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聪明的兔子
一个好的名字对于电影而言有多重要?这部电影便是一个反面典型。电影英文名叫《the Edge》,中译名叫《势不两立》,edge一词原意为边缘,也有尖锐之意,势不两立的译法正是取了针锋相对之意。这个译名令人哭笑不得之处在于,它并没有错,只是无法对电影的主旨进行提纲挈领,甚至与中心思想相去甚远,更是无法透过这个名字延伸出任何的想象空间。窃以为,电影应直译为《边缘》,边缘一词包罗万象,既包含生与死的边缘,又意味着人性的边缘,希望的边缘,挣扎的边缘……不胜枚举,无限遐想,此乃谓汉字的美妙之处。
之所以要吐槽这个名字,归根结底还是因此非常喜欢这部片子。如今,距离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已经过去了10年。这部电影曾一度给予我激励,它以一种实用主义的方式告诉我,阅读的意义是什么。甚至在我往后的人生中埋下一种潜意识,像是收集癖一样饥渴地获取各种知识,不论类型、不论领域、不论实用,悉数笑纳。当然,许多年以后,我也会逐渐明白,知识也有谬误,全盘接受也许将致使消化不良。但那自是后话,我依然感谢那些不挑食的年代。
电影讲了怎样一个故事?主角查尔斯是一个腰缠万贯的亿万富翁(饰演者安东尼·霍普金斯最知名的角色是《沉默的羔羊》里吃人的汉尼拔),即使已经年迈,但身边仍有年轻貌美的妻子。故事发生在阿拉斯加的大雪山里,富翁携妻子和工作上的伙伴来此旅行,顺便完成一段拍摄工作。在一次工作中,飞机不幸遭遇鸟群,勉强迫降在水面后,幸存的三人开始了一段荒野求生之路。幸存者是哪三个,富翁查尔斯、英俊的摄影师巴尼、一位很快要领盒饭的次要角色黑人小哥。
和其他的许多荒野求生故事一样,这部电影也充斥着非常多的求生技巧知识。而不太一样之处在于,掌握这些技巧的是这位年迈的富翁,他看上去羸弱不堪,令人担忧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活不过半集。但实际上,他才是最终的幸存者。电影的一开始,借用了一则印第安人的寓言:扇子的一面画着一只豹子,而另一面则画着一只兔子正悠闲的叼着烟斗。兔子为什么不害怕,查尔斯说,因为兔子比豹子聪明。这个寓言贯穿电影的始终,透过三人在一路上发生的故事,我们便会明白,为什么最终的幸存者会是这个老头,以及为什么他可以拥有成功的人生,因为他是那只聪明的兔子,而世界属于智者。
作为一名冷知识收集癖重症患者,我不受控制地将电影通过老头之口传达的知识要点大致归纳如下,供诸君参考:
1、如果在野外遇到熊,站着不动,然后再慢慢后退。
2、找一根针,和毛衣摩擦,通过树叶放置于静止的水面上,一个简易的指南针达成。
3、当一只熊吃过人之后,会猎杀成性,成为杀人机器。
4、香蕉皮可以擦亮鞋子(不敢尝试)。
5、荒野迷路的人是怎么死的,大多羞愧而死。
6、熊对血的味道异常敏感。
7、人的力量无法杀死熊,但熊可以。
8、火药可以腌肉。(不建议尝试,火药中除了有硝酸盐,还有硫磺,后者是毒性物质)
9、如何用冰块点火。(凸透镜原理)
10、如何制作鱼钩?用黄金,因为金子是软的。(前提是纯度高的黄金,合金不行,硬度很高,无法弯曲)
这些生僻的知识帮助三个人找到了生存的方法,然而求生之路仅靠这些就够了吗?远远不够!这些只是第一步,真正让他活下去的,是一些可贵的品质,这些品质,我愿称之为富人的品质。
