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无聊的白人,来到北非。去沙漠中心的宫殿里参加白人聚会,可半路发生了车祸。白人享乐,有色人种表演,影片从开头就营造出人种等级差异。
聚会的组织者,摆平了当地警察,将酒驾撞死人的车祸定为意外事故。影片首先设置了一个观念,那就是在这片沙漠,白人可以草菅人命,因为他们有权有势所以为所欲为,而被害者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
问题摆平,接下来可以继续享乐,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沙漠中心建造了一座宫殿,本身就具有象征意义,意味着白人在北非民族中建立起奢华的统治。
死者的父亲前来收尸,他并非一个无名小卒。从道义上说,肇事者需要予以补偿。这补偿不是钱,而是白人对北非民族最缺少的东西,尊重和敬意。肇事者必须亲手埋葬受害者。
狂欢和葬礼同时进行,巨大的反差表现了这个世界的疯狂和荒谬。高高在上的白人和忍辱负重的北非民族间充满隔阂和敌视。
影片分两条线进行,一条是妻子留在沙漠宫殿的放纵,一条是丈夫前往受害者家的遭遇。
在去往受害者家的途中,白人见识了北非民族的艰辛和痛苦。一次白人浴室装潢的钱就够一个撒哈拉人吃喝一年。而淘尽最后的化石,这片沙漠将一无所有。
两条并行线令影片的基调越来越沉重阴暗,一条线上沙漠宫殿里的妻子越是享乐放纵,另一条线上深入沙漠内腹的丈夫的命运就越是前途未卜。仿佛所有被欺压被掠夺被蔑视的北非民族的愤怒都将会在这次旅途中爆发一样。白人的欢乐其实建立在北非民族的痛苦之上。
白人世界里丧失了的一切道德,在北非古老的土地上依然存在。丈夫的赎罪,是一次寻找。失去的堕落的一切,将在沙漠腹地里,在古老荒芜的土地上,在黑暗的地心中,找到和回归。
死者的父亲让肇事者住在儿子的房间里,去体会死者生命的意义,他不是一个无名小卒,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爱好,梦想,喜怒哀乐。
宽恕的含义,是放下仇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无论是白人,还是北非民族,都要切身的理解和尊重对方。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敌视和争斗,不会让沙漠成为隔阂和仇恨的舞台。
这场车祸导致了两个结果。儿子偷窃了父亲的化石,渴望寻找新的人生,但死亡终结了他的梦想,而另一结果,是妻子独自留在沙漠宫殿里的放纵终结了名存实亡的婚姻。
宽恕,不是受害者的父亲给与的,而是自己的良知发现,是通过忏悔而得到的。丈夫的这次穿行沙漠之旅,其实是良知发现,道德回归的旅程。他不仅得到了对方的宽恕,也交到了真正的朋友,同时也有了真正的罪感。
拉尔夫·费因斯曾经扮演过纳粹军官,而且本片中的他也曾经是种族主义者,因此他的忏悔和赎罪才更有震撼意义。白人的种族优越感在此片中是作为背景存在的,而颠覆这种邪恶的优越感,从而使真正的良知与平等得以回归,使得本片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冲击力。
杀人偿命,最后的枪响,丈夫以死赎罪。他的死洗清了他的罪恶,也终结了白人的优越感。作者和导演告诉我们,在这片被种族优越感统治的土地上,平等和良知,显然比宽恕和隐忍的更重要。
个人感觉,故事其实还是蛮有意思的。
劳模姐一家,深夜赶路,就是要赴一场所谓的上流社会的无聊聚会。
半路上,撞死了当地的一个小伙子。
然后,看这一帮人在这起事件中的种种表现。
故事名为“宽恕”,到最后究竟是谁宽恕了谁,其实是个未知的答案,或者,这个答案也没那么重要,上流社会的浮华,根本不会留下关于此事思考的影子。
说起来,那个年轻的少年半夜拦车,究竟是为了卖化石,还是想半路抢劫,故事里头并没有做明确的交待。
个人感觉,貌似半路抢劫的多一些。
可是,毕竟是未经实施的行动,也就有了“无尽探讨”的空间。
男主撞了人,等到派对现场,大家一致认为,赔点钱就可以了事儿,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可是丈夫不愿意,这就是一场意外,谁都不想的。
可是,不管是不是意外,派对现场的人,大都是没什么兴趣的,至多,是闲谈时的一段八卦。
此时的派对,可不会为了一起“意外事件”而败了彼此的兴致。
在这个偏远地区,策划一场狂欢。
这不是吃饱了撑了,而是实力的体现。
等到失去唯一儿子的父亲上门讨还尸体,众人的表现也是非常有意思。
他们只是要钱,给点钱就可以打发了。
可是,丈夫一根筋的认为,这个不是赔钱的事儿,真的是一场意外。
这个问题,其实争辩也没什么意思了。
因为死者家属并没有要钱,而是要求丈夫一起参加死者的葬礼。
一个人,到了对方的地盘,会发生什么?
