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演员加上自己是苏格兰人 还原的这个人物 学到又一个在英国公众记忆里面的人物 演作家的演员在王冠里面演的是首相 感觉是the Crown里面所有首相(除了撒切尔)之外演的最好的演员 他还演过Line of Duty里面的loser法医 戏路还真是广呢 感觉英国盛产演技突出但是长相不突出的演员 这才对 演技和长相本来就不应该有关 英国早就是我本人这么厉害不需要好看来衬托加分的氛围了 演警探的也在Line of Duty里面的dirty cop 和这剧一点也不像啊完全没痕迹
真人改编的。论剧情没有心灵猎人好看的。因为剧比较短,没有展示太多血腥场面也没有除罪犯外警察和作家的个人生活描写。比较单一。
有意思的还是真人故事的部分。看了一些影评。
关于这个罪犯的童年。他对于祖父尸体的感受。他曾经的溺水后被救起的人疑似性侵的事情。原文中是说救起的男孩对着他zi慰。他的同性恋取向。
再看他的犯罪。把人勒死后脱去衣服洗澡。然后和尸体共处一室,说话抚摸,甚至也对着尸体zi慰。对于镜子的一种着迷。
他可能不是精神病,但他真的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变态人格啊。
但并不是说就是因为他看到了祖父的尸体。他被溺水后救起,就一定会成长成这样的。还有他的父母他的家庭。各种因素累积成了他这样一个怪物。
killing for company。里面也有一种扭曲的可悲可怜。
连环杀手,向来是影视作品最受欢迎的“顶流明星”,从开膛手杰克到曼森家族,从B级片《月光光心慌慌》到奥斯卡神作《沉默的羔羊》,从《美国恐怖故事:1984》到《心灵猎人》,低则满足生理最阴暗的刺激需求,高则剖开心理最深处的杀戮欲望。 在《心灵猎人》里,大卫·芬奇巧妙地用公路片的形式结合自己最擅长的心理悬疑惊悚片的方式,重新解构了“连环杀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十二宫》的延伸版。在创造了阴郁、迷幻、压抑的奇境氛围的同时,通过对三个年龄、性别、性取向、家庭环境、教育水平迥异的角色在这场“追逐”真相漩涡里的境遇和变化的描摹,探讨了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在“制造连环杀手”上究竟负有怎样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连环杀手”是在美国经济和社会文化飞速变化的上世纪70-80年代“批量”诞生的,随着案件一同诞生的还有这个词汇本身,此前从未有过一个专门的词汇去描述所有以相似手法、模式化方式、一定时间周期作案的谋杀犯们。
他们无序的、心理的、随机的、动机不明的、无法捉摸的、来自人本性的带有某种诡异“美感”的恶,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推理和判断,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这种“恶”可能潜藏在每个人的心底,谁也不知道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会触发它。
《神探夏洛克》《黑镜》让我们领略了英国人三集片的魅力,短小精悍,视觉语言的讲究程度和内容思想的触及深度,让大部分电影都自叹不如,但这两部剧单集的长度都达到了标准电影的90分钟长度。
而ITV最新播出的三集片《丹斯》则成功将单集浓缩到了47分钟的标准电视单元剧的长度之内,却依然保持和前面提到的两部剧集一样甚至更佳的水准,可以说是对时间把握越来越“自由”创作者的一种提醒,我们真的需要写这么长的故事吗?
《丹斯》改编自真人真事,讲述的是英国/苏格兰著名的连环杀手丹尼斯·尼尔森的故事,据报道他曾在1978年-1983年期间杀害了15名年轻男子,其中最小的仅14岁,他把被害人肢解后埋在所租住房屋的花园里或者藏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
他有严重的恋尸癖,还是一名同性恋者,曾经当过警察,后来在伦敦的一家求职中心工作,是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普通中年男子。在剧中,追踪他的警探在被记者追问如何形容这个天生杀人狂时,用了unremarkable这么一个普通的词语。
和一般讲述连环杀手的影片以死亡、案件、法庭等等开场不同,《丹斯》的开场和谋杀完全没有关系,而是一组新闻快速剪辑,以新闻报道般的冷峻口吻讲述了80年代英国经济下行,失业率陡增,年轻人迷茫,社会萧条的现状,镜头里是席地而睡的流浪汉、朋克歌手、不良少年、群租青年和霓虹都市——伦敦之间的鲜明对比。
而这也奠定了《丹斯》和一般的犯罪或是悬疑片截然不同的基调,你甚至无法把它分类到罪案片,它更像是一部借“古”(80年代)喻今的伦理道德片,甚至于该分类在社会学片或是哲学片之中,如果有这么一个电影类型的话。大段的台词和对话实际上是一场哲学思辨,就身份、善恶、金钱、政治、人性展开讨论。
这也是本剧并没有花任何笔墨在案件破获的悬疑设置上的原因,它试图探讨的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而不是去呈现结果本身,因此剧集基本没有出现过任何直接与案件或者死者相关的画面,一切基本都以相关当事人的口述来完成,使得整体更像是一部纪录片。
死者们则是以不带感情的照片和卷宗的面目出现,这种安排进一步渲染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感,也让死亡显得更惊悚和悲伤,这种惊悚和悲伤并非廉价的煽情,而是对于社会价值和环境对于生者不闻不问的旁观和不带态度的批判,是对人性和社会从系统到个体的失落和失望,是由内而外发出的悲鸣和绝望。
全片一直试图以一种存在主义的视角来探讨当下社会身份的模糊与偏离,在开场和结尾时分别通过两个角色来完成主题的开与合,开场是由警探之口说出这些年这么多人失踪竟然警方毫无知觉来提出诘问,结尾则有传记作家之口说出落点,这个故事是一个警告,关于一个沉默的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杀手的思考。
为了配合这种冷峻和冰冷的底色及视角,本片无论是在摄影机运动、剧情、表演,还是在布光、剪辑上都十分克制,花了大量笔墨在细节上做铺排,用镜头语言去烘托和表现人物心理,突破了很多以往同类型作品构建的基本叙事模式。
例如在10分钟之内就完成了从接到报案到抓获凶手的过程,没有斗智斗勇也没有追逐枪战,甚至于汉尼拔那样你来我往的心理战都没有,一切平静的仿佛只是请大卫·田纳特扮演的凶手吃顿饭。
事实上整部剧都弥漫着这样一种平凡的、波澜不惊的素色基调,就和凶手从头到尾厌世般的零表情一般,说起尸体在哪里的语气毫无起伏,在审讯室里连珠炮似的坦白,仿佛是等着警察发现自己一般,谈起残忍的杀人过程像是在讲述清洗一件衬衫一般稀松平常。
而这种刻意去戏剧化的表现手法反而给予了观众更多的空间,让台词和各种细节被凸显了出来,而不是沉浸在单纯的所谓烧脑和视听刺激上。正因如此你才能在虚实转换的镜头和前后对应的铺排中看出角色的张力和编剧导演试图让观众所持有的态度。
例如用发现人骨报案的房东迫不及待地向警方追问和媒体披露的情节去对应凶手口中的娱乐化剥削。譬如在最后的法庭戏,被迫出庭指证丹斯的卡尔在对方律师的追问是否相信一个对他温柔以待的人是杀手时说出了极度真实的自问和发问:“我也很疑惑,他到底是施暴者还是拯救者”后,却因为异装舞者的身份被围观者嗤之以鼻地大喊“他应该杀了你”。
镜头里的卡尔从光亮走进黑暗,镜头随之由聚焦变为虚焦,照相机和人群的嘈杂声也同时由实变空,将卡尔的无助孤独伤感描摹得淋漓尽致,也和前面那句发自内心的质问形成了对照,让仅仅出场总计5分钟左右的人物都有了弧光。
对于系统、上层和体制的批判,仅仅通过两场警探和高层的对话就圆满完成,把反转用得恰如其分。光线上的运用也充满寓意,本应维护善的警方高层人物一直处于半阴影或全阴影状态,相反代表恶的凶手却常常处于全亮光的状态,对应高层的虚伪和凶手的坦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完成了对现实有力的讽刺。
而从赫拉克利特谈到《堂吉诃德》,从乌合之众聊到唐宁街,借看似对生命漠然的凶手之口说出资本主义金钱驱使下“死比生更有价值”的残酷现实,这份具有天然冲突感的透彻既符合其变态的心理逻辑,又模糊了人性的界线,无论是在情感认同还是在现状反思上都给予了观众另一层巨大的冲击。
而“名字”则是对于“身份”的另一层表征,也是此片的暗线,不是找出凶手是谁,而是找出死者是谁,正是这样倒置的设置让本片在明里看似在捧凶手,实在只是借凶手之口替死者代言,一个对生命和身份都不再尊重的社会又比连环杀手的夺命一击好到哪里去呢?