富人品质的第一要义是恪守理性。也许,我们做理性的判断并不困难,真正困难之处在于恪守,也即无论面临何种情境,都应该冷静地做出最优的决策,尤其是在极端情况下。试想一下,如果你在荒野中遇到灰熊,你会怎么做?虽然你知道正确的做法是盯着它,然后慢慢后退。然而,在生死的边缘,谁能保持冷静的头脑。电影中的查尔斯可以,而他的两位同伴却是选择第一时间撒腿就跑。除了在极端情况下保持理性,也许更麻烦的问题在于如何面对沉没成本。沉没成本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指代那些已经发生的,但是与当前决策无关的支出。譬如你花了50块钱看电影,看了半小时发现是一部非常无聊的电影。理性的选择应当是忘记这已经支出的50元和已经浪费的半小时,然后选择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可是一般人的想法是什么:来都来了,钱都花了,不如勉强看完吧。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查尔斯在面临决策时,和他的同伴截然不同的表现。譬如,他们制作的指南针因为被消磁导致走错了方向,同伴的第一反应是破口大骂,原地摆烂,不停地抱怨。可是查尔斯从不抱怨,他似乎是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无论成功与失败,他未曾流露出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沮丧,他只是在每一个时点做正确的事情。
富人品质的第二要义是信念感。在流亡荒野的开始,查尔斯便说道:“荒野行走的人是怎么死的?They die of shame.”如何理解?为何死于羞愧?电影中,查尔斯的同伴屡次陷入绝望,查尔斯就像一个画饼的老板一样给他们打鸡血。当同伴质疑自制指南针的可靠性时,他说地球磁场不会迷路。当灰熊兵临城下,而他们弹尽粮绝,查尔斯指出,唯一的办法便是杀了它。人可以杀死熊吗?同伴不相信,查尔斯给他勇气,让他相信。事实上,人确实不能杀死熊,但在危急关头,查尔斯借助了熊的重力势能,也即让熊杀了熊。当巴尼落入捕熊陷阱时,他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可查尔斯告诉他,我会带你回去。没错,查尔斯是一个极度理智的人,但恪守理性不代表永远正确,不代表避开失败。他第一次自制的指南针是失败的,他制作的钓鱼工具是失败的,他设计的捕熊陷阱是失败的。但这些没有成为查尔斯丧失信念的负能量,他不仅总是做正确的事情,而是总是传达正确的事情。对于生存的信念感,是维系他走出去的力量。They die of shame,如何理解shame?如果要活着,就必须有活着的信念,而Shame是信念的螺丝钉出现了松动,继而导致维持运作的系统开始崩塌。
对于这部电影,还有更多细节可以解读。但就我关心的事情而言,我已传达完毕。我并不能说这部电影多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它更像是夜空繁星中的一颗,曾给予我以微弱的光亮,成为潜移默化地影响我行为习惯的一粒种子。时至今日,我依然也不清楚,习得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点或技能点到底有什么用。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用,也许是我总是可以买到甜的水果,或是遇到小毛病总是知道该吃什么药,或是可以阻止类似于在微波炉中热鸡蛋这样的危险行为,又或是在生活中时常可以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小念头和小办法。除此之外,大多知识无用且无聊。没有人会关心苍蝇用餐前为何要搓手,也没有人会关心蜗牛的牙齿到底有几万颗,我知道的这些知识,并不意味着给我的生活增添什么。何况,人类几千年的知识宝库浩繁卷帙,人的天性又是如此懒惰懈怠,普通人穷极一生恐怕也只能习得人类智慧的那一隅光辉。当我们对知识保持好奇心时,我们追求的是什么呢?
