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爱丽丝的童话
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因为只有在童话故事中,你最爱的人才会悄悄对你说:“你会忘了我的。” 最特别的人都是疯子。你会对他说。 这世界平淡乏味,只有那个人能带给你特别。如果你认为这是一场梦,他会担忧地问你:“那我也不存在吗?我也只是你的想象吗?” 我情愿,你只是我的想象。 我记得童年的《爱丽丝》里面,是没有这样的爱情故事的,Tim Burton却把它演绎成了若有若无的爱情。 当Johnny Depp画着一脸油彩,望着Mia Wasikowska的时候,周围一切幻化为虚境,一缕馨香,穿梭其间。 是我们都忘了吧。或许那时的童话里,本就是有这样的爱情的。 又或者,那时候的童话故事,是悄悄隐去了那些爱情,是记录者故意的忘却,是大人们处心积虑的心机,还是我们懵懂迷惑的眼神,把那一切都隐去了。 我曾经以为王子会接走没有穿水晶鞋的我,后来才知道,王子接走的,不会是我。 我曾经以为王子会来吻醒沉睡的我,后来才知道,王子吻的,会是醒着的那个姑娘。 我曾经以为只要我牺牲了变成了泡沫,王子公主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后来才知道,王子公主从来都不会幸福。 没人会为了你的牺牲而幸福。 我看见泡沫慢慢上升,但是我不懂,为什么这一切和格林说的不一样,为什么安徒生要骗我们。 带着怀表的兔子,也最终没能将我带到仙境。我掉进树洞,只是摔伤了。 我想象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想象了我。
2 ) 白色迪斯尼与红色波顿。
从小姑娘爱丽丝第一次梦游仙境至今,已经145年了。
漫长的时光中,这场奇妙历险以超过50种语言、多部戏剧和影视剧的呈现而被世人所熟知。如今再次被改编成电影,除了特效和3D的噱头,总该有点儿特别的东西才好。
所以我们有理由期待蒂姆波顿这个因奇思妙想、风格阴郁而著称的导演施展魔法,给我们一个别样的仙境历险故事。
可我们错了。
《爱丽丝梦游仙境》这部电影绘出了一幅几乎完美的梦境图景,绚丽缤纷,奇异美妙。乘《阿凡达》的东风,特意制作成了3D影片,效果自然不错。电脑特效称不上叹为观止,但也足够精致贴切,良好地服务了故事。
当然,如果有故事的话。
从爱丽丝进入树洞开始,影片情节就在完全失控的发展,而且是在毫无令人信服的戏剧张力和人物冲突下肆意蔓延,让人看了个没头没脑。因为一个所谓“皇历”的指引,原本悠闲惬意的漫游变成了一个由宿命论引导的匆匆赶路,并且以一场莫名其妙的商业规划作为结局。
影片的故事可以说是一塌糊涂,空洞无物,糟蹋了德普和海伦娜的卖力演出。
波顿这次真的搞砸了!他压根就没打算好好讲一个故事么?!
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仍然不难看出他深刻而鲜明的个人风格。怪诞妖艳的人物形象,阴森诡异的气氛营造,古灵精怪的角色性格,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没有简单直白的善恶划分。
影片名义上的反派红心皇后最为抢眼,大头娃娃的造型配上严肃的表情让人印象深刻,但她通篇叫着砍头砍头却从未成功杀过任何一个人,反而轻而易举地就能被犯人说服;喜欢用猪肚子暖脚,热爱酸梅点心,悠闲活动不过是用鸟儿当球杆打刺猬高尔夫;所作所为不过因为天生大头被人嫌恶而一心想得到别人的爱,最终却被爱人背叛。
当她发现自己被众手下和亲信欺骗并背叛时对自己的爱人所说的那句话可以作为其性格内涵的最直白表述:“可怕比可爱更有用。”
反观应该是正面人物的白皇后,白发如雪,娇肤若霜,本应冰清玉洁的她偏偏涂黑色的唇膏,暗示了她并不如名声及外表般纯洁的内心;在人前装腔拿调矫揉造作,扮淑女饰高贵;制作魔法药水所用的材料如手指,唾沫,尿什么的,和邪恶的老巫婆别无二致;以貌美可爱为资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生物,以良善为名却行夺取皇权之实。
当她从一条狗那里得知爱丽丝身陷红心皇后险境时非但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担心反而说“她去那里正好可以寻找佛盘剑。”好不掩饰地露出了她的真面目。
而爱丽丝,自以为我的梦境我做主,结果一次次的教训不断提醒着她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梦境,没有桃花源,有的只有现实。在这个如同梦境却无比现实的世界里,她没有独力做出决定的机会,从一开始被追捕,到最后挥剑屠龙,看似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其实无不是被赶鸭子上架,最简单的例子,她压根不知道红心皇后做过些什么,所有人只是一味地灌输给她“红心皇后是邪恶的,必须打倒她”的观念,正如同她也完全不了解白皇后却懵懵懂懂地开始为其卖命一样。选择杀掉那条龙,不也是被白皇后假惺惺的不愿杀生所要挟么?更别提故事的结尾早已被“皇历”预言,爱丽丝也只是没有提线的木偶而已。
而疯帽匠各种奇怪的表现和台词无不表示他曾有过独特的经历和更为丰富的内心世界,但是影片对这个角色的刻画总是浅尝辄止,使其显得除了“疯”,真的没有别的什么了。
可以看到,导演波顿是有想法的,他原本想把影片改编成一个毫不童话毫不唯美的两个坏得不彻底好地不纯粹的女人不择手段争权夺利的故事。如果每个角色都以这个基调为出发点丰满起来,演绎出一段发生在美妙仙境中的不那么美妙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爱丽丝从一开始的没头没脑逐渐恢复主见和立场,打破“皇历”中的既定预言,真正完成内心信念的建立,本片一定会比现在大有看头。
那么究竟为什么影片会变成现在这样的不堪呢?
