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知识分子的受虐倾向
乡愁不论在文学还是电影中均是一个信息量极大的母命题,知识分子中较为广泛存在的精英脾性和溯源情结让乡愁题材的文艺作品一般严肃且深沉,久而久之乡愁类文艺作品便普遍形成了一种具有拟人尊严的严肃创作地带。然而拉丁美洲文艺作品常带有荒诞味的黑色幽默具有某种破坏乡愁的原始魔力,个人觉得《杰出公民》在某种层面上就是一部反乡愁的荒诞佳作,它自然带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也似乎并没有逃脱出知识分子的某种自怜,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部颇具思想、颇具矛盾的有趣作品。
衣锦还乡恐怕是知识分子共有的一场春梦,说起来俗套,但这种心理需求或有或无的存在于不少文人的潜意识之中,即使是影片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不能免俗,根植于故土的成长记忆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笔触,举远点例子如流亡海外的塔科夫斯基,近的例子如我国的贾樟柯,张艺谋,莫言等(包括近年的毕赣),故土的记忆均不可避免出现在他们的作品之中,然而这些人作品中经过创作加工的故乡又是否是“真实”与“客观”的故乡呢?文艺创作者的主观艺术创作标准又是否能符合庸常社会尺度下的标准呢?这均是一个很难正面解答的问题。
《杰出公民》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与虚构对抗,衡量尺度相互矛盾的尴尬归乡故事,本片创作者既揶揄了知识分子的一些酸腐与懦弱,也通过直观的方式对本国所谓的的国民劣根性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采用近乎真人秀的方式,层层叠叠加码戏剧冲突,虽然该片毫无调度、运镜可言,但文学层面而言故事文本内容是非常可观,拉美艺术那种极其辛辣的黑色幽默也让此片荒诞不经,充满讽刺。
影片中的大文豪在获得诺奖之后悄悄的回到了阔别数十年的家乡,近乡情怯的情感让大文豪在家乡放下 了自己不少知识分子原则,然而现实与虚拟的偏差确令人尴尬,怀着复杂心情回到家乡的文豪很快发现自己在家乡成为了不同人眼中的不同符号,有人把他当政治筹码、有人视其为偶像符号、当然也有人将其视为叛徒和异类,更诡异的是有人甚至想从他身上找到男性的尊严,乡亲们纷纷想从文豪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印证,这一切刚开始只是简单淳朴的故土冲击,而随着知识分子价值观念与本土价值观对抗的加剧以及影片的刻意加码“国民劣根性”,电影中的对抗开始走向癫狂,故事像荒诞的真人秀一样处处刻意加码戏剧冲突,最后文豪先生不得不狼狈的再次逃出故乡,成为劣根乡亲枪口下的一个懦弱不堪的无助小动物,文明崩塌,斯文扫地,呜呼哀哉。
借由乡愁之壳,《杰出公民》其实讲述的也是一个具有全球化意味的故事,矛盾的对立双方不仅仅是现实与虚构,艺术评判和道德标准,也有西方精英审美价值体系自身的尴尬。很显然同样的故事照搬到中国环境们,并不会有太大的违和感(所谓民族劣根的尾巴哪都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嘲讽在拉美式的黑色幽默的表达下充满荒诞感,遗憾的是从影片的核心台词展示和受害者立场倾向上而言,知识分子的自省并不够深刻,虽然展示了知识分子骨子里的懦弱与原则丧失,知识分子在影片中仍然是一副被迫害者的正义形象出现,主角辩解的论调都全顺应主流精英观众之观念惯性,并没有太大的洞见和思考,从这一点上来看,知识分子自渎后的忏悔和反省本身是一种变向的自恋,作祟的知识分子受虐倾向。
所以知识分子当作大招使用的乡愁情怀不能全信,更不能脱了裤子去信,因为说不定他以前也用这招上过你的母亲。
2 ) 真相并不存在
要理解这部电影,首先要get到电影中的讽刺。如果你在奇怪电影为什么会有一个喜剧的标签,那也是因为你没有领会到这些细微的而又无处不在的讽刺,而这些细节正是电影的高明之处。
电影的最后,主人公丹尼尔在新书发布会上解释道,真相并不存在,你以为的真相只是人们从自己的角度所做的一厢情愿的解构与阐述,那我就从自己的角度,来一厢情愿的解构一下这部电影
1、丹尼尔为什么回故乡?
