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i met a girl
i met a girl. 亨利坐在破旧的地铁车厢,搓着手,忐忑并满怀希翼的对面前的这位女士如是说。她是亨利30多年前还在世的母亲,时光荏苒,上天竟然会如此眷顾一个人,让他可以回溯到过去的时光和逝去的亲人对话,虽然面前的她并不知道,亨利临走时和她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的儿子非常的爱您。树欲静而风不止。
i met a girl 这一年,亨利36岁,克莱尔6岁。郎骑竹马来,虽然在这个轮回里,克莱尔的白马王子没有脚踏七彩祥云甚至穿的像模像样来见克莱尔一面,相反确是以一种荒诞狼狈的状态下见面,却丝毫没有减轻一丝这个人日后在克莱尔心目中的分量,或许在跨越了数十年的风尘仆仆的时空中相遇,其他的已经不复重要。在冥冥中降临的那一瞬,伟大的造物主也许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的杰作微微一晒。
i met a girl 这一年,亨利28岁,克莱尔20岁。杜拉斯说,爱之于我,并非肌肤之亲,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面的英雄梦想。这是一个视爱情重于生命的疯狂女人。所幸的是,生命中这样的人不是她一个。亨利对克莱尔说,假如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让我割舍不下,那就是你,你愿意嫁给我吗?虽然是一个怪胎,但依然不失获得真挚爱情的机会。爱情如果没有变得简单,是因为爱的还不够深。
i met a girl 这一年亨利31岁,克莱尔23岁,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这是一段时空交错的爱情,即使在典礼当天,亨利也不知所踪,但这是他人生中最为珍贵的时间,即使是在十年之后,他依然行色匆匆来到这一天,只为了履行那一句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我愿意。
i met a girl 这是亨利生命中数不胜数的时光穿越中最为欣喜的一次,在这里,他遇到了10岁的女孩,阿尔吧,她的女儿。在克莱尔受孕失败数次后,心灰意冷的他得知了这个消息。前几天,我的小侄女刚出生,我去医院看到过这样一个神奇的小生命,这是造物主的杰作,感谢他让人类生生不息。
i met a girl 这一年,她82岁,他43岁。假如在世界上,还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那只有他们自己,跨越了时间,生命的界限的爱情,是永生的。
i met a girl 你我同岁。但却对爱情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这导致我们的人生在一段不短的交集之后逐渐渐行渐远。这不用归咎于孰是孰非,只是不知道你会不会懂得,在片尾逐渐消逝的字幕面前,我就如同看到我们彼此所共同享有的回忆逐寸斑驳而默然。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i met a girl 但那都不曾是你。
后记:这是从去年3月的瑞典电影血色入侵以来最为精彩的一部电影。和小说一起看的,互为补充。强烈推荐。
2 ) 关于一切我爱你的情结。
很久没有看到一部使我感动到掉泪的爱情电影,我想了又想回味了又再回味,这一切都关乎于那些似乎存在又似乎只是幻想的情结,
是的,或许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是克莱尔,都幻想着在自己还是孩童时遇见的某个男人会是自己命中注定的男人,会幻想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为了遇见那个男人。说到底,女人都过于相信宿命。
我想robert schwentke也是。
我感动得点是在于,唏嘘原来所有人都没有能力改变宿命,所有的一切在冥冥之中早已设定好。我喜欢这样的宿命论。我竟然是这样一个宿命控。
因为我爱你,所以命运让多年后的我遇见多年前的你,因为我爱你,现在的你会义无反顾的爱上现在一无所知的我,因为我爱你,我会一直等待那个消失的你。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你。无论命运怎么安排,我还是爱你,我还是会在一个时间拥抱你,我还是会坐在草地上等待你,一生耗尽,只因我爱你。
原谅我,我是多么希望这样一种充满了宿命色彩的爱情,我是多么相信一直有那么一个人会是我的命中注定就想片中男女主角一样。
无论生活如何,我们都需要一些美好的梦想。正如一切也不过是场美梦,一场只关于我爱你的梦。
3 ) 在草坪等你(轻剧透)
昨天晚上在69街的电影院,一口气看了两场电影。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第一部。
Henry在地铁里遇见他妈妈的那场戏最让我感动,突然就流泪了。
整场戏,都听得见影院里细细梭梭的抽泣声。
我想,大致是因为女人们会把自己当成克莱尔,而曾经爱过的男人则时间旅行去了。
好吧,我会在草坪等你的。
而你会回来。
还有令我惊讶的是竟然发现brad pitt是这部戏的executive producer。
今天早上来豆瓣看看,发现小说介绍里有一段话:大意是说brad pitt和anniston已经买下了书的版权,要拍成电影,brad pitt还会扮演henry....
