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感想
看完《第兹先生进城记》,这部1936年的电影真是精彩绝伦。推荐给每一个生活中的被当做“怪咖”的同学。 电影中,媒体刻意把一个与都市格格不入的异乡人捏造成疯子和笑柄;将其告上法庭夺其财产,而法庭证人还有一对只认为自己是正常人的老妇.....你会不觉得荒诞搞笑呢? 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事物的道与术上,许多自以为在术上精明的人,喜欢嘲笑那些他们不理解的异道中人。这一方面是由于狭隘无知,更重要的是,正如第兹先生说的“人们喜欢通过伤害和嘲笑别人获取快乐。” 看来,以后要为包括自己的怪咖群体正名了
2 ) 他不仅心智健全,而且是有史以来走进这个法庭的心智最健全的一个人 --《迪兹先生进城》
片名:《Mr Deeds goes to town》(《迪兹先生进城》) 年代:1936年 国家:美国 导演:Frank Capra(弗兰克•卡普拉) 主演:Gary Cooper(加里•库珀);Jean Arthur(琪恩•亚瑟)
富有的商人在一场车祸中意外地丧生了,没有子嗣的他身后留下高达2000万的巨额遗产,这笔庞大的遗产富商却指定几乎没有来往的小镇侄子Longfellow Deeds来继承。Deeds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小作坊工厂,他的兴趣却是写诗、吹奏乐器和做一个消防志愿者。
当律师Cedar到小镇找到这笔巨款的继承人Deeds时,Deeds面对这笔2000万的飞来横财,反应冷淡,只是问道“你们要不要留下来吃午饭?” 他的生活不需要这2000万,他觉得自己需要的是有足够的时间来练习乐器,或者写写诗之类的。
律师Cedar苦口婆心说服了Deeds来到纽约,当地一家报社得知Deeds来到纽约时,便派记者Babe Bennett前往跟踪采访。记者Bennett伪装成一个来自于乡下流落大城市的求职者,晕倒于大雨中的她取得Deeds的信任,并假装爱上Deeds,目的却是想从这个一夜暴富的人身上挖掘一些独家新闻。Deeds的行事方式与常人显得不同,在记者Bennett的笔下却成了怪胎的举止,她把Deeds的突然暴富描述成灰姑娘式的成功,嘲弄Deeds的可笑和无知,她亲手获得的这些素材都成了头版,而Deeds却成了众人的笑柄。
随着Bennett跟Deeds接触的加深,她才发现这不过是一个真性情的善良人,他用甜甜圈喂马,喝了酒只穿内裤大喊“回归自然”,这些平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不过是小镇青年真性情的释放,Bennett开始后悔自己的行为,从最初的嘲弄和鄙视,到现在却深深地爱上Deeds。
Deeds建立了一个基金会,准备把他的财产捐出去。这样的话律师Cedar就不能再从管理其财产中获得收益,于是Cedar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案情陈述,说Deeds不适宜继承他叔叔的财产。
受到众人欺骗和嘲笑的Deeds对在纽约的生活失望透顶,最让他失望的是以为爱上一个纯真的乡下女孩,结果发现自己被耻笑的事都是她一手操弄出来的,心灰意冷的Deeds在法庭上沉默不语,反正这个钱他一开始就是打算不要的。
在法庭辩论环节,Cedar的口中,Deeds是一个性格怪异神志不清的人,他会在说话说到一半时忽然吹起大号,他在马路中间喂马甜甜圈,他会突然跳上一辆救火的消防车跟着去救火,他还曾经把一个高大的歌剧演员扔出窗口。Cedar还请来精神医生证实Deeds是一个狂躁抑郁症的患者。