看了一些分析,大意是,丹尼尔得了诺贝尔奖后,苦于灵感枯竭、或者辗返于应酬,已经有5年写不出东西,这时正好收到故乡的邀请信,于是借机想要回去寻找灵感。
如果你也出身于一个无人知晓的小镇,应该也会有这种触动,每次回去时,心头总会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惆怅。故乡令人惊讶的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成不变,只是在一天天的变得更加衰败。
丹尼尔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令人称道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一方面,他对这里的人的麻木、愚蠢感到无可救药又厌恶至极。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所有作品灵感的源泉,是他无论离开多远也无法逃离的地方。
所以说他对于故乡的情感很复杂。如今人至中年,功成名就,才发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自己的故乡,于是就萌生了回故乡看看的想法。由此可见,对于故乡的情感大家都是共通的,而不仅仅是国人所独有的。
至于想回去寻找灵感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是有的,在丹尼尔的潜意识里,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或者不愿意承认。作为一个作家,丹尼尔认为自己是肩负着社会责任的,他的责任是关怀这些可怜的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所以来消费他们。他见证了悲剧,并以之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跟为了创作,而去刻意寻找悲剧,这两者的初衷是不同的。我个人更认同前者,我认为丹尼尔是有着人文关怀的作家。
2、两处狡黠的笑
片中一共有两处狡黠的笑,一处是颁奖时,他讲话后,听众很错愕,继而开始不明所以的鼓掌。另一处是新书发布会,结尾为了摆拍而做的表情,但是这个笑容渐渐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两处我个人认为都是讽刺。
第一处那个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以为我的讲话只是身为一个作家的装腔作势,故作深沉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想法。大家都没想到我会在颁奖典礼上来这么一出,被搞得一头雾水,却仍然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或是不明觉厉的开始鼓掌。笑容里包涵了一些虚荣和戏弄众人的小得意。
第二处笑容其实有着和第一处相似的情感,读者以为我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夸大的艺术加工吗,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你们以为我回故乡动机是为了新书找灵感吗,其实我只是想回去看一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可供我创作的素材,现实就是这么的讽刺!
当然我也看到有些朋友认为,这两处不易察觉的有些古怪的笑,其实暴露了丹尼尔的本性,他根本就不是世人认为的、道德高尚的谦和的作家,而是自私的,痴迷于创作甚至有些入魔的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有两个情节。第一,对于喜欢写作的柜台小伙子作品的认真品读,并对他致以诚恳的鼓励。第二,虽然意识到自己不是救世主,不可能帮助所有不幸的人, 但还是因为有所触动,帮助残疾的小伙子买了轮椅。
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丹尼尔是个有着人文关怀的人。当然我也说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解读。
3、丹尼尔为什么没有回去为父亲奔丧
丹尼尔刚回到故乡时,为了欢迎他播放了一个介绍他生平的短片,这个粗粝、庸俗,甚至有些可笑的短片,丹尼尔却看的眼含热泪。短片中有一个细节,他的母亲于四十年前逝世,从时间上来看,那基本上也是他离开故乡的时间。
所以我猜测,母亲逝世后,他就离开了故乡,从此以后40年再没有回来过。至于父亲逝世时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我想他父亲可能也是他厌恶的故乡的一个原因。(完全不符责任的猜想)
但是这点被罗梅罗拿来批评他,“一个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我们还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个就很常见了,我们经常被无聊媒体误导,拿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来评价公众人物的私德
比如说杨振宁那么大年纪了却取个那么小的老婆,要不要脸·····这种。
4、丹尼尔为什么抛弃他的女朋友?
不存在的问题
电影中,丹尼尔年轻时的女朋友不是个招人讨厌的角色,还挺让人喜欢,虽然人至中年,但还是很优雅。
我不认为丹尼尔抛弃了他的女朋友。我们都知道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阴错阳差
丹尼尔的每本书,艾琳都读过,而丹尼尔谈了几个女朋友,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没有结婚。
当你明白了什么叫造化弄人,你就会明白,丹尼尔没有抛弃他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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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些细节不甚清楚,比如艾琳为什么开车过来,质问他为何堕落至此。是因为发现了他和丈夫去寻花问柳?还是发现了他和女儿的事?(我认为应该没发现)而丹尼尔说,我根本不认识“他”???