此外,剧集中无数次使用镜头内的画框结构来隐喻人物的困顿和迷惘。譬如在剧集最后一场探长和杀手的戏里,本应是探长的“胜利”一刻,却在收尾时给了杀手一个完整的毫无前景遮挡的背影,反而让探长囿于铁门之后,仿佛他才是即将失去自由的那个人,这组错位的对比试图暗示和引发观众去思考,虚伪冷漠的社会本身比监狱更光明自由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丹斯》带来的惊悚感更类似于《午夜凶铃》而不是《沉默的羔羊》,它所揭示的是隐秘的、长久的、未完的、后劲十足的和不置可否的,它在对于“死”这个意义的重新追问中,试图唤起社会对于“生”的再度重视。
最后全片以白底黑字讣告式结尾,留下可能永远无法获知姓名的7个或者更多死者的缺憾,犹如一个黑洞吞噬着每个人,因为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身边谁是天生杀人狂,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天生杀人狂,我们更不知道自己假如消失了,是否还能被看见。
假如活着都每个人都一个一个不再被这个社会看见,那么社会最后留下的是谁或者什么呢?这或许是主创都未能解答的疑问,而他们能做大概也只是记录、呈现、整理和重构了,正如剧中探长所做的那样,否则,如果我们都不记录我们自己,谁还会记录呢?
- END -
LOST AND FOUND,被图书编辑“坑”了的恐怖小说之王
Des一案其实也是一出时代悲剧
——想说说“同性恋”这一词在这一事件中的意义。
我是先在油管上看犯罪纪录片刷到的专杀年轻男性的连环杀人犯Dennis Nilson,觉得长相十分像David Tennant,结果在评论区看到事件改编的《Des》这部剧名,提到证人之一Carl Stottor已经去世了,基本上是drank himself to death,决定找来看看,才发现居然真的是DTT饰演的Des。
可能因为看了纪录片有先入为主(纪录片是围绕两个和Des有过交集的同性恋者的采访展开的),我一直在寻找这个事件对于八十年代同性恋的影响。很遗憾,剧中唯一明显点到的,只有Carl走出法院时,人群中冲他喊出的那个声音:“He should've have killed you, you queer!”
这是Carl的真实经历,他在事件后的采访里有提到。他还说,那时当他走出去,有人甚至“spat on him”。在当时,媒体,报纸,乃至整个社会,对于同性恋都持有负面态度,因为他们是“clandestine”、“closeted”,“hidden in the dark”。同性恋中也确实不乏较为混乱的性行为与诸多毒瘾患者,加之deviated from social norm,向来是被demonized的群体。因此在当时,许多报纸将报道重点放在“同性恋”这一词上,似乎在试图证明,这类人身上萦绕的,除了病态与恶心之外,还有着更大的罪恶——谋杀。有些人甚至认为,Des固然罪恶,但他的受害者,也同样活该。
可在当时社会,同性恋人群,根本就是最为vulnerable的人群之一。为何很多同性恋少年、青年,沦落街头,坠入毒瘾,根本原因是社会的不接受、家庭的不认可,导致其无法安生,需要从原生家庭中逃出去,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一个同性恋者之间相互抚慰的地方,一个可以让他们get high and forget about everything else的方式。(当然另一部分原因也有七八十年欧美社会的sexual liberation movement。)像这样无家可回,也没有人理解的人群,很容易为了一口饭,一口烟,而轻信一个施舍“善意”的人,并最终成为evil的受害者。
Carl,这个被Des杀了一次又救回来的青年,在酒吧遇见Des时,刚和abusive的前男友分手,很迷茫,很无助,had nobody to turn to,而Des接近他,倾听他的故事,安慰他,甚至对于他前男友对他做的事发出了“That's terrible”的评价。对于这样一个温暖的、友好的形象,年轻又处于人生低谷的Carl当然轻而易举就产生了依附与信任。
连在后来的采访里,Carl也说到,他觉得他和Des之间是先有着一定的attraction,之后才有后来的谋杀未遂,提到“love and hate go hand in hand”,后来甚至还给在狱中的Des写过信,询问他为什么会选择自己下手。心理学家对此行为的分析,是说被害人,很多情况下都想要问清楚缘由,是不是自己比较特殊,才受到了加害方的“青睐”。但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能找到答案,因为像Des这样的杀人犯,很多时候选择下手的对象完全是随机的,没有特殊缘由。而当被害人找不到答案,或者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随机的目标,毫不重要时,时常会有强烈的失落感。Carl在说到Des给他的回信时就说到,Des在信中十分vague,unspecific,可能对于Carl完全没什么清楚印象了。说到那里Carl笑了,不知道是自嘲还是悲哀。
Nilson的事一直影响着Carl,他不敢天黑了出门,不敢去夜店酒吧,更不敢接受陌生人的邀请。他说,作为一个同性恋,却又畏惧男人,但又能怎么办呢,这就是他的现状,他无法改变了,他情愿呆在家里和自己的猫一起。他甚至说到,不知道Nilson救回自己究竟是不是好事,有时他希望Nilson当初杀了他。
我感到很悲哀,就好像剧里Des说的那样,“人们只会关心死去的人”。而对于那些活着的,可怜的人们,该饿死街头的还是会饿死街头,该OD的还是会OD,该被社会treat like shit的还是会被treat like shit。人们为evil感到好奇、猎奇,产生前所未有的探索欲,也为死去的人们产生仿若真切的同情与哀悼,可对于那些活下来并背负重担与阴影艰难存活的、无辜的人,却似乎永永远远地遗忘了,让他们始终在过去的haunting之下,自生自灭。
在真实的事件里,Des有一个维持了四年多的“伙伴”,Martin,也是一个这里跑跑那里晃晃的drifter。在Des犯下谋杀的那四年中Martin时常拜访Des,他形容Des很风趣,很健谈,像个兄长的形象,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爱上他,可以跟他上床,但“that's it”。他从未发现Des的杀人行径,只知道他有装死的癖好。而当Des被捕后,Martin和Des的关系被发现,他被报纸成为Des的“homosexual lover”,更有许多人猜测,他和Des认识那么久,肯定知道些什么,不可能脱得了干系。
Martin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也在Des被捕后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猜测,恶语相向,甚至有抱着病态的心理接近他,想要“了解和杀人犯做情人是什么滋味”。但这些也都是最为浅薄的了,Martin说,他“has lost trust in everyone”,唯一信任的人只有自己的母亲,而在Des事件之后,他的母亲对他变得很冷淡,这种冷淡一直持续到她去世,母子之间的关系再没亲近过。这让我觉得很压抑,无比压抑,一个人在开始怀疑世界的时候,连最亲密最重要的人也开始疏远他,那这个世界留给他的还剩什么?
而更为不幸的是,Martin说,他感到“guilty”,特别是在Des搬家时,曾提出要Martin搬来和自己同住,Martin拒绝了,而Des在被捕之后又对Martin说,如果当时Martin能和他住在一起,那之后的谋杀就不会发生,他们会“live happily ever after”。Martin觉得,他没能在与Des的相处过程中发现异样,也因为拒绝了Des而间接导致更多的人受害,他“feel somewhat responsible for that”。他说“I feel guilty, although I haven’t done anything”。
Des的罪恶不是Martin的错,Martin却要为此遭受外人的眼光、自己内心的悔恨,亲人关系的疏离。在采访里讲到自己guilty时,他哭了,那一刻我觉得非常难过,he did nothing to deserve that。
至于Des为什么没有对Martin下手,心理学家说,大概是因为Martin其实算是Des唯一的朋友了。或许吧,但真正的原因,也随着Des的死亡,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有时只能从几个有限的角度说问题,在《Des》这部剧里,能看到定罪的不易,看到警方与罪犯的斗智斗勇,看到上级为了荣誉下级为了正义之间的矛盾,看到对于同样一个事件每个人都在各取所需的社会现状,看到“everything’s about money”。
但看不到的,是这一真实事件对于时代大背景的影射,以及其对于像Carl和Martin一样的同性恋青年维持一生的影响。现在的大不列颠,当然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是“腐国”,可在七八十年代,又有多少同性恋者,因为偏见、仇恨、暴力,而成为无知年代的牺牲品。
Des的所作所为,当然主要是他个人的意志和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社会环境,给他的行径提供了温床。试想那么多失落的游魂们,又有多少我们无从知晓的,以残酷的、绝望的方式,死在了时代的刀刃下。
而当今世界,类似的事件,是否在又一部分被社会唾弃的边缘人群身上,正在发生……
1983年10月24日,一场特殊的审判在英国伦敦开庭。
从媒体到群众,都为其毛骨悚然,同时议论纷纷。
本案的被告曾混迹于人群之中,罪行之残忍却震惊了最老练的调查人员;
他的经历不仅被《全球重大凶案》、《天生杀手》等犯罪节目收录;
还由传记作家布莱恩·马斯特斯撰写成书籍《为伴而杀》(Killing For Company)。
直到今天,他仍是英国最为臭名昭著的杀人恶魔——
导演: 刘易斯·阿诺德 编剧: 刘易斯·阿诺德 / 布莱恩·马斯特斯 / 卢克·尼尔 主演: 大卫·田纳特 / 丹尼尔·梅斯 首播: 2020-09-14(英国)
这位自称“丹斯(Des)”的马斯维尔山连环杀人犯,原名丹尼斯·尼尔森。
那场历时两周的审判曾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丹斯的作案手法和杀人动机,多年以来也一直备受关注。
ITV将这一案件搬上了银幕,由“大提提”大卫·田纳特(《神秘博士》、《好兆头》)主演,被认为还原度极高。
该剧仅有三集,豆瓣评分8.4。
一经播出,收视率就创造了ITV今年最佳,更是打破了2006年《心之狂野》之后的最高收视记录,累积超过1000万收看。
开篇第一个画面,就是1983年伦敦的社会图景——
失业率居高不下,人们来到伦敦闯荡,经历的却是梦想的破灭。
到就业中心,人家会问你,“你住在哪里?”
