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超完美谋杀案》过来的,本次是3刷,每次看的时候都能看到新的细节,都有不同的感受。
1.和《超完美谋杀案》相比,还是有一定可比性的,同样的杀妻动机,甚至同样都是以浪女出轨滚床单开场,当然犯罪设计完全不同。《超完美谋杀》翻拍自希区柯克。
2.又一部关于“一罪不能二审”的片子。美国很喜欢拿“一罪不能二审”的制度设计说事儿,不过我也看得乐此不疲。印象中迈克尔·道格拉斯(又是你)的 《高度怀疑》玩的也是这个,回头再刷一遍了。
3.在本片里我第一次见裴淳华,当时被她的颜值惊艳到了,那时候裴淳华女士还叫罗莎曼德·派克 ,片中扮演的精英律师绝对是她的颜值巅峰,远超后来让她名声大噪的《消失的爱人》。美人终有迟暮时啊。
4.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中规中矩,正义,原则,思维跳脱并不循规蹈矩,只是在被凶手玩的团团转时的挫败感感觉并不到位。
5.《沉默的羔羊》给安东尼·霍普金斯划定了一个脸谱,只要有狡黠的,阴谋的,老奸巨猾的变态都找他,老爷子也演的乐此不疲。
6.学了一招用挠脚心判定是否脑死亡的方法,挠脚心的时候,如果脚趾向下弯曲,代表还活着,脚趾如果向上弯曲,则可以考虑结束生命了。
7.在阴谋片里,顶着光环的主角通常会通过一件小事儿灵光一闪,继而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但是感觉高司令通过拿错手机的方式醍醐灌顶,有点儿low,私以为可以设计的更巧妙一些。
以上。
本文包含剧透 (也包含一些其他悬疑侦探类作品的轻微剧透)
五星推荐!看似平缓,实则暗流涌动的高智商犯罪片!
2020.8.5
昨天深夜看的这部影片,津津有味,回味无穷,以致于思考案件情节有些失眠...今早睡了个懒觉,爬起来写个稍微长一点的流水账记录一下。
先说说我欣赏的几个点吧
1、影片结构非常清晰,情节主线完整,情节几乎没有什么逻辑漏洞(&&对脸盲患者相当友好)
2、Ted的核心诡计非常简单,但同时又非常精妙,就像影片结尾他说的那样:“admit it, it's beautiful”(大概是这样的台词)。 这有点像禅宗的哲学:往往平凡的现象中,隐藏着无限的可能。善于观察生活,坚持不懈,用联系的眼光看待世界,或许你能获得非凡的答案。这一点差不多对应着影片中Willy经历了一些挫折,不屈不挠,最终从“拿错手机”这件小事上找到了一重破绽。
btw,我觉得一般侦探推理类的文学作品,最上乘的诡计有三种:第一种是化繁为简,仅有一个简单但不易发觉的核心要素,揭晓谜底时,又给人一种拨云见月的通透感。比如说嫌疑人X的献身,钟表馆事件等。第二种是穷极精巧,利用多种方式让事件复杂化。一种可行的套路是案中案,多案结合,明暗线交织。比如说唐人街探案1,高尔夫球场命案等。第三种就是各类奇妙的叙述手法。这一类的精华在于“可信”。实现途径五花八门,这里就不举例啦。
3、影片中的一些细节我非常喜欢。比如Willy探望ted妻子时念的那首诗;女律师带着Willy去参加家庭感恩节聚餐时,桌上的暗流涌动,间接体现了女律师的性格特点和人际往来(这里还有个小的铺垫,女律师的父亲对Willy讲述了他自身对地区公派律师这个行业的赞许和支持。最后Willy走投无路时,只好请那位父亲帮忙);审判ted失败,一无所有之时,Willy和旧老板之间的默默深情(这里有个大伏笔,为了安慰Willy,旧老板说这只是attempted murder)等等。
4、两个主人公的设定同样十分出彩
Ted:才高八斗,心高气傲的上流人士,作案时的思路非常缜密,具体执行时也很冷酷坚定。一些辅助的情节深刻地塑造了他的性格特点。比如:影片开头迅速发现飞机存在的问题,但甚至高傲地略过了光谱分析;在监管所和Willy闲谈时,称呼他为old sport(让我一秒出戏想到Gatsby);非常钟爱设计小球滚动装置,连在庭审的时候都在画设计草图。结合之前所学的物理知识,我猜测ted是想设计类似于“永动机:的装置,最小化小球滚动过程中的能量损耗,也符合他之前航空动力学领域专家的设定。当然,霍普金斯的演绎也很出彩,比如暗中调查妻子和警官偷情时的神色。还有最开始出庭时,选择Willy作为辩诉对象的沉着与掌控等等。
Willy:Willy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影片一开头时的心高气傲,少年心气,鲁莽直前,渴求功名,但在案件败诉之后,依旧坚持正义,探寻真相,从点滴细节中刻苦钻研,发现真相。他很会耍小聪明(用妙计进入大律师事务所),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没有打电话,用假证);人缘非常好,能寻得老东家朋友的帮助,也能迷倒大公司的合伙女律师…… 观影时,总感觉剃着小平头,性格有点倔的Willy有那么几分像平日里自己。因此增添了几分对电影的好感。
虽然身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我还是想探讨一下片子中的两个法律名词以及自身对这两个法律名词的疑惑。个人拙见,错误勿喷,也欢迎各位法律大神的专业指导。
1、双重定罪(Double Jeopardy)
Double jeopardy,is aprocedural defencethat prevents an accused person from beingtriedagain on the same (or similar) charges following a valid acquittal or conviction in the same jurisdiction.
