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芝加哥》电影与音乐剧之比较 ——生平第一篇无关学术的影评
以往写影评总是和学术有关,不论是贾樟柯的《东》也好,纪录片《河流潮汐》也罢,甚至是《WALL•E》都是为了应付一篇篇课堂论文而作。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混迹校园多年后,我突然发现,从电影中寻找某些学术立场和观点竟是如此切实有效的王道:一方面,对电影情节的大段描述与交代,已经为论文凑够了相当的字数;另一方面,以这种非学术的载体切入,对于作者和读者来说,总能令人兴致勃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判卷教师们往往善良地认定这些与生活紧密联系的作业乃是学生自身智慧的结晶,至少可以肯定不是抄袭,因此也很容易获得高分。总之,在即将成为学术“老油条”之前,我已经习以为常大打类似的学术“擦边球”,并且乐此不疲。
不过,写多了这种东西也会带来一些困惑和苦恼。比如,在娱乐化学术的同时,事实上,也在学术化生活,陈小编同学曾几次严正告诫我要记得要将学术排斥在日常生活与娱乐之外,否则我将逐渐丧失与他以及广大人们群众的共同语言。此外,不懂得依据感性判断而不是某种晦涩理论,来撰写一篇纯粹的影评,亦是学术化生活的严重后果。说了那么多,目的只有一个——争得读者们的谅解,因为我实在不晓得生平第一篇无关学术的纯影评会写成什么样子。
言归正传,十一月初借公务之便,有幸在百老汇Ambassador 剧院半价看了一场音乐剧《芝加哥》,回国后,又趁热打铁观摩了其2002年的电影版。尽管音乐剧和电影属于不同艺术形式,难免有不可比之处,然而毕竟音乐剧在先又经久不衰、名声在外,因此,我想以音乐剧作为标杆来评价电影也不算离谱吧。
评论的首要焦点当数三位主演的选定。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维尔玛在百老汇中由身材更为高挑壮实的黑人歌手扮演,不得不说泽塔-琼斯比女黑人漂亮得太多了,女黑人虽说容貌尚可、身材也算凹凸有致,但双手及膝的她动作过于硬朗,缺乏一定美感。相比之下,琼斯在增添不少妩媚的同时,仍秉承了角色率性、泼辣、狂放的气质,实属难得。唱功方面,尽管琼斯尽了最大的努力,嗓音的爆发力与吐字的清晰也值得肯定,不过与具有先天音色优势的黑人歌手相比总是略逊一筹,凭借这一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无怪无论黑人女演员的现场表演有多生硬,甚至搞笑,却从未撼动其在百老汇的一席之地。
连续三次提名奥斯卡一次折桂的芮妮•齐薇格无愧为是一代演技派女皇,她将出身贫寒却随时随地做着明星梦的洛克西刻画得入木三分,洛克西性格中的愚蠢、世故、狼心狗肺均被她拿捏得恰到好处,令人又恨又怜。齐薇格在电影中的扮相十分惊艳,不过在我看来与角色相比她有些过于撩人了。大家都记得剧中洛克西男友与其分手亦是被杀的那一幕,男友曾不屑地说:“醒醒吧,老姐,你永远也上不了舞台……你有没有胸,腿又细。”可见,洛克西应当是个脸蛋可人但身材平平的女人,事实上,这也符合当时大众媒体对其杜撰的修女般生平的渲染。此外,以提线木偶为背景的歌曲“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可能要算作是一个颇为严重的败笔,齐薇格作为木偶过于活分,既没有表现出木偶吱吱呀呀的关节,也没有刻划出听人摆布的无奈,也许正是由于演员的缺憾,导演才不得不将镜头集中在提线木偶道具上,大大弱化了人物自身的戏谑特质。相反,百老汇剧中的洛克西则由一位身材娇小的老牌爵士演员扮演,尽管貌不出众,却亲切可人并具有很多舞台剧演员特有的喜感,她的出场令人联想到出水芙蓉中与男主角同台演唱的爵士女歌手,一样小巧、一样幽默,是旧时代音乐剧女伶的典型代表,她所带来的“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在Ambassador剧场里掀起了一个小高潮。
如果说,电影中的两位女主角至少与舞台剧中的打成平手的话,那么理查•基尔扮演的律师一角则可谓是输得一败涂地。从外表上来讲,基尔已经老去,任凭眼神如何放电也敌不过百老汇男主角年轻的美貌,尤其是出场歌曲“All I Care About Is Love”的扮相更是没有一丝一毫花花公子的风流;从表演上来讲,基尔扮演的律师狡猾不足、呆滞有余;其演唱水平更是要命,公鸭嗓本身就令人反感,与女记者的二重唱更是不在调上。奉劝基尔大叔以后还是不要再尝试爱情轻喜剧以外戏路了,否则的话连仅有的师奶影迷都会流失。