十有八九回不来的节奏啊。
可是,这帮人认为,既然苦主提出了要求,那就必须去啊。
至于生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于是,丈夫和苦主一起回家乡参加葬礼。
回家的路上,他们探讨过很多的问题,其中一个,是“庄周梦蝶”的故事,要说一个快死的人(基本上大多数都是这么认为的),还有心情探讨这个问题,也是相当的有趣的。
而此时的劳模姐,已经把那个参加葬礼的丈夫抛到了九霄云外。
参加派对嘛,当然得彼此happy。
于是乎,三下五除二,劳模姐就解除了武装。
红酒要从颈部拿,女人要从腰部抱。
劳模姐要是彻底放开,这也是相当的香艳的说。
派对主办者,事后还有心思和劳模姐探讨既然已经红杏,是不是考虑离婚的问题。
劳模姐也是相当的爽朗,离,当然离了。
(等我家那位,有命回来再说)
当然,这种潜台词,劳模姐是不会说出来的,上流社会得有个上流社会的样子不是。
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大家认为已经是个死人的丈夫,竟然回来了。
故事里头的仆人,被呼来喝去。
然而,也是一个有思想的人。
当死者的父亲离开,大门刚关,那边已经放烟花庆祝。
他们,哪有时间来表示怜悯?
而至于言语的伤害,更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
故事的结尾,非常有意思。
虽然是预料之中,但却又有点意料之外。
劳模姐憋着一肚子话要和丈夫说,但丈夫说,没有必要。
那一段历程,大概让他明白了很多。
最后的最后,还是看一看劳模姐平时看的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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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没人写影评,便来凑个趣。看完电影后先查询了一下原作者 劳伦斯-奥斯本(Lawrence Osborne)的介绍,发现原小说是2012年出版,第二年就被译成中文。这位作者的情况如下:
“ 劳伦斯•奥斯本(Lawrence Osborne)出生在英格兰,现在居住在美国纽约。作为一名游历广泛发表文章众多的记者,他还是法勒•施特劳斯与吉鲁出版社最近出版的几部小说《意外鉴赏家》(The Accidental Connoisseur)、《裸体游客》(The Naked Tourist)、《曼谷时光》(Bangkok Days)的作者。他曾在墨西哥、意大利、法国、摩洛哥、柬埔寨与泰国度过一段游牧生活。这段经历为他的小说与非小说作品提供了非常好的素材。他的短篇小说还曾在诸如Tin House、Bidoun与Fiction杂志上刊登发表过。 ”
这位作家相当勤奋,近年来连续出版了多部小说。《宽恕》这部小说内容如下:
“大卫与乔•汉尼格,分别是医生与儿童文学作者,他们在伦敦的生活并不快乐,于是为逃离那里他们准备踏上旅程。正巧在二人的一个老朋友要在家中举办一场纵情狂欢的宴会。于是接到邀请后,他们来到了一栋位于摩洛哥荒漠深处的别墅。然而由于大卫酒后在黑暗的荒漠公路上驾驶,冲出马路的两个年轻人在汽车猛转弯的瞬间……撞死了一个男孩。 等到大卫与乔抵达宴会的时候,那些摩洛哥侍者早已对他们之中那些富有、享乐至上的宾客感到前所未有的厌恶,并很快听闻了大卫之前犯下的不可原谅的罪行。随着男孩怒火中烧的父亲的出现,事情开始变得越发不可收拾。 作者凭借少量引人共鸣的片段、灼热的色情描写与一份出人意料的大礼,描绘出一群令人过目难忘的宾客。他们是特权阶级,他们在这样一块偏僻、美丽的荒漠之地上竭力隐藏着内心的秘密。随着小说的情节逐步迈向最终那个令人震惊不已的结局,作者也将不幸去世男孩的过去缓缓揭露,同时大卫的命运也慢慢走向悬崖边缘。 ”
