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电影可以分为几个章节:童年遇见女巫,青年遇见巨人,出走进入幽灵镇(丰都),城市遇到马戏团,向女主求婚,参军解救姐妹花,回到家乡当推销员,变成大鱼
1 童年遇见女巫
女巫就是一个魔幻的存在,奠定了整个故事魔幻的基调,告诉你这不是一般的故事,遇到女巫是相信这个童话的开始,也在最后自己对女巫眼睛给出的宿命的想象中结束。那么为什么女巫是珍妮呢?奇怪,珍妮不是在幽灵镇才遇到的小女孩嘛?后来重返幽灵镇时候珍妮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妻子,和其他女人。所以即使珍妮一直爱着他,在男主的童话里,也只不过是一个可以是任何人的路人,可以是女巫,可以是小女孩,可以是重回丰都时候的离婚女人,就像于谦大爷的父亲一样,可以是故事里任何角色。事实上珍妮几乎贯穿了整个故事,而且基本都是比较负面的,所以珍妮可能也象征了一些保守的,阻挠男主的力量,在后边我也会说到。
事实上,男主从一开始就不甘于在局限在小世界,大家记得回忆男主出生的镜头吗,直接从手术台飞出了产房好远好远,三年的爆裂生长,也是好奇心的增长,还有关于金鱼和鱼缸的不能更直白的隐喻,包括后来遇到了超大的巨人,离开小镇的时候大家坐在超级小的汽车里游街给他们送行,都在表明,男主野心太大,世界太小
2 青年遇到巨人
除了是男主出外闯荡的契机,男主自告奋勇去捉拿巨人,也表现了男主无所畏惧,充满了激情,他对所有人的温情和友善在他愿意把自己献祭给巨人的时候也能看出来,而且就此打动巨人,两人开始上路
3 出走幽灵镇
幽灵镇的英文是Spectre,直译就是幽灵的意思,所以翻译成鬼城的那个丰都也算是不错的意译了,不过还是叫幽灵镇吧,直观一点。有人说这是天堂,可能有相似的地方,但我觉得这里虽然与世无争,大家看似很悠闲,但是他们的状态是缺乏信仰的,迷茫的,虚无的,更像一个幽灵组成的小镇,在全片都是带一点消极意义的。大家的鞋都被挂了起来,鞋子本来应该是踩在脚上走路的,脚踏实地的,现在都在天上,表明了大家是一种虚假的美好,也说明了大家丧失了走出去的勇气,这和男主当时的年轻气盛是完全违背的,所以男主选择了出走,并且说出了那段:
This town is more than any man could ask for, and if I were to end up here, I'd consider myself lucky. But the truth is, I'm not ready to end up here.
其实关于幽灵镇的暗示还很多,比如男主刚来的时候,村长说你来早了,说明男主还不想止步于此,又比如当时村长和他说话时候,其他人都定格不动了,活像幽灵一样,还有大家都坐在摇摇椅上漫无目的,还有诗人说他在这呆了12年,把生活写成了诗,但是男主拿过来看的时候,只有三句:草好绿啊,天好蓝啊,幽灵镇真好啊。不光是如此简短,内容也是如此空洞,让你觉得幽灵镇的美好到底是真的,还是表象,咦,怎么让我觉得被讽刺了一波好山好水好无聊的养老圣地土澳呢。。
所以还记得在摇摇椅上,珍妮脱了男主的鞋子,男主很生气的说,我需要它们。其实这里是暗示珍妮想要男主留下,在小镇上,在温柔乡里,丧失斗志,珍妮是一个拖后腿的保守力量,所以在童年时候珍妮也被安了个女巫的角色,而且还记得和巨人离开家乡时候女巫对男主说什么吗?
biggest fish in the river gets that way by never being caught.
大鱼一去不复返,也表达了珍妮对他的抱怨,而且当时珍妮才8岁,就跟男主说了,你一定要回来,在大家分别跳舞狂欢的时候,转圈圈的女人也跟男主说,珍妮觉得你很不错,男主还一脸懵逼反问,然后女人说我觉得你很不错,所以这里可以看出来,珍妮要不然就是暗示男主小镇有个青梅竹马的喜欢自己的女孩子,要不然就是为了纯抽离表现珍妮也许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人,只是一个让你懒惰的,消极的力量。
另外还有一个点,就是幽灵镇水边的那里,男主不顾一切跳到水中,为了追寻自己的美人鱼,水一直是象征生命,也象征了性,还有当时水里的蛇,蛇是当时诱惑亚当夏娃吃禁果的,这里有人认为是男主性的觉醒,我觉得可能是男主回忆里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吧。
4 城市遇到马戏团
这可能是男主在城市奋斗的三年,他说自己自一个马戏团辛苦打工,只是为了遇到女主,这可能是在暗示除了遇到女主这件让人欣喜的事情,在城市打拼的三年都是无聊和艰难的,马戏团的老板看似奸诈,榨取男主义务劳动,还有骗巨人签不平等合同,但是就像那个狼一样,表面上凶狠,但其实只是孤独,缺乏友情,这可能也是社会把他变成这样子的。最后他从叼着木棍的狼变成了人,还抱歉的问男主是不是杀了人,他此时恢复了人性,而且还告诉了男主女主的下落。值得一提的是,手下当时在房车门口,面对狰狞的狼,却开枪射了男主,可能也是在说强权对普通人的震慑,当然在魔幻的童话里男主当然也是毫发无伤。还记得马戏团老板的一句话,可能也概括了男主在大城市的生活
You are big fish in small pond, but this is ocean
5 向女主求婚
