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哪个系列,就在这记录
b站看的 1.美容院里的抗癌药 海外旅游,体检 2.起底“杀猪盘” 相亲网站骗人养猪,物联网卡,IP虚拟 3.我们的男友 一个认识3年,骗女生买房,用假的房产证抵,见面 4.追踪毒咖啡 送去检查的没加有毒有害的 5催收心经 网上借贷,套路贷 7两个丈夫的争夺 重婚 9真高铁,假招聘 10.另类玩家 野生保护陆龟 11.被骗走的房产 12.古法熬制的秘方 卖药 13.减肥药 微信卖,自己在家产的 14化妆品,装毒品 16.神秘截图 给老板付快递费,转账截图,公司转账先发起,可以后拒绝付款 17虎口脱险 抢劫 18.人在囧途 高铁2019.8 逃票犯法,火车上吸烟犯法,影响交通秩序违法 19.汉江边的毒工厂 制作毒品
21散落的碎片2018 交通肇事,奶奶撞人跑啦 23兄妹情伤 死亡赔偿金 24拆解大忽悠 医疗,旅游,冬虫夏草口服液说是抗癌,有些医院可以单独承包一层 25猎狼行动 地铁吃豆腐,猥亵,行政拘留10天 26可疑的知情人 挖别人老母亲的坟,天柱县,头骨换money 27弃子 母亲送了1岁孩子,拐卖儿童罪,母亲不要,父亲有抚养权,可以要回孩子 28心瘾 在别人卸货时偷东西,偷小贩车里的钱,几个大叔赌博,偷过东西,一起偷,之前做过很多年的牢 29机不可失 给别人找工作要点钱,单位房,工程作假 30儿子下了逐客令 父亲以前不怎么管4个姐姐,偏心儿子,儿子之后不给养老费,儿子之后和姐姐们一起给钱 31谜一样的未婚夫 骗婚,让女友给他钱,诈骗了10几个女性,说自己矿上要钱 32不懈追踪 争夺建筑工程,砍人开枪杀错了人,几个人说的对不上,最后追了10几年找到凶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打击错误, 33贼后有贼 在高铁上被偷钱,火车上没监控,用别人身份买车票, 34越还越多的债 网贷,线下催钱,套路贷 35雨夜之城 网友见面,女方想要香水,男方买不起,女方说了不好的话,杀了女生,用袋子抛尸 36非常合伙人 绑架,知道领导贪污,网约犯罪,在贴吧上发,找合伙人 37男友奇遇 谈恋爱骗钱,男生骗钱,自己妈也是演员 38猫鼠游戏 一个高官买玛莎拉蒂100万,贷款,之后因赌博欠了很多钱,规避执行, 39又见仙人跳 色诱抢劫案 男生和女生谈恋爱,对女生好,最后骗女生卖淫 40警察的出场费 打牌输啦,找人假装警察,骗了钱 41高铁遇上好心人 乘务员,做商务舱的人说自己能帮忙 银行转账截图,用ps P 图,原来转啦1元,P成14万,妈耶 42瞒着老婆买宝贝 丈夫借钱买收藏品,给老人信用卡,工资卡 43卖不出去的宝贝 收藏品,古玩公司,鉴定专家是走流程的 44惊心32小时 要200万,赌博的2个人 45 71号调解书,法官有问题,煤矿公司, 46三个好闺蜜 酒驾,判好几个月有期徒刑 47摆户 买车,要交税,合同里有税,要认真看· 诈骗罪,强迫交易罪, 48重婚的继母 女方很照顾老人,孩子不怎么关心老人 老人主动求婚, 事实婚姻,分遗产,照顾多的,可以分很多财产 49百万财产属于谁 精神病 外甥照顾母亲,把房子卖了 50废墟下的生命 房屋倒塌,搜救犬 房子加建设 51玩火的孩子 52迟缓新街口 着火,南京,金鹰火灾 消防电梯 南京消防 南京动火平台 53高楼着火 2019年5月着火 重庆, 54燃烧的山岭,2019,6,26 大兴安岭,救了一只小鹿 55公交惊魂 一个公交司机醉酒驾车 2018,9月,公交车撞死了路人,两死一伤 56女友是主播 以男友朋友为名,电信诈骗 游戏好友,发微信红包不收,在直播平台发礼物大概1.5万, 57追缴火药枪,河北 吸毒人员有枪 铅丝可以制作子弹,卖铅丝违法 野生动物不能捕杀 在禁猎区打猎违法 58,59拔刺 车里有血 8年后发现尸体,2019年 17岁的两个人因为没钱抢钱了,2011年发生的,最后只发现了200元,小个孩子辍学了, 60盲发 突然有个快递,要货到付款 好看 德邦快递的快递员提供别人的信息 侵犯个人信息罪 61她的后半生 一家医院,腰间盘突出,打了一针,瘫痪啦 人生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做一个鉴定, 定期金, 62百万古铜钱 鉴定证书骗了很多,鉴定费3.3万, 古玩市场,开元通宝10元, 诈骗公共财产, 63 2019年8月29日,撞了老人,跑了,老人死亡 64可疑的租客 拐走了孩子,20年后见了, 65,66谎言 一个女子失踪,前夫杀了他前妻 67三个女儿一个妈 拆迁款,二女儿的家拿了很多,二女儿拿了71万,老人拿了4.4万,老人想重分, 68 抢劫超市,出租车司机,3个人被抓了 69寻找受害人 未成年女孩被迫卖淫,被锁住,最小的不到14岁,最大的17岁,锁在房间里,不让出来 放鸽子,卖淫 在快手上认识,处对象,线下见面,被骗卖淫,老板拍了视频, 拐卖妇女罪,强迫卖淫罪 70少女的报案 很多受害者过得不好,之后还有人和别的女生玩 71失控 吸毒,开车撞了很多人 很多人受了伤 72烟锁猫狸岭 货车着火,有很多烟,先疏散了很多人,弃车跑, 3个警察很危险,还有一些人吸入浓烟晕了, 73夺命盲区 大货车撞到摩托车,15岁小女孩死啦,车跑了,肇事逃逸, 74大法官开庭,重生 共和国大法官, 矿长,很多员工被拖欠工资, 二级大法官李少平, 78熊孩子开车记 79软肋 驾车,摩托车和轿车相撞,换人 酒驾逃逸顶包 80,20秒的真相 共同抢劫,杀人,死刑 82真假租约 法院拍卖的房子,长期租赁,母女 司法拍卖房 83被家暴的网红 插画师,很有才华,离了3次婚,没什么钱, 网红付钱, 打完了后,会道歉,各种道歉, 会威胁, 2019.11.28申请人生安全 84三张结婚证 婚姻登记联网 86并非巧合 一个人故意开车撞人 证据清楚,零口供也可以定罪 87难圆的发财梦 拉人头返点 公司传销,国家共享 88是是非非三兄妹 大儿子吞了妈妈看病的钱,自己享乐 89失踪的宠物狗 毒狗,偷狗 90,谁是继承人 一家全死了,保险费200多万 最后给了5个人 91知心闺蜜 骗了几十万,有人要钱, 女主说信谁不如信自己 92阿姨的辛苦钱 一个男人做家政, 三鼎家政不给钱, 预付卡, 最后有人调解,拿到钱 93最后的晚餐 喝酒,死了 94婚房进了陌生人 小偷偷礼金 95两面人的生活 一直聊天 96寻踪大别山 杀人夺子 97这个电话一定接 有人让告诉银行卡和密码 说公安局让赚钱, 98知假买假之后 猪肉没有检疫 购买冻肉, 99痴情的教授 教授骗自己300多万,其实男生没上过学 100重温案例 2000年赔了精神损失费 2001年拿了别人的录取书去考试,第一案 2000贞操锁,男人大女孩20多岁,给人吃了东西昏迷了,硬上,给女孩上锁, 2002宋家命案,女生打死了丈夫,丈夫不养家 2015年,陆勇,印度假药, 2013十年冤狱,有人做假证 2016年聂树斌案,十年, 127卖口罩
在我初学法律时,许多抽象的条文与学者更为抽象的解释让我被法学拒之门外,但随着《今日说法》的娓娓道来,法学之门又慢慢向我敞开。
—— 沃·兹基·硕德
我曾经以为今日说法只是一个大众普法节目,放一些“干坏事会遭到惩罚”之类的案例来教育大众。但随着在法学院学习时教婚姻法的老师要求我们看节目做笔记之后,我发现了大部分能上该节目的案子,都不仅是现实中十分难以处理的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错综复杂,一波三折,已经可以放到法考当中作题目,答案也是较开放的。我认为任何一个学法学的人能对节目中某个领域的大部分案件提出完整的,言之有理有据的解决思路,都说明其学成了,已经可以在该领域执业了,甚至是一个入门的研究者了。
对其关注始于婚姻法,当初看完老师给的四十余个案件写了近两万字的笔记,其中除了法律问题外,还记录了本人时不时感发的人身感悟与社会运行规律。隔了两年在写毕业论文时灵感枯竭再回顾的时候,感慨我那时竟有如此各种“醒世恒言”,仿佛已经过完了一遍人生。不禁想要分享出来,毕竟输入了这么多年,一直不输出的感觉实在压抑,感觉浪费。
篇幅所限,先更五个。每一个案件我都标了播出日期,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百度搜索观看,一起讨论。