看过电影《芝加哥》的人都对女狱卒嬷嬷和洛克西丈夫艾莫斯这两个人物记忆犹新,他们各自的独唱曲目“If You Are Good To Mama”和“Mr Cellophane”成了朗朗上口的经典选段,艾莫斯的扮演者甚至因该角而荣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然而,相比百老汇的现场演出,电影中的嬷嬷和艾莫斯实在差得太远。百老汇的嬷嬷至始至终只有灰色西服这一套行头,但天生具有磁性的嗓音与到位的表演,使她只要一出场就能成为舞台焦点,换句话说,她是以气场取胜的。而电影中的嬷嬷未免太可爱了些,在效仿洛克西的发型后,常令人联想到Hello Kitty。舞台剧中,唯唯诺诺、其貌不扬的艾莫斯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我的关注,直至他演唱“Mr Cellophane”,全场为之惊艳:身材滚圆的演员立于舞台中央,一边怯生歌唱,一边左右摇晃,如同不倒翁一般可爱可怜,一双白手套成为他唯一的道具,随着歌词的含义,小幅度地挥舞着双手,似希望引起他人注意又似不希望,唱到酣处,他突然放声,又发觉自身的存在感是如此令人不自在与不好意思,即又恢复到隐形人的状态中。百老汇艾莫斯的表演非常抓人,将观众带入角色中,忘记了舞台的距离,恨不能走到他身边拍肩以示安慰。而电影中的“Mr Cellophane”选段则是艾莫斯身着小丑服装演唱的,观众的注意力大半被扮相所吸引,而忽略了对演员与角色自身的体悟,且影片中演唱声音缺乏变化,没能很好地把握与展现人物起伏的心情。与全世界的其它所有表演一样,舞台剧演员的张力与个性魅力总是电影演员所难以企及的,这也正是在银幕艺术大行其道的今天,舞台剧仍然长盛不衰的原因。
一如华美的服饰,电影中绚丽的舞台背景也削弱了表演的魅力,甚至难免喧宾夺主之嫌。“Cell Block Tango”描述了监狱6位女囚杀夫的过程,堪称全剧中最黑色、最压抑的歌曲。舞台剧这一幕中,仅有的道具是六把椅子,每个女人轮流走到台前独自为杀夫申辩,而后一起发出内心最深处的咆哮,简单有力,令人震惊与恐惧。电影中则增添了许多道具加以支撑,布景使用活动铁门,用红绸带象征鲜血和死亡,此外还有双人舞和情节穿插,所幸的是尽管它们部分地削弱了演员的表演,但整体力度还是达到了预期效果。顺便提一句,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影片里6位女囚中的唯一黑人正是百老汇音乐剧中饰演维尔玛的演员。
电影《芝加哥》的编剧可圈可点,运用电影独特的手法增添了不少剧情,如此一来虽然欠缺了舞台剧所具有的高度艺术概括性,但从叙事角度来说,在情结的交代与发展上显然更为清晰和可靠。改编最为明显的是砍掉了女记者的唱段,而将这一角色作为案件的见证推动情节发展。尽管很遗憾,电影观众无法欣赏到同样好听的花腔女高音唱段(用具有公鸡般音色的花腔女高音来表现媒体,隐喻味十足,亦非常贴切),但以此换来的剧情明晰与完整显然更为重要。
改编电影的另一遗憾是无法展现现场乐队的盛况。百老汇《芝加哥》里,一支三十余人的现场乐队位于舞台中央,(事实上,这部以爵士乐为主体的音乐剧怎能离开现场演奏的烘托呢?)乐手们演奏精湛,与演员配合默契,并时时同观众发生互动。乐队女指挥甚至常常参与报幕与表演,将演奏与表演天衣无缝地溶为一体。
最后,再补充交待几句演出当天的现场情况,位于49街与Broadway交界处的Ambassador剧院并不大,五百人的剧场内座无虚席。这座有些年头的剧院设施略显陈旧,座位也并不十分舒适,不过一旦灯光照亮舞台,对于演员和观众来说其余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2 ) 浮华与娱乐的转身,金钱与欲望的躁动
前几天刚看了 Chicago。好吧,我承认我是 Old Fashion,不过有些东西,我宁可去偶遇,所以当在同事的电脑中翻到 Chicago 的时候,自然是不会再错过了。 将黑手伸向 Broadway 的经典舞台剧,改变后将之搬上大营幕,这是 Hollywood 那些精明的投资商和导演的最新伎俩吧?虽然鲜有成功,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招都能博得影评人的一点怜悯。但 Chicago,这部曾获得六项奥斯卡奖的歌舞大片,以4500万美元的成本换来美国本土1.71亿、全球3.06亿的票房,的确是一个商业和艺术的双丰收,但是我宁可称其为社会现实讽刺剧,而不是歌舞剧。它并不是一出传统意义上歌颂真善美或者爱情至上的歌舞剧,甚至在歌舞的表现以及侧重方面,Chicago 一剧表现得并不出色;而在揭露社会现实和嘲讽这一意义上,它比一般的歌舞大片有过之而无不及,相信美国电影工会的评委们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吧? Chicago 所提出的“大娱乐家精神”贯穿本剧始末,顺着这个概念,剧情被惯连,人物被充实,同样的,由这个概念,三位主人公的形象到最后都被拆解得支离破碎。什么是Chicago的“大娱乐精神”?