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是何以获罪而又被免刑的?
看完《Rope》这部作品,不由得惊叹于它的许多方面,是“瑕不掩瑜”的典型。以下内容是个人认为使其独特的一个原因,纯粹是由我的观影私体验延伸的一些想法,若有意见不同、甚至多数观者都认为我在扯jb蛋,恐怕是很自然的情况。(所以请不要在意那个“我们”的口吻) 穿越希区柯克成熟期的母题之一被归纳为“犯罪感的转移”,《Rope》作为他第一部彩色片恐怕可以作为其中翘楚——且并非由茹伯特充任迟来的精神罪犯。实际上,本片第二个镜头是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实践开始的,而在这之后,我,作为观众,会在这个处于他操控下的该空间偶尔的“上帝”缺位——譬如当镜头固定在威尔逊太太意欲翻箱子的动作/而他正在画外空间谈笑,当过肩镜头中菲利普正语无伦次的自露马脚/而他不愿干预。我的期待正在痛苦的退缩,观众正在希区柯克的催眠之下,共享这一有罪的思想,如信徒遭邪教头目的控制一般,去赞美自比上帝者的傲慢。 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一次,我们就是拉斯科利尼科夫的共犯,观众就是“罪恶感转移”的对象——不是通过激发同情,而是被实际地诱发内心的罪孽,把傲慢罪交给布兰登去实现,再由他把罪恶感分享给自己,最后在第三段完成叙事主体的转移,由茹伯特充当自觉的精神获罪者,并勇于自我解脱——我们推翻了自己的幼稚无知的谵妄,重获“健全人格”,同时在这之前前一阶段的。罪恶感荡然无存。只是…通过这种可怕的操控而重新拾得的健康,本身又有多脆弱呢?
2 ) 血腥爱情故事
“我希望死的不是他。”
“那你希望是谁呢?肯尼斯?”
“也许死的是谁都一样。”
大卫的死其实并无真正的含义,换了谁都一样,他一直一个可怜的麦高芬而已。
起初只觉得话剧感很强,因为场景简单,压根没什么转场,精彩铺陈在人物关系和对话里。看到后面才意识到这似乎是一镜到底?查了一下,原来这部竟然就是第一部(伪)一镜到底的作品,好厉害。
在鲁伯特还没出场,他便在四人的谈话中被描摹出了大致轮廓:“只出版自己喜欢的书,大都是哲学类。出版的书都让读者们不仅看而且思考。”为之后价值观的碰撞打了基础,因此若说结局强行正义,其实个人来说并不认同吧。他所说的那些关于赞同谋杀的理论,并非是真正的赞同,而是讽刺与戏谑更多一些。《人类清除计划》的导演真的赞同他所拍出来的内容么?在结局处的告白也可以看出,他只不过是在用戏谑来消极地抗拒这投向自己的无趣又无序的生活而已。
全片最让人紧张的部分恐怕就是威尔逊太太收拾好箱子准备把书放进去那段了吧。镜头是静止的,背景音是大家从容的交谈,讨论着无故迟到的大卫究竟在哪里。而大卫此刻正在画面中,只不过他早已变成一具尸体蜷缩在箱子里。而此刻,箱子就要在众人面前被打开了。
鲁伯特做出推理时第一视角的镜头非常有意思,那种巡视的感觉,一个一个证据被纳入眼中,直至看见布兰登收在口袋里的手枪。即便并非片中人,仍然感觉心脏被攥住了。
简介里说了两位都是同性恋,但剧中同性元素也并没有非常露骨,尤其是菲利普,我甚至挺质疑的……他看起来好像只是一个被布兰登在思想上诱拐了的软弱男人。但也有几处稍显暧昧:
布兰登说:“真遗憾我们不能在阳光正好的时候拉开窗帘做这件事,但,万事不能两全对吧?毕竟我们已经在白天做了。”他在说话的同时帮菲利普脱下手套,动作甚是亲密。虽然在结尾处呼应了一下,但我仍然在想这些话不知道算不算是在暗示当时无法正大光明地出柜的状况?
在解释这场晚宴的目的时,布兰登对肯尼斯说在晚宴后他要送菲利普去自己的母亲家闭关练习。我不知道这样的举措在当时是否算得上超乎普通友谊的亲密,但肯尼斯似乎是露出了一点困惑的神情的,就让我们当它是吧。
布兰登是鲁伯特的崇拜者,他非常喜欢鲁伯特。是简单的喜欢么?他如此信奉鲁伯特的观点,在见到鲁伯特激动到结巴颤抖,这样看来,恐怕不是吧。看到最后,我甚至觉得整场谋杀其实都不过是布兰登试图讨好鲁伯特的方式,他误将鲁伯特的玩笑话当了真,满以为一场完美的杀戮能够换取鲁伯特的欢心。菲利普说得没错,他执意要请鲁伯特来,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危险的举动,是真的渴求鲁伯特发现这具近在咫尺的尸体的。在他的预想里,看见尸体的鲁伯特该是惊喜的。
只可惜鲁伯特没有。
我想布兰登其实在那场争论的时候就已经隐隐察觉到鲁伯特的真实态度了,所以他才会那么急迫地插嘴,打断鲁伯特的话,他不想听见自己不愿意听见的答案,在他已经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之后。
鲁伯特一定令布兰登非常失望吧,他非但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在看见尸体之后表现出的胆怯“正直”和撇清关系,和布兰登心中所想的所谓下等人有何区别呢?在我看来,信仰的崩塌和偶像的破灭,对布兰登这样的人来说是远比服刑更加痛苦的。
詹姆斯斯图尔特可真迷人!