让我们来看看蒂姆波顿的简历就能知道原因了:
“蒂姆波顿1958年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班博市,高中毕业后去了加州艺术学院,这所学院当时是迪斯尼公司绘画师的一个重要来源,波顿毕业之后也顺理成章地去了迪斯尼公司当上了一名动画师,并参与了一些传统动画片的制作。迪斯尼公司赏识他的天赋,让他创作了一部动画短片《Vincent》(1982),描写了一个7岁小男孩的世界,这部片子获得了评论界的好评,但却被迪斯尼认为太过于阴暗,不适合儿童观看,因而未获准公映。后来他又创作了《Frankenweenie》(1984),这部基于弗兰肯斯坦传说改编的29分钟真人短片也因为被认为不适合儿童观看而未获公映。”
之后,波顿所拍摄的所有影片大部分都是华纳投资,有的是福克斯投拍,但都和迪斯尼这个连“jesus christ”出现在台词中都无法容忍的公司没有关系了。
一直到这部《爱丽丝梦游仙境》。
当年的迪斯尼不让波顿阴暗,如今的迪斯尼更没有理由让他为所欲为,尤其是这样一个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的童话故事,你可以改编,但绝对不可以颠覆。
于是,尽管波顿想方设法在影片中坚持自己的构想,但在迪斯尼的“监视”下,他最终妥协了,将影片本来的精华部分隐藏殆尽,给期待中的影迷们交出了一份几乎是草稿的瑕疵品。
我们能怪谁呢?
恰似影片中的白皇后和红皇后。迪斯尼坚持自己的“纯洁”,真正想要的却是票房。波顿坚持自己的“阴暗”,却敌不过向投资方的手腕。
因为《阿凡达》中国大陆票房的优异表现,《爱丽丝》影片结尾生硬地加上了一段儿向中国献媚的情节,赤裸裸地向祖国人民要票房。而截止3月25日内地上映前,该片已接近6亿美元的全球票房应该足够让某些人庆祝了。
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没有可以如意遂愿的仙境,有的只是现实。
请允许我以《爱丽丝漫游奇境》小说的结尾作为这篇评论的结束吧。
“尽管她知道只是重温一个旧梦,而一切都仍会返回现实:蒿草只是迎风作响,池水的波纹摆动了芦苇。茶杯的碰击声实际是羊颈上的铃铛声,王后的尖叫起源于牧童的吃喝。猪孩子的喷嚏声,鹰头狮的尖叫声和各种奇声怪音,原来只是农村中繁忙季节的各种喧闹声。而远处耕牛的低吟,在梦中变成素甲鱼的哀泣。”
3 ) 剧情一般,画面很美
剧情呢其实就讲了那么一件事:红桃皇后和白色皇后之争,但是白色皇后争不过红桃皇后,为什么呢,因为她有战马,而这匹战马的克星就是爱丽丝!所以呢小兔子就把爱丽丝引到了仙境,然而红桃皇后的人一路追杀!不过到了那一天,爱丽丝还是拿起利剑杀了战马,红桃皇后的统治结束!
里面有几个画面还是挺不错的,爱丽丝两次变大一次变小都很有立体感
疯帽子疯疯癫癫但是我喜欢!不过“写字台为什么像乌鸦”是啥意思啊?
红桃皇后应该是最经典的反派扮相了,好想帮她理理头发!
还有那两个胖胖的双胞胎是来搞笑的!
作为童话里面的人物还是不错的,就是剧情没啥反转,太平了!