1.20130712 三个人的结婚证
关键词:结婚登记瑕疵 事实婚姻 继承纠纷
这集影片我并不欣赏最后的解决方案,因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就是张莉的身份问题,法律上讲,闫男的妻子为一个叫王花丽的自然人,而死后遗产给了一个叫“张莉”的自然人,也就是说,最后张莉是以王花丽的身份继承了遗产,这有点荒唐,就好像承认法律允许一个自然人有两个身份,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全篇都没有任何解释。张莉当初办身份证是否属于一种冒名顶替,整个影片也没有提,从最后结果来看,法院主要是支持维护事实关系,回避了身份证合不合法这个问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实中是否能撤销,主要看其是否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在本案中,张和闫的结婚是具备实质要件的,所以最后没让撤销,但民政部门并没有说把名字改一下,公安机关也没有说要把冒牌身份证收回去,所以,站在面前的这个“人”的确和闫结了婚,可以继承遗产,但这个人究竟是张莉还是王丽花,没人在乎了。这个其实不能不在乎,一个人有两张合法办理的身份证还是有些危险的,万一真正的王丽花又有家人有遗产可继承,其是不是也可以去继?所以,建议公安收回那张冒牌身份证,系统重新录入张莉正确信息,民政局修改结婚证及户口信息。不管实际情况怎么样,形式上的问题不解决肯定会在未来带来许多问题。
另外提一下,那个二姐法律知识水平令人惊叹,当她发现法院排除程序瑕疵而支持事实时,很快就想到,既然承认了事实婚姻,那之前跟闫男过过的真王丽花也就和闫男有事实婚姻,这样就有两个事实婚姻,就可以从事实上来否定张之婚姻。可惜法院绕过来了,事实定在了张这边,以前那个王就是形式了,形式在本案中已没有用了,所以也不存在重婚,张和闫的婚姻依旧屹立不倒。
总结来讲,就是夫家人不想让儿媳继承夫产,于是通过利用一个结婚登记瑕疵来否定其事实婚姻,最后法院维护了事实,但形式上的问题我希望以后能有明确规定来避免更多的麻烦。
2.20131002 一个丈夫两个妻
关键词:离婚登记瑕疵 结婚无效(重婚)
本案事实上有诸多蹊跷之处,如家人对江男没有什么关心,殷对丈夫偷偷离婚再结婚不惊讶,章拿走江的银行卡家人并未追究等问题,暂且抛开不谈,聚焦到法律问题上,焦点与上案相同,依旧在婚姻登记程序上,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确不能因为不法分子太狡猾而给负责人免责,婚姻登记机构在本案中的确是有可苛责之处,之前的案子民政局免责了是因为身份证都搬出来了,所冒顶之人与案子也无利害关系。而本案并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后民政局承担了责任,离婚登记被宣布无效(关于宣布离婚登记无效的法律依据似乎没提)。而在其后的结婚登记也就触犯了“重婚”条款而被宣布无效了。
关于无效的结果有个细节就是谈论无效婚姻中受害者一方的损失时,嘉宾只提到了财产上怎么算,而婚姻这一极具人身属性的法律关系,受害者是否也可以被认为有人身损失呢,有的话有怎么赔偿,这也是以后可以考虑的法律问题。
总结来讲,正如节目最后主持人所说,相关部门要完善登记程序,防止以后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任何时候都有想溜过程序或者利用程序的人,政策和对策的斗争是永无止境的,但法定的负责部门作为公务机关,还是应该负起责任,勇于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公平正义的维护。
3.20150424 两本结婚证
关键词:重婚罪 重婚无效 原婚保护
本案显然章蝶已经犯了众怒,把婚姻当作谋财工具,要尽最大的程度分割原配丈夫所挣之财,所用之手段恶意明显,已构成重婚罪,后婚无效,其所形成财产分割关系无效不用多说,关键就看其原婚中的受害者如何得到保护。首先在无效的后婚中所形成的债务肯定不能归夫妻共同债务(当然也是因为其不能证明此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此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余柏川在结婚后白手起家,通过生产经营积累下百万财产,其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妻子在此期间负责家务,也负了责任,可分得共同财产也可以。但其又在婚姻当中多次将财产移转至不明之处,种种迹象表明其在恶意转移财产以求侵占对方财产。所以这要靠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另外,都说最终的离开源于无数次的失望,章蝶如此绝情,而且一句话都不讲,不作解释,一部分是因为心虚,一部分也是因为长久的心灵相隔,允许是有一定的原因的。但其通过这样违背道德,法律的方法置丈夫于绝地,实在是不可取,其也无法通过此行获得真正的幸福。
4.20101206 亿万富豪“离婚”记
关键词:结婚登记 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
本案焦点问题就是刘娅怎么证明其与王杰之间有婚姻关系。首先依据婚姻法规定结婚证是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的证件,而夫妻关系证明只是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公文,两者都有证明效力,但要注意只有结婚证效力更强(?)。而此二者刘娅都没有,只找出了申请两份证书的申请书,这本身从实质上和程序上都不能证明婚姻关系成立,更何况两份申请书上签字都还是刘娅一人书写,就根本没有证明力。所以最后一审二审都判婚姻有效就让人倍感蹊跷。
最后法官的解释是有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然而,首先二人当初到底有没有一起去领过证,存疑;按照王杰的户口其结婚归不归新街管,存疑;新街所谓的“婚姻登记档案”该有的文件一样没有。就在这重重疑点下,其给出了证明,然而,就连这唯一一份风雨飘摇的证明还是法官打好去办事处直接盖上公章的。这样的证明是否有效我认为于法无据,程序上更是大有问题。法官认为此证明有效是因为第一档案是由行政机关当初审核通过的,第二是行政裁决决定二人有夫妻关系的。可这两个理由又是一点都站不住脚。当事人王杰就在这种含含糊糊的裁决下要被分走一半财产,的确有理由莫名其妙。当然,这只是影片呈现给我们的视角,事实究竟怎样,无从得知。(另需注意的是,在97年,可能结婚登记还能去街道办事处,现在都在民政局了,所以案中法官对于机关的说辞也有些含糊)
5.20031025 张老太的婚事
关键词:结婚登记程序违法 遗嘱继承
本案有婚姻和继承两方面的问题,并不牵连,因为董老已经立下遗嘱将房子一半给张老太,婚姻有不有效都不影响。而关于二人结婚是否有效这一问题,我的看法与漯河市中院一致,其确实程序上有很大问题,明确违反了法律,违背了法律所意在导向的秩序,必然不可能有效。这也是我国现阶段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原因。另外,二人结婚是在96年左右,其在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二月实施之后两年左右,所以可能其对于结婚合法登记意识还是很淡薄的,这一点其实需要在审判的时候考虑一下,虽然和财产纠纷没什么关系了,但是正如案中所说,董老已死,没法补办登记,如果说这起婚姻就这么被撤销了,的确有点伤感情。不过既然二人有事实婚姻,有美好回忆,没有财产问题,那还要法定之名干什么?这到是值得思考的法哲学、法理学问题,法能规制感情吗?