你若说“没有固定的住所”,那么他们会告诉你:“抱歉,我们不能提供给你工作”
这些“伦漂”大多露宿街头,常常故意切断和过去的联系,也因此更容易成为犯罪者侵害的目标。
于是,伦敦对于他们而言,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暴力的地方。
这天,警局接到一起报案电话。
在北伦敦郊区马斯维尔山某公寓的下水管,发现了疑似人体残骸的东西。
刑警总督察彼得·杰伊和警员史蒂夫·麦卡斯克立即出动,来到马斯维尔山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
看到从下水道取出的“残骸”后,彼得警长故作冷静,找房东问出了顶楼住客的名字——
丹尼斯·尼尔森,任职于伦敦肯特镇的就业中心,自称“丹斯”。
警官们守到夜晚,等来了一个身着浅蓝色衬衫、戴眼镜的男子。
看起来斯斯文文,普普通通。
但是,进入丹斯的公寓后那扑鼻而来的味道让警官们立刻笃定,屋内确实隐藏着见不得光的罪恶。
面对警官的质问,丹斯坦然承认:尸体在柜子里。
警员史蒂夫打开橱柜,果然找到了一个个散发出腐烂气息的黑色塑料袋。
下一个镜头,丹斯就被押送进了警车。
这就破案了? 再往下看。
警车稳稳行驶,史蒂夫随口向丹斯提问:
“你杀了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这个看起来平凡、可靠的公务员面无表情地回答:
“15到16人吧。”
随后,警方在他位于北伦敦的两个住所均发现了人体残骸,罪行得到证实。
为了正式起诉丹斯,警局开展了数次审讯。
丹斯格外配合,不但承认了杀人的事实,还将犯罪过程、处理尸体的方式全盘托出——
他会在同性恋酒吧或大街上搜寻目标,将被害人带回家,在其醉倒或睡着后用领带、电线等将其扼死。
如果没有死亡,则再将被害人按在水桶中使其窒息。
被害人死亡后,丹斯往往与死者长时间共处一室,甚至将尸体摆放在沙发上,与它一起听音乐、看电视,像亲密的朋友一样谈笑……
直到尸体腐烂后,才将其放置在地板下或者橱柜中。
最终部分焚烧、部分丢弃、甚至偶尔取部分器官进行烹饪。
丹斯的叙述,引起了警官与律师的极度不适。
他自己却保持着怪物一般的冷漠无情。
丹斯的交待非常坦白,但似乎又按照着他自己的计划。
他最初隐瞒了自己前警察的身份,还声称遗忘了所有死者的姓名。
后者恰恰成为了处理案件最大的困难。
为了给丹斯定罪,警方必须确切证明至少一个被害者的身份。
但是调查与确认死者身份的过程,却阻碍重重。
首先,尸体已经腐烂。
而那个年代还没有今天这样先进、便捷的刑侦手段,指纹都要靠警员们以肉眼进行比对。
其次,受害者基本都是社会边缘人。
如丹斯所说,政府对这些失业者、流浪者、吸毒者通常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家属往往也已经与他们疏远,只有在听到死讯后,会为这个死去的孩子或爱人掉下几滴眼泪。
在丹斯回忆起最近一位受害者(史蒂芬·辛克莱尔)的名字之后,警方确认了辛克莱尔的身份并拜访了他的家人。
死者父母对流浪的儿子无可奈何,只能在失去后痛哭一场。
伦敦,有时确实是个孤独的地方。
此外,还有不得不提的一点——媒体和舆论的压力。
案件刚刚曝光时,警局成为众矢之的:时时刻刻紧盯着案件动向的媒体们无疑敦促了警方的行动,推动着彼得警长和下属们日夜工作,力求不出差错。
然而,随着部分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起诉条件获得了满足;
调查的持续反而牵扯出往事、给大众以“警方办事不力”的印象。
潜在受害者道格拉斯曾在遭到丹斯威胁时报案,警方的处理令人失望
一宗三年前未查明的加拿大游客失踪案,因为丹斯在回忆受害者时主动吐出肯尼斯·奥肯顿这个名字才真相大白,媒体对此大加鞭挞。
这样下去,深入调查不但耗费资金,还不利于警局的声誉,可谓“得不偿失”。
上层急于结案,乃至直接施压,叫停调查。
还好,出于职业素质和良心,彼得警官没有立刻退缩,也在机遇之下找到了更多受害者身份的线索……
为了避免剧透,在此不多赘述。
下面来说说与警方办案并行的另一条剧情线索——
从新闻了解到丹斯案件的老作家布莱恩·马斯特斯,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他真的是作恶多端
但看起来却又太普通了
和你在街上或者银行遇到的人没什么两样
布莱恩开始思考:是什么让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朝着一个方向发展,而尼尔森这样的人却与我们背道而驰?
很多人的想法可能如布莱恩身边的男生一样:丹斯本身就是邪恶的。
这不失为一种解释,但布莱恩显然不想止步于此。
于是,他写信给丹斯,希望以他为主角写作一本传记。
通过一次次谈话,布莱恩了解了丹斯的生活轨迹:
他在渔村度过的童年、六岁时在爷爷的尸体边懵懂地接触死亡、在部队的岁月、对亲情和爱恋的体验……
每一次对谈,都像是布莱恩与丹斯的一次心理博弈。
后来,布莱恩被彼得警官的话所警醒——
丹斯有一套自己的叙事,很容易将人“带进去”并产生信服。
而布莱恩则认为,传记应尽可能客观地呈现一切,将吸取教训、作出评判留给读者来完成。
这与本作编剧Luke Neal的观念相吻合。
Neal曾表示——
(丹斯这个名字)是一个有强迫性精神障碍的自恋者为了逃避谋杀而做出的建构是让尼尔森能够掌控自己叙述的一套谬论。 布莱恩和彼得在剧中的任务就是越过“丹斯”,越过人们所谓的“好心杀人犯”,去看到这个名字背后真正的人,这样才能看到我们所需要的答案……
因此,从剧中的布莱恩到编剧Neal,都选择以大量的、多角度的呈现来丰富作品,而不是建立一套直接成理的叙述。
效果如何,见仁见智。
但借助他们的作品,我们确实能“看见”很多——
制度的冷漠及官僚主义、媒体的搏眼球和炒舆论、群众的愚昧与非理性……
丹斯本人,及其衍生出的牵涉经济社会、心理健康、刑讯程序、司法公正等的种种复杂问题。
最终,丹斯被起诉犯下六起谋杀和两起谋杀未遂,警方的调查工作告停。
其余大部分受害者的身份,至今仍未确认。
审判前夕,丹斯按照新律师的建议,突然决定以精神变态、并非预谋犯罪为由,对谋杀控诉作出无罪抗辩,争取过失杀人罪的较轻刑罚。
面对法官关于八项罪状“你有罪还是无罪”的提问,他以平静无波的语调八次回答:无罪。
站在记录者的立场上,布莱恩没有直接干预审判,出庭为丹斯做出不利证明。
但他仍然保留了自己的判断———
无论丹斯是否“精神正常”,他在作案时是清醒的,也曾有机会自首,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终,陪审团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基本达成一致,宣布:
丹尼斯·尼尔森,有罪。
想知道法庭判决结果和过程中其他枝节的朋友们,请在剧中一探究竟。
在丹斯连续作案、谋杀十五人的四年间,在旁人看来他仅仅是个普通人,“和你在街上或者银行遇到的人没什么两样”。
恶魔在身边,无疑令人后怕。
但更值得思考的,或许是——
能否用更好的方法去保护流离失所的穷人,去关注社会的发展是否健康?