安东尼奥对他的转变为什么这么大,在夜总会的那晚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剪辑的缘故吧
但是写完这篇后,我已经释然了。不要过分的去探究细节而忽略电影的整体性,只要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价值领会到了,细节其实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再说一些题外话。
残疾小伙的父亲去请求丹尼尔资助一个轮椅时,他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试想之后出了这么一篇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丹尼尔,成功靠抹黑故乡,之后却失去本心,冷漠拒绝同乡小伙,扼杀孩子的梦想。甚至高傲到,同乡好意请他到家中吃饭,也冷酷拒绝。据闻,丹尼尔成名后,父亲过世时也未曾回家奔丧·····如此云云
于是正义的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开始强烈谴责丹尼尔, 并呼吁大家抵制丹尼尔。如果你爱阿根廷,就不要买叛徒丹尼尔的书。
不转不是阿根廷人!
也许你曾是其中一员
想想身边的新闻吧。
这是虚构的故事,却是现实的写照!
3 ) 文化
“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为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4 ) 《杰出公民》:难辨虚实的荒诞经历
喜剧的一种高境界,不是嬉皮笑脸、鬼马无厘头,更不是装疯卖傻、嘻嘻哈哈,而是自黑式诙谐和含有深刻的思考意图齐头并进,制造出一种啼笑皆非具有颠覆(反差)性和戏剧冲突的黑色幽默。
通俗点说就是嘴角自然上扬完还能带动有效的脑部活动,这并非易事,一个得放得开(不要有所顾虑),也不能刻意过了头,另外就是能掌握好严肃和笑果间的和谐发展和互补平衡,新片《杰出公民》就是个好榜样。
这片不讲究拍摄技巧和手法,导演没有花多余的心思放在养眼的摄影或是悦耳的配乐上,而是将重点认真的放在了故事本身的构思上,很平铺直叙,以章节体的小说形式叙述,没有半点花里胡哨的旁枝末节。
看完会给人很实在的两点感受,剧本的出彩(一些犀利尖锐的台词写得不错)和表演的扎实,奥斯卡·马丁内兹凭借出色的发挥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影帝的头衔,故事很简单,讲的是马丁内兹扮演的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根廷作家丹尼尔受邀重回故土领取杰出公民奖的过程,围绕期间发生的一连串哭笑不得的荒唐事展开。
这很容易联想到曾在现实中和丹尼尔有过相似处境和社会背景(当年更加动荡和混沌)的阿根廷大文豪博尔赫斯,看完这部电影或许可以更加客观的理解博尔赫斯左右两难的立场和后来离开的决定,以及他对于阿根廷那份沉重的爱。
最近阿根廷的电影人似乎对自黑这件事黑上了瘾并乐此不疲,以往一些黑色幽默在影片中偶尔只是起到点缀和缓解(沉闷或紧张等气氛)的作用,让人有点忍俊不禁,但到了《杰出公民》里好几次我都差点笑出了声,各种好玩和反转式的尴尬和戏谑。
开始阶段用自己写的书无奈取暖,旁人理所当然的拿去擦屁股;后来和选美皇后在消防车上隆重游街;突如其来的饮料广告;各种莫名的礼物;意外上了曾经离开的爱人和儿时好友生的开放女儿;酒吧里的“猪叫”和“热舞”;最后“猪队友”的瞄准击中…
在这些揶揄荒唐的情节里不仅带有一定辛辣的嘲讽,更让人看到了第三世界思想文化的桎梏和无语极端的行径,以及远赴欧洲多年的作者与持续落后的家乡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和愈发激化的矛盾,同时也让人陷入到了对于文学创作的目的和形态是否完全出于主观因素的影响,虚构与写实间的外部(读者)和内在(自身)间的分歧与隔阂。
