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Now I have deeply remembered this one.
Hitchcock has never disappointed me.
最后真的很凶险,尖叫、射偏、坠楼,到受到Prime minister接见,到灵机一动以此为契机enter the embassy,情节如此推进实在是妙。Doris Day最后的献唱简直绝了,一点点掌控着电影最终高潮的推进。间谍、暗杀各方的关系,我还是有点懵,不过影片最初都有镜头交代,等到第二次看的时候,我想就都明白了。
影片一开始取景在Africa很有意思,你至少看到了上世纪50年代非洲社会的样貌,他们的宗教习俗(for example, they don't allow for too many accidents, and their weird eating habits)。以及英美国家刑侦时候的惯例做法(I'm afraid we can't get in without a search warrant)。影片里这回改成Steward的妻子很机智了,从最开始就察觉到异样。
很喜欢James stewart,together with his vocal voice.
期待下部电影。
2 ) Que Sera Sera
When I was just a little girl, I asked my mother, What will I be? Will I be pretty? Will I be rich? Here's what she said to me: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 Que sera, sera, What will be, will be. When I grew up and fell in love. I asked my sweetheart, What lies ahead? Will we have rainbows day after day? Here's what my sweetheart said: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 Que sera, sera, What will be, will be. Now I have children of my own. They ask their mother, What will I be? Will I be handsome? Will I be rich? I tell them tenderly: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 Que sera, sera, What will be, will be. Que Sera, Sera! 中文歌词如下: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 我问妈妈, 将来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是否会变得美丽、富有? 她对我说: 世事不可强求 顺其自然吧。 我们不能预见未来。 世事不可强求, 顺其自然吧。” 当我长大并恋爱了, 我问我的心上人, 我们将来会怎么样呢? 生活每天都会美好吗? 我的爱人对我说: 世事不可强求 顺其自然吧。 我们不能预见未来。 世事不可强求, 顺其自然吧。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孩子, 他们问我 将来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们是否会变得英俊富有? 我轻声地回答: 世事不可强求 顺其自然吧。 我们不能预见未来。 世事不可强求, 顺其自然吧。 顺其自然吧。
p.s.
que sera sera是法语,其解释就是Whatever will be, will be.【应该是来自西班牙语qué será será】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Anything that will happen will happen.任何会发生的事情都会发生。/该来的一定会来,该你的一定是你的。/世事不可强求whatever为复合关系代词,等于anything which 或anything that,而be为完全不及物动词,此处可等于happen.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We cannot tell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in the future.未来不可预见。
QUE SERA SERA (或称Whatever will be, will be之意)为《擒凶记》(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中多丽丝·戴所演唱的插曲。作词・作曲:Jay Livingston &Ray Evans。轻盈的三步舞曲,歌者温婉的嗓音,完美地演绎了主题 —— 一切不可知,不必苛求,顺其自然。此曲传唱甚广,流行一时,曾获最佳电影插曲金像奖。
3 ) 家里必须有人说了算
情侣之间,可以吵架,可以固执,可以谁也不听谁的话,夫妻不行,特别是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家里必须有一个人说了算。
因为,孩子,相关的事儿,必须以最高效率得到处理,否则,呵呵,哼哼,咳咳,倒霉的就是全家人了。
小的例子,去不去医院?
5、6岁的孩子晚上不停咳嗽,妈妈说赶紧去医院看急诊,爸爸说天冷再冻着明天白天去吧,奶奶说没事儿我这就给他做冰糖雪梨水,爷爷说我去外面抽烟去外面抽烟,然后,第二天,稍有好转,第3天,咳得更厉害了,夜里去医院急诊,肺炎,住院。
大的例子,买不买学区房?
一般都是,全家反复讨论之后,就买不到了。
极端的例子,孩子被绑架了!
绑架者,还不要钱,就是让你们保守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的代价是,有一个大人物要死。
这个时候,家里谁说了算?