4 ) 《爱丽丝梦游仙境》:关于电影的六个变为可能的不可能(另附卡洛尔的爱丽丝棋谱)
可能之一,剧本:其混搭风格可能模仿了犀利哥。女编剧将两本原著、D&D屠龙流程及迪斯尼经典桥段一勺烩,为观众献上一道五味杂陈的黑色童话快餐(缩小饮料X1+增长蛋糕X1),保证您像Alice一样被抻得欲仙欲死,哭笑不得。
可能之二,导演:Tim Burton这回要么可能妥协了,要么就是在选剧本和女主演时得了白内障。一贯的哥特风格被延续下来,但这只能为一部拥有好剧本的电影锦上添花,而不能挽回一部拥有烂剧本的电影。Johnny Depp也救不了场。(当然,对于他俩的Fans而言,剧情总是次要的。)
可能之三,视觉效果:詹姆斯·卡梅隆可能早就去过仙境。我该说什么呢?我说服自己看的是Tim Burton的Wonderland(事实也的确如此),为什么Avatar里的潘多拉星球还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可能之四,角色:各个角色可能都没好好读过原著(当然,在将原著进行了这样可怕的改编之后,他们的发挥余地也所剩无几了)。Alice由萝莉长成少女,但却缺乏她姐姐当年的知性美感和文青气质(见原著开篇结尾关于姐姐的部分),自身也毫无个性可言;Johnny Depp的帽匠倒是有艺术家的癫狂,剧情却偏让他成了一个因身负国耻家恨而假痴不癫的革命家;毛虫是预言祭司;兔子当然就是福根儿;最懒的睡鼠成了多动症患者;柴郡猫是汤姆·邦巴迪尔与甘道夫的混合体,神通广大却又不问世事;龙还是龙,怪鸟是戒灵;至于大头娃娃红桃Queen和郭芙蓉白Queen我懒的再提……我甚至以为自己有机会看到阿斯兰……
可能之五,结尾:Alice要经商,可能要把鸦片卖到中国来。这个结尾(包括我的暗示)可能会引起后殖民+后现代+女性主义的连篇累牍的分析与批评,但我想:Alice本身可能早就喷吐过那些烟雾了。想一想,毛毛虫抽的水袋烟怎么那么浓?她的幻境与柯勒律治(柯勒律治乃瘾君子也)《古舟子咏》及《忽必烈汗》里的奇异景象有何相似之处?弄不好这妹子以为神奇的东方会有人喜爱这种神奇的药品,结果……(历史爱好者不妨八卦一下Alice与一鸦二鸦的关系)
可能之六,总体:如果你之前还看过电影《纳尼亚传奇》的话,你可能会认为刘易斯·卡洛尔和C.S.刘易斯是同一个人的两种说法。(这个就不解释了)
…………………………
爱丽丝啊爱丽丝,当萝莉长成少女,一旦失去卡洛尔蜀黍的栽培,纵然你曾有万种风情如今又与何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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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尔的爱丽丝棋谱(在第二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提到)
说明:
下面画的是一个国际象棋的谱。它曾使我的一些读者感到迷惑不解。因此,我想最好在这里把它的走法讲一下,故事里的情节完全同这局棋的走法符合。当然,白方和红方的走棋次序可能没那么严格的表现出来。另外,故事里只是用三个王后走进城堡的情节表示“用车护王”的走法(国际象棋中的车,英文Castle,是城堡的意思——译者注)。但是读者只要把棋摆出来,照下面的说明走一走,就可以看出,第六步对白王的“将军”,第七步吃掉红方骑士(马),以及最后的将死红王,都是完全符合国际象棋规则的。
故事中人物及所代表的棋子
白棋
叮当弟:车 雏菊:小卒
独角兽:骑士 海发:小卒
绵羊:象 牡蛎:小卒
白后 爱丽丝:小卒
白王 小鹿:小卒
上年纪的人:象 牡蛎:小卒
白骑士:骑士 海他:小卒
叮当大:车 雏菊:小卒
红棋
矮胖子:车 雏菊:小卒
木匠:骑士 信使:小卒
海象:象 牡蛎:小卒
红后 百合:小卒
红王 玫瑰:小卒
乌鸦:象 牡蛎:小卒
红骑士:骑士 青蛙:小卒
狮子:车 雏菊:小卒
白方
白卒(爱丽丝)先走,到第十一步胜。
1.爱丽丝遇红后;1.红后到王翼车列第四格
2.爱丽丝经后列第三格(乘火车)到后列第四格(叮当大和叮当弟);2.白后到后翼象列第四格(追披巾)
3.爱丽丝遇白后(戴披巾);3.白后到后翼象列第五格(变成绵羊)
4.爱丽丝到后列第五格(小铺、河流、小铺);4.白后到王翼象列第八格(放蛋在架子上)
5.爱丽丝到后列第六格(矮胖子);5.白后到后翼象列第八格(由红骑士身边飞走)
6.爱丽丝到后列第七格(树林);6.红骑士到王列第二格(将军)
7.白骑士吃红骑士;7.白骑士到王翼象列第五格
8.爱丽丝到后列第八格(加冕);8.红后到王列中心区(考核)
9.爱丽丝升后;9.护王
10.车护爱丽丝(宴会);10.白后到后翼车列第六格(汤)
11.爱丽丝吃红后而胜
5 ) Little lolita and her uncle~~
是否《阿凡达》之后,所有的3D动画都要搞一个五颜六色的大花园?我们奉上票房,是否收获了1个半小时的梦幻之旅?
