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复活了尼采与希特勒 构成他们的对话 1948 夺魂索 希区柯克最棒的一部 自诩聪慧的哲学爱好者以谋杀向愤世嫉俗的书籍出版商交了一份将概念理论付诸于行动的功课 将其哲学主张于现实实施具体化 希特勒就是在误读尼采 在“超人哲学”基础上构建纳粹政体的 可怕的读者~ 一方面探讨哲学思想于现实存在的意义及可能 一方面最终人人都逾越自身权利 代表正义 行使上帝的职责 布兰登自信以尼采超人哲学判定愚蠢的人该死 鲁伯特自信代表社会与正义评判布兰登有罪 还好有电影 不然希区柯克一定就去行凶了 以及詹姆斯斯图尔特 整个黄金时期好莱坞唯一可以一直善良快乐的角色
这部电影真的是要命,得看很多遍:先看一遍剧情,看无数遍镜头,反复揣摩人和人的关系,再舔舔史都华的颜和各位演员的演技。所以我完全丧失了观影的正常感受。传记评价说希区柯克为了镜头去掉了原本舞台剧蓝本里一些微妙精巧的部分,导致剧情沉闷,然后票房不好?什么?沉闷?我一脸懵。这可是希胖最有雄心的实验电影之一,看的时候明明只觉得眼睛不够用,最后就跟史都华演的鲁伯特一样,我只能瘫倒大喊要“累死了”,所以匆匆记几笔目前想到的,以后再添吧。
1、这剧的罪魁祸首是谁?我认为是鲁伯特。
之前我在迷魂记的评论里说,希区柯克看上史都华的是那种“美国人”特色的真挚热情和孩子气,在这里,史都华的特色被放大成了一种旁观者的钝感,一种对世界研究过多,缺乏真实体验,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沟壑或者外界真正的危险毫无察觉或忽略了的迟钝感(在后窗里也是一样的)。 说得恶毒一点,这就是老欧洲眼中美国人的特点:历史短见识少(也算是一种纯真吧)。这种人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夸夸其谈,像局外人一样忽略了自己和黑暗的距离,最终心灵遭受外部致命一击,世界观会统统垮下来给你看。鲁伯特正是如此,他从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到疑惑不解,一步步卷入,最终发现了自己在这个事件中的位置(真相)——他是布兰登和菲利普的精神导师,这两个盲从的追随者眼中的他和他的自我认知截然不同。这个整日夸夸其谈的人类观察者终于对自己有了清醒的认识,怒火中烧(羞愧难当?)地甩锅划清界限,并耗尽最后的力气击出了那三枪,我相信这件事之后,但凡鲁伯特还有一分羞耻之心,他都将坠入无尽的黑暗与痛苦。希胖后来吐槽说因为史都华要演,编剧不得不对鲁伯特这个角色做了些调整,我知道史都华一贯对反角的态度,所以最后结尾鲁伯特那一大套演讲和他之前厚颜无耻大谈猎杀低等人类的态度相比,颇有精分和甩锅的嫌疑。
史都华当时刚从战场回来,这个电影开启了他和希胖的十年合作。在希胖的四部电影里,他成功地与自己之前塑造的光明形象拉开了距离。也幸亏有这四部,我才真的get到了他的魅力和演技。史都华四十前后到五十岁左右真是他最成熟而有魅力的时候,简直了,年轻时活像个默片里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儿(还没有小白脸儿应该有的身材),中年这长相居然成了睿智和潇洒。实际上美国阳光男孩儿那种从头到尾咋咋呼呼的热情演法跟他35岁以后的颜不太相称了,生活多美好里我也是被后四分之一遭遇打击后痛苦不堪的乔治吸引的。