希区柯克,1956年的电影《擒凶记》里,是当医生的丈夫说了算。
1.接到绑架者的电话威胁后,麦肯纳医生,决定不配合警察,不告诉警察真相。
2.确认儿子被绑架后,麦肯纳医生,决定先给妻子吃镇定剂,再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3.分析判断出,儿子已经被从摩洛哥带去了伦敦,麦肯纳医生,决定夫妻一起去伦敦。
4.当着警察的面,再次被绑架者电话威胁后,麦肯纳医生,决定夫妻继续保守秘密,自己找线索,救人。
5.在教堂里找到绑架者,同时也被绑架者发现之后,麦肯纳医生,决定自己单独留下拖住罪犯,让太太出去报警。
6.在音乐厅发现刺客后,同时得知刺客已经当面再一次用儿子的生命威胁他们保守秘密,麦肯纳医生,决定继续保守秘密,自己悄悄地去找刺客的包厢。
7.在被绑架者用枪胁迫的情况下,麦肯纳医生,决定先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儿子,再趁机把罪犯撞下楼梯,吸引警卫的注意。
麦肯纳医生,的,每一个决定,都是需要在几秒钟内,做出选择。
麦肯纳医生,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孩子安全第一,太太安全第二,大人物嘛听天由命好了。
好消息是,绑架者中,有温和派,有爱孩子的女人,关键时刻,她背叛了组织,选择了爱。
更好的消息是,麦肯纳医生的太太,信任自己的丈夫。夫妻配合默契,巧妙利用音乐,擒了真凶,救了亲娃。
过程惊险,结局美好。
备注:
过程残酷,结局美好的例子
梅尔吉布森,1996年,主演的《赎金风暴》Ransom
4 ) 蒸腾
完美的搭讪方式!“制造恶人!”,然后自己解围,自然赢得别人的好感! 第一个人(陌生人)取得信息,然后第二对人(一直跟踪的陌生人)利用信息!轻易就破掉了别人的防御机制,这也太狠了叭! 【tips.】(以后统一用,想法,非剧情) 在写纸条的时候写两张,警察询问的时候掏出一张,误导别人,顺着假字条寻找,这里内外视角可以做不同的文章。 希区柯克做的是零视角的文章,角色不知道路易伯纳德是谁,观众也不知道,只有第三者知道,再来陈述。有趣的是,这时换成外视角拍法,可以拍个关于伯纳德的倒序,换成内视角的拍法,可以拍一番警局的较量。 粉丝中被单独拍摄的眼镜女子,全部拍摄是记录真实,单独特写就是刻意的强调,出现两次代表特别重要。 空间分散再集合: 朋友来拜访,夫妇先后去找人和教堂,形成了三空间,加上罪犯空间,是四空间,然后不断交错,就看最后空间怎么融合。(这部其实拍得很一般,但有了很多的启发,不知是看到劲了还是希区的本事。)
5 ) 伟大的父母
这是一部谍战剧,但男主一家只是被牵扯到其中而已。
男主一家去摩洛哥玩,一位陌生人帮他们在公交车上化解了和当地人的矛盾,于是他们做了朋友。他们在旅行过程中又遇到一对夫妻,和他们交谈在一起,也成了朋友。不久,那位朋友死于非命,孩子也被拐走,原来,那对夫妻也是坏人,哎,人不可貌相啊。
后来经过一系列调查,原来神秘组织要在教堂刺杀首相,于是男主和女主去了教堂阻止了这些来场危机。
最后首相为了感谢他们请他们共进晚餐,途中女主唱歌,小孩听到了歌声哼起小调,最终被父亲所救,一家人又皆大欢喜。
这部剧中父母想方设法去营救孩子还是很令人感动的,特别是最后母亲和孩子的“合唱”让人泪目,父亲也是一位勇敢果断的人。
这是我看的希大师第十四部作品,飓风营救,化解危机!
6 ) 希区柯克的文化自信
卡拉瓦乔式的经典椭圆构图,让观众好似参与其中,非常具有代入感。
拿病人的手术费比做俩夫妇换来的日常开销,这个切入点既新奇又十分具有幽默感。
希区柯克本人就像那个片中的小孩一样,来到了异域世界,看什么都是好玩新奇的,当然也借男主之口幽默的吐槽了另外那些令他不习惯的异域习俗,希区柯克真是一个有趣的老玩童。
观众看到一个吃了镇静剂的母亲在得知孩子有危险时反应尚且如此剧烈,更不用说正常状态下的反应,但导演却把这一幕植入在了观众的想象之中,从而让冲突变得更冲突,让强烈也变得更强烈,可谓神来之笔!
希区柯克的电影中总是可以窥探到他所诠释的欧洲文化,建筑、服装、礼仪、音乐、绘画,这种民族文化的自信和深刻的理解以及艺术般的诠释,将一切融会贯通,这就是文化自信。
在一场盛大的音乐会中把人性的脆弱、张力以及家与国的利益冲突都撕裂在了这部恢弘的乐曲中,真叫人拍案叫绝!
