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当世界只剩你一人
如果你没有看过《我是传奇》, 那么仅仅根据剧情的介绍,你会以为这又是一部《生化危机》模式的电影,因为它和大多数惊悚片一样,有着千篇一律的故事结构:一种用来治疗癌症的药物却成为毁灭人类世界的病毒,主人公为了保护一对母子和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抗毒血清而牺牲了自己。这样的电影看多了,常常会使得我们的审美产生疲劳。
而在看过《我是传奇》以后,也许你又会以为这是一部不错的剧情片,因为威尔•史密斯出色的演技,又或许是因为你已经被影片所表现出来的深深的孤独感所包围。
一般来讲,如何符合大众的口味,突出绝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价值观是一部以利润为目的的商业电影所要追求的目标。从这一点上来看,《我是传奇》却显然与这一目标背道而驰。首先它选择到了微观的个人作为影片的切入点——影片的镜头对准的是一个人而不是整个城市;其次是没有恢弘的战斗场景,整部片子大部分时间都是主人公Neville对着他的狗或者他自己说话。所有的镜头都在叙述着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世界上只剩下你一个人,你是孤独的。
从电影开场主人公在城市中的狩猎到电影结束主人公为保护Anna母子而拿起手雷和变异人同归于尽,Neville始终坚信自己可以改变现状。“I can still fix this”, Neville反复地说着这同一句话,也许就是因为这句话,使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犹疑。但是我以为这部影片的亮点却并不在这里,而在于主人公孤独地穿行于城市中,当他自由到可以在战斗机上打高尔夫球,当他在唱片店里对一群无生命的木头模特说话,当他坐在海湾,一遍又一遍地在广播里说,你并不孤独……在那样的环境里,Neville内心的恐惧和无助交织在一起,多少有些苍凉的味道。对观众来讲,那句“I can still fix this”表面上显示了Neville的自信和坚毅,从另一面来看却正映衬出主人公内心的绝望和面对现实世界的无力。
我喜欢上这样一部电影,也许源自于我喜欢生活中的某些细枝末节,我总觉得电影情节的铺展,有时就应该像是在水中逐渐散开的茶叶,这样你就能看清楚其中细微的某些方面。比如在《我是传奇》里有Neville给他的狗Sam洗澡的镜头。Neville对它说“你要多吃蔬菜”,甚至和它讨价还价,俨然是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家人,而当Sam误入变异人的巢穴时他又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而毅然决然地闯了进去,对他来讲,Sam是朋友,是亲人,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可以交流的对象。所以当Sam死后他萌生出了对变异人,或者说是对这世界最疯狂的报复。而只有当一个人真正绝望的时候才会想到死亡这样一种解决方式,如果不是Anna的出现,或者我们不仅仅是把看《我是传奇》的过程当作消遣的话,剧情到这里也许就可以结束,而不用给Neville再次说出“I can still fix this”的机会。
事实上,我一直在想当一个城市完全陷入死寂以后是什么样子,这里杂草丛生、在许多年的时间里都了无生气。这时候有一个活着的人,他刚刚又失去了自己唯一的伙伴,于是他走进唱片店里,和面无表情的模特店员打招呼,对其中一个同样无生命的木头模特说话:如果你是我的朋友,那么今天,我会跟你打招呼,你好,你好……他原先已经习惯的生活方式骤然发生了改变,却又不愿意去承认,就如同他不承认自己的失败与孤独。这时候他对这世界的责任感,对信念的执著都会在孤独的巨大阴影下变得岌岌可危。
而在电影的后半段里,Anna的出现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来讲是一种对于信念的拯救,她教会Neville“用心聆听”,告诉Neville她是上帝派来的,要他相信他并不孤独。他不是遗世独立的个体,他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还有意义。
