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很喜歡結局
很多人說很沉悶
我同意
Dillinger案是個很好的敘事題材
真實的背景
充滿智慧冒險的正邪鬥
無疑是好萊塢導演的最愛
只是流水帳式的形式稍感冗長
在這兩個小時半裡
大部分不過就是講這些事
John Dillinger
成功搶了三家銀行
成功逃獄了兩次
成功得到了一生中的摯愛
然後
輸掉了一打朋友
輸掉了滿身的傲氣
輸掉了最後的一絲掙扎
Melvin Purvis
成功幹掉了一票大盜
成功贏得公眾的擁戴
成功看著頭號公敵倒地
然後
失去了對恩師的信賴
失去了當FBI探員的自豪
失去了他這麼多的裡想
整部電影只因為最後那十分鐘的結局才配叫傑作
John闖進了警察局
就這麼大剌剌的繞了一圈
所謂的狄林傑專案小組辦公室
看著自己的照片抹起一笑
Purvis收買了John的人
帶著手下 指揮著命令守在戲院外
當晚 Dillinger看著一生中最後的一部電影
思索著劇中人物的對白
那些畫面不斷的閃過腦海
他可以感受到這不同尋常的時刻
門外 Purvis點起了雪茄
穿越人群 扣起板機
手中的槍來不及反應眼中的遲疑
火花燃起
"Tell Billie for me, 'Bye Bye, Black Bird' "
2 ) FBI崛起记——《公众之敌》
又一部枭雄覆灭记?你要这么看这部电影,那太浪费曼导演的苦心了。有了《邦尼和克莱德》、《情枭的黎明》这些个枭雄覆灭记在先,后来人如何跳出原来的叙事窠臼,能够“搞搞新意思”,对每个要拍这个类型的导演都是个严峻的挑战。
迈克尔曼的《公众之敌》新意在哪里?
看完《公众之敌》,你能说说约翰迪林杰和杰西詹姆斯(不知道这个帅哥事迹的可以参阅本人以前影评)有何不同吗?作为同样被时代裹挟向前的枭雄,他们奋力挣扎最终还是不免被碾压在时代的车轮下,在这个悲剧的宿命中,他们迸发出了什么样的个人特质呢?
说实话,我没看出来。我觉得曼导演压根儿也没想讲清楚,我总觉得曼导演想讲的原来不是这个劫匪,而是通过劫匪在还原一段历史——FBI的前身的那段真相。
还记得片中最血腥的镜头吗?那是漂亮男孩/小白脸弗洛伊德在苹果园被一枪洞穿,镜头长时间的瞄准了那个流血的伤口,弗洛伊德在地上扭曲,最终死去。而之前是很长的铺垫,渲染身为调查局探员的普维斯从下蹲瞄准到射杀的全过程。
之后的血腥镜头发生在普维斯射杀娃娃脸尼尔森,普维斯持续开枪直至把手枪子弹打光,尼尔森终于晃动倒地。而在这之前,调查局刚刚对一辆拒绝停车的汽车扫射,到普维斯上前观看的时候,里面两个人死状恐怖。
影片最终的血腥镜头发生在电影院外,迪林杰被当街从后脑一枪贯穿,血瞬间形成了一片血雾,之后再从贴在地上的脸的破洞中流出来。
而约翰迪林杰团伙的恶行,电影中给的持续关注镜头和近景镜头却相对要少的多,自然给人印象不会太深。曼的这种安排,绝非偶然,实属故意。
曼想说什么?从胡佛局长身上可以方便的一窥究竟,他几乎是片中塑造的性格最为鲜明的人物,深谙斗争手段,残酷而绝不不留情。迪林杰不过是不自觉的充当了胡佛扩张自己调查局最好的路径和手段而已,而这种扩张的手段和方式其实和迪林杰的手法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才是曼导演渗透在幽幽历史表象之后的真面目。
说到底,迪林杰也好,几年后退休自杀的普维斯也罢,不过都是被历史裹挟的小人物,奋力挣扎却依然身不由己,他们开启了残酷血腥之门,才发现这扇门一旦开启就无法回头,留给自己的只有崩溃和死亡。而这一切所造就的不仅仅是没杀过人没到过现场的administrator(管理者)胡佛这类人,更是一个分外强大的国家机器,这个国家机器已经把影片中那些小人物碾碎了,下一步会是谁呢?
