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草

剧情片大陆2004

主演:刘烨舒淇齐欢房子斌陈创李梦男

导演: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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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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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15 05:02

详细剧情

  叶星雨(舒淇 饰)忘不了1974年的夏天,本是知青的她在回乡的路上遇到了同样是知青的刘思蒙(刘烨 饰),虽来自不同的知青团,但两人间的感情迅速迸发。这时星雨的男友兼队中排长袁定国(房斌 饰)与思蒙所在的团发生了冲突,定国应此受伤,双方都埋下了极深的仇恨。星雨知道自己是双方冲突的最终原因,于是她主动的找到了刘思蒙希望能解决冲突问题。  但星雨还是抵抗不了与思蒙之间的激情,与之发生了关系,可是天意弄人,他们要走的道路一点都不平坦……

长篇影评

1 ) 哪来的如果当初

定国说每次只要有那个人的消息,星雨就会失神,他总也怕她会离开不再回来了。其实他心底是明白的,她不会离开,这个女人早已被生活困得牢牢的了,就象那年她溜索去了江的那一头,交付了一颗心却把人带回了他的身边。

她早就选好了以后的路,就算那时刘思蒙没有对她误会她也一定不会留下来,她与卫红不同,她不会为了一个男人留在那个不属于她的地方,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与命运无关。

她应该会常常失神,就似在死水一般的生活中偶被微风吹起的涟漪,心念一动就荡了开去,复又成了一潭死水。见到了她的波澜又如何,她还不是依旧在那里,走不掉,逃不脱。

片子最后的假设是个败笔,正因为彼此遇见了才成就了这些人完整的一生,死去的和依然活着的,爱着的与恨着的。这种如果当初的假设本就是不成立的,就象小郭跟湘玉说的,“哪来那么多的如果当初,缘分是什么,上天给了你机会,这是缘,你利用了这机会,这是分,二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所以既然老天给了这个机会,这二人又牢牢抓住了,为什么要假设不曾有过,为什么又要后悔。即使不能在一起,可爱过了难道还不够。

人生不总是这样吗,一个陪在身边一辈子,一个留在心底抹不掉。

2 ) 人为美?何为美?



前言



五一在家。某天一早打开电视,发现央视电影频道在放《美人草》,在此之前,只是听说过其名字,只是知道一向以性感女神著称的舒淇在这部片子里突破自我饰演了个女知青。不过只看了一遍,就给我留下无数的思考。可以说,这是一部在我生命中让我思考最多又使我难以入睡的片子(也许是唯一一部)。于是决定写影评的时候一定要写这部,但寻碟的历程却十分艰辛,校园外的地摊上没有,害得我专程跑到夫子庙去淘,在问过了十家店后终于觅得这张VCD,珍贵得很。

先把剧情简要介绍一下。1974年夏天云南,昆明知青叶星雨(舒淇饰)在探亲之后返回兵团连队的路上邂逅了让她一生难以忘怀的男人——大江对面的北京知青刘思蒙(刘烨饰)。叶星雨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袁定国(房斌饰)是她所在连队的排长。在红春坪的集市上袁定国和好友林山等人和刘思蒙发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袁定国和林山都被打伤。伤感而多情的叶星雨成为两个团知青武斗的导火索。为了平息流血冲突,叶星雨过江找刘思蒙谈判,却陷入了一场感情的旋涡。叶星雨将自己在袁定国面前保留了多年的初夜交给了刘思蒙。然而幸福的天平并没有向两颗相恋的心倾斜。

下来我要把具体剧情、场景、画面和我对于电影艺术美、心理变化、人性美、爱情美的思考联系起来表述。请各位看官一定要耐心,首先我可以保证,如果你能跟着我的思路,必定会得到一番洗脑的升华,如若觉得我在吹嘘,或者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那我劝你不要看下去了,我不是一个喜欢听到刺耳批评的人。



(一)

影片首个场景是叶星雨到团里去申请回城指标。起先我以为在整部影片中,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但后来意识到:团领导一句很关键的台词提醒了人们那个年代的背景,“申请病退回城是有一定规定:得有你家属所在地地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家属所在的单位、街道、派出所的介绍信,还得有你申请人本人所在连队的介绍信。……经过连里的民主讨论表决,再正式批准。有啥不清楚的,尽管找组织,组织!”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文革时期,知识分子下乡。我不希望把对那个年代的批评仅仅停留在政治黑暗或政策失误上,那是一个中国绝大多数人主动或者被动地犯着不道德错误的时代,而这所有的错误中对人危害后果最大的就是人们没有自由,哪怕你想做到最好,哪怕你努力,也没有用,人没有自己,人只是组织中的一个元素。一个道德的社会应该让存活于其中的人们都有最基本的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一个组织不能保证其中的人有个人幸福的话,那么除非强力控制,组织中的人无可质疑地会存在离心力,如果没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被组织骗了。文革中的社会是一个变形的社会,但其中的人却可以不及社会外在整体表现的如此变形,他还是可以尽力做好自己,当然这里不讨论这种努力的后果。

(二)