这是一部我没有看过原著,而且在上映的第一时间就去影院观摩的电影,杜绝了任何剧透和猜测--幸亏没有剧透,要是有个靠谱的剧透,我就不去看了。
也可能是之前《阿凡达》的刺激太大,我觉得,除了音乐风格仍维持原有水准,这部电影是蒂姆.波顿的失败之作,平庸无奇,甚至有点乏味,在我看来,蒂姆的才华一直在于黑色幽默的故事及冷嘲热讽的对白,而且以悲观的乐观,忧伤的幽默见长,这些,在这部电影中,统统没有,真是一部平庸的作品,以至于看完之后没留下任何记忆。甚至,连一句对白,一个场景都没有印象了,而且,整体的感觉是,刚开头就煞了尾,结束的太潦草。通常,这种情况表明,这是一部失败的电影。
之前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是一部温暖感人的故事,讲述亲情之可贵,也表达了命运的不可逆转。《僵尸新娘》更是一部典范的黑色幽默音乐剧,据说,这部动画电影里的人物制作,机关精巧,表情传神,故事荒诞离奇,但却给人真实可信的感觉,这部电影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蒂姆的存在,此前看《断头谷》是冲着约翰尼德普去的。《圣诞夜惊魂》中鬼市的狂欢在徐克制作的动画片《小倩》中曾被深度模仿。
我向不以一部电影的好坏定导演生死,哪怕张艺谋拍了《英雄》(以及以后那些烂片)仍不可否认他拍的《活着》(可惜,基本上《活着》之后丫就死掉了。。。),而且,整体而言,蒂姆只是没有超越自己以前的辉煌,甚至有所退步。横比一下,这部电影还是差强人意的,写到此处,我想起里面那只会化作青烟也会变作月亮挂在天上的可爱的大猫咪,还有那只永远在抽烟的毛毛虫。
而最令我失望的是,居然没有媒体或者网友八一八本书作者--数学天才,文学家,逻辑学家,摄影家,以及,无比热爱小萝莉的怪蜀黍。本书也是他怀着深深的复杂的感情,写给小萝莉的童话。而他的摄影及绘画作品,大都以小萝莉为原型。他喜欢和14-19之间的小女孩儿交往,教她们知识,和她们保持通信,这种爱没有超出某种界限,而且非常的唯美非常的柏拉图,身为神职人员的他如期结了婚 ,在数学和逻辑领域有过许多突破性的研究和发现,终其一生,除了丢失的几页日记(记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之外,他始终维持着良好的名声。
对这部电影而言,很显然,导演找了个『大萝莉』,我觉得第一部《哈利.波特》里的赫敏演最合适了。
最后,每当想起蒂姆波顿,想起塔伦蒂诺,想起如今像巨星闪耀的卡梅隆,我总会想起他们的出身,蒂姆是个自闭儿童,塔伦蒂诺是租碟店的服务生,而卡梅隆的第一份职业是货柜车司机。想到这些,总有无尽的悲哀,那就是美国,Everything is possible.他们总有机会去做自己热爱的事,而且,加以努力,准能成功,这样的法则,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非常笃定了,对他们而言,这就像春温秋肃一样不言而喻。
6 ) 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
(看完电影后对这句话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搜了一下,结合自己理解,大概搞清楚了这个问题的意思,写下来,希望可以帮到更多人。)
标题这句话的原文是“Why is a raven like a writing desk?”
这个电影中疯帽匠多次问到的话是《爱丽丝漫游仙境》的原作者在该书中所写下的一个无解谜题.
喜爱这本书的人们尝试着给出过许多答案,其中比较有名并且有趣的一个答案是这样的“because there is a B in both and an N in neither.”
如果将这句话作为对问题的答案而理解成“两个里面都有一个B并且都没有N。”的话,会发现根本不对,就会更糊涂。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是“单词both 里面有一个B,单词neither 里面有一个N。”
这个答案有趣的地方就在于,用一个毫无意义的答案回答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虽然答非所问,却造成了一种类似于冷笑话的落差。
还有另外一个回答“because Poe wrote on both.”