是否有负责的机构和程序、有效的刑侦手段来及时处理案件,避免更多惨案发生?
是否有正义的法律体系、公正的司法系统作为有力的警示,保证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剧情最后,丹斯对警长说,“如果你们没抓住我,我会杀更多人。”
他的故事在牢狱中落幕,而社会与文明、人性阴暗面的抗争,仍将持续。
*本文作者:温C
丹尼斯·尼尔森(Dennis Nilsen),33岁,他于1978年底在酒吧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然后邀请那位男子到他家——伦敦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他们继续喝酒,后来,两人爬着上床睡觉。尼尔森在黄昏时分起来,意识到他的新朋友正准备离开,他用手拍了拍男子的身子,想唤醒他。他的心跳得很厉害,他浑身都是汗。尼尔森看了看那年轻人,又看到他们俩的那堆衣服,他发现了他的领带,于是他起身去将领带拾了起来。“我爬在他身上,然后把领带从他脖子底下塞了过去,”尼尔森在4年后这样写到。“我马上跨在他身上,然后用所有的力气拉紧领带。他的身体马上活过来般的,我们一直搏斗,从床上搏斗到地上。”尼尔森死劲的拉紧了领带,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尼尔森的受害者不停的在地毯上蹬着脚,一直蹬到了墙附近,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放弃了反抗。尼尔森松了一口气,但他意识到这个男人并没有死,只是处于昏迷。他跑到厨房往塑料桶里灌满了水,他打算淹死他。尼尔森把那年轻人放到凳子上,然后将他的头按到塑料桶中。年轻的男人并没有反抗,尽管溅出的水淋湿了地毯。“几分钟后,”尼尔森回忆道,“当泡泡不再冒出来后,我就把他的头抬上来。水珠从他那短而曲圈的棕色头发上一滴一滴的流下来。”他杀了那个年轻人,但他却记不起那人的名字来。尼尔森座在那颤抖着,他几乎不能意识到他到底做了什么以及他将面对怎么样的一个后果。他冲了一杯咖啡,抽了几支烟,想着应该怎么办。他的黑白花狗,比利皮,从花园跑到屋内,嗅着那具在凳子上的尸体,他把狗赶出去以后,无助的坐了下来。他把领带从尸体上解了下来,正好打量到那个死去的年轻人。他起身,用毛巾把窗口给遮了起来,然后把尸体扛在肩上,把它扛进了浴室。尼尔森把尸体轻轻地放进了浴缸,然后放水,开始洗那个年轻人的头发。“他的头发十分的柔软和蓬松。”他试着把尸体弄出来,然后把它擦干。而后,把尸体扛到了另外一个房间,然后把它放在床上。他的新朋友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他了。尼尔森用手轻轻的抚摩着尸体,尸体仍然保持着温暖与鲜嫩,但他注意到尸体的嘴唇开始变色了。用床单盖住了尸体后,他思考了起来。“我知道这是我生命结束的开始,”尼尔森写道。“我惊讶的发现我在死亡林荫道上有了一位新的室友,虽然他算不上一个完全的室友。”比起人们对尸体的恐惧,他离奇的认为尸体有几分美感。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那个年轻人,他只是不希望他离开而已。他已经一个人孤单的度过了好几个圣诞节,他不希望再过和以往一样的新年了,不过,有人陪他过了。晚些时候,他到了五金商店买了电动刀和一个大锅,但他不能这么切割尸体。他给尸体换上了新的内裤,然后他和那具尸体一起去洗澡。之后,他便决定与尸体发生性关系。他把尸体放到床上,但他感觉不到持续的快感,于是他把尸体推下了床,用窗帘把尸体盖了起来,自己倒头便睡着了。睡了醒之后,给自己做了份晚餐,边看着电视边吃,而那具尸体仍然倒在离他不远处的地上。终于,他知道他需要做一些事情了。他把木地板给打开,然后试着把尸体推进地下,但尸体僵硬,很难塞进去,,于是他把尸体放在墙边,决定等到尸僵过去再塞到地板下。无论如何,第二天,尸体仍然靠着墙,但尼尔森还是把尸体放到地板下了。一个星期以后,尼尔森因为十分好奇,所以他又再次把地毯揭开,地板锹开。那具尸体已经干了,尼尔森把那具干尸扛到浴室里给它洗澡。洗完后,尼尔森并没有换水,他仍然与干尸共用一水洗澡!随后他把干尸抱回了客厅,然后跪了下来,对着尸体的肚子开始手淫。而后,那具尸体又再次放入了地板底下。最后,那具尸体在地底下呆了七个半月之久,直到尼尔森把它带到室外焚烧掉。他在焚尸的过程中加入了橡胶来掩盖焚尸的味道,最后他把骨灰撒到了地上。那个年轻人的身份永远也无法辨别出来了。尼尔森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十分的惊讶,但同时他又相信自己不会再干同样的事情了,但他错了,此后,他一共杀了十四个也许更多的人。
1979年10月,差不多第一次谋杀的一年之后,一个年轻的中国籍学生安德鲁·何(Andrew Ho),来到尼尔森家。年轻的学生希望和尼尔森玩SM的捆绑游戏,尼尔森并不想那么做,但他把领带放到年轻学生的脖子上,告诉他希望一起玩一个危险性游戏。年轻的学生马上离开了尼尔森的住处,然后报告警察,但是并没有给尼尔森带来任何的控诉。在1981年,尼尔森一共在他的公寓中杀了12个人,只有4个人的身份被辨认出来:肯尼斯·奥肯多(Kenneth Ockendon)、马蒂尼·杜菲里(Martyn Duffey)、比利·萨瑟兰(Billy Sutherland)以及马尔科姆·巴洛(Malcolm Barlow)。这些人大部分是没有工作的游民或者无家可归者认为尼尔森可以提供一些活干,还有一部分是同性恋,以及一小部分男妓。尼尔森声称他在杀人的时候进入了一种“杀戮入神”的状态,有七次,他完成杀人的动作后都将人放了,因为他有能力去摆脱这种“杀戮入神”的状态。第二个受害者是肯尼斯·奥肯多,一个加拿大游客。他与尼尔森于1979年12月3日在一家酒吧里吃午餐时认识的,他们一起豪饮了几个小时,然后带他游览伦敦,然后死于尼尔森的公寓内。他们在一起相处得十分融洽,尼尔森十分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不久,他感觉到这个加拿大人似乎过几天就要回家了。于是他用电话听筒的电线扼死了奥肯多,然后他把尸体放在地上,坐在一旁听了几首音乐。尸体被扒光衣服后,尼尔森把尸体带到了浴室里清洗。然后放到床上,于尸体共枕,并且不断的爱抚着尸体。第二天早晨,尼尔森把尸体塞进了碗柜,丢掉了他的衣服,然后正常的出门上班。尸体在碗柜里曲圈成了一团,然后慢慢的僵硬下来。晚些时候,尼尔森把它从碗柜里抱了出来,然后又给它洗了一次澡。然后给它穿上了衣服,并且放在一张靠背椅上,给受害人的尸体拍照。拍完后,把奥肯多尸体抱到床上,手摆成展翅鹰的姿势,然后尼尔森对尸体私语起来。尼尔森将尸体的大腿交叉,然后用大腿来刺激自获得高潮。最后,尼尔森把奥肯多放入了地板下。尼尔森后来又把尸体拿出来好几次,他们经常坐在一起看电视。“我觉得他们的身体以及皮肤都非常的漂亮,”尼尔森后来说道。他还会给他们穿上各种光鲜的衣服,放到床上和他们说晚安。五个月后,这样的事情再次上演。1980年5月13日,16岁的马蒂尼·杜菲里忽然失踪。他是一个无家可归者,他接到了尼尔森的邀请,请他到他家共度一个晚上。喝了两瓶啤酒之后,杜菲里就上床睡觉了,然后尼尔森便偷偷的爬上来,并且企图扼死了他。当他休克后仍然还活着,所以尼尔森把他扛到厨房,然后把他的头按到水槽中。然后和往常一样,将尸体带到浴室里,并和尸体一起洗澡。“我告诉他,他的身体是我所看到过中最年轻的。”随后尼尔森便把尸体抱上了床,并且从头到脚的亲吻尸体,然后坐在受害者的肚子上手淫。杜菲里在碗柜里呆了整整两个星期,然后才放到地板下。紧接着是27岁的比利·萨瑟兰,靠与他人睡觉挣钱。尼尔森本来并不想带他回家的,但是他跟着尼尔森从这家酒吧喝到那家酒吧整整一个晚上。尼尔森几乎不能想起是如何扼杀他的,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在自家发现了尸体。马尔科姆·巴洛,24岁,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孤儿,同时他还是一个病态说谎者。尼尔森发现他在自己的家门外徘徊,然后不停的抱怨自己因为癫痫病而感到身体虚弱,尼尔森把他请了进来,然后打电话给医院叫了一部救护车来。不久,巴洛出院了,他就回到尼尔森的公寓门前,一直坐在那等他下班回家。尼尔森见到他后,又一次请他进来,不过这次却是一次死亡的邀请。他不停的给巴洛灌酒,直到把巴洛灌醉。尼尔森觉得这个精神病人十分的讨厌,于是他再次扼死了他。第二天,他把尸体塞进了厨房水槽下的柜子里。尼尔森如释重负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在地板下,一共有半打的尸体等着处理。其中一些尸体被尼尔森放在床上共枕,并发生性关系长达一周之久。能够控制那些“人”让尼尔森感到兴奋和陶醉,而他对那些尸体也不感到有任何的神秘感,反尔他认为他比起以前,对尸体越来越有好感了。尼尔森一天要喷两次喷雾剂,来杀掉那些因为尸体而招引来的苍蝇以及掩盖尸体的臭味。附近的房客都曾经提起过那些特殊的味道,但尼尔森说是房子腐朽的味道。