第二个场景表述的是叶和刘思蒙爱情的发端。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的邂逅。



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我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为什么?很简单,是我喜欢上了她,而且我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这也许应该当作玩笑话,但冥冥中感觉这就应该是“符号”所带给观众的心理感受。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兰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注定迷倒了观众。演员的自身条件加上化妆师赋予她的特定造型引导观众得出这样的结论:叶星雨是美的。当然,这种美并不单单在外貌,还会由表及里。那我又为什么会认为刘思蒙和我一样呢?不得不佩服,吕乐导演挑选了刘烨这样一个帅气、阳光、看起来很可靠的男人。我丝毫不避讳看电影前对于刘烨已有的喜爱,那如果原先讨厌这名演员的人来看这个场景,他是否会想,刘思蒙又在打人家小女生的主意了。但这种担心似乎是多余的,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无偏见地去看电影,而如若一个人十分讨厌其中的演员,这部电影他八成是不会观看的。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出现了,电影为什么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虚幻假设?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先考究一下其他的文学或艺术样式。人们在读小说或看戏剧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去把自己当作其中的一个人物,但诗歌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人们在看诗歌、读诗歌的时候会把诗歌当作了解作者实在心理感受的途径;在听别人读诗歌的时候,

分两种情况,如果单是抒情诗,人们在意的是诗歌的内容和朗诵者的语气交汇出的效果,而除此之外的叙事诗更在目的上更接近于小说的讲述告知故事功能。

那为什么人们在接受外来的长篇叙事的时候会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人物呢?深层的心理原因是这样的,人们在历经一个漫长的旅途时,有在“旅途”中寻找与自己相关事物的倾向,以便获得归属感。这种倾向可以由很明显的事实证明:姚明加盟火箭队后,央视体育台始终在大批量地转播火箭的比赛,而当有些场次不转火箭而播其他队的比赛的时候,收视率立刻下降,而且比赛即时互动平台上始终也是和火箭有关的观众留言,为什么观众不关注其他队的比赛了呢?正是由于这种相关性的缺失。再比如,观看一场西甲比赛,虽然可能那家俱乐部和中国观众毫无关联,但中国球迷还是会习惯性地挑选比赛的其中一方当作自己的支持对象。

扯远了,回到刘思蒙的表白上来。

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三年?三个月?三天?还是三秒呢?之后有一幕戏,刘思蒙说,“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有人可能说,这人也太滥情了,怎么能随随便便这么短时间就喜欢上别人呢?那我要反问,多长时间算不短呢?必须澄清一个事实,喜欢不等于爱。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星雨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他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表现出了自己对于叶星雨的“兴趣”。在这个阶段,我只能用兴趣,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当他因为介绍信有问题而被押下车的时候,最后用他深邃的眼神亲和地望着星雨,留下句话,“你知道吗?你特别好看,不骗你。”你特别好看。刘思蒙没有继续说下去,如果再往下说的话,应该是“我很喜欢你”,但是没有说,他知道时机不成熟,只有当他进一步和叶星雨有了两次接触,他才说出口。为什么时机不成熟?我想在这部分讨论的时机也不成熟,后面到另一幕戏时再议,也好继续吸引读者眼球。

同样让我思考的是叶星雨此时对于刘思蒙的夸奖的态度。她眼睛呆呆地定住,刘思蒙的直白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她可能会觉得刘思蒙这个人怪怪的,可能会对他感到难以适应。从之后的一幕戏中,可以得知叶星雨对此事最真实的感受。她和好友卫红在卧谈,卫红说,“你身边没人敢这么夸你吧(说她漂亮)”,但星雨却不自觉骄傲地说,“有人敢!”当卫红追问是谁时,她又谨慎地不说出口,拉上帘子睡觉。我想,尽管那时她不一定喜欢上了刘思蒙,但躺在床上的她,一定在想念着,不,是回忆着那个夸她的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怀着被夸的满足感和被承认的幸福。





(三)



下来出场的人物是叶星雨的男朋友,袁定国,也是她所在排的排长。他拉着牛车去接叶星雨。毫无疑问,这个时候的叶星雨还是喜欢着袁定国的。她把从家里带来的蛋糕先拿给袁定国吃,说他“回到队里就吃不着了”,可袁定国的反映是“给大家伙留着吧,晚上还有会呢。”她还向袁定国表示,“自己在家里很惦记你们”,袁定国不解风情地说,“咱们这个集体是该惦记”,叶星雨无奈地进一步点明,“我说我惦记你”,可袁定国却不着调地来了一句,“一会到了驻地,别忘了跟连里报到”。

袁定国的扮演者是房斌,并不出名,长相也一般,不过很正气,可以代表中国的正统男人,换句话说,长得很象党员。对于袁定国的话语中表现出来的足够共产主义精神和对于叶星雨的亲切关怀,我表示钦佩,但不羡慕。不好推敲到底袁定国是否能理解叶星雨的话语中表现出的对自己的情谊。后面有幕戏,是排里的人在竹林里劳作,袁定国的卖力表现让我相信袁定国确实是个“过日子的人”,或者更准确些,是个“生活型好党员”。经过了刘思蒙“大胆”、“直白”、“深情”的夸奖,在面对一个不懂爱情的榆木疙瘩时,此刻的叶星雨是否会想起那个阳光的刘思蒙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记得《一声叹息》刚选定演员的时候,引起了一些争议,说张国立扮演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了外遇(刘蓓饰),但他的老婆却是比刘蓓漂亮的徐帆扮演的,拍出来弄得影迷很难理解。幸好,这部片子没有本末倒置,刘烨的魅力比房斌强多了,也比较符合一般大众的审美眼光。