这里的Poe指的是作家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他曾于1845年发表了一篇广受赞誉的名为《乌鸦》(The Raven)的诗。
因此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
“Poe wrote on raven.”(爱伦坡写过有关乌鸦的文章。)
“Poe wrote on a writing desk.”(爱伦坡在写字台上写文章。)
这个答案用一个文字游戏将八竿子打不着的爱伦坡拉扯进来,圆滑却不失有趣。
《爱丽丝漫游仙境》的原作者在该书出版30余年后的再版中加入了一则序言,对这个问题亲自给出了答案。
序言原文:
Auther's Note
Enquiries have been so often addressed to me, as to whether any answer to the Hatter's Riddle can be imagined, that I may as well put on record here what seems to me to be a fairly appropriate answer, viz. 'Because it can produce a few notes, though they are very flat; and it is nevar put with the wrong end in front!' This, however, is merely an afterthought: the Riddle, as originally invented, had no answer at all.
Christmas 1896
(作者序
读者们频繁地给我来信,询问书中疯帽匠的谜语到底有没有答案,我不妨在这里给出一个自己认为还算恰当答案,那就是“'Because it can produce a few notes, though they are very flat; and it is nevar put with the wrong end in front!”。这是我后来才想出来的,最初写下谜语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答案。
1896年圣诞节)
可见,作者本人并不能给出一个唯一的正确答案,真不知道他当年是怎么写出那个问题的,而且几十年后还兢兢业业地抠脑袋解答,真是可爱的有一拼。
作者给出的答案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第一部分是“Because it can produce a few notes, though they are very flat”。
note有“音符”和“笔记,便签”的意思,“音符”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乌鸦的叫声”。
flat有“平坦的”和“(色彩)单调的”意思,对于乌鸦来说既可以理解为其叫声单调乏味,也可以理解成它的毛色单一。
因此第一部分可以理解为“在写字台上可以写字儿,乌鸦会叫,尽管他们一个很平,一个很单调。”(翻译成中文就失去了原文的双关趣味)。
第二部分是“it is nevar put with the wrong end in front”。
这里的nevar是作者故意将never写错的,但借用了never的读音跟词义。(有些版本的《爱丽丝漫游仙境》在出版时校对人员自作聪明将nevar改成了never,反而让这句话变得难以理解了。)
这句话可以理解成两个意思。
一个是:“将nevar的字母顺序倒过来排列就是raven(乌鸦)。”
另一个:“你永远不会把写字台倒过来放。”
同样,翻译过来后双关的趣味就消失了。
小说作者以及众多的有爱读者们能把一个根本就没打算有答案的问题解答得这么有声有色还真是让人佩服。
其实中文里面也有类似的谜语,比如下面这个:
白。(打一形容词)
答案在上文中找,祝你好运 :)
另,加入Zate同学的回帖内容如下,感谢补充:(原文中没有,可能是网友的演绎,但很美好。)
“
2010-04-07 18:47:30 Zate
看见校内上有人说 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 就是没有理由
爱丽丝上一次来到仙境的时候给疯帽子说的
“我喜欢你”
“为什么”
“因为乌鸦像写字台”
“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
爱丽丝就没有回答了
其实答案就是没有理由
爱丽丝再一次来到仙境的时候 疯帽子一直在说这句话 因为想让她记起来
但是爱丽丝不但没有记起来 还一直认为这是自己的梦境
疯帽子以为爱丽丝在喝龙血以前会留恋一下
但是她并没有 所以疯帽子就在她耳边说“你会忘记我的”
大概是这样 我觉得写得很好
”
7 ) 解读爱丽丝的费解之处~【转】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疯帽匠的帽子是何神物?“谁偷吃了我的果酱馅饼” 红桃皇后干嘛为这点小事发飙?
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迈克尔·德达说:“只通过迪斯尼动画和蒂姆·波顿的哥特式景观了解《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就是纵容视觉奇观压倒书中所反映的语义的复杂性和好玩的文字游戏。”
中国人对《爱丽丝梦游仙境》的认识大抵只有小女孩掉进兔子洞的桥段,和对红桃皇后、柴郡猫等知名角色的些许印象,它的姐妹篇《爱丽丝镜中奇遇记》则更为陌生。所以视觉效果是电影版《爱丽丝梦游仙境》上映前最有说服力的广告语,观众也可能勉强接受十九岁的爱丽丝在仙境里被赋予了“救世主”的身份,过沼泽、杀巨龙、救弱者,并找到了真我这种新意尚欠的励志故事。蒂姆·波顿说,我们是续集,不是改编,完全可以被视作一个全新的故事。
但原著作者刘易斯·卡罗尔的想象力太强大了,他一手打造的奇幻世界以及充满智慧的语言,让电影版不得不不借用,却又无法学得像样。片中处处是直接取材原著的场景和片段,却徒有形,舍弃了神,还让缺乏背景知识的中国观众对一些支离破碎的老段子很苦恼: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为什么爱丽丝必须在“法比哦日”(红白两军对战之日)才能杀龙?为什么柴郡猫想要疯帽匠的帽子?于是,我们要重演一下“案发现场”,复活被割舍的原著精华。如果迪斯尼的纯情价值观让你觉得智商受损了,不要怪爱丽丝和仙境的怪胎们太傻太天真,他们在书里其实超级聪明的!