哇。布兰登将勒死大卫的绳子用来绑送给大卫父亲的书这个行为。真的是……太邪恶了。
3 ) 弥漫的邪恶之气
用电影大胆表现人性中邪恶并获得成功的,希区柯克恐怕是第一人,不仅如此,他的变态之处还在于常常不知不觉中陷观众于不义,让我们也不知不觉中成为偷窥者或帮凶,这也是他的作品吸引人的原因。
Rope就是这样一部简单却邪恶的电影,杀死别人远远不够,还要用装死者的柜子作为餐桌,在杀人现场大宴宾客,其中包括被害人的女友和父亲!!!和他们在尸体旁边谈笑风声的感觉真是刺激得无以复加!当然变态的希区柯克也没放过杀人凶手,他加入另一味刺激的调料:敏感多疑,同样心理变态的茹伯特来和他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随着剧情的进展,剧中人的每一个眼神,表情,动作,语言都牢牢抓住了观众的神经。布兰登的从容镇定,举重若轻,菲利浦的胆小怕事,茹伯特的敏感多疑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以至于让观众既怕尸体被发现,又怕尸体不能被发现;痛恨凶手的冷酷无情,却又讨厌茹伯特的多管闲事,同时还有那么一点希望凶手逍遥法外的邪恶念头,恐怕大多数观众都会有同感吧。
相比之下,最后的结尾反而显得有点草率,打乱了之前营造的优雅邪恶的气氛,恐怕也是当时为了影片的顺利上映做出的妥协吧。我猜希区柯克心中的结局可能是茹伯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也参与到毁尸灭迹的工作中来,最后三个人一起到海边渡假作为结尾,但也许这样我们就看不到这部杰作了。
4 ) 《夺魂索(Rope)》:同性恋杀手(IMDB250 TOP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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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pe (1948)
看这部电影前,根本就没听说过它,看完之后我才知道这就是鼎鼎有名的“一个镜头”的电影。Alfred Hitchcock也是个电影顽童,喜欢搞一些新花样。
Alfred Hitchcock的电影看得虽然不多,但是我知道他的电影里总少不了要死人,本片也不例外,依然讲述杀人的故事。两个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将他们的同学用绳子勒死,装在了一个大书箱里,计划天黑之后将它沉入湖中,他们二人还约了一些朋友在晚上聚会。杀人者中有一位很狂妄,他决定把装死尸的书箱当成餐桌,这样既不会被人发现,又能满足自己狂妄的想法。邀请的人陆续到来,有同学的父母、未婚妻以及未婚妻的前男友,和他们大学时的舍监。他们也邀请了同学本人,但他肯定不会到了。在聚会上大家聊天、吃饭、喝酒,并等待那个永远不会到来的人。聊天中,杀人者中狂妄的那位暗示同学未婚妻的前男朋友,他与同学的未婚妻还有机会,此外心理素质差的那位杀人者也因为一个笑话而发怒,这些都引起了舍监的注意。同学始终不来,大家都很着急,聚会只得草草结束。在离开时,舍监发现了同学的帽子,更加重了他的疑心。大家离开后,杀人者们准备离开,舍监却回来了。在舍监的逼问下,心理素质差的那位终于崩溃,狂妄的那位只得将真相说了出来。原来他们杀人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是高等人的优越感。随后,舍监向窗外射击,邻居叫了警察后,电影结束了。
这是一部非常极端的电影,这个极端指的就是“一个镜头”拍完整部电影的这种方式。通过“一个”长镜头,将电影的故事从头到尾讲述完,从技术上来讲绝对叹为观止。本片实际上并不是真的一镜到底,因为技术以及设备所限,本片画面的衔接之处有四个。排除其中一个编导刻意为之的情节转换外——就是那个舍监思考的镜头,其他三个都是通过情节或者画面巧妙地衔接在一起,都给人一个长镜头的感觉。这种极端的表现方式,纵观世界电影史,与它比肩的电影并不多,只凭此一点,本片自然载入史册。至于对于本片长镜头的介绍以及讲解,网上的资料相当多,我就不多说了。
“一个镜头”在电影技术上来说,是很超前,是很伟大,可是这样的表现方式从观看者的角度去考虑,并不适合观众,至少不适合我。因为要使用一个镜头,所以电影故事的发展空间必需很小,在本片来说就是一个大屋子内。在这样一个大屋子内,没有太大空间可以发展故事情节,除了人物走动以及一些规模较小的活动之外,余下的只能依靠电影对白来推动剧情。依靠对白推动剧情的电影,往往需要有值得思考的话题,如《爱在日落余晖时》《爱在黎明破晓前》,或者是有着吸引人的悬念,如《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才能让电影变得好看。可是本片,既没有吸引人的悬念,也没有值得思考的话题,非常枯燥乏味。回忆本片的对白,除了众人的家长里短、杀人者的掩饰以及舍监的逼问外,没有任何吸引人之处。虽然编导设置了悬念——事情是否败露,可是看多了好莱坞电影的我,早就已经猜到了结尾,必然是正义战胜邪恶,坏人被绳之以法,这样俗套的结局肯定不会吸引我。所以说,一群人坐在屋子里干巴巴的说话,而且还是些无关痛痒的闲聊,这样的电影有何看头?此外,因为一个镜头的原因,电影的画面并不能像常规电影那样多角度、多人物的表现角色的情绪,也不能通过画面的变化来表现剧情的进程,使得电影讲述故事的能力有所降低。比如,在片中的画面在同一个时刻只能展示一个场景的画面,当镜头对准一个人的时候,其他人在做什么我们并不知道,只能听到声音。