(四)

下面一出戏更大的作用是引子。刘思蒙手下的小喽罗“狗屁”在红春坪偷了二排司务长的公费,刘思蒙为保护“狗屁”,动手和二排的人打了起来,当叶星雨跑来劝架时,他马上停止了打斗,并向叶星雨所在的二排的人赔礼道歉。袁定国很小器地拒绝了叶星雨对自己表示的关心,他肯定感到了刘思蒙是为了叶星雨才住手的,而当晚上林山叫嚣着要带着人去五连找刘思蒙算帐时,袁定国先是阻拦,但后来林山的话又激起了袁定国对于刘思蒙的嫉妒或是仇恨,他也跟着去了。

我在想,袁定国的这种行为是不美的。他不去主动地向叶星雨表示自己的爱意,他表现出了仅仅是对于叶星雨的关心,那不是爱,而更接近哥哥对于妹妹的呵护;他还不允许别人向叶星雨表示爱意。我想对袁定国说的是,既然你作为叶星雨的男朋友,你就应该有足够的信心或者应该试图通过行动获得足够的信心让她一心一意跟着你,也就不必去担心别的男人对她有何企图。

与之对比,刘思蒙处理此次冲突的方法是让“狗屁”带叶星雨去找他,要对他讲清楚,第一次叶星雨没去;第一次没请去又请第二次,这一次叶星雨去了,叶星雨打的旗号是要说服刘思蒙去“承认错误”。

这时的叶星雨为什么敢于独自跟着“狗屁”去找刘思蒙?最基本条件:刘思蒙是可靠的。刘思蒙在这次见到叶星雨的时候对话很有意思。“你跟他们说咱俩的事啦?”“我是说别因为这件事影响咱们之间……”可叶星雨对此的回应是很绝对冷淡的,“我跟你之间有什么好影响的?”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你刘思蒙对我有什么意思我不管,反正我对你是没有一点感情。我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在叶星雨的脑子里斟酌,但我认为就算她是这样说,她脑里未必这么想,毕竟她在对比刘思蒙和袁定国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产生对刘思蒙的好感,再说,如果她真的对刘思蒙一点感情都没有的话,她又怎么会只身来到幽秘的树林来劝降呢?回到那句绝情的话,这让刘思蒙很受伤。他试图通过轻松的语言进一步表达对叶星雨的感情,但被叶星雨一句话毙倒,此时刘思蒙只能用沉默来表示内心的悲伤、气愤和不满。

由于下雨,叶星雨第二天才离开,此时刘思蒙终于向叶星雨直接表白了。

“你们俩认识多长时间了?”

“快一辈子了。”

“青梅竹马啊。那你们都不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吧?”

“不可能”。

“可是我喜欢上你了。自从你那天拿着行李跑过来开始。”

之后他们碰到一位僧人,刘思蒙希望僧人能告诉他们(刘思蒙和叶星雨)是否有缘,僧人的回答出乎意料:“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这句高深难懂的话语我在此无力解读,只是感觉它象极了《红楼梦》里疯癫和尚念叨的《好了歌》,只是感觉电影的作者希望这句话给观众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思考。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明显地看出叶星雨已经对刘思蒙有感觉了。





(五)

袁定国知道了叶星雨和刘思蒙呆了一晚上很不放心,找她谈话。之后林山提议让叶星雨做诱饵把刘思蒙引出来教训他。叶星雨识破了他们的计谋,在第三天红春坪的集市上佯装打刘思蒙实则让刘思蒙逃走。感到歉意的叶星雨又去林子里找刘思蒙,没找到。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这段的结局最凸显的是叶星雨把自己的初夜给了刘思蒙。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首先,最基本条件: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这是唯一必要条件吗?我想是的。也许在那样一个封闭守旧的时代,叶星雨会顾忌到社会周遭环境对其的不利评价,但正是叶星雨的不顾忌,让我感到钦佩。那为什么叶星雨没有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很显然,叶星雨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有人说,袁定国和叶星雨那么多年了,而刘思蒙和叶星雨才认识多久,这样的结果不是对袁定国不公平吗?打个比方来解答这个问题。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还有没有其他因素促成了叶星雨的第一次呢?从这件事情往回看。一,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二,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三,袁定国的表现,我丝毫不怀疑当刘思蒙这样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袁定国强的人在叶星雨的生命出现后,叶星雨看袁定国时的眼光更加挑剔了,而袁定国的表现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小心眼地带着排里的人找刘思蒙算帐,这是多么不男人不理智的做法!换句话说,袁定国的行为和外貌都是不美的。

对于袁定国的意见,并不仅仅限于此。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叶星雨很想回城去照顾独自在家的父亲,他还是仅仅表示,“我也会帮你的”。帮自己的女朋友是他天经地义应该做的事情,还用说吗?他应该尽力、尽全力去帮才是!不过这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爱一个人,应该尽力去帮他做事,这是对的,但如果这件事情是把他送到月球上去,再也见不到,再也无法帮他,再也无法爱他,这件事情还该做吗?后面继续讨论。





(六)

