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雨编辑/食指
有一位杀了好朋友正忙着毁灭凶迹的美少年。在紧张的逃亡中,抽空哄骗了死友的未婚妻,一起来到海边老城海边老城那不勒斯。杀人少年在露天的鱼市散心,外套搭在肩上。
他品尝海产,与渔妇们相问候,路过待宰的鱼,端详它们最后的吐息。他步伐散漫,湛蓝的眼睛,目光时而紧张时而消遣。经过的路上,有鱼头齐齐整整地被斩了下来,扔在湿漉漉的地上。
这是电影《怒海沉尸》中的场景。
导演雷内·克莱芒非常珍惜这日光照耀的片段,正如他迷恋着这位美丽的青年,和他动人的青春。奏起了活泼而流动的音乐,镜头的运动和画面的切换都显得舒缓。随着他位置的移动,镜头好几次都舍不得离开他的正脸,轻微的动作幅度,使他的漂亮面孔时不时地与观众凑近,令人产生若即若离之感,而他却毫不在意。于是,杀人犯阿兰·德龙拎着衣服漫步鱼市的样子被今年的戛纳电影节用作主海报之一。
阿兰·德龙与雷内·克莱芒合作三次,贯穿了他早期的银幕生涯,克莱芒热衷于让他饰演最甜蜜也最狡猾的浪子形象,他们也成了好友,他甚至为了哄这位甜哥儿入睡而亲手给他奏乐。而那些角色是德龙的拿手好戏,因为他生来就是个野小子,逃过学,涉过黑,参加过军队,在社会上干过各种杂活,丰富的经历使为他美好的肉身和野心勃勃的眼神,更添一层尘襟潇洒的气质。
《怒海沉尸》也是由小说改编的“雷普利电影”中最为灿烂的一个版本。相比小说与其他版本而言,它简化了汤姆杀友的动机,亦省略了主角内心的隐痛。相对安东尼·明戈拉对少年人的处理,克莱芒没有用丰满的肢体与对话来表达少年的哲思,或同性之间的情和欲。不仅如此,影片还带有一个与原作者意图不符的结局,在最后让天才罪犯落入法网。
各种线索的剔除与模糊,使影片有了许多暧昧的地带。省去了思考的过程,德龙饰演的汤姆显得更有行动力,更富有掠夺的激情,一举一动都是盛夏的气息。我们也不能说汤姆和菲利普之间没有男孩之间相互吸引的元素。夜里,车上,菲利普热吻着一个女路人,而汤姆也凑上去舔舐女人光洁的肩与背,这是一场纯属即兴却又意味不明的纵情,女人的肉身阻隔在他们当中,更使汤姆与菲利普显得天真,像两头小野兽,争抢一样美物,在对方身上嬉闹,连车夫都忍不住产生好奇,微微侧过头去。
我们也不能说故事的结局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只是邪不胜正,若不是汤姆以为一切尘埃落定,如走向前程似锦般走向了审判,我们就会失去很多内心感受——为他感到大焦灼、大遗憾与大解脱,或是对他给自己脱罪的本事仍然有期待,乃至盼望得知真相的玛吉还不至于将他彻底抛弃。
故事止于灼人的海滩,讲到他人生第一杯,也大概是最后一杯志得意满的美酒。恋物的汤姆在此际成为了那杯他刚享受到便要失去的美酒,这是黑色电影的传统特点,让人被凶手迷住,遗憾于命运的残酷,反而忘记了他才是作恶的那一个。
有趣的是克莱芒的处理:喝到酒的汤姆,在无人的海滩上反复地呢喃,在他为我们所钟爱的皮肤上,阳光像蜜一样地流淌着。而得知真相的警探正在实施抓捕计划,一番简短的对话就把最机灵的坏孩子给骗到了手。汤姆爽豁的步伐,前视的目光,在路人不明真相的目送中,是我们产生了羊入虎口之感。在汤姆离开海滩后,用湛蓝而宁静的海面,作为结束的语言,它就像一个凝滞的呼吸。那些暧昧与恶毒,都被艳阳普照,善与恶就此不再重要。
克莱芒用柔光镜使少年少女的脸庞在关键时刻更具有吸引力,他对食色性也展现也显得尤为抒情,虽然在一些片段过于矫饰,但基本上都是十足轻盈,得益于对空间和时间的巧妙把握。
汤姆两次杀人,第一次杀友沉尸之后,在摇摇晃晃的船舱里,匆匆擦了把身体,穿上了好友的漂亮衣裳准备顶替身份,顺手拿起一只边水果张口吞吃,边赤着脚跑了上去,准备下一步行动。第二次杀了识破他奸计的人,抛尸野外,克莱芒则是在他处理尸体的间隙,留出一段时间,让他在厨房的角落里吃了只烤鸡。