夺魂索就比生活多美好晚两年,真是史都华的颜巅。这个剧因为是希胖第一个彩色片,按传记作者的说法,希胖特意要求调色像黑白,所以整体出来是莫兰迪色,这种色彩凸显了史都华的漂亮,鬓角和发梢略微变成银灰色的棕发梳得一丝不苟,有了一种由普通皮毛变成貂皮的华贵,健康且有质感的肤色,锐利的蓝灰色眼睛几乎被调成了浅棕(后窗和迷魂记就完全是蓝了),深灰色的三件套穿得那叫一个有型,虽然还是有点驼背,但显得修长又潇洒,整个人有了由年龄带来的重量和质量(这部片子里还是瘸腿,他在希区柯克的四部电影里瘸了三部)。
2、布兰登明显是爱慕或者说倾慕着鲁伯特的,千方百计试图取悦于他,或向这位引路人炫耀自己的超人印记,证明自己超越了他。说这场谋杀是他献给老师的一封情书,不为过。而且从细节能看得出来,鲁伯特跟这两个孩子,尤其布兰登极熟,因此他才能看出哪里出了问题。可见之前他们确实非常亲密。但无论布兰登怎么干,他都和导师一样,是个银样镴枪头。脆弱不安的菲利普才是真的有杀人实行力(足够体力)的人,他是一个果断鲁莽的杀手,扭断鸡脖子证明了这一点,在谋杀一开始,也是菲利普扯着绳索。在担心被鲁伯特发现真相时,也是他有准备开枪的意图。但菲利普在精神上对布兰登的迷恋导致他甘愿被控制,看不清自己,其实他才是这里比较正常和最富执行力的人——他是相当于被布兰登和鲁伯特这俩货给带沟里去了,所以,最后他会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你们两个,他不是不知道布兰登对鲁伯特的恋慕,他是被布兰登拿来当了执行鲁伯特理论的工具了。
菲利普是艺术家(弹钢琴)——这是布兰登对他另眼相看的原因,有强韧的手指和足够的力量(布兰登杀完人打不开酒瓶子反而是菲利普开的),他有实施犯罪的肉体性,但精神脆弱,干的时候麻利,事后反而会被受害者吓到。布兰登说他杀鸡的趣闻时,我这个版本翻译错了,布兰登说菲利普被一只杀了以后跟Lazarus一样的鸡给吓傻了,字幕翻成了麻风病,其实是那鸡像圣经故事里的Lazarus一样“复活”了,大概是没杀透又爬出来了。菲利普听了布兰登这个故事简直气(吓)得要发疯,他激烈的反应带来了本片特别明显的一个和长镜头移动规律完全不同的,来自导演主观意愿的切换,给了鲁伯特一个好长的特写镜头,让他忽然悟到了一点什么。这是扯远了,无论菲利普多怂,反正身体性比布兰登和鲁伯特这俩货强,他俩从身体到精神都是不折不扣的夸夸其谈的懦夫。我忽发奇想,如果布兰登和菲利普有实际的性生活,我更愿相信布兰登远不如菲利普有吸引力,前者实在是哔哔得太多,干得太少了。
3、珍妮特真正爱的和在意的,应该是头一个来赴宴的那位金发小哥肯尼斯,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极力想在他面前表现得聪明能干。他们两人都是因为过于倔强和端着,没有办法好好交流,结果温柔的戴维去安慰外强中干的珍妮特,导致珍妮特移情于他。我觉得关于珍妮特没有那么爱戴维有两个暗示,一个是戴维和甩了她的肯尼斯极为相似(姨妈认错人就是一个信号,那对儿男鸳鸯讨论除了戴维可以杀谁的时候,也提到了肯尼斯),是肯尼斯的温柔版。另外一个则是尽管她一直对戴维赞不绝口(因为在座至少有两个前男友和自己未来的公公),但当老父亲在真心焦虑戴维为什么没有来时,宴会开始她去取餐,眼神毒辣的史都华问她:那你是什么感觉(是否因为戴维没来而焦虑)?她诧异地回答,我饿了。