袁定国出于极度的嫉妒,假借叶星雨的名义骗刘思蒙让他到二连道歉,而当刘思蒙雨夜来到二连后,遭到的却是一顿毒打。刘思蒙误以为是叶星雨骗了他,再也不理她了。通过民主选举,叶星雨回城了。



雷声轰鸣的夜见证了刘思蒙在狂风暴雨中遭受着袁定国一手导演的惨剧,见证了刘思蒙在对于生命绝望的时刻萌生的对于叶星雨的极端仇恨,尽管这只是个误会,一个致命的误会。毛草屋里烈火般的情欲终究被倾盆的大雨浇灭。

刘思蒙藏了起来,为了自己的安全。叶星雨在找他,希望他能听自己解释事情的真相,但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原本热恋的人被这样一个卑鄙的导演拆散了,当然要怪袁定国,但并非圆满的结局是否也有刘思蒙的过错呢?他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听听叶星雨的解释呢?归根结底,他并没有给叶星雨足够的信任,这也许就是“速食爱情”与生俱来的缺点。燃烧起来轰轰烈烈,但却被暴风骤雨轻而易举地浇灭了,他们的爱情也没能逃出这个怪圈。也许,他们还需要做很多。



(七)



过了几年,袁定国也回到了他和叶星雨原先生活的城市。他们结婚、生女、过日子。又过了几年,从美回国举办画展的刘思蒙打电话给叶星雨要见面,叶星雨特地换了衣服去见刘思蒙,但最后关头她还是放弃了,回到了原本规律的生活节奏。



我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毫无疑问,叶星雨始终爱着刘思蒙。老天作弄、命运造化的结果却又使她和袁定国走到了一起。她的选择正确吗?

没错,是刘思蒙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那好,换一个话题,如果她最终和刘思蒙在一起,她是不是会更加幸福呢?

有人可能说,刘思蒙是个画家,还去了美国,要是叶星雨跟了他会衣食无忧,生活宽裕,当然会更加幸福了。可如果我做个假设的话,上面的那句话就不成立了,袁定国是个画家,袁定国去了美国,那叶星雨又应该跟谁呢?

我认为叶星雨和刘思蒙在一起会更加幸福,但和刘思蒙的资产地位无关,而是因为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不过我对自己的结论也没有底气,因为我实在无法解释清楚什么叫幸福。曾经的中国民众在建国初期共产党的愚民政策下也认为自己很幸福,不过他们生活得却又是那么的贫困艰难;现今社会的国人更加理智更加富裕,但时时觉到的不满足感又在摧毁着脑中幸福的理想。

既然无法搞清,那我索性得出一个更干脆更美好的结论——只要一个人一辈子能和他相爱的人相守,那他就是幸福的,既然拥有了最爱的人,她便是他最大的财富,他还能向上帝奢求什么其他的呢?







(八)

又过了一些年,袁定国病重,去世前他把骗刘思蒙的事情告诉了叶星雨。在公祭的时候,叶星雨碰到了袁定国通知的刘思蒙。他们再次相遇在雨天,相遇在那条曾经遇见过僧人的铁道。二十九年过去了,又有僧人经过他们的面前,此时的他们想必都想起了那句话,“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剧终,导演又给观众留下了新的思考。同样是赶公车,而这次坐在车顶的刘思蒙没能帮叶星雨上车,那这段幸福而又痛苦的爱情还会诞生吗?



我不太喜欢袁定国这个角色,这种讨厌在剧终达到了顶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我从袁定国的临终遗言里看不出善来:“我骗了刘思蒙,这些人我一直都没对你说。因为我妒忌,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后悔!”袁定国尽管犯下了如此不道德的错误,但到临死他都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没有忏悔。

他应该忏悔什么?就象潘知常老师说的,项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男人,以刘邦的胜利为起点,中国人开始遵循卑鄙的流氓行事作风。只要结果是好的,只要最终我战胜了你,就像袁定国所说,只要我袁定国和叶星雨在一起而不是你刘思蒙和她在一起,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而不去想自己的行为方式是否道德,是否美。袁定国应该忏悔的恰恰就是:虽然自己胜利了,但自己是流氓而不是英雄。

袁定国在此剧中是典型的中国正统男人形象,但也是不美形象的代表。

那谁是美的呢?

叶星雨?如果没有刘思蒙的出现,叶星雨这一生可能连一次象模象样的爱情都没有,她很可能规规矩矩地守妇道,结婚生子,然后平淡地死去。不过当刘思蒙的追求卷着缘分因素到来时,她学会了真爱,她利用自己的行动去追求美好的事物,而当刘思蒙误会她时,她也极力挽回他们之间的感情。叶星雨是美的,但现实生活的残酷却让这样美的女子又轮回到原本的生活轨道上,证明了什么?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是不美的,就算再美的人也得不到美好的命运。

刘思蒙呢?他敢于追求自己心爱的女人,不畏惧世俗的偏见和周围环境的不支持,他也是美的。我相信,没有叶星雨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也会出现李星雨,王星雨,但叶星雨却只有一个。看这部戏,最大的遗憾就是他没能和叶星雨走到一起。