6.20120328 两个女人的“战争”
关键词:不动产产权 变更登记 同居 私生子继承权
本案其实就法定继承关系来讲,时女士不具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我国不保护同居关系。其能够有争夺之地在于一是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二是作为孟先生儿子的监护人。嘉宾提出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原来只有孟一人之名,这是否算共同财产(此处需进一步研究)。随然现在新的房产证显得更有效力,但是被告方提出王办理变更登记侵犯了私生子的继承权,所以总体来讲法院判决结果就是该房应有私生子一部分,在具体份额双方达成协议前,私生子都有权居住。值得注意的是,节目中提到王女士对房屋有所有权的依据是其要为孟还债,其实根本上还是因为作为配偶的法定继承,涵盖了正财产和负财产的概括继承。特别地,这里关系到了《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债务继承的问题,虽然与本案暂时还无太大关系,但需要注意,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有义务偿还(放弃继承则无此义务),但仅以继承的财产为限。
7.20160914 畸形的“家庭”
关键词:电信诈骗 感情诈骗 传销
本案所谓的“家庭”即指现在的一种诈骗组织,其原型为传销组织,现转型为诈骗组织。挣个组织运行还是跟传销组织一样,欺骗最后进入的人的财产。传销组织不断被打击揭露,但还是有源源不断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入坑,此还是出于对财富的不切实际的追求。建议大家还是眼光抬高一些,财富永远不是最终目标,其也许会在不经意间附随而来。
8.20140308带着巨款去流浪
关键词:继承 执行财产 监护
“钱是留给孙子的,但不能给孙子,给了就没有了,就不能留给孙子了”
“有多少中国父母or爷奶,争斗拿孩子当justification”
本次案件其实很简单,源于对于一个男人死去,其财产在其父母与妻子和儿子之间的继承,按照第一次法院判决,基本是均分,爷奶把钱拿出就完事了,但固执加上缺乏信任导致案件拖了五年,期间也发生了监护的问题,即爷爷拘役、奶奶在外地、母亲出走,导致孩子无人照料。所以,亲属间的争斗往往最后最大的受害者都是孩子。
9.20070625 我的老婆嫁人了
关键词:起诉离婚 虚假证明 家庭暴力
这是一起关于受家暴的家庭妇女自己想办法离婚的案件,纠纷焦点在于小凤出示虚假证明来促使法院判决离婚是否正当,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可笑,既然出示“虚假”证明显然不应支持。然而,正如节目嘉宾所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保护小凤的人生幸福,法院放弃了程序上的公正和施暴者的利益。这点从道德伦理上讲大家都赞成,程序上的确有违法,但是这不禁让人反思,为什么这样合情合理的事务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长期受家暴的妇女本来就不敢再面见丈夫,为什么还非要两人见面的情况下才能离婚(离婚登记需要两人同时到场,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至少也要到诉讼现场,也会暴露当事人所在地)?本人研究过与家暴有关的案例,许许多多的案件中,许多受家暴妇女离不了婚就是迫于丈夫之威胁,只要丈夫知道其在哪,就能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威胁,断绝其合法离婚之路。所以我认为立法上需要考虑到这点,也许以后为长期受家暴妇女提供离婚便捷、受保护的通道,相应的做好善后措施。另外不得不提出,目前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反家暴法中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措施我觉得都还是比较拖泥带水的,其设置的是一个长期的慢性的调解过程,而这也就让受害妇女维权之路显得很漫长,难以有信心走下去。我觉得法律的确要讲谦抑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要做一些合理的调整,在家暴方面就可以尽量缩短解决周期,比如三次劝不改就可以直接交由法院判决离婚,并给予受害人保护。这种想法还很简单、幼稚,但可以作为参考来进行综合考量。
10.20010903 婚礼变葬礼
关键词:婚庆恶俗 损害赔偿
未能找到本案下集,遗憾不知后续如何。在上集中,涉及一点婚姻法的内容只有新娘一方认为新郎有病隐瞒而骗婚,死了导致新娘白成寡妇,要求损害赔偿。这在婚姻法中无据,当时与损害赔偿有关的法律尚不健全,更无据,所以提出无用。而新郎一方处于情理上难以承受,便要找证明,而有点奇怪的是证明新郎生前无病或者说死是纯粹因为粉尘干扰呼吸引起的就行,还非要通过法院的损害赔偿判决来体现。于是案件从上集来讲最后就归为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问题,可惜尸体已火化,想证明实在太难,新郎父母已撤诉。而既然有下集,说明事情还是有转机,所以,希望能看到下集。
一桩离奇的车祸让《今日说法》又火了!
连续三天霸屏热搜,26.3亿人阅读讨论,节目的热度甚至超过了《扫黑风暴》。
作为央视的法治王牌节目,《今日说法》已经风雨无阻地播出了22年。
而如今,到底是怎样的案件能引起如此大水花?
小咕这就带你一探究竟!
“侥幸”生还的男人
2018年的某个深夜,辽宁锦州殡仪馆附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事故。
案发地是一处郊外的环岛,平日里车流量稀少。
被人发现时,车辆已经被撞的面目全非。
车中,还有一对夫妻被困。
丈夫名叫周进,49岁,辽宁锦州人;妻子严坤,43岁,北京人。
画面里我们可以看出,现场情况十分惨烈。
丈夫头部被气囊压住痛苦的的呻吟着,而妻子当场死亡。
在大家看来,这可能就是普通的交通事故。
但,交警们却怎么也想不通这场车祸为何发生?
起初,他们怀疑司机有酒驾嫌疑,但检测报告否定了他们的推断。
·疑点一:车速、抱枕·
为了还原真相,交警们在事发路段开车实验了无数次。
按常理,车辆在环岛路段行驶通常会减速转弯。
而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周进驾驶的车辆时速至少80km/h以上。
在清醒的情况下,他为何把车速飙至这么高?
而且车祸发生时,周进的胸前怎么会有一个抱枕做保护?
这一切不合理的操作逐渐加深了警方的怀疑。
·疑点二:巨额保单·
同时,严坤的家属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他们家中的一个箱子里存放着一大摞人身保险的保单。
保单上的被保人均是严坤,而周进是百分百的受益人。
这些保险数量大、保额高。
经过仔细计算,严坤如果意外死亡,周进则可以获得2900万的赔偿。
这或许是一起「杀妻骗保案」,但警方当时并没有充足的证据。
·疑点三:迷幻药物·
警方决定从尸体入手,果不其然有了新突破。
尸检报告显示,严坤体内含有氯氮平(一种神经抑制类药物)。
这是一款处方药,普通药店很难买到。
人服用一定剂量之后,便会出现昏睡、昏迷的状况。
结合案发现场,严坤坐在后排中间的不合理情况。
显然,在车祸发生时严坤是失去意识的。
·疑点四:私密信件、贷款漏洞·
在周进家中,警方还翻到了他写给前妻的36封信。
他把这些信件保存在了一个隐秘的档案袋中,字里行间里都是他对前妻的思念。
即便后来和严坤结婚,他也一直把这些东西带在身边。
顺着线索搜查,警方还发现周进此前有盗窃前科,而他的银行账户里竟存在高达600万的贷款漏洞。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一切的证据都将这场意外车祸还原成了令人后背发凉的蓄意杀人。
因为伤势严重,周进反复手术了多次。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等待了两年才将周进抓捕归案。
在家人眼中,周进一直是个爱妻的完美丈夫。
谁也没想到,他甚至不惜身受重伤来达成谋财的目的。
「环岛离心力」案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网友纷纷留言讨论:
而看完这个,小咕不禁想起了泰国孕妇坠崖案、杭州杀妻藏尸案...