这样单一的画面总是使我感觉缺少什么,仿佛是看了半部电影一样。而且电影的部分画面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尤其是对一个事物特写的时候。总之,“一个镜头”的电影初看感觉很特别,很另类,但是对于电影本身来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电影的所要表达的主题,在电影中已经说了:对于人种等级的划分,是一种纳粹观点,编导是要反对的,是要抨击的。回想电影上映的年代,那还是1948年,肯定还有很多人抱有这种想法,Alfred Hitchcock选取这个主题,也是颇有用意的。不过现在来看,“人种等级”的论调挺傻的,看看现在美国的情况就知道了。现在美国还有多少真正白皮肤的白人呢?混血都混杂了,用不了多长时间,白人在美国就绝迹了。
这部电影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其一,杀人的两个男人关系暧昧,同性恋?Alfred Hitchcock挺前卫的,电影不只是一个镜头到底,还涉及同性恋话题,有胆量;其二,这是一部彩色片,一部1948年的彩色电影,也是Alfred Hitchcock的第一部彩色电影。不容易啊。我终于可以看清豪华的室内装修,以及漂亮的女人了。
演员方面除了James Stewart脸熟外,Farley Granger也面熟,前段时间刚看完他主演的《火车怪客》。他们的两个表现一般,没有给我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尤其是James Stewar,他表现的太平庸了。说到演技,还是另外的男主角John Dall出色,他将角色那种自大、狂妄、玩世不恭的性格表现的很完美,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优雅的坏蛋。但是关于他的中文资料是一片空白。本片的唯一年轻女人扮演者Joan Chandler非常漂亮,可是竟然一点也不出名,网上她的照片都少得可怜,中文资料也是零。
总的来说,一部形式上非常牛的电影,可是情节上并不好看。本片可以当电影学院教材,但不是给大众欣赏的。
Joan Chandler
Joan Chandler
序列:0520
TLF.IMDB.Top217.夺魂索.Rope.1948.D9.MiniSD-TLF
2011-08-25
5 ) 简单的谋杀艺术
1974年,林肯中心电影学会大礼堂。这是希区柯克人生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日子。年迈的他被授予本电影学会的Gala Tribute,他是历史上第三位获得此殊荣的电影人。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古稀的希区回顾自己辉煌的艺术生涯,并再次用他风趣幽默的语言征服了在场的观众。当他说道他所执迷的谋杀主题时,他引用了自己最为钟爱的一篇文章,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的《作为高等艺术的谋杀》(Murder as One of the Fine Arts),并加上了一句属于他本人的阐释:“做它的最好办法就是用剪刀。”(The best way to do it is with scissors.)这显然是一句双关语,剪刀不仅是杀人的工具,也是剪接电影胶片、使之成为成片的方式。这同样使人回想起希区柯克写作于1937年的那篇文章,在那篇表达个人电影审美观的文章中,他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自己对剪接和蒙太奇的喜爱:
“我想把我的电影在银幕上组织起来,而不是简单地拍摄一段如同戏剧表演那般已经被组织在一起的场景。这才是给予一部电影以生命的效果——这是一种感觉,它使你感觉到当你在银幕上看到这部电影时,它是直接通过视觉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银幕必须说自己的语言,一种独一无二的语言,如果它不把一个场景当作一个原材料,不把这个原材料分开,再把它编织成具有表现力的视觉形象,那它就无法达到这一点。”
蒙太奇VS长镜头。伟大的希区柯克似乎站在了蒙太奇的一边。但这并不意味着希区柯克不喜欢长镜头,事实上,他电影生涯中很多著名的场景都是运用了长镜头。如果这还不够的话,那么,时间的节点已经把我们带入了希区柯克电影序列中最著名的长镜头电影《夺魂索》(Rope,1948)。这又是一个希区柯克艺术生涯中的转折点。在这之前,希区柯克通过拍摄《凄艳断肠花》(The Paradine Case)终于终结了他与大卫•塞尔兹尼克之间多灾多难的契约关系,并与好友Sydney Bernstein 成了他们自己的独立制作公司Transatlantic Pictures。《夺魂索》是希区柯克第一部独立制片并执导的电影,也是他第一部彩色电影。如果说在之前的《辣手摧花》等电影中,希区柯克已经按捺不住自己拍摄谋杀、甚至让片中人物讲述完美谋杀艺术的冲动的话,那么,在《夺魂索》中,他让所有这些欲望以最为完美、最为现实主义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说,时过境迁之后的希区柯克曾在特吕弗等人的访谈录中抱怨道,《夺魂索》是一部失败的作品,源于他个人过于偏执的“迷恋”的话,那么,难道希区柯克不就是一个偏执的艺术家吗?