3 ) 阵容强大,背景有趣,但讲故事太匆忙,讲人性太浅薄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
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
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都挺喜欢。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
优点:1。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
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全剧终。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看完了,觉得:“哦,好吧。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D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4 ) 就是因为舍不得那点儿胶片
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
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
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5 ) The Chicago Typewriter and Else
Hollywood最喜欢塑造英雄,正面的,或者反面, 而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时代背景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反面的(因此Christian Bale连续在The Dark Knight和本片中做了两次暗淡的配角。当片尾人们拥向尸体时,他在镁光灯和照明焰火的烟尘里逆流而行的孤独剪影,着实苍凉)。这些人被当时正初露锋芒的FBI冠以“Public Enemy”的名号。他们当中的翘楚包括了(括号内为电影上映年份): Bonnie and Clyde (1967), Pretty Boy Floyd (1960), Machine-Gun Kelly (1958), Ma Barker (Ma Barker's Killer Brood, 1960), Al Capone (1959), Baby Face Nelson (1957, 1995) and John Dillinger (Dillinger, 1945, 1973, 1991, Public Enemies, 2009)。
这些反派英雄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阵营: 酒贩子和强盗。这两个职业可谓都是应运而生。美国从1920年开始长达14年之久的禁酒令,又从1929年开始经济大萧条。有禁酒自然就有私自贩酒,有经济萧条就更有人跑出来半路打劫。你说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好,是物极必反阴阳循环也好。这就好比天主教的神甫们,难免是要出几个童娈癖者的。
《庄子》里有个故事,孔子向盗跖保证要去说服诸侯给他封一座大城,让他也做诸侯,从此“罢兵休卒,收养昆弟,共祭先祖”。盗跖驳斥孔子说,做大盗杀人毕竟有限,如果他做了诸侯,而假借仁义来杀人,那就更祸患无穷了,所谓“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汤武立为天子,而后世绝灭;非以其利大故邪?" 因此如果Dillinger在遇到Billie之后就决定收手,那他就不成为大盗了。当然Dillinger本人的际遇是有点George W.的味道,之前的几个正经工作都给搞砸了,才发现了在抢银行(当政客)方面的天赋。他在那个遇到了Billie的夜总会对Alvin Karpis说,"We're having too good a time today. We ain't thinking about tomorrow."
然而之后他的原班人马纷纷落网,他不得不铤而走险,跟Baby Face Nelson合作。于是在一次抢劫中,他失望地看着Nelson肆意地向平民扫射,从而导致路人纷纷倒戈。他被人从视如现代版Robin Hood的神坛上拽下,因此臂饮一弹时,我想全场观众都能油然而生一种目睹楚霸王临乌江时的悲情。
Johnny Depp把这个反派之王演绎地唯妙唯肖,据UPI说是跟他小时候在肯德基州家中拥有和使用过Tommy Gun密不可分的。这多少有点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的是Tommy Gun的确深入民心,所以Depp家才会将其收藏。事实上如果银幕上二三十年代的帮派人物手里不拿一把Tommy Gun,就好像是拍一个蒙古人的片子里面没有人骑马。