虽然人心叵测,但再天衣无缝的谎言也会有被拆穿的那天。
烟锁殡仪馆
不止上面这桩案件能震碎你的三观,《今日说法》还通过一桩案件牵扯出多个离奇案件。
·离奇一:无名男尸的身份·
2010年,在山东商河一处鲜为人知的农田机井里,发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全裸男尸。
根据形态分析,这是一位正直壮年的男性。
但面部已被砸的血肉模糊,警方根本无法验证身份。
和尸体放在一起的,还有一把样式特殊的斧子。
好在购买这种斧子的人并不多,警方以此为突破点走访了当地的五金店。
与此同时,通过排查失踪人口,警方锁定了一个叫王希元的男人。
但诡异的是,王希元身高只有1.65米,而尸体的身高至少1.8米。
·离奇二:消失的号码·
而警察对他调查时,发现了另一件蹊跷的事情:
他将刚买没几天的新车送去了修理厂,并要求整车喷漆。
为了探明真相,警方立即赶到了修车厂对车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果然,在备胎下的一片树叶上发现了一滴血迹。
由于时间久远且血量过少,经过四次的反复尝试才提取出完整的人体DNA。
通过对比,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而王希元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第一时间调取了王希元的通话记录发现,他在2010年1月和两个手机号码多次通话。
但在1月24日之后,一个号码莫名关机至今。
·离奇三:死者的“复活”·
警方察觉到,关机的号码就是死者韩本立的。
但韩本立失踪后,其妻子曾经问过和丈夫一起出门打工的老乡韩宝山,他还表示自己见过韩本立。
明明韩本立已经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证据面前,韩宝山终于交代了杀人的案情:
原来,在2009年韩宝山和韩本立被王希元以10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岭的男子。
然而车祸、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张本岭的命。
到了2010年,王希元突然告诉韩宝山,你和韩本立只能一人得到奖赏。
于是,韩宝山就用斧子重击韩本山后脑致其死亡。
·离奇四:嫌疑人反被害·
但,案件并没有结束。
警方在排查时还发现,王希元失踪后曾给全村男性群发了一条短信。
因为村子里辈分比较严格,所以他的短信有些不合乎情理。
由此警方判定,这条短信可能不是王希元发的。
这样的案件连警方自己都有些摸不着头绪,他们决定重新梳理。
而根据种种线索推断,王希元已经被害了。
这时原本的受害人张本岭说的一句话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水落石出·
张本岭是从事殡葬服务的,熟悉火化流程也具备便利条件。
经过几番查找,警方终于发现了端倪。
在邻县殡仪馆的火化记录里,2年前就已经被火化过的一个名字又出现了,而且正是张本岭负责。身份。
这个记录让一切变得有迹可循,真相案件也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王希元和张本岭的妻子偷情,为了长久的在一起他选择雇佣杀人。
张本岭得知此事后杀害了王希元,并用已故的逝者身份贸然顶替了
杀人被他们讲述的如此简单,这背后让大家感受到的是对生命的漠视。
道德的扭曲,还是人性的缺失?
除了《今日说法》,央视还有一档“灵异”的节目——《走近科学》。
这档节目的开头永远让人紧张,结局却也总是让哭笑不得。
·“发烧”的楼道·
传说在一个80年代修建的小区里曾死过人,每次有居民遛狗时,狗狗都会挺住脚步、狂吠不止。
附近的居民都怀疑是因为,狗能看见一些“不干净东西”。
节目组立刻请来专家开展调查,多次试验后得出了令人爆笑的结论:
·僵尸男孩·
小男孩突然像一个僵尸一样到处蹦跶,还经常做奇怪的举动。
翻白眼、咬人、吃生肉、想喝血......
村民们都以为他这是被僵尸附体了,节目组来后发现,这全都是小孩子的一场闹剧。
·外星人降临·
某天,摄像机捕捉到了一个闪着光的神秘物体。
可怕的是,这个东西几乎无处不在,却没人找到实体。
有人怀疑这是某种外星生物,节目组也跟着列举了其他国家的类似怪异事件。
然而揭晓谜底时令人大失所望,所谓的不明飞行物不过是一只蛾子。
像这样的事件在节目中数不胜数,但观众们并没有反感,还在闲暇之余乐此不疲的调侃。
其实,“走近科学”的意义在于远离迷信。
这个节目的存在更像是在科普启蒙阶段人们的需求。
每破除一分,就为观众植入一份科学思维。
如今,《今日说法》、《走近科学》、以及央视6套依旧可以引起热议。
是因为,这些节目十几年如一日的保持着高水准的播出。
而它们不止是一档家喻户晓的节目,更是属于一代人的回忆。
今日说法,一个在中国家喻户晓的节目。
每天中午12:38,在央视一套准时播出,旨在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有网友打趣道:“比起老干妈,这才是我的下饭菜!”
自1999年播出至今,《今日说法》陆续换了撒贝宁、路一鸣、张绍刚等主持人,也衍生出了《小撒说法》、《撒贝宁时间》等多档特别节目。
唯一不变的,是节目中一起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件。
不夸张的说,里面的要案、奇案、重案,比很多电影还曲折离奇。
比较被大众熟知的案件,有《烟锁殡仪馆》——某殡仪馆负责火化的员工,利用自己的工作杀人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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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量》——警方通过挖掘嫌犯尸体对比DNA,破获了25年前的一起强奸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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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擒凶》——消失的弟弟托梦给姐姐,姐姐报案后,警方真的挖出了弟弟尸体并破获案件。
这些匪夷所思、闻所未闻的案件,只是《今日说法》若干期节目里的沧海一粟。
前段时间,有网友评选出了从2008年至2018年,今日说法最精彩的十期节目。
图源微博@猫叔mack
今天就来给大家聊聊榜单中非常离奇的一期——
带豁口的菜刀
2005年12月,位于陕西的小县城定边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奇怪的是,随着这起案件的发生,一个叫乔丽的女孩也神秘失踪了。
多年来,这起案件和这个失踪的年轻女孩,一直是当地人心中的谜团。
盗窃案的报案人叫万红,在案发前两天,她去了一趟外地。
回家之后,万红发现家里的若干现金、相机和贵重饰品不见了。
警方搜查现场,发现这起案件和别的盗窃案不太一样——
屋内没有明显的翻动痕迹,房屋的门锁完好无损,窗户也没有被破坏。
在继续问询的过程中,报案人万红提起了一个人,也就是刚才说到的乔丽。
乔丽是万红的远房侄女,在案发前的这一个月里,乔丽都借住在万红家里。
可是在案发后,乔丽却连同万红家中的失窃物品一起消失了。
警方马上提出了第一种猜想:乔丽盗窃了万红的物品并逃逸。
于是,警方开始对乔丽的家庭和工作地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得知,乔丽在当地的一家通讯公司工作,为人很守规矩。
其家人也担保,乔丽从小就学习优异、人品端正,绝不会做偷盗的事情。
不仅如此,警方还在乔丽的屋内发现,她的随身物品和存了几千元的存折都没有带走。
如果真的是一个盗窃逃逸的罪犯,怎么会连自己的东西都不带走呢?
于是,乔丽是窃贼的猜想,很快就被打破了。
在继续问询万红的过程中,警方又发现了新的线索——
首先,是万红家中的一个行李箱也一同被盗了。
其次,万红家里的一把菜刀被挪了位置,很有可能是被人使用过。
这些新的线索,都在暗暗表明,这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
警方随之开展了第二轮勘察,这次又有了惊人的发现——
在万红家里的卫生间,发现了一处非常细微的血迹。
通过提取DNA进行比对,结果显示,血迹正是来自于消失的乔丽。
警方开始推测,乔丽在这起案件中遭遇了不测。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方又发现了新的疑点——
万红家里的一张凳子,在案发当天被搬到了这栋楼的外面。
由于万红家住的是一个封闭的小区,围墙有两米多高,而大门在每晚11点就会关闭。
警方开始怀疑,在案发当晚有人利用凳子翻墙逃出,而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这起案件的真凶。
警方开始对乔丽身边的熟人进行排查,总共排查了上百人,但最后都被一一排除了。
这个时候,报案的万红突然又想起一个细节:
就在乔丽失踪的前一天,她们家来过一个不速之客。
原来,已经离异的万红谈过一个男朋友,家住在宁夏银川。
这个男朋友有一个邻居,外号“小东北”。
小东北在案发的前一天,曾来到万红和乔丽住的地方,找万红借了20元钱。
警方立即把头号嫌疑人锁定在这个“小东北”身上,立即前往宁夏银川进行追查。
但追查结果却并不理想——
小东北早已离开他常住的出租屋,并且附近的邻居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和去向。
线索就此中断,而此时距离乔丽失踪已经半年多了。
在案件久攻不破的情况下,定边警方再一次加强了专案组的力量。
他们查遍了所有可能的线索,唯一没有落实的就是“小东北”这条线。
于是专案组开始针对“小东北”展开了大范围的调查。
通过各方打听,他们得知小东北曾交过一个女朋友,名字叫做平平。
通过平平,专案组终于查到了“小东北”的真名——权威。
不仅如此,平平还道出了一些关于权威行踪的消息:
在万红失窃和乔丽失踪案发生后的第三天,权威曾回来过。
他特意叮嘱平平,不要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行踪。
随后,权威就打包行李离开了,并且再也没出现过。
通过平平的描述,“小东北”权威的作案嫌疑再一次加重了。
专案组开始对权威的去向进行搜查。
但是,搜查的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
权威早在2005年的8月份,就因强奸罪被判处了8年的有期徒刑。
而万红失窃和乔丽失踪一案,发生在2005年的12月。
查询监狱的记录,发现权威在服刑期间没有任何外出的记录。
也就是说,在万红失窃和乔丽失踪一案当晚,他本人正在监狱里,怎么可能去作案呢?