“还不如搭个舞台让观众到现场来看呢!”
《夺魂索》的故事改编自剧作家Patrick Hamilton的戏剧,希区柯克的作品中不乏根据戏剧改编的电影,但《夺魂索》与众不同之处正在于它几乎是一个运用移动长镜头呈现戏剧真实空间与时间的电影。《夺魂索》与《后窗》一起被列为希区柯克最为实验的电影之一,而这种实验性则源于希区柯克对“竭尽一切的现实主义”(特吕弗对本片的评价)的一种偏执。这部长达80分钟左右的电影只剪了10刀,而这仅仅是因为当时的技术条件只允许每条胶片只能拍10分钟左右,更有甚之,几乎一半的剪接都被希区柯克精心地隐藏起来,通过对衣物或者家具的大特写来自然地形成黑场,当摄像机再次拉出来时,其实希区柯克已经完成了一个剪接了。
这种偏执狂式的长镜头拍摄对当时的演员与工作人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由于40年代末的Technicolor摄像机极为庞大,加之所有人员都在一个按照真实公寓仿造的空间内拍摄,所以想让镜头动起来,并根据镜头的移动在现场拍摄的过程中调整灯光等设备,这几乎是件只有万无一失才能完成的事情,一个部门的小失误就会导致整个场景重新拍摄。由于希区柯克再次在本片中展现了他对封闭场景与幽闭症的迷恋,所有工作人员都得配合他在这个狭小的空间内操作。当拍全景时,整个房间的家具都历历在目,而一旦摄像机推进拍摄中景或者特写时,这些家具就时常被移动,它们的位置不得不被灯光摄像机等设备所占据。但是,移动家具与设备同样造成了无法避免的噪音,于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成片其实都是他们至少拍摄两次合成的结果,第一次拍摄放弃收声设备,只取画面,第二次拍摄放弃摄像机,只取声音,在后期阶段再把声音与画面结合在一起。
希区柯克极端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同样向演员们提出了挑战。如果说在早期的希区柯克电影中,富有戏剧表演经验的演员们无法适应电影这种片段式的表演方法,那么,在《夺魂索》中,James Stewart、John Dall等银幕出生的演员则要反过来从戏剧表演中汲取灵感,使他们的表演显得一气呵成而又不具匠气。本片也是James Stewart第一次与大师的合作。希区柯克曾经邀请他一向钟爱的Cary Grant来饰演这个角色,但选择Stewart显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Cary Grant是性感的,而James Stewart却缺少这种性感。”但Pat Hitchcock说,他爸爸认为“美国观众会更加认同James,因为他对于希区柯克来说象征着普通人(everyman)。”不过,James Stewart本人却不怎么喜欢他与希区首度合作的这部作品,他甚至在片场抱怨道,如果希区柯克如此执迷于以这种方式来呈现电影的话,那他“还不如搭个舞台让观众到现场来看呢!”
从黑白到彩色
如今,《夺魂索》经常被讨论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是希区柯克第一部彩色电影。根据华纳兄弟的宣传册和《纽约每日新闻》(The New York Daily News),这是影史中首部运用彩色胶片拍摄的“有关谋杀和侦探的悬疑电影”。希区柯克是电影史中最为纯粹的美学家(几乎就和本片中的那两个杀手一样具有王尔德式的气质),他对光照和颜色的要求是如此的苛刻,以至于他最终炒掉了本片的摄影师约瑟夫•瓦伦蒂诺(Joseph Valentine),而后者曾经和他合作过《疑影》(1943)。正如他在弗朗索瓦•特吕弗对他的访谈中所解释的那样,他认为瓦伦蒂诺在彩色摄影方面缺少“艺术品味”:
“我决定把颜色做极简化的处理。我们已经造了一个公寓,其中有客厅、走廊和厨房。(窗户)向着纽约的天际线,而背景则被处理成半圆形……在拍最后四到五卷带子时,我发现在落日时分,阳光中的橙黄色太浓重了,所以我们重拍了最后五卷……瓦伦蒂诺却自言自语道:“好吧,这只不过是另外一次落日而已。”很显然,他要不就是没有见过日落,或者没有以足够的时间观察过它,所以他的拍摄结果完全无法接受。他拍的那些玩意像是一张色彩俗丽的明信片。”
在希区柯克的眼里,本片的颜色应该被压抑,只有这样才能和故事所发生的上流艺术知识分子世界相吻合。我们也注意到,故事中那所装璜考究的曼哈顿公寓墙上的壁画不是铅笔画就是黑白的单色绘画。电影的开场镜头——两个穿着考究的年轻男人用绳索勒死另一个男性——早已暗示了本片中亮色的缺席:这场戏发生在一个黑暗的房间内,窗帘遮蔽着窗外的光亮,三个男性都身穿黑色的西装和领带,于是我们能看到的只有他们的脸、手部、白衬衫的衣角和米黄色的遮蔽阳光的窗帘。在把尸体塞入皮箱之后,其中一个杀手Brandon打开一盏台灯,台灯向房间撒下一片金色的光芒。“不要!”他的伙伴Phillip说道。Brandon把灯熄灭并点燃一支香烟。“正是黑暗打败了你。”他兴高采烈地说道,“没有人会在黑暗中觉得安全。”他转过身,走向窗帘,把它们卷起,外面是钢铁般冷色的曼哈顿天际线,之上是几片黄昏时略带粉红色的云朵。现在,房间被一种凉爽而又安逸的光亮打量着。Brandon说道:“很可惜我们不能开着窗户,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这事!”