“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佛家话语实难参透,不过道理大体还是懂的了。


3 ) 《美人草》美人,无草。向电影制度靠拢

题记:
那个导演将我们支边青年庸俗化了…
――――一个到云南插队入户的上海知青对电影《美人草》的评论。
音乐里的老照片一张连着一张,宛如我们儿时自制的幻灯片,这些对于80年代后出生的人而言,只是历史的故事,而对于老外而言,那个“红色”的年代更是神秘,充满了好奇之心。
细节是很电影重要的构成,而吕乐所展示的知青生活是建立在小情感的乌托邦的。
确实,知青里终归又左中右,但是,我们忽略了那场运动的本身,当他们下乡以后,很多热血青年是抱着扎根边疆、建设边疆的心愿去的,电影表现的应该是一种崇高的理想主义奉献精神,但是,为了在国际影坛上讨巧,这种沉湎于个人的小布尔乔亚作品成为一种风尚,修正历史,也真的对不住那些在边疆多年的大哥、大姐们。

从语言角度而言,放着标准国语不用,而用杂七杂八的方言,是为了烘托剧情,还是为了搏人一笑,哗众取宠,动机可疑!现在这般导演能浮光掠影,却无法真正入及观众心里,让电影成为史鉴。
《美人草》改编自旅美作家石小克的小说《初恋》,这种 “革命+感情”的中国题材对于外国人从来就是有吸引力的,但是,他们无论如何拍,只能拍出某些篡改历史的细腻的小情感,但是,他们已经无法拍出象吴天明一代人《老井》那种有着对大地和农人质朴的爱,更有对家国命运的深刻反思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统一的好作品。
上调,困退,支边,知青,上山下乡,批林批孔,…这些名词对至今没有一本《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辞典》的大陆青年而言,必然是云里雾障的。我们不是没有好的现实主义小说,如《血色黄昏》 (老鬼),但是,我们的导演总是喜欢拍小布尔乔亚的东西来蒙骗不知历史的青年(《巴尔扎克和小裁缝》也是此路),况且他们又无法拍出《青春祭》这样的反思之作,使得抒情过剩,而全然无顾及历史的真实。
悲夫!若干年后,后生小子以为上山下乡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泡妞运动。
吕乐在答记者问时说:但《美人草》不是民俗片,还赋予一些其他的东西,时间和空间都会给它一个静止的状态,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很浪漫的英文名字,翻译过来就是《没有瘟疫的年代》。这个片子讲的不是时代,最终讲的还是人。
但是,《没有瘟疫的年代》是浪漫吗?我看未必。片名只是让外人佑窥视的欲念吧。
人,在时代背景里,是一种附着,在特定年代有着特定的人生精神,支边的青年他们过着准军事的生活,他们在那个时代磨砺和成长,远非片中讲“红烧肉”的搞笑,吕乐大概忘记了那个年代的特定,而且,所有的知青题材仿佛都有洗澡的戏,为什么,那些编导心知肚明。
再看看它的预告片吧,你就知道什么叫丢人现眼!
片中出现麻风、火耕、偷窃等等,这些,都是云南历史的一部分,但是为什么我们总要让它成为某种意识形态的象征物。为什么,外国人(也指普罗大众)对中国有偏见,我觉得,我们的题材及其内容有着重要导向作用,如同我们先祖的三寸金莲,有的人捧着是为了研究,但是,另一部分人是为了卖祖宗的丑敛财。
不要说我们的观众不买中国电影的账,而是我们的导演有多少人再拍现实主义的作品?!看看台岛的乡土电影吧,这些自以为然的大陆电影应该感到羞愧。
崇高,是对庸俗人生观的一次决裂和超越,在这个年代谈论理想主义是有点不合时宜,但是,人怎能永远寄托在形而下呢?悲剧,就在于我们的导演的眼球里只有浪漫和卖点,而缺乏对整个上山下乡运动的理解和剖析,如果,吕乐那一天能够拍出凝重的《血色黄昏》,我替所有长眠于边疆的知青们谢谢他?
他会吗?!
还原历史,不仅需要技巧,还需要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
片中有一场赶墟叶星雨打刘思蒙耳光的戏,吕乐大概以为是现在的女孩家家吧,反正,这样的事,有点悬,这是为影片制造(言不由衷,另类示爱的方式)的高潮吧?让人唐突而觉得缺乏真实的依据,我问过老知青,她们告诉我:这样的女孩,在她们的兵团闻所未闻。导演这样安排无疑是为此后的激情和灼热做铺垫,也让导演需要的一场强奸未遂的戏找到了依据。
演员中,我们应该感谢舒淇,《玉女心经》的狂放到《半支烟》里的妖娆,到此片里的扮相,可谓是脱胎换骨,我们不要苛求她的国语水准,至少,她的样子还是符合那个特定年代的,没有脂粉气。
影片最不舒服的是回城的戏,叶星雨分娩的戏用了《龙的传人》的歌,这首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在西方人心中有着特定的含意,加在这里又为他导演找到了推向国际的一枚砝码。
再此后,怀旧和相遇是必然的。
导演需要淡淡的相见,也需要一个不知所终的结果,以赢得一种小布尔乔亚的惆怅…
铁路上,僧又来,将去。
客,何处来,欲往何处?
无人答,只有舒淇灿烂的笑脸,比电影好看。