以为已经抓捕到凶手的专案组,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此时距离乔丽失踪已经三年多了。
为了顺藤摸瓜,调查更多相关的线索,专案组来到了权威户籍上的家庭地址。
他们发现,权威的家人早就搬离了这里。
可是,通过附近的街坊邻居,专案组得到了一个关键的线索——
权威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名叫权超,两人长得极为相似。
为了识别兄弟俩,专案组打听到,弟弟权超的左手小指断了两截。
他们回到监狱,发现狱中这个所谓的“权威”符合这一特征。
也就是说,正在狱中的这个人其实是弟弟权超,并不是权威。
原来,在2005年8月份,弟弟权超因为强奸而被抓捕。
在此之前的不久,他刚从上一起案件中被放出监狱。
如果此时再次入狱,则会加大量刑。
在这样的情况下,权超冒用了哥哥权威的名字入狱,目的就是减少服刑的时间。
此时此刻,权威本人又身处何处呢?
专案组再调查后得知,原来权威此时也身处狱中——
2007年,权威因盗窃罪被捕,判刑10年。
由于弟弟已经冒用了他的名字,他只好冒用弟弟权超的名字,在狱中服刑。
此时,距离乔丽失踪已经5年了。
最大的嫌疑人权威终于找到,作案时间也符合其行踪。
但是,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警方还不能对权威进行提审。
为了让权威伏法,专案组在时隔6年之后,再一次对犯罪现场进行勘察。
其实在此之前,专案组曾3次对现场进行勘察。
但是,由于现场被作案人精心打扫和清理过,没有留下一丝毛发,或者一个指纹。
于是,专案组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当初发现的那把菜刀上。
将菜刀送检后,专案组有了新的发现——
这把菜刀的豁口很特别,极有可能是因为砍过骨头一类的物品。
不仅如此,他们还利用高科技,提取了木柄和铁把之间的部分。
和权威的DNA对比后,发现这些刀柄间的提取物就是来自于他。
铁证当前,权威终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那么在2005年12月的案发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当晚万红离家出远门后,权威又来到了万红家中,想找万红借钱。
得知万红离家,权威便和独自在家的乔丽攀谈起来。
随后,两人起了争执,权威便掐死了乔丽。
更残忍的是,权威还利用菜刀把乔丽肢解,并将尸体装进行李箱抛尸处理。
时隔6年,这个曲折的案件终于告破。
但是权威给乔丽一家带来的伤害,却永远无法弥补。
乔丽的父母至今无法相信女儿被残忍杀害的事实,精神也变得恍惚。
而更加让人震惊的是,当警方从窖井中打捞出乔丽的尸体后,发现她当年别在头上的发卡还在。
它就像一个无声的见证者,默默诉说着权威犯下的恶行……
像《带豁口的菜刀》这样的案件,在《今日说法》里还有不少。
其曲折离奇的程度,比起很多国产电影,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重要的是,每一起案件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
我们经常批评国产影视作品,编造的剧情虚假、浮夸、不贴近现实。
其实最好的剧本,就来自于我们的生活。
最后,为大家献上这份完整的排名榜单。
喜欢看奇案、要案、重案的朋友,可以先马住慢慢刷了~
2008-2018 今日说法“十佳”
按时间顺序排序 @猫叔mack 评选
1、一张裸照和6万张身份证 20111015 2、带豁口的菜刀 20120707 3、情陷连环套 20130717 4、追捕“隐形人”20131019 5、假军官劫狱事件 20131222 6、命犯桃花 20140301 7、迟到十三年的举报 20140409 8、十字街头上的阴谋 20140628 9、“猎人”的反击 20171028+29 10、“撒贝宁时间”全集
PS:直接搜名字和时间即可观看
*本文作者:张不才
< END >
断断续续看过今日说法很多期,在B站重温的是撒贝宁主持的,后来在央视频发现今日说法还在更新,又跟着时间线看最新的,发现真的非常涨知识,有很多新闻是平时每天冲浪也看不到的新闻(可能和新闻资讯的推送算法有关,推送的往往是博眼球没深度的。)从2021开始重温的《今日说法》涵盖了许多方向去普法:交通(肇事、车祸等)、诈骗(情感杀猪盘、互联网投资/赌博)、民生(医疗事故等、黑恶势力、财产分割)....还有很多,比较遗憾的是,我身边看《今日说法》的人不多。。
有时候很感动,从1991年开始的《今日说法不仅用它的方式普法,也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缩影,互联网的普及和科技的进步在各很多案子里都体现了。
在今日说法中,一期节目对观众而言只是一个案子,但对于案中人却经常是影响一生的事情,有很多案子都让我感慨。
《谜一样的母亲》这一期里,主人公从小发现自己的妈妈和别人不一样,听不懂普通话也不会说普通话。
21.20100402 这个孩子谁来养
关键词:非婚生子女 抚养监护权
非亲生父亲,是否只因婚生程序而自动被课加抚养义务,又是否因离婚,就完全免除抚养义务。影片中只提到了“抚养监护权”,该权转给女方那女方就得来养?这不就成为了义务?所以抚养与监护本身也是一种义务。另外也说到如果有抚养义务而不抚养,就会构成遗弃。最后送给了民间的公益收养机构,也是很幸运了,这离不开社会各界尤其是媒体朋友们的帮助。
22.20101012 人老了谁来养
关键词:赡养
我国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现实中子女一多,就开始互相推卸,似乎不吃亏上升成为了高于道德的准则。另外有关部门由于传统观念介入不了,但是如此多的老人在受苦,该问题难道就如此长期悬置吗。但就经验而言,这些子女中,往往有一个或多个蛮横任性者,做了些违背公平的事,导致其他子女不服,最后斗争伤及老人的,但这事到底其实老人也有错,其本身可能也没在过去的教育中以身作则。撒主持一句话说的很对,对于老人的赡养能够体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国还有着许多根深蒂固的与现代公平观念相违背的传统思想,其最后将导致的是两代人甚至多代人之间分崩离析,要说想减少本案这类矛盾,深层次上还是要从教育做起。
23. 20101206王刘离婚案
此案应该即王杰刘娅离婚案,见4.《亿万富豪离婚记》。
24.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合格
关键词:家庭暴力 虐待 未成年人保护
本案同之前的一些家暴案件一样,虽然诸如《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的尊老爱幼、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等原则,今年(2019)还进一步出台了反家暴法等法律,但法律毕竟还是事后调整,有时事后都调整不到。所以如何将反家暴落到实处,真正保护好家庭中的弱势方,这是需要社会各界合作的议题,不解决则反之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正如片中最后走向贩毒道路的孩子一样,说其留下“悔恨”的泪水是不对的,要后悔也应该后悔生错了家庭,这的确也不能怪孩子自己,的确需要社会各界合作治理。
25.20151217 离婚风波
关键词:离婚效力 离婚协议真实性 重新分割财产 个人财产认定 抚养权
Issue 1:假离婚的定性与有效性及推论
目前民间所谓的“假离婚”,其实就是民法上的“虚伪表示”,婚姻法中似乎没有对离婚有效性作特别规定,只要双方“自愿”,登记拿证即有效。那是否自愿就看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串通的该怎么办?是否符合“虚伪表示”,按民总判无效?
此问题我在下一篇中经过进一步研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见26.真假离婚)
Issue 2: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可以。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要求分割财产和变更所有权。(今见《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0条,去除了时间限制)
Issue 3:李志勇在缺少产权记录的情况下能否分得一定财产?
司法解释三,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按照婚姻法18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30万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取决于双方的证据。李志勇什么记录都没有,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挣了多少钱,这种情况想分太难了。
Issue 4:本案中孩子抚养权应判给谁?