两个杀手讨论着谋杀并开始准备晚餐,他们走过门厅、餐厅和厨房,然后再次回到客厅,那里装修的颜色相对来说更为低调和阴暗。一个长镜头紧接着一个长镜头,希区柯克的技术员们微妙地调整着整个片场的色调,直到最后窗外的天际线变成暗色的剪影。在第五个镜头中,天空已经昏暗,建筑的顶部几乎已经消失在黑暗中,房间内布满了阴影。Rupert打开了钢琴上的台灯,而这引起了Phillip的暴怒:“你介意把它熄灭吗?”他关掉了灯,而Rupert也顺从着没有说什么。在第六个镜头中,房间已经变得如此黑暗,以至于当佣人开始吹灭蜡烛开始打扫派对残余时,她必须打开大多数的电灯;在这一时刻,天边亮出了条玫瑰色的天际线,而在发着光的摩天楼中,一盏渺小的霓虹灯正在闪着红光。最后,当最终的黑夜降临,电灯所散发出来的光芒勾勒了整条天际线,而我们也看到了本片中颜色最为绚烂的图景。Rupert从口袋里摸出一条绳索,声称Brandon和Phillip是谋杀犯;当镜头转过去去捕捉他们两人的反应时,窗外靠右的那个霓虹灯上巨大的S恰好开始闪光。当Rupert打开房间中间的皮箱时,霓虹灯先把他的脸照得如病人一般惨绿,然后再涂抹上一层血红。
最后一个镜头是一个绝佳的例子,它可以说明一个在黑白惊悚片中习以为常的主题怎样可以通过彩色的力量再次获得新生。为了能让观众在最后接受到这个镜头的效果,希区柯克在这部电影的大多数时间只运用了相当有限的色彩设计,并且避免了高度对比和戏剧性的阴影。他告诉特吕弗:“当我看到初次的洗片时,我的第一感觉是,彩色能比黑白色展现更多的东西。”他马上就意识到他已经不需要“勾勒线”,或者背面灯光,因为彩色已经可以把前景和背景分的一清二楚了。虽然他遭到了制片厂技术人员的极力反对,但他还是坚持不能让夸张的阴影出现在墙面和人物的脸上。而这样做的结果正是一部相当节制的电影,它有效地控制着色彩的运用,直到影片的最后一刻,这些色彩才耀眼地爆发了出来。
多重隐射
虽然《夺魂索》不是一部具有明显宗教色彩的电影,但我们仍然能从中看到希区柯克的天主教情节与本片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杀人,邀请相关人物来到杀人现场吃饭,并在饭局设在装有死人的箱子上,更有甚之,这是一个足够豪华的盛宴,箱子上铺着蕾丝桌布、细脚烛台和精致盆碟,这几乎是一个为这次谋杀而庆祝的宗教晚宴,一次最后的晚餐。这次晚餐的主食便是放置在死人箱子之上的鸡,而“勒死鸡”(strangling the chicken)则成为片中一个充满隐喻的笑话。一方面,鸡象征着在它之下的死人,另一方面,“勒死鸡”在西方俗语中又有男性自慰的意思。于是,故事的叙事线索被这个有着多重指涉的词语联系在一起,Brandon和Phillip勒死了他们的同学David,而这正是因为他们三者之间有着同性恋爱的关系。本片编剧Arthur Laurents说:“当我把《夺魂索》改编成电影时,同性恋在好莱坞仍然是一个禁语,人们只能用‘它’来指代同性恋。可是,这是一个有关三个同性恋的剧作,‘它’必须十分的明显,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没有‘它’,这个故事就讲不通。在Phillip与Brandon这两个杀手之间,没有一场戏不是暗示‘它’的。”
不过,最具象征意味的还是本片的片名,亦即片中的杀人工具“绳子”(rope)。两位杀手先用绳子勒死了他们的同学,之后又用这根绳子捆绑起书籍把它们送给死者的父亲。通过这根绳子,只在电影中出现过一面的死者被替换成一些文字,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真实”向“象征”的替换。而从心理分析的角度讲,本片中的杀手Brandon正是一个无法走出“真实界”的人,他是一个无法切断“真实界”与“象征界”绳索的悲剧人物,也是一个无法切断“词语”与“动作”之间联系的人物。正因为此,当他曾经的老师、作为父亲人物出现的Rupert将尼采的超人理论教授给他之后,他无法将其理解成为字面上的隐喻之意,而必须将其付诸于行动。于是,“优秀人种可以杀害劣等人种,而无需遭到任何道德和法律谴责”的论断被现实化为一场精心策划的完美谋杀,并通过复杂的细节布置如同一件艺术品一般呈现在片中其他人物与观众之前。