第一次吃,速度飞快,动作狂乱,体现了汤姆内心的饥饿,是欲望的释放。第二次吃,则是在轻柔的音乐中,穿着最体面的衣裳,显得较为从容,却依然让他背对着摄影机双手并用,让人感到这依然是个无依无靠的野孩子,随着画面淡出,便来到了紧张的黑夜。
等最后的美酒端上来的时候,他终于圆了所有能圆的谎言,彻底松了口气,这杯酒和这场休息,得到了最充足的时间,变化拍摄角度,记录了此刻的难得。在不同的环境和光线下,导演用时间的诗意建立起了那少年变化的心境,给我们仔细观看他的机会,好让人珍惜一份勃勃生气。
谁让他二十出头,有两道刚刚好扬起又在恰到好处砍下来的眉毛,一双海水般神秘的蓝眼睛,笑起来薄如一线的上唇,和幼兽般的细牙,动作粗犷,穿得也脏兮兮,晒黑了身体,却生了对光洁的锁骨,和易受伤的皮肤。与在梅尔维尔的相似题材电影中,那些静穆的他相比,此刻的阿兰·德龙显得太好动,太弑杀,也太容易害怕,脆弱过了头,作为情人,他的不贞太明显,又太叫人缠绵。
新雨(微博ID:重生之不爱江山爱美人)老片爱好者,法国电影迷,阿兰德龙真爱粉,从事策展与电影美学评论。
食指(豆瓣ID:食指),公众号“热衷谋杀的食指君”主编兼独立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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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海沉尸》
我在B站看了这部电影的讲解,从剧情来说最后的反转确实出人意料,你以为折腾了这么久一切都结束了,然而,噩梦才刚刚开始,机关算尽,但还是棋差一招,而这一招,叫做命运。千算万算,所有的细节都伪造得如此完美,以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躲过世人的眼,奈何偏偏最微小的一个细节毁了所有。
B站上没有没有写这部电影叫什么,我就在豆瓣上搜了一下阿兰德龙,最后看这部电影,我已经抛弃了剧情,纯粹是冲着阿兰德龙的盛世美颜来的。瓣友说“劫命劫财还劫人家的真爱,阿兰实在美的不像话,差点就原谅你了”。还有人说剧情讲了什么根本没在意,看完就只有阿兰那性感的身材在眼前晃啊晃。冲着这些评论,我也认真的看了看这电影,虽然我也觉得阿兰确实帅,而且是一股痞子男的帅,游戏人间的冷漠和残忍,更让他既迷人又危险。但是好歹我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颜值和身材我还能扛得住,想当初看了《泰坦尼克号》,对小李子的颜磕到不行,那一眼的波澜够我沉沦好久,可惜,我们再喜欢也只能犯犯花痴而已,终究还是要清醒的
电影比我爸年纪都大,但是看电影别有一股风味,是现在的电影模仿不了的,我还是喜欢看时间沉淀下来的一切。因为时间是最好的筛子,能经久不衰的,必然有他的独特之处。
最后也不得不说,我还是隐隐希望汤姆可以成功,这么帅气性感的男生,耗在监狱里多可惜呀,最后要是判个死刑,简直暴殄天物。在这种原则性的错误面前,我们好多人居然败在了长相上。如果换成一个粗鄙猥琐的男人,我们可能巴不得他马上判个死刑。可见啊,这世间“以貌取人”是必然的趋势,我们都不由自主的渴望美好的能够长久留存,如果要是还能属于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想,那些包庇自己情人犯了罪的人,大抵也是如此想的吧。