本案最后李志勇撤销了诉讼请求,估计也是不想自取其辱了。其提出被告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又怀孕了无法履行义务,但给不出证据。最后还进行了“人品”方面问题的“揭露”,一是没有证据,二又不算严重到威胁孩子利益,自然没用。
妻子张薇薇后来结婚了又可以与后夫共同抚养孩子,是否也算抚养能力提升?妈妈在孩子心里都排到“三叔”后了,妈妈还笑了,充分展示出了对前夫的嘲讽。大家都挺绝的。
另外,有时候,尤其在法庭上,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群体的名誉,一些大家日常生活避之不谈或者反对的成见、偏见在法庭上都可毫不避讳地提出来,比如张薇薇的“女人的嘴”的论断。所以说争议闹至法庭的确也代表关系完全破裂了。
26.20151119 真假离婚
关键词:假离婚 居住权 赡养义务
Issue 1:假离婚的定性与有效性及推论
为什么“假离婚”不算虚伪表示,不是无效行为?话又说回来,虚伪表示怎么证明,现实中真的有判无效之案例吗。否则会造成身份关系的不稳定?
经过对于规则之研究,探求其背后法理,笔者发现,94年《婚姻登记条例》中对于虚假的离婚登记是有规定无效的,但03年的就没有了。这可以让假离婚失去法律保护,让人更慎重地对待婚姻关系。但我觉得婚姻法或者登记条例中应对此有所表示,如果“留白”则是不是暗示可以适用民法总则规定?因为离婚也是法律行为,虚假表示可以宣布无效?这里是不是立法空白?说特殊法优于一般法,但特殊法当中没有规定的地方,一般法当然可以适用,此处要注意一下。
是不是可以理解只要双方最后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手续,就是“自愿”,就算目的不在于离婚,仅将其作为手段,但对于该手段也是自愿的,所以无所谓“真假”,都是自愿,则都有效。这倒是说得通,而且让民总规定有点说不通了。但是,会不会有胁迫离婚的情况?这总不能算自愿了吧,这也不可以算无效吗?难道说是因为既然对方为了离婚都胁迫你了,感情基础自然灭亡了,离就离吧,如果说吃了亏可以针对财产分割,抚养权什么的诉讼一下。
后来又想起梁慧星的《民法总则》里的论述:“动机不过是引起效果意思的心理过程,其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因此不是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动机错误,原则上对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发生影响。”则“假离婚”所为目的即“动机”,其不影响离婚行为之效力,只要双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离婚的法律效果,知道在离婚,且希望之发生,离婚就是有效的。
Issue 2:对于男主角行为的过错之分析
虽然双方也是各有说辞,但整体来看,还是陈德林为了追求“自由”与“尊严”引起的,虽然这又是由于其多年在家中“受气”,但他捉摸不定,说走就走的行为的确比较过分。可以看出其能进能退,不是很在乎外在名誉(不是很要脸),同时又很追求实际的舒适。具体点说,就是其可以对外公布其在家中地位低下,经常受欺负,但实际上也受不了欺负、委屈,所以就跑了。说到这里觉得陈德林很矛盾,但也很合理,很多人都会一时追求潇洒阔气,后来发现才华支撑不了这种作风就灰溜溜跑回来。不过我们的男主角五十岁了还这样确实挺少见的,显得有点过于不负责任,道德上有可谴责性。大家都是人,在道德视角上看法都差不多,但是陈的道德缺陷是否在本案中产生了什么法律问题呢?没有。
Issue 3:儿子对陈德林是否应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以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一样,是血缘决定的,只要有亲子关系,就有抚养义务。但本案中也说了,履行赡养义务是附条件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才可要求子女付给抚养费,从该条整体来看,无论是直接身体力行的去赡养,还是给予赡养费,都当满足此条件才可。而本案陈德林53岁,也有体力有技术,可以养活自己,所以不应要求。最后经过调解还是给了每月600一年一付,还是有所亲情表示的。
Issue 4:陈德林对儿子房子是否有“居住权“
这是片头中一开始陈德林就发出的主张。首先,我国民总,物权法等法律中都没有规定所谓“居住权“的权利,其被包含在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当中。但是,根据最新立法消息,”居住权“有望被写入即将出台的民法典中,其有利于保障老年人以房养老的利益,也有助于让租房者获得更明晰的法律保障。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现确实已写入)
27.20111120 九旬老人打离婚
关键词:共同财产 分割财产 共同共有纠纷
隔了48年发现我爱你是假的?
Issue 1:薛老太太的祖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节目嘉宾北京大学马忆南教授解释,按照婚姻法解释,夫妻一方继承财产,没明确给其中一方就算共同的,而问题是这得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吧,节目中没说明老太太的房屋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但是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拆迁的,拆迁补偿款应该也算是所有人的。
Issue 2:经济问题可否导致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要法院来判断的?
本期节目中薛玉如讲了的离婚理由有很多,主要就是说陈老汉强制控制经济,感情破裂,就决定离婚。最后法院觉得老太主要就是为了拆迁款生气,觉得双方并非感情破裂,就驳回离婚。这个也考虑到了双方的婚龄,体现了一种维持既有秩序的思想。从此案来看,一般诉讼离婚中,法院对于感情破裂是要作一定衡量的,不是当事人说破裂就破裂的。
Issue 3:婚内是否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司法解释三的条文,故意转匿,隐藏,侵害平等支配权。最后考虑到陈根福年纪太大,身体不好,最后平均分了。最后看陈老汉生气的那样,这不准离婚还有必要吗。不过陈老汉可能本来也心虚,虽然看起来心智不全,有些糊涂了,但这种有明显利益偏向的事,能显出其还是不糊涂的。我觉得其做的显然违背常人所理解的公平,背后肯定是双方儿女在搅局。
当个体代表了群体利益时,原本并无竞争关系的个体可能会被迫对立起来。
——沃·兹基·硕德
28.20171010不想离婚的离婚案
关键词:公婆矛盾 诉讼离婚 居住权 人民调解
本案被告丈夫在监狱,所以乍一看可能是服刑人员被离婚专题,但其实基本没有关系。
正如本期节目名称,案件主角阿妮其实并不想离婚,其丈夫虽然身陷囹圄,但其还是选择留下,而且已经守家14年,突然提起离婚,总结理由如下:
1.没钱共同承担丈夫犯罪的赔偿,公婆要将其名字从房产证中划出以作出资;
2.要求划名字前后的种种嫌隙,比如公婆卖其老房子,没给其开门,扔衣服等,一并让安妮感到自己可能被赶出房子。
公婆的这些行为的确十分伤感情,但制造的都是一种危险感,感情上的伤害,并没有实际侵害其权利。所以其实最后阿妮采取起诉这种极端的方式其实也就是“闹一闹”,让公婆还有丈夫重视一下自己的情感诉求,让公婆反思一下自己的要求是否过分。
