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神枪手有啥关系啊,对连姆尼森失望了,估计就会成为下一个尼古拉斯凯奇。喜欢上他是从飓风营救开始,那时候真的是拳拳到肉,剧情简单但紧张好看。这部电影也太水了吧,把钱烧了就想证明多么的高尚吗?最后的结局真的无语,怎么就黑帮老大突然顿悟了,把陆战队的徽章还给了连姆,深情的看着。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还以为两人是曾经的战友呢
破产的乡村,无限扩张的银行,腐败的警察,漏洞百出的边境,嚣张的墨西哥毒贩,落魄的红脖子。
努力工作的人,最后却越混越差,毒贩却能横行霸道无所顾忌。西天懂佛普度众生,救民于倒悬,济世于累卵。
看这个片子,情节很老套了,不想多说,只想说,见微知著,很多细节可以看出懂王当选真的是实至名归
Jim的生活状态或许就叫残生了。妻子去世,农场凋敝,银行催债,无力为生。他活着已经不是主观意愿上的事情了,只是机械性的延续。
Jim是一个好人,这从对银行经理的态度就看得出来。这要是东木老爷子,会直接端着枪说话。而无论是发现跨境者坚持联系警察,还是对持枪追击者进行阻挡,都是因为在道德上这样是对的。这是一个好人的本能而已。但这种本能是有一个损益阈值的,所以当事情的发生超出预期,他也大喊你们为什么从我的地方走。意思是,我是好人,所以我看见了就得管,但你们为什么要让我看见。
发现钱后,Jim是犹豫的,但犹豫的点不是交公还是私留。私留是肯定的了,他犹豫的是什么都不做还是把这当做一个交易送孩子去芝加哥。这种心理状态和之前是一样的。他需要钱,但同样也需要对于自己是好人的心理认知。所以做事拿钱更心安理得一些。
Jim的动摇其实来的没什么道理,他杀了Mauricio的弟弟,已经将“公事”变成了私仇。对方会不会来找他已经和他是不是把Miguel送到芝加哥没什么关系了。因此哪怕他回去将孩子亲手奉上,也不可能全身而退了。因此这次动摇就是为了欲扬先抑而已。但烧钱这一幕就扬的步子有点大了,有点扯淡。这行为毫无意义,就是跟上帝表决心,这是要当圣人的节奏。
最后的决战一样有些无厘头,Jim让孩子吸引注意力为了击毙敌人,但你如果不能将所有敌人都击毙,那这么暴露孩子位置有些得不偿失。挟持着孩子,让你放下枪你就得放下枪,但放下枪后事情就开始走向不对。虽然通常来说反派都死于话多,但这次有些离谱,面对杀了弟弟的仇人,Mauricio居然大谈人生意义。而且还想将亲眼看着他杀死自己妈妈的小男孩培养成杀手。你们这行也招工困难么?你真不怕他成了杀手,第一个找你报仇么。
最后居然还是自杀。你们俩不是虽为对手却惺惺相惜的一生之敌,那就是在你办事的时候多管闲事的闲杂人等,而且还杀了你弟弟。醒醒,他杀了你弟弟,你就算快死了,有一颗子弹,你不打他,打自己?你有脸下去见弟弟么。
其实最大的逻辑硬伤就是,谁说的芝加哥就是安全屋了。你惹得是连警方都忌惮的黑帮老大,他派个马仔来平事,结果让你给灭了。然后呢?他会就此收手,从此钱也不要了,人也不找了?你只是将灭门惨案的社会新闻,给了芝加哥的报纸而已。
说实话,电影和“神枪手”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考虑到连姆大叔最近的带货量,感觉起名“边境营救”还是勉强可以的。
故事里头的连姆大叔只想安稳的过过退休生活,但是在这边境上,实在有太多的“超越法律”的事情。
连姆大叔大多时候选择睁只眼闭只眼,偶尔还会“高抬贵手”,大家都不容易。
而故事中的小孩,刚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花样的年华啊,可惜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卷入了“黑道风云”。
可以想见,这小孩对“跑路”这件事儿是有多么的排斥。
后来遇到叨叨叨的连姆大叔,小孩也真有办法。
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呛得连姆大叔一脸灰。
话说,老美自以为是的优越感,确实是需要治一治了。
故事里头的反派,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位。
图片中的正面,可不是反派,反派在图中,只贡献了一个后脑勺。
反派很有荣誉感,但也很嚣张。
轻轻松松就过了境,这大概就是俗话说的“如入无人之境”。
一
连姆尼森老了。
虽然他在电影仍旧是硬汉形象,但是和他巅峰时期的状态相比,满眼的英雄迟暮的即时感。每个人都会老去啊,哪怕年轻的时候多少的生猛,临到人生的下坡,终归还是会露出疲态的。当然电影中,尼森扮演的角色和他到时吻合的,到了那个年纪就演那个年纪的角色,这样并不违和。
不过,尼森现在依然能够活跃在大银幕上,老年人能有这个体力,还是厉害的。和他同时期的那代人已经开始凋零了。今年香港不少老戏骨走了不少,吴孟达他们。像李连杰近照看起来,完全变了一个人。哪里还有往日一丝一毫的风采。时间这一条河流,对谁都是公平的,往日不可追呀!
