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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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3 00:39

详细剧情

讲述Costello Jones,一个城市中挣扎在贫困线下的单身母亲(也是作家),为了摆脱困境而努力的故事。但她的努力、对女儿的爱在别人看来或许会因为偏见而显得有些可笑和滑稽;即使从中受挫,却仍不惜一切的想要挣脱。

长篇影评

1 ) 后现代英雄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2 ) 没怎么被提过的小细节

"细节是卖点"基本把大细节全说完了。。。今儿上课学到这部片儿了,讲了些前边评论中没怎么被提到过的小小细节,为之震惊 于是来补充一下。。。可能有点小啰嗦我文笔不好表拍我~

如下列出:

故事发生的仓库是一个棺材仓库(coffin warehouse)

Mr. Blonde出现时就坐在一对包好的棺材上面,隐喻他是个变态的热衷杀戮的人。


关于orange是卧底:

一开始pink和white在争论谁是卧底,房间的背景是一堆粉色和白色的瓶子在左边,一堆橙色的瓶子在右边。橙色瓶子就在指卧底就是orange。

小boss eddie在车里开往仓库时候车开过去,车碾压过去的正是橙色的气球(为毛不是别的颜色...所以也隐喻orange is the cop)。(这detail太小了老师说完之后我现去找了一下...- -)


关于orange和white的感情;

片头大家早餐时每个人都是独立或者两个三个混杂一起出现的镜头,可white&orange却有很长的接近三分钟的取景和剪切!!!(framing and cuting..)

orange和他那位black cop(his trainer) 在咖啡店第一次提到这群坏蛋的时,说到一位long beach mike,orange说"he's a good guy" 然后black cop立马打断他 说这人是fucking scumbag. orange从这儿就开始有点倾向这群坏人。后来他和white产生的感情是昆汀从吴宇森的<喋血双雄>(1989) 借鉴来的。早期吴宇森的香港电影典型套路是 1, 抓人性. (记得发哥的枪战和同时漫天飞的圣母雕像还有鸽子不~) 2, 两个相互很有感情的人,一个被另外一个出卖却不愿意认同这个结果。然后很痛苦纠结。。 昆汀就是搬用了john woo大导演的招牌人物关系运用在了orange&white身上。

orange一团乱的家里那段,带戒指隐喻可能失败的婚姻感情。white跟joe的谈话里面也提到了white和他的一位女朋友分手,所以white感情上也多少处于失落状态。

white和pink两人开始的那段,white说来说去都是怎么送orange去医院。他憔悴,后退依靠着墙,即使orange知道自己底细还是心软想送去医院。和pink打起来持枪相对也全部因为pink做出了'坚决不能送去医院'这个决定。

orange是个"疯子"。整篇orange只有一个mirror shot(电影中出现镜子一般都是隐喻两种对立感情) 且orange的是一个full length mirror shot在他临走下楼时, 镜子中的照出了两个完整的人。如果他下楼,便发生了接下来的种种。如果他不下楼,故事就停止了。他用crazy的口吻跟镜子中的自己对话。下楼以后我们在cop的车里听那几个警察边跟踪他们边说“这卧底就是一疯子”。 他在片尾跟white坦白了自己就是卧底,这是一个没理智的人做的事,说白了也是一疯子。(pink依旧是唯一"professional"的) 当然 坦白的原因也包括对white的感情因素。

white是全片另外一个有mirror shot的人。且他有很多个mirror shots. 从一开始跟pink争论谁是卧底时,镜头在他俩侧面,到后来说话时很久都是对着镜子。white对orange一直有emotional attachment, 改变了他的原本的自己和理智的思路。

Mr. Brown死在车里之后 orange就特呆,然后是white拍着他的肩膀推耸着往前走.镜头对准他俩背影的时候长达好几秒的white手搭在orange肩膀上带着他跑,两个人在一个镜头。(个人觉得好甜蜜啊....- -)

其他,

joe and eddie和Mr. blonde的关系非同寻常的好,虽然这一点不用多提。从blonde进office开始, joe就立刻站起来,完全过分热情,对其他人却并非如此。而且eddie把blonde加入他们新案子也是个临时决定,joe见white时就说是'its a five man job"。They dont bring new guys but vic(blonde).