7 ) 太多不知道的男人
本片名为知道太多的男人,实则讲的却是关于不知道太多的男人,是关于面对女性强势崛起,男性在维护自身统治地位过程中的力不从心。
影片一开始,公交车上,桃瑞丝·戴最先对法国人过分的好奇心产生了怀疑,“他把你了解到底儿掉,你却对他一无所知。”但这及时的提醒被她丈夫所忽视,他只是将其归结于女人的善妒:只问我却没问她。但之后的风云突变则证明,戴的直觉和观察并非是出于人性弱点而是真的非常敏锐。至此,她一球领先!
斯图尔特想当然地把法国人遗言中的最后一个单词当做人名,结果导致他误闯动物标本店,差点耽误了护国、救子的大事。而戴呢,虽然直觉这次没有帮上什么忙,她还是在与伦敦老友的叙旧闲聊中及时领悟出:那是地名而非人名!考虑到激发灵感的老友是来自女方而非男方,戴又以人脉关系再下一城。
夫妻汇合于教堂外。戴首先提议应该马上报警,可斯图尔特的男人自大突然作祟,“还是咱们自己来解决!”进门唱诗,女绑匪认出二人,但又不便声张,只好转回身向正在乔装神父布道的男匪首递眼色。此处希胖处理的很有趣:
假神父明白事有蹊跷,但又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向后张望。却怎奈信徒众多,挡住了后排夫妇二人的身影,加之斯图尔特有意放低身体藏于柱后,所以对方没有发现。可仅仅片刻之后,斯图尔特就变得紧张和不知所措。他让妻子赶紧去报警,因为他自己“已经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于是戴就在全场皆坐之下,突兀起身疾走出门。结果让假神父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很明显,这一回合男方在深入虎穴前、后的两次决断中都犯了错。先是左倾冒险主义,然后在形式危机下又自乱阵脚。女方呢,虽不处于主导地位,却也没有因爱子近在眼前而失去理智。三球领先,合情合理。
紧接着,戴在电话报警时遭遇了英国官僚作风的敷衍搪塞,但对方也在她的执着之下泄露了长官去向。偏巧就是即将发生的刺杀行动所在地:埃尔伯特剧院!应该说,此处虽为巧合,但巧的很有水准:首相大人听戏,警察首脑岂有不去捧场护驾的道理?那一边,男人却刚从被绑匪击昏的状态下苏醒过来,吃力地顺着大钟垂绳爬出教堂脱身。期间,大钟莫名狂响,惹得附近居民驻足围观,场面颇为狼狈……至此,他已净吞四蛋。
剧院高潮处,表面上好像是夫妻二人合力救下了首相。但实际完全靠戴的“路见不平一声吼”来的恰到好处。因为从时间次序上,斯图尔特跑上楼挨着包厢找犯罪源头是发生在枪响之后。当然,迫使杀手坠楼毙命,是要归功与他。但受益者却是导演希区柯克。因为只有杀手毙命而非被生擒并供出幕后指使,才能让之前的伏笔——那首儿歌,变成最后收官的核心要素。另外,提议通过接受首相宴会邀约以智取爱子的,也是斯图尔特……但无论如何,这两处锦上添花式的功绩,远远无法扭转男人在整部影片中的完败局面。
但就算本片的确存在上述“进步”意识,整体而言仍属希胖中游作品。
莱昂内曾说,“希区柯克是伟大的艺术家。但他过于蔑视现实。我不能同意这种方式。”
莱翁不能认同,并不代表侧重想象便是一种缺点。但反之,侧重想象也应该有个尺度和评判标准,不能因为侧重了想象,所以“赋予节奏和影像诱惑性的方式所掩盖的内容”就一定是出色的。56版《擒凶记》刚好就在这方面存在缺陷。
很明显,计划败露之后犯罪分子的反应是不合逻辑的。没错,你可以说即使是职业杀手也有他某些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可如此重大的政治暗杀计划与只靠绑架封口却不想伤及无辜之间的落差是否太大?虽然我们也不可能替阴谋策划者想出万全之策,但仅因绑架了小孩,就放任其父母不管,任由其欧洲非洲飞来飞去也太过形同儿戏。
现实虚弱之时,想象如能强大,仍可很大程度抵消逻辑的质疑。就像《西北偏北》中旷野飞机追杀。但“音乐厅下手,以锣声掩护枪声”这好像也只是侧重实用效果而并没有多少想象的成分在里面吧?况且,围绕这个“刺杀点”的铺垫实在是太过啰嗦:片头就脱离故事背景的强化呈现一大段乐队演奏;后面假神父向杀手交代任务要点,留声机又反复播放关键两小节;再来到包厢落座,又特别安排女听众拿起乐谱,按律索谱……
个人能理解导演的本意。他想让观众能随着乐曲发展而神经持续紧绷,以实现悬疑惊悚之最大效果。而且他也清楚意识到,古典音乐的阳春白雪可能会导致观众无法对上节奏,因此必须于片中各个段落反复加以强化。但说实话,这种东西是强化不来的。古典乐盲就是再听多少遍也还是找不到那个点。况且,从实际内容来看,“视觉提示”也与“听觉提示”产生了冗余重复——观众看到乐手拿起了锣,杀手举起了枪,就已经意识到要命的时间点即将来临,他们又何必额外再用耳朵去跟莫名其妙的旋律较劲呢?
