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
结合了话痨、黑色小幽默、西部荒漠公路、小人物的命运,再有点程序化的血腥场面,那就是昆汀了。
布莱特皮特的“Never”,俏皮帅气!忍不住要哭鼻子。
一个有有趣趣的午后,适合两个人共趣。
给你一把枪和两个大明星,编个故事。
要求:喜剧、动作、爱情、犯罪、冒险。
导演张艺谋,整出了一个《三枪拍案惊奇》,大明星是春晚小沈阳+武林外传佟掌柜。
编剧 J.H. Wyman,整出了一个《The Mexican》,大明星是布拉德·皮特+朱莉娅·罗伯茨。
这两部电影,去看脸的,都挺爽;看故事的,都骂娘。
在各自的粉丝眼里,
小沈阳和布拉德皮特,一样帅。
佟掌柜和朱莉娅·罗伯茨,俏徐娘。
骂娘的,最终PK下来,豆瓣评分,《三枪拍案惊奇》4.6,《The Mexican》7.0。
差距,
张艺谋,把义气讲成了执行力,难免傻、糙、蠢。
J.H. Wyman,用智慧讲义气,充满金句。
瞧这俩棒槌,
感情深,杀人都要在一起,
过日子,半天都尿不到一壶,
你猜他俩啥时候掰?
滚,你个尿壶。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
看《The Mexican》能化解普通夫妻的婚姻烦恼。
这日子过的吧,恨不得打砸抢。
可这婚吧,又没兴趣离。
跟有没有孩子,有没有钱,都没关系。
就是TMD的不如意。
呵呵,
瞧见,布拉德·皮特,朱莉娅·罗伯茨,爱的比我还蠢,还傻,还糙,还前途未卜,苦乐不定,
我戴上N95,
上班去了。
“墨西哥人”不是人,而是一把古董手枪。附带在它身上有一个传说,故事的悲剧收场,让这把枪沾上了凶险的不祥之兆。每个持有它的人,都会遭来不测如今,小混混杰瑞面临着抉择:要么接过黑帮大佬的任务,远赴墨西哥把这支枪找回来;要么乖乖地听漂亮女友萨蔓莎的话,和黑道断绝来往,做回一个光明正大的人。当然,得罪黑帮无异于惹火烧身,杰瑞再三考虑,还是决定把“墨西哥人”寻回,干完这桩事情就金盘洗手。风尘仆仆的赶到墨西哥后,杰瑞在异乡经历着曲折的寻枪过程。“墨西哥人”的神秘魔咒也渐渐浮现——萨蔓莎遭到了黑帮老大的绑架,以此来威胁杰瑞务必把枪完好带回。杰瑞的前路,面临着凶险的黑帮势力、手枪的古老魔咒,更有爱情的真谛等待他发现。
从看过《阅后即焚》后,我就觉得布拉德·皮特最适合演傻呼呼的角色。这次看了《墨西哥人》,我对这个观点更加的确定了。皮特的演技真的是非常的适合饰演这样的毛毛躁躁傻里傻气的人物,做什么事的时候都会走神。非常喜欢电影里的那只总是咬着一个破橄榄球的大狗,它很鬼,皮特用枪指着它它才会听话。电影的女主角瘦小枯干的,和她有过很长时间对手戏的胖子杀手很可爱。那个黑人杀手的样子让人印象深刻,长得很有个人特点。最搞的就是这部电影其实是一个喜剧片,尤其是当你看到那个死得很离奇的帽子男的时候,皮特一连串的“fuck”也解决不了他要面临的那些棘手的问题。电影中讲述墨西哥往事的片段很有怀旧效果,而关于那把神秘的枪的最终故事,也颇让人感动。
片子不应该这么低分。觉得剧情、画面、演员、以及传递的感情都很到位,值得这四颗心。
特别为片子里这一段对话感到震动。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
第一次出现是胖子杀手温斯特与女友的交谈。女友第一次没能答出来所谓的标准答案,但胖子却一脸平静的道出。这是一种前人给后人讲诉经验的沧桑感。第二次出现是女友要和皮特分开时,女友对着皮特大喊,皮特理所当然的回答了never。这是另一种感受,一种爱情中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心态。也正是这一句never,片中主角的爱情走向了大团圆。
刻画的胖子杀手很令人印象深刻。对于杀手的刻板印象应该是冷酷没有感情的,但这一位不一样,细腻的情感让他很快和女友聊了起来,他在这次途中还发展了一段恋爱。他的存在是片子从简单的喜剧动作片像情感片升华的关键。想到他在影片中不仅为他可惜。最后的他为了感情决定收枪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一,爱情。他对于自己身份感到了深深的厌恶,也是因为杀手身份使他的爱情没有结果,特别在片中的这一段真爱暴毙对他的打击很大。二,友情。胖子和女友已经成为了好朋友,他也不忍心杀死好友的伴侣使好友伤心。
实话实话,看来还是冷血的杀手不误事哈哈哈哈。