突然有了物是人非的感觉。若干年前,相必这曾经是感动他俩的故事。
对了,上周三从55街经过,看见这部电影在纽约的首印礼。无数的粉丝大叫导演robert schwentke的名字,是个帅哥呢!
4 ) 爱是永恒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并非科幻故事,最多也就是与科幻轻微擦边。书的最大读点是作者Audrey Niffenegger的文笔,她笔下那些草地、阳光、雪,就像小溪水一样清澈温柔地哗啦啦流淌,实在精致极了,小资得一塌糊涂。而“小资”对一个作家来说,该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说明他或她的写作内容缺乏深度,浮于表象,商业化商品化;另一方面,是文笔安排具有独特风格,阅读的过程顺畅轻松,虽然读后并不留下丰富的营养,但作为时光消遣,仍不乏可读性。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中,旅行者亨利生来天赋异丙,或者说DNA病变,经常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他时他地,也因此认识了他将终生挚爱的妻子克莱儿。克莱儿第一次见亨利时才六岁,一个天真小人和一个落魄大人的对话读来饶有新意。克莱儿的成长使得这个爱情故事区别于其他的情感小说,多了一层趣味性;但这个趣味却仅限于一个女孩子对青春的试探与沮丧,并无时代感。相对的,倒是亨利这个男性人物形象更为坚实复杂,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时空穿梭,又不能携带任何物品,所以每到新的空间都是光着身子四处寻找衣服、食物和避难所——故事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冬季长达半年,大雪封城严寒冰冻的时候光着身子半夜被丢在陌生街上的存活率可想而知。亨利在享受时间旅行的神奇美妙之时(时间旅行救过他的命),也必须随时准备忍受时间旅行的残酷无情。不仅如此,为了不让毫无办法的克莱儿焦虑,他并不能倾诉心中这些恐惧。正因为如此,亨利的无助自弃与抗争才更为真实,他终于意识到爱超越时空的力量感也才更有感染力。
书的最高潮无疑是亨利等待死亡到来之前的心理描绘,那种抑郁、恐惧、不舍的痛感仿佛从纸面上殷出来一样,读得人胆颤心惊。这样的惧怕死亡,实在是因为亨利先前与克莱儿一路走来共同成长的爱情太过美好,两个人都奋不顾身的要留住彼此在对方心内的印记,于是才恐惧失去,在死亡的阴影下郁郁寡欢,一遍遍让记忆重播、切割、撕扯,竭尽全力抓住明知将要逝去的生命。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面对死亡是绝无法坦然的,哪怕表面再风平浪静,内心那份不舍的翻涌都会噬咬得人发疯——这种痛感在亨利的自述中再明晰不过,很难释怀。
由书改编的电影在视觉画面上保留了Audrey Niffenegger语言的清新感和柔软度,十分精致。刻画得比较成功的是克莱儿(Rachel Adams),她独自等待的落寞和对爱的坚持都有充分的细节描绘;亨利(Eric Bana)的部分则较薄弱,尤其是为了表述他时间旅行的原理,穿梭部分介绍过多,人物“动”多“静”少。而作为书中最感人部分的亨利面对生命离去的思考在电影中则被略过——好莱坞的路数较适合于连贯的快速剪切叙事,却不长于以大胆的静止画面来展现人物的细微心理。比较一下展示克莱儿因亨利总是不受控制的随时消失而长久等待的心理失落,用的是配乐快切,幻灯片一样从一个场景过渡到下一个场景,在动态中映衬人物;而要展示亨利的苦闷,难免要运用对克莱尔背影长久凝视或眼神放空一类的长镜头,这种什么都不发生的慢节奏在欧洲文艺电影中常见,若放到更讲究连贯叙事的好莱坞爱情片中,则显然会频率失调。