《复仇者联盟》里灭霸对钢铁侠说:史塔克,你不是唯一被知识所累之人。何为被知识所累?从人的情欲来说,对于知识的渴求是否也是贪婪的一种体现呢?在《玫瑰的名字》一书中,中世纪的僧侣甚至因为一本书而去杀某个人。假设我们对知识的欲望,无异于对财富、对情色的欲望,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并非是我们在攫取知识,而是知识在占领我们。王强(就是新东方的那位)曾经写过一本书叫《读书毁了我》,他藏有六万本书,家中根本无处插脚,爱书成了一种物欲。那么是否,我们就可以轻易得出结论,人类可能成为知识的奴隶?万幸的是,虽然书籍培养的教条主义者不可避免,但我们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渴望知识的杰出人类始终散发着自古以来的智慧光芒。史塔克为知识所累,但他也拯救世界。王强说读书毁了他,可他也获得了财富和追随者。或许,功利主义的说法也可以稍放一放,世上仍有大量的读书人,他们甚至未曾想过在知识的海洋中谋求世俗的成功,获取知识本身就成为了人生的意义。在前面的分析中我说到,支持富翁查尔斯走出荒野的要素是知识、恪守理性和信念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在获取知识的道路上,使得我们也获得了理性和信念感。
2 ) 看得懂的电影,看不清的人性,还是听原声带吧
传送带:
http://www.kuwo.cn/album/49912/#@
「势不两立」是配乐家Jerry Goldsmith (杰瑞高史密斯)在九七年的作品。高史密斯在这张电影原声带中又再度展露了他不凡的配乐功力,由第一轨的「LOST IN THE WILD」(荒野迷踪),悲壮激跃的铜管伴随含蓄委婉的弦乐,架构出北国雪地奇伟险要的风光景致。尤以管乐的鸣动力激盪於整个空间之中,彷彿让听者身历其境般…。围绕於身旁四周的全是直入九霄的高山,山上白雪蔼蔼终年不化,更加突显出人类的渺小短暂。在安静似謐的乐声中,却隐藏著波涛汹涌的杀机;强烈的气势一波波直袭而来,高史密斯一开始就给听者当头棒暍;强势的音乐手法硬是使人无法抗拒,直直掉入了他所创造的乐境中。随后,音乐路线一分为二,大提琴缓如潺潺小溪,似乎正影射著人类在面对大自然时那一丝丝的尊严,虽然微不足道,但却也是日以继夜、川流不息。第二轨「THE RAVINE」(峡谷)则是用喇叭等各种管乐器制造出一份诡异的气氛,紧接著弦乐悄悄带入,瞬间又爆出了琴键和大鼓的敲击火焰。至此,乐风由诡异转入紧张,只见鼓声渐渐紧促,终於在最高点时又急速下滑,万籟俱寂;笛声轻轻带入,但高史密斯此时又将乐风飞快拉高,百乐齐放,让人产生了如戏剧性般的极大震撼;此刻则又使人由紧张的心情转变到了间不容髮的危机。乐风随后大致一分为三:一是强硬的管乐,二是极快的敲击乐,三是如流水般的弹键音乐,三路时分时合,反覆交错,最后又同时并发纠缠而行。第三轨的「BIRDS」(鸟群)前半段是满快的一首曲子,一样以多路的配器手法进行,高史密斯运用各种乐器高低反差之特性,营造出很不协调音色来增加影像上的衝击力,所有音节成段落式的重击交错而成。有看过这部电影的读者便可得知这段音乐就是片中飞机吸鸟遭致撞击坠入湖中的那段。但到曲子后半段则趋於缓和,竖琴如拨浪般营造出飞机沉入湖中的景象。随后,曲风又有渐强的趋势,这则是描写遇难者奋力逃脱时的景况。曲末,再由第一轨的主题音乐稍作变化来结束此曲。第四轨「MIGHTY HUNTER」(伟大的猎人),第一轨的主题音乐再现,但主题的动机却有了转变。因为高史密斯在为这段音乐所作的片段,正是影片中主角对战大熊的高潮戏。至此,音乐的主题动机便从对大自然的讚嘆,转到了对人类的歌颂。短短一分三十四秒的乐曲於第四轨的表现中,可以得知,高史密斯已经在此替人类的境界作了相当大的提昇。