6 ) 整理一下这个故事的细节和脑洞
吐槽个贵乱:
这次听英文台词注意到布兰登对珍妮说“在我之后是肯尼斯,然后是戴维”所以珍妮是谈了他们四人宿舍的三人……对菲利普类似于闺蜜,说他和汤姆哈维那段绯闻是不是搏出位(怀疑这里还有点演员梗)所以这个圈子的恋爱关系真小,教授,四个学生,加珍妮,然后bg上除了教授和菲利普其余三个排列组合,bl上教授和布兰登,菲利普,恭喜布兰登双杀
暗含讽刺:
布兰登一直自诩完美,自己高人一等,连茹伯特都比不上他,自己的心理素质极佳,茹伯特不来这戏都不好玩。但实际上连房东太太都看得出他俩不对劲,他俩的所谓完美谋杀其实破绽百出,连戴维的帽子都没有处理,而布兰登的自负更是让他的行为显得更加古怪,珍妮和肯尼斯的怀疑甚至都让他有点疲于应付,哪怕教授不揭发他们,他们也不一定能逃脱。
然而布兰登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未来的危险,看到当下的安全便沾沾自喜,甚至不断自己作死。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开香槟力气都没有的虚弱,可能也没有意识到他需要菲利普这个支柱,但其实越到后期他无力时就会每句话不自觉带上菲利普。
菲利普和布兰登仿佛是对立的反面,他崇拜布兰登,承认布兰登的自我欣赏并胆战心惊地尽力迎合,也承认布兰登对他的贬低,但这一切却是和他的理智想矛盾,他把自己因为爱情戴上的滤镜让自己完全相信布兰登,认为自己是从属于布兰登,他比布兰登清醒而导致的恐惧让他们两人都更加焦灼。尽管他的行为可以说是被布兰登带跑的,但其实他是完全有力量反对布兰登,布兰登没有他无法完成谋杀也无法办什么宴会,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同谋性,所以这个精神孱弱善良的人其实才是将恶毒计划实施的祸首之一。
剧情梳理:
布兰登和菲利普还有戴维、肯尼斯都是预科室友,茹伯特是他们的舍监和老师,布兰登非常迷恋他,可以坐在教室里听他上一天课,并且深受他的思想影响,后来在宴会上本来还算从容的布兰登只要面对他就不停地紧张结巴,但又一直围着他转。送走茹伯特后他送了口气,陷入狂喜和自豪,因为这一切不过是他静心安排给茹伯特看的一场精妙演出。
茹伯特还记得布兰登读预科时每次睡前都会讲故事,还记得他最喜欢的故事,他应该是喜欢这个学生的。
布兰登在杀掉戴维后还是紧张的,而他将紧张化为一种从容的兴奋,但从开不了香槟和一被问及戴维时还是会结巴。以及过分得不合常理的玩笑和恶趣味,最后开了下箱子时面对戴维的尸体还是心虚地要求主动拉上窗帘。
布兰登提到高人一等的人群时算进了自己,菲利普还有茹伯特,他内心的排位应该也是如此,因为他和菲利普真正动手了,他很想向茹伯特展示自己的成就。所以最后和茹伯特来了一段奇特的猫鼠游戏,应该是鼠的反而在引诱猫在抓他并享受其中。布兰登强调自己和菲利普才是真正实践了茹伯特理论的人,茹伯特必须理解他们,欣赏他们,不然做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但这一切却让茹伯特终于认识到自己理论的缺陷和可怕可鄙之处,并且深以为耻,这让布兰登真正的陷入崩溃,他的所有引以为豪的恶的三观终于崩塌。
布兰登和菲利普的关系应该也是从预科开始,菲利普说从预科开始布兰登就总是吓他,但这也是他认为布兰登的迷人之处。这段关系应该从三年前开始,因为茹伯特记得他俩杀鸡的故事,布兰登说他带着菲利普去他妈妈的农场,这次宴会的主题也是为他俩送行。布兰登说菲利普要开一次演唱会,所以他要带他去妈妈农场闭关练琴。
这个房间也是菲利普和布兰登共住的房间,所以房东太太会说他们早上“both of them about got the wrong side of bed”,说起他们也是“这是第一次看他们这个样子,通常……”,可见他们平时也是住在一起。
无论是杀鸡还是杀人,总是菲利普动手,布兰登说菲利普很擅长处决,后来茹伯特也印证了这点,但一旦鸡反抗他就慌了。这俩人相处时应该也是菲利普多执行,布兰登是头脑和强大的精神,菲利普是这种精神的追随者。