电影结尾亨利与克莱儿的再次相见与书中二人在博物馆台阶上咫尺天涯相比也丧失了很多意犹未尽的回味。毕竟, “帮我们抓住过去的,是回忆;带我们走向未来的,是梦想。”而爱,则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中坚能量,它并不一定要面对面亲自讲明,它无所不在,它穿越时空,它能帮我们留住生命中的所有珍贵瞬间。
5 ) 比较失败的改编,失去了原作的韵味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很失望,这部改编作品丝毫没有一点原作感动我的地方。每每想到书中作者引用17世纪诗人Francis Quaries的诗句:“时间、场所、际遇、死亡都无法让我屈服/ 我最卑微的欲望就是最少的移动。”(Nor Time, nor Place, nor Chance, nor Death can bow. My least desires unto the least remove)来形容亨利和克莱尔纠结交错的爱情,就会忍不住动容,但是这份细腻的感情在电影版中完全看不出。
电影最大的失败在于过于琐碎的叙事。导演想要重复书中亨利独白式的叙述,但是辅以一个一个他自己消失又出现的戏剧性场景导致整个电影缺乏一个说得上流畅的故事。开场10分钟他们就上了床,一点点chemistry都谈不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部电影的片花非常好看:把全片拆成一个一个5分钟短剧简直是完美,但是平凑起来总觉得剪辑师是不是打了瞌睡。是的,我们知道亨利和克莱尔的爱情是主线,但我个人会更加欣赏让亨利(Eric Bana)来尝试一点独白,从他的角度来叙述这份于爱人不能长相思守,眼见亲人离去又无法加以改编的酸楚和痛苦。事实上看完这个片子我们对亨利的背景一无所知,除了符号化的“图书馆员”这个称号。亨利不仅仅是一个光屁股在雪地里跑的裸男,他生活在一份永远的不安定和恐慌之中,让他在遇见成年克莱尔之前的6 年里酗酒、嗑药、感情生活混乱,这些都在电影版中消失不见。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芝加哥的朋克文化圈,在那个激昂放纵又略带颓废的俱乐部文化中度过自己成年后大部分生活的亨利,其实正是这种精力给日后两人生活的羁绊埋下了伏笔,但是同样,从电影画面上我们什么都看不到。
电影中做得比较好的是不同年龄亨利穿插出现的浪漫桥段,毕竟视觉效果要比文字来的直观得多。但是同时那个“亨利VS亨利”的精彩部分我还是觉得意犹未尽。一方面Eric Bana太老实了,表达不出年轻气盛亨利被年长自己魅力盖过的那种懊恼。而Rachel McAdams虽然甜美,却缺少艺术家的灵性和敏锐。一个不断被丈夫抛离的妻子所有的那种委屈被她的幸福完全盖过了。我最不满意的,恐怕是导演把这个片子的几乎转变成了纯爱情的故事,但是抛开了原著中对于文学、音乐、药物和信仰的探讨,这个故事就变成了一个离家不用找接口的丈夫和坚强妻子的老套故事。而那个经典的结尾居然也被篡改了!编剧怎么可以把那封最经典的离别情书给删掉!这可是两人爱情的最终见证之一。
如果没有读过原著的,可以很轻松地去电影院欣赏这部片子。但是我会建议回来之后找本书来读一下,感受一下作者文字的魔力。
原文:
http://www.makzhou.warehouse333.com/2009/08/14/2051/
原作评论:
http://www.douban.com/review/1269138/
6 ) 消失的光年
开头便要说要想看剧透的可以叉掉这个页面了。
最近博客大巴也被封了,一来没处发牢骚,二来许久没写影评了
索性就在这写一篇。
这部电影是期待了很久了,今天难得找了个还算清晰的版本,
可惜字幕处理的还不算完善,好在也比较快的看到了。
而且重点是还是免费的。在家里看的,电影院估计是不会上映了。
最近电影院正在热捧"啊凡达",今天听朋友说到电影院又没买到票。
老实说我很反感炒的过热的片子,觉得很多都是片商有意找的托。
豆瓣上现在也充斥着,所以我现在看电影一般只看个介绍,
等到看完了 才看看评论。