对于我来说,整部电影吸引我的点在于:虽然是一部犯罪悬疑片,但导演塑造的氛围十分慵懒暧昧。像伏在耳边轻轻诉说一般的叙事风格,一片虚无的浪漫带着古典基调弥漫开来,有胶片如梦境一般的质感,让我不自觉沉浸其中。整个观影过程太愉悦了,相比《天才瑞普利》中瑞普利最后逍遥法外的结局,我更喜欢这个版本,阿兰德龙塑造的人物邪恶而美丽。同时他的美色让人道德迷失,想让他逍遥法外,但暗示真相大白的结局又将人拉回现实。告诉大家要心怀正义,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他千里奔波,饱受屈辱,只为一把钞票。他像麻雀般到处找食,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孔雀。直到杀掉他所崇拜的富家子,他开始有了雀翎。一根,一根,死在他手里的富家子都成了覆羽,被当做战利品挂在尾巴上,招摇开屏。他认同了镜子里的自我,足能与那些他曾仰视的人平起平坐。他名叫汤姆·雷普利,是个僭越者。 他总想着逃离,从纽约下城的廉租楼,从周围粗鄙的声音,从他自己的身体。他是条蛇,拼命维持着尊严,向着上流社会的方向爬,他抓住一切蜕皮的机会,想脱掉身上的廉租楼气味。他不喜欢自己骨子里透出来的尴尬,他狂热迷恋着那些举手投足都自在从容的人。他杀掉他喜欢的男人们,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他们。他杀人是为了摆脱他厌恶的自己,殊不知摆脱的就只有那一层蜕掉的老皮。他从不敢回头看一眼他蜕下的皮,只有蠕动着逃开,去再攀高枝。他名叫汤姆·雷普利,是个自厌者。
他们都是雷普利,都脱胎于同一母体,出身于同一阶层,同样寂寂无名,他们认识自己的契机都是杀人。他们的分岔路口,是杀人以后的心理变化,前一个雷普利杀人以后去拥抱炽热的太阳,后一个杀了人就躲进更潮湿的树洞。他俩有截然不同的终局。当年的畅销小说《天才雷普利》,在两代人手上改编,长出两幅样貌。《怒海沉尸》的结尾,雷普利在躺椅上眯着眼,头上是地中海的太阳,夸耀地舒展身体,杯里盛着酒馆最上等的酒。店里多了警探,他浑然不觉。听到有人喊他,起身应声,流露出本能的茫然。犹疑走了几步路,脸上凭空多了气定神闲的笑容,好像就要接到媳妇的傻小子。想着美事,他步伐轻快地出画,走向迟到的审判。
《天才雷普利》的作者曾公开表示她不认同《怒海沉尸》的结尾处理。后世影评对此也多非难。以文学的思维惯性判定电影,无视其独特的媒介语汇——偏激的论点向来容易被公众附和。电影停留在雷普利离开后的画面:艳阳、碧海、礁石、帆船……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空出的场景,在视知觉上形成补完心理,此刻,人们想着的尽是出画的雷普利,烙印般凝在脑海里的,是他的做派——灿烂一笑,把明天抓在手心。
有评论不认同《怒海沉尸》的结尾,说不该让雷普利伏法。其实在电影时间内,雷普利并未伏法。在故事信息层面,只交代了雷普利走向酒馆,里面有警探,但并未明确指出雷普利会伏法——至于他是束手就擒、还是用计脱身,都是电影时间之外的可能。结尾部分,先后交代了如下信息:玛吉号帆船出水——菲利普的尸体被发现——警方来找雷普利。这时雷普利兀自享受着艳阳,浑然不觉。如此平行处理,是在强调雷普利的“不自知”。与之相对,观众自始至终目击了一切。这是局外人和局中人的视角差异,形成审判的力度——观众对连环杀人犯居高临下的审判。其次,给出人之为人的局限,利用视角差异,提了个问题——雷普利在累犯命案之后,他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和处境?由于视角局限,他的认知必然被框住,从而产生独立于观众经验之外的认知,留出思考余地。
雷普利得到玛吉,如杀人后的战利品,他享用了玛吉,享用了玛吉身后的艳阳天。洞悉一切的观众,会以常识和伦理评判——雷普利逍遥法外,恶人得势。其实,躺在阳光下的雷普利只是在夸示着他的惬意,就像考了满分的学生到处展示自己的试卷。换言之,他认为眼下的一切是他应得的,凭借努力和聪明换来的。心安理得,才有那一份惬意。如此终局,哪怕警探到来也没能碰到他衣角。最后出画的从容气度,是他获取的最大奖励,那时望向画外的眼神应被定义为——庶民的“胜利”,好日子在前头等着我呢。自以为如此。