菲利普日常应该是温和优雅的人,所以茹伯特会注意到他会教训房东太太,这是反常的。茹伯特和布兰登,菲利普的关系应该在预科时期都很亲密,茹伯特也去了布兰登妈妈的农场,所以他对这两个学生非常熟悉,会注意到他们所有反常的地方。
老阿姨说菲利普是巨蟹座,受月亮影响,大致也暗示他是阴性,容易受强大如太阳的人影响,被他们左右,反射他们的(精神)光芒(布兰登就是尼采著作中太阳属性的人,茹伯特也是这种),但这精神到底是他自己的还是他被感染后服从的,不同于布兰登对茹伯特的男性式精神追求,菲利普对布兰登更类似于女性式的依赖和恋慕。
(吐槽一下翻译:珍妮特明明说菲利普和Town Hall市政厅有什么传闻,怎么给翻译成汤姆·豪的)
菲利普畏惧又嫉妒又崇敬茹伯特,所以听说他会参加宴会突然情绪低落紧张,菲利普面他对时只想逃避,想找布兰登,但又必须掩饰自己,在箱子边和在钢琴边时。面对
所以说菲利普是猪队友是不对的,菲利普是师生三人犯罪执行最高的人,他手法干脆利落,而且力气很大,没有他很难说布兰登能下得了手,布兰登的紧张不亚于他导致房东太太都看出他们的反常,这本就不是一个完美谋杀。更何况,这片子并不主要讲一个完美谋杀案,犯人在引诱侦探破案于是留下大量破绽,并在话语上引导他,菲利普只是揭穿了这一切,他看透了布兰登看透了茹伯特,他说“我恨你,是你要我做这件事的,我恨你们两个”,他知道自己只是布兰登最后能向茹伯特展示成果的工具,也知道茹伯特根本不是他们以前认为的那样真心赞成超人理论,只是夸夸其谈,他知道布兰登和茹伯特会毁了他们三个,而他作为刽子手却是这爱与哲学道义的牺牲者。
最后当一切走向终点,布兰登开始麻木地用戴维生前最后一支杯子饮酒,而早已预见这一切的菲利普则在钢琴上开始自己最后的演奏。
翻译问题:
中文字幕里布兰登有一段说菲利普杀鸡被鸡吓到了因为那鸡像麻风病一样站起来,英文字幕里那段是说被菲利普杀的鸡跟复活的拉撒路一样……然后菲利普大概是脑补了戴维从棺材里像拉撒路一样起来所以崩溃了
从优等人和次等人的辩论中我真没觉得是在说同性恋,倒是镜头推移的方式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剧本太邪恶了,想想就觉得浑身发抖!观众就像不自觉的充当了谋杀的共犯,甚至还希望能逃脱制裁...
希区柯克的10个长镜头。叹为观止。舞台效果过重。
【A】除去在现在看来有些奇怪的价值辩论,希区柯克所在如此“舞台剧”的框架下,他仍能这种极端下阐述出“电影”的意义所在。精心安排的人物入画出画节奏回味后竟如此美妙,在省略与留白中创造出更加详尽的美。而那个摇门藏绳的经典镜头更是如此,内部空间的割裂,外部信息的链接,电影的意义在这一刻便被完整构建。至于总体上的时间bug问题(一小时的宴会半小时不到就结束了),在我看来则是希胖实力的又一体现,在近乎“时空同步”的长镜头下还能以运动压缩时间,并尽可能不被观众所察觉,细想简直恐怖。其实除去那些隐藏剪辑点,片中还有四个相当明显的正反打,表面上是对其沉浸观感的破坏,实则是影像与文本层面上最简单有效的凝聚手法,而长镜头的断裂却真正成就了这三个正反打。《夺魂索》的成就,也早已不是“实验电影”那么简单就可以概括的。
从镜头运动、纳粹与尼采之关联以及隐晦的同志主题等各个角度出发,均经得起多重阐释。充满张力的单一场景影片,心理战之极致。几个主要演员的话剧腔更为该片增添一抹异色,非常期待能在戏剧舞台上再次观赏"Rope"。个人觉得此片应列为胖子十佳之一。
如今看来也颇具试验性。以当时的条件,伪长镜头给表演、摄影、调度方面增加的难度应是荆天棘地了!以推理故事来说,希区柯克给动机、凶器、凶案现场都赋予了新意义。因为导演本人的好品味,片子呈现出的邪恶与优雅都很到位(理念杀人、for fun、精英特权、祭坛)。经典段落:节拍器问话、推理谋杀过程的空镜头、结尾事件暴露时的霓虹闪烁。厨房的弹簧门助力导演调度、窗外变化风景假装“时间”、移动的摄影机和彩色灯光承载叙事功能。片中钢琴家看自己的手=麦克白夫人。编剧Arthur Laurents是7月14日的巨蟹座、gay,跟片中钢琴家的角色相符,实际上俩人也谈了短时间的恋爱。Joan Chandler好美,当然了,希区柯克的女主角都好看~
太牛了,抱歉这对学生和老师的关系让我想到了汤姆·里德尔和邓布利多。说起来究竟是有情感的(普通人)想象无情感的人(psychopath)的内心世界更难,还是无情感的想象有情感的更难呢?