的确,假如你用心聆听,你会发现生活中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就像《我是传奇》所要表达的主题,并不仅仅是 “世界只剩你一人”时的孤独感,更多的还是告诉我们怎样摆脱这种孤独。毕竟人类作为社会的主体生存于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把自己封闭起来,假如你伸出自己的一只手,就总会有另一只手伸过来将它握住。
2 ) 要命的孤独感
《我是传奇》这片名听起来有些嚣张,但票房成绩的确“传奇”,首映票房就高达7650万美元,打破了原本由《指环王3:国王归来》在2003年12月创下的7260万美元的首映成绩,而主演威尔·史密斯也凭借本片再创演艺事业新高峰,刷新了他出演的《我,机器人》与《黑衣人2》5200万美元个人新片的最佳首映票房纪录。
好莱坞科幻大片通常的路数是在危难之时拯救全人类,《我是传奇》却剑走偏锋,讲述的是灾难之后发生的故事,说的是人类为了治愈癌症而对基因进行研究,在取得重大突破之后,一种病毒却因此而变异衍生出来,通过空气传播,迅速蔓延,于是人类开始“咣咣”地死,最后基本上死光光,而活着的人类也基本上因为病毒而变异成为吸血僵尸。一个叫罗伯特·内维尔的幸存者天生对这种病毒免疫,身为科学家的他每天白天带着爱犬出去寻找补给品和能源,晚上隐藏在自己家中研究如何治愈吸血僵尸……
这部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理查德·马特森1954年创作的同名小说,1964年的电影《地球上最后的人类》和1971年上映的《最后一个人》都是改编自这部小说。很多同类型电影都对这部小说的情节进行了模仿,比较知名的《惊变28天》,显然是深受该作品的影响。
我相信很多人都幻想过如果世界末日来到,自己独活会是怎样一种情形,乍一听还挺酷的,这也是影片一开始就营造的气氛,罗伯特开着顶级跑车在纽约闹市高速行驶,举着M4向车窗外的鹿群瞄准……每天在上班路上堵车的人看到这里肯定大呼过瘾,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我下午五点在中环线开辆大奔飙到二百多迈,高速飘移过弯从佟楼拐上马场道,不到一分钟就来到了南京路……想想就痛快。
但是,当我站在金街上高呼“哥们儿,开过大奔吗”的时候,回应我的只有自己的回声。我想,这种情况持续一个星期我就该神经了,毕竟对于人来讲,最可怕的就是孤独。《我是传奇》并没有用廉价的快速剪辑和音效来达到效果,而是运用了很多看来轻松的长镜头来表现主人公孤独的处境。这也是影片营造出的心理反差,从而令恐怖的气氛更加浓重。
我观看这部影片的初衷还是因为主演威尔·史密斯的票房号召力。科幻动作类电影可以说是他的“看家本领”了,《我,机器人》、《独立日》和《黑衣人》系列等耳熟能详的电影都由他来主演,作为一名“两千万俱乐部”的黑人男星,史密斯这几年的确保持着票房灵丹的魔力,各种电影人物都能塑造得非常成功。
作为一个人的独角戏,《我是传奇》令我想起汤姆·汉克斯主演的《荒岛余生》,一个是想拯救全世界,一个是想让全世界来救自己,同样的寂寞难耐,两人在刻画方式上有着很大的不同,我个人更喜欢史密斯的表演。有趣的是,片中扮演主角女儿的正是史密斯本人的女儿。我记得在《当幸福敲门时》中,史密斯是和自己的儿子搭档演出的,真成“片香门第”了。
为了拍摄本片,剧组封闭了纽约的第五大街,封闭了布鲁克林大桥,造成了很大的交通困难。史密斯打趣说:“在我的演艺生涯里,从来没有那么多人向我竖中指。”布鲁克林大桥的那部分场景,涉及了至少1000名临时演员,还有各种不同的军事武器和战斗机,几天时间就花去了500万美元,整部影片的成本预算是一亿五千万美元,可谓是天文数字了。
我觉得本片的不足之处在于中间的转折落入俗套,断裂感强,使一部优秀的科幻悬疑片转变成为催人向上的主旋律影片,而结尾也给人戛然而止的感觉,另外片中还有些细节经不起推敲,比如煤气和自来水是哪里来的之类的细节,但商业片就是哄大家做个梦,做梦太较真就没意思了。
和很多美国大片一样,《我是传奇》是一部更适合在影院观看的电影,除了更能感受电影特效所带来的视觉冲击之外,也可以和身旁的几百个观众同呼吸共惊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影片带来的那种要命的孤独感。希望我们能尽快在国内的院线上看到《我是传奇》这部影片的名字。
□ 文/王小千(编剧 现居天津)