这也说明了人类在危机四伏的环境里,同心协力、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高史密斯在第五轨的「BITTER COFFEE」(苦涩的咖啡)里头,又将音乐的整个动机作了大幅度的调整。这里已不再歌赞自然,描绘的竟是人类在克服危机后的勾心斗角,人类黑暗面表露无遗。这段音乐给了我们一种体悟:原来人类的最大敌人并不是严酷的的外在环境,而是人类自己发於内心的那股强烈私慾。这轨音乐在高史密斯跳断的拉弦中和迂迴的铜管中,替人类作了最好的注解。同样地主题音乐出现,但却是变调、走样的调性。笔者认为这正是作曲家对人类所作的强烈讽刺。第六轨「STALKING」(渐渐逼近)一开始是採取相当低调的手法来对上一轨的音乐所作的延伸。但於一分多鐘后,感觉变为强烈,时而大鼓重击,弦乐强力拉扯,人性的扭曲、丑陋随之而出。撼动人心的乐章此时却又被高史密斯一股脑儿煞住,继续打回音乐的低调轨道与第五轨相互呼应,断断续续的音符使人有了一种老谋深算、玩弄心机的阴险味道。第七轨「DEADFALL」(死亡陷阱)是表现人类黑暗面最极致的一段音乐。在长达六分多鐘的音乐里,可说是整张专辑里最为紧张激动的一首。其中里面配器的手法也正是高史密斯的正字标记,几乎他的每张专辑都会出现,这也正是笔者能够轻而易举认出他音乐的重要关键原因。喜欢电影配乐的读者朋友不妨可以留意对照看看。第八轨「THE RIVER」(河流)又慢慢导正了人类善良的本心。这段音乐述说的是片中受困於雪山中的富商(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 饰)不记下属(艾力克鲍德温/ALEC BALDWIN 饰)谋害他和与其妻(ELLE MACPERSON 饰)暗通款曲的仇恨;奋力救治前嫌的宽阔胸襟。主题音乐又再次显现,只不过这次的主题音乐已经让人分不清楚歌颂的到底是天地、还是人类?这位富豪无公无私的气度就如同他们所处的天地之中。皮筏顺著溪流而下,顿时让人豁然开朗了起来。第九轨「RESCUED」(救援),主体音乐在清脆笛音中渐渐甦醒,带著些许柔情、些许悲壮,但最重要的是它更带了些许人性的尊严。此时音乐的低回处带来的不是阿諛狡诈,而是悲天悯人的情怀。整张专辑的创作概念至此,已完全呈现出来。最后一轨「THE EDGE」(1997誓不两立主题曲)则展现了高史密斯少见的爵士乐风,钢琴键盘犹如水波般的荡漾於耳际之间,平复了听者激动不已的心情;在充满人文感性的小品乐声中,与之前九首大格局的交响乐相较下,则更加突显了渺小人类所散发出来的人性光辉。
3 ) 兽性与人性
1.片名的翻译有点怪,跟影片内容似乎不搭边。从英文名字看,意思大概是指一种非常极端的情境(借以凸显人性的脆弱、光辉),确实也不好翻译。 2.影片中两个主要人物(老富翁与年轻摄影师)设置在一个极端的环境中——没有人烟的荒野、山谷,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两人饱受饥饿、寒冷、恐惧、疲惫、绝望的折磨,并且还要逃避野熊的追杀,过程可谓惊心动魄、凶险万分!但是,实际更凶险的却是人心、人性!老富翁的猜疑是对的,摄影师确实与他年轻漂亮的妻子有染,而且也正谋划杀了他,以夺家产。但是,逃生路上的互助互援、生死一发的遭遇,令他们对彼此都有了新的看法,内心产生了微妙变化。 3.影片真正的高潮并非是捕熊杀熊那一个扣人心弦的片段,是在他们逃生有望后,底牌暴露时的心理对峙!愤怒、嫉妒、仇恨、贪婪、犹豫……在两个人的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这与两人表面上平静、缓慢的对话构成了惊心动魄的张力。 4.最感动我的是老富翁对摄影师的宽恕与救助,还有摄影师临死前的忏悔,这一刻他们都战胜了自我!~ 5. 最震撼人心的是摄影师之死,在即将获救的一刻,在生的希望终于出现在眼前时(看到直升机),他死了。他的死不仅仅是因为伤重不支,我想,更致命的应该是心力衰竭吧。恐惧、疲惫、绝望、嫉恨、贪婪纠缠于他的内心,而在极端环境中,这种力量被无限放大。在对老富翁的忏悔致歉中,他得到了解脱。 6.影片临近结尾时,我一直在猜测老富翁回去后会如何对待他的妻子,因为此时的他亦非昨日之他。影片最后,他深情拥抱了一下他妻子,并以委婉的方式向她表示他已知情。在回答记者关于他的同伴怎样死时,他目眺远方,眼泛泪光,淡淡地说是为了救他而死。这回答饱含深意,实际上一路上更主要是他在救援同伴,而所谓同伴“救他”,我想指的是绝境逃生的经历、同伴的相继死亡令他明悟了过去人生的狭隘、空白,有得以重生之感吧。