影片设计的笑点也很精彩。一条墨西哥野狗,几个蠢贼,卡车,还有信号灯等都是让我印象深刻的笑点。抛开女友一方的画面,皮特这就是喜剧西部公路片。看完这部片一开始是因为有皮特和朱莉娅所以选择来看帅哥美女,后来是因为皮特墨西哥之行的西部公路片的欢乐,最后是因为胖子和女友之间的感情交流和胖子的爱情观。
这部片从剧情和拍摄上都不觉得落入俗套,且不仅给人带来欢乐还带给对爱情的思考。强烈推荐!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Legend of a gun)
把这么个简单的事儿说得有意思,还不错。要是前两年估计我看不下去。但这部妨碍其是一部好片子,虽然当年很多人诟病它多无聊多自作多情,我觉得说这话的人实在不是有趣儿的人。我喜欢那个传说。另外演员都很棒,尤其那条叼着美式足球的野狗。
If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seem to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of enough is enough?
布拉德皮特一部片换衫换的比大嘴还多,茱莉亚罗伯茨看上去好老的样子,脸上皮肤都不如那个基佬杀手,最屌的是那只狗了不拿枪指着不换地儿还去哪都叼着那破球。
很有趣的片子,各路神人,好玩台词,墨西哥音乐,酷车酷狗,都齐了。那个多愁善感但professional的杀手,是继Leon之后我最喜欢的杀手,相当有爱啊,都舍不得他死掉。很多段落,老让我有英国片的感觉,快节奏,冷幽默。
If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seem to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of enough is enough?
要不是我有时间,要不是因为外面下雨无所事事,要不是沙发很舒服,要不是我发现用电视看碟效果很好,否则我是不会看这片儿的。2个多小时,内容太简单了。就是个爱情片。剧情挺无趣的。影片顺带还说教了一番,关于爱情的态度。不过对我没什么用,感觉有点浪费时间。亮点是演员,皮特把一个底层的小混混那副无赖样诠释的让人恨的牙痒痒。
片子很黑色幽默,一种美国式的黑帮幽默。朱莉娅·罗伯茨的演技不是盖的,演一个癫狂的女人演得那么像。
一把被诅咒的枪,一对争吵的恋人,黑社会的暗杀,利益的争夺,还有那许久以前凄美的故事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故事简介蛮吸引人的,看电影正片觉得巨巨巨巨巨无聊,结尾一把稍微翻点本儿。感觉墨西哥人手枪吧,就是穷小子做了一个机关,中间卡了一枚戒指,设计成一二发空弹,三发能打,四发能打并出戒指?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一杆老枪引发的血案,很欢乐啊~原来戈尔在拍加勒比海盗之前有过这么欢乐的电影
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永远都不会结束。整个故事因为利洛有了温度,而他尽管失去了生命,却也因为他生前最后时刻收获的理解和留下的哲理而使他的死亡显得不那么冰冷。扮演者甘多菲尼年初演完Enough Said后不幸离世,是另一件遗憾的事。有深度的喜剧,尤其最后以今拟古,很赞。| 喜剧就该大明星演
这是一部质量很高的烂片,意思是,符合一切烂片的元素,并且有影帝影后的卡斯支持。120多分钟里,每当我以为这故事终于结束了的时候,它就又冒出些愚蠢差错来使之继续,然后我才想起,对哦,导演费力安排的无聊悬疑还没揭谜底呢!何等的冗长又傻X。话说,我喜欢Pitt指天喊赢的傻样!
3.5。皮特抓狂和大嘴发飙的样子我快笑屎了。。。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totally, truthfully, all the way love each other, when you’ll get to that point when enough is enough? Never, never.”
i dont think it is a comedy.
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披着黑帮外衣的爱情故事,还有两大巨星。这分数有点不合理,至少得有个7分吧。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