惊悚片中的声画巧思可以有,但要简单直观。比如《M是凶手》中盲人老者辨认出彼得洛的口哨;以及与本片形式非常接近但效果更佳的《侏罗纪公园》中的一场戏:这边在逐项恢复电力,那边三人正要翻越高压围栏。斯皮只用了一个很简单下摇镜头就传递强烈的紧张给观众——当前按到了哪个钮,它距离下面标着“高压围栏”的按钮还有多远?!
另一处声音构思也不成功。戴的演唱不知为何感觉很硬,特别是掺法语那两句,缺少慈母般的温柔。如此的歌声即使“脱离现实”地穿墙跃梯传到楼上的小孩耳中,也不足以激荡起观众的情绪。女绑匪的反应有些突兀,缺乏足够铺垫。破门而入之前,有个不错的小悬念:到底谁先进来?可等到枪口指向父子二人时,希区柯克也不知道如何收场才好。希式悬吊是不好意思再搞了,那就只能采用最大众化的……
(希区柯克杀人现场。本片法国间谍遇刺一场戏高票入选:
http://www.douban.com/note/301455685/)
★ ★ ★ ★☆,Jimmy在Hitch拿AFI终身成就奖致辞时曾忆起拍摄音乐厅那场戏时他本有很多台词。可第一条拍完之后希希喊cut要把台词去掉,“你嚷嚷的太大声我都听不清背景背景交响乐了”。后来再看这场戏时他怎么也想不起当时台词是什么,Jimmy这才同意“we don't need that speech, all we need is you.
被杀特工极业余,被平民女子瞬间看出异常,更可笑的是不敢回答萍水相逢朋友的家常问题、例如你一个外国人在此干啥——职业特工别说有一个或多个掩护身份,对任何问题都会随口编且滴水不漏。男主极二逼,异国他乡对陌生人瞬间兜出自己老底,不符合其战时驻外医生、平时世界各地出差、旅行的老江湖、老油条身份。歇斯底里的女人最为讨厌,无论古今中外、无论多么漂亮。伦敦特工机关更拉倒,自己外派执行重要任务的特工被杀,与之有关的美国人随即赶来、美国人的儿子还被绑架了,简单问个话就不管了。该片最大的贡献是其插曲《Whatever Will Be, Will Be》,永恒经典。
希区柯克在视听语言上的技巧和掌控炉火纯青,堪为悬疑片的范本。音乐厅一场从编排到镜头的剪辑,乃至声音对剧情的推进,无不扣人心弦,难以忘记。
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彩刺激。P.S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结尾女反派这么爱护那个小男孩,我眼睛就红了,还有Doris Day后来唱的那首we'll love again比之前她唱的que sera sera好听。
大銀幕看震憾!!! 加5星 9.1/10 又一城戲院 3.10 補記 2年前再次看大銀幕.
依然是希区柯克钟爱的间谍故事,毫不知情的美国夫妇被卷入政治迷局,最后拯救首相的同时也得以和儿子团圆。多丽丝·黛唱歌的样子很迷人,虽不是典型的美女,倒也有自己的味道。
还挺少见这样全家人都被卷入阴谋的戏码,从头到尾都很精彩抓人,虽然剧情也有雷点。
超喜欢这部,Doris Day给我的感觉太舒服了,而且第一次发现James Stewart眼睛嫩么蓝。节奏和气氛仍然高度保持了希区柯克的作风,有些片段有点多余,大概是没有构思完整吧。
多丽丝戴唱的那首Que Sera Sera可真好听!没想到后来又来了一遍,还是最后的关键,多好。不过剧情就不多推敲咯...
