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5528.html
一场婚宴,是流浪汉和女仆的结合,是富人和穷人的联盟,是“现代道德满足了自然法则”,但是,当一艘载着新人的游船翻覆,这一切的结合和联盟便解体了:布杜落水,没有人救他;玛丽和主人莱斯廷格斯、爱玛被人救上了岸。当婚姻在事故中解体,命运把他们带向不同的世界,而这个不同的世界几乎完满地表达了自己的选择:浑身还是湿漉漉地玛丽问:“布杜在哪?”这是对已经成为她丈夫的男人的关心,但是这种关心只不过是对于那张中了十万法郎的彩票的关心,而爱玛的回答是:“那个野人?去哪都不在在乎了。”而莱斯廷格斯更是讥讽地说:“命运的洪流带走了他。”
所谓妻子的关心是漫不经心的,在岸上的所谓富人眼里又变成了嘲讽,在布杜落水的时候,他又回到自己当初的身份:他是野人,他是流浪者,他是在命运的洪流中随波逐流的人。一种中产阶级的价值观,一种去除了自然法则的现代道德,就像爱玛曾经在布杜面前一直强调的:“我们是你的恩人,在诚实的中产阶级家里你是幸运者。”但是当布杜在他们眼中恢复了身份,在布杜的世界里,他反而开始享受随波逐流的生活:在落水之后,他没有呼喊,没有求救,在水面之上他躺着,像是一种享受,而等到漂远了,他爬上了岸,将一身的新衣服都脱掉了,换上了稻草人身上的衣服;他把路人给他的面包给了山坡上的山羊;他躺在草地上,唱着歌,把那顶礼帽扔到了水里……对于他来说,回到流浪汉的生活,是一种自我的体现,而随波逐流也成为他命运的本色。
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生活,这似乎就是这个时代的写照。可是,为什么布杜当初要跳河?为什么他又会被救起?“布杜落水遇救记”是一种命运转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一切的嬉戏变成了戏谑,一切的闹剧变成了嘲讽:布杜落水是为了追求不存在的存在,而被救起则变成了存在的不存在,在存在和不存在的拉力中,在存在和不存在的解构中,那种种所谓的现代道德、自然法则、中产阶级价值,都变成了绝妙的反讽,最后,所有人都在“命运的洪流会带走他”的结局里,成为了这个时代的标签。
布杜作为一个流浪汉,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一条卷发的小黑狗,在这个时代里他无疑是一种没有位置的存在,所以他就是一个无产者,是不存在的存在者。当他的狗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他唯一相伴的东西也不存在了,所以他选择了跳河,选择了死亡。这种自杀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讽刺。当布杜寻找那只黑狗的时候,他遇到了警察,警察非但没有帮助他,反而警告他:“你最好也跑掉,否则把你送到监狱里去。”但是当一个穿着时尚的贵妇人丢了一只狗,她请求警察帮她寻找时,警察召集旁边的巡警一起行动,对于他们来说,贵妇人和那只价值一万法郎的狗代表着身份和地位。这是明显的对比,寻狗的不同态度表明了社会的偏见,而当布杜寻狗未果要跳河自杀的时候,桥上、河边围观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没有一个行动,只是在上面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最后只有书商莱斯廷格斯跳河去救——旁人的冷漠,让布杜跳河变成一种示众行为,当自杀被旁观,这个社会无疑也把这个流浪汉看成是随时可以消失的物。
对于布杜来说,跳河自杀绝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那条唯一陪伴他的小狗,更在于他希望自己不存在,在路边曾有人给了他5法郎,对于一个流浪汉来说,5法郎已经弥足这贵,但是布杜却把5法郎给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并不是穷人,他反而开着车到公园来,当布杜给拉他5法郎,他困惑地站在那里,但是似乎也没有拒绝——也许,布杜自己的确不需要别人施舍的5法郎,但是当他给了一个拥有汽车的富人,实际上这一举动客观上具有了某种讽刺意义:流浪汉反倒给富人5法郎,钱的意义已经不是被解构了。选择跳河,在布杜看来,就是自己命运的一种合理性体现,就像他被救起时问道:“我死了吗?”当得知自己被救,他遗憾地说:“投河才是拯救自己。”住在莱斯廷格斯的家里,他也问莱斯廷格斯的是:“你为什么把我救起来?我只欠上帝。”