除了对雷普利“不自知”的讽刺,作者故意制造了全知在场的观众,并通过全知建立了观众对杀人犯产生同情关照的可能。雷普利是杀人犯,但他首先是受害者。他被菲利普欺骗,被弗雷迪轻侮,被玛吉鄙视。他对菲利普,有着对父兄般的崇拜,同时也有僭越和挑衅。一开始都是小打小闹,被欺骗、被放逐(险些丢了小命),最后被强制收买,他的杀心一点点长起来。一开始,雷普利只想着带菲利普回家,交差拿钱。后来他发觉被菲利普耍了,才开始留后手,偷拿了菲利普的银行对账单。即便到这里,雷普利都还对菲利普抱有期待。上了船,他俩被挤在一个极端空间彼此面对,毫无退路。菲利普一开始占尽优势:船是他的,船名玛吉;人是他的,他宣示了船长的地位;回不回美国也是他决定。当菲利普发现了对账单被偷,他的优越感里掺杂进了危机感,他想逗引着雷普利坦白,借此重新夺回掌控感。其实,雷普利原本只把这个当做备用方案,一旦被菲利普点破,他的心理反而被强化。在阳光下被命名了罪行,挑衅的语言,犯罪被预言了,他的恶意开始滋长。最后只剩下两个男人,他出招,对方拆招,直到菲利普走投无路说要扔了打字机——这时候雷普利已经必须动手了——否则他将一无所获。船上对峙的段落,看似赌钱,实则赌命。隐藏在两人谈笑挑衅之下的杀意,令人血脉贲张。最终雷普利拒绝被菲利普收买,因为他已经掌握了底牌——他手里的刀子。从僭越者到杀人犯的心态变化,递进式的渐强过程,让观众充分体验杀意的酝酿。
菲利普对雷普利的态度是将其视作跟班和玩物。他把雷普利放逐,惩罚过火了,这时候他的反应很微妙。他当然不能承认自己的悔意,反而要在爱人面前撂狠话——我几乎算不上认得他。也许,他根本就不存在悔意。他对雷普利有一种“看你有多会玩”的态度,甚至不断逼问雷普利打算怎么盗用身份进行欺诈。游戏般的决斗感,引逗着雷普利的犯罪欲。
菲利普是逐渐看高雷普利的,可当他意识到危险,已经没办法抽身了。这时候他展露了富家子的狠劲儿,一边挑衅着引诱雷普利说出针对他的犯罪计划,一边提出化解的办法。下盲棋般,菲利普使出浑身解数逗雷普利出招,而后饱含斗志地还击。
菲利普出千,是这一戏剧段落的妙笔。跟雷普利相比,菲利普才是惯犯,他习惯了骗人:对玛吉,对街边的贵妇,对雷普利,甚至对自己的父亲。他用谎言盘剥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有盘剥的资本——他总能得到所有人的原谅。他甚至要欺骗玛吉说,他几乎不认得雷普利——这显然是谎言,因为他私下跟弗雷迪说过——他们几乎五年没见了。五年没见就如此大惊小怪,可见此前还是熟人。
因此,菲利普最后出千的时候,仍在习惯性地骗人。他以欺骗的方式去收买雷普利,嘴上不饶人,还要拆掉雷普利的欺诈招数。他不服输的根性害了他。雷普利拒绝这种收买式的盘剥,他要公平对决,堂而皇之地拒绝菲利普。
有评论说,菲利普压垮了雷普利的尊严。其实,雷普利用耳环做局就等于抛弃了尊严。唤起雷普利杀意的并不是尊严扫地,而是他不能再忍受这种理所当然的欺骗和盘剥。菲利普什么都有,居然还要剥削雷普利本可得到的五千美元酬金。菲利普明明已经同意了跟雷普利回美国见父亲,可是他轻描淡写地就背叛了承诺。面对质问时,菲利普的姿态就好像从来没听过这档子事。在菲利普眼里,没人能保有尊严,他随意践踏承诺。雷普利拒绝被剥削,早在菲利普明说自己不回美国的时候,雷普利就开始了报复,先是故意在他们亲热的时候晃船;在被菲利普惩戒后,他报复升级,用耳环设套。这一连串的动作,都出于复仇心理,并非天然的恶意驱动。因此,雷内克莱芒的雷普利并不承担观众的道德审判——他杀的人比他卑劣,尽管风度翩翩。
自始至终,雷普利并未真正享用过菲利普的钱财——他杀人并非为财,而是要享受僭越感。他要玛吉,也是出于僭越带来的快感。掌控了玛吉,让他真正觉得已经跟菲利普平起平坐。在此之前,雷普利都是偷摸着“扮演”菲利普。当菲利普和玛吉正在久别重逢地亲热着,雷普利溜进菲利普的卧房,穿上他的一整套行头,对着镜子,学着他的腔调说话。只可惜,雷内克莱芒只给了他半句话的时间,就让菲利普撞见了这僭越的一幕,雷普利偷来的骄傲被摔得粉碎。这被抓现行的尴尬令人可怜雷普利。这一幕偷得的“自恋”时光,如此短促,让人心生同情。这自恋式的自我满足,正因其短暂,才能在我们的记忆里形成烙印。那是只属于雷普利自己的时刻,尽管镜子里的那个形象并不是“自我”。像极了我们小时候拙劣模仿着古装剧里的侠客——披上床单,对着镜子拔出已经折断的塑料剑。那一刻,我们明知道自己成为不了古装剧里的幻像,却依然陶醉着由自己扮演的另一个“自己”。
