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静水城:父亲版三块广告牌
同样是一桩命案引起的几家家庭的破灭。不像三块广告牌一样,以戏剧性的冲突表现司法公正与追求正义的内涵。净水河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琐事中展现命案背后犯罪人,受害人,第三者背后的家庭以及公众的态度。虽不像三块广告牌的轰轰烈烈,但却十分真实,用细节打动人心。
值得注意的法律问题是:第一,亲属隐瞒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男主是否成为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记得大一上学期法制史老师讲过,亲属帮助犯罪分子隐瞒犯罪行为的,不应该定罪为共犯,因为把身为犯罪分子的家人供出去,是违反人性也不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因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刑法规定亲属帮助犯罪分子自首的,同样符合自首的条件,以此鼓励亲属积极举报犯罪的家庭成员,而不是附加法律条文为隐瞒犯罪分子信息的家庭成员定罪。当然,虽然不构成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共犯,但是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等其他罪名。
第二,女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教唆犯?一直强调的是,动机不影响定罪。女儿没有杀害自己女朋友的动机,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在该情况中,往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女儿是在吵完架后,让阿拉伯男孩(若共犯成立,则是故意杀人的实行犯)把女朋友永远赶出家门,并支付阿拉伯男孩一条金链子。综合吵架情节,金链子的价值以及永远的字眼,在客观情况的判断下,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的教唆犯的。但现场并没有录音等直接或间接证据,根据刑法情况存疑时要做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原则,以及外国司法90%的合理怀疑标准,女儿是没有证据证明构成教唆犯的。
法国的刑罚制度也值得我们探讨。刑法老师说过社区矫正制度是中国刑罚的一种进步,有利于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更好地接触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但此制度在中国仅适用于轻罪。而剧中反映的法国的刑罚制度,则允许犯故意杀人罪的女儿在经过担保后一个月假释一天。
该片节奏较慢,反映了证据采集的过程是在一点点的生活中熬过来的。更告诉我们,在面对挫折时,要把生活点滴做好,坚定目标,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由于语言的隔阂,一个美国石油工人来到异国他乡的法国马赛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这件事本身就是困难重重。而马赛这座城市还有其特殊性,它是法国非洲裔移民最多的城市。这种背景设置为影片中展现的文化冲突提供了一个舞台。
马特达蒙在马赛首先面临的并不是文化上的矛盾,而是价值观的冲突。女主角作为法国高知的一员自然是典型的左派角色,在帮助马特达蒙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因为一个店铺老板认为阿拉伯裔应该被送进监狱而情绪失控,认定他是种族主义者而坚决拒绝同他继续交往。这在马特达蒙看来是一件难以理喻的事情,以美国普通工人的视角来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相反他会认为女主才是奇怪的一方,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么想的。好在马特达蒙在女主询问他是否给特朗普投票时含糊其词地糊弄了过去,否则这两人恐怕早早就要一拍两散了。
价值观的冲突之后,文化上冲突接踵而来。女主和前夫所生的混血小女孩代表了马赛当地人的身份共识,而她想要一件马赛队的球衣。马特达蒙一开始对此是嗤之以鼻,认为“足球是哭唧唧的女孩运动”,是男人就应该去玩橄榄球。此中“soccer”和“football”的不同文化指向自不必细说,反正小女孩是立刻向马特达蒙表达了不满,并列举了帕耶、托万、酒井宏树等当时马赛现役的球星来表示她对马赛队的爱。
之前开头提到过,马赛是一座异常多元的城市,不同族裔在此共生,那什么是维持不同族裔之间交际的润滑剂呢?导演给出了相当明确的“暗示”:足球。
随着剧情的深入,马特达蒙逐渐适应了马赛人的生活方式。出于对小女孩的父爱,达蒙搬砖买了两张韦洛德罗姆球场的门票,电影自此之后有相当一部分镜头对准了马赛主场内部的狂热气氛。虽然没什么用,但根据一些镜头,我还是推断了一下这场比赛的背景细节。
首先镜头给到了帕耶,马赛34岁的传奇队长。电影里的小女孩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帕耶的热爱,事实上帕耶的确是马赛这座城市的英雄,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戴。(当然,西汉姆联和葡萄牙队球迷肯定不喜欢他)
这场比赛最明显的特征是球衣,纵观法甲联赛身穿绿色球衣的那必然是圣埃蒂安。比赛中马赛9号贝内德托接队友传中破门,贝内德托在19年至21年间为马赛效力,因此这场比赛可以确定为是2019-2020赛季法甲第4轮马赛主场1:0战胜圣埃蒂安的那场比赛。(然而“天使杀手案”重审其实是2011年的事)
额,有点跑题了,不过导演用如此之长的篇幅去拍一场球赛本身就相当令人费解,抓那个阿基姆需要这样一场球赛来铺垫么?我想其实没有必要。导演更多的是在表现足球作为一种文化凝聚人心的力量,赛前天空中挥舞着的阿尔及利亚国旗一闪而过,不同肤色种族的人们拥抱在一起唱跳。此时他们摒弃了旧的身份,共同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马赛球迷。这也许才是这场球赛想表达的和新内容。
PS:《静水城》除了文化交际方面的内容之外,其它部分也值得仔细去看,尤其是导演对美式霸权的微妙讽刺。达蒙绕过法律暴力搜索出来的证据却实锤了女儿的确是幕后凶手,片尾美国政府最后大言不惭的向世人宣告是他们成功带回了达蒙女儿……然而种种这些展现在140分钟的电影里竟然还有些拖沓,不够紧凑的情节也许是电影最大的败笔。
看完感觉特别好。
电影随着剧情的发展起伏,让某些确定的走向又变得模糊起来。具体来说,一开始故事的主线是父亲要为入狱的女儿讨回公道;中段的剧情发展成为父亲与法国母亲开始了稳定的生活,彼此相爱家庭和睦,Baker已经痛改前非,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但一场足球赛后遇见了女儿口中的恶人,故事主线又开始模糊起来,到底是继续这样一个美满幸福的人生,还是要为女儿寻求真相?