以前很多大腕级作者都发表过类似的想法和见解(包括片中的丹尼尔,从开始领取诺奖和后来揭晓雕塑时发表的言论中即可看出):比起安逸和平的生活,混乱恶劣的环境反倒能得到更多的创作灵感,越多的赞扬和奖赏,创作路上的绊脚石就会越多,甚至会停滞不前,和奥斯卡魔咒同个道理,遭遇长久的低谷和瓶颈期。
丹尼尔一开始回避并拒绝各种颁奖和荣誉的邀请,但偏偏决定前往他已逃离了四十年的故乡,其中的原因出于正面考虑是思乡情切,但更多的应该还是想重回故地寻找距离越拉越远的创作基石和经验感受,片中当他遭到当地人侮辱时,可以了解到他之前的创作根源都是来自于这片土地—萨拉斯。
小说中的内容多少都会带有作者自身的影子和经历,总会令人好奇其中虚实的比例和成分各占多少,这片的结尾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再回到前面来看,片中有个当地居民一直自以为丹尼尔著作中角色的原型是他的父亲,遭到丹尼尔的一再否定;因为评选画作的公正性丹尼尔遭到当地居民的刁难和抨击,对号入座的将丹尼尔书中的内容和萨拉斯的社会环境对等而论。
不可否认其中的联系,但可以更客观的理解成既为虚构也是事实,虚构扩充了小说的可能性、拉远了与现实的距离感,真实加强了小说的力道和意义,前者可以让其脱离现实的禁锢和局限,后者可以加强其深刻性和切身体会,激发更多的共鸣和思考,两者并不矛盾,就像丹尼尔最后的回答,模糊了虚实的界限,“真相”完全在于读者个人的理解。
就像看电影一样,看到某段生活情节,会有自我投射的本能产生,联想到自己有过的类似经历,小说也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经验,当和现实产生紧密联系的时候,不是站在自我的至高点来批判其真实的成分,而是透过这层虚实间的联系来反思、并以正确的观念和视角看清现实,直面已经流脓的疮疤而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将其掩盖或粉饰。
能从当地人身上深刻了解到这片荒凉落后的土地上人们生活的困境,希望丹尼尔资助帮儿子买新式轮椅的父亲;不想像母亲活得那般苦逼的女儿;行为举止极端和放纵的朋友;面对这些现象,很多电影都会以沉重悲伤的态度一本正经的处理,而这片却以一种揶揄幽默的方式做到尽量轻松而不失深度的呈现,挺难得。
片中的丹尼尔看似功成名就,但他看着却像是背负了一种沉重的失落感和空虚感,相信其中有生活和情感上的缺失与遗憾,开头接连不断荣誉下的无力创作和回到家乡后作为“局外人”的不快和尴尬,光环之下也会有阴影的部分。一部电影也好,一本书也罢,可以说写(拍)出来以后就不再是自己的作品了。
广大读者带有各种强烈主观意识的解读和分析都很有可能会曲解和误会作者的本意,这也是很多作者遭受非议和诽谤的原因,更何况是看似将故土的黑暗面兑换成自己成果的丹尼尔,当紧张的关系一触即发时丹尼尔的梦境和中枪,将那种格格不入的敏感处境得到了更加形象的表现,不管于私于情或于理,丹尼尔回到故乡,就像那只倒在河中的鹤(注:火烈鸟→别称:红鹳、红鹤)一样,孤独而绝望,甚至差点献出生命作为代价。
最后《杰出公民》成功出版的记者发布会上,丹尼尔那模棱两可的回答和意味深长的笑容,就像一个出现在银幕上的巨大的反讽而傲娇的符号,荒诞无比,将本片最大命题的终极答案交到了观众的手中,看完联想起了埃科的《波多里诺》,聪明而狡猾,同样有种被戏耍了一把的感觉,关于《杰出公民》(片中出版的书与电影本身),反正我是“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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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度解析这部难得的佳作电影!