我很喜欢"穿越"这个型材,初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好友的最爱书目中
真心推荐喜欢这部电影的人看看原著小说
我记得看完小说的时候还写过一篇类似书评的东西
当时被这本书深深吸引 很难自拔 合上书 久久不能平静
我当时总在想能穿越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也许能看到小时候的自己 也许能看到小时候养过的猫
记得在看『我的女友是机器人』的时候,
男主角随机器人女友回到家乡的那段真是令人泪奔。
当时就想 要是我也能穿越多好啊
那些遗忘的时光 那些消失的光年 也许能再重温一遍
最近也算看了许多和穿越有关的电影 MV
仔细想想 还是不要穿越比较好
可能真的是 看的人觉得很刺激 身在其中的人想逃却找不到出口
最近 我在想 与其抱着要是一切能重新开始怎样怎样
还不如好好把握现在
看看自己的现在 至少也不算太坏
有时候 我也会希望 不开心能快点过去
好想快快穿越 可是人生就是这样
怎么想逃都不是办法
人生是场狩猎。
你无论如何也跑不过时间,也许最后我们都输了。
但是 姿态也很重要
我还在追寻着时间 我不祈求它变慢 变快
我只是希望 能在快乐的时候静静享受
难过的时候 等待它过去
最后喜剧收尾
只要结局是好的
只要结果是好的
7 ) 你没看到这个故事里有你的影子吗?
电影版的敲板定音,不禁地让我想起那段阅读The Time Traveler's Wife的阴霾时光。总觉得这个故事的基调深邃而不黯然,如同封面上的墨绿。如今发布的电影版剧照和海报也沿袭了这一基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剧照中饰演亨利的巴纳身材十分壮硕,与阅读时想象中的结实瘦感大相径庭。导演从之前说好的Gus Van Sant到现在的Robert Schwentke,而且还选择在圣诞节当天发行,很难不让人怀疑制作公司的商业取向。至于,电影的期待值会不会因此走低,尚不能枉下定论,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在期待正式公映之前,不妨说说阅读时的一些关乎时代的体认。期许导演也能发现,这层夹在时间驱动下情感与现实的冲突。
读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若干个晚上在自习室伴随着某些人疯狂磕教科书下实现的。
本书作者奥德丽·尼芬格在文学表现力和情节的创造力、张力上的表现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从亨利和克莱尔的第一次邂逅到以后无数次的“约会”,再到亨利的死去及克莱尔的等待,奥德丽无不以平淡的情节描写来叙述这一次次的时间旅行,给作为第三者来经历这些时间旅行的我们一个客观思考的空间,在里面我们没有看到常出现在一些所谓的“畅销书”里华丽到主观控制的辞藻。而以男女主人公为视角的时空交叉描写,我想应该是文学从电影上借鉴而来的表现手法。这样的手法,颇具辩证性,而且用在时间旅行的这样一个题材上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无论你从亨利的角度还是克莱尔的角度去读,都具备合理性,因为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不一样,这也常常会发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更何况,他们还时空交错。