其实戴维的条件并没有那么十全十美,他可能是个妈宝,片中没有出场的戴维的母亲在台词中可以看出来,她其实控制着所有的家庭成员,经常生病(迫切地需要周围人将一切注意力转向自己),对儿子的行踪极为焦虑,妹妹在谈话里显示出对她的不满,丈夫也认为她过于控制儿子,希望儿子能尽早独立(因此他很赞成珍妮特加入家庭)。我不认为珍妮特嫁给温柔的戴维,能和这个母亲相处和谐。所以戴维姨妈算命是有暗示的,她很快会结婚,但当时戴维已死,所以就像布兰登预料的那样,珍妮特确实有可能和金发的小哥复合。
4、尼采笔下高贵的人要实现的是合乎心意的统治(他们本来就是统治者),而不是粗暴无脑的大清洗(所以希特勒不可能是尼采认为的高贵的人,他根本不习惯统治)。他们对家丁、奴仆这种属于工具人阶级的人,是可以“妙语连珠”而且看上去极为可亲的(如果心情不好也可能完全翻脸冷血无情),导师和那对儿男鸳鸯都是如此,他们肆无忌惮地和女管家打情骂俏,同时纡尊降贵地接受她的管束和照顾。同样,我想起在哈利波特系列里,伏地魔显然也不属于高贵的统治阶级(麻瓜混血),格林德沃则是,所以前者发动的是类希特勒的大清洗,而格林德沃的诉求则完全不同,格林德沃要求的是某种更符合他心意的统治(至少前面没跑偏),因此他和邓布利多这样的人才能一开始互相理解、爱慕并且有过盟誓。我相信,格林德沃本人从本质上对“后起之秀”伏地魔是毫无认同之心的。
5、真正让我痛心的时刻,是戴维的父亲一反沉默、有礼和唯唯诺诺的常态,倾全力抗议男鸳鸯+导师那套狗屁不通的俏皮话的时候——这位压抑,温柔的父亲还不知道自己视若珍宝的儿子已经被这群货和他们的理论给活活扼杀了,就被放在几尺之外。如果说镜头从一开始就跟随这对儿男鸳鸯,无形中让观者有了一点共情,希望他们能顺利过关的话,应该就是在这个情节中,我彻底跟这仨货决裂了。
6、为什么受害者是戴维?我猜,因为戴维是完美的,良好的家境,很好的教育和智力,有正派的心和主流价值观(参见他的父亲),同时因为被母亲强力控制,又很善良温柔顺从。他完美到在布兰登看来乏味而低智(菲利普对他应该毫无感觉,菲利普只关心布兰登,他是被布兰登所惑),完美到在布兰登看来杀死他就如同把整个循规蹈矩的中产主流价值观踩到了脚下。他被害不是因为讨人厌,而是因为招人爱。还有一个原因,聪明活泼大方的珍妮特显然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女神,她也曾经和布兰登拉扯过,最后却选择了戴维,我觉得布兰登对此是非常介意的(不是因为爱珍妮特,而是因为被戴维这么个在他看来异常无聊的人盖过了),而布兰登真正一窍不通的品质,就是善良。
7、约翰·道尔(演布兰登那位)这个演员真的是太好了,可惜他这个长相在当年好莱坞黄金时期不大受待见,他是在百老汇成名后接了这个电影的。事实上我觉得他的演技和可塑性,比那几个所谓的黄金时代的男神(比如派克【对不起,我不是派克黑,但是就是忍不住批评他)强太多了,那几个非常受类型和外貌的限制。他有几个姿势眼神(尤其抽烟的时候)蜜汁像加缪是怎么回事?