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每一组成部分都是艺术家精心设计雕琢的,所以添不得一笔,减不得一笔,改不得一笔,否则,就不再是同一件艺术品了。本片的西班牙片名和英语译名皆为《杰出市民》,这是导演刻意安排的——本片的主旨就是围绕着“杰出”和“市民”这两个词——这不仅是家乡授予他的头衔(最后完全被毁),更是主人公丹尼尔内心对自己的定位,因为“杰出”到获得了诺贝尔奖,才有了自信;因为是家乡沙拿丝小镇的“市民”,才会想要回乡。所有的经历,都因这种自我定位而起。香港的译名《玩谢大作家》,把焦点放在家乡和丹尼尔的矛盾冲突上,没有触及到丹尼尔的内心世界,这是非常肤浅的。
丹尼尔在片中的一段辩解台词说到:“我的小说里没有说谁是邪恶的,要谴责谁,我只是把他们写出来。”同理,这篇观后感也不会写些什么“揭露了人性的丑陋”的评价。只因感受到导演和编剧的用心,便有了冲动写些什么,希望观众不要当它是一部普通的电影,漏掉了许多意义。
一、自卑
影片开场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台的后台,他一个人坐着,旁边站着一位美丽的颁奖小姐,她将为丹尼尔保管奖杯。另一边站着一个身材粗壮的工作人员,时刻注意着耳机里导播的指令。他们两个人,先于整个世界知道坐在旁边的正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但却一脸罔顾,仅仅是各思其职而已。丹尼尔双手紧握,身体团缩,不停地抖动着双脚,他的内心是紧张不安的。这种不安,和他上台后那段叛逆的演说,形成鲜明的反差。他上台时没有穿燕尾服,没有对国王和王后敬礼,他的讲演充满了对诺贝尔奖的讽刺和不削,但他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他演讲结束后,观众既诧异又尴尬,没有什么掌声,但他却坦然地走到舞台的中心,面对观众,停住了脚步——他在期待掌声,几秒种后,果然人们慢慢地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不削,又为何要掌声呢?我想,这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写到的“夸张只因我很怕”。他内心知道,自己是来自阿根廷乡下的一个普通“市民”,在场的所有人身份都比他显赫,这令他不安,于是他要用另一种独特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自卑,要显得与众不同——而这恰恰是自卑最明显的体现。
影片接着是丹尼尔助理念的一长串邀请函,有各种皇家文学院的颁奖礼,BBC等有名电视台的采访。他对这些都一口回绝,回绝得如此不费力气,脸上时不时还带有笑容——与其说反感,倒不如说是暗喜。而他却对一些讲课类的邀请还存有些兴趣。孟子曾说:“人之患,好为人师。”教课与其说是满足学生的求知欲,不如说是满足老师因知识不对称带来的优越感。对卓有成就的丹尼尔而言,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理念,是他独有的改变现实、表现自我的手段,以至于他后来迫切地想要回到家乡,并要显得与众不同。
所以,当他收到了家乡沙拿丝来的邀请函,他毅然决定取消所有行程,独自回老家一趟,很显然,他对此决定满怀期望,并兴奋不已。如果说身份给他带来了自卑感,那唯一不会令他自卑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了。自从他离开了家乡,直到登上了诺贝尔奖的巅峰以来,家乡的人还都在原地踏步呢。诺贝尔奖和沙拿丝的关系,就好像贵妇和流浪汉的关系。可以说,当他决定衣锦还乡的瞬间,他已经在脑海里预设了某些情节,其中一定不乏年轻女子的仰慕。所以后来,当一位年轻性感的女孩冲进他的房间时,他一边说:“我要警告你我的年龄可以当你的父亲了”,一边坦然地用手关上了房门。
对丹尼尔来说,诺贝尔奖是征战,还乡是品尝甜点的时候了。这个思想人人都明白,所以丹尼尔执意不愿外人知道他还乡这件事。
二、现实
衣锦还乡,作为想象是美好的,太美好了,美好到现实一定令人失望。因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你的,也是我的,还是他的。没有人愿意对自己说:“我生存的使命,是为另一个人的虚荣心做配角(除非对自己有好处)”。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被逼成为这样的配角,他也一定会有所反抗,即便不表现出来,比如沙拿丝的居民。
丹尼尔来到了家乡,迎接他的是一辆小破车和一个不靠谱的司机。影片开始慢慢伏笔家乡的人其实并不太把丹尼尔当一回事,只是不表现出来。从车坏了没有人来寻找,在市长办公室外等候,到采访时的植入广告……其实家乡的人并不一定真的怠慢了丹尼尔,他们只是在做平时该做的。导演真正刻画的是丹尼尔内心的反差,他对这些是很敏感的,然而他依旧维持着高贵者的姿态——丹尼尔是那么的见多识广、富有思想,他怎么会包容不了一群乡巴佬呢?