4 ) The Edge---之我观
这个剧本其实没有那么简单,这就是老犹太人成熟老道之处,其实两人最后到小屋的之前,查尔斯已经事先知道那边有陷阱的,逼着拿起枪对着他巴伯后退,让巴伯掉入陷阱时候的表情,是令人惊叹的冷静。所以,干掉敌人,最后又制服老婆,面对众生,还有什么解释的?”怀着感恩”说了最后一句话“they save my life",你永远体会不到查尔斯的孤独,这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富翁,太了解人性。。。
5 ) 迷人的霍普金斯
安东尼·霍普金斯,总觉得他饰演的各种角色都异常迷人。在《The Edge》这部电影里,他甚至太过完美,这个男人博学睿智,温柔绅士,重要的还有亿万富豪身份。
影片讲述一个荒野求生的故事,飞机失事,亿万富豪和他的雇员,在阿拉斯加雪野丛林奋战突围,故事模板很简单。情感冲突是暗线,某些地方有点含糊隐晦,于是也给了想象空间。
先介绍下两个主角:
1,亿万富豪霍普金斯
一个物质上拥有一切,精神上却极其孤独的人。易怀疑接近他的人都是为钱。没有友情,只有最爱的妻子,如今妻子出轨,眼看将“一无所有”。
2,雇员亚历克·鲍德温
富豪妻子的秘密情人,健壮年轻,仇富屌丝一枚,私下对霍普金斯妒忌愤恨,有鸠占鹊巢的想法。
作为一个聪明人,富豪霍普金斯已经看出端倪。影片开头,他老拿着一本书看,镜头给那本书扉页一个特写,是段生日祝福:Happy birthday,to a most thoughtful man ,and a wonderful employer. Ms.Harriet Smith.此外他对任何人都一副冷漠态度,心事重重。
那段卧室戏,妻子问他:A new book?(只是搭话),霍普金斯赶紧抬头,“是本荒野求生的书,女秘书送的,知道为什么?”并重复“你知道为什么她给我这本书?”老霍以为妻子忘了自己生日,所以一再提示。他深爱妻子,渴望被爱。妻子说“你是最优秀的男人,这是我为什么嫁给你的原因”。老霍眼神深邃望妻子“你是我曾唯一想要的女人。”
个人猜测幕后故事,女秘书Smith小姐已经爱上霍普金斯。生日竟然送荒野求生书,表明她老早就知道老板阿拉斯加之行,特意买的,被爱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你不经意的一句话,对方都很用心。生日赠言也可看出,Smith小姐很可能未婚,且极欣赏老板的体贴入微。而霍普金斯几乎时刻不离那本书,一方面是兴趣,另一方面可以说对Smith小姐的好感及潜意识里的喜欢。
霍普金斯仍坚信自己对妻子的爱,他要直面这个秘密情人,当面对质,以挽救自己几乎唯一的情感财富。于是答应乘飞机与亚历克·鲍德温一起冒险,飞机上突然发问:“你计划怎么杀了我呢?”惊住了所以人,这个情感冲突刚爆发,外部冲突同时来了,飞机被飞鸟撞击失控迫降。
幸存三个人,求生路上,霍普金斯仍追问出轨真相:“你认为我是一个傻瓜吗?”却被亚历克·鲍德温当面挑衅,用词不堪入耳。这个秘密情人故意表现出愤怒,想变相隐藏事实。霍普金斯虽然被激怒,却一时陷入迷惑。这时棕熊来了,逃亡时,霍普金斯遇险反而被情敌救了,很意外,陷入更深的迷惑。前面说亚历克·鲍德温有鸠占鹊巢的想法,只是想法,还没计划实施。他也没想杀霍普金斯,只是觉得他的存在是个BUG,凭什么他拥有一切!危险时救霍普金斯是出于人性。
这个举动却让霍普金斯震惊,可能商场上的厮杀比自然搏斗更狠更无情,见惯残酷的富豪,被这无意识的举动触动心灵。