疯帽匠一直说着谜语,但爱丽丝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女孩了。
1,“为什么说乌鸦像写字台” 疯帽匠的谜语有答案吗?
柴郡猫把爱丽丝带到疯狂茶会,在这里她又遇到了疯帽匠、三月兔和睡鼠。疯帽匠问大家“为什么说乌鸦像写字台?”,爱丽丝不知道,疯帽匠也不言语。随后他又多次莫名其妙地提起这个谜语,直到要与爱丽丝分别之时,爱丽丝要求疯帽匠告诉她谜底,疯帽匠才可怜兮兮地说,我也不知道。
原著复现:“乌鸦像写字台”的谜语确实是在爱丽丝在茶会上听到的,她很兴奋地表示自己能猜到答案。三月兔随即反问,“你的意思就是你知道答案?”,然后这场对话突然就演变成四个人关于英语里主语后的谓语和宾语从句的谓语交换位置后,句意是否不变的争论。这个谜语只是为了引起爱丽丝和三月兔争吵,作者并没有在书中给出任何解释。
不过因为原著里有不少小谜语,反而刺激了书迷的好奇心,而乌鸦和写字台的谜语也常被后世读者提起。刘易斯·卡罗尔自己在重印版的前言里表示没有标准答案,不过最被读者们推崇的答案之一是“因为爱伦·坡都写过他们(because Poe wrote on both)”(注:爱伦·坡是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他有部著名的长诗叫《乌鸦》,而这首诗是在写字台上完成的。)
其实,电影的情节比不是全部,而是爱丽丝第二次来仙境。当爱丽丝第一次来到仙境的时候疯帽子就被这个勇敢天真的小女孩吸引,而幼年的爱丽丝更是喜欢着像大哥哥一样的疯帽子,有一天爱丽丝对疯帽子说我喜欢你,疯帽子很惊喜就问,为什么,爱丽丝说应为乌鸦像写字台,“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疯帽子对爱丽丝回答感到很疑惑,“应为我喜欢你”爱丽丝似乎在转圈圈。疯帽子从一脸诧异转为会心一笑,他明白天真的爱丽丝在告诉他喜欢他没有任何理由,那你为什么喜欢我,因为乌鸦像写字台,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因为我喜欢你,你为什么。。。。。,疯帽子觉得此刻很幸福。可是有一天爱丽丝要离开了,领走的时候疯帽子说你会忘掉这里的一切的,爱丽丝说:不会的,因为乌鸦像写字台。。。便悲伤的离开了
当再次见到爱丽丝的时候,爱丽丝忘掉了一切,而疯帽子能提起的也只有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这句话,指导爱丽丝再次离开,疯帽子知道不能强迫她留下也就没有揭穿谜题,不过他心里一直想着我也喜欢你。
影片中在预备送走爱丽丝到白皇后宫殿的时候,疯帽匠一度念叨着一些押韵但错字百出的小诗,其实一来是影射原著里6岁的爱丽丝因为年纪小经常写错或念错字,二来,这也算是对作者刘易斯·卡罗尔致敬,他擅长生造词作诗;原著里的人物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唱歌或念诗,这也是为什么疯帽匠在茶会上跟红心骑士对话时,突然说了“这句好押韵啊!”
影片中爱丽丝屠龙一幕,其实书中炸脖龙只是个跑龙套的。
2、“法比哦日”少年屠龙 炸脖龙跟佛盘剑是老朋友?