【影片资料】
《美人草》
编 剧: 石小克 吴颖 黄兢晶
原 作:旅美作家石小克《初恋》
导 演: 吕乐
主 演: 舒淇 刘烨 房斌 齐欢 陈创 和琦超 李梦男
出 品: 北京博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东方神龙影业公司
发 行: 2004年3月5日

2004年3月10日星期三 于19时17分

独立影评人:OSAMA KAVKALU于 寒鸦精舍 夜中
【后记】
现代变奏上有个叫see.why的在日记里写道:
在寒夜里行走的人,只需要一颗温暖的心就够了。要勇敢地走下去,离,沿着温暖的脉流。
这句话让我感动,心,在意念里的心。
今天,…和上面的话成为对应,历史是总结,也是明天。

联络方式:MSN:kavkalu1967@hotmail.com
邮箱: kavkalu1967@126.com

4 ) 美人草Foliage

是冲着漂亮性感的舒淇和帅气忧郁的刘烨去看的的这片子。况且导演吕乐还曾是老谋子的御用摄影师,画面质量有保证。2004年是摄影师“摄而优则导”的一年,值得期待的还有顾长卫的《孔雀》,都是叙述特殊年代的故事。

而这种乱世传奇最合我的口味。感觉自己骨子里有股不安分跃跃欲试,走路也会出神想心事,思绪飘到古代去。

整部片子充溢着浓浓的青春期伤痛在里面,郁积的压抑。我一直觉得让爱情以纷乱年代的残酷青春表达出来最让人心动。初恋的恍惚迷离、羞涩含蓄又狂野奔放的意味。男人流血,女人流泪。饱满的人性。 舒淇演的挺到位,单纯无辜又千回百转,看得到克制的欲望。而戏里痞气又霸道的刘烨,是我中学时代喜欢的男生类型。爱得浓烈恣肆,刚毅有力又温情,生命力蓬勃旺盛,是年轻英俊的兽,十分迷人。

糟糕的是片尾,那场人到中年的再度重逢,让整部影片落入窠臼,失去张力,走向平淡。也许这就是真实的人生。吕乐要讲述的是本原的生活。只是作为艺术语言来看,这段戏让人泄气。

最迷人的爱情,就似美人草,盛放处也是凋谢时,如在刀尖上行走,如昙花般瞬间璀璨的绚烂,如夜空中偶遇的一场烟花,短暂浓烈,却足够一生的回味和感恩。它只存在于记忆中或者幻想里。永远不是真实。

有一天,我们终会接受相濡以沫、安稳平静的感情。

5 ) 情人。初恋。

在《美人草》里有这样一段戏:叶星雨在电话里得知刘思蒙回国了并约见她,她压抑住自己的兴奋,回到家后开始换衣服梳妆打扮。镜头里那个已近中年的妇女叶星雨换了一条裙子,肯定是也应该是她自己认为最漂亮的一条裙子,出门了。外面下着瓢泼大雨,她撑着把伞就这样背着丈夫去幽会自己的初恋情人刘思蒙。去的途中她那条漂亮的裙子被过往的车辆沾上了大片大片的脏水。叶星雨真的要去,就这样去见多年未见的初恋情人?这样的自己,已近中年,已婚多年,还未忘情?不管不顾她还是去了,打了辆的士奔赴约会地点。可是当车开过来,车内的叶星雨看见了举目四望的刘思蒙……远远的,车又开过去了。叶星雨没有下车,直接坐着车又回到了家。她回到家,躺在丈夫和女儿的旁边,隔着熟睡的女儿,她对丈夫说:“我回来了……定国,我回来了。”

明眼人都知道“裙子上沾满脏水”这是导演玩的把戏,那时那刻的叶星雨已被兴奋冲昏了头,差点忘却了自己背景和责任,象个不知天高地厚一心要冒险的孩子,她实在找不出不去见刘思蒙一面的借口。这不“裙子上沾满了脏水”的借口来了,这下好了。这时的叶星雨和当年当知青的叶星雨有了些变化,容貌是其次,主要在于她的倔强和激情还是有了些退化的。放当年,“裙子上的脏水”怎么可能成为抵挡她去见刘思蒙的借口?就这一点,让我发觉生活的可怕。生活,它真的可以消磨掉很多东西,它也真的可以打磨出很多东西。前者如青春,后者如韧性。

这两年自己越来越少流泪,一边庆幸又惋惜自己的心肠变硬变得百毒不侵,同时敬畏生活的艰辛。偶尔脆弱的时候,才会写下一些柔弱感伤的句子,如“春天的到来,总是有些晚。”其实是怕了未来的路。第二天天亮早起,又感觉生活充满鸟语花香,鼓起精神气,继续前行。不管前面有所等待,或无所等待,不管前面会遭遇什么,不会遭遇什么。这样的想来,人是真的很悲哀,象是被绑在了轮盘上,唯一的路就是不停地转圈圈,单调而重复。所以人才得有点儿盼头。

1974年夏天云南,汽车站,昆明知青叶星雨(舒淇饰)在探亲之后返回兵团连队的那天没有买到车票,情急无奈之下的叶星雨追着末班车喊,师傅停车!停车!北京知青刘思蒙听见喊声,从车顶上坐起来,看见了追跑着汽车的叶星雨,他帮叶星雨叫住司机停了车,叶星雨总算赶上了返回兵团的班车,也算是跟刘思蒙认识了。从邂逅叶星雨的第一天,他就给了叶星雨一个盼头。他问了叶星雨所在的连队号,并对她说了一句话:“你真漂亮……我一会儿就回来。”刘思蒙并没有一会儿就回来,可是他终究会回来的。不论他走得多远,走得多急。他会带着初恋情怀,带着对叶星雨唯一的爱回来。看了开头我就是这么想的,电影的结局也正好印证了我的想法。