The Thompson submachine gun, aka the "Tommy Gun", aka the "Chicago Typewriter", the "Chicago Piano"也许是Hollywood所最中意的银幕枪支。远的不说,本世纪内,Pearl Harbor (2001), Band of Brothers (2001), Road to Perdition (2002)就都留下了它的倩影。光是History Channel就有三部关于Tommy Gun的纪录片。有一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Tales Of The Gun - The Tommy Gun: Gun That Made the Twenties Roar,光听这片名就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同样是手持Tommy Gun, Tom Hanks在大雨中无奈地扫射他老板时哀怨的眼神,就多了一份拖沓的仁义。而硝烟散尽时,回响在空气中的清脆的弹壳出膛声,以及Johnny Depp挂在车边疾驰而过的身影,相信都将会给Tommy Gun传奇的银幕历史添上浓重的一笔。
另外这部电影里用到不少对比手法也值得一提:Melvin Purvis和John Dillinger的正与邪,J. Edgar Hoover和Melvin Purvis的官僚与实干,Dillinger与Nelson的盗义与无义,Billie Frechette与Branka Katic的衷情与背叛等等。
这部电影是全程用Sony F23数码摄像机完成的。这可以从片中人物面部清晰的汗毛和多数夜间片段强大的景深当中一目了然。HD对于本片的摄影师、艺术创作以及后期都该是个不小的挑战。Public Enemies貌似是这部HD相机的大银幕处子秀,但这仅只是一个开始。
6 ) Bye black bird
电影是部很真实的传记片,镜头晃动和无时无刻的拉镜头更添氛围感;
剧情方面从开端幕约翰风头正盛适逢佳人到展开幕普威斯特与约翰针锋相对,后高潮幕约翰势衰两方枪战,结尾幕约翰枭雄落幕走向死亡。
将近两小时半的时长,像是刻意不特别突出人物性格,用总是晃动的镜头来记录一切,1933年,罗斯福上任,经济大低迷,犯罪尤甚,正如影片节奏走向,警方崛起罪犯势败,老美走上坡路的时候,有些混乱时代的人民“英雄”,就像约翰一样,渐渐消亡了。
下面说说我喜欢的几个镜头,很抓人,很有意思。
约翰与比莉共度春宵后约定终生,两人同处一个画面切近景,光源却不同,一明一暗,像是两个世界,这也暗示了两人最终命运。
构图很漂亮,有点黑色幽默,“罪犯就在你身边”,警察用大荧幕喊话,所有人听从向左向右扭头,唯独通缉犯约翰,他低头慌张又得意,帅拉了……
擅自严刑拷打比莉的胖警察被普威斯特拦住并且附赠无数眼刀(哥们儿办案不打女人)(同时也有前段剧情同事去世等等等等的心理阴影,贝尔警官,很拧巴的一个人,最后也给折磨自杀了。。。)警局中人站在门后走廊朝里面探头,胖子一个人贴墙呆站,嘲讽技能拉满,很记忆深刻的一个镜头。
前景是约翰的后脑,后景是呼应比莉的“戏中戏女主”,绝别意味很浓的气氛一下子烘托出来,悲伤又克制,大英雄的浪漫法,在所有人觉得他会去看另一场枪战电影时,他去了另一场。怀念和记住恋人和朋友。
all in all 戏中戏来再次call back一下本片男主至死人生信仰:
活的要精彩,死也要精彩,不要恋栈,燃烧你的生命吧。
7 ) 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最漂亮的台词都用在了德普的爱情戏上。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穿着风衣从公寓出来,头号通缉犯德普接她上车的时候,边开车边嚼着口香糖边微笑,真是电力十足。
1.
马蒂,告诉我,我的兄弟们现在很安全。
只要你呆在芝加哥东部别乱跑,你就像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安全。
2.
你太心急了吧?
如果你眼中的人和我现在眼中的一样美,你也会心急的。
3.
听着,宝贝,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来自什么地方,而是要去什么地方。
4.
我喜欢棒球、电影、好的服装、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5.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是的,截止今天。
6.
你哪儿都不许去,听见没有?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7.
你现在看起来需要一个伴儿,我和我小弟弟去拜访你一下怎么样?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被自杀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长还闷的吓死人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大强盗的传奇.
还打坏他的脸。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爱的如此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