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轻与重
查理·帕克是天才爵士乐手,他拥有无与伦比的才华,能轻易赢得爱情和女人的心——无论这个女人是最美丽还是最骄傲。他甚至拥有了数落数起的顽强斗志以及不彻底的好运。
但他最终还是败了,败于人性欲望中的软弱——电影中具像化为毒品——层层将他束缚在地。他自由不得,轻盈不得。
如果才华、爱情是因其美好而是“轻的",那么人性中的弱点就是扎实的"重”。摇摇欲坠的人生就是如此,一遇挫折,随即妥协,然后重重摔倒在地。越是天才,越是惨烈。
人生像泥沼,即使上面开满了繁花。然而还有最可悲的,时移世易,最繁茂的花最终也会凋残。
他死时,警察猜测他65岁,其实他年仅34岁。
在他死前,属于他的时代,他的精彩“早已经不复存在”。
这部电影好看,但我所感不大,这是我的私人原因——我总是对是恃才放纵的天才所感不大,我更为普通人的挣扎沉浮揪心。没错,因为我也只是普通人。
2 ) 通宵达旦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一定都是相当级别的爵士乐迷吧,那么下面关于《Bird》的话语权当是爵士乐迷之间的聊天了。
Charlie Parker有两件事比较出名,一个是他飘忽不定,激进高昂的即兴演奏,所以人们送他了外号“Bird(小鸟)”;另外就是他颇似自毁式的性格。这个乐手酗酒生活放纵,听说他常常晚上在天台上坐着,喝着酒吹Sax,一吹就是通宵达旦。以前听到Charlie Parker的音乐,我就常想到这个事情。
Clint Eastwood导演的这部电影将目光放在Charlie Parker“改邪归正”的这段故事上,全片除了Charlie Parker的演奏以外亮点不多。我是说即使是传记式电影亮点也太少。倒是有人将电影翻译为“火鸟重生”有点意思,斯特拉文斯基有芭蕾舞剧《火鸟》闻名于世,火鸟是传说中一种可以重生的神鸟,与本片主题倒是颇为契合。
我说Charlie Parker是爵士乐永远不可能绕开的标志,大家没什么意见吧?
原文写于2008-05-29 17:09:45,无删改。
3 ) four stars for Bird
这部电影本身其实上一般,但作为研究了Charlie Parker大半年的爵士乐迷,我不能不给四星阿。
首先说一下演员,演Bird的这个人比Bird更臃肿,不过总体上还是比较类似。但是演Chan Parker的那位女演员非常赞,真的是和现实生活中的Chan很像。顺带一提,演Dizzy的那位相当不错!
以上是没什么汁水的评论。
关于Charlie "Bird" Parker, 我想不仅仅是不听爵士的人,就算听爵士的人,也不见得会认识他。虽然他是Bebop的创始人,但由于第一,Bebop的节奏极快,combining complex harmonic, rhythmic and melodic forms, 这种音乐并不被很多入门级的爵士乐迷欣赏。比起Big Band那种富丽堂皇,Bebop更多的是Jazz musicians用来表现自己想法和创造力的音乐形式,它强调的是improvisation,所以可能不是专业研究Jazz的人们听起来会觉得有点confusing。第二,尽管Bebop是Modern Jazz的基础,它只大约流行了十年,时间并不长。第三,Charlie Parker本人只活到34岁,除去13岁之前没太接触过音乐,实际上他玩爵士的时间也就没多少年。并且,他事业巅峰期也就是从1947年到1951年,着实是很短啊!所以在他那个年代,他死之后,也基本上在爵士圈外没什么名气,虽然在圈内他威震四方。。。