看完了电影,我的喉咙一直有些哽,象卡了块骨头,欲吐不能之,欲咽又怕之。久久怅然,还一面缅怀着与叶星雨刘思蒙一样青涩,充满激情和痛楚的青春岁月,感叹那句“有缘是缘,无缘亦是缘”的佛家之言,斥责自己无法超脱的弱势精神领域。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故事的结局原还有另一个版本。后来在某处看到原著作者石小克说,他在小说里设置的结局与电影里的截然不同。石小克还说,小说中的“美人草”这种植物在金沙江的两岸代表两个含义,一是定情,一是分手。正是“美人草”所代表的两种不同含义,才让叶星雨与刘思蒙彼此误会。石小克让刘思蒙离开叶星雨的时候,送她一株“美人草”(其实是代表着分手),但叶星雨一直误以为是刘思蒙送的定情之物,耿耿于怀,在自己临死前找到刘思蒙,告诉他:其实,我一直想对你说件事,虽然这很残酷,我想说,我一直都没喜欢你……结果,刘思蒙楞了老半天,觉得自己没有说明白才造成今天的局面,最后也遗憾的死去。

原来是个误会,美丽而残酷的误会。两个人在经过漫长而艰辛的人生岁月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不过是个误会。就象一场梦。虚无又真实,缥缈而厚实,美丽又残酷的梦。你我也许都曾经历过这样或那样的梦,或坚持着这个梦境中最无法释然的部分。可终究是场梦啊,它真遗憾。

相比之下,石小克的结局好象更伤感,更悲情,更有力量。但毕竟太残酷。现实生活已经太残酷,偶尔栖身电影里不就为了寻找些不一样的东西?所以,我更喜欢电影里那个结局。电影里,两人已是百发苍苍,面容憔悴,又在那桥头上相遇,一切阻碍都已成过去,还是撑着伞走到一起,怀念过去难忘的岁月。这时的镜头遂又回到两人初遇的车站,叶星雨追着车喊,师傅停车!停车!刘思蒙听见喊声,从车顶上坐起来,远远的看着追跑着汽车的叶星雨,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车很快开远了,叶星雨停止了追跑,身影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终消失不见。

这个看起来有些卖弄的结局才是真的让我动情的部分,因为它印证我思想过多次的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遇到什么人,不能细想,也无法琢磨,更别想刻意安排。

就好比初恋。

6 ) 个人与现实的对立

美人草将青春时代的无奈与纠葛杂糅着时代的推波助澜通过简单纯粹的画面展现出来。其实人生不过就是这么奇妙,一个男孩无意间遇上追车的女孩,决定帮她,成为那么多人的缠绵纠葛的开始。 面对老实勤恳的青梅竹马与反叛真挚的追求者,叶星雨一句“我不属于这里”已经昭示着独特的刘思蒙势必比满腔革命精神的袁定国更能虏获叶星雨的心。不过时代的汹涌裹挟着浪潮中的人们,他们是无奈的是挣不脱时代的安排与束缚的。叶星雨即使能叛逆地和刘思蒙迅速升温做爱,也免不了因为一个名额,一场谎言而使整个禁忌反常的感情崩溃。即使能逃离边疆,也终在未来再次相逢袁定国,延续青春时代那“不属于”却“青梅竹马”的无奈、随安。 悸动的叛逆的种子终于在接到刘思蒙电话时爆发,迫不及待的换上一身漂亮的裙子赴约,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她只知道这是她永远没有消磨的属于内心的冲动,然而这种冲动随着一滩泥水洒在裙子上而消散,那一刻她清醒了过来,心里的冲动又只能屈服于现实,裹藏进内心。 我感受到吕乐所想表达的,就是在叛逆与屈服交替过程中对于自我意识的强烈渴望又不断碍于现实与时代的无情拍打。这是个人与外环境的对立,即使能凭借个人捅出一个洞口,现实也会用你的血和痛将它弥补。

7 ) 错过

中午没有睡觉,解决了一部电影,《美人草》,高三的电影,现在才看。真的很好看的。至少感觉某些部分能够TOUCH MY HEART.
初相遇,刘思蒙帮助叶星雨上了车,一起坐在破旧的公车顶上,堆满了行李,刘思蒙盯着叶星雨看了好长时间:“五团二连叶星雨。”爬下去以后又回过来补充一句:“你知道吗,你特别好看。不骗你”
然后分开,然后,叶星雨记得了这个名字——刘思蒙。

喜欢上了刘烨,在这部片子里,痞气的样子。

过程是美好的,可以让人看到发笑。
叶星雨:刘思蒙,我来不是来吃野果的。我是想告诉你,由于红椿坪事件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解决,我们连里秩序受到严重的影响,可你现在却躲在这个树上逃避责任,这是极端错误的,可能这是你的一贯作风吧,但身为一个知识青年,你应该有勇气站出来,接受批评,承认错误,请求同志们的原谅和帮助。在广阔的天地中继续锻炼自己……
好有时代特征啊。
也在那一天,刘思蒙对叶星雨说:可我喜欢上你了,就从你那天拿行李跑过来开始。
很喜欢,很喜欢。