3 ) 不及原著传奇
传奇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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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依稀记得接触一本科幻小说,从不知道书名,因为书皮已被撕烂。故事里的英雄Robert Neville在调查一种灭绝人类的变异病毒,过程中还得和形同丧尸的感染者作殊死战。一步步探索接连一场场恶斗,非常过瘾。但最具特别的是描述如同僵尸般的病征时,几乎都以医学原理来化解读者心中的疑虑。比如怕光是因为严重的红斑狼疮并发症(Subacute Cutaneous Lupus Erythematosus);不能直视十字架则是一种宗教信仰的幻觉失调(Delusional Disorders);Neville之所以是地球上唯一仅存的“死剩种仲搞搞震”(按粤语念:-O),只因他曾被具有抗毒血清的吸血蝙蝠狠咬一口,赛翁失马后却意外导致后天免疫...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姑且勿究理据的精确成度,但科幻的技术含量颇高,比纯粹的怪力乱神更具说服力。
后来在英文课堂上提到Richard Matheson,才晓得那本没有书皮的科幻故事是他的大作。不像没头没脑的为科幻而科幻,也非倪匡卫斯理的dumb #*?! thought,这是第一部尝试为“僵尸化”(Vampirism)提供有科学理据的启蒙经典,也是一部反省人类的Post-Apocalyptic著作。在启发千千万万的读者当中,有“看其作品晚上不能安眠”的惊悚大师Stephen King,也有“让Star Trek粉丝当祖先膜拜”的Speculative Fiction开创者Harlan Ellison。对好莱坞的影响,它的问世间接改变僵尸在银幕上的刻板印象而走向科幻化,2006年的Ultraviolet只是开端。
除了故事够原创外,还有取得绝妙的书名 [I Am Legend](中译“我是传奇”)。Neville和丧尸人的互动是“你作初一,我作十五”:在白天,Neville大肆铲除丧尸人已成为麻木的例行公事(emotionless daily ritual);到晚上,丧尸人大批搜捕Neville使之不得不畏缩一角。Neville如此坚持的折腾和不懈的被折腾,直到被活捉行刑的那一霎那才觉悟:不仅仅对全人类而言,他也是那群行尸走肉眼中的Legend,反讽意味十足。一旦看了原著布局的surprising unique twist,你就会觉得相对的“传奇”直译太欠扁,辜负书名赋予主题的微妙。
没能坚持传奇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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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着这个Legend的演绎,由Will Smith主演Neville的电影版一上映,已经迫不及待先睹为快。其实推敲剧情细节的纰漏很容易,但不要太白痴就不算白痴。可是,观后偏偏有点不吐不快的郁闷,觉得影片有四“过”造成硬伤:
1—情节转折处 过于俗套
一旦动人心魄的剧情硬生被掐住变调,就注定是败笔。前段的开局,引人入胜得非常有想像空间,顺着情节会陷入一种不由自主的超现实意境,这是此片的酷点。不料后段横空杀出政治正确论,一下拐入三流剧本的主旋律套路,完全是反高潮。戏尾最后一段说教独白既俗又老调,和前头费劲心思的布局格格不入。真怀疑剧本是否写一半就遭逢美国编剧大罢工(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Strike)的冲击,不得已把澜尾代工给价廉物美且擅长主旋律的中国编剧?
2—丧尸人起始 过于马虎
翻拍金庸武侠小说成电影,设想一下,武打场面了无招式草草了事,这对武侠中的“武”是一种精神漠视。由正常人变成丧尸人遭受的肉体折磨和内心争扎,是迫使Neville成为legend的主要关键,也是原著的精华,这些情节在片里完全忽略,其实对作为另一个主角的丧尸人,也是一种精神漠视。如果和金庸原著背离太远的电视剧都会妈妈声,那我也要表示抗议,向这部改编Legend的电影奶奶一下:猪肉涨价可以少吃,戏肉可贵少看不可!