二
电影故事这里不剧透了,想看的朋友可以自行观影。
我一直都认为,要看到别的国家拍摄的电影,还是要有一点关于那个国家和社会的常识知识,否则单纯地看故事,大概率是看不懂。到头来,只能猎奇了而已,或者把暴力和性当成唯二的乐趣。当然,消遣时间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既然要把自己的生命这样来渡过,似乎能够得到更深层次的享受也许会更有意义。
1、普通美国人梦想的失去和心理没落。
尼森扮演的角色是一个本本分分的美国中产阶级。他年轻时作为海军特战队参加过越战,年纪大了买下了美墨边界的一处牧场养老。妻子病重时,花光了家里的积蓄。银行的人来家催款并要拍卖他的牧场。而他想要找一个份临时的工作而不可得;牲口也卖不起价钱,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去酒店借酒浇愁。酒店老板看他这样,担心他出事,把他的好友叫来宽解他。于是他问了几个问题。这也许是现今每一个不如意的美国人都会问的。
辛苦工作一生,临到老了,家也没有了,心爱的人也没有了。
为什么会这样?妻子患病花了好多钱。美国看病,真的是贵!生在全民医保的中国,也许不会理解美国人看病难以及看病贵的。这也是奥巴马的医保改革的原因!只是改革任重道远,至少目前并没有成功。
也许导演在剧中也给出了答案。
崭新的别克轿车,银行职员还有着犹太人的面相。
金融从业者会同情农场主们,但是他们要的钱却是一天都不能拖延,否则就走法律流程。法律到底能够保护谁呢?恐怕只能是钱了吧。因为
真正同情农场主的人最终都离职了。
2、墨西哥的移民和贩毒问题
漫长的美墨边境,一眼望不到头。如此地广人稀,美国人真的想要杜绝偷渡,所要花费的成本和代价是无法承受之重。尼森作为临近边境的农场主,他平时义务给移民局报告边境上的状况,所以他才能与移民局里的警察那么熟悉,多年的朋友了!
前段时间,我看了卢克文工作室写的文章,里面详细说了墨西哥的经济状况。在美墨自由贸易协定签定之后,墨西哥的农民大量破产,而墨西哥的工业体系又没有建立,造成墨西哥经济状况恶化,失业率激增。几代墨西哥人没有工作,女人靠着在边境小城给美国人卖淫挣钱,而男人则是加入贩毒集团。贩毒成为他们唯一的出路。
故事的起因,墨西哥女人和孩子为什么要逃亡,不就是因为孩子的叔叔偷了贩毒集团的钱。不仅自己被吊死,还连带着家人遭殃。杀鸡吓猴!女人孩子没有办法,可是毒贩们真也有选择?
知道了这些,电影里的台词才能真正听得懂!否则连他们在讲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一个国家但凡给自己的国民有其他可以生存并获得美好生活的路径,又有哪个人愿意天天刀头舔血,提着命干犯罪的勾当呢?尼森给了毒贩一个选择,毒贩选择了自杀。他即使回到墨西哥也没有了活路,不自杀还能干嘛呢?
看似自由选择,可是真的能够有自己的选择呢?