棕能咬死一个队友,只剩下矛盾更加对立的两人。面对凶险的合作这种原始生存法则不得不遵从,这也最能加深男人间的友情。比如一支强悍的球队,越是创造出辉煌,兄弟情谊越是深刻。这当中建立的情感与信任最是纯真,横扫一切负面情绪,包括孤独。
这部电影中,安东尼·霍普金斯其中一个角色魅力是主动,这种主动不是凡事都上前,而是对命运的掌控力。被棕熊这种杀人机器跟踪,几次都险些丧命,自身越来越虚弱,连更年轻更有攻击力的亚历克·鲍德温都反复问,我们该怎么办?恐怕观众也在紧张,要怎样才能甩掉这畜生。霍普金斯沉思良久,说杀了熊吧!这个想法太让人震惊,太有魅力了,单单是一个想法就了不起。比如前不久“无人区”中徐峥这个律师角色,就被诟病于自始至终的被动。
杀棕熊谁都不能胆怯,为救彼此都能豁出性命,这是原始的本能,队友死了你也不能活。成功杀熊后, 两个男人搀扶着躺在棕熊尸体上,此时一切对抗烟消云散。
两人在雪地中行走,已经开始倾诉心灵。霍普金斯说“i said this is my life,this is my life,but you can change your life"(假如这是我的人生,这就是我的人生,但是你可以改变你的人生)。这里的“life”是人的生存状态,比如他自己的孤独,这个是可改变的,情敌都可以变知己,还有什么不可能,任何人之间都可能产生纯真的感情,所以你可以选择不孤独。“我以前不相信,是因为我从来没见过真正改变他们人生的人”,霍普金斯这样感叹。
林间小木屋里,霍普金斯还是发现了妻子出轨的证据。妻子给亚历克·鲍德温手表的刻字是“To Bob from Michey,for all the nights",这简直太露骨了。霍普金斯本想烧了纸单,但此时亚历克·鲍德温拿着猎枪进来了,准备装子弹。这绝对是个误会,霍普金斯想到他杀人灭口的时候到了。这么想是有逻辑上的必然,已到安全地点,没有合作必要性,又没有第三者,此时不杀更待何时。而我们看到亚历克·鲍德温拿子弹的时候在说,我要是拿了相机,绝对会发一笔大财(他是个摄影师,这景色太美了。也能发现鲍德温的人物性格在于贪财仇富并不嗜血)。
事已至此,想到将被灭口,霍普金斯质问鲍德温表上的刻字。亚历克·鲍德温听到这话有一丝震动,知道隐瞒不了,仍继续装子弹,并装傻,心里杀机在这时慢慢显现。
举枪时却迟迟不敢下手,一直废话掩饰紧张,并要霍普金斯转过身去,不敢面对他犀利的眼神。我想是在这时霍普金斯想起地面的陷阱,并逼迫其后退跌入陷阱中。我相信这种说法,才是霍普金斯死里逃生却不杀鲍德温的原因,并不是他本身就多么高尚,本身就具备宽恕的品质。试想没有任何曲折,给戴绿帽的男人还要杀你,你拿到枪后杀他不?你还救他不?如果你还救,你不是人,你是神!人物行为的必然结果,是因为有一个心理的必然因素。
人生太容易孤独了,有一个能经历生死的知己是件万幸的事。 既然有了情谊,既然能摆脱孤独,为何还要因为一段不能挽回的感情去消灭它呢。救他,是必然选择。
鲍德温由于陷阱重伤,霍普金斯救他上船,一直鼓励他活下去。鲍德温却开始忏悔,他感悟到友情的力量,他为自己的罪恶真心忏悔。临死前的话直逼人的泪点。
“我知道原因,你从没有一个亲密的伙伴,是不是?”
“是”
“现在我是你的宠物计划,我是你的业余爱好”
“随你怎么说,Bob!"
”要杀你的人,你却救他,you stupid son of bitch!"
“不,你不是还没那么做嘛”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却从没做过什么像样的事,查尔斯,对不起!我为我做过的事而抱歉。“鲍德温死了。
最后,霍普金斯回到营地,铺天盖地的记者采访,他从中间走过去,很绅士的一笑拥抱了妻子,很短暂,目光却遥远疏离。妻子似有发觉,低头却见丈夫把表还到她手上,那是她送鲍德温的,上面刻着To Bob from Michey,for all the nights。
记者问:你的朋友呢?他们怎么死的?