因为皇历上写着“法比哦日”(红白两军对战之日),勇士必须用佛盘剑砍死恶龙。大家都认为爱丽丝就是那个勇士(当然,红桃皇后一直搞不清爱丽丝到底是男是女,所以她提起她时,一时用him,一时用her,但原著里爱丽丝跟红桃皇后打过多次交道,还一起玩过撞球),所以逼迫着她去拿佛盘剑,再冒死屠龙。而白皇后带着国际象棋武士和动物、疯帽匠,跟红皇后的扑克牌军团展开血战。
原著复现:“法比哦之日”两军集合在一个悬崖边的巨大棋盘阵上,这个桥段正是来自《爱丽丝镜中奇遇记》,并且把红皇后直接替换成了红桃皇后(红桃皇后是《梦游仙境》的角色,红皇后则是《镜中奇遇记》里,并且是象棋,而非扑克)。
有影迷批评这段高潮戏打得太没技术含量,明明恶龙只怕佛盘剑,动物们只是为了等待爱丽丝和“法比哦日”到来,于是都死心塌地地被压迫着。其实书中炸脖龙只是个跑龙套的,片中炸脖龙看见佛盘剑就说“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然后爱丽丝告诉炸脖龙她不认识它,其实并不完全正确:法比哦日时有一个少年用佛盘剑杀掉恶龙的故事有出现在书中的一首小诗里,而爱丽丝读过这首小诗,所以应该是知道炸脖龙的。因为诗里充满各种生造词和一语双关的俏皮话,后来也被用在儿童教材里作解释动名词、生造词用。另一方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电影里红桃皇后偶尔分不清屠龙勇士的性别:因为原诗里屠龙主角是个男孩。
和炸脖龙一样“杯具”了的神兽还有鹰首狮身兽,它在片中匆匆出镜过两次,差点弄死了胖子兄弟。它出现在原著《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正在和假海龟讨论教育和教养的问题,以及编了一首“你跳还是不跳舞”的无聊押韵诗。
电影中红白大战的地点是一个大棋盘,而原著里红白大战散落在几个篇章中。在前言之前,刘易斯·卡罗尔就拟好了一个棋局,爱丽丝在路上遇到的花、青蛙、羊、胖子兄弟、蛋头、城堡、白国王、白骑士、红骑士、红皇后和白皇后,都可视作卒、马、车、城堡、王、后等棋子,如果把爱丽丝的路线视作棋盘,她遇到的角色的走向都基本符合国际象棋兵卒将后移动的规则,尽管刘易斯·卡罗尔曾表示,红白两方的移动方位在文章里描述得并不是特别标准,因此像城堡、卒等一些棋子的走法也不全对。这个桥段后来也给了棋友灵感,20世纪初,英国Vernon Rylands Parton发明了一种用两副棋盘玩的“爱丽丝象棋”。
疯帽匠的帽子上贴着价格标签,意思是十先令六便士。
3、连柴郡猫都想要 疯帽匠的帽子是何神物?
影片中疯帽匠的帽子如同神物,它可以让变小的爱丽丝当飞船坐,也许因为其他原因,连神秘的柴郡猫也想得到它。到了最后这顶帽子几经波折回到疯帽匠的头上,但大家都忘了追问,它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原著复现:这顶帽子本身没什么功用,原著中疯帽匠作证人出席红桃皇后馅饼失窃案的庭审时坚持不脱帽子,他的理由是这顶帽子不是他的,因为作为一个帽匠,所有帽子都是用来卖的(注意,无论原著插画还是电影版,疯帽匠的帽子上都有个写着10/6的牌子,那个正是帽子的价牌,意思是十先令六便士)。
但国王认为只要不属于他的物品就是偷窃罪,然后两人进行了一段全是一语双关词的无厘头对话,最后由红桃皇后宣布“砍头”(英文里头和帽子音近,皇后称take off his head,取的是摘帽的谐音)。所以影片里疯帽匠和睡鼠已不是首度被斩首,如果说电影版是续集,他们在书中其实早应该死了。
红桃皇后出场审问偷吃的青蛙,原著里爱丽丝也曾偷吃馅饼。
4、“谁偷吃了我的果酱馅饼” 红桃皇后干嘛为这点小事发飙?
红桃皇后一出场就在皇宫里大发雷霆,因为她的果酱馅饼不见了。后来因为青蛙侍从心神不宁、又偷吃不擦嘴,被皇后一眼识破,拖出去砍首。
原著复现:这个片段是影片里特别有趣的一段过场,而在原著里“馅饼偷窃案”审问的结尾却是一场最精彩的高潮。
故事发生的维多利亚时代,民风保守沉闷,刘易斯·卡罗尔在书中借机讽刺了当权者的古板,插画里的红桃皇后装扮和面相也和执政者维多利亚女王相似。法庭上发生的一连串毫无逻辑的辩论也是在嘲笑当权者的愚蠢,刘易斯·卡罗尔也借机卖弄他熟稔的文字游戏。
庭审最后爱丽丝发现自己就是偷吃馅饼的人,皇后叫嚣着要砍掉她的头,她又很不合时宜地越长越高,最后掀翻了法庭,也从梦中醒来。
不过红桃皇后一开始还认定红桃J是偷饼人,这里也要注意,电影版虽然把红桃J改成了皇后的亲信,但19世纪人们把扑克牌里的J称作knave,也是恶棍的意思,所以这个角色在电影里成了一个反派,更多是导演在从侧面解读J的字义。
胖子兄弟为爱丽丝指路,原著中为她指路的是柴郡猫。
5、“是从南往东(从东往南)” 胖子兄弟指路为何总相反?