它表现在Richard Gere 饰演的芝城大律师Billy Flynn 的道貌岸然、一手遮天、颠倒黑白,它表现在Catherine Zeta-Jones 饰演的舞女Velma Kelly 的血刃亲人,它表现在Renee Zellweger 饰演的Roxie 的爱慕虚荣。而导演Rob Marshall 给出三位主人公一个看似完满乃至荒诞的结局,是出于商业需要,还是隐含了对现实的嘲讽?相信各位看管都各有说法罢。本文也就不过多去争辩了。 撇去产子后体型尚未完全恢复不谈,Catherine Zeta-Jones 的歌舞技巧实在让我震惊!以至于到了篇为都一直认为它是女一号:每一个舞蹈动作相当到位,一颦一笑中的风骚,吸烟与拍照时的风情万种,当然还有厚实、具有磁性的嗓音。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几个场景:当Zellweger 被当作Gere 大律师的头号客户时,Zeta-Jones 眼神中那种黯然的失意;当为了讨好Zellweger 的时候,像小丑一般的说服她与自己搭档组合(剧种Zeta-Jones并不需要,它只需要利用Zellweger 重振她往日的声明);最后出狱时再次诚心邀请Zellweger 与她组合,并略微尴尬的掩饰自己当前破落的窘境。三个场景,三种心态,三个表情,却都将角色本身的自信和高傲分毫不差的表现出来,可见 Zeta-Jones 早将这个舞女的角色揣摩得入木三分。 Renee Zellweger 的角色不如几年后在 Cold Mountain 中那样突破,不过表现依然可圈可点,虽然 Catherine Zeta-Jones 出场在先也并未让她逊色多少。Zellweger 所饰演的已婚妇女,本来应该安于家事,但却对在闪亮的聚光灯下彻底迷失自我。她为了成为一名歌手主动献身却被欺骗,恍然大悟气愤交加她居然举枪就开。而在监狱中她从开始的害怕、憔悴,经过Richard Gere 所饰演律师的“炒作”“包装”骤然走红,从一名杀人犯“洗心革面”的变成了一名受害者,又在即将被媒体抛弃、全面失宠的情况下“急中生智”“怀孕晕倒”,再次引爆媒体的追捧狂潮。这便是暗讽光怪陆离的娱乐圈内各类“炒作”“曝光”的娱乐事件。不过在最终被判无罪的霎那,Zellweger 从飘然的天堂落回现实的地狱。粉丝的来信、鲜花啊!重获新生的她似乎已经开始回忆在监狱里的美好时光,这又是一个绝妙的讽刺。Zellweger 的表演,时而性感可人,时而楚楚可怜,将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让人爱恨交加;而她高音区极剧爆发力的嗓音和略微沙哑的歌喉,让人觉得她不出张爵士专辑简直是浪费了这把好嗓子。 两女一男一台戏,不过这个男主角选得真是败笔。他可以是John Travolta,也可以是 Antonio Banderas,当然 Ewan McGregor 也是可以考虑的…… 但Richard Ger?为什么偏偏是Richard Gere?从他一出场就与整个歌舞剧显得格格不入。没人质疑Richard Gere 的形象,或是演技,要知道这种伪善、道貌岸然的角色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而到了歌舞环节…… 你就知道他的嗓音和肢体协调能力多么贫乏了。不过 Chicago 一剧的小高潮便是从Richard Gere 和Renee Zellweger 二人的木偶剧开始,二人滑稽夸张的面部表情尤其值得再三玩味。 同样还需要提及的两个配角和两个舞剧戏中戏,一个是饰演囚犯长Mrs. Morton的Queen Latifah,以及在极其经典的Cell Block Tango 中的6号女囚的 Mya。身为 Hip-hop/Rap 界的大姐级人物的Queen Latifah,本身就有多年电影和话剧舞台的演艺经验,而囚犯长这样有一定“分量”的角色找她自然是没错的。而在Queen 上场的那段When You're Good to Mama 中,急促厚实的低音鼓也同样突出了她的“重量级”,当然,这样一首风骚十足的歌曲,恶俗,倒也相当直截了当——When you’re good to Mama, Mama’s good to you. 6位女囚所表演的Cell Block Tango,创意好、剪辑好、歌舞编排好、舞者实力更好,除了女配角Zeta-Jones 之外,各个都是专业出身。个人喜欢第一个出场的Susan Misner、黑人女囚Deidre Goodwin 和俄罗斯舞者Ekaterina Chtchelkanova。当然还有那碟超大配菜:6号女囚,美国R&B女歌手 Mya ,但实话实说,这个角色丝毫没有给她任何表现机会。 好像很多人、很多影评人、很多职业影评人都将 Chicago 与 Moulin Rouge 相提并论作比较,甚至说 Chicago 是因为 Moulin Rouge 的陡然走红才草草赶制出来的,这点纯属无稽之谈。事实上,早在 1996 年,Chicago 就开始了女主角的甄选工作,而当时最被看好的 Madonna 在 Chicago 和 Evita 之间选择了后者,详情在任何一本Madonna传记中都有记载。