一次,他准备自杀,但是就在那一刹那,尼尔森的狗忽然跑了进来,然后可爱地摆动着尾巴,使得尼尔森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自己对着镜子的影像给自己抽了一耳光。把自己养的猫和狗赶到花园去以后,他打算处理掉那些尸体。为了不弄脏自己的衣服,他连内裤都脱了个精光。尼尔森用一把菜刀在厨房的水泥地板上把他们都支解掉,通常他还会用为了处理掉第一个受害者尸体而买来的大锅来煮从受害者身体上割下来的头部,用这样的方法来除掉头上的肉。他以前当过屠夫,所以他知道如何支解尸体。所有的器官都被放在了塑料袋里,他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地下,地下空间差不多都排满了。藏在地板下的一共有两具完整的尸体以及一具被支解了的尸体。同时他把一些部分放在花园的小棚子里或者是在矮树丛旁挖一个洞,埋起来。那些内部的器官则被塞在院子里的围墙缺口里。其他的一些东西他都装进了手提箱里,在他认为时机可行的时候,他带着手提箱到院子里,然后焚烧掉,而火堆离栅栏只有几尺远。奇怪的是没有人出来阻止他的行为,隔壁的小孩子还来看他烧火,还看了一整天,而尼尔森只是叫他们和火保持距离。当烧完后,他发现在残骸堆的中间有一根骨头,于是尼尔森便把骨头给碾成了骨灰,有六个人的遗体都被这样的扫入尘土之中。还有五个也许更多的人死尸在公寓里,这些剩下的尸体一共用了三场火才完全烧掉。当他准备搬家的时候,他检查了房子的四周,不过差点忘记他藏在矮树丛旁巴洛的手和脚。在检查过所有的细节以后,他就驾车离开了这个地方,他希望重新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十六个月以后,他被拘捕,警察在尼尔森的花园中一共发现了超过一千枚的骨头碎片。
搬到新家后,尼尔森再也无法使用花园和地板来隐藏尸体了,他的新家是一栋位于卡莱利花园23号的小楼,而整个楼被分成了6套独立的公寓,他所住的地方是那栋房子的阁楼部分。他认为这样的地形会抑制他那情不自禁的杀人念头,不过,起码有3起杀人案再次在这里发生了,他的公寓的局限性也成为了他如何放置、处理尸体的难题。在新公寓的第一个受害者是约翰·霍莱特(John Howlett),尼尔森经常叫他卫兵约翰,他们是在酒吧里的一次聊天时认识的。过了一段时间,当尼尔森独自一人在酒吧喝酒的时候,约翰走了进来,并且认出了他,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他们俩决定到尼尔森的公寓去坐一下。两人到了公寓后就喝了起来,约翰顶不过酒劲,爬到了尼尔森的床上,尼尔森想让他离开,但是约翰却拒绝了。尼尔森再次发作,他找来了一条用来装饰椅子的皮带,然后试图扼死约翰。其实他很害怕约翰会反抗成功,所以他用劲了吃奶的力气来拉紧皮带。脑部缺氧的约翰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可是尼尔森却却不敢大意,他一直拉紧皮带,直到确信对方的确死了为止。尼尔森颤抖地扛着对方的尸体到另外一个房间,他忽然意识到对方仍然活着,立刻再次把皮带绕在约翰的脖子上,然后死死拉紧了2到3分钟。难以置信的是,约翰仍然还有心跳,于是尼尔森将其带到了浴室,打算溺死他,就这样,尼尔森把他泡在满水的浴缸里一整个晚上。第二天尼尔森一边盘算着如何处理掉约翰的尸体一边把它塞进了壁橱里。恐怖阁楼他打算将其尸体切成小块,然后冲到厕所里。因为等一会他的朋友会来拜访他,所以他非常匆忙的处理着尸体。将肉块冲到下水管道里花了比他预期还要长的时间,然后他把脑袋、手和脚一起放到一个大锅里煮,等到骨肉分离的时候,他便把这些东西放到垃圾袋里,一些稍大的骨头他直接就丢到了花园栅栏之后的垃圾堆中,其他部分则撒上食盐,然后贮藏在盖着红帘的茶叶箱里。第二名受害者是阿奇巴德·格雷汉姆·艾伦(Archibald Graham Allan)。尼尔森给他做了一个煎鸡蛋卷,后来他回忆到,想杀艾伦的念头是忽然出现的。“我注意到,他在吃煎鸡蛋卷,一大块蛋卷挂在他嘴边,忽然我觉得他像失去知觉、昏过去似的。”尼尔森就有想扼死他的冲动,不过他的记忆中并没有杀死他,尼尔森认为是蛋卷卡住了他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如果是蛋卷杀了他,我怎么会知道呢!”因为蛋卷不会在脖子上留下红色的印记,所以尼尔森并不认为那个人是他杀的。(品客语:原文也没有说这个人是怎么冒出来的,也许是那个来访的客人?也真够倒霉的……)事后他把艾伦放到浴室,让尸体在那呆了三天,然后就像处理约翰的手法把尸体给支解了。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受害者是20岁的史蒂文·辛克莱尔(Steven Sinclair),他经常磕药(指吸毒)然后游荡在莱切斯特广场,1983年1月23日,辛克莱尔的一些熟人看到他被一个陌生人带走。尼尔森把他带进家后,把他放在椅子上,然后还很有“情调”的打开了音乐,慢慢地,辛克莱尔在椅子上睡着了,尼尔森便到厨房里找了些粗绳子,可是绳子太短了,于是尼尔森便把领带绑在那条绳子上。他找来别的绳子,将辛克莱尔结实地绑在载椅子上,并且不停的给他灌酒。一切都就绪了,辛克莱尔一生的痛苦即将结束。尼尔森确定了辛克莱尔昏睡过去之后,用“领带绳子”把他扼死,他只有一些很轻微的反抗,随后就完全失去了知觉。尼尔森靠近他的耳朵旁,对他轻声道:“现在没有人可以再继续伤害你了。”事后,当尼尔森解开绑在辛克莱尔身上的绳子时,忽然发现辛克莱尔的手腕上有刀割伤口——他曾经试图自杀。将尸体洗干净后,他把尸体放在了床上,然后找来两面大镜子,放到床边,并脱掉了自己的衣服,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两人的裸体重叠在一起了。这时候,他忽然感受到了死亡和生命的真正意义。尼尔森不停地和尸体轻轻细语,没人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小狗这时候也跑了近来,不停地嗅着辛克莱尔的尸体,尼尔森也用双手捧起辛克莱尔的头部,亲吻它。当然,他不会知道,他最喜欢的这些尸体,恰恰在日后出卖了他,并且为警方提供了线索。
尼尔森最后支解的尸体是史蒂文·辛克莱尔的尸体,尼尔森采用了和以前一样的处理方法:将头、手和脚放到锅中煮烂,然后再放到塑料袋中。有一袋藏到了卧室里的文件柜,另外两袋则放进了茶叶箱中,人体的器官和尸肉则通过厕所排了出去。尼尔森也许也把一些大的残肢清理到垃圾堆中,因为有人在他住处不远附近发现了一个破损的袋子,里面看上去像胸腔和脊椎的东西,过了一阵那个袋子就消失了,但没有人去报告警察,也没有人将这个袋子与尼尔森扯上任何关系。其他5位住在23号卡内利花园的房客,没有人与尼尔森十分相熟。在二月的第一个周里,有人注意到楼下的厕所被堵了,他试着用酸来清洗堵塞的下水管道,但没有用。其他的厕所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尼尔森的厕所。于是房客们请了一位水管工来检查,但他用劲了浑身解数也无法解决,没有办法,他找来了一位专家。尼尔森害怕他的行为会被楼下的问题被所揭露,所以他不敢再往下水道里排泄尸肉了,于是他把其他没有处理的部分一起连同辛克莱尔的头装到了塑料带里,然后把他们锁到了壁橱里。两天之后的晚上,一家叫戴洛罗德的公司来检查下水管道所遇到的问题。他们决定到地下检查,一名叫迈克尔·卡坦(Michael Cattran)的技工被派到房子的下水管道系统里检查。他察觉到了一些特殊味道,卡坦相信这些味道是从一些尸体上发出的,也许是老鼠、也许是其他小动物,但他不会想到是人。他发现了下水道的地板上沉积了大约8英尺厚的淤泥,在淤泥上,部满了尸肉,大约有30-40快散落的尸肉。这些是从房子的水管排出的,他立即报告自己的上级,在打电话时,房客们都围在电话旁,其中也包括了尼尔森,卡坦提出想去报警。不管怎么样,公司需要仔细的分析,他们希望在白天的时候能借助光线来重新探察一遍,卡坦把尼尔森和其中一名房客叫到室外,一起去看那些极度腐烂的尸肉。尼尔森回到公寓后,曾经想过要将那些肉偷出来,然后替换成从商店里买来的鸡肉,他也想到过要自杀。他就这样一直坐在公寓的地板上,不停的喝酒,当然,他并非独自一人,因为在他的公寓里,还有另外三个被支解的受害者。楼下的房客也注意到了尼尔森最近奇怪的行径,当卡坦回来,发现下水管道被清理干净后,房客告诉他他们的怀疑。卡坦最终还是在下水管道里发现了一块又脏又臭的尸肉,于是他们马上报了警!在1983年2月9日,上班时尼尔森告诉他们的同事:“如果我明天不来上班的话,我要么就是病了,要么就是死了,或者我会蹲在监狱里。”说完,他的同事们都哈哈大笑。的确,尼尔森的预感的确没有错,当他经过黑暗的走廊时想要回到自己的公寓时,他发现有三个人在那里等着他。侦探长杰伊(Jay...)告诉他他们来找他是因为下水道的问题,人类的尸体堵塞了下水管道。尼尔森很惊慌的叫了一声,然后问道:“那,那些尸体从哪里来的?”警方指出,这些尸体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尼尔森的公寓排出来的,然后又问到其他尸体的事情。尼尔森放弃了,他说他会跟他们到警察局。