爱丽丝刚走进仙境时就遭遇红桃骑士和大毛怪的追杀,带着胖兄弟逃到岔路口,两兄弟各执一词,一个说路应该是从南往东,一个说应该从东往南,结果被鹰头狮身兽抓走。而在红桃皇后宫殿里,当爱丽丝问他们路时,再次上演了这样一幕。
原著复现:孪生胖兄弟是书籍《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的人物,他们正好是镜子的两面,在爱丽丝遇到他们后总是说着一些“二元论”调调和英语语法里虚拟语态来搞怪的逻辑辩论。可惜这对兄弟在片中被红桃皇后当做插科打诨的小丑,爱丽丝也搞不懂他们大智若愚的胡话。
而原著里为爱丽丝指路的,应该是柴郡猫,当爱丽丝在岔路上不知去向时,柴郡猫说:“如果你都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那去哪里都是一样的。”此类逻辑也是原著的一大特色。
至于柴郡猫这个角色,书中它和红桃国王见面的时候,坚持不行吻手礼,充分体现了它的孤傲和骨气。电影版里依然保持着书中的性格,片中疯帽匠质问它为什么在红桃皇后施行暴政后就不再挺身而出,它不正面回答还问疯帽匠要那顶帽子。
8 ) 是我想太多?
Alice的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头目
小时候为了给Alice缓解噩梦带来的精神压力,给她用过鸦片
所以有了Alice童年进入仙境的幻觉
父亲死后停止了用药,长大后的Alice逐渐失去了那段回忆,但又隐约记得一点
逼婚等压力使Alice又找到了鸦片(那种小块饼干),重新进入仙境并与童年的记忆对接
最后Alice完成了与自己的斗争,战胜了鸦片的困扰,与父亲的好友合作把鸦片卖到中国,并挑起了鸦片战争
片中反复出现吐着长眼圈的蓝色毛毛虫,就是一种象征
影片结尾用毛毛虫化茧成蝶影射Alice使用鸦片武器与大英帝国并肩战斗,最终踏平全球征服世界
爱丽丝想回到现实世界,就是要自己才行。我们在平常也是这样,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小时候的故事被改的面目全非. 不是一部适合小朋友看的电影. 如果影片仅仅是为了3D而拍 就好像没有了灵魂的躯体. 可以看,却了然无趣.
画面很美,场景梦幻华丽富有想象力令人惊叹,安妮海瑟薇好美!
she is going all the way to china~ as me.
每个人都想做自己,但又不自觉去适应既有规则,爱丽丝做到了大部分人没做到的精神独立。
剧情还算完整,人设漂亮,特效华丽。豆瓣上越来越多的文艺小青年严苛的不给在院线上映的片子高分,大概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与众不同。其实本来就是一个有着现成套路和剧本的童话改编奇幻剧,没要求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开心笑笑死不了人的,老端着装着也不嫌累的慌。
华丽梦幻的童话王国,安妮海瑟薇完美演绎了白色女王。
情节一星,画面五星。综合下来,四星。PS:各位演员都是刚从面粉缸里爬出来的。
这个爱丽丝她坚强,聪明,现代,有自己的想法,一个鼓舞人心的年轻女孩,早期的女权主义者
画面仍然是Tim Burton的风格,IMAX下的效果更是非常出彩,情节单薄,俗套,烂。综合三星。
毀滅童話改編力作+20歲高齡的愛麗絲屠龍記+老鼠樂園新宣言"到中國去!" 不知所謂.
童年诡异的故事。配乐赞,画面华丽,最最重要的是,红桃皇后有一颗脆弱扭曲的心。童年回闪的一幕幕太惊艳,尤其是将白玫瑰染成红色。至于白皇后...完全是个伪善的家伙吧,TB这倒是有点讽刺风格嘛~alice华服炫目,JD的造型也很棒。
当时和表妹一家去看的还蛮开心 是小孩子喜欢看的
冲着这位导演去的 他的作品没有让我失望过 包括由他执导的
我觉得没传说中那么差。相比阿凡达我更喜欢这种童话式的场景。
没白去IMAX/
再次证明了一点,不朽的作品改编成电影,只是原作光环里的一丝光线的放大,或是全音程奔流的乐音的微弱回响。只有二流的文学作品才能改编成杰出的电影。原书里面关于jabberwocky这个小片段,本来是一切传奇文学的一个精妙原型(少年杀死怪物),被Tim Burton 给好莱坞主旋律化成了一个平庸的故事。留
有人觉得白皇后特别想姚晨吗?
喜欢这个爱丽丝,她坚强,聪明,现代,有自己的想法,一个鼓舞人心的年轻女孩,早期的女权主义者。
每个女孩子心里都住着一个爱丽丝,希望自己有一天掉进了兔子洞,遇到一个疯疯癫癫但聪明可爱的疯帽子,一只睿智神秘随时随地惊喜的猫,美丽善良无条件帮助鼓励自己的白皇后,迷人美妙似天堂,处处是魔法的后花园,当然,或许是看似可怕但可怜的红皇后和一堆凶狗以及一定会被打败的炸波龙也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