雷普利疲于奔命,为了掩盖罪行而接连犯下罪行,他狼狈地在自己和菲利普的身份之间切换,没一刻安生。直到最后,他得到了玛吉。那时候海边的他,恐怕是有生以来最惬意的时候——他在做“自己”,已经不需要镜子,他周围的人都将成为映照他的镜子。当他被叫去“接电话”的时候,他嘴角的微笑流露出前所未有的自信。
相较《怒海沉尸》,《天才雷普利》把一切都交代得过分清楚。包括雷普利的生活境况,以及他如何得到了一份差事,这就相当于把人物放进了玻片,在显微镜下看纹理。《怒海沉尸》根本没交代雷普利是从何而来,开篇他就已经跟菲利普达成默契——正是他撺掇这位富家子从严肃的爱人身旁逃开,他一出场就是为了给菲利普提供消遣的。如果放在喜歌剧的传统设定里,雷普利就是菲利普的机灵鬼男仆,他让主人的日子过得不再无聊。而《天才雷普利》就无聊多了,教科书般的情节铺设,步步为营,人物从未展露魅力,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解释而解释,论文般说明了雷普利的犯罪之路,乍一看简直是高成本的法制栏目剧。唯有一处,《天才雷普利》算是给了我们些许思考空间,是藏在情节链下的隐事。
《天才雷普利》在情节的起承转合上做了太多功夫,到了令人厌腻的地步,如此用力,是为了传达一种批判。雷普利在美国的上流社会场合邂逅菲利普的父亲,他对头顶上的阶层太过向往,以至于顺水推舟伪造了自己的学业身份。他从保守的上流社会得到了差事,目的地却是文艺复兴的摇篮,真正自由解放的乌托邦。在意大利,雷普利解放天性,得以直面自己的性取向,并且先后亲密接触了两位脸上写满魅力的男人。可悲的是,当他重新邂逅了美国财阀的女儿,他毫不犹豫就攥紧了攀附的藤蔓,果断杀死了爱侣,他又重新把自己捆在了保守的上流社会的门柱旁。自以为一直向前,殊不知咬住的却是自己的尾巴,他只是一条原地打转的贪食蛇。
同为改编的电影,《怒海沉尸》展露的是太阳的一面,雷普利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毫无顾忌地拥抱阳光,他的不自知甚至充满了力量之美,他的“僭越”有着革命的滚烫温度,谋杀竟能给人磊落之感,是我迄今最爱的犯罪电影。《天才雷普利》给了至暗的一面,他被一切细节吞噬,甚至音乐品味都难以突破布尔乔亚式的附庸风雅,他的自我厌恶没有任何的温度,留给人的就只有蛇爬行的摩擦声,他的不自知不属于他自己,只是作者用来诅咒世界的工具。
法国人拍的意大利就好像自家乡下,每个礼拜天都可以随时回去逛的后花园一样,熟透熟透,不由羡慕他们自在的亲密态度;相比之下美国人镜头里就把意大利捧到天上去了,倒是反而更加像ripley眼睛里面看出来的。阿兰德龙不知怎么的有点乡村气息;一开始有罗密一个镜头呢,好惊喜。
阿兰德龙长成这样,也是没想给这个星球的其他男性留任何生路。光嘴角笑起来的弧度就值得投保三千亿。和新版有个致命的差别,这版男主是直男,爱的是富少的女友,新版男主爱的是富少,又想成为他,交织在一起就变成恨和杀意了。这版最后男主居然落网了,有谱没谱,我恨政治正确性。原版小说多厉害。
马特达蒙像特工,阿兰德龙才更像骗子。除了阿兰德龙外,其余一切都不及明格拉的翻拍版本。
CC的蓝光《怒海沉尸》美得不忍看完,蓝得像宝石一样晶莹剔透的地中海,星星点点的海边小城是生活背景,阿兰.德龙雕塑般俊美沉静,一点点迷茫,即便腹黑也让人同情,他那么痴迷羊羔一样的朋友的女友,他们古铜色的肌肤触碰在一起,快要在夏天燃烧起来。1960年就有这样梦境质感的彩色胶片,奢侈极了。
老版“天才雷普利”。细节和娱乐性都很赞,可惜缺少同性暗线让故事失去了不少神采,阿兰·德龙也许是唯一例外——太性感、性感到爆炸啊!放在任何时代都是极品美男...