玛丽当初问答他的是:“自杀的人去不了天堂。”对于布杜来说,也许天堂也是一种不存在,所以不去天堂又何妨。而在玛丽之外,跳下河救起布杜的莱斯廷格斯似乎不是从玛丽的角度考虑问题,他更多的是在布杜被救起的行为中让自己存在。作为一个书商,他认为自己拥有的是知识和思想,他给法官的是那本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似乎他就是这些思想和知识的读者——在布杜那里,《恶之花》不是一本书,他对询问有没有《恶之花》的法官说:“我们这里不是花店。”在这一种对比中,莱斯廷格斯似乎拥有了某种优越感,而救人无疑是这种优越感的极大体现:他可以成为英雄,获得政府颁发的勋章;在众人面前被赞扬,在布杜面前成为恩人,而更为关键的是,他在这个跳河的流浪汉身上投射了自己未有的东西,他在布杜醒来之后说的一句话是:“你从此不再孤独了。”
让布杜活下来,给他吃的、穿的、住的,让他感受到一种温暖,在莱斯廷格斯看来,布杜的确不会再因为孤单而选择自杀,而其实,“你从此不再孤单”更像是对自己说的。在莱斯廷格斯的生活中,其实孤独像影子一样存在:他无法忍受妻子爱玛,“她不能带给我是肉体的愉悦。”所以他和女仆玛丽勾搭,称“期望是不可或缺的调味剂”,但是当自己年纪大了,这种所谓期望中的爱又让他力不从心,“我不再年轻了。”而朋友厄内斯特的死又让他徒生哀愁,因为厄内斯特也有情妇,但是在期望还没有满足的情况下就失去了生命。所以对于莱斯廷格斯来说,他无疑是孤独的,无疑在没有存在感的生活里活着,所以他奋不顾身地跳下河区,所以他提供给布杜一切的需求,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再孤单,就是让自己在声望、荣誉、年轻的拥有中存在。
但其实,所谓的声望、荣誉和年轻又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欺骗?就像他们家里的那架钢琴,上面已经积满了灰尘,他让玛丽拂去灰尘,玛丽问他你们不弹钢琴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干净,莱斯廷格斯的回答是:“有声望的人一定要有钢琴。”钢琴是积满灰尘的钢琴,生活是孤单的生活,婚姻是破绽百出的婚姻,那些所谓的名誉、知识、思想,其实都是一种摆设,而和玛丽之间的暧昧,中产阶级所谓的体面也彻底变成了讽刺。而当布杜被救起,不是让莱斯廷格斯找到了存在感,反而在布杜不修边幅、混乱的生活里,一切的虚伪被揭露。布杜要吃面包吃沙丁鱼,不要汤和鸡蛋,莱斯廷格斯满足他;布杜不要睡在软软的沙发上,莱斯廷格斯也随他去;布杜要去刮胡子,莱斯廷格斯给他钱;布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反而责怪爱玛,莱斯廷格斯也不抱怨他,当爱玛说:“好像你是这里的主人。”实际上就是一种暗示:在布杜反客为主的过程里,那些中产阶级的一套规则已经被解构了,莱斯廷格斯反而成为了布杜的影子。
布杜不是感恩于他们的救助,他以破坏者的身份住在那里,一切的秩序都不存在了:他弄乱了床上的被单,他把水倒在厨房,他朝桌子吐口水,后来甚至强行抱住了爱玛,而爱玛开始是反抗,最后竟也顺从了他,而完事之后她甚至笑意盈盈——一种满足感的获得,正好揭露了婚姻生活的空虚和虚伪。布杜甚至还不罢休,他又对玛丽表白,说要娶她为妻,而且答应如果莱斯廷格斯送给他的彩票中十万法郎,他就娶她为妻。最后的最后,竟然是爱玛爱上了布杜,而布杜在逃避中打开了门,发现玛丽和莱斯廷格斯在一起——中产阶级的婚姻就在着偶然中发现了彼此的背叛,于是,那一场婚礼变成了遮人耳目的计谋,变成了在现代道德之下的表演。
布杜不需要被救起,因为不存在就是他追求的存在法则;莱斯廷格斯需要救人,因为找不到存在感的他必须制造存在的意义。落水和救起,成为两个世界的命运写照,在相互冲突的世界里,社会的所谓规则被颠覆:混乱揭开了背叛的秘密,无理发现了虚伪的生活,其实钢琴上一直覆盖着灰尘,这个社会也覆盖着无法抹去的灰尘,就这样遮蔽着,就这样欺骗着——最后,布杜再次落水,是回到了流浪的生活,是找到了随波逐流的自己,而莱斯廷格斯被救起,其实他也变成了布杜,一个流浪者,一个穷人,一个落水者,只不过是在精神意义上,穿着道德的外衣,带着社会的身份,在命运中随波逐流——连自救可能也无法做到。
三星半。当影片所表现的现代已经成为过去,难免丧失了冲击力。布杜是个难以归类的人,比于勒那样的天使更癫狂。
江里来,河里去,似有若无一场梦;假疯癫、真性情,戳破红尘半未醒。如鲁滨逊式的布杜,犹如度化书商一家乃至世人的圣徒,满不在乎即了无牵挂、踉跄颟顸却来去如“神”,以口水唾弃文豪大家,以萌傻笑对诗人纨绔,以随时的激情滋润压抑的女性,以形式的婚礼告慰死去的“真情”。世界未曾改变他,他,又是否稍微改变世界?