电影完全忠实于原著,用影像展现了摩洛哥荒漠中发生的这件小事。说实在的,看这部电影还没有读小说有意思,因为304页的小说提供了更多细致的心理、风俗等方面的描绘,比电影的浮光掠影更深入、更耐人寻味。
那这部电影有什么意义吗?还是先看看一些报刊对小说的评价:
“这本小说对当代东西方矛盾冲突与人性的缺陷进行了如实、精彩的演绎……在捕捉道德复杂性方面,奥斯本采用的手法可谓如火纯青,却不让自己笔下的角色或读者轻易放松精神。而本该显得冷酷无情的故事,也在他的叙述下变得栩栩如生。在此向您强烈推荐。” ----《图书馆期刊》(Library Journal) “荒漠智商,所有生命与情感都在太阳的暴晒下,逐渐暴露出其真正的核心本质。在奥斯本第二部杰出深刻的小说中,所有存在于不可理解之谜与毫无感情兽性之中的人性被表露无遗,而我们的旅行记者则将那些令人难忘的画面逐一捕捉,呈现在读者面前。” ----《图书榜单》(Booklist Online) “引人注目、发人深思……在奥斯本的小说中,我们可以见到道德那份强大却几乎过时的力量……在小说戏剧性的结尾中,你可以指责说奥斯本设计的因果报应有一点点过——但那却丝毫不会减少他在整本书中控制得恰到好处的情节张力,而他对这类审查与道德扭曲的人物角色行为的压制更是会给人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 ----《伦敦星期日泰晤士报》(The London Sunday Times)
“奥斯本将上流社会的空虚琳琳极致、形象敏锐地描绘出来,并将其与文化不安一同刺入那片让人无法原谅的荒漠。” ----《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看了这些评述,也许观众能较好地去理解电影了。
本人去过摩洛哥,对当地文化、风俗有过一些了解,这是本人有耐心看完这部电影的一大原因。虽然电影中写的是一件小事,却反映了一些普遍、深刻的问题。观众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去体味、理解这部影片:
1、片中的欧美人将摩洛哥荒漠作为乐土,来体验没有约束的放纵,当地警察也都为他们打圆场,但是,如果你触犯了当地人,当地人会有自己的规则教训、惩罚他们。
2、欧美人按照自己行事的习惯,以为靠赔钱、悔罪就能解决问题,但在柏柏尔人那里,他们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法则,饶是你西方人,也逃脱不了这种古老的法则。
3、注意一下男主大卫、女主乔-汉尼格的身份,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儿童文学作者,但大卫并没有施行人道主义,及时抢救被撞的孩子;汉尼格也缺乏对儿童的热爱,以及对儿童心理的理解,只沉浸在自我放纵的肉欲中。
4、引申一点来看,这就是欧美人在当今的国际现实环境中遭遇的某种困境。他们忽视亚洲、非洲、中东甚至南美固有的文化、民俗特色,一味沉迷在自我的狂欢中,以为用他们制定的法则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结果可想而知,就是一次车祸这样的小事,他们也解决不了,甚至最终还会让他们覆灭。
倘若如此来看这部电影,可能会感觉意味深长,余韵绕梁。