在诸多对“一镜到底”长片的盘点中,希区柯克的《夺魂索》总因被当作此类作品的始祖而得到提及,但事实上,许多因素都让这个标签存在争议—— 一方面,胶片年代的拍摄限制决定了一卷胶片只能拍摄十分钟左右,所以《夺魂索》实际是由十个镜头组成的。相比54年后完全由数字摄影机不间断拍摄的《俄罗斯方舟》,《夺魂索》貌相完整的长镜头部分在技术维度上显然不能被称为真正的一镜到底。
另一方面,虽然《夺魂索》也采用了借助隐藏性剪辑实现“伪长镜”的做法,但与全片“无缝衔接”的《鸟人》(2014)不同的是,《夺魂索》是存在五处明显的非隐藏性剪辑的(2min、19min、34min、51min与69min处)。所以从作者的艺术选择上看,本片亦无法被称为一部“伪一镜到底”电影。 那么,如果破除了“一镜到底长片始祖”这个标签,这部后来被希区柯克自己称为“愚蠢实验”的电影还有什么重要的影史价值吗?在我看来,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对它的再次“估值”依旧是要与“长镜头”紧密联系的。 相比主题上稍显鸡肋的价值辩证,“密室与长镜头”这一创作框架或许才是定义《夺魂索》的最佳基点:这是一次关于艺术形式的辩证,是电影优越性在一次极端假设中的显摆,是一部可被用来阐明“戏剧影像”与“电影”界限的作品。 首先,无论是《夺魂索》的故事对“三一律”的遵从,还是大篇幅的单一室内空间留给观众的直观视觉印象,都必然会让我们体验到与戏剧演出相仿的“舞台感”。在某些机位稳定、景别较大的段落中,我甚至会有观看“戏剧影像”的错觉。希区柯克仿佛利用本片进行了一次关乎电影本体的设问:在一个电影感匮乏的时空设定乃至故事里,电影感究竟要从何而来?是什么让我们确证眼前的动态影像并非“戏剧影像”而是“电影”的? 我认为答案之一是:长镜头中的那些运动时刻。 显然,“舞台感”在电影中往往是作为“虚假”的一种标志存在的。“舞台感”并不仅仅来自单一的演出空间,更来自单一的观看角度与观看距离,而促使景别持续变化、通过在空间中的自由穿梭不断验证着时空真实性的运动长镜头,一定程度上便发挥了它消解舞台感、消解虚假的功用。同时,运动的长镜头也是人物距离的卷尺;它既能在非人的视角中带来绝佳的悬念时刻,亦自由外化着属于角色的思维演绎。
如果说视角和距离的连续性变化成为了本片与“戏剧影像”划清界限的重要武器,那么在我看来,与“连续”相对的“分切”则在本片中直接彰显了电影相对于戏剧的优越性。
34min处,第三次非隐藏性剪辑无疑带来了本片的最高光:宴会上,鲁伯特教授与合谋杀害了同学的布兰登、菲利普开始像往常一样叙旧,但此时越来越慌张的菲利普已经无法冷静面对那个有关“杀鸡”的玩笑了,他的异常反应让熟识菲利普的鲁伯特教授起了疑心——也就是在那一刻,一个干净利落的剪辑点出现了。
剪辑的力量在对“一镜到底”的破坏中达到了极值,彼时,剪辑的破坏力与表演、文本的张力实现彻底统一,宣告了一次伟大正反打的诞生。这样的时刻,在绝缘于剪辑概念的戏剧里,是完全无迹可寻的。 综上,本无异于“戏剧影像”的摄影机静止时刻被掷地有声的运动所勾连,被那个张扬的剪辑点所衔接,终成一部发生于“舞台”的绝对电影。
am+bm+cm=m(a+b+c)
上述公式即为数学中的因式分解,其在数学上的概念为,把一个多项式化为几个整式的积。
这样的开篇可能会让诸君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是来上数学课的。然而,并不是。其实之所以会以因式分解为题来作这部电影的影评,是得益于之前所读过的北野武先生所著的《北野武的小酒馆》。我记得在书中北野武先生曾讲过自己是理科生出身,所以他在拍电影时总是会习惯性的为他的整部电影做因式分解,反复想象着一部完整的电影经过不同的拆分和组合之后的变化与可能性。正因如此,我在这部电影的观影过程中,在三位主要的男性角色——布兰登、菲利普和茹伯特——身上发现了潜藏着的这道数学公式。