先写到这儿...
乱七八糟细节我剪切了一些在我相册....大家看着方便啦~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61175938/

3 ) 定位——《落水狗》

《落水狗》昆汀.塔伦蒂诺早早期作品。虽然不能跟达芬奇的第一个鸡蛋,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做类比,但抛去伟大不伟大的后世之名,就昆汀的从影生涯,这部影片有相当大的存在价值。 勇敢地说,昆汀导演,那张貌似鲶鱼的脸跟他的电影一样“暴力”,直击观者的内心,越看越邪乎。抱歉,我这话显出不敬,其实不然,容我肤浅地表达出我对昆汀电影风格的喜爱。 落水狗开场前,有一堆需要屏蔽掉的不良ABC,绝大部分出自昆少爷之口。一桌子“党代表”围坐在一起,从麦姐的“宛若处女”扯到靠小费糊口的女服务员,不管那是Toby Cheung 还是Toby Wong。这就是浮躁、兴奋、迷茫的八十年代。从那,就有了苗头,暴力语言只够意淫暖场用,真刀真枪干一票那才带劲儿。还要注意,这不是星期六电影,把小孩儿看好,遥控器也要放好。别说昆汀不厚道,没警告你。 接下来进入影片,观众可以了解到,有一个人是一群混蛋的总调度,死得轻而易举,但死得很重要,他自然是昆汀。他有意给这群混蛋刷上彩漆,金橙桔、蓝白粉,随意把玩这些彩蛋,像玩复活节游戏,藏起来,然后找出来,间歇还冲你眨一下眼睛。 想看流血,那就让血从影片开头流到结尾,痛快淋漓地流。你就是坐在副驾座上,扭头看人流血,却又无能为力的影子。作为良民,你可能出于道义,只施舍一分同情,但心底里还存有对血的恐惧与敬仰。后来,影片结束。作为良民,你依然坚守道义,但施舍的不仅是同情了,可能还有你假设出的“如果”。我就假设过,如果卧底的警察是Brown(昆汀饰),他只是诈死在汽车里,哪岂不是死不了,让我欢喜了?不过那样,捉内鬼的故事就面目全非了。 钢筋水泥够冷吧。偏要一点一点地刺激你的感官承受力。一大片阴冷的水泥地面,一个只有巴掌那么大,正被热气腾腾的鲜血洗染的生命。告诉你,这是对比句。视觉上可能感受不到那么变态的冲击力,但有种恐惧,它慑人的威力总能在事后潜入记忆,二次轰炸。作为昆汀暴力美学处女秀,他领悟出的绝望经此番诠释,也就不难看出渴望成功的背后,他所做的功课了。 抓贼是落水狗的主题,像爱情三角恋,甚至结果都相似。警察抓贼,贼找卧底的警察,卧底的警察物色最值得信任的贼做掩护,最后决一死战。 有意思的是,昆汀还嫌故事不够精彩,又玩了很多花枪。他从叙事结构上彰显个性,超人就是把内裤穿到外面,打造个人品牌的。他还通过机智幽默的台词设计,给了观众另一个身份,才华横溢的编剧。 可贵的是,昆汀也有柔情,而且很会用气氛营造出来。出发前,Mr. Orange 一个人在房间里的表演,那种冥冥中预感到的,却又不得不与命运对抗的心境,表现得特别自然。蒂姆.罗斯(《海上钢琴师》里1900)的演技毋庸置疑,但昆汀设置此桥段也有功可赞。山泉细流过后,“情”又在暴风雨中挥洒。那个倒霉的警察马文,被割了耳朵,划花了脸蛋,泼了汽油,还能坚持革命者的“打死我也不说”。说实话,在此片的场景中我被严重感动了。只是过后回味,昆汀除了是个艺术工作者,他也是成功的商人。讨主流欢心,只要处理的好,没人在乎这是恭维还是出自肺腑。 而演员阵容,现在看来,是一亮点。片老也不见得质量会缩水,很多银幕中的混蛋曾经在此聚首。最欣赏的还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对白,调侃,争执,推理,辩证,对峙,这群亡命之徒一直有个最高的理想——做到“专业”。 至于昆汀一路玩商业元素,文艺并赚钱着,投观众所好,制作昆汀式电影,致力于他的暴力美学,并坚持自我,而获一席之地。有仰望,有唏嘘,也有不屑,都属正常。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