谁说此片是由一个长景组成,我看的时候明明切了的。这类影片成本很低,全靠语言,但很可惜,不出彩。
就冲着一镜到底就值5星了,希区柯克的长镜头也不至于让影片太像舞台剧,这种拍摄手法太考验演员演技了。詹姆斯.斯图尔特的表演很不错,法利.格兰杰还稍显稚嫩。有一幕对话也提到了爱将英格丽.褒曼。
如果没有结尾那个照顾大众情感的无聊道德阐述,就可以给五星了
一个男人为了impress他所憧憬的男人而与憧憬他的男人一起杀了个炮灰男人……结果憧憬他的男人是个废柴,他憧憬的男人是个犬儒……就是关于这个笨蛋男人的应该用来写同人的故事……ps.40年代的美语似乎还没像现在这么难听?……
重温。对这部一镜到底的影片,大家都只留意到空间调度上的小瑕疵,却忽视了时间处理上的大BUG。据说希胖子曾一度想彻底销毁本片的胶片,不知是否与他最终意识到了这个BUG有关。
希区柯克首部彩色片。1.电影时间近于真实时间,伪一镜到底,几处硬切挺自然,推向后背的剪辑则太过生硬。2.希胖再呈悬念与惊奇区别,诱使观众成为凶手共谋。3.对谋杀艺术理论的辩驳。4.红绿霓虹灯的交替映照,彰显出起伏闪烁的紧张心理。5.以逡巡于室内的“主观空镜头”代替闪回还原谋杀。(8.5/10)
很遗憾,那头猪一样的队友,大呼小叫、歇斯底里、惊慌失措,整体拉低了这部片子在推理上的技术含量,也拉低了“谋杀的艺术含量”。如果是两个高明而游刃有余的谋杀者,对阵一位明察秋毫的破解者,岂不更有看头?
众所周知,悬念很大程度上依靠剪辑。虽然可以看出本片有几处转切镜头(后背转镜头),但丝毫不卡叙事节奏。如果不是因为当时每部胶卷摄影时长有限(8分钟一卷?),这部仅有10个长镜头的悬念电影绝对会拍成真正的一镜到底,也可以想象现场希区柯克的调度有多牛逼。叙事推进是揪心的直播感,希区柯克再一次展现高超的心理群戏,而悬念张力恰好就在于每次人物的对白、表情和肢体漏洞。人种精英主义的双高材生,一个自信作死,一个心慌意乱,两人更显教授的明察。从沙发对话和片尾说教来看,《夺魂索》的整个电影的动机,更像是对纳粹的法西斯哲学的诘问。希区柯克1948年对电影形式的大胆革新,我由衷佩服。真厉害啊!8.6
希胖也是技术流喜欢搞创新,第一部彩色片就那么实验性,长镜头的无缝衔接让这出封闭空间的室内戏更像一出舞台剧,镜头的流畅运动叹为观止。可惜典型的“桌下炸弹”式悬疑故事并不引人入胜,两个同性恋男主角令人生厌,除了等待结局来临以外完全无法进入剧情。且放在今天来看,恐同倾向有点明显。
精彩已极,必然再看。人心这么幽暗挣扎不平衡,真是好玩,而玩得怎样竞技益智,就和玩为消遣为生活的平平安安团团圆圆锦上添花不同了。人生就是先玩起来,再说别的,不然就打不开局面了。over。这个片子的确太inspiring了。
后劲不足,没有一黑到底,所以最后的主旋律结尾只能算是及格和尚可。故事都是在狭小的房间里,用的是一个十足的长镜头,一分为二说,可以说是长镜头运用的经典,但也免不了场景单一的诟病,小空间故事只有一些社会学理论和对白,没有十二怒汉那样出彩的编剧。所以,电影看到最后觉得十分一般
这部片子很牛逼啊,胜于希区柯克的很多其他片子。心理战打到了极限。而且随便杀一个次等人类这种理论既讽刺了纳粹,也为尼采的超人学说和cult片的精神打下基础。牛逼的当然还有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演绎八十几分钟的片子却毫不乏味的精绝导演技术。Rupert在喃喃诉说想象中的场景时,镜头从一个物体移到另一个物体,让观众们自己填补想象的空间,这种拍摄手法让人折服。
简单纯粹的杀人技巧,凶手外化为两个人(胆怯和游刃有余),无时无刻不意识到那里有一个“David”更何况被反复提起,随着客人的增多,紧张感愈盛。悬念就是不定时的炸弹,它解开就意味故事结束了。(哈哈,我看到了几处特写转场,因为胶片不够长,其实,这片子是两个镜头啊……一开始明明“切”了
传说中的一镜到底,不过中间很明显还是接过的哈,故意晃别人后背黑半秒什么的。这也大概是希区柯克电影里面坏人最蠢的一次?斯图尔特有没有演过坏人啊,全是正义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