汽车爆胎的当晚,丹尼尔给司机讲了个故事。这个故事,影射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故事说一对双胞胎,为了互相区别,一个留了胡子,一个没留。留胡子的变成了穷人,没留胡子的变成了富人。他们一直爱着同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和富人结了婚,经常有豪华的黑轿车停在他们家门口。穷人看不下去,把富人杀了,然后剃光了胡子,装作富人,回去和那个女人一起生活。丹尼尔说:“这个女人因为认不出来,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和他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后来,有一天来了辆黑轿车,下来一个人,误把男的当成了欠他们钱的富人,‘碰’的一声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里有几个线索,第一是“胡子”。注意丹尼尔在整部影片也是留着胡子的,直到片尾记者发布会的时候,他剃去了胡子,并且带上了一副浮夸的白框眼睛。留胡子的穷人,想象富人过着很好的生活,这种“想象”是存在于穷人的脑海中。这就好像丹尼尔想象中的衣锦还乡、想象中的诺贝尔奖和沙拿丝冲撞后给自己带来的福利。但这种想象和现实世界,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世界,不可轻意融合在一起。如果一个人要在现实世界里做些什么,就必定要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律和偶然性。剃掉了胡子,就代表进入了现实世界。原来黑轿车是来讨债的,穷人最后被杀死了,这是现实。丹尼尔最后还是做回了现实中的作家,而不是做衣锦还乡美梦的游子,这也是现实——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第二个线索是“谋杀”。这个线索和丹尼尔最后被枪击的情节非常类似。请注意丹尼尔说故事里的那个女人“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我们设想,如果她认出了眼前的不是自己丈夫(这种机会应该很大),却不敢揭穿,那她至少可以什么都不做,她可以不提醒自己的假丈夫——黑轿车里的人不是来送钱的,而是来谋杀他的——这样她就可以解脱了。片尾的时候,丹尼尔的老相好艾莲来提醒丹尼尔赶快离开沙拿丝,结果汽车抛锚。艾莲让丹尼尔等一会儿,她回去开货车来送他离开。然而艾莲一直没有回来,等来的却是要谋害他的艾莲的老公一伙,艾莲的老公说了句:“艾莲向你问好。”可以想象,艾莲做了些努力,但可能也有所保留,她的婚姻并不美好,丹尼尔的出现令其变得更糟,谁能保证艾莲没有让丹尼尔和老公同时消失的念头——什么都不做可能恰恰能达到这个目的(丹尼尔会离开,自己老公会受法律制裁),毕竟艾莲努力过了,没有人会责备她,也不需要自责,就和故事里那个女的一样——这就是现实。
理念世界总是如此的必然和美好,现实则是完全另一个世界——现实世界就像是一堆橡皮泥,每个人都想用它来塑造自己的,注意是自己的,理念世界。丹尼尔后来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发现人们没有因为他的才华和成就而赞美他。相反,人们都在利用他,有人向他借钱买轮椅,有人硬要请他吃饭,有人要他当评委……就连和他上床的年轻女子,也不是丹尼尔真正的粉丝——书是她妈(也就是艾莲)买的,她有一个不值得欣赏的男朋友,她只是为了要离开沙拿丝才勾引丹尼尔——这一切摧毁的不是这位女子在丹尼尔心中的形象,而是在摧毁丹尼尔的自尊。一个成功的自卑者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尊遭到损害——无论是多么的间接。与其说一开始丹尼尔是在和美女上床,不如说他是在和自尊上床,现在自尊被损害了,于是他一定要把美女赶走。
丹尼尔非常渴望把他回乡的这段经历,塑造成他心目中的美好。所以他拒绝坐车,他喜欢在路上走,可能因为他可以从上而下的看沙拿丝,或是沙拿丝人可以从下而上的看他。他甚至不介意站在消防车上游街,虽然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但他仍然是享受的。
三、艺术