Deeds的沉默意味着他很可能被法官送到精神病院,法庭上Bennett和接受他钱财捐助的一屋子人失业人员群情激奋,大声呐喊Deeds站起来为自身辩护。可能是感受到了爱情的鼓舞,Deeds如打了鸡血,原地复活,滔滔不绝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他不但自我辩护自己是最适宜的继承人,还让法庭上的每一个人感觉到他驳斥证人和西达时产生的乐趣,最后Deeds还往律师Cedar的下巴打了一拳作为结辩。
最后法官拒绝了西达的要求,宣布:“(Deeds)他不仅心智健全,而且是有史以来走进这个法庭的心智最健全的一个人。”众人狂欢。
影片中涉及到Deeds管理财产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处理自己的事务,法官可以指派一位监管人代替他处理。在亲属中没有适宜人选的情况下,法官会选派一位专业的监管人。Deeds古怪的行为和帮助穷人的愿望不足以证明他没有能力管好自己的财产,即便他是一个狂躁抑郁症患者,也需要证明这一病症让他失去管理自己财产的能力。
影片拍摄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代过去不久,罗斯福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善民生,实行社会福利的政策,整个美国社会的主流知识分子都倾向于左翼和批判大资本垄断,提倡和睦简朴互助勤劳的思想。导演顺应潮流,拍了一系列电影来赞美普通民众,攻击政治和经济精英,律师和实业家都是丑陋和贪婪的,应该受到批判的。Deeds继承了巨额财产,却认为自己的乐器远远比金钱重要,这是一种美国式的单纯,电影有着童话般的美好和纯真,经过经济大萧条的人们认为造成经济危机的原因是资本家的贪婪,而人们的幸福可以简单到与物质基本上没有关系。
欢迎关注法律电影公众号“大抵浮生如梦”
3 ) 一夜风流和史密斯游华府的混合物
感情线像一夜风流,一个是男记者和白富美,一个是女记者和高富帅。都是先利用后迷失,最后皆大欢喜;
戏剧线像史密斯先生游华府,男主善良忠厚,在物欲横流的世界到处碰壁,遭人暗算陷害,为精明的政客、狡猾的律师迫害的几无翻身可能,但邪不压正,好人占多数,正义必胜。多少有点反贪官不反皇上的俗套。(迪兹先生和史密斯先生遇到的最高决策者,一个是议会主持人,一个是法官,都很正直,否则不可能做到结尾大逆转)
4 ) 深入地聊奥斯卡
1936年米高梅凭借歌舞片《歌舞大王齐格飞》连庄,这是环球公司因为无力负担其巨额成本,编剧转卖与当时财力最为雄厚的米高梅的项目。米高梅以最高的奢华标准制作了这部影片,当然获利也极为丰厚,达到100%。它在30年代末掀起一波传记歌舞片的跟风浪潮,但依然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当时只获得提名的《孔雀夫人》、《迪兹先生进城》今天获得的评价都远在其上。
5 ) 一夜暴富是个挑战
财富似乎从天而降,一夜之间成为巨富,对己对人都是巨大的挑战。
法庭戏的确精彩,一套一套的东东真是可以把一个人弄得面目全非。
6 ) 迪兹先生进城·短评写不下了
前半段是蛮爱情喜剧的,九十年前的片还能让我觉得好玩。男主趁着没人偷偷在楼梯上滑滑梯,对公司业务意外的精明的同时注意力还会瞬间被消防车吸引他是怎么蹿上那辆正在路上跑的消防车的。
只是后半段竟然变得异常压抑,当他还提前排练一下和女主的二人进餐,却忽然得知女主就是那个给他造谣起外号的记者本人,而当时她是他生活里唯一的亮色,那一瞬间我都感觉心口跟插了刀一样难受。
接着男主在阴暗沉寂的小黑屋里,对所有人都失去了希望,连为自己辩护也放弃了,一句话也不说,前面所有好笑的地方都成了法庭上诊断他有精神病(躁郁症)的呈堂证供,还差点就进精神病院,让人完全笑不出来了。