4 ) 过瘾

那个女人,那一枪MR橙 在车上挣扎,呼嚎他可能不敢相信骗过了乔却骗不过命运 两个警察忍受痛苦,互相保护“乔不出现,他们是不会来的。让我们在这里慢慢流血吧……”说出了所有卧底的苦衷你入局注定无法再全身而退……几声枪响后,横七竖八的尸体等来了迟到的警笛声……一个已死,另一个命若游丝 不知道MR白 听到那句“我是警察”后心中想的是什么他用枪,甚至用生命呵护的“友谊”被这一句话打得粉碎模糊的友谊比清晰的敌人更可怕杀手,注定是冷的当你有了一丝暖意生命可能也随之走到尽头 卧底不能像布鲁斯威利斯那样威风八面也不能像小马哥那样快意恩仇……只能在正义与邪恶的夹缝中畸形的生存自从《无间道》之后卧底很火或许是我们同情他们吧…… 我想起了《暗花》黑白,宿命棋盘,对峙黑方看错一子,满盘皆输……白方以退为进,代价呢?两条生命,是不是变成上司桌上,那一份报告而已? 金先生这个十足的混蛋有着老教父般的阴沉嗓音冷静而强壮的意志和身体还有那双眼睛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不过电影中变态混蛋的下场一向不好想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或是《老无所依》中的贾维尔·巴登?去补习班提高智商先…… 留着分头一脸痞相儿的蒂姆·罗斯真是帅啊…… 昆汀电影标志性的碎叨和插科打诨切碎,打乱。独特的电影结构隐约看到了日后《低俗小说》的影子我不是很耐昆汀,却很喜欢这些独特的电影结构《落水狗》不是经典,却很过瘾 忽然想起这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土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 我们都是棋子每天在生活这个局里面游走挣扎上帝这只手以命运的名义玩弄我们以股掌之间话说的冷酷了不过生活,有时候比话更冷酷 夜,静粗口,枪声鲜血,尸体好久没这么哥特了痛快,痛快……

5 ) 昆汀回顾展:落水风云

在经历了三年的沉寂后,痞子昆汀终于在2012年这个从他出道至今刚好二十年的年份强势回归,称今年为昆汀迷的嘉年华毫不为过,其自编自导的另类西部新作《被解放的迪亚戈》即将杀入年底高手云集的颁奖季,而由其监制的邪典功夫新片《铁拳》也已登陆北美各大院线,除此之外,纪念昆汀出道二十周年的“塔伦蒂诺20年”蓝光套装也发售在即,各种纪念活动也陆续开展,其中,有关其早期两部经典作品《落水狗》和《低俗小说》的修复重映活动格外引人注意。作为塔伦蒂诺的铁杆粉丝,虽然无法在北美见证数码修复技术带给上述两部佳作的全新魅力,但我依然翻出了自己网盘中储存已久的这两部作品,进行了第N次的重新回味,也算是与全球的昆粉同乐了嘛。
作为昆汀职业生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完整导演作品,熟悉《落水狗》的影迷必然知晓本片的灵感其实来源于林岭东的那部同样经典的《龙虎风云》,其实对香港电影顶礼膜拜的昆汀早在由其担任编剧的作品《致命浪漫》中便已经展现出了自己作品深受港片影响的一面,如跳跃性的夸张情节,放纵的幽默笑料以及张扬不羁的暴力动作场面等。所以,我也找来了林岭东的这部《龙虎风云》与《落水狗》一起重新做了一次观赏与对比分析,在此做一下粗略的个人论述。
首先这两部电影皆讲述了一段有关情义的江湖警匪恩怨,《龙虎风云》在前,借鉴者《落水狗》在后:一群有情有义而又性情复杂的匪徒与一个潜伏在其中而性格又同样如此的警方卧底在一次抢劫钻石珠宝的联合行动前后彼此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情感碰撞从而引发的一段黑色故事。只是相对于《龙虎风云》的宿命悲情,《落水狗》的情绪明显要活泼和冷幽默:周润发伴着无奈忧伤的爵士乐奔跑在大街上,众落水狗们却伴着老牌舞曲《little green bag》在马路边大摇大摆的升格出镜,昆汀凭借自己对音乐与画面的精确把握赋予了《落水狗》不同于《龙虎风云》的一种可爱的情调。
香港电影总是喜欢展现双雄之间的情义,《龙虎风云》亦是如此,林岭东把更多的镜头交给了周润发与李修贤这对身处对立面的惺惺相惜者,着重刻画了二人的精神世界,对于其他警匪角色的塑造只是点到为止,基本处于脸谱化,而将大量的时间空间投入到了一轮轮紧张刺激的情节场面的展现上了,这符合主流香港电影一贯的快节奏与娱乐性;而昆汀因成本与技术的限制而基本放弃了形如抢劫火并这样的高调戏份,反而凭借自己驾驭对白的高超技能,通过大量风趣而富有内涵的对话交代了故事的来龙去脉,仅用了餐厅、仓库、办公室、车厢、酒吧等几个场景便把全片的主要线索与风格交代完毕。不仅如此,大量的对白在创造出因新型的叙事技巧而彰显出的独特魅力的同时也近乎完美的让每一个人物都有血有肉起来。除了蒂姆罗斯与哈威凯特尔这对警匪基友,迈克尔马德森、史蒂夫布西密等配角也因属于自己的台词与肢体语言而变得鲜活与深入人心。昆汀虽然没能在本片中拍出香港电影的那种激烈的动作场面,但深握港片精髓的他依然凭借良好的场面调度与疯狂大胆的想象力表达出了港片的那种“尽皆过火,尽皆癫狂”的情绪,好比马德森虐待警察,凯特尔打爆警车,还有布西密街头逃窜等桥段,结尾的乱枪更是与《龙虎风云》如出一辙。
也许《落水狗》没有《龙虎风云》看起来那么热闹,但《落水狗》好似一块浓浓的巧克力,放在嘴里细细品味你会发现越嚼越有味道,即便外表看起来不如纽结糖般华丽。但毕竟林岭东代表着香港电影的江湖情怀,昆汀代表着独立运动的叛逆精神,二人的拍片宗旨有异,作品间自然也谈不上谁优谁劣了,要身为影迷的我来说:“都是好片!”