最后,矛盾得到了较圆满的解决,阿妮的诉求得到满足,但发挥作用的并不是法官,而是我国争议解决的独特创造“人民调解员”。两名调解员耗时两个月,七八趟,最终成功沟通了双方想法,使双方相互理解,让阿妮心中有了底,公婆也更能体会到阿妮的心情。不得不说,人民调解员制度是一项闪光的制度,其召集各行各业有素质,有生活经验,热心,爱管闲事的人士,发挥其热情与专长,既有助于更设身处地地了解纠纷,为当事人着想从而更有利于解决纠纷,又能增进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关心,还能降低司法成本,减少人情损害。可以说发挥了我国传统中“人情”一词的真谛,是一种优良文化,并基于此建立的一种可以让世界各国学习的优秀制度。(不过后来,本人亲身遇到过民间纠纷,在派出所接受调解时发现一些调解员法律知识并不完备,整体处于和稀泥状态,只能暂时平息纠纷,并没真正解决问题,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经历,管中窥豹)
节目中也提到阿妮请求离婚是为了确认自己的居住权。首先,恭喜此权即将正式进入民法典物权编,单独成章。其次,其作为财产权利,如果要确认,就请求确认即可,无需离婚。而且其确实没被侵犯,说改名还没改,没什么好确认的。由此来看,阿妮还是为了出气。
亲人,即使是姻亲,也不是敌人,不要对其做伤感情的事。但有时实在感觉自己受欺负了,不公平,不伤一下又不解气,怎么办?那就给自己留一张安全网,诉诸第三方,可以是亲朋,也可以是人民调解员。
——沃·兹基·硕德
29.20160407 高墙内的离婚案
关键词:合同诈骗 行贿 类传销 共同债务 抚养费 协议离婚
本案涉及的也就是一个协议离婚问题。双方因为达不成协议,所以男方诉至法庭。只不过此案的被告是监狱服刑人员,所以要考虑到各方面的社会影响,使之复杂了一些。一般需要长期服刑的人员都很有可能面对配偶提出离婚的请求,本案的一点特殊之处就在于,提出离婚的原告,即丈夫,是一个十分老实本分,厚道忠诚,深情的人。其道德水准十分高,死去的前妻的父母,以及现任的妻子及其家庭,都对其评价很好。甚至在社会上都有很好的名声。其现任妻子入狱后,主动向其提出离婚,其还拒绝,表示将坚守。但仍在三年后,自己提出离婚。离婚理由不太清楚,但主要可以看出是其突然觉悟,想为自己而活,虽然也有其他财产方面的考虑,比如觉得无法再偿还妻子的债务。但是妻子毕竟在监狱,与其相比更不可能偿还债务。将压力全部转给他,也与其初衷不符。而且最后其也接受了,将房子发给其,待妻子偿还债务,所以其实财产问题并不是离婚最主要理由。
可以看出,其对于十几年没有妻子陪伴是十分绝望的。可能也是人之常情,大家最后也都理解了,尤其是妻子经过大家的不断调解与自身的觉悟的提高,最终同意了丈夫的请求。最终也是协议离婚,所以也不存在什么法律上的纠纷。
另外本案,服刑妻子,当初犯下的罪行,也是稍微开拓了一下我们的眼界。这与我们当初所听说的传销十分类似。但其似乎更简单一点,可以说让我们更直观的了解到了这种类似传销的诈骗行为。也让我们更了解了人性,所谓利益的诱惑与从众心理,总是让人失去理性。也总有人想利用人性的这种弱点去获得利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最后身陷高墙之内。不仅使自己付出了代价,家庭往往也支离破碎。这些代价,也正如节目中所说,可能是其在犯罪时,没有想到的。
30.20120705 20120706夫债妻还(上下)
关键词:共同债务
“婚姻为何成了债务的枷锁?”这是本案反复发问的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共同债务须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按理说照这个解释是可以免去一方责任的,如果给了充足证据(现《民法典》规定亦如此)。但是司法解释二的第二十四条偏偏又规定了一个共同债务成立的消极条件,即只要一方举债就推定为共同债务,除非举债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现已失效)。这个案件中女主角就提出了三点质疑理由可以说是掷地有声了,就是:一、没有人借债时会多加一句这是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的那种;二、没有夫妻会约定财产AA制;三、约定了也没法做到见人就告知。所言极是,虽然每一条都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总体上来讲,目前法律就是倾向于将夫妻一方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消极条件即可推定,反推定要满足积极要件,而且还很难做到。
立法者似乎是倾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我觉得,这也不能突破《婚姻法》原本第四十一条规定,不是用于双方生活的不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对没有享受过借款的一方实在是不公平,这会让债有了人身属性,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而且,这还会让结婚要考虑的事情更多了,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否就含有愿意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
继上次推出第一篇的十个案例至今已过去半年多,虽然至今没有获赞,但浏览量还是有一些(希望不是虚假的)。也许已有不少同学在作业或学习当中“吸收”了mr.沃·兹基的一些想法,只是害羞,不好意思提催更的请求而已(嗯就是这样没错),故在此继续追加十篇,以飨诸贤。
11.20040910 荒唐的“三人协议”
关键词:重婚
随着宪法、婚姻法和刑罚的深入人心,一夫一妻早已成为铁律,公理,任何有违这个原则的协议自然如同小孩子过家家,起不到任何作用。本案实属第三者插足,而受害方,妻子王芳采用的救助手段是起诉丈夫重婚罪。《婚姻法》与《刑法》都有关于重婚的罚则,但对于其具体定义阙如,还要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片中专家解释,有三种情况构成重婚:一、原婚姻存在又和他人登记结婚的。二、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三、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旁边的人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在案情介绍中对于丈夫与阿梅是否有长期同居关系好像并不清楚,所以要证明很难,入罪尤难。王芳可以先就丈夫不当行为提出离婚补偿,丈夫不同意就诉至法院强制执行。其没这样做想必还是为了争一口气。双方感情的破裂真是让人遗憾,这也不是法律能修补的。
12.20130407 20110811 童年噩梦
关键词:家庭暴力 虐待罪 故意伤害致死
今日说法上目前有两期同此标题的节目,都是关于对于幼童的家庭暴力。13年的这期是两个儿童被殴打致死,都被刑法定罪。关于第一个男孩父亲的定罪,我觉得专家说的有些问题,被问到为什么要定故意伤害致死罪时,其称因为这个罪比较重,能让其他父母认识到打自己的孩子也可能面对严重的犯罪指控,就达到一个震慑作用,以目的为解释其实在此处不太合适,还是应该先从法条本身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说,不然不太能够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11年这起有孩子被打伤时就制止的,也有被打死的。专家提出解决方法有公安机关介入追究责任,还有通过民事诉讼撤销监护资格。但是不管是公安介入还是民政部门介入,一般来说都担心追究责任后孩子没人养,自己也不想承担责任,所以许多情况下都不会完全追究,导致施虐者更加无所忌惮。所以总体来讲,要减少这种悲剧发生,还是要国家公共机构承担起责任,正如节目中所说的,这不是保护某个家庭的孩子,而是在保护国家公民。
13.20150928 九年寻亲梦
关键词:拐卖 拐卖儿童罪
中国人(以及可能世界大多数人)对于血缘可以说具有的是一种信仰,尤其对于后代的爱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或者说对其重视高于其他一切?
如果说养父母对自己很好,很有感情,那为什么还非要追求血缘关系?