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剧本需要删改、演员没有合适人选、投资商和电影公司也渐渐失去信心,最后拍摄计划不得已搁浅,开机遥遥无期。直到Moulin Rouge 的大获成功,让 Miramax 再次有打捞一笔的信心,才重整人马投入拍摄,终于带给你这出“大娱乐剧”Chicago。 而同样作为歌舞剧,相对于 Chicago 针砭时弊的严肃主题,Moulin Rouge 的题材就显得中规中矩:浪漫爱情悲剧;同样的歌舞情节在两剧中所担当的任务都不同:Chicago 中,歌舞情节是对剧情的权势、结构和说明,而 Moulin Rouge 中,歌舞情节从属于剧情,无法将之抽离开来。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Chicago 一剧若是《红楼梦》,Moulin Rouge 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外经典,相障得益,各有所长。 如果你看过 Chicago,不如趁现在温习一遍。 如果你还没看过,不妨找来一看,这样的影剧,偶遇,太难。 附录:推荐一篇针对本剧歌舞片段的评论 周黎明:《芝加哥》歌词赏析http://www.mov8.com/dvd/freetalk_show.asp?id=8449
3 ) 关于Cell Block Tango里匈牙利女犯的台词翻译
原文:
[HUNYAK (Spoken, 匈牙利语)]
Mit kersek, en itt? Azt mondjok,
hogy a hires lakem lefogta a ferjemet en meg
lecsaptam a fejet. De nem igaz, en artatlan
vagyok. Nem tudom mert mondja
Uncle Sam hogy en tettem. probaltam
a rendorsegen megmayarazni de nem ertettek meg...
翻译:
我来这儿做什么?那些著名的匈牙利警察他们说我打倒我的丈夫并砍下了他的头。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是无辜的。
真不敢相信美国人说我做了。
他们说我那么做了,但我真的没有...
注释:
其实监狱Tango里面那六个人里只有这个匈牙利人是无辜的。
注意看,她亮出的手帕是白色的。可事后她却是唯一被判死刑的。
4 ) 《芝加哥》一场华丽的讽刺剧
电影《芝加哥》结合商业与艺术,震撼与思考于一身,不愧为奥斯卡经典之一。
华丽是视听,讽刺是寓意。华丽为表,讽刺为里,二者融合交织,奏成一曲华彩乐章。
讽刺与华丽,是本片在我脑海里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
“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强大的歌舞,刺激的情节,美艳的女主,幽默的台词。但隐藏在这层华丽外衣背后的另一面,是社会与时代,人性与环境,法律与道德,智慧与冷静。不得不感叹这层外衣实在太过华丽,华丽到让我惊异,赞叹,着迷,直到恶心。像是张爱玲的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而在它细密的绣花纹路里爬满了可恶而顽固的虱子。而这些虱子就是我们要去发现的丑陋的真相,亦或者并无丑陋可言,因为我们本身也可能是这华丽的大袍上默默爬行的无数虱子中的一只。当你发现你和你周围的一切都是如此,你就宁可麻木并忘却了,而万一如果有一天默默爬行的你忽然抬起头来看见了这巨大而腐朽的袍,看清了自身和周围的丑陋,那就是最大的讽刺,是嘲弄。深刻而露骨,戳破了浮华而乖张的外衣,如一把探出的血刃。
开片一曲火热狂放的“还有那爵士声”把我们带到1929年的美国芝加哥。
而当时的社会是这样的:“上世纪20年代美国实行禁酒,芝加哥以黑帮当道闻名,在美国通俗文化中的地位相当于30年代的中国上海。当时黑社会主要以偷运酒为主。那是1929年美国股市崩溃、大萧条来临之前,整个城市弥漫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气氛。
如今爵士乐是高雅的象征,全世界的唱片公司都把它归在古典音乐类,但在爵士乐全盛的1920年代,它属于反叛音乐,如同50年代的猫王、60年代的披头四,70-80年代大陆的邓丽君,是“教人学坏”的音乐,比靡靡之音还罪加三等。”
混乱而罪恶的社会,反叛而嚣张的爵士,是这部电影的背景和主基调。
梦想成为爵士乐歌星的罗克西诱惑了一个小经纪人,原本期待着走上星途时却发现对方只是把她当做玩物而无意帮她,于是愤怒地开枪干掉了他。入狱后她认识了专长为犯谋杀罪妇女辩护的律师比利并请他帮忙,然而同时过气的舞女维尔玛也需要依靠这个律师的帮助重振江河,两个女人展开一场疯狂的斗争。一个疯狂的故事。