我无限喜欢的英国病人拉尔夫·费因斯以及我无法不喜欢的劳模姐杰西卡·查斯坦,还有我一直无法喜欢的马婶和戛纳影帝卡·兰·琼,无疑他们都是有神经特质的好戏之人,驾驭了一部让人叫绝的杰作,却说服不了芸芸众生没法高分。恒久的主题,超前的表达可能让人水土不服,就和当年的《无极》一样,是写意寓言,你却非要求人家当故事来讲。庆幸自己可以审美这摩洛哥的沙漠,沙漠里以化石为跳板梦想羚羊一般跳脱放浪女人的底层阿拉伯男人,以及,沙漠里马婶搞的超级高那啥格的欧美上流的极端无聊无趣的派对……何为体面?无论底层还是上流,没人能活成自己想要的人生。马婶的沙漠,即便铺满地毯,也难掩虚伪与装腔作势。越发乏味的世界,貌似都只需要搅屎棍。结尾绝笔,总有人 #《宽恕》# 不了你,邪恶的影响,都是谜。世界残酷,其实是人残酷。
这部戏的戏眼全在男主和被男主撞死的少年人的父亲身上。
这位阿拉伯老人得知唯一的儿子被撞死后,他来到“白人”的领地,卑微的下跪,请求带走自己儿子的尸体。他原本主张获得赔偿,但是当他看到肇事人(男主)在面见苦主时竟然还端着酒杯(毫无悔改之意),他改变了主意,他决定要从精神和肉体上击溃这个肇事者。老人表示不要赔偿,只要男主陪同他们回去安葬男孩。男主想着息事宁人,于是大着胆子跟着苦主回家去。
当老人带着男主离开“白人”的领地后,他的愤怒不再“克制”,从他猛踩的油门和时不时拔出来擦拭小刀的动作都能看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宰了男主),而这一路的精神折磨也把男主折腾的够呛。而击溃男主心灵防线的最后一击,是老人把男主安排住进儿子原来的房间,并且用英文向他诉说了一个有关男孩的故事。男主不再傲慢,在“阿拉伯人”的领地里,他无助、弱小,他看到老人拔刀相对的时候是真的害怕了。他怕苦主要他抵命,这才诚恳道歉,结果老人还是放走了男主(因为老人已经安排了事故的目击证人去“完成”他的心愿)。
逃出生天的男主感谢老人“宽恕”了自己,回到朋友家后他以为一切终于可以恢复正常。结果却发现妻子在自己去老人家的时候(生死不明)与人通奸,男主那好不容易重新建立起来的自信开始崩塌,坚持连夜开车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是男主最后的脸面。然后,在他撞死少年的那个路口,男主的车被少年的同伴拦下。这时候男主才明白,没有宽恕,只有血债,一切早就回不去了。
民族矛盾和认知差异贯穿了整部影片,白种人的奢靡与傲慢,阿拉伯人的困苦与冷酷,看不惯身为同志的主人家的男主,鄙视男主粗俗市侩的主人家,冷漠无情的party派友,只会放嘴炮的环保主义者,抱怨女友不忠转头就勾搭有夫之妇的金融男,这部电影值得细细品味。
这是一部小众电影,有些沉闷,估计大多数人不太喜欢,也没耐心看下去。本人去过摩洛哥,喜欢那里的异域风情,对那里的文化、民俗也有一些了解,所以看的时候,多少有些沉浸感。片中的故事也很简单,就是一次车祸引发的,让人有点瞠目结舌。
西方文人的北非情怀多来源于homo炼铜,这厢白发人送黑发人那厢殖民地豪宅派对烟火欢呼,一块拿去做北欧桌子的化石可养活整个村一年,对冲交易敌意收购华尔街话术调情101,解析阿拉伯的蝴蝶之梦和卡萨布拉卡地方特产一样 made in China,管家侍应哲学金句适合开推,沙漠绿洲是真的会被绿……一场撒哈拉碰瓷的罪与罚,作为小说改编作,导演 John Michael McDonagh 的个人恶趣味算有所收敛,不过又 Matt Smith 又 Dalek 的,胡博士情结真的很可以
居然还放烟花。难以置信。
把卡司放片头果然是为了片尾的一击
看看摩洛哥的风土人情挺好,也了解一下穆斯林异教徒的想法,和邪恶的感召力,最后男主离开酒店,店主说关上大铁门的时候,就觉得有不好的事情发生。ps:酒店那帮人享乐的画面太多了,挺无趣的。