我想,作者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并不只是根据自己的职业异想天开从而虚构一段幻想中的科幻爱情。而跟我们当下的时代背景也有所关联。现代人,尤其是生活在一些工业化、市场经济过分发展的城市人,往往因为市场的大众价值观的引导而被抹平自身原有的棱角,人人自危地追逐着工业机器的急速运转的加速度。然后自豪地说“瞧!我把时间都贡献给了工业社会!”注意,是工业社会,而非社会。社会并不仅仅是市场和工业。然而,在我们所贡献出去的东西当中,能力和时间的比例是多少?我们大多数人不过是把能力最小化,而时间最大化了,仅此而已。留给自己的时间大量流失,往往让我们找不到自我,抑或是,有所爱有所衷,却来不及,更甚者,不敢去行动。因为我们已经身陷时间怪圈的泥沼,不可自拔。这是现实中的时错症。然而,同一性存在于个体性,我们心里蠢蠢欲动的欲望总在春风拂起之时,悄悄地在灰烬中重生,开始似乎是早已注定生死循环。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大概就是新芽破土那一刹那的灵感。相遇、相知、死亡、再见。循环。亨利的时错症无疑是象征着现代社会里人被时间驾驭的生存状态 - 身不由己,而克莱尔则是另一种独立于社会节奏之外的一种艺术家的生存态度 - 为爱而生、我行我素。两人在争分夺秒的战争中与时间博弈,死亡在这时也不过是另一场博弈的开始。这场战争没有输赢。命运和他们俩最终妥协,用面对死亡来交换一场经历过极刑的约会。命运玩弄了他们,而他们也没让命运尽兴。算是各得其所吧。
隽永的爱情固然可贵,但并非每个人都敢去追求。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基础的话,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足够长的年份后错时症兴风作浪的可能性。但至少,在这个世界还在正常边缘的时候,我不甘愿当一个被动的时间旅行者。他们的女儿阿阿尔芭就做到了掌控时间。也许,对于现在的我们,亨利和克莱尔的故事算是针对错时症的一剂免疫。
不驾驭时间,就被被时间驾驭。
勇敢去爱吧!
P.S. 基于豆瓣需要评分后才能发表,我暂且先给予小说应得的评分。待公映观影过后再来修改;P
03年小说还没出版的时候,还是伉俪的布莱德·彼德和詹妮佛·安尼斯顿就从作者那里拿到了电影版权,甚至连书名都是他们建议的,可惜这对好莱坞的金童玉女还没等到电影开拍就分道扬镳了——我心目中最理想的亨利和克莱尔人选啊,唉!!爱情有时候真不像电影里这么可靠。
一位时间旅行者的一生,美丽而动人……
她用一生的时间来等待和他的下一次相遇。
初恋初吻出轨全跟同一个人也够不容易的……
我们都是时间旅者, 只不过, 在一直向前.
时空穿梭,却不能改变什么。所以,请珍惜眼前人。
亲爱的,我和过去的你搞了一搞,搞出了咱们未来的女儿,没什么问题吧
时空之妙幻
没有被感动到。。。
若你只是不巧穿越在我这个时空中的一瞬,我愿用一生等待下一次重逢
电影果然不如书
当年那些情话,大都随着时间流逝变成了笑话,但有些,会超越时间成为永恒。他们是如此珍视相处的每一刻,使得死亡也无法夺走这份爱,而是变成星辰在天上闪烁。
我不怕等你,只怕你不再回来
本来想感动一把的...没感觉啊
各种逻辑率的漏洞,穿越的时空似乎没有平行宇宙的物理规律支持,所以会改变历史,无论来自过去还是未来,而且还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亨利时候改变的。那个中彩票就是这样,如果历史可以由任意穿越者改变,那我们的存在是基于什么样的物理规律?这是外祖父悖论。7.7
她跃过树丛、跃过草坪,跃过从不停歇的时间长河,奔向自己从童年起就深爱着的、可能随时会消失在眼前的人,和他在金色的霞光中拥抱……我终于知道了,那么久的等待其实就为了这一抱。
虽然没原著好看(我原著也没看完,看了一半╮(╯_╰)╭)但是还是温暖的。女主角非常beautiful!BTW:翻译字幕的那个人matt song很囧,好多个(听不懂),还有(祝词就不翻译了)(这个人是卖房子的,废话很多就不翻译了)。。。那你还翻译什么嘛?
一个知道自己所限的人,真忧伤。
很温暖的一部电影,时空错位的爱情女主坚持下来了。
这片子真无聊,俺唯一学到的东西就是打猎是不要的,因为很可能会误伤无辜的时间旅行者们……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