霍普金斯含泪:他们死了,为了救我的命。
最后这句话,很多人说印象深刻,那怎么理解呢?我个人的理解是,原本失去爱情的霍普金斯就等于死人一个,他想挽救,想救爱情,却无意感悟这世间处处存在真情,看你如何选择。他们的死教会了他生,他怀念他们所以流泪。
后面的剧情,我想霍普金斯应该去找Smith小姐了,因为他已明白妻子不爱他,他已有获得新生的能力了。
PS:另外,了解安东尼·霍普金斯当年拍这片,掉到冰河重病住院。还有片中的红飞机就是哈里·福特森《六天七夜》中的那架,之前看过,印象还很深。片子主演本来选罗伯特·德尼罗或达斯汀·霍夫曼,最终选了安东尼·霍普金斯。
6 ) 人生是短暂的,充满了背叛
看了这部电影。本来是冲Anthony Hopkins来的。自从看了The Silence of the Lambs,就非常喜欢他。看完之后觉得这位演技一流的“医生”真的不仅仅能带给我们惊悚,还能带给我们对人性的思考。
剧情不再赘述,请参见其他网友评论。只着重说说我觉得的看点:
1.Anthony Hopkins,因我是他的影迷,就是冲着他来的。(其实他还演过好多大家耳熟能详的片子,如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1991),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1991),Nixon (1995),The Edge (1997),The Mask of Zorro (1998),Mission: Impossible II (2000),Hannibal (2001).Red Dragon (2002),Beowulf (2007)(voice))喜欢他的朋友不要错过了。
2.北美的自然风光。说实话,我觉得北美的自然风光和我们祖国的风景还是有不同的,也许通过本片可略见一斑。在我们的土地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文的文化的气息和一种优雅的美,而北美则更可以被称作是wild nature。
3.一定要表扬一下在影片中出现的大熊,Bart the Bear。它的演技可和Hopkins相提并论啊。如果你在看到影片结束出字幕时,首先就会看到“感谢大熊”意思的话。虽然它是由驯兽师带领着演戏,可是在看电影的时候真的觉得它很凶恶,很残忍,很生气!(没觉得它是在表演。)
4.对人生的思考。请看这两句话:
if this is my life, and this is my life. but i can change my life.
i never know anybody who did actually change their lives.
看似矛盾,其实不然。过去曾听过一句话叫“信命,但不认命”,也许大概和这个思想有点点关系吧。一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并且想要改变它(有时候有意无意向好的方向,有时候有意无意向不好的方向)。可另一方面,我们终其一生也许不得不去接受很多很多的无奈和摆布,到头来落得感歎不已。能改变,又不能改变,这也许就是人类内心独白的两句台词吧。
5.性本善?性本恶?我才疏学浅,无法就这个论题下一个定论。在看到 Robert举起枪来,对Charles说出了:“life is short, full of betrayal.”这句话,及这之后Charles的回应,让我更觉得影片中体现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就是In all things, generosity.(在所有事情上,我们都应当宽宏大量)。这也就是爲什么影片最后会有这样一句台词:They died... saving my life. 所以,人到底应当怎样活着,答桉不言自明。
6.如果有耐心,请听听片尾的乐曲,应该是钢琴吧。(我不太懂)但是非常好听,很值得你再静静坐在那里一边听,一边回味这句话:
Charles:Why is the rabbit unafraid?
Styles: 'Cuz he's smarter than the panther.
为什么把德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能力?原因在于先有这个心,后才有行动。如果不把心灵守好,容易走火入魔,利欲熏心,就如同黑豹一样危险而无智慧,而有智慧的人像兔子一样看似容易被狩猎,实则黑豹无可耐之。
片中对完美男人的解释:冷静,智慧,渊博,勇气,宽容,感恩。当然主人公最大的特点当属富有,但富有并不是原因,而是结果。
差距就在,安东尼随时随地都愿意读书,并且随时随地都能沉下心地读书!冷静,思考,领袖力,耐心,耐心,耐心
非常棒,冬游踏雪意外变成历险记,后来又变身惊悚片。鹤健士的好看片子还真不少啊,这个外貌可怖的老家伙真还挺可爱的。男猪人格实在伟岸博大,那坨一表人才的垃圾却至终觍颜不改,够厚的狗脸皮。几番遇熊经历颇让人捏一把汗。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还不如狗熊直白的取你命那么好防范。黑鬼真是低智种族。
这片子唯一的瑕疵便是鲍德温同志夸张而又做作的演技,而且和霍普金斯同框后又被无限放大,显得更加出戏,这货真的只适合演喜剧。
大卫马梅的剧本,有足够的文学性和类型特色以及暧昧。故事上看,有些为有产阶级树碑立传的意思,你看,老头子有钱还有野外生存能力还有原谅出轨妻子和情人的人性美,但这个作为电影主题薄弱了点啊,前半部分我是没看出来这故事的意义在哪,秀编导的野外生存知识么?另外杀熊这种戏别拍了,真的很烦人
情节非常好看,特别是荒野求生的那段,主人公很牛。。后面情节稍差。。不过总体很精彩。。
明明就顶多是冒险片而已,配乐非得弄得像惊悚片似的。不过也算引人入胜,兔子始终是比豹子聪明。淡淡定定有钱剩啊。
一个很睿智的老男人。看到一半的时候,还以为这两男的会产生断臂之情。。。
霍普金斯老大爷真·演技派,变态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就不提了,扮演起优雅睿智的富豪形象同样有说服力。本片中的男主人设已经完美到近乎无可挑剔了,得益于自然的表演,并没有产生失真感。老大爷满腹活学活用的荒野求生智慧,身处恶劣环境依然沉着冷静处变不惊,几番受挫后还能保持超强的意志力,对比之下,正值盛年的男二真是不忍卒睹。其实结局一开始就已注定,除了年轻光鲜的外表外,男二这种庸俗的夯货用什么来和男人中的男人比拼呢?