所以我可以理解导演为什么只把focus放在Bird最后的几年上,因为此人身世模糊,基本上1945年之前的事情不是专门研究他的人或者他的超级乐迷是不会知道的,因而也就没什么拍的意义。更何况电影还用的是个插叙手法,时间空间的交错更容易让人觉得混乱。
下面说几个电影的问题。第一,由于我看的是英文的录像带,没有任何字幕更别说中文的了,所以我并不知道它被成了“火鸟重生”还有什么“菜鸟帕克”。我就不明白了,这翻译一个名字有这么难吗?火鸟重生根本就是歪曲,Bird这个人这辈子就是沉浸在各种淫乱的生活中,15岁起娶了5个老婆,13岁开始吸毒,到死也没有重生。至于“菜鸟帕克”,这更搞笑了。。。Parker为什么被叫做Bird呢?是因为他非常爱吃Yardbird,于是别人每次碰到他就喜欢开玩笑叫他Yardbird,后来呢,这个外号被缩略为比较有诗意的Bird。不管怎么说,菜鸟帕克都有点歧义了这个。。。反正我就没见几个电影用中文翻译过来正常的。尤记美国Opera “Porgy and Bess", 硬是不知道被谁翻译成“乞丐与荡妇”…………我真是无语了,用得着这么吸引眼球吗?相比之下这部电影名字的翻译已经不算太不正常了。
第二,关于那个时常闪现的比较不协调的cymbal,也就是那个钹,这是有个故事的。虽然电影里面演了,但多多少少还是让人觉得有点Confusing。在他15岁的时候,他离开了他的第一个爵士乐团Ten Chords of Rhythm,加入了Jo Jones的乐团。但是Jones看他不爽,因为他当时小毛孩儿一个,萨克斯技艺还未那么炉火纯青,但他又特喜欢jam,也就是即兴演奏,于是他就那么傻头傻脑地吹。终于Jones受不了了,在台上扔了他一个钹,in "gong show" assessment of Parker's playing, embarrasing him to leave the stage in tears...基本就是这样。Parker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就到处找人拜师学艺,当然了,除了这个他也没闲着,果断在15岁和Rebecca Ruffin结婚了,第一任老婆啊。后来么,Bird在17岁的时候认识了jazz pianist Jay McShann,事业算是走向了正轨。一年之后他去了芝加哥,然后辗转到纽约洗盘子,但洗盘子的时候他也没闲着,认识了一NB哥们儿叫Biddy Fleet, 从他那儿学了很多instrumental harmony。结果没过多久,Bird他爹死了,他回家乡Kansas参加葬礼,结果又在那儿预见自己的老同事Lawrence Keyes,也就是他加入的第一个爵士乐团的leader.当然了这回人家也早就组了别的乐团,不过Parker只待了大概5个月就拍屁股走人。在1939年的时候,他又碰到McShann了,于是rejoin了,并且第一次录制了他的work.结果没过多久,他又跳槽了,这回是去了Earl Hines的Big Band,在那里认识了Dizzy Guilesppie. 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电影里面也表现得差不多。虽然还是有很多不真实的地方,不过基本可以吧。
整部电影还是让人觉得颇为做作,怎么看怎么不舒服,不过作为为数不多的题材是Jazz的美国电影,它已经不错了,至少宣传了Jazz不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够了,毕竟听Jazz的人也不多了。
4 ) 宝琳·凯尔评《爵士乐手》