3—末世死光光 过于表面
既然电影副题是The Last Man On Earth,就应该坚持到底。仅以WS的广播呼吁加上空城营造出来的孤独氛围,徒有视觉效果,缺乏心灵震撼。加上后头突然冒出个女人和小孩瞎搅活逃到一个有人的小镇,就越发不寂寞了,何来的末世去感染观众?如果让WS成功研发出疫苗而兴奋不已,但却发现地球除了他之外,已经死光光没一个活人时,那份挫折才让大家惊醒孤独永远是那么残酷,更显无比孤寂的境界。
4—科学道德观 过于肤浅
十年前有部科幻片Contact探索科学和宗教的矛盾,争锋相对互不相让,让老传统与新观念的脑力激荡发挥得淋漓尽至,把你从两者互斥的枷锁解放出来,重新认识两者互容而豁然开朗。十年后同属科幻的Legend电影,对DNA改造是上帝的专利还是人类的利剑这一命题,没能循循善诱攀越思考的高峰,反而把观众迷茫在抵制基因技术的十字路口。WS在片中说“上帝并不需要对这些负责,是人类在咎由自取!”,其实并没点亮至关重要的命题,令人失望。
影片虽有些许遗憾,然而胜在WS的魅力演出和SAM的忠诚可爱,挽回不少失分。WS不仅重现Tom Hanks在Cast Away单口相声的精彩,SAM同主人一起紧锁眉头就让你惊喜连畜牲都会演戏,是人和狗成就了这部电影。虽然剧本和原著的初衷相差甚远,整体上并不防碍欣赏故事的趣味性。有机会看到空无一人的纽约时代广场,那种悲凉感够诡异。有一幕WS在航空母舰甲板上玩高尔夫向前挥杆,大西洋一侧泛起无常水花,异常潇洒。
再往下剧透,扫你雅兴可不好,还是适可而止。人类究竟自取灭亡还是上天有心愚弄,不如当个观众,充一回上帝审判人类吧!
4 ) 我是传奇
男主独自生活在一个人的城市,每天为寻找幸存者及实验血清而不懈努力。当他失去唯一的亲人--爱犬时,那种孤独的绝望感被威尔史密斯演绎得淋漓尽致。影片后半段随着女主和男孩的出现,男主再次找回希望,面对“夜魔”袭击,他仍然不放弃,他是人类的传奇。
经典废土与丧尸电影,死亡结局悲壮,幸存结局感人,前者带来绝望中重生的震撼,后者则关乎人情至亲。蝴蝶意象代表着极度绝望,上帝对人类妄图凌驾其上的惩处,男女主角的相遇似乎是上帝的怜悯。人类总是在探索者触碰自然底线。
5 ) 《我是传奇》与其他同类恐怖片比有哪些亮点?
个人认为,蝴蝶在电影中象征着美好、智慧的东西。在结局中,反派夜魔头目都在玻璃上撞出了蝴蝶样式的花纹,象征着主角此刻已经意识到了夜魔发生了进化、拥有了一定程度的智慧,而电影最值得人玩味的地方在于:此刻人类已经拥有了解药,主角将会如何做抉择。
第一版结局中,主角在最后关头看到的,看到的是人类安娜脖子上的蝴蝶,这就显示主角选择了人类,选择了自私地履行自己作为人类捍卫自己种族生存的责任和义务。
而第二版的结局中,主角又一次地注意到了女夜魔脖子后面也有蝴蝶,此刻的他暂时摆脱了作为人类的局限性,也意识到了所有生命从来都是平等,无论是蝴蝶、狮子、人类还是夜魔,我们都应该持有一种敬畏的态度,人类绝不应该自私地把自然占为己有。
两版结局各有千秋,于我,第二版的格局更为宏大,且影片中先前就出现过作者放过狮子的镜头,"鹿虽暴死,于狮何罪?"这第二版体现出的,不仅是一种唯心与浪漫,也有一种对自然和生命的敬畏。
谁要是把灾难片只当成灾难片看,谁就是十足的大傻瓜。
6 ) 一个传奇的产生
“我叫罗伯特·内弗,我是纽约的幸存者……每天正午时分我都会在南街海湾,如果任何人能听到……我能提供食物和住处并保障你的安全……如果还有人能听到,你并不孤独!!!”