在这个疯狂的故事里,有一群疯狂的人物,每一个都是活宝,都值得玩味。他们无私地搞笑,他们矜持地犯贱,表现出无比强大而鲜活的生命力,丝毫不输给爵士乐曲的跳跃激昂。看着看着你就被他们吸引住了,放松地欣赏这一场闹剧,没心没肺地笑着,关注着眼花缭乱的舞步而不是他们在做些什么,以至于最后感觉那些浮华虚伪邪恶残忍似乎都变得轻佻无害俏皮可爱起来,直到情节越来越离谱脱节,影片戛然而止时才开始感觉到这种恐怖的讽刺。这是电影的魅力所在,荒诞戏谑的拍摄手法,完全隐身的道德观。只把一出混乱的闹剧展现给观众,让他们自己去体会和感触。就像一个不怀好意但又技艺高超的钢琴家,然后把一部深刻悲怆的交响乐弹成一段欢乐怪异的小调。
罗克西和维尔玛都是彻头彻尾的坏女人,追寻野心和欲望。出卖自己出卖亲人出卖肉体甚至灵魂。争夺着公众的关注与崇拜,互相羡慕嫉妒恨,算计利用打击报复,最后都倒霉了竟然又能因为利益一起合作。完全坏到清爽坏到纯粹坏到唯美坏到华丽了,这是一种境界。
嬷嬷在看守监狱时接受巨额贿赂并为死刑犯打开方便之门。她在聚光灯与无数崇拜目光的照耀下,慵懒地扭着肥肥的臀部,夸张地摇着粉红的羽毛扇子,唱着“你问问栅栏里的小鸡,他们会告诉你,我才是这里的老母鸡。我爱护每只鸡”那段是全片最爆笑的桥段之一。
老狐狸律师把女犯们包装打造成明星偶像,让他们在万众同情爱戴中无罪释放。站在由吐沫星子汇成的风口浪尖上,却如同钻石一般无暇耀眼。他真的是把扯谈发挥成了一种艺术。傀儡之舞还真是个形象的比喻。他是一个看懂并能够利用游戏规则的人,是一个操控者。
弑夫六人组的监狱探戈更是让人大呼过瘾,舞蹈与杀戮,柔美与残忍的完美结合。很多独白的最后一句还把话反过来说,比如她不说“我刺了他十刀”,而说“他十次冲进我的刀”;不说“我下毒杀了他”,而说“他对毒药缺乏抵抗力”,笑果极佳。此外她们杀掉丈夫的原因,除了虐待,背叛,欺骗,还有单纯的看着碍眼(泡泡糖小姐),真是充满了极端女权主义倾向啊。
从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中,折射出了当时美国社会中法律与新闻界的问题。司法的腐败,新闻的虚假,舆论对司法的干涉等等。不只是20世纪初的美国,这些问题在当今的世界上也依然存在着。
我最有感触的是新闻的虚假。
在当时的芝加哥,社会混乱,经济萧条,人们的衰弱的神经需要强力的刺激。任何一点噱头都能成为关注的焦点,他们愿意在相信,追随与狂热忘记个人的困境与现实。因此比利成了舆论之神。因为他看穿了人性的弱点,就像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理论,大概是要维持一个社会的稳定只有让大多数人生活在一个弥天大谎之中,只有少数的精英分子了解这是个谎言。但他们仍要用这个谎言引导大众,直到愚昧的大众在追随中这个谎言的过程中使这个谎言成为现实。比利就是直到这个谎言的人,所以他成为了操纵者。如他所说,“没有什么好怕的。这就是一出马戏表演,一出完整的马戏。这些法庭审判,还有全世界,都是一场秀。”
是他卑鄙还是大众愚昧呢?愚昧和卑鄙是谁造就了谁呢?我觉得电影中的新闻虚假是当时不正常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浮躁的大众心态造成的。
而现在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包括传媒在内的一切事物与利益的紧密结合已经成为事实,网络时代的信息大爆炸又加剧了形势的复杂。我们得到的信息虽然不太可能完全是凭空捏造,却夹杂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心理各种因素的干扰多层加工,变得真假掺杂,不那么容易看明白了。新闻虚假不再是单纯的虚假,而是复杂化。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会很容易像两个方向发展。就像有句话所说“不愿思考的人,不是过于冷漠,就是过于笃定。”也就是他们要不就看着一场战争或灾难里几千万的死亡人数完全麻木毫无反应,要不就是人家一说应该抵制家乐福就跟着抵制去了,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在什么都不信与什么都信之间徘徊。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一个健康的公民精神的养成。然而现代人的心智在逐渐成熟,最终会能够驾驭我们自己制造的东西。网络提供更多假信息的同时也给一些其他无法公开的真相打开出路让它们更加透明。我们只需要更理智的观众,通过自己的知识和思考能力去分辨我们接触的信息,最终完全成为自己认知世界的主人。
5 ) 21世纪歌舞片的标杆
同最近30年的绝大部分歌舞片一样,《芝加哥》也从音乐剧改编而来。