摇摆乐队的乐手们或穿着燕尾服(也叫晚礼服),或穿着鲜艳的制服,或穿着闪闪发光的阻特装;他们的领队则炫耀着一口白牙,倘若此人恰好是黑人,那么他还会手舞足蹈的摇摆起来。无论黑人还是白人,他们都将娱乐大众视为最高追求——在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重复中,观众的快乐也成为他们的快乐。而到了战后的四十年代,新生代的爵士乐手们则不再如此,他们拒绝一切“服务”、“表演”的标签,服化道的改变(便装上台)就是他们反抗的方式之一。虽然这场爵士乐运动是跨种族的,但它的领头人是诸如查理·帕克、迪兹·吉莱斯皮、塞隆尼斯·蒙克和巴德鲍威尔这样的黑人。他们带来了新潮的战斗姿态,以及在无数个夜场哈林演奏会上,千锤百炼而成的复杂爵士乐——一种即兴的、只为取悦自己的音乐。当波普音乐家们开始演出时,他们并不期望你的起舞,他们希望你能倾听——或者说,他们“要求”你去倾听。波普爵士乐从未广泛流行,它是一场关于爵士乐的前卫运动,而且即兴的表演风格拔高了门槛,激怒了许多老一辈的爵士乐手(或许因为波普更贴近纯理性探究,加快了音乐发展的进程,使其抽象化,并赋予其新的感情色彩)。
波普音乐家们并不试图去讨好。他们甚至否定观众的存在。小号手迪兹·吉莱斯皮一身标志性装束——头顶贝雷帽,戴一副墨镜,留着小山羊胡——用他那才思敏捷、略带讥讽的风格征服一众白人。他很快成为风趣幽默而又冷酷不羁的象征。中音萨克斯手查理·帕克——绰号“火鸟(bird)”——是一位即兴演奏大师,以其变色龙般的魅力和狂妄自大而闻名。他沉浸在自我的艺术世界,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独特的魅力使其成为艺术圈的中心。出生在1920年,而到了1945年,他已经投身于一场解放运动。正如Grover Sales在《 Jazz》(Prentice Hall出版社, 1984)一书中所述,“一些波普音乐家拒绝拉直或’弄乱'他们的头发,以此来反抗针对黑人演艺界的固有偏见。查理·帕克那贴近自然的演奏风格,无疑是一则关于平权运动的早期宣言。”不仅如此,帕克于我们还有一些别样的启示。他从17岁便开始吸毒,直到34岁去世。尽管他有着最高超的演奏技巧,也曾警告后来者关于成瘾性的痛苦,但他仍然树立了一个自毁的爵士艺术家典型。海洛因仍然在波普圈里泛滥起来。
《爵士乐手》由福里斯特·惠特克主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执导以及乔尔·奥利安斯基编剧,在纽约电影节有所收获,于近期上映。在《October Esquire》上,帕克的传记作者Gary Giddins称赞它是“第一部诚实的爵士乐电影”。彼时,影片收获了无数赞誉。然而在我看来,所见尽是一部电影的肮脏污秽之处——所有那些闪回和雨戏。伊斯特伍德一直保持着作为导演的自觉:他没有把题材商业化。但他同样没有实现任何表达,没有将观众引入他所要表达的语境中去——甚至连最基本层面的东西都没有。画面看起来就像他那欠费的账单——黑人演员完全被黑暗吞没了。此外,通过那些来回穿梭的零散画面,你无法对帕克的生活建立起整体的认知,他的成就和传奇性更是没有丝毫体现。
尽管影片长达2小时41分钟,但它并没有呈现出战后那段时期的状态——黑人音乐家对白人音乐家的敌视情绪,后者连同经纪人、唱片公司和电台一直在剥削前者。(黑人乐手们坚信,其音乐中的“晦涩复杂”和激进理念将令模仿者望尘莫及。)虽然影片重现了五十二街俱乐部和百老汇的娱乐场景,但你感受不到波普艺术的热情,或黑白肤色混合的反差所引发的性意识觉醒,或是任何有关黑人民权运动的暗示——黑人爵士乐手们放弃基督教(作为白人的宗教),转而为自己起了穆斯林的名字。