他知道自己的被捕后的权利和自己无法洗清嫌疑,于是他想告诉他们一切,告诉他们那些另人作呕的细节。当尼尔森坦白的越多,警察们就越加意识到4年前已经放弃的许多失踪案和他都有关系。后来他们在尼尔森的壁橱里找到了那些装着男性尸体的袋子,里面的尸体都不同程度的腐烂了。他们带着尼尔森到太平间去认尸,尼尔森告诉他们去检查自己浴室的抽屉,在茶叶箱里他藏有尸体。他同时还告诉他们他在以前的公寓同时也杀害了许多人“十二个或十三个”他说。他还承认他曾经谋杀另外七人,但是都没有成功。后来在警察局里,尼尔森还透露:“受害人一般在喝酒后浑身都很脏,所以我得在他们死后帮他们洗澡,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尼尔森随后便开始道出详细的杀人过程,他的正式讯问于2月11日开始,一共用了一个星期,总共累计时间达到了30个小时,在审讯过程中,尼尔森十分配合的告诉警方自己的杀人手法以及帮助警方辨别受害者的尸体碎片,而且是不需要任何提示的。他忽然好象良心发现一样,对警方的审讯从不离题,也不乞求同情,但是他却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点也不后悔。他曾经接受过的警察训练也帮助审讯人员寻找证据便捷许多,他还告诉他们起诉方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起诉他。不过,其实私底下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却十分的害怕。由于尼尔森的合作,使得警方可以找到不同的尸体碎片,并且将其重组成受害者的躯体,这其中包括许多类似对史蒂文·辛克莱尔采用相同手段切割下体分尸方法的残片。每确定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警方就可以多加一条谋杀的指控。他同时也带着警方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去指出哪里他曾经埋藏了尸体,哪里他曾经生火焚烧尸体。一个名叫罗纳德·T·莫斯(Ronald T. Moss)的律师被法庭指派去为尼尔森辩护,他参与了警方对尼尔森的审问,而且他对尼尔森能够记住所有的细节表示高兴,他相信这会减轻他的判刑。有个警员曾经形容尼尔森是一个超级变态狂,是完全而已的谋杀!但尼尔森反击道:“我只是想交个朋友,我希望一切都会使我变得更加开朗。”随后,他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写成了一本类似回忆录的形式,并且交给了一位名叫布赖恩·马尔斯特(Brian Masters)的年轻作家,他将尼尔森那散乱的回忆录整理,并发行。马尔斯特说“尼尔森的第一次杀人,记得十分的清楚,我相信这表示了他对自我的反省,而且这也是犯罪历史上少有的详尽案例。”在叙述完供词之后,尼尔森被转送到布列克斯顿监狱,并且在那里等待着他的最后判决。他对后来各界的疯狂报道感到十分有压力“没有人相信我只是一个正常人”他沉思道“我正等待着一个无法抗拒的最终判决。”许多年轻的男性,其中也包括女性去过尼尔森的公寓,而且平平安安的回来了,但是有小部分人遭到了袭击,并且设法逃跑,在受到袭击并逃跑的人中,只有一部分人报了警。警方正在搜索其他幸存者的时候,尼尔森自己宣称,有7个人他没有杀害或杀害未遂,有一些是把他击倒后逃脱,有的是他将对方扼昏了后又改变了主意,将对方放了。他只能回忆起其中4个人的名字,他们的其中三个日后在法庭上对尼尔森做不利证明。1979年10月,安德鲁·何曾经向警方投诉,说尼尔森企图袭击他,但他不愿意做任何笔录或愿意出席在法庭上对他的指控,所以这个案件就不了了之了。也许何不希望让别人知道他原本希望能与尼尔森玩SM游戏吧!差不多一年之后,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声称尼尔森袭击了他,他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后来发现自己的脚被绳子绑住了,然后尼尔森用条带子紧紧的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奋力反抗,挣脱了束缚,将尼尔森踢倒在地,而后者叫他离开。1980年8月11日凌晨4点,他叫警察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但他们注意到举报人当时喝醉了,当尼尔森开门后,很惊讶他们所说的,警方认为这只是个同性恋人之间的纠纷,所以就没有再理会下去,斯图尔特也就此没能起诉。尼尔森住在卡内利花园有1年半,期间他杀了3个人,但他也许会杀更多的人。
1981年11月23日,是尼尔森36岁的生日。他带了一个名叫保罗·诺比斯(Paul Nobbs)的19岁的年轻同性恋学生回家,并且与他一起饮酒。凌晨2点半,诺比斯因为剧烈的头疼而醒来,随后又再次睡了下去,清晨6点,他起床后到厨房里,对着镜子,他发现脖子上有道红色的印记,他的眼球里充满了血丝,脸上也有瘀青,尼尔森后来建议他去看医生。后来在一家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医生告诉他脸上的瘀伤和脖子上的红色印记是因为有人企图扼死他所以留下的,但他没有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在他之后的受害者是约翰·霍莱特,他也是尼尔森搬家后的第一个受害者,他没有能逃出。就在那年的新年夜,尼尔森的邻居邀请尼尔森到他的公寓去做客,期间尼尔森喝得很醉,他们都以为尼尔森和另外一个酒友回家了,忽然!他们听到楼上有吵闹的声音,一个人迅速跑了下来,然后夺门而出,那时候他全身都湿透了,这个人叫小泽利光(Ozawa Toshimitsu)。随后他告诉警察,说尼尔森企图杀死他,小泽声称他用一条带子绑住他的手,但估计是警方以醉酒为由,没有继续调查下去。1982年4月,他邀请了一位21岁名叫卡尔·斯托特(Carl Stotter)的drag artist(我找不到汉语里合适的一个翻译,如果解释的话,就是那种在夜总会表演男人穿上女人的衣服、戴上假头发,然后唱歌跳舞或模仿某著名女星的那种人,在拉斯维加斯有很多这样的演员。)他们和以前一样,都是喝到趴后,上床睡觉,尼尔森总能马上醒来,然后企图扼死他。忽然斯托特醒来了,他无法呼吸,他尝试叫尼尔森来帮他,但是不起作用,随后把他抗到装满水的浴缸中,将他丢到水里,直到斯托特向他求饶,但仍然没有停手。尼尔森认为他已经死了,然后把他扛到沙发上,这时候小狗比利皮跑了过来,并且不停的舔斯托特的脸,尼尔森意识到对方仍然活着,他做出了一个在我们看来很惊人的举动,他抱着斯托特的身体,直到斯托特恢复直觉。后来尼尔森告诉他,他刚才喉咙被睡袋的拉练卡住了,而斯托特也这么认为,他还把刚才的经历归结为噩梦而已。事实上他后来还答应继续与尼尔森约会,但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履行承诺,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向警察报告在尼尔森家发生的这些奇怪的事情。
尼尔森相信他的问题可以追溯至当他小时候看到祖父尸体时的精神冲击。尼尔森于1945年11月23日出生在苏格兰的菲拉瑟堡,他是贝蒂·尼尔森(Betty Nilsen)和奥拉·尼尔森(OlAV Nilsen)的独子。可是,这是一个不幸福的婚姻,夫妻经常爆发冲突,而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丈夫奥拉的酗酒和常常不回家。当贝蒂与奥拉离婚的时候,整个婚姻一共维持了7年。因为丈夫不再提供生活费用,所以她与自己的儿子丹尼斯搬到了她父母的家,在那还有丹尼斯的2个兄弟姐妹。孤独童年年轻的丹尼斯特别喜欢他的祖父安德鲁·怀特(Andrew Whyte),但当丹尼斯年仅6岁的时候,安德鲁就去世了。在没有预先告诉他的情况下,丹尼斯的妈妈就带着他去看祖父的尸体,当在看到尸体的那一刹那,一种可怕的感觉蔓延到他全身,事后他说,回想那个时刻,真的感觉到体内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当丹尼斯八岁的时候,他差点在海里淹死,但幸好被一个在沙滩上玩耍的大哥哥救了起来。后来那个救人的男孩脱掉了丹尼斯的衣服,并且对他进行手淫,这点可以从事后尼尔森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肚子上有些白色粘稠物质可以证实。两年后,他的妈妈再婚,从此他就变得冷淡和孤独。以后,他母亲生了4个小孩,这使得她无暇估计丹尼斯。他从来不表现出愤怒,伤害小动物和其他小朋友,也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但是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小男孩日后变成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事实上,那时候的他对恐怖的东西仍然会害怕,例如他人的尸体。一次,他帮助搜寻一个失踪的男人,他和他的朋友在河岸边找到了那男人的尸体,那人在晚上迷路,然后不小心掉进河中被淹死了。这让他想起了祖父的尸体,那时候的他还无法了解死亡和永远离开人世的概念,不过,他感觉到了一种奇怪的隔阂感,也许是关于生与死的,可是没有人知道……直到成年,他都还没有一次与异性特别深入的接触,但他却十分有方法来吸引别的男孩子,那时候的尼尔森还很纯洁。他还曾经趁着他兄弟熟睡的时候,企图看的全裸的样子,可是不小心惊醒了他,所以没有成功。