还好清醒过来的女主奋力为他辩护,他才愿意开口自辩,并且其实只要他想,他完全可以轻易驳倒原告,他只是丧失了希望。。
最后打那家伙那一拳看得我是忍不住大呼卧槽牛逼哈哈哈哈。
感觉男主的人设就很属于那种,女人男人都会喜欢的类型,又高又帅又有钱,体验过平凡和不平凡的生活,喜欢文艺,人聪明,又善良,还有点子幽默,感情方面也很单纯,向往浪漫的爱情,可以说是毫无缺点。
在法庭的时候我其实也很想说,他是这个不正常的世界里唯一的正常人,只不过后来法官替我说了。
无良媒体和谣言是真的一如既往地可恶至极啊。
其实前半段我还以为会是romcom,后半段太压抑了感觉还是算了吧,但我还是蛮喜欢男女主的感情的。
他给她写的让人感动的泪如雨下的情诗,她和他在路边长椅一个用垃圾桶和树枝打鼓唱歌一个用空气当圆号伴奏。
他为她把所有的客人都扔出了聚会,因为她才愿意自辩而不是无所谓的进精神病院,她因为他辞职放弃了当记者的职业生涯。。
就是莫名其妙的很触动我,我想也许是因为,作为在这个人心隔肚皮的城市里打拼的明星记者,她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单纯美好的灵魂吧,这搭配最后不在一起很难收场。
意外地令人印象深刻的片子。
7 ) 理想下的现实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百年后依然生机盎然。
这部八十多年前的电影里用喜剧的方式讲述着对生活的态度以及对当时美国国情的讽刺。先讨论时代背景,上世纪三十年代,金融危机刚过,罗斯福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农民的政策,片中迪兹帮扶农民采取的措施也是取自于此。导演顺应时代,也是一种迎合市场需求的方式。
与纯萃搭乘政治的“顺风车”不同,这部电影所体现的政治因素只是表面,它探讨的还是人性。在诸多不利证据下,仅凭迪兹个人的讲述就能在法院上翻盘的结局,其实是有些荒诞的,但这种浪漫情怀却是贯彻整部电影的一个主题。
电影处处充满罗曼蒂克式荒诞喜剧的意味,情节设置的很理想化,人物没有经历大起大落的心境变化。整部电影没有压抑的情绪,即使是迪兹被关进医院,一言不发面对窗户,导演用全景来冲淡这种负面情绪。但电影表达的主题却不是完全轻松愉快的,电影讽刺意味很浓,借用当时的政策情况来探讨生活方式。
反叛式的将居住在城市和农村的人交换,不同条件下到底哪种生活更好。
八十年前的电影依然适合现在的我们看。
Mr. Deeds是身心健康的大好青年!
迪兹先生和斯密斯先生,一定要问更喜欢哪部电影的话,迪兹先生更轻松和幽默一些,尤其是最后法庭上的辩论一段,而斯密斯先生更严肃和沉痛。迪兹先生其实赢得蛮轻松,而斯密斯先生只能靠着神迹一般的对手良心发现。导演的心态演变可见一般。到了乔治贝利,则真的只能靠天使搭救男主角了。
Deeds先生滑楼梯、吹口哨听回音还有挠雕塑脚板都很可爱,最后的自辩也十分精彩!感觉后来James Stewart的名作“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就是此片的姐妹篇,但两部的分数和观影人数都差得有点多,我更喜欢Gary Cooper版的《乡巴佬进城》
其实这种“乡下正义青年爱上伪装女记者”的故事也不是第一次看了,但卡普拉就是有能力拍出自己的励志感,其实看到加里库珀给人发钱那段还在担心这个故事要怎么结尾才好,没想到最后来了个那么精彩的庭审戏哈哈哈。其实看到库珀在庭审前半段的一言不发感觉一头雾水就知道这个角色是写成功了
上流社会的浮夸与平民阶级的辛劳,城市与乡村的对立,贪婪与慈悲的斗争,以及爱情的力量,都完美统一地呈现在剧作中。最后的法庭戏是亮点,迪兹先生简直是集外表智慧内心于一身的超完美人类了,加里库珀演绎得不苟言笑和略带顽皮,完全是大加分!