跌宕起伏的现实经历,并不能造就艺术家。艺术家必须有能力跳出自身的经历,忽略当时的自身情绪,忽略他人的善恶,以神一样悲悯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经历,这样才能幻化出艺术作品。所以中国历史上没落的家族很多,但写出《红楼梦》的只有曹雪芹一个。影片中有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的,因为丹尼尔小说中出现代表他父亲的人物,以为是对他父亲的一种敬意,于是邀请丹尼尔去他家吃饭。丹尼尔拒绝时说到:“我笔下写的人物是虚构的,虽然以你父亲为原型,但是和你父亲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认识你,和你完全没有关系。”显然,他对自己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很清楚,然而讽刺的是,他对自己脑海中衣锦还乡这篇“幻想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就不那么清楚。导演在片中不止一次的提醒丹尼尔,忽略现实是行不通的。丹尼尔每次和老相好艾莲见面时,车总是抛锚,好像就是一种暗示。另外,丹尼尔在艾莲家,试图像好友般和艾莲的老公聊起有年轻女孩主动送上门的经历(其中不乏炫耀的成分),结果还没说完,发现这个年轻女孩正是艾莲的女儿,于是不得不及时收嘴,这也是一种暗示(艾莲的老公怎么会真的当他是好友呢?)。丹尼尔在车里,还是吻了已经结婚的艾莲——他以此试图和老相好,和沙拿丝,用自己期待的方式,发生接触。
另一方面,丹尼尔习惯了西方思想和先进的艺术理念,在评审绘画比赛的时候,他坚定的维护自己的理念,不惜与人发生冲突。当文化部长暗示,某参赛者的身份是会计的女儿,某个作品描绘的是教宗,所以应当入围时,丹尼尔坚决的否定了。丹尼尔甚至觉得应该把其中一副画挂在画廊的正中央来欣赏,好让人看见画作背面的广告牌,这才是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他明明知道整个沙拿丝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的理念,但是依旧坚持。这就好比试图说服一群色盲世界是有颜色的一样——细想一下,颜色真的存在吗?但丹尼尔一定要这么做,因为这才体现出他的不同、他的存在,这是他试图改变现实的方式,并且他觉得他已经站在时代的前端,他想要做的改变是顺应潮流的——色盲终究会发现,颜色是存在的。
拿自己的理念来解读甚至改变客观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举动。这从许多的哲学家、艺术家最终自杀或患精神病这个事实中可以看出。这种举动只有在条件十分成熟,并且付出巨大代价时才会成功。从废除黑奴、法国大革命、女性投票权……这些理所当然的理念,实现起来都如此艰难。丹尼尔试图让封闭无知的沙拿丝人民,以他期待的方式来对待他,这和上述历史事件的难度相当。当遇到居民想让他捐助一台轮椅时,丹尼尔说了一套精彩的理论,他说自己不想充当救世主,他若赞助了一个人,那其他有需要的人怎么办?有意思的是,有时一个人嘴里说不愿意做的,往往是心里已经反复考虑过的。他的回归,何尝不像是一个救世主?人们用消防车载着他游街,为他塑造雕像,为他颁奖,请他到处演讲……他很享受,但他也想过他当不了财务上的救世主,因为沙拿丝很穷,而他没有或不想付出那么多钱。所以他说这套理论的时候振振有词,但是最后他还是打电话给助手,让她联系那个寻求赞助的人——当救世主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他没能跳出现实,他仍在为实现他的“幻想小说”而努力。
四、真实
在结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丹尼尔对“真实”的意义发表了评论。“真实”真的重要吗?丹尼尔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这是真实的。村民觉得他是一个人人该打的过街老鼠,这也是真实的。本片从一开始一直是以丹尼尔的视角进行着,知道最后他被驱逐的时候,镜头从艾莲老公的猎枪的瞄准镜拍出,观众第一次从艾莲老公的视角里看丹尼尔——这个可恶的家伙,嫌我们落后而离开我们,有了成就后不去那些皇家文学院混,反倒回来令我们相形见拙,试图勾搭我老婆,令我女儿主动献身,还要和我做好友,我杀不了他,还要表现得崇拜他……即便是普通观众,也咽不了这口气。最终“砰”的一声,那个痴呆的准女婿开枪打中了丹尼尔。他一定是受人指使或挑唆的,艾莲老公对此感到意外,所以一定不是他指使的,剩下究竟是艾莲,还是艾莲的女儿,就留给观众遐想了。
丹尼尔是否被打死了?影片没有交代清楚,当时好像被打死了,但是后来他又在新闻发布会以全新的外形出现了,所以应该没死。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丹尼尔最终跳出了这段现实经历,以艺术家的眼光重新把这段经历幻化为了小说,就像曹雪芹一样。他的胸前别着在父母墓地摘的野花,这朵野花代表着死亡,那个试图挑战现实的丹尼尔已死——他现在是一个小说家。他老练地对着镜头,展开了虚假的笑容——如果曹雪芹能活到受人追捧的现代,并且继续写作,保不齐也会面对镜头微笑,怎么可能当一辈子宝玉呢。
6 ) 吾土吾乡
男主一开头就表示,他庆幸自己逃离了家乡。之后又提到,他所有的小说都以此为背景,说明他对那里的记忆可谓刻骨铭心。可以说,这些在外人眼中尴尬蹩脚的闹剧,应该早就在他的预料当中。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回去?