我对自己一直以来的行文习惯表示坚持,所以对于该片内容我不在此多做赘述,烦请诸君自行观影。依照惯例,本文仍然倔强的秉持着角度独特、另辟蹊径的特点。对于此部影片的大部分影评论题,诸如拍摄手法、同性议题、导演风格、表演形式等,盖不在本篇小文所论之列。笔者并非有意追求标新立异,乃自觉学识尚浅,实不足与各位前辈大能者论其道。是以,本文依旧选择从影片人物出发。
影片当中,布兰登、菲利普和茹伯特看似是三个相互独立的人,实则却可以用基督教中“三位一体”的概念来解释,这亦是对宗教概念的反运用。布兰登认为自己是上等人,由此引入了茹伯特谋杀艺术的概念。在这层意义上讲,布兰登即是上帝又是信徒,以上帝之大能掌万物之存灭,以信徒之虔诚行圣经之教义。而茹伯特谋杀艺术的理论则刚好在此处被赋予了基督教中圣经的神圣存在价值。
由布兰登主导的谋杀无关乎爱恨情仇,这是一场对刺激的追求、一个对理性的实验、一次对信仰的实践,这是一场信徒朝圣般的谋杀。在这场谋杀当中,布兰登、菲利普和茹伯特乃是由杀人者一体而生的三个镜像,或者说三个位格,正如基督教“三位一体”教义中的圣父、圣子同圣灵。布兰登激进、偏执、热烈,且酷爱追求刺激,而这些似乎恰巧满足了成为一个杀人凶手的基本性格条件。但他还需要一个让他付诸于行动的理由,他不是一个疯子,所以他需要师出有名。茹伯特的谋杀艺术理论应时而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布兰登的理论依托和所奉真理,而这套理论的创始者茹伯特则顺势被布兰登推上了神坛,奉为信仰。至此,茹伯特成为了支撑布兰登的骨,撑起了他的整个精神世界以及存在于他世界中的道义。即,高等人生,低等人死。
另一方面,菲利普胆怯、紧张、懦弱,时刻处于崩溃的边缘。表面上看,菲利普的存在是这场谋杀实践当中布兰登极为愚蠢的队友,是他的破绽。菲利普似乎就不应该存在,又或者说他的存在完全就是为了暴露布兰登的杀人罪行。看到这里,相信某些着急的仁兄不禁会问,那么菲利普为何要存在?他存在的意义究竟在何处?要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还是要回到布兰登的身上。
布兰登作为一个颇具理性思维,并且能够缜密策划谋杀,还想顺便挑战茹伯特这位被他推上神坛代表信仰的圣徒以得到认可的人,无论站在何种角度和意义上,都不可能给自己选择一个全世界最差的队友。所以影片给出的表层关系是他与布兰登是恋人,这个身份也同样适合菲利普的性格元素,至少是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是符合的(前文说过此处不做同性议题探讨,对此有异议的仁兄请原谅笔者的无知,笔者无意冒犯,烦请高抬贵手)。如此,菲利普这个队友的存在便有了一个颇为合适的理由。但菲利普的存在价值其实远非如此。
菲利普所代表的是杀人者的另一个侧面,挣扎、恐惧、慌乱、暴躁、逃避现实、不知所措。菲利普是杀人者的另一个镜像,也是“三位一体”概念中的第三个位格。所以菲利普的存在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暴露布兰登的罪行,从而推动剧情发展,帮助创作者把故事讲圆这么简单。他,是一个杀人者或犯罪者永远甩不脱的那一半人性所化。
影片以布兰登为中心位格,左手以信仰为基石握着茹伯特,右手以爱情为羁绊拉着菲利普,以这样一种牢固的纽带贯穿杀人者的三个位格,呈现出彼此相依、相对、相融的三个镜像。三个位格,拆分出三个性格迥异的人,将每个位格单独放大便形成了影片中三个看似完全独立的人物。这三个人相互争论、辩驳、博弈,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杀人者形象,也是一个布局谋杀者在犯罪过程中的全部心理活动。在这其中有理性与感性的博弈、有邪恶与善良的挣扎、有正义与罪恶的对垒,然而最终都会变成为自己寻找理由的借口。影片中的杀人者(主谋)无疑是布兰登,但真正的杀人者实际上是以布兰登为中位的三人合体,这个杀人者像是一个巨大的影子笼罩在影片的结尾部分,像极了无人见过其形貌的上帝。这道杀人者的影子由茹伯特的发问而引出——“你有什么权利说,你是属于高等人?”