近年来的歌舞片大多乏善可陈,前两年大热的《悲惨世界》虽然用了现场录音这个“革新”技术,但总体来说还是没有脱离“只是简单地把舞台搬到街上”的魔咒,《吉屋出租》、《发胶》(2007版)和由《芝加哥》导演罗伯•马歇尔执导的《魔法黑森林》等歌舞片几乎都如此。对于很少释放舞台录像的音乐剧来说,它的电影版本成为观众们(音乐剧迷们)一睹该剧风采的途径,这些影片的制作都不差,由于出身于成功的音乐剧,这些影片都在尽职尽责地保留原剧的味道,在影像呈现上却有些束手束脚,以至于这些歌舞片大多成了中庸之作。
歌舞片的式微很大程度在于新世代观众不再能接受生活中演着演着就唱的行为,这种歌舞升平的欢乐实在是太50年代了。《芝加哥》的突出之处,在于强化了“电影”二字在音乐剧改编电影中的作用。《芝加哥》的故事本就与舞台相关,作为电影的《芝加哥》把几乎所有的歌舞片段都处理成了梦想成为歌舞明星的女一号Roxie的想象。剪辑是它把电影作为第一要义的重要元素。影像的拼贴不仅让现实(普通对白)和想象(歌舞)交替出现,二者之间场景和装束等的不同又可以拉大现实和想象之间的距离;这种通过剪贴而得到的不同时空的同时(其实是交替)出现,也是影像和剪辑最原始的魅力。也可以说这样双线并行的方式是一种现代的结构,虽然结构已经被其他非歌舞类型的电影玩残了,但这在黄金时代歌舞片和当代音乐剧改编电影中都难以看到。
《When You Good To Mama》就很好地印证了此作用。监狱中的凶悍管理员,和女主想象中的剧场中如老鸨一般的“胸”悍表演者,是同一个人,不同的装束,不同的妆容,同一个演员,同样的气质。对白是实,角色都穿着灰色囚服,监狱的苍凉也由此体现;歌舞是想象,于是金灿灿的礼服,谄媚的笑容庞大而性感的身躯,既描述了Mama的贪婪世故的性格,又描绘了Roxie对舞台生活的美好想象,同时纸醉金迷的舞台又展示了那个年代的堕落,一举三得。要知道,这段在舞台上,就是Mama的干唱。
《We Both Reach For The Gun》一段中,琐碎的剪辑减轻了舞蹈的难度,但正因为剪辑,Roxie和记者们才得以化上木偶妆,Billy才能同时存在于舞台中操纵女主和舞台上方操纵媒体。这就把原剧里的操纵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了。
随后的《Roxie》一曲用了舞台中难以用到的镜子(这里有本片最明显的穿帮镜头)。这段似乎致敬(或者抄袭?)了《上海小姐》中奥逊•威尔斯和丽塔•海华在游乐场的经典场景。千面镜子,千个角色,都是外表甜美内心毒辣的恶妇人。
演员的表现也是相当抢眼,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Velma 一出场已经俘虏观众的心。黑色波波头的造型也深入人心,还凭此角色拿下奥斯卡女配。
蕾妮齐薇格是更绝的,刚从《BJ单身日记》片场出来,就演了个性感美女的角色,从胖妞到白骨精的过程让人羡慕不已。蕾妮齐薇格的相貌并不出众,减肥过度导致的骨感身躯也不能说性感,但是性感被齐薇格硬生生地演出来,也是相当难得。蕾妮的声音沙哑纤细,放在剧场完全不适合,但放在电影中,却显得娇嗔,又有烟酒的世故味儿。
配角的实力和表现力都很强,比如比女主角女二号还小一岁的Queen Latifah,气场hold住了一切。就连打了个酱油的刘玉玲也让人印象深刻。相比之下,男主角的好在周围一群极好的包围下,显得弱了。
《芝加哥》原剧角逐过托尼奖,96年复排版夺过托尼奖最佳复排音乐剧,扫走了很多技术奖。主创鲍勃•福斯是个全才,绝等一流的编舞大师,拿过奥斯卡(《歌厅》)和金棕榈(《爵士春秋》)的电影导演。原剧的高配置,为改编成为歌舞片打下好基础。
《芝加哥》的水平跟当黄金时代的顶级歌舞片相比还是弱很多,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实和歌舞两条线的相切也相对生硬,但跟近30年的歌舞片(平凡,平庸,甚至烂)来比,已经相当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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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评论
With the right song and dance, you can get away with murder.
In a city where everyone loves a legend, there's only room for one.
It's Just A Noisy Hall Where There's A Nightly Brawl...and All That Jazz
The one movie that has it all.
It began with a hit...
If You Can't Be Famous, Be Infamous.