福里斯特·惠特克饰演的帕克奔命似地赶赴全国各地进行演出,活像爵士乐版的威利·洛曼(译注:《推销员之死》主人公)。他总是不修边幅——酗酒、吸毒和砸东西。当他的妻子陈(戴安·维诺拉饰)告诉主张电击治疗的医生,说她的丈夫是个很特别、富有创造力的人时,宛如爵士版的“注意事项”(译注:原文出自《推销员之死》——所以必须要注意。不能让他像老狗一样掉入坟墓)。剧本由此下沉,它试图将帕克的毒瘾解读成舒缓肠胃疼痛的方式。(他用海洛因代替了健乐仙胃片。)从始至终,惠特克的表演都令人信服,让人感受到丰富的情感。而且,他沉重的肩膀耷拉着,像极了照片上的查理帕克(尤其是在帕克最后的岁月里)。与帕克结识的Leonard Feather在8月的《爵士乐时报》上说道,在影片开始的五分钟后,他便沉浸其中,完全忽略了表演的因素。或许是因为导演编排的问题,惠特克的大块头带有某种和蔼可亲的派头,却无法掩盖生活上的无能姿态。既然这个过度生长的孩子并没有表现出帕克的灵气,那么你自然也无法理解他对于女性的吸引力从何而来。
戴安·维诺拉为陈的角色注入了实验性的、戏剧般夸张的表演气质——她令某些特质得以存续。她对陈·帕克的成功模仿出于一种偶然性(陈曾经在1989年由Giddins和Kendrick Simmons执导的纪录片《飞翔鸟》中出镜)。她对嗓音的把握是表演的关键。她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略有些沙哑的嗓音带着某种戏剧性的感染力(听起来有点像艾达·卢皮诺扮演的那些亦好亦坏的女人)。你会觉得,这正是那种充满激情和才情的爵士乐女孩会做的选择,选择和查理·帕克这样自毁式的天才殉道者纠缠在一起。惠特克和维诺拉的一些戏份,即便背后承载着诸多意义,也难以掩饰其原生的刺痛感。而他与Michael Zelniker饰演的阿红朗尼(与帕克一起在南方巡演的白人小号手)的几场戏中,也有一些滑稽和悬而未决的东西——帕克对他表现出一种“玩世不恭”的悲情。作为演员,Zelniker和惠特克的这种化学反应是Sam Wright(饰演迪兹·吉莱斯皮)和惠特克之间所不具备的(迪兹的对白也让人感到沉闷)。总而言之,黑人之间的戏份并无任何形式的亲密感可言。而随后帕克与白人的一些场景也相当尴尬,除了陈之外,那些被他吸引的白人女性都被拍成了金发碧眼的纳粹吸血鬼。
在开场的几个深夜场景中,帕克和陈在听到生病婴儿的哭声后,跑进房间里,站在婴儿床旁继续争吵。两人都没有去照顾婴儿,随后哭声就莫名地从背景声中消失了(诸如此类的荒诞场面被《泰晤士报》敬称为“伊斯特伍德时刻”)。不过,伊斯特伍德确实在查理帕克的音乐上花了不少心思。未发行的磁带以及录音棚的录音都是经由莱尼·涅霍斯处理过的:在部分音乐里,他去掉了其他人的声音,用立体声录制了新的编曲,保留了帕克的独奏(关于此举,据说是因为原作的质量太差,不得已而为之)。效果是显而易见的,音乐立刻变得优美而纯净,但它变得太像经典了;合奏听起来并不像合奏。而且,乐曲零散地穿插在片中,音乐并没有营造出吸引人们到爵士乐俱乐部的那种前卫的刺激感。那么,为什么爵士乐评论家和大部分电影媒体都在赞美这部电影呢?我想,他们更多的是被伊斯特伍德在重现波普艺术上所做的努力而打动。其中所展现出来的严肃态度也是爵士评论家所乐见的——皆在于它能赋予他们以尊严(明星的概念当然是很性感的,但就好比电影媒体一般,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口实,借此来评判某个明星人物,相关的作品只是契机)。或许,如果一个不是艺术家的人拍了一部艺术片,那么人们对他的期望也只剩下严肃和枯燥了。
5 ) 鲜有人关注的JAZZ
本片可说是比波普爵士萨克斯手帕克的传记电影。其中的表演确实可圈可点,同时也可以让我们窥探到那个时代的种种不凡。而我想令我最为不满的地方是演员与帕克本人长相差异极大,帕克怎么说也算是个帅小伙吧,而主演则流于腴肥。但是假如和另外一部爵士名家RAY的传记电影相比,可是差了那么一截。至少对于我来说,一方面可能是帕克并不为大众所知,而RAY则被许多人知晓,另外一方面可能则是由于发行力度的问题。