雷内·克莱芒代表作&阿兰·德龙成名作,碧波蓝空下的完美命案+身份替换一步登天之途。炎炎夏日的意国风情,配上导演冷峻克制、干练爽利的镜头语言,冷暖调和,恰到好处。阿兰·德龙本色出演,帅气逼人自不必说,那一股子冷酷、阴狠与自恋劲儿实在让观者欲罢不能。女主演玛丽·拉福莱的清纯美貌也是看一眼就忘不掉的级别,当时还是德龙女友的罗密·施耐德客串亮相。同样根据派翠西亚·海史密斯[天才雷普利]改编,本片比安东尼·明格拉的版本有魅力得多,尽管删去同性场景,结尾也作了更改。片头两人各自假装盲人跌撞走路并与自愿上钩女子调情的戏份相当喜感。雷普利换装打扮、以菲利普身份对镜自High与亲吻自己镜中像的段落亦是对自恋之心与内在欲望的凝缩外化。雷普利两次杀人与处理尸体时都足够紧张,逛鱼市虽是闲笔,瞪眼的鱼却似洞穿一切。(8.5/10)
帅得过火
精致,迷人,出人意料。
对于此版,女作家本人整体而言比较欣赏。特别夸奖德隆饰演的雷普利“非常出色”。但同时她却批评了影片那个天网恢恢的结局,将其视作“一种对罪犯必须伏法的公共道德的可怕妥协。”伊伯特也持有相似观点,认为此结局“无法令人满意”。感觉“之所以如此收官,只因导演克莱芒缺乏海史密斯的讽刺勇气。”
阿兰·德龙倜傥魅惑之美与地中海旖旎风光之美交相辉映,但用美去消解简单粗暴的罪恶,这种尝试似乎并不成功;而最后事实败露导致的结果,甚至让人对克莱芒的意图产生疑惑。
这个版本几乎比好莱坞版还要好莱坞化:流畅自如的故事,暗示真相大白的结尾,特别是雷普利那贯穿始终的性格,这使他在作案时几乎没有一丝的道德挣扎。阿兰·德龙的明星魅力确实太强大了,观众们对他的感觉不可能有同情、憎恶、恐惧,只会被他毫无忌惮地直视别人时露出的蓝眼睛深深吸引。
通篇几乎都是德隆的个人秀,其实从德隆的生平来看他也确实适合这个角色,他应该非常的明白雷普利的感受吧,当然他没有去冒名顶替,他只是去拍电影了(冒名顶替更多的人?!)。。。PS德隆对着镜子那段自恋表演真是绝了,而且还十分直观的阐述了这个角色的分裂。。。
完全笼罩在阿兰德龙光芒下的一部电影,或许克莱芒自己也意识到了,这部片最终变成了跟随阿兰德龙的漫长逃亡
色彩实在是太漂亮了。
其实我一直暗暗希望他能成功,不过最后两分钟的逆转令希望落空;杀人者固然狡诈心狠,被杀者亦让人痛恨,女主之前的逆来顺受和后来的转变也证明其感情并不坚贞,还有那位无辜卷入被杀的朋友也是颐指气使,维系他们的不过都是金钱;结构紧凑,剧情抓人,cast养眼!
安东尼·明格拉的99版《天才雷普利》全面超越该原版!不过,除了马特·达蒙……
虽然瑞普利的天才度不如重拍版,但阿兰德龙好帅好帅好帅好帅好帅好帅好帅
幸亏我先看的马特的版本,阿兰实在是太夺人眼球了,我看完之后都不去想新版的剧情什么的比原版的好,只有阿兰德龙在眼前晃啊晃
劫命劫财劫真爱啊。阿兰老师美得太不像话了,差点原谅你。
《怒海沉尸》就像是一部阳光下的黑色电影,拥有悦人的古典基调,同时充满迷人的惊悚魅力和弥漫的虚无,以光明之身诉说黑暗之心。阿兰·德龙饰演的穷小子丝毫不会具有任何正面价值,他是一个不择手段的罪犯,但是观众可能会一直很想他能逃脱,在整部电影中,观众这样被完全地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