Perfect Renior! Cinematograghy, performance, lighting, framing, script are all well done. Best ending!
一贵一贱交情乃现,一死一生乃见交情,穿房过屋妻子不避,得有这托妻献子的交情!
7。女仆弹高音,书商弹低音
我真觉得本片平庸又无聊。提到JR必称诗意现实主义,30年代法国产生的这一概念指介乎于诗和自然之间的一种现实的诗意与诗意的现实的电影美学流派,随着战争到来而逐渐走向消失,最具辨识度的特色就是景深镜头。JR在本片中表现环境时也多次使用了该手法,但并没有打动我。作为无政府主义者,也嗅不出多少安那其味道。男主角MS后来又演了《亚特兰大》,可以看出本片在多处影响了维果。
9.布杜大概是在前一年的《母狗》中被开除才更名换姓变流浪汉的哈哈哈。影片以围绕流浪汉视点,窥探着道德与情感,展现出自然人类的复杂性,人物并无绝对善恶、好坏、褒贬区分。伟大的喜剧往往呈现的是悲剧理念,道德高点并不一定与乌托邦、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真理少数论相绑定,它同样是复杂且难以解释的。|技法上:雷诺阿的景深镜头初探,影片同样是最早几个运用声桥技法的例子之一。550
反类型:闯入者→情节剧,粉碎的界限。卡顿的摇镜时我笑了,直到结束一直开心着,让·雷诺阿带来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睥睨”姿态的幽默感(并且他有这个资本),美丽的人最“邪恶”的一次。20230408重看,巨量的细节。有时我们必须静候,有时却跟不上布杜的思维;抽出视角是恐怖的(望向莲叶的时刻/《乡间一日》)。划水记得扶正帽檐(你放跑了什么)。
不同的人之所以走上不同的道路,都是有因果关系的,野蛮的布杜即便被救起也难改本性,还有最经典的方式彻底惹怒了“知识分子”,而后者本人的生活也是混乱不堪,而这部非常具有尴尬感的无厘头喜剧其实是以非常冷静的静止镜头完成的,想必也是雷诺阿作品的过人之处。
插科打诨,情节荒诞不经。作为被救者丝毫没有对救赎者感恩,甚至还得寸进尺,其实不然。最后他中了十万法郎后,更加表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异同不是在于“资产”,他们本就是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结局:别给我这个无产者戴上资本主义的高帽,劳资不稀罕。
四星半.一个绝妙的悖论是,使用似乎来自戏剧的手法――零配乐、极少的镜头运动、大量对白与哑剧般的段落,创造的却恰恰是纯电影;通过精心安排人物-空间-摄影机的关系,在看似弱关联的画面之间突兀地剪辑,制造诸多微小的"跳切"效果,真正实现了一切元素皆建基于戏剧而又完全超脱于它;用长焦镜头追踪人物的纪录片拍法堪称前卫. 福斯塔夫式的主角乃是新教伦理的反面,绝不会被金钱与婚姻束缚;雷诺阿三十年代的作品总令人莫名地伤感,片中的爱情(《乡间一日》)、阶层(《游戏规则》)与战争(《大幻影》)等都属于那陌生的昨日欧洲,它们现于影像中故显得无比真实直接,如今后现代的精神风貌又实然突出其距离感,中产家庭的"闯入者"都变成了帕索里尼式的――我们无奈地意识到,一整个世界都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4.5。是喜剧,同时也是人物复合形象和对大众观察的现实主义,雷诺阿在电影创作上的技艺有一种不经意间、自然的熟练。妙趣横生的台词(比如“Are you sorry to save him”"At night I am.")使得所有人物不再是安插在喜剧电影当中的滑稽逗乐的纸片人,而是真的是有戏剧感的、身处在那个人物关系矛盾的精彩调侃,这一切当我在想到雷诺阿是一个跨越了无声有声电影界限的导演更觉不可思议。也是由于是喜剧的关系,其中很多主题也都变成轻描淡写的调侃。Boudu的打闹和当着男主人的面公开调情,以及最后又毫不在乎地舍弃掉一切。可真实的流浪汉的这么超然(包括死亡)吗,(在我的认知内)绝大部分的流浪汉仍旧是希望索取周遭的一切。我想这还是雷诺阿造的一场诗意现实主义的梦,既是对普通老百姓和中产阶级的冷嘲热讽,同时恐怕也是对穷人阶级的幻想。