如果是我,类似的选择最好这一辈子都不要出现。
3、最后
还有美墨边境州,美国警察们的表现。毒贩可以随意出入两个国家,警察帮毒贩把尼森截下来,小男孩要被遣返给毒贩。这些都有了解释。
资本主义的国家,钱或者说是资本,才是隐藏在背后的黑手。
看懂了这些,你会觉得这只是一个厉害的神枪手帮着一个小男孩对抗毒贩并把他送回芝加哥的故事吗?
一边是美国普通人生活的不易,一边是墨西哥人只能贩毒。电影的最后,是男孩到了芝加哥亲戚那里。也许他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可是当西裔美国人越来越多的时候,美国的政治、社会生态又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电影没有给出答案。貌似光明的未来,似乎也不牢靠了。
连姆大爷都快70了吧。还拍动作片。上一个什么盗贼什么营救,失败了,没关系。这么大年纪还能天天工作,挣钱。真的不容易。整体的剧情,人物完成度,都还是可以的。甚至可以说,人物的完整性几乎超过汤姆汉克斯今年演的《世界新闻》。
连姆大爷的老伴又死了,然后这个人肩膀扛着国旗被银行收债的戏码实属经典。他也没有办法。正所谓一分钱憋倒英雄汉。钱,作为一个做好事的初始动机,非常的合理可信,就这一条,就比《世界新闻》强。动机起码真实。而爷俩烧钱的动机却略有乏力。要是能再多铺垫一点就更好了了。比如大爷自知活不成,要钱也没用了。小孩更是恨这个钱害死了他妈。爷俩烧钱实际上应该是全片的高光,是终极壮举。要能安排在决战烧就好了。
可惜,好景不长。后边最后的决斗十分狗血,尤其是让小孩交枪。现给枪,现打死,请趁热。这就很不负责。前边一个半小时白忙活了。而女儿这条线也就居然那么地了。可想而知,最后可能没给编剧结账。编剧罢工了,才有这么个结局。
关键节点如果集中在烧钱表意,小孩退弹夹为战斗高点而终止。节奏上才能紧凑。最后的老兵梗,反政府梗都没了。家庭线也没了。就是大叔救赎死在车上。这有些无力。本来可以做的有劲的,一副好牌打稀烂。
受不了这种圣母心泛滥的剧情
逻辑硬伤太多了,烧钱的那一幕我都看傻了,这tm是让你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好吗?
实在是中规中矩,平庸无奇,唯一的亮点就是反派在商店门口盯着别人的女朋友看,神情复杂,表现了一个过着非正常生活的人对于正常的生活和正常的感情的渴望,同类型的电影很少会展现这样的细节。
没那么烂,很套路的杀手不太冷
放在三五十年前可能还过得去吧。
看到杀狗的那一刻,我知道他们死定了
想去芝加哥吃热狗。
烧钱让人难以相信。
《辛德勒的名单》男主现在动不动就演海军陆战队退伍老兵!
看的时候就隐约有种东木头的感觉,一查导演还真是跟东木头混过。但是水平就差得太远了。
反派錯就錯在殺了連姆尼森的狗,你們難道忘了基努李維斯的狗被殺後的後果嗎?
连姆版“还我狗命”。本子问题太大,难以引起共情。一颗星给救命专业户连姆大叔。
大叔这会终于不是救自己孩子了,改救别人家小孩了,大叔的手越管越宽啊……
实际上跟枪法没有太大联系的故事,男主在接连为女儿操心后开始为孙子辈操心。惺惺相惜的战士超越血脉达到谅解,我代表那道边境钢丝网表示不能理解。
又是一个老廉颇当保镖的故事。PS:文不对题,内容跟“神枪手”有毛关系。
无甚看点,连姆·尼森又接养老片。
没什么意思!娱乐一下还是可以的。对于男主来说,有两点还是挺值得称道的,一是替那孩子为母亲举办一场葬礼,一是不让那孩子开枪杀他的仇人。
不知不觉,连姆·尼森已经悄然与杰森·郭达·斯坦森、尼古拉斯·凯奇江湖齐名,并称“好莱坞烂片圣三位一体”
哎,大叔已经到了被揍都没力气还手的地步,反而开始管别人家的事儿了,孩子你没看到他被人攮了好几下吗?不去医院吗我的天啊!我只能说,好人自求多福吧!ps:剧本脑子有泡……
他的精神已经被这个时代所淘汰,也是一种悲哀。希望奇迹出现,他会像“李四”一样邂逅他的“宅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