最后的真相却是,女儿也并非是完全的innocent,虽然不是她杀的人,但却是始作俑者。更为重要的是,女儿对所有人都隐瞒了真相,撒了谎。Baker帮助女儿洗清了罪罚,却也永远失去了自己幸福的人生。所以当律师说要重启判罚时,Baker笑不出来;当女儿说Stillwater一尘不变时,Baker却说什么都变了。
Life is brutal,life is complicated.生活的残酷在于,只有单项的选择,一旦选定,无法回头;生活的复杂在于,它并非是纯白或是纯黑,Baker义无反顾地相信女儿,甘愿拿自己的幸福冒险,却换回的是那个不那么干净的真相。
其中的五味杂陈,难以言表,但是既然是成年人,那就只能接受。
1、从女儿的不认可到最后结局对父亲的认可,这是一种关系的升华。父亲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2、要学会运用规则——生活是残酷的,不必抱有愧疚
3、个人认为女儿并没有做错,制造矛盾的冲突,只是想让心静下来更加明白自己想要努力达到的结果,多么重要
4、电影让我明白不是纯正的法国人,真的不要体验法式穿搭了,真的很没有那种特有风情。剧中卡米尔的穿搭太迷人了
5、一个成熟的人,更应该从经历中获得发自内心的感悟。与年龄大小无关;任何人际关系里,想与不想之间,交织着是否愿意深刻的去理解对方
6、对于结局,父亲说的话——是对曾经与母女俩那段岁月,投以最真挚的怀念
综上,结局我还是很满意的
电影将表现两代人和两个城市的,甚至两个城市所代表的国家文化的差异,冲突,融合,和发生联系时的碰撞都柔和在一个谋杀案中。主角嫌疑人女儿,在马赛留学,一个南法著名的排外传统欧洲城市。男主马特呆萌饰演的父亲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美国的保守党保票仓。马特·达蒙脱下超能间谍的身份,作为美国蓝领代表飞度重洋,来马赛试图调查翻案,救自己因谋杀罪入狱的女儿。
有一对法国本地母女接纳了马特达蒙饰演的父亲,使他能够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推进理清案件真相的过程,并因此产生了浓烈而没有结果的情感。一定要看到最后,父女二人回到美国,坐在自家院子前,马特达蒙说:一切都变了。《静水城》像向丢内心静水的鹅卵石,质问人们曾经奋力追求的,毫不怀疑的东西,如何面对拨开迷雾后的土崩瓦解。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亲孤身奋战援救狱中女儿。一个长期缺席的父亲,在乖巧女儿突然卷入一场凶杀案,父爱回归,在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关系的法国,为女儿翻案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但是却也并不是那么完美。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美好的人,和一个可爱的女孩,让他缺席的父爱有了施展空间。也让他明白年轻时候的荒唐,和对女儿的伤害。
可就在他终于抓到那个男孩,却意外得知,他女儿欺骗了他。就在这种迷惘中,她女儿无罪释放了。
他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也很怀念在马赛的美好时光。但是女儿回来了,父女情也在牵绊着他。一切都变了,一切也没有变,只是时间才知道。
麦卡锡那精英分子式的片面构想甚至可以说幻想全程带偏了整部电影乃至真实事件的严肃态度与本来样貌。他傲慢而轻视,自信却陈腐,沦为剧本的奴隶,殊不知电影早已垮塌为电视。或许从未深切关怀过任何人与群体,他在意的只有用来填塞的一个个戏剧冲突与总结性台词。
静水这里有好几层意思,1,代表美国(包含美式思维 美式态度等 )2,男主送给女儿的项链(一个关于真相的关键物件)。// 男主女主在一次思想冲突中,也足以体现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男主不在乎把什么人送进去,只要把女儿救出牢房就行。女主则认为前提是不能为了救人,就随便抓个无辜的人进去。女主为此说:去你妈的美国式。//所以,就算男女主彼此喜欢,能同枕共眠,但在精神上终归不是一类人,男主就像美国,内核里就代表就把锅给别人背了,我也要把自己人带走,偶尔内心会波澜(反省)一下,但在行动上不会犹豫。女主代表了欧洲,就算帮人,也要讲原则,讲道义。//男主的特点是有力气,有肌肉,啥苦活都能干,但他从来不看戏剧,勉强看一次也看不懂。女主是个戏剧演员,生活虽不富裕,但是精神贵族。