很简单,在这里,你才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可以放任自己对着一个粗陋可笑的PPT流下眼泪,可以毫无顾忌地对着乡里乡亲吐槽高大上的皇家科学院,可以真切地重温自己内心的无力和失落——即使你征服了整个世界,你的真爱还是嫁给了村里的土炮;可以听到一个愤怒的美术爱好者兼地头蛇不给任何面子地对着你狂喷,然后提醒你:你爹死的时候,你都没回来参加葬礼。
这些场面绝不会在欧洲任何一个签售会、文学趴和社交聚会上发生。在那些场合,即使有人心怀嫉妒或暗中不满,脸上也会滴水不漏,如同发自内心一样地祝贺你。当然,你也得按秘书和编辑写好的发言稿说话,当好一个举止得体的“文化人”。文明社会的礼仪、规则和界限感能够给人带来舒适和安全,却也需要其中的每个成员小心压抑和隐藏自己的“蛮荒本性”。对作家来说,这并不利于他的创作。当遇到的每个人都笑脸相迎以礼相待,所展示的都是高度职业化的行为和反应,那还上哪儿去找暴烈的人性冲突和真实的内心活动?
所以他还是“自讨苦吃”地回来了。因为只有故乡才会如此——它从来不惯着你的高冷洁癖,不介意当面抠鼻打嗝撒泼打滚,一言不合立刻180度大翻脸。它管不了你如实描写它胖次上的破洞,你也别幻想自己有资格教它做人。如果还能有所谓的“宽容”,那只能是崔健写的那种:我不再爱你,我也不再恨你,虽然你还是你;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反对你。
如是,尽管观众们领略了堪称惨不忍睹的南美乡镇风情,各种“蹭名人”的粗鄙举止,还有满满乡村爱情风的老友,但男主的尴尬症似乎不像旁观者以为的那么严重,也没有急于表现出鄙视和厌恶。他心中有数:靠着名利的真金白银,自己在总体上处于优势地位。即便当年的女神,在他面前也不免要自嘲几句。声言“有事罩着你”的哥们儿,其实已经一腔玻璃心。无论可怜之人还是可恨之处,实际都来源于卑微者在光鲜者面前无法避免的自卑和敏感——他已名扬天下,而地球上有几个人会关心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里的谁都是谁?
这样的故乡注定不会像皇后的魔镜,你往面前一站,就一个劲回答“你最牛”,潜藏的羡慕嫉妒恨随时蠢蠢欲动。事实上,乡民们由谄媚到敌意的转折,也与作家内心的转变同步。那些旁人看来庸俗拙劣的欢迎和恭维,还是让他不知不觉中膨胀了。于是当自荐作品的男文青和自荐枕席的女文青出现时,他自然而然地以套路应之,直到发现那是老友的女儿才醒悟过来:在这里,这么干可不妙。
不妙的不止如此——他出于讽刺,执意选广告牌背面的画获奖,结果冲犯了这个小地方的“潜规则”。而他每次摆出那种“认认真真讲艺术”的范儿,都势同火上浇油。人家跟你谈生意,你却跟人家谈人生,这就不好办了。
故事的结局没有意外:文化人最憋不住的就是嘴炮启蒙,最怕的就是动刀动枪。而真实的世界炸起毛来干脆利落,鸡蛋和枪子儿直接就上。你想体验无遮无掩、翻脸如翻书的红果果人性,就别在乎这个了。就像他在野地里讲的那个故事:任何获取都是有代价的。
不管怎样,最后在聚光灯下收获掌声和鲜花的还是他,不是么?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