1961年,他应征入伍,在军队里他是一名厨师,在军队里,他学到了正规的屠宰技巧。在部队里,他开始用酒精来逃避他的孤独感,尽管是尼尔森自己与他人保持距离的。在服役的几年中,他得到了一个自己的单人间,他就经常面对着镜子,尽量不让自己的脸映射到镜子上,然后他假装失去知觉的样子,再想象自己扮演另外一个人,帮另外一个角色进行手淫,借此来性幻想。在服役期间的最后几个月,他遇到了一名叫布赖恩·马斯特斯(Brian Masters)的男子,他们发展出了一段很亲密的感情,尼尔森认为自己缀入爱河了,就开始追求他,但他并不是同姓恋。马斯特斯为了躲避尼尔森,就让人骗他在回家的时候出意外死掉了。这对于尼尔森来说,是一个十分巨大的打击,于是他毁掉了自己拍摄的录象,而那原本是要给马斯特斯的。1972年,他参加了警察培训,想成为一名警察。他回忆到,那时候他在太平间里看到了一具尸体,他没有感到任何的害怕,并且还对尸体是非着迷。不过,他还是没有能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察,一年后他获得了一个负责工作面试的职位,而这个工作一直持续到他被捕。尼尔森在那又遇到了一个年轻人,叫大卫·帕因特(DAVid Painter),帕因特一直想找一份工作。面试后,尼尔森在街上碰到了他,于是便邀请其去自己的公寓。不知道他们干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帕因特爬到窗上睡觉了,当他醒来的时候去找尼尔森,他希望尼尔森可以帮他拍张照片(也许是同性恋照?我也不清楚,原文没仔细交代,大家自己YY吧~哈哈),结果不知道是碰倒了什么,还是怎么的他居然受伤了,帕因特立即被送往了医院,而警方只是问了尼尔森一些问题后就把他放了。随后他便陷入了搭便车似的感情问题,他所交往的人都是很短暂,或只停留在表面关系的。他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能够维持长久关系的感情,他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给他人,但前提是那人也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给他。他的“镜子情节”越来越加深,他自己不断的幻想更多奇异的情节……他认为自己的第二角色是一具尸体,他为了使得效果更加逼真,他甚至还在故事前化装,涂上假血,让第二角色看上去像是被谋杀的一样。他幻想着有人带着尸体去焚烧掉,或者与尸体发生亲密的关系。在1975年,他搬到了位于北伦敦的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他的房子是套带花园的单层公寓,与他一起搬进去的还有室友大卫·加拉奇(DAVid Gallichan),他否认自己和尼尔森的朋友关系是基于同姓恋的。他们买来了一只小狗狗,叫比利奇,另外还有几只猫(加菲猫和笨狗……)。两年之后,他们因为各自不同的性格,使得双方都不能忍受,于是尼尔森叫加拉奇搬出去。后来,无论如何,尼尔森再次感到了孤独的恐惧。后来他写道:“孤独,是一种长期的,不能忍受的,痛苦。(联想起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为了逃避孤独感的袭击,他将整个人都投入了工作当中,变得更加的呆板,变得更爱酒精,变得靠电视节目来躲避孤独……尼尔森的杀戮就是在加拉奇搬出公寓1年半后开始的。
在等待法庭审判的过程期间,尼尔森决定放弃使用法律援助的权利,但他们没有采纳,仍然指派罗纳德·莫斯为尼尔森的律师。在即将开庭的前几天,他马上炒掉罗纳德·莫斯,而去雇佣拉尔夫 ·哈恩斯(Ralph Haeems)。被告方的律师将尼尔森定义为精神变态,以减轻惩罚,而另外一方的律师伊万·劳伦斯(Ivan Lawrence)指控尼尔森犯有谋杀罪。当展示出在犯罪现场的照片时,许多人都感到不舒服,真不知道受害者的家庭是否愿意原谅他的行为。他将自己所有的回忆写满了50本笔记本,以此来帮助警方检举他。同时他还画一些很简单的黑白线条画来展示他是如何处理受害者的尸体的。在审判期间的其中一个晚上,尼尔森居然写下这样一段话“我会判我自己很重的罪,比你们任何一个法院所判的都要重。”尼尔森被指控6项杀人罪以及2项谋杀未遂。艾伦·格林(Alan Green)是检举人。他认为,尼尔森在杀人的时候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也就是说他在有意识或正常意识下杀人的,所以要判他有罪。他的证据主要是因为尼尔森告诉警方那很详细的供词,辩方要求对尼尔森进行精神分析。法庭于1983年10月24日开庭,尼尔森在法庭上为自己无罪进行辩护。格林描述了尼尔森被逮捕那天早晨的情形,但陪审团更注意的是那些恶心的尸体照片。随后格林又提起谋杀未遂的案例来转移陪审团的注意力。给尼尔森做不利证明的分别是保罗·诺比斯(Paul Nobbs)、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以及卡尔·斯托特(Carl Stotter),尼尔森企图使陪审团不要相信他们的证词,他告诉他的律师关于他们证词中有很多部分有问题。他说斯图尔特在在所谓的“袭击”后还去喝酒,而斯图尔特也无法解释清楚尼尔森指出的漏洞。在起诉期间,辩方律师还将润色后尼尔森的故事卖给了新闻媒体。诺比斯在陈诉证词时,承认了他与尼尔森在某个晚上发生了性关系,而且那个晚上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斯托特则被法庭那严肃的气氛搞得很害羞也很害怕,他说尼尔森十分友好和热情。不过事后他表示,他这么说完全时因为被辩方恐吓下所说出的。尼尔森的供词被警方很仔细的在法庭上阅读,而阅读这些资料就花了4个小时。随后他们将证物一一展出,包括煮头、手、脚的大锅;切尸体的切肉板,还有一套属于马蒂尼·杜菲里的刀具。辩方证人詹姆斯·迈克基恩博士(Dr. James macKeith),向法庭列举出了许多种类的病态人格,而他声称尼尔森也是其中的受害者。他形容了尼尔森如何被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关系折磨,以及他童年的生活经历。他的精神很多时候无法控制他的行动,所以他认为应该减轻部分法律责任。精神病学者形容尼尔森的性刺激大部分是由失去知觉的肉体而产生,同时他也很自大、轻狂,而且经常酗酒。在对同类的感官认识上,有很大削弱,所以他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人,也无法意识到他做的事情是危害道德和侵犯法律的。在紧张的交互讯问中,迈克基恩被迫收回了关于减轻部分法律责任的看法,迈克基恩说这也没什么,一切由法庭决定。第2位精神病学家帕克里特·格维博士(Dr. Patrick Gallwey),他诊断尼尔森为“边缘人格冒充了其正常的人格,这是一种病态的人格”。他经常自我陶醉并且孤立自我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他经常会因为自己的世界与外界发生冲突时会偶然发生精神分裂的现象,不过他大多时间里能控制住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伤害周围熟人的理由吧——品客按)。所以他认为,尼尔森的犯罪并非是蓄意或有预谋的犯罪。不过陪审团都对格维那些难以理解的医学行话和属于搞得头大。持反对态度的心理学者保罗·布沃登博士(Dr. Paul Bowden),他花了14个小时与尼尔森接触,比其他的辩方学者都要多。他认为其他学者的证词并不准确,他认为尼尔森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他觉得尼尔森这个案例很特别,他应该是精神变态,而非精神混乱(冲突),但是他并没有很清楚解释自己与其他学者的不同观点。在最后讨论期间,法庭告诉陪审团不要理会那些医学行话,应该更注重尼尔森的罪恶源头是否是精神变态。陪审团于11月3日也就是星期二决定休厅。第2天上午11点25分,法庭宣布陪审团的大多数达成了一致,只有2人在诺伯斯的谋杀案上有不同意见。4点25分,他们宣布:尼尔森,有罪。
最后法庭判决尼尔森终身监禁,25年内不得假释。宣判那年,尼尔森即将满38岁。尼尔森在位于约克夏郡东瑞丁的最高安全级别监狱——福尔苏顿服刑。2003年,司法审查系统决定不允许他出版自己名为《弱水三千,只取一男》的自传,尼尔森正等待着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
What makes a man a monster?