——David S. Rudstein (2005)."A Brief History of the Fifth Amendment Guarante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William & Mary Bill of Rights Journal.14(1).
除去这个引文,我也在wiki百科上粗略地浏览了这个条目,发现不同西方国家,关于Double Jeopardy的法律法规还有所不同。另一个让我惊讶的点是,无罪审判(acquittal)和有罪定刑(conviction)都适用于此条例。
回到影片中,我的观点是:第二次开庭的原因是ted拔去植物人妻子的呼吸管,并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无论ted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利去执行此选择,只要妻子死亡了,Willy就可以提出新的诉讼,以新的罪名(not similar charge)。但于此同时,之前acquittal判决所认可的条件都是有效的,甚至比事实更有力度。此时仅有的新物证就是当初凶器手枪被找到了,但仅凭这一点很难定罪(因为ted可以坚称他从未用过这个手枪,他也确实擦去了指纹,还躲在了摄像头死角开枪)。所以影片最后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局。
2、毒树之果(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第一次了解到这个名词还是之前观看的Manhunt: Unabomber。这个名词及其原理我觉得比较好理解,就不多做解释了。接着上面的思路写,另一个一定能证实ted犯罪的证据自然就是影片结尾时,他和Willy在屋中的对话(假设Willy身上携带了录音笔,或者外面的警察装了窃听器)。此时另一个争论的焦点就是这段录音能否躲避毒树之果理论,成为真正的庭审证据。
之前Lieutenant让ted签的认罪书、录的口供最后都被证明无效,因此我也说不准Willy的这段录音能否成为证据。毕竟,ted可以争辩说之前Lieutenant是偷情者,而这次Willy的良好仕途是被自己的这个案件破坏,所以他俩都对自己怀恨在心,所以录音无效balabala…从内心情感来说,我希望该证据有效的。另一方面,我也意识到国家公信机构的重要性,比如警察有决定权,给予特定时刻的录音以法律权益。
最后,是对片名fracture的解读
一是法律制度上的裂痕,主要是围绕着上述的法律名词展开。
二是人性的破绽。从一开始Willy的高傲与漫不经心让他输掉了庭审与光明的前途,再到ted计谋成功,沾沾自喜,送礼物对Willy冷嘲热讽。本可以逍遥法外,最后却又对簿公堂。
男主角一开始是一个连中间名都没有的,出身贫贱的小律师。他通过自己努力与才智,才在公职机构站稳了脚跟。他的女朋友则是一位被他的才俊所吸引的富家女。本案发生时,正巧碰上他被女友借关系挖他到私企大律师行入伙。这是一份报酬丰厚,人们孜孜以求的工作。得到这份工作也就意味着你进入了上流社会,有机会结交上流人物,这样的机会可是你光靠有才华是办不到的。就在他准备离职的前几个小时,他的上司派给他一个据说是幼儿园级别的案子,但却出乎意料的缠住了他。
本片看起来是破案,在其中重重阻碍和诱惑其实都透露出阶级思维的对抗。女友和上司都叫他不要管了,将案子丢给别人。他可以知难而退,拍拍屁股走人,然后按部就班的走着女友为他铺好的康庄大道。而他最终却在两条路面前选择了艰难的一条路。
在他和女友的关系之中,他的女友处于主导地位,女友的家庭也是非常有权势。最终他因为固执己见,输掉了官司,丢掉了进入大公司的机会,也丢掉了公职工作。影片结尾他最终找到了破绽,案子重新启动。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他不坚持己见,迎难而上,而是顺势而行,犯人很可能会逃脱,但他自己会有一片大好前程。
作为一个出身贫寒的穷小子,面对人生抉择,你会怎么选?前程、爱情、金钱还是艰难的、不确定的真相。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
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老头子的智慧 狡黠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可能是因为冲着安东尼看的期望太高,以至于看完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惊艳,不过那个律师很帅是真的····
太小儿科了。。写意太多,节奏拖沓。冷感的摄影和音乐加分
超乎我的期望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越来越不喜欢好莱坞故弄玄虚的片子,纯粹是为了悬疑而悬疑,故事讲不圆满又没有内涵。以上不是说这部影片,这部还是可以的~~
开场比较好
还好。
赞演技
很巧妙~
没霍普金斯这种太剧情的犯罪片儿是撑不下去的
超完美谋杀。老霍依然会逍遥法外,只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是从警察枪里射出的,不能证明枪是老霍本人换掉的。除非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和警察自杀的子弹都是老霍自己独有的,但是,老霍能聪明的使用同一种枪,不会傻到不使用完全相同的子弹,即便老霍傻,子弹是自制的,但是他自己的枪没开过
没想到就是换一换啊= =囧~~
逻辑较弱,靠Anthony Hopkins的演技撑着整部影片,不过这老头确实太帅了
就是故事不够精彩,嗯
完美杀妻
我还一度想过,破绽是藏在老头儿那个精密仪器中...
Ryan Gosling挺帥的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