最大的问题在于,似乎想要把一个颇具震慑力量的故事拍得带些轻松,但最后的观感就是觉得两头不沾。既少了点凝聚力,又有点过于讨巧,140分钟的片长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拖沓,唯一值得说的大概是片中达萌作为外来人的心态视角,对比有效。但还是不太看好这个片子颁奖季的走势。另外,类型里的“惊悚”是谁加的?就离谱,这片子已经不能再温吞了吧。
三观挺歪的,一个想脱罪一个想救女,从角色动机出发他们的选择也算人之常情。父亲这个角色挺单纯的,典型的红脖子,行为模式太直太好猜了。女儿的一些行为颇有些细思极恐,那封信和自杀是不是都有做给父亲看的目的,存在利用父亲来给自己脱罪的嫌疑,女儿的角色可能更复杂更自私
最好的那档奥斯卡系电影。节奏太舒适了,看来只需在绝对自信的掌控力中加入一点无处安放的异乡人视角,就足以让惯常机械且空洞的好莱坞电影活起来。以及看之前真没想到几乎是奉俊昊《母亲》的翻拍。
# 74 Cannes# 马特达蒙亲身示范不会说法语在法国有多大的障碍,卡米尔科坦锦上添花进一步呈现即使会法语在法国办事有多大的障碍
一张电影票钱看了10集迷你剧
那么操场案改编又会如何
3.5,这片子会进奥斯卡,水平比《聚焦》略逊一筹但技艺非常成熟。好莱坞的制作已经非常套路化了,这一部在剧本上倒是提供了一些新意,结尾的黑色幽默很棒。中段还是傻白美国人爱外国女人的故事,视角过于Americanized,以美为中心的傲慢无知就算不投床破也改不了的。
【B+】意料之外的舒适观感,集中体现在节奏上。140分钟的异乡追凶并不乏味,中途插入调转的家庭生活也不拖沓,虽说幻想成分一度让电影降格为机械模板式的电视剧,但整体叙事节奏上的圆滑饱满对一部冲奥片来讲已经足够。结尾的设计当然是另一种《母亲》,借台词表达让男主二度成为窘迫的异乡人,高效而流畅的全片总结。
很喜欢影片的意境 文化的交融也很有意思
3.5;马特达蒙可演得太好了,Maya也很可爱,喜欢听她法国腔的英语。反倒Allison的角色有些许不真实了,不像蹲了四年大牢的。总之这是一个残酷而伤感的故事,虽然结局是好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心得起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极难建立,又极易摧毁。所以当这样的关系成立的时候,抓住它,珍惜它。
挺商業也挺好看的(大概是這幾天看的其他的太難看了)地域笑話也很好玩,父親幫女兒越獄(jojo警告)➕刻板印象大亂鬥,美國人被接受的前提:“你投了川普嗎”
憨憨的马特达蒙也成了发福的中年大叔了,时间真是不饶人。Life is brutal。
其实本质上还是讲亲情的片子,Bill在无意识之间把Maya当作了自己女儿,潜意识里想弥补,最后Maya哭着和Bill告别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不会法语真的在法国不要生活了。问美国红脖州人的第一句就是,你投川普了吗?
剧本写得相当好。细腻、曲折,偶尔温暖,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比较沉重。尤其是最后⅓那部分,胸口就像压了块石头般,实难释怀。
如若只是借用Amanda Knox的案件组装,用一种窥淫式的视角来再次还原案件里的细枝末节或是其中的情理纠缠;那么归属只可能是Lifetime层出不穷的自制电影,无用且狗血。但它拒绝做这样的发展:填充之下,始终是一种波云诡谲的故事进程;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的“家”,无法再重新开始的家,还有段似乎很美好的爱情以及藏于暗处的绑架…有点捉摸不定却别致。这几年被各种奇怪B级片包围的Abigail Breslin,再次交出了令人满意的表演证明自己并未被湮没,静等她的下一次爆发。
这种剧本改编出来赚钱有点损阴德,是合法,可真不怎么正大光明。Shame on you.
想走温情范儿的调查系电影,但其实算是部分拍砸了,尤其是从足球赛开始剧情走向之迷惑令人咋舌,跟法国母女铺垫了一大段结果双双沦为工具人,仿佛拍了个“俄城红脖在法兰西也能吃得开”的宣传片……以及在足球场认出人来也不知是鹰眼还是真的运气好(?)麦切尔·丹纳的原声还不错。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