不算太有名的片子,但是两个人流落深山荒野求生的戏拍的太好看了。霍普金斯和鲍德温的对手戏非常精彩,既惊险刺激紧张,又完美体现了人性的复杂,善恶一念间啊。霍普金斯的角色人格魅力太闪亮了,一个聪明善良又完美的人啊。
开头时和AnthonyHopkins一样被吓到了,只是后来每况愈下,变成了俗套的野外生存。never feel sorry for a man who owns a plane...最后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那个百万富翁,所以我们要努力做一个有钱人,连熊都不吃有钱人!
life is short, full of betrayal, and generosity.
当年看过VCD版本,重看了一区版DVD,剧情我不必多言,电影节奏紧凑,又不失发人思考的细节,心理战是这部电影核心所在.AnthonyHopkins将一个完美的男人演绎的恰如其分,最后那句“they save my life",强人!PS:兔子为什么不害怕?因为它比黑豹聪明.
大卫.马梅总是沉的很低,但他并不是故意的,因为自然如此。
导演想塑造一个类似欧美贤者的角色。但是能力不足,给我的感觉是塑造了一个去人性化过度古怪的富翁。后面还圣人般去救摄影师,说白了,要不想加剧摄影师歪念,就不该危险的时刻去透露自己知道他和妻子偷情的关系,既然透露了,就要先把枪拿到,别给摄影师机会,就不会有考验,不会逼摄影师掉落陷阱。
对视,是本片一个重点,与熊对视,慢慢后退,可以逃生;与敌人对视,慢慢向前,让敌人后退,跌入陷阱,也可以逃生。这是一部关于信任,关于爱情,关于背叛,关于智慧,关于人性善与恶的故事。很显然,野外生存不是重点,而是孤悬野外,人性与兽性的暴露,故事可能想表达的更多,但情节单薄了,除了熊与人、人与人的对峙,一些故作惊悚,居然草草结束,本可以将人性挖得更深,比如出轨男女的更多细节,富翁与打工仔的更多心理交锋,全显得潦草,不够丰富。BUG也多,黑人娃玩刀居然能将自己大腿割那么大口子,熊皮刚剥下来居然那样干净,荒野木屋里居然放着猎枪子弹,几天没吃东西居然有力气与熊殊死博斗,导演安排的吧!
无惧死,何惧生?较少关注本片中人性丑恶的一面,纯当学习了如何在户外生存.却想起一些总是提及想死的朋友,信念是多么重要...
影片最后Charls说:“They died for saving my life”,但事实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想办法,指南针,在冰上生火,包括杀了那只熊,最终Bob的手表证实了妻子的不忠,一路走出来真不容易啊。
这六根火柴是怎么撑过严冬季节的,还别说下一秒就非得自己作一下跳进河里把浑身弄湿透。棕熊被拿来当做反衬人物孤光的物品,只有恶的危险性。查尔斯对棕熊的惧怕象征着意外死亡的疑虑,而面对野外生存表现出来的淡定沉着却是比任何人都更洞悉生命的珍贵。也因此一再劝诫和保护同伴。情感纠葛金钱欲望在整个过程中就像是麦高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