我们站在布兰登的角度上做一种假设,茹伯特的谋杀艺术理论的确无懈可击。可他却忘了这套理论的成立还需要有一个前提,是何人有权界定高等人的划分界限?——谁是上帝?以及,他在何处?
太牛了,抱歉这对学生和老师的关系让我想到了汤姆·里德尔和邓布利多。说起来究竟是有情感的(普通人)想象无情感的人(psychopath)的内心世界更难,还是无情感的想象有情感的更难呢?
就冲着一镜到底就值5星了,希区柯克的长镜头也不至于让影片太像舞台剧,这种拍摄手法太考验演员演技了。詹姆斯.斯图尔特的表演很不错,法利.格兰杰还稍显稚嫩。有一幕对话也提到了爱将英格丽.褒曼。
一个男人为了impress他所憧憬的男人而与憧憬他的男人一起杀了个炮灰男人……结果憧憬他的男人是个废柴,他憧憬的男人是个犬儒……就是关于这个笨蛋男人的应该用来写同人的故事……ps.40年代的美语似乎还没像现在这么难听?……
精彩已极,必然再看。人心这么幽暗挣扎不平衡,真是好玩,而玩得怎样竞技益智,就和玩为消遣为生活的平平安安团团圆圆锦上添花不同了。人生就是先玩起来,再说别的,不然就打不开局面了。over。这个片子的确太inspiring了。
这部片子很牛逼啊,胜于希区柯克的很多其他片子。心理战打到了极限。而且随便杀一个次等人类这种理论既讽刺了纳粹,也为尼采的超人学说和cult片的精神打下基础。牛逼的当然还有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演绎八十几分钟的片子却毫不乏味的精绝导演技术。Rupert在喃喃诉说想象中的场景时,镜头从一个物体移到另一个物体,让观众们自己填补想象的空间,这种拍摄手法让人折服。
希区柯克的10个长镜头。叹为观止。舞台效果过重。
后劲不足,没有一黑到底,所以最后的主旋律结尾只能算是及格和尚可。故事都是在狭小的房间里,用的是一个十足的长镜头,一分为二说,可以说是长镜头运用的经典,但也免不了场景单一的诟病,小空间故事只有一些社会学理论和对白,没有十二怒汉那样出彩的编剧。所以,电影看到最后觉得十分一般
传说中的一镜到底,不过中间很明显还是接过的哈,故意晃别人后背黑半秒什么的。这也大概是希区柯克电影里面坏人最蠢的一次?斯图尔特有没有演过坏人啊,全是正义的化身。。。
如今看来也颇具试验性。以当时的条件,伪长镜头给表演、摄影、调度方面增加的难度应是荆天棘地了!以推理故事来说,希区柯克给动机、凶器、凶案现场都赋予了新意义。因为导演本人的好品味,片子呈现出的邪恶与优雅都很到位(理念杀人、for fun、精英特权、祭坛)。经典段落:节拍器问话、推理谋杀过程的空镜头、结尾事件暴露时的霓虹闪烁。厨房的弹簧门助力导演调度、窗外变化风景假装“时间”、移动的摄影机和彩色灯光承载叙事功能。片中钢琴家看自己的手=麦克白夫人。编剧Arthur Laurents是7月14日的巨蟹座、gay,跟片中钢琴家的角色相符,实际上俩人也谈了短时间的恋爱。Joan Chandler好美,当然了,希区柯克的女主角都好看~
很遗憾,那头猪一样的队友,大呼小叫、歇斯底里、惊慌失措,整体拉低了这部片子在推理上的技术含量,也拉低了“谋杀的艺术含量”。如果是两个高明而游刃有余的谋杀者,对阵一位明察秋毫的破解者,岂不更有看头?