基于我们对血缘关系如此地珍视,十月怀胎的不易,养育之恩情,天伦之乐,让我们对拐卖孩子的行为极度地仇视。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不能够成为被买卖的商品。所以目前刑法对买卖方的同时打击也是比较顺应民心的。另外就是从这些案子中我们也要得到一些对于保护孩子具体措施的反思与启示,不能因为偶然的一个粗心大意酿成一个让自己悔恨多年的悲剧。
14.20141115 谁的胚胎
关键词:科技与伦理 胚胎性质界定 继承标的 人与物的交界 人情与秩序之冲突
本集黄金台词:“老婆,嫁给我吧”
从本案再次可以看出我国人民对于血脉的信仰,还好家庭的单位比较小,否则可能会因为孩子引发像宗教战争一样的大纠纷。
是否会突破底线,二审判决书的所谓作考虑的一些生命感觉还是没用,几位老人肯定还是会去找代孕。
经典论断:“带有一定人格的物”
本案为典型的科技发展与伦理的冲突,感情与法律的冲突。可以说如果没有这种科技的出现就不会有这样的纠纷,但是既然有了,就不能让这方面一直没有解决纠纷的法律。而这方面的法律也不能不近情理。
胚胎保存技术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其实目前来看就是代孕技术的伦理问题,目前来看,法律是允许胚胎的亲生母亲来孕育的,而不允许其给其他女性孕育,对于此行为是否应当合法化,目前的确难有定论。
而本案撼动法律根基,主要是民法根基之所在即是关于胚胎的性质界定上,其到底算物还是算自然人,其首先肯定不能算自然人,不然也不用谈继承问题,根据我国民法“独立呼吸”说,的确不算人。但节目中也提到,其有发展成生命之潜能,也不能算民法上目前所规定之物,其是否是所有权之标的都不能明晰,更难决定其是继承权之标的。
关于法与情的纠纷,本案也凸显了出来,法按常理来说是保护人情的,但有时不得不伤到人情,也是为了公共秩序。本案谁都同情双方父母,但医院方就简单一句“照章办事”就几乎是断了两家人的终生幸福之路。正如沈家母亲哭着说的一句话“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什么我的诉求没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大家都支持我,而就因为一群和我素未谋面,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定下的规定我就不能做了,为什么?其实也很简单,实际上这种行为深层次上损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秩序(这里体现了法律对自由的限制的一些原则如冒犯原则和法律道德主义原则)。在影片结尾二审法院的判决书中所谓作考虑的一些声明就是为了防止以前拿不到胚胎的父母据此去要到胚胎然后找代孕来损害秩序,但显然这种声明起不到什么用,该拿去代孕的还会拿去代孕,明面上都有一些合法化的说辞(“名”学)。
总结来讲,本案其实就是两个冲突的结合,一个是关于胚胎性质界定的科技与伦理的冲突问题,另一个是人情与秩序的冲突。对于前者的处理是国家机构和整个社会要通力合作,研究出解决方案的。而后者,需要司法机关更智慧的斡旋,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作出较为不偏不倚的判决。
15.20120228 我的孩子被偷了
关键词:拐骗儿童罪
与前面丢孩子的不同,这个案子罪犯拐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自己有孩子,和拐卖之营利的目的不同,所以恶性小一些,刑责也轻一些。但是本案中的盗婴者罗远芬可能求子女太过心切,竟跑到医院母婴房来偷孩子,可以说相当于去银行偷钱,但又有点不同,尤其是在现在经济科技发展好一点的时代一般父母不会想到在母婴房孩子会被偷的,所以防范很少。来这儿偷孩子可以说是糟蹋了大家对社会道德的信任。当然了,无论如何,偷别人的孩子是不对的,想要孩子可以走合法领养程序,怎么说也要经过当事父母同意,直接任意侵犯其他他父母的权益是不人道的。
16.20111219 李阳离婚案
关键词:家庭暴力 家庭关系
本案比较著名,可能一开始许多人因为看到李金是外国人,就觉得好像妇女维权是外国人的专属,中国人不讲究这个,李阳也拿中西文化差异来为自己开脱。但其实看过本片后,我估计大部分中国人也都会理解李金,赞成李金的想法。因为其实李金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只是要求丈夫能多陪陪家人。但是李阳实在太疯狂,对于事业太着迷。的确,世界上没有什么完美的选择,既然当初喜欢这种疯狂也要在以后承受疯狂的坏处。我们对道德还有个人的价值观无法做出非黑即白的评论。只能评述一下像李金这样的维权行动在中国起到的作用。
的确,李金不愧为教育工作者,其以身作则地为中国家庭尤其是家庭中的妇女作出了榜样,遇到家庭暴力要勇于站出维权,其丰富了中国人对于家庭暴力的认知。以后的名人家庭暴力事件,舆论压力便越来越大,施暴者往往迅速在人群的视野中消失。
出于现代人权保护的角度,这的确是一种进步,可能还是有许多“传统”一些的男性不太愿意接受,觉得这样可能威胁到家庭稳定,但要想想如果自己的母亲,女儿如果收到家暴无处申冤,就会理解许多。
另外,片中李阳明显不近人情,竟然发出“结婚是实验”的言论,实在过火,也许是一种气话,这也与其个人经历有关,毕竟,能在人群中突出的人,其往往也有突出的问题。只是我们的法律没有特权,该维系的公序良俗还是要维系。如果法律都不平等了,还有什么可以呢?
17. 20100527 蹊跷离婚案
关键词:诉讼离婚 离婚证件
本案所谓“蹊跷”之处就在于夫妻双方在起纠纷之前没有办过离婚,然而周文昌却出示了离婚证。根据节目组的调查,这个证很有可能是假的。另外从案情的整个经过来看,在妻李玉环提出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请后,周才出示该证,显然让人怀疑是为了用“已经离婚”来躲避财产分割。
此案让我们对离婚程序有了更多的了解,比如节目嘉宾就提到,诉讼离婚只有诉讼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无离婚证;伪造离婚证可能会触犯刑法;离婚登记需要二人到场,并会有登记备案等。到最后,我还是要重复那句老话,法定的婚姻不应当被拿来用作操控财产的工具。
18. 20140918丈夫的秘密
关键词:同居 重婚 非婚生子女继承
本案其实纠纷焦点法律问题很简单,就是小芳(情人)的孩子到底是不是杨庆亲生的,是则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不是则不享有。本案其实还涉及到了同居和“重婚关系”,但这些并不是本案存在争议的问题。这也正是本案的特殊之处,也是吸引眼球之处。就是其妻子和情人竟然可以较为和平地相处,杨庆家人也对其没有任何责备。
记者当时问的一个问题听起来也显得十分傻,“你的儿子带回两个女人,两个儿子回来,有什么意见没有”,有意见也可能是觉得带少了。这就使人不禁想到“同居”一词的定性上,本场嘉宾中华女子学院的李明舜教授的说法就显得有些不严谨,他提了“非法同居”。同居要是违法,那基本的性自由就没有了。所以可以推测其意思就是指一种重婚关系,一种表面上的夫妻关系,即有配偶还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过写完这句话,突然发现是非法而非违法,“非法”二字如果说明的是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的话,那还有点道理。
19.20091103我的婚姻我的家
关键词:起诉离婚 权利与义务 人格权
本案中中华女子学院的李明舜教授一句话讲的很精辟,“权利意识很强,义务意识很弱”是当代许多年轻人的写照。这是很大的社会问题,有很多独生子女可能人生前二十年都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中容下第二个人是什么样的,从“不能有”慢慢发展到“躲避有”。幸福与负担总是并生的,希望后继的同志们都能有此觉悟。
另外,冯刚虽然接受采访时显得比较冷静客观一点,但看其行为显然还是有点任性、小心眼,最后网络上的言论攻击行为就太越界了,已经侵犯了对方的名誉、隐私等人格权。
总体来看,长久的关系也是历来推崇并且的确最有益人类发展的长久夫妻关系,是需要以双方的心智成熟为基础的,同样也对年轻人们寄以成熟起来的希望。
20. 荒唐离婚案(法律讲堂)
关键词:假结婚证 假户口 同居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文字记录问题,还是讲述人故意加戏,本案中的法官显得特别实诚,也有点过于老实,这边说觉得对,那边说也觉得有道理;另外当事人刘国强和李燕春造了这么多假,居然一点都没追究,最后依事实该归谁就归谁。可以说真的是很讲良心了,但这能否展现法律的严肃性呢?也许是多想了,毕竟这是讲堂,可能口吻有些夸张。
从最终查止的结果来看,假结婚证是李燕春造出来以求分得刘国强财产的,假户口是刘国强为了保住妻子工作,留条后路。可以看出双方都是喜欢留足后路的人。当然了,留的太多就会让人趁虚而入了。
在没有结婚证被认定为假的情况下就涉及到是否有同居关系。李燕春用户口来证明自己与刘国强有同居关系,一审法院看来是比较注重事实,其认为既然假结婚证上指的是这个人,那假户口上指的也就是这个人,这种判决可以说是比较朴素,好像缺乏一定法制思维。另外,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主要还是体现出个别财产制。
前段时间每天集中看好多级,心脏完全受不了,感觉世界太过于黑暗. 两口之间相互杀,亲爹妈谋害亲儿子,女儿雇凶杀父,同村拐卖同班同学,农村初三学生把一个初一女生从食堂拖去集体宿舍5学生当着另外十多个学生的面轮奸这个女生,人口贩子直接从理发店把女生拖上轿车拐去内蒙古山区卖淫...好,不说了,你们自己
《烟锁殡仪馆》永远滴神!撒贝宁时间永远滴神!
在家的话每天中午吃饭或者吃完饭必看!
看了今日说法,我妈哪也不让我去,都很危险。记得有一集ktv里一群小孩打一个,最后扔到枯井里,真是可怕。
这才是我的下饭菜!现在已经很久没看过了 童年也留下了不少阴影。对于给国人普法还是有很大作用的
就这一档小破栏目,都能走出撒贝宁和张绍刚两位大牛啊,,
每天中午,饭后睡前的故事大会
我的童年都靠这个下饭诶。。。。
12点38。比老干妈还下饭。
犯罪率上升后停播了。
豆瓣居然有这个哈哈哈哈哈哈
挺不错的一个节目。
童年必看,知道了很多法律知识和案例,就是在这个节目认识了小撒!
国产恐怖电影拍的还没今日说法恐怖#顾大海啊都是水
烟锁殡仪馆那集可以拍成电影了【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14255355/【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12854397/【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99515261/【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64578975/【记错了av17830792【
现代《三言二拍》
奇案惨案合集看得停不下来;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35953030/?p=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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