作为弗洛伊德代言人的希区柯克可能只有讲述恋母情结的时候才对女性充满善意 与前作不是受害者就是花瓶的妻子和情人形象相反 他不吝把所有的正面特质赋予一位千里寻子的母亲 丈夫对第一次见面的游客和盘托出家底 她仍保持睿智与警惕 丈夫误打误撞差点泄露情报 她急中生智打开儿子定位的突破口 丈夫莽莽撞撞推倒枪手导致擦枪走火 她绝望中一声尖叫反而机缘巧合之下救了暗杀对象 就像千人厅的交响乐再气势恢宏 也远不及闺房小曲Que Sara Sara来得深入人心
十分喜爱演出麦肯纳夫人的DorisDay的那段诙谐又严肃的演唱,JamesStewart还是后窗里那副样子呢..可称为希区柯克版本的首相谋杀案,亮点在镜头的变换和声音的处理上.情节上而言,完完全全就是典型设置,仅属于希区柯克的印戳显而易见
3.5星,两场戏还不错,一场是歌剧院桥段一场是在领事馆多乐丝.戴演唱世事不可强求这首歌的桥段,不过总的来说不如想的那么好看,或者分开看,这部影片中的不少桥段都很精彩但是连在一起就不觉得有那么惊险紧张了。
詹姆斯·斯图尔特的在希区柯克电影中最出彩的是《后窗》中的表演,其他合作的作品,斯图尔特的表演其实都特别单一程式化,斯图尔特有一个惯用姿态,低头微驼背、眉头紧锁、手肘收缩,这个形象在多次出现在电影中,特别是眉头紧锁,这样的的表演方式不仅仅让观众感知到了形式的紧迫,还令人察觉到了他的不厌烦,进而使观众移情,不能代入角色或偏向于他。在希区柯克与特吕弗的讨论中曾提到过,相较于加里·格兰特,斯图尔特身上更富有激情,这种激情在斯图尔特早期的黑白片中极为明显,加上当初他的年轻气质,都极易感染观众,这也是《双虎屠龙》等早期影片成功的因素之一,但在表演后期斯图尔特的演法并未改变,因年纪增大,致使在观众观感上时常觉得和人物有距离,他总散发着一种厌烦别人的情绪,这一点在他后期饰演灰色人物的《凤凰劫》中尤为明显。
跟睿智的妈妈相比,这个三两句话就把什么黄都漏完了的爸爸真是智商拙计 歌好听,几处高潮够紧张,就是总觉得剧情哪里不太对劲。
从头到尾都把我吸引住了,悬念贯穿始终,男女主角表演也很精彩,当然还有那首经典的主题曲~~而音乐会与谋杀的并行则令我想起了更早看过的《教父3》同样是靠近末尾时的剧院刺杀部分,一个相当扣人心弦的精彩段落。
悬疑氛围比较浅的一部,漏洞也比一贯的更多,有时几乎没有可信度了。难得的是在希区柯克的电影里,这部的女性力量相对突出,相对于男主洞察力低、只在意自家孩子而不在乎首相之危,女主多察、聪慧、恻隐之心、温柔而坚定的力量无疑在两次声音中被表达出来:一是音乐会上的尖叫,一是晚会上的歌唱。不过男主仍然被赋予了其他品质,从而表现出平衡的家庭关系。
拍摄期间,黛一直咨询斯图尔特,为什么希区柯克从来不指导,是不是导演不喜欢她的表演?搭档解释说,此导通常是你做错了才会发声。可黛仍不放心,直接去问希区,得到了相似的回复,“亲爱的黛,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自然不会招致我的评议。你的表现始终与我对影片的要求相吻合,这就是我什么也没说的原因。”……希区之所以选黛入擒凶记,因对其在风暴警告那部黑片中的表现印象深刻。制片人曾有疑虑,因为他觉得黛只是一位歌手,他原本更想用特纳、凯利或者诺瓦克去演女主角。
不算最好的希区柯克,但依然悬念丛生。歌剧高潮杀人的拍摄手法太绝了,一百多个变化镜头竟然一句对白都没有,看得人从头到尾抠手心~
1.阿尔伯特音乐厅的刺杀场景至为经典,钹、黛、史都华、杀手、乐谱的交叉剪辑,尖叫,张力十足。2.奥斯卡金曲[Que sera sera]与应和的口哨。3.乱入标本店,剑鱼与虎头。4.开篇儿子偷头巾、史都华坐立难安的大长腿、抓鸡腿等喜剧插曲彰显出了文化差异带来的尴尬与困窘,为影片增色不少。(8.0/10)
Hitchcock的彩蛋真的太难找了 查了一下又重新看才看到他胖胖的背影 音乐会谋杀那段似曾相识哎!女主的绿花裙子好喜欢 Que sera, sera好好听 想去摩洛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