构思上与莫里哀的《达尔杜弗》品特的《看房人》相似,最后的收尾回归流浪生活的超脱,延续了雷诺阿一向的游戏特色,刻画出一种现实的荒诞绝望,理想超脱与残酷现实的矛盾。这样一个神经兮兮的流浪汉,经历了富有、高贵,却对流浪仍旧钟爱,他对这个道貌岸然的世界既无法融入,也充满嘲笑,但流浪的他却曾绝望自杀。这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矛盾思考,与让•维果作品有相似处,但是比让•维果要超脱。
8.5/10。①如简介所写:书商、书商妻子、书商女仆、被书商从河里救起并收留的流浪汉布杜混乱的劈腿四角恋故事。②讽刺法国部分资产阶级的假仁假义爱慕虚荣和部分无产阶级的流氓无赖。③夸张的笑点挺多(整体水平≤8.5);表意有力的高水平摄影(光影/构图);大量固定镜头且少配乐,这与演员夸张而轻松的表演构成了对比与共振,营造了一种从容的气质。
雷诺阿对小资产阶级和赤贫无产阶级的生活做了辛辣的讽刺和善意的嘲弄,他的这种不褒扬不贬低仅仅只是描写两个阶层异同的姿态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而对围观群众的一些描写无不是在暗示着观影者,你也会是这样的群众之一,这种若有似无的反讽又使得影片增加了不少的趣味性。
#305|可與《獅子星座》和《一九五一年的歐洲》對舉。對無產者與中產階級的無情諷刺,真是一個都不落下。
雷诺阿早期作品,很有意思的喜剧片,书店老板从河中救起一个流浪汉并收留在家,反而被他搅得鸡犬不宁。影片嘲讽了中产阶级的虚伪与虚荣、无产者的无赖不要脸,还有街头看客们置身事外的好奇心。布杜这个角色也有点像此后不少中产阶层寓言电影中的“闯入者”,外来者的寄生与入侵终将让原本看似体面实则脆弱的家庭秩序土崩瓦解。布杜还具有一种淫邪的生命力,最终诱惑了主人的太太和女仆。围绕知识与艺术的讽刺笑料不少:书商最忍受不了的是布杜在巴尔扎克精装本小说中吐口水;虽不会弹琴,仍坚持让钢琴整洁如新,只为了显示自己是有声望的人;顾客:上次我向老板打听过有没有《恶之花》第一版。布杜:这里不是花店,是书店。米歇尔·西蒙的肢体语言把握极佳。回归流浪的收尾赞绝。(8.0/10)
0710 83min|20181110资料馆回顾展重看avec Jean Renoir / Michel Simon, et vice versa Film restauré en 2K par Pathé.
结尾太加分了。书商安慰布杜的新婚妻子,是他命运的洪流再次带走了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切都可以一笑了之,显得轻飘飘。想起今村昌平在《草疯长》里说的“重喜剧”——“有一天,山内问我想拍什么样的电影,我当即回答说:“想拍重喜剧。”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说出“重喜剧”这个词,而这个词后来成了我作品的象征。当然,这个词既不是正规的戏剧用语,也不是电影用语,而是我模仿当时受到追捧的“轻喜剧”这一名字自己生造出来的。因为当时我已经在琢磨,光靠“轻”,喜剧是不会令人笑得畅快的如果把人更真实地描写出来,当然就能“重重地”触及笑点,让人喜不自胜。”
施恩的有产阶级Vs无赖的无产阶级,谁将就谁都不舒服,还是回归自己的阶层最舒坦;调侃得雅而不俗;镜头真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