幕后制作
要充分欣赏这部2002年度的第75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必须细细品味其中的嘲讽精神。影片用貌似赞美的口吻,把上个世纪20年代以芝加哥为代表的浮躁心态彻彻底底挖苦了一番,而里面的内容对于80年后的今日中国居然不乏适用之处。片中有一句经典歌词,叫做“杀人可以是一门艺术”,该片的妙趣可以归纳为“恬不知耻可以是一门艺术”。马歇尔承传了鲍伯·福西的风格,并大胆将整部影片处理成罗西的幻觉。他充分发挥出演员的歌舞潜能,泽塔-琼斯获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其他多名演员获提名;他还赋予“监狱探戈”、“操纵媒体”等片断高超的视觉创意。
花絮
·在影片中,两位女主角为了争得名声而明争暗斗;而电影的现实中的女主角之争,也是异常激烈。麦当娜、戈迪·霍恩、妮可·基德曼、朱丽娅·罗伯茨等著名演员都有过和“芝加哥”的“绯闻”。
·在男演员方面,曾经主演过《油脂》、《低俗小说》、《变脸》的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一度收到制片方的邀请,最后他却以不愿意在20年后投拍一部类型相同的影片拒绝出任男主角。
·另外一个谣传,则来自于本片的CD大碟。曾有传说珍妮·杰克逊曾有意献歌一曲,到最后却不了了之了。
·成为米拉麦克斯电影公司票房最高的电影,国内票房就到达了一亿七千一百万美元。
·该片音乐剧从1975年4月12日开始,在美国纽约的百老汇演出,直到1977年8月27日停止,总共演出936场(包括24场预演)。
·导演希望凯瑟林·泽塔-琼斯在影片中展现自己真实的长发,但她坚持要换成短发。在人物杂志采访时,她的解释是不想让长发垂在她的脸上,这样就会成为大家怀疑她是否真的在里面跳舞的一个把柄。
·这是约翰·特拉沃尔塔拒绝然后理查德·基尔接下演出的第四部电影,之前还有美国舞男 American Gigolo (1980),天堂里的日子 Days of Heaven (1978),军官与绅士 An Officer and a Gentleman (1982)。
·理查德·基尔花了三个月的时间上踢踏舞课。他的踢踏舞场景是在半天时间内拍摄完毕的。
·在监狱场景中,胡雅克开始说的是匈牙利语,但最后的一句话说的是俄语,她说的意思是“救命,救我,好吗?”
穿帮镜头
·连贯性:荣斯看着弗里德的钱包,在里面的那张弗里德孩子们的照片。
·时代错误:在法庭的美国国旗上有50颗星(应该是48颗)。
·荣斯·哈特唱歌的场景中,就在她唱着“谁说凶手不是个艺术家”,荣斯走过一排镜子。拍摄途中,就在荣斯的右边可以看到摄影组工作人员的倒影。
·连贯性:当荣斯拒绝手下维尔玛的钱时,维尔玛把钱放在她的裙子下面。在每一个镜头中,钱的位置都在变化。
·在表演“单人房间探戈”的时候,可以在安妮的胸前黑色的装饰上面看到录音器。
·事实错误:在电影好几次提到哈里森是区律师助理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实际上在伊利诺斯州,并没有区律师District Attorneys,他们被称之为州律师State's Attorneys。
·连贯性:在唱“爱是我关心的全部”时,女犯人脱下她们的囚服,在一个镜头中,她们戴上头巾,在接下来的镜头中,她们再次把头巾戴上。
·连贯性:荣斯和比利在讨论她该在法庭上穿什么衣服的时候,在她的右边的头发上,有一段很长的马尾辫时有时无。
·在最后跳舞的场景中,可以看到有人在维尔玛和荣斯身后通过麦克风说话,指挥着他们。然而,在介绍他们第二段表演时,你可以听到同样的声音,但冲着麦克风说话的这个人已经转身在看音乐师,麦克风离他的嘴巴很远。
7 ) 还有什么能比顶配的妓女,性感的爵士和膨胀的欲望更让人流连忘返的呢?
一口气看完,中间根本就停不下来。作为一个商业歌舞片,《芝加哥》绝对有资格教一些现实主义题材作品“反讽”两个字到底怎么写。两个杀人犯摇身一变成了绝世明星,她们用来杀人的手枪变成了她们惊艳表演的点睛道具;唯利是图的律师高歌爱情,道貌岸然的施舍是他名声远扬的工具;被带了绿帽依然对妻子不离不弃的丈夫化作小丑低泣自己的遭遇却无人理睬,成为这个娱乐至死之城最大的笑话;背叛,枪杀,谎言,欲望像美妙的爵士乐一样,日复一日供养着这座城市贪得无厌的八卦胃口。
整部电影集聚了爵士乐的所有特点,性感到窒息,诡异到美丽,变幻莫测的惊喜,狂野放荡的精致,每一帧都让人想舔屏。一边看一边觉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看到比“监狱探戈”更性感的表演了,水晶吊带袜里藏着心机,黑色蕾丝束身内衣里塞满了钞票,美妙的肉体可以让一切谎言变成真相,滑稽到可笑却符合大众审美的表演也能让公平正义的庭审变成一场精彩绝伦的马戏表演,正如男主那句话:“这里是芝加哥,宝贝儿,你永远都比不过那些新鲜血液。”
紧凑流畅的剪辑和华美绝伦的布景,爵士歌舞和剧情推动的无缝衔接与交叠,一扫对歌舞片那些歌舞表演嵌入情节发展过分生硬的偏见,从来都不会觉得莫名其妙唱起来跳起来让人觉得无故跳戏,无聊的劝说变成了爵士,冗长的独白变成了爵士,悲戚的诉苦呢变成了爵士,狂暴的骂街变成了爵士,所有的表演都成为剧情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凭这一点,私以为已经秒杀了《爱乐之城》和《红磨坊》。
这部电影里没有几个好东西,监狱妈妈,不败律师,报道记者,和老婆的妹妹私通的丈夫,不顾家室到处哄女人上床的家具商,全部都是千千万芝加哥居民的缩影。浸泡在酒精和爵士乐里的城市无地容纳那么多真善美。
人人都在奔向天堂,人人都在天堂的反方向,两位女主性感的美丽的皮囊下实则就就是不折不扣的婊子心,就算充满了谎言与欺骗,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痛恨她们,毕竟在芝加哥这样一个浮华之城,名利之都,还有什么能比性感的爵士乐,顶配的妓女和膨胀的欲望更鼓舞人心的呢?