致命的病毒不幸在全球范围散布,90%的人口从地球上永远消失,只有1%的人口具有免疫能力,剩下9%变成了“夜魔”。自此人类的生存法则变得再简单不过——没有了国家、政治,只剩下单纯的猎杀与被猎杀。这就像是影片一开始在曾经繁华无比的纽约市中心打猎的场景一样,内弗本来是在追逐一头野鹿,结果不期遇到的却是狩猎的狮群夺走了原本属于他的猎物,整个世界在一场浩劫之后回归到原始的兽性状态之中。
罗伯特·内弗,才华横溢的科学家、纽约市唯一的幸存者、每天不断用中波向外界联络试图寻找其他的幸存者、同时还寄希望于研究出免疫血清试图解救已经变异成为“夜魔”的人类……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已经是一个传奇。较之在片头出现的爱丽丝·克利平医生(我宁愿相信她是个疯子科学家,不然不会疯狂到产生用病毒治疗癌症的想法或者用拿一万多癌症患者实验她的新药),暗讽的意味跃然显现——疯狂的世界里就要有疯狂的人与之呼应,不然这疯狂的一切就不会显得这么正常不过!就像罗伯特·内弗在片中说的:“上帝并不需要对这些负责,是人类在咎由自取!”
影片把镜头对准罗伯特·内弗这样一个幸存者,用40分钟的时间为我们展示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试图保存已经崩解的文明,锻炼、狩猎、打高尔夫、看DVD,甚至不忍残杀嗜血的“夜魔”。在无比孤寂的社交场所他会说“单口相声”排解,为如何跟“美女”搭讪而烦恼,这些时候我们都能感觉到他是作为一个人存在于社会。所有看似的自由都是建立在无比痛苦的失去之上。他不再庆幸自己的“正常”,因为这些“正常”的因素都已经成为“夜魔”们猎杀他的理由。在太阳落下的那一刻,所有孤独与无助都会从四面八方袭来,凝固在内弗与他的宠物藏在浴缸里的那一格胶片上。
而影片最后一段,罗伯特·内弗在实验室面对“夜魔”的袭击,仍旧希望能用手上的血清拯救那些无辜的灾难牺牲品,我不觉得这是滥俗的煽情或是英雄主义,可以说是他的使命感造就了这样一个传奇的产生。
影片里威尔·史密斯的表演可以称得上精彩,对相依为命的宠物小山姆的爱以及不得已要亲自终结山姆生命时的悲恸。几场强颜欢笑的戏,你甚至可以透过他的眉头看见那“绝世”的悲伤。换句话说,作为一部商业影片,创意、演技、动作都恰合时宜,您还要求些什么呢?要知道电影里除了杀僵尸之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结尾俗套了
丧尸围城,只剩一个人的时候是有多孤独,而且只有罐头可以吃,吃货想想都觉得生不如死……男主居然能坚持到做出血清真是太不容易了……不过,丧尸既然有智慧有感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会想死吗?还是说变了丧尸以后连审美都丧尸化了……
第一次看的时候有点害怕,但是后来就很感动,特别喜欢里面的那只狗,当主人不得已杀它的时候,我泪崩了
开局只有一人一狗,装备全靠捡。
虽然并不恐怖,但是有will在的电影,总是有一种好看的精神在其中。
嗯……真的没什么好看的,看看小狗吧
结尾是败笔
其实只是为了拍前半段,演前半段,卖前半段,看前半段。看过原著的老外也不在乎结局了吧……不过这也真TMD不过瘾。还不如BOB MARLEY的REGGEA来得爽。
有点搞笑的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居然是黑人.貌似第一个也是样~??
吸血鬼都是死嗓。。。
很爱结局2。也是因为结局2,它值得这个分数。诸多刺激的场面,也比不上威尔史密斯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BOSS。这个世界,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咦?怎么就完掉了?
小说原著中男主的确是地球上的最后一人。狗和女人都是感染者。后者甚至是诱饵卧底,其从属的“活人感染类夜魔”已可用药物治愈大部分症状,能够短暂的不避光……所以影片的双结局全都颠覆原著。颠覆并无不可。关键是:如果幸存有了“之一”和引入了希望,这故事就淹没在海量僵尸片中而失去了最大卖点。
灾难片巅峰之作
假如变异能让我那样滑翔式的跳跃,我宁愿感染。也许那是一种进化。
故事性不算太强,杀狗那一段是全片最亮的情节!还有节奏也太慢了,看到结局会有种才刚刚入戏然后就没有了的挫败感... 但视觉效果很棒,一人一狗一览空城的末日景观做得特别优秀,加一星!
山姆应该获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
嚇死我了!!!!!!!!!!!!!!!!!!!!!!
前半段好,尤其是与狗狗的几段。自从女角出现之后,就槽糕了。。。不过,女角的身材很好。。。不过又想这样的灾难片着实很难结尾。
结尾居然还真死了。非得翘了才是传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