穷小子变富翁,很精彩的讽刺喜剧。如镜子一样的角色设置,到底是谁疯了。帅气的加里·库珀。起码有三处被感动了,汗。
有些像性别互换版的“一夜风流”,女记者套路男继承者,套路逐渐变真爱。用到的喜剧笑料大都出自身份的不适应感,都市与乡镇的思维差异,上流阶级与乡下穷小子的观点对立;而也基于此在爱情戏后还有一段不短的均贫富说教,故事焦点在中途有些飘忽不集中,还好最后的法庭戏都圆满回来。
1.弗兰克·卡普拉最典型的电影原型,甚或被托马斯·沙茨归类为“迪兹—史密斯—多伊三部曲”之首,实而[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在思想主题和深层结构上都承袭自本片,此外,本片亦似神经喜剧发轫之作[一夜风流]的男女身份互换版。2.三部曲均以乡村/城市(传统道德/现代实用主义价值观)的二元对立为核心,围绕着朴实、真诚、正直又不乏草根智慧的男主与起先嘲弄利用莫名一夜成名的男主随后却渐次爱上他的女主。3.运镜无明显风格,但节奏常常很快,尤其是高潮法庭戏中大量运用短镜头、特写、快切反应镜头与运动镜头,还有多次复现的报刊头条+蜂拥群众的叠化蒙太奇转场。4.吹大号欢送自己([友谊地久天长]),骑楼梯扶手下滑,回音与和声游戏,夜雾中的一块散步和以诗告白。5.为什么大家好像很喜欢互相伤害对方,为什么不能偶尔试着喜欢对方呢?(8.5/10)
Capra如果不当导演也许就是政治家演说家, 没人比他更懂用群众力量煽动说事儿了 偏偏又是极端的理想主义 也只能拍电影了 Cooper傻大个也不太适合浪漫爱情片
卡普拉的风格就跟他的片名一样土,不过看着确实很舒坦。
迪兹先生就像卡普拉在电影里想塑造的第一个模范,一个他极力赞美的美国小镇精神的代表。可能因为期待已久,迪兹先生在故事里获得了过多天赐的东西:正义的无可挑剔的外在,意外的财富,卓越的口才,明辨是非的能力。仿佛与生俱来。这样一来,我们无法代入更多的情感,更不用提思考。琪恩亚瑟的表演空间也稍显局促。相比较起来,三年后另一位进城的史密斯先生和同类型女主角,男配角则具备了让人信服的人物弧光。这也是《史密斯先生进华盛顿》更胜一筹的理由。即使如此,卡普拉所倾心的“美国小镇精神” 已经初见端倪了。这是值得珍视的,也是今天的中国更要珍惜培养的乡镇社区文化。
个人倾向于迪兹先生不如史密斯先生,可能除了终幕法庭结辩戏谑微动作那段。主要原因有两点:卡普拉照方抓药把大个英俊正直男青年赶鸭上架做政经傀儡却不曾想被反杀逆袭的故事套式,落脚在国会政治之中要远比贫富阶级之中更能为观众所接受。因为后者的矛盾面过于尖锐,缓冲面过于狭窄,角色身份变化的社会/阶级地位落差太过巨大,容留卡普拉施展其喜讽轻触主旋律的风格的叙事空间不足,非要作者至上强行入戏必然显得矫情失真——大家能接受国会初哥却没法接受金钱散尽。再就来到第二点:加里库珀相较于斯图尔特显得太过成熟沉稳智慧侧漏(刘别谦爱情无计中个人也坚持认为库珀不善小人物喜剧),几乎演不出草根小人物那个维度的无辜良善自嘲感,而题材角色所限又不能拐向一夜风流盖博式的成熟愤世理想主义者,等于夹在中间不上不下有点尴尬。三星半
迪兹得知真相挂掉电话以后,那段表情变化,演得非常好= =再啰嗦一句,加里库珀太帅了
我终于开始明白为啥这一类叫“screwball comedy”疯癫喜剧了,里面的主人公,确实是疯疯癫癫,做出与社会格格不入之事,却由此名利双收的。放在那个年代考察来考察其中暗含的意识形态因素应该会很有趣,通过对金钱的鄙视来建立道德制高点,这其实是大众的主流意识形态。
一个乡下男孩对世界大同的梦想,贯彻了卡普拉一向的理想主义。Cooper太英俊,在角色位置上远远没有Stewart的史密斯先生那样有说服力。而Jean Arthur在片中对男主角的凝视,可以写成一篇有趣的论文。
男性渴望拯救落难姑娘,女性渴望浪子回头,原始渴望作祟,本质上都是爱自己。
还是改编版本好看
弗兰科卡普拉的电影总会提醒我们生活中最美好最单纯最容易被忽视的事情,库柏的角色正直善良幽默机智,情节的设计也是各种温暖感动有趣的小桥段。最后法庭上那对可爱的老太太太好玩了~
卡普拉的美国主旋律片,一夜风流的角色翻转设置。【8】
这电影三观好正,简直可以当主旋律看了!中间有的地方正气凛然,关怀社会的都让我看得有点别扭了,还好最后喜剧收尾。Cooper适合演严肃的好人,这里的Jean Arthur好可爱(幸好Lombard去演Godfrey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