Is it intention, reaction, or behaviour?
Des持续以凄惨童年作为解释,仿佛动机、背景和行为能被直接联系;他自己相信自己的说法吗?也许是的,也许他也知道他丝毫不了解自己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泛读了一下他的传记,包括他写的诗,敏感到如玻璃尖角下的皮肤— 这是表面。假如不了解他的所作所为,我们能品出埋藏在字里行间的虚无主义吗?也许,充斥着对生命价值的恍惚,虚无主义,和对死亡的被动吟诵。似乎一切都是被动,而他不曾活着,恰似他自喻的’a drowning boy’。似乎对他来讲一切只是冗长的溺水,直至淹没。
以及:DTT演技太棒了!他值得一切赞美!
PS: 我学心理的,半醉状态下写的,不管说了啥都请别打我否则我变身汉尼拔吃掉你们谢谢大家!
好的演技是让你从头至尾都在感叹演得真好,每个动作每个细微表情都是戏。出神入化的演技是你觉得他(她)就是那个人。DTT的演技已经进化到后者了。
说实话感觉全程就纪录片,本来以为讲的的Des的杀人过程,但从被捕以后旁观者的视角切入也不是不行。但3集太长也太短,除了提提其余没什么亮点,并不觉得节奏把握的很好,最后仅仅从法庭上来探讨这个人到底是高智商犯罪还是疯子感觉是一大败笔。这么好的一个人物原型感觉被浪费了,提提就没出现几次,还不如看纪录片来的爽。好吧看了一点点短评明白这剧主要反讽司法体系,Des并不是重点。也行,但就是太泛滥的题材了,放在Des身上实在容易被掩藏光芒。所以我有又开始嚎不存在的汉尼拔第四季。
严格意义上,这不是一部探案剧,而是透析人性和人格的上乘佳作。管中窥豹,折射社会问题、官僚做派,同时也呈现出善与恶的互相博弈和绞杀。演员的选角和演绎全都在线,尤其凶手、警督和作家这个铁三角的组合,撑起了一部2020年年度英剧。
一个只为挖掘真相的警长,一个想要探寻凶手内心的作家,对上从一开始就供认不讳的连环杀手,布局相当精准,没有一分钟划水剧情,精彩精彩!真事改编赋予了剧情难以忽视的力量,但另一方面也让部分情节丧失发挥空间,不少地方其实延展空间很大:警长一笔掠过的家庭现状,不再理解作家的同性伴侣,失去丈夫却得不到正义的女子...最后一集法庭辩护表面紧张,但对抗之后落得太轻,实际的冲突效果就有点不尴不尬(但仍然是个好剧!
2020还剩一百天,英国人依然可以。为什么英国人做什么题材大多都是至少7.5分起跳,我想也许菜头那句话是关键:早早地富裕很多年,见过足够多的好东西。所以有时候也没办法,审美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一直觉得金丝边眼镜男有种变态感 就是这种乍一看帅气彬彬有礼却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气息啊 剧里说像个房子外表完美内在却已经腐烂 博士也演的太好了吧差点没认出来
同性恋简直是每个英国男演员必演角色,不过“同性恋变态杀手”……我倒真没想到他接戏这么猛。||害怕,看到第二集中Steve劝Jay说的话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正被丹斯牵着鼻子走。那几声”无罪“”有罪“真是在铺垫中掷地有声。可以说各方面都很优秀——怎么说——犯罪题材传记片里的标准范文。不过一系列塑造让我想到暗流涌动的德国审讯室,这也是我喜欢的部分。
丹尼斯·尼尔森兰被称为世界连环杀人恶魔。他在同性恋酒吧,或者在街上搜寻目标,然后将被害人带回家用领带、电线,或者用手将其扼死。被害人死亡后,尼尔森将尸体剥光,对着尸体手淫,有时会和尸体一起听音乐、看电视,或者一起洗澡,同榻而眠。然后尼尔森将尸体放置在地板下或者橱柜中,过一段时间他会将尸体在取出来再清洗。最后将尸体肢解,部分在后院烧掉、部分作为垃圾扔掉。尼尔森偶尔会取尸体的部分器官进行烹饪。后期,尼尔森搬到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后,由于没有了后院,尼尔森会将尸体肢解后通过下水道冲走,由于尸体残肢太多造成下水道堵塞,这也是其罪恶行径被发现的原因。1983年尼尔森被指控犯有六项谋杀和两项预谋杀人,被判处25年徒刑,后被追加为终身监禁,在2006年他的假释请求被驳回。2018死在狱中,终年72岁。
“他是怎么样的人?”“普通人”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啊 dtt的演技绝了
我杀的是冷漠的阶级与程序
果然还是要看英剧 不管是题材 节奏表演还是社会意义 一切都甩出其他国家几条街吧 男主那种深入骨髓的冷静真的有点可怕 胖胖的警官很有正义感还是让人有一点点安心 虽然其中几度害怕被放过 还好结局可以让人再多信任法律与正义几秒钟
3/5。有点嫌弃它过于工整了。原还想打“温吞”二字,但又一想这部并不“温吞”,在立论上甚至算是清晰明确有力。《冷血》的变奏。英剧系统没有在导演层面上积极进取的劲头,但它绝对有最好的编剧传统:维护每个角色的完整周全和实体感,给他们自持的张力。时时刻刻懂得用个体去衡量、对照当下的制度。冷静中带悲悯,走在哪一步那就是这一步了,你自维护你对他物的审判和处在罐子里的精神状态,我也要维护我的审判——非常罕见地见到了这种交织。编剧保证了每一个人物的自洽。片尾放出受害者的名字,正照应了那句台词“我已经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不能再剥夺他们的身份。”从里到外,近乎没有野心和多余创作欲的剧本,却这么稳健笃定且照应周全,看似默然却动人。它不是广告商和展示架和广播,是践行者。ps. 要再加点社会土壤描写就好了。
I wish there were more insights into the mind of the killer rather than this plain overview of this whole event sprinkled with obligatory glorifying of stereotypical policemen supporting characters
社会只关注死人
实在是看过太多同类型的了
妈呀苏格兰口音太恐怖了!在我听起来和印度英语也没啥区别了。其实从初中看今日说法我就发现了,案件背后都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DTT绝了,绝了啊,这个表演绝对值得一座BAFTA啊。
“I pass the burden of my past and deeds onto your shoulders.”最好的是节奏和剪辑,尤其是利用DES的大字分割桥段,很干净。不足的地方是DTT的表演风格太强烈了,如果在文本深度上不够,很容易变成演技大赏。一开头想说点社会现状,但三集又没能讲清,卡在了表现人物和表达立意之间,高不成低不就。
最刺痛我的是那个被杀未遂的男孩在法庭上说,“我真的很困惑,他到底是要杀了我,还是要给我温暖。”以及他走出法庭,人群中传出的那句“他就该把你杀死,你这个同性恋”。
始终没有交代清楚他暴露自己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