双线
浪费了这么顶级的剧组,里面还有鸟鸣里的姐姐呢。但依然是一出无聊沉闷毫无逻辑的闷片。非洲也罢欧美也罢,一起无心的交通事故充其量也只是个不幸的意外,总是有很流程化的处理办法,这又不是什么食人族的地盘,五百美元可以妥善处理的事情又何必搞到如此麻烦.....除非,导演就是要把佛地魔刻画成一个丑陋又愚蠢的庸人
头重脚轻,语焉不详。人物动机到后半部分几乎是莫名其妙,节奏也非常不好。片子旨在讽刺白种富人的奢靡?还是种族碰撞?或者其他什么?劳模姐这个角色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男士线和女士线双线叙事,看似拖沓,其实很有必要:男士的转变和女士选择遗忘,相比两人最初的态度,显得有点讽刺;受害者爸爸这种老爷子沧桑脸实在看得我很没抵抗力
表象的白人狂欢,表象的白人入村。年轻死者看似的无辜以及他父亲的释怀只是表象。白人特权阶级在相对落后国家骄奢享乐的生活。身处于穷境困境中的摩洛哥人,被剥削被利用甚至生命被视作一文不值。但同时在这种困境下他们又学起骗人的招数甚至拿起武器来生存。一个人几天摩洛哥乡村之路就改邪归正勇于直面并承担后果的行为很难让人信服,充满了西方人的自我感动。是的他们永远不会被宽恕,这太明显了没必要用这个结局来再强调一下。不如男女主重复撞人再逃逸的结局来的更现实更黑暗。更何况难道小男孩的报复之后。是要谁宽恕谁呢?
这么好的一个故事拍成这样可惜了,剧情拖沓语焉不详,另外配乐师是中途跑路了吗?只有一小段配乐来回不断重复。不过导演把我查拍得好美,很久没在电影里看到这么美的查了。
《全民战争》的五年后,导演才有新作回归;依然是足够吸睛的实力阵容,依然有电影节履历加身,但没有发生改变的,还有同样的表达停滞;不清楚故事究竟意在何处,也迅速地被冗长的故事和没有一丝生气的环境给吞没。除去全片最开始对角色架设了足够引观众好奇、想要追随下去的道德困境(甚至是可以“发散”至近来一系列热门的新闻事件),余下的部分大概只剩愚蠢、自大的西方入侵和这些人是有多么讨厌和伪善的生动呈现。Matt Smith和Caleb Landry Jones搭配有意思,但仍然需要这部留着在劳模「后.影后时代」上映的作品给埋了。
the world is cruel. my father says so.
加分的是文本自身的优秀与丰富,还有一众实力演技派的演员,让即使混乱与没重点的剧本也能比较不无聊的看完。败笔当然就是改编+剪辑,看得出是个不会讲故事的导演... 结局我还挺喜欢,大胆且引发思考,预感之后会越来越多这类white guilt/privilege guilt的故事。
59岁的白男在摩洛哥沙漠醉驾,撞死穆斯林。小14岁的太太却和金融男纠缠不清,哪怕上一分钟还在批评他们每十年给世界带来灾难。
白人的特权与优雅?
比想象中好看,群戏赞,调情的jess真辣。把工作人员名字放片头,结尾the end。导演的手法还挺旧好莱坞的。
7
从头到尾没什么劲,所有上层与底层的阶级鸿沟以及矛盾的呈现都很浅白直观,只有劳模姐的美貌越品越醇。原著小说要更复杂,被撞死的少年并不简单是卖化石的,而更可能是抢劫。当地人对欧美人的恨意并不是简单的谋杀的是嫉妒其拥有的自由。马丁麦克唐纳的哥哥对剧本的简单化处理投射出了一股西方视角下的傲慢与圣母心,总之,失望的改编
很好的底子,世间就是这样,有人伏地受苦,有人酒池肉林。可惜男主的转变反差虽大,却找不到由头。英国人拍电影大概就有这样的好处,找几个有名的演员来纸醉金迷地客串一把,框架就搭起来了。PS尤其是片头,遍及世界各地男性对女性的污名也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