看似大团圆的结尾也一点都不敷衍,仔细看就能看出背后尖锐的留白,声名大振又如何?别忘了,宝贝儿,这里可是芝加哥!
浮华交接,满地昙花。第一部让我有生理反应的歌舞片。与犯罪片的结合很有看头,不脱离“舞台”的歌舞场面让人联想到《歌厅》。区别在于打破了鲍勃·福斯有意制造的割裂感,没有场景上的频繁辗转,呈现方式倾向于外化的精神臆想,加强了外在的紧密联系,但也消解了内在的互文快感。讽刺浅显,好在精彩。
大银幕看不断地引发各种生理反应【电影资料馆】
Cell Block Tango六人探戈和提线木偶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两段歌舞实在太棒了!
凯瑟琳·泽塔琼丝实在好看。只是她很少拍如此压抑的戏。她的眼神始终犀利而不屑,望着那个在《冷山》里放肆大笑的蕾尼·齐薇格。她自始至终都在冷笑,冷眉冷对地嘲笑着自以为能掌控的命运。而蕾尼总是自顾自地纯真着,伪装到世故。她的金发雪肌我怎么看都比不上凯瑟琳的抖擞的黑短发,以及身体健美的她
过分的夸张反而容易产生不真实感,进而使苦心经营的讽刺效果大打折扣,幸好大量的平行交叉蒙太奇拯救了这部电影,在歌舞片的表现形式上可谓一大突破。个人认为本片当年之所以无限风光,很大程度上是学院对上届无视《红磨坊》的另类补偿,矫枉过正的结果便是诞生了又一部相对平庸的奥斯卡最佳影片。
2003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然则远不能与[钢琴家]相提并论)。影片根据百老汇同名音乐剧改编,是一部制作精良的歌舞片,兼具娱乐性与社会讽刺意义。剪辑精妙,歌舞与常规剧情交叉并行,不仅外化人物心理活动,还起到象征与补充诠释的作用。三位主角亲自完成所有歌舞场面,不容易。最爱木偶剧段落。(8.0/10)
lalaland真的差远了…… Renee很漂亮,舞台感不如Catherine Jones,每个角色都很出色
属于聪明有余但无甚才气的那一类,歌舞部分除了里查基尔比较勉强外,基本把提线木偶似的爱乐之城秒成渣!奥斯卡赢了《钢琴家》也不是它的错,好莱坞体制内敢把讽刺做成这样的也没几部了,用浮华堆砌成腐朽的舞榭歌台,最后还是没能再走一步,索性像红楼梦那样散成一场大荒,多好
娱乐至死的年代一切不过都是showbiz,讽刺法制、媒体、大众,罪犯成了人人追捧的明星。印象较深的段落:六个女犯的独白舞、律师操纵记者的傀儡舞、Renée的多重镜子独舞、东欧移民女的行刑舞(没有话语权就是死路一条)、审判之前的razzle-dazzle舞
03年在我还接触电影不多的时候,片中那些踢踏的节奏感,美轮美奂的场景转换,雀跃的爵士乐,第一次觉得歌舞片的魅力可以如此撩拨人心。那时候刚高中毕业,看这种片实属过于前卫了,就是那种看的人会面红耳赤、有点罪恶感,同时又坚定地认为这就是高级艺术的荣耀感,想给其他人分享又不敢,毕竟03年还没有豆瓣,那心情真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虚荣,浮华,财富,偷情,谋杀,情欲,大腿舞,各种浓妆艳抹,美国文化最庸俗物质的元素全部乱炖在一起了。眼花缭乱的歌舞剧效果,大俗中有一点小雅,“无法喜欢自己过的生活,无法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凯瑟琳·泽塔-琼斯的戏份要再多点就好了...
A-MA-ZING这才是值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片(对我针对的就是lalaland)
看完《红磨坊》再看这个,立马对比出前者差距
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才发现……《BJ单身日记》也没法当作励志电影看了!齐薇格根本就是一个尤物啊!!
出乎意料地让我有些震撼的感觉。Catherine的演技远在Renée之上
可以翻来覆去的看。
看过的剧情最棒的歌舞片,那段拉线木偶戏很出彩,毕竟是奥斯卡最佳影片啊~~
十年了,仍旧没有歌舞片可以超越它。
Renée Zellweger惊艳死
非常美国,非常讽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