展开了虚假的笑容——如果曹雪芹能活到受人追捧的现代,并且继续写作,保不齐也会面对镜头微笑,怎么可能当一辈子宝玉呢。

6 ) “杰出公民”回故乡

充满荒诞戏谑的黑色喜剧,逐渐酝酿起的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把故事推动到不可控的疯狂边缘,带来强烈的情感冲击。

“我的故乡——萨拉斯,我书中的主人公,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功成名就的大作家接受了故乡的邀请,回去接受‘杰出公民’的颁奖仪式,而他的回归,再次介入故乡的生活似乎只是验证他的“无法回去”。

作家的故乡萨拉斯,符合中文语境中‘小镇’的定义。和大城市相比,‘小镇’除了人口规模,城市建设,更有着价值观的定义标签。闭塞,因循守旧,没有开放的心态,当然大城市也有很多这样的人,只是在小镇,这样的人群更为集中,价值观更为聚合。他们是作家的同胞,他‘书中的主人公’。

一开始出场的接机司机就是一个有趣的嘲讽,当作家在野外为了取暖,不得以而撕书点火自嘲后;司机却很从容地当着他的面撕了书来擦屎。然后是形态各异的故乡人一一登场,不断挑衅作家的原则和价值观。

在这里,作家的名气和他本人被分离开了,人们推崇他的诺贝尔奖作家的头衔,跟拍他,载着他游街、演讲、拍照,立雕像,各种吹捧,极尽夸张、尴尬之能,但对于他本人,他的思想,大家却并不了解。在公开课上,听众“为什么不多写点美好的东西?’的疑问彻底否认了他的写作。

在绘画比赛中参赛的博士是小镇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他是小镇价值观最坚定的捍卫者,在他和作家的对抗一步步升级中,我们能看到了萨拉斯的人对于艺术的无知和漠然,作家的抗争看上去很徒然,终于放弃离开时,却在童年老友及其伙伴的疯狂的枪下体会到了‘死亡’带给作家的平整有序的体验。

这是一部小说创作的过程,作家在诺奖颁奖典礼上说:“这样一致的认可与赞美决定了作家写作生涯的结束。” 而在他的故乡,在抗争中,被讨伐,驱逐中作家又有了创作的灵感。电影用了章回体的形式,和作家的小说虚实交错,是小说的创作灵感和过程,至于多少是虚构,多少是真实?‘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

短评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6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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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11分钟前
  • Fleurs.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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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12分钟前
  • sea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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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16分钟前
  • 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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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19分钟前
  • Sab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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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21分钟前
  • 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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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24分钟前
  • 把噗
  • 还行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28分钟前
  • 木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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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33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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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38分钟前
  • 西楼尘
  • 还行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39分钟前
  • 杨多荤
  • 还行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42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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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46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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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50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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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53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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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58分钟前
  • 猫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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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59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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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1小时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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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1小时前
  • 谋杀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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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1小时前
  • Lyc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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