只是,命运在那个雨夜画上句点。星雨的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定国,回城指标,爱情,冲突。
从此以后分离,星雨回城,后来和定国在一起,过平凡的生活。结婚,生小孩,工作,偶尔想起年轻的岁月,伤感。接过刘思蒙的一个电话,说想见见面,结果那个雨天,她的裙子溅了一身的泥,没有勇气再走过去。只是,见了面又能杂样呢?年轻的时候,最爱的人,已经无比遥远。现在她身上背负着责任。没有办法脱掉的责任。

最后的最后,他们在桥上相遇,无言的结局。
最后的最后,屏幕上出现了他们初相遇的另一幕,另一种可能性。刘思蒙没有帮叶星雨上车,他只是看了她一眼,然后就随着车一起离开了,驶向另一种人生,那他们从来都没有认识过。彼此交错的情感就不会存在,星雨说不定一直会乖乖呆在定国的身边。又是另外一种人生。完全不同的人生。

这让我想到《蝴蝶效应》,最后的结局,男主角为了不让悲剧地再发生,回到小的时候,他们第一次相见的那一天,对小女孩狠狠地说了一句:离我远点。那么他们之间没有交集,彼此的人生都是那么不一样。偶尔相遇街头,也只是擦肩而过。错过,不断地错过。

人生,就是由无数个偶然事件组成的,错过一秒种,便错过一辈子。
我们永远不知道其他的可能性,不知道其他的路会把我们引向哪一个方向。

喜欢,喜欢这部电影,还有,喜欢刘烨在这里的痞气。当然,不仅仅是痞,呵呵,还有其他.
PS,云南话有些部分听起来像四川话.呵呵,蛮有感觉的.

短评

呵呵,那个年代。有点假噢

4分钟前
  • AP
  • 还行

第一次看是太喜欢舒淇。第二次简直看不下去。

7分钟前
  • claireC
  • 还行

青年宫电影院,和谁看的忘了,最神奇的一点是我对这部电影的印象几近于零,只存有当年的两张票根

10分钟前
  • Anakin
  • 还行

刘烨的眼晴很有特点,无管时光如何在他脸上留下痕迹,但他的眼睛、眼神一如既往的干净清澈。丝毫没有被世俗所沾染,纯粹干净。所以他演绎起文艺片来真是别有一番味道在其中。舒淇女知青形象与她自身的形象总有着莫名的不和谐感,会让你不自觉的跳戏。

14分钟前
  • 元宝宝
  • 还行

不错

17分钟前
  • PHDD
  • 推荐

舒淇还是不适合演文革女青年

20分钟前
  • 苏忽
  • 还行

不错

23分钟前
  • 一只野鸡
  • 推荐

一般

26分钟前
  • 亢龙无悔
  • 还行

刘烨

29分钟前
  • 沉歌
  • 还行

空得很

34分钟前
  • 雲無憂
  • 还行

可以一看,文革青春记忆

37分钟前
  • 我爱德芙
  • 还行

6/10。被集体遗弃的知青将身心禁锢在了那片压抑食欲、情欲的荒山野岭,劳动时林山询问星雨回乡后有没吃臭豆腐、过桥米线等家乡菜,星雨教乡民带肉字的词语,而卫红偷买避孕用品,男欢女爱都得受繁琐的条例,简陋的布光映衬出饱受煎熬的正常需求,如思蒙将星雨抱在茅屋走廊上做爱、床上卫红和星雨悄悄谈论回城指标、丛林中定国试图强奸星雨,将干柴烈火隐藏在纯黑的剪影,面部不补光,显露苦闷。星雨返家后担任图书管理员,规整的书架、玻璃门形成局促感,死板的同事连木雕都要误解,暗示失去爱情的寂寞。运动的转场沉稳有节奏,如星雨生产转接定国背娃晒尿布的机位视角相同,镜头跟随星雨走出画右,接着摇回左边的合唱团,顺利交代了从结婚到孩子参加合唱活动的数载光阴。过桥的和尚说的因缘被革命、家庭责任阻挡,只能让星雨远望着思蒙被雨打湿的背影。

40分钟前
  • 火娃
  • 还行

还好

41分钟前
  • kaqiman
  • 还行

曾因此很喜欢刘烨

44分钟前
  • 笛子
  • 推荐

看了10分钟就觉得是好片,虽然是猜得到结局的那种;但最后十几分钟太缺乏美感了,大概在拍摄和剧本方面还需要台湾大师指点吧。

49分钟前
  • 胖丁
  • 推荐

53分钟前
  • ivy
  • 推荐

DVD

55分钟前
  • 骑马的丁丁
  • 还行

知青的爱情故事

56分钟前
  • 旺财sindy
  • 还行

口音不是问题(凭什么闽粤一代口音不能演知情?厦门户口一样要上山下乡的好吗)舒淇比刘烨入戏,年轻时候被逼着感悟真理,中年被逼着感悟真爱,真命苦。

58分钟前
  • 哪吒男
  • 还行

2006nian

60分钟前
  • 司岱朴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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