推荐比波普爵士爱好者必看。
演得真好,可惜我对Bird之于爵士没什么概念
2019205 东木第二部三大主竞赛,相对来说比《苍白骑士》更符合戛纳的口味。叙事节奏甚为迷人,回忆中嵌套回忆,不断插入的死神与镲片的剪辑赞。
查理帕克是我很喜欢的爵士乐手,他的音乐里有着独特的魅力。但是这部电影的确冗长和乏味了点,虽然音乐都是顶尖水准,在电影和演出中有点拉扯了。
查理帕克是天才爵士乐手,他拥有无与伦比的才华,能轻易赢得爱情和女人的心——无论这个女人是最美丽还是最骄傲。他甚至拥有了数落数起的顽强斗志以及好运。然而他最终还是败了。人性欲望中的软弱——这部电影中具像化为毒品——层层将他束缚在地。他自由不得,轻盈不得。如果才华,爱情像漂浮在天上一样美好轻盈,那么人性中的弱点就是扎实的重。摇摇欲坠的人生就是如此,一遇挫折,随即妥协,然后重重摔倒在地。人生就像泥沼,即使上面开满了繁花。然而,最可哀的一点是,时移世易,最繁茂的花最终也会凋残。在他死前,属于他的时
像所有不能着地的鸟一样,bird在迷茫中重新飞回了天上
“他们要在你死后才会怀念你,飞鸟,比现在更怀念。他们会很乐意把你埋葬,然后怀念你。”不幸言中,世人总是在天才去世后才追封其为传奇,顶礼膜拜,而生前视之为异类麻烦,避之不及。爵士传奇查理·帕克的人生贯穿了毒品,病痛,不幸,他的奋斗,挣扎与沉沦,死亡是解脱,天才的妻子不容易。
卧槽 残忍的世界 残忍的人生 残忍的娱乐产业 今天你是明星 明天你就落伍 成名也不好 太难自律 一不小心堕落了就是越陷越深
关掉画面,只听音乐
先把艺术家当人,其次把艺术家当艺术家。两步都做到了,艺术家传记片就是好片子。更好的是,克林特非常懂音乐。
东木少有的风格化之作,剪辑和摄影恍惚间有些同期斯科塞斯的味道,作为一部传记片也可以说是相当异类了。惠特克戛纳影帝实至名归
时间之鸟,飞得比所有事物都快,这也意味着他只能在人间逗留片刻。
4.0 震了,導演是Clint Eastwood...
酗酒、吸毒、痛失孩子这些都成了他人生路上最严重的打击,尽管妻子对他不离不弃,但奈何帕克的心身都太累了,悲惨的结局结束他短暂的一生。女演员戴安维诺拉的表演十分出色。
charlie "bird" parker的片音樂很棒我可以接受真的音樂家有毒癮,但不能接受一些垃圾人有毒癮。我雙重標準大王啊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执导的关于美国传奇式人物、著名的爵士乐萨克斯管演奏家查利·帕克的传记片,探讨了艺术家灵魂中的黑暗面。可以看出东木对爵士乐的热爱,福里斯特·惠特克的表演很卖力,影片也拿下诸多奖项,只是将近3个小时的片长很难让人打起精神,即使有那么多爵士乐。
看到Dizzy哽咽着说" I'm a reformer, you trying to be a martyr. They always remember the martyrs longer. They gonna talk about you when you're dead, Bird." 的时候泪点全爆
多老的片子呢 还记得小时候特佩服人家甩枪的姿势
Margie Hyams quintet
东木对爵士乐的喜爱众人皆知,本片也是充满了对Charlie Parker的致敬与惋惜,天才总是要伴随着一些疯狂与堕落。电影里音乐非常好听,Whitaker的演技也没得说,就是整体太冗长了,这也是一段时间里东木执导片子总会有的问题。
比纪录片生动多啦 爱爵士的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