6 ) 解读昆汀

当我尽量地平静敲下“解读昆汀”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心底深处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因为我知道,接下来的这一篇文字,必将成为无数平庸滥俗的关于昆汀的评论中的一篇。有了这样的自知之明,我也就有了写下去的勇气,如果有谁骂我胡说八道,我也可以大言不惭地回答说“我是站在俗人的肩膀上”。
  昆汀塔伦提诺,这个在无数影迷心中无法替代的名字,这个29岁就响誉全世界的重量导演,感觉所有对他的评论都是苍白的,不管是热情扬溢的倾慕,还是毫不留情的抨击。而他,永远都是那一脸坏笑,或目空一切,要走进他,该是多么困难。想用文字对他说点什么,是多么愚蠢。
  1992年,只有29岁的昆汀,拿着他的处女作《落水狗》在美国圣丹斯电影节上引起了世界性的反响。有人评论说,他以他独特的黑色幽默与暴力美学确定了他在电影界无法动摇的地位。我当然一样,为他的黑色幽默与暴力美学而倾倒,但是,我自认为我并没有专业底蕴来评论昆汀的这两项。我看完《落水狗》,头脑中马上反映出来的竟是杜琪峰的老电影《枪火》。我因此而陷入了困境,《枪火》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电影,没有一点点的拖泥带水,对白中连多余的一个字都找不出,《枪火》给我的震撼是难以名状的。然而,这一次《落水狗》又一次给了我这样的感受,我不明白为什么?两种如此不同的风格,为什么会历史性地走向吻合?《枪火》如此干净,《落水狗》如此冗长,《枪火》如此寡言沉默,而《落水狗》如此喋喋不休。我在万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灵光闪出一个词——纯粹。也许我找对了,也许《枪火》与《落水狗》给我的震憾都是都是来自于它们的纯粹。《落水狗》中那一票抢劫珠宝行的劫匪,他们给我的纯粹感就像是他们就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在我们的咖啡馆讨论着《感觉像处女》这首歌,在我们旁边为了一块钱小费而争论不休,如此真切。他们的生活像白开水,就是那一次抢劫,如果没有意外,我想他们第二天还会出现在那个咖啡馆,喋喋不休,说着《感觉像处女》和小费,或者类似的别的。我在开篇就急于特意说《落水狗》,我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好像震憾真的是一件难以名状的自我痴狂、傻冒、歇斯底里。
  说昆汀,如果不说他的叙事手法,那跟没说差不多了多少。我在思索,怎样来形容昆汀的叙事。非线性?倒插混乱?无故跳跃?算了,都不合适,直接叫“诡异”吧,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词穷过。昆汀诡异的叙事,在《低俗小说》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1994年,注定要成为昆汀匪夷所思的一年,这个才三十出头的青轻人,怎么就在戛纳击败了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我在很多年后,再去看基斯洛夫斯基的《红》,都难以置信,偏爱文艺的法国人怎么会在那一年看上了昆汀的《低俗小说》。《低俗小说》诡异的叙事手法我相信让很多影迷坚定了他们对昆汀的如痴如狂,当然,也让很多人看了半小时直接放弃或者睡着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个评论人说《低俗小说》甚比昆德拉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笔者浅薄,这两件我都深爱的作品,实在是没有找出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如果硬要这样比较,我更愿意将《低俗小说》比作杜拉斯的《情人》。它们都像“墙上的斑点”那样让人灵魂出窍,却总是在叙事的过程中达到命运的偶遇,所以,整个电影就是一些点,一些命运偶遇的点,而没有命运延绵的线条,把点连成线,昆汀将这项工作直接抛给了观众。在观看的过看中,我总是为这些点的出现而感动,而去回到当初昆汀出发的地方,所以,不得不承认看完给人是一塌糊涂的感觉。我要插一句的是《低俗小说》中几个让我莫名感动的片段,约翰跳舞那一段有让人窒息的美,还有塞缪尔领悟到神旨决定浪子回头那一段让人产生强烈愿望,有一股一同与他回到明净的世界的冲动,还有威斯利目睹了对手被SM后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惺惺相惜,两个硬汉的握手言和也给了我们一种另类的美感。再回到叙事,非线性的风格在很多电影人那里都有过,像冈萨雷斯的《巴别塔》和保罗哈吉斯的《撞车》也是这种叙事的典型代表,无疑这两部也是在世界电影史册里将会留名的经典之作,但从叙事的角度讲,不得不说他们离昆汀差得太远了,甚至可以说,没有人能做到昆汀那样出色。
  有很多评论人都企图从昆汀的电影里找一些高深莫测、严肃高尚的主题,这必将是要失望的。大多数电影都在跟我们讲故事,而有少数电影是在告诉你怎么讲故事,昆汀的电影就属于后者,如果你执意要去理清梗概、升华主题,都将成为可笑的无聊。像《死亡证据》这样的电影,你说主题是什么,性心理变态?女权主义?随便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将这些主题扣在昆汀的头上,那他的电影连三流都排不上,就是看起来关于二战的严肃的《无耻混蛋》也不要企图去作这种价值追求,这与战争无关,与历史无关,这只是昆汀想塑造的人物形象在那个时代的荒缪表演。所以不要说他不尊重历史,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在说历史,也不要说他的电影结尾收不住,没有呼应,因为昆汀,他自己也不知道会在哪里要停下来。就像《杀出个黎明》(昆汀是编剧,主演,副导),电影前后两部分的跳跃,你又要定义它是警匪片还是鬼片?我觉得电影是昆汀在追求的一种感觉,只是在表达一种荒缪的生命观念。就像在《杀出个黎明》中昆汀在穿越边境时面临着被警察抓捕的危险也要大声强调“我没疯”。生命实在是很荒缪,最相信的人偏偏是警察的卧底(《落水狗》),不断背着《圣经》的人偏偏是个残酷的杀手(《底俗小说》),最强悍的杀手偏偏死于几个弱女子的乱棒之下(《死亡证据》)……还有什么比生命更荒缪的吗?人们说这是黑色幽默,应该算得上恰如其分,生命的底色不就是黑色吗?笑过之后,剩下一腔苍凉。不过那些以“昆汀塔伦提诺,这位优秀的喜剧导演”开头的文章,在此作严重鄙视。
  我和你,以及他们,唯一的共性就是我们在一同演绎荒缪。昆汀塔伦提诺如是说。

短评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5分钟前
  • 弥呀
  • 力荐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8分钟前
  • Little Punk
  • 还行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9分钟前
  • forever young
  • 还行

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1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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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14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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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17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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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19分钟前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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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22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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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26分钟前
  • 荒也
  • 还行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29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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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34分钟前
  • 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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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35分钟前
  • 赱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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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38分钟前
  • mu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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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42分钟前
  • 可怜的病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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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46分钟前
  • 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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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50分钟前
  • 尉迟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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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54分钟前
  • 易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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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56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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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58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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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1小时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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