【A】除去在现在看来有些奇怪的价值辩论,希区柯克所在如此“舞台剧”的框架下,他仍能这种极端下阐述出“电影”的意义所在。精心安排的人物入画出画节奏回味后竟如此美妙,在省略与留白中创造出更加详尽的美。而那个摇门藏绳的经典镜头更是如此,内部空间的割裂,外部信息的链接,电影的意义在这一刻便被完整构建。至于总体上的时间bug问题(一小时的宴会半小时不到就结束了),在我看来则是希胖实力的又一体现,在近乎“时空同步”的长镜头下还能以运动压缩时间,并尽可能不被观众所察觉,细想简直恐怖。其实除去那些隐藏剪辑点,片中还有四个相当明显的正反打,表面上是对其沉浸观感的破坏,实则是影像与文本层面上最简单有效的凝聚手法,而长镜头的断裂却真正成就了这三个正反打。《夺魂索》的成就,也早已不是“实验电影”那么简单就可以概括的。
谁说此片是由一个长景组成,我看的时候明明切了的。这类影片成本很低,全靠语言,但很可惜,不出彩。
重温。对这部一镜到底的影片,大家都只留意到空间调度上的小瑕疵,却忽视了时间处理上的大BUG。据说希胖子曾一度想彻底销毁本片的胶片,不知是否与他最终意识到了这个BUG有关。
从优等人和次等人的辩论中我真没觉得是在说同性恋,倒是镜头推移的方式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剧本太邪恶了,想想就觉得浑身发抖!观众就像不自觉的充当了谋杀的共犯,甚至还希望能逃脱制裁...
如果没有结尾那个照顾大众情感的无聊道德阐述,就可以给五星了
众所周知,悬念很大程度上依靠剪辑。虽然可以看出本片有几处转切镜头(后背转镜头),但丝毫不卡叙事节奏。如果不是因为当时每部胶卷摄影时长有限(8分钟一卷?),这部仅有10个长镜头的悬念电影绝对会拍成真正的一镜到底,也可以想象现场希区柯克的调度有多牛逼。叙事推进是揪心的直播感,希区柯克再一次展现高超的心理群戏,而悬念张力恰好就在于每次人物的对白、表情和肢体漏洞。人种精英主义的双高材生,一个自信作死,一个心慌意乱,两人更显教授的明察。从沙发对话和片尾说教来看,《夺魂索》的整个电影的动机,更像是对纳粹的法西斯哲学的诘问。希区柯克1948年对电影形式的大胆革新,我由衷佩服。真厉害啊!8.6
简单纯粹的杀人技巧,凶手外化为两个人(胆怯和游刃有余),无时无刻不意识到那里有一个“David”更何况被反复提起,随着客人的增多,紧张感愈盛。悬念就是不定时的炸弹,它解开就意味故事结束了。(哈哈,我看到了几处特写转场,因为胶片不够长,其实,这片子是两个镜头啊……一开始明明“切”了
希区柯克首部彩色片。1.电影时间近于真实时间,伪一镜到底,几处硬切挺自然,推向后背的剪辑则太过生硬。2.希胖再呈悬念与惊奇区别,诱使观众成为凶手共谋。3.对谋杀艺术理论的辩驳。4.红绿霓虹灯的交替映照,彰显出起伏闪烁的紧张心理。5.以逡巡于室内的“主观空镜头”代替闪回还原谋杀。(8.5/10)
从镜头运动、纳粹与尼采之关联以及隐晦的同志主题等各个角度出发,均经得起多重阐释。充满张力的单一场景影片,心理战之极致。几个主要演员的话剧腔更为该片增添一抹异色,非常期待能在戏剧舞台上再次观赏"Rope"。个人觉得此片应列为胖子十佳之一。
希胖也是技术流喜欢搞创新,第一部彩色片就那么实验性,长镜头的无缝衔接让这出封闭空间的室内戏更像一出舞台剧,镜头的流畅运动叹为观止。可惜典型的“桌下炸弹”式悬疑故事并不引人入胜,两个同性恋男主角令人生厌,除了等待结局来临以外完全无法进入剧情。且放在今天来看,恐同倾向有点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