可以看出这段是回忆里最美好的闪光点,所以也是最唯美的,飞机喷烟表白,铺了满地的鲜花,包括他们在马戏团的一见钟情,以及为了认识女主费劲了力气,也表明女主在男主心中的分量,男主站在鲜花丛中那一幕加上bgm真是帅呆了,大家一定要倒回去看看
6 参军解救姐妹花
这段不展开说了,哈哈从后来的那个死亡证明也可看出应该是有一顿相似的经历,还有最后出席葬礼时候,可能男主真的是执行任务时候,认识了姐妹花,并且热心帮他们来到美国工作。
7 回家乡当推销员
这段讲的很隐晦,电影里只提到什么战后大家的返乡潮,他也回去当推销员了。事实上,遇到的大暴风雨,可能也是在大城市遭遇的困难,所以开车开着开着就回到了幽灵镇,像鞋子挂在绳子上一样,车挂在树上,也表明男主想安定下来,回到了家,不再去大城市了。这段里边诗人抢银行的那段,还有他后来去华尔街发展,可能也会再说世俗对一个成年人的改变,终将放弃理想,进入世俗。但是幽灵镇却也变了样,和世界联通了,什么银行贷款,修路,商店都进来了,正如珍妮说的,第一次你来早了,第二次你来晚了,来早了是因为男主有野心,不甘心在小镇,第二次来晚了是说男主虽然想安定下来了,但是现在有了家庭有了现实的压力,再也回不去那个年轻的无忧无虑的心态了。男主努力想把小镇买下来,让他们保持原来的模样,其实是想留住内心的童真,永远年轻,永远尿道炕上,噢不,永远热泪盈眶,但是一直不想卖的珍妮,可能也代表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被世俗化的,被污浊的世界改变的那些,正如珍妮失败的人生和婚姻一样,知道最后和珍妮的和解,可能代表了男主真正放下了,回归了平静。
这段很有趣的一个点是,当男主问珍妮是不是结婚的时候,珍妮说结过了,那年她18,男人28,大家还记得初到幽灵镇珍妮说的吗,我8岁,你18,等我18,你就28了。所以珍妮是不是真的结婚了,我觉得存疑,这也可能是她对男主的表白和暗示。
8 变成大鱼
男主是怎么死的。应该是癌症,这个从女主打电话让三年不见的儿子来探望即将去世的男主,以及男主喝奇怪的药,最后在医院虚弱,都可以看出来。有一段是男主在浴缸里想自杀的戏,可能是被病痛折磨的太痛苦了, 但是又被女主发现了,很尴尬,于是说I‘m drying out. dry out有放弃的意思,感觉他是想说我想放弃了。但是女主马上说我要买个小喷壶,这样你就不会干了,有点像谐音梗的意思,然后男主和女主抱在一起,女主哭着说,I don't think I will ever dry out. 这个就很明显了,如果男主自认为是鱼,自己快干枯了,但是女主这个话明显是说,我不会放弃你的。
关于影片一大争论就是这是讲父爱的还是讲人生的。我觉得主要是讲人生要有大局观,要乐观,要有追求,但是父子情也是贯穿始终的,从开始父子3年不讲话到最后的和解,其实父子之间都是有着深沉的爱的,这种爱是一些细节可以看出来的。比如虽然和父亲闹了矛盾,二话不说飞来看父亲,比如安慰父亲喝一半的药,为了不让母亲发现,自己喝了另一半,比如餐桌上,面对父亲讲了无数遍的故事,在女朋友面前,依然为父亲当捧哏的,耐心听父亲的故事,而父亲的爱,就是用尽努力,让这个世界变成一个魔幻的童话
最后的最后,父亲到了河边,脱了鞋,和母亲告别,变成了一个大鱼,永远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到达了人生旅行的终点。而大鱼的传说,会一直延续下去,这可能就是一个渺小人类对世界一点微不足道的影响吧,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凡走过,必有痕迹
前后刷了4-5 遍,这是一点自己的见解,希望对大家能有点帮助,如果有不同看法也希望告诉我噢
这部电影是别人大力推荐给我的,光是电影的名字big fish绝对吸引不了我,太普通了。
这部电影某种程度上和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比阿甘更隐晦,更难懂一点,情节更天马行空,在放到1/3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想要干什么,这位年逾古稀的父亲怎么像个老顽童一样总是用故事来搪塞其他人,当时我比较能理解儿子的感受。
其实小村庄,幽灵镇,马戏城,大学,征兵,做销售一系列地点都随着主人公的长大而变化,越是小的时候,这些地点发生的故事越离奇,和童年想象力更丰富不无关系。这里发生的很多故事都带有隐喻,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解读。比如马戏城老板,既可以想象成抠门老板也可以想象成色厉内茬的老丈人,一开始不好接触攻击性极强,但是一旦运用智慧找到合适的方式就能撬开强硬的外壳。女巫的故事则非常有深度而且与大鱼的主题直接呼应,父亲从小就并不畏惧看到自己死亡的那一刻,“人有必须奋战的时刻,也有必须接受现实的一刻”,无论死亡什么时候到来都是命运的安排,然而该做什么事的时候并不能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会终止而停下脚步,因为你正在做的成就了你生命的意义,在死亡到来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自然而然的终止。结合了孔子“未知生,焉知死”和庄子“鼓盆而歌”的思想。
在儿子出生的那一天,父亲用珍贵的结婚戒指钓到了一条大鱼,在父亲死亡的那一天,儿子将父亲化成的大鱼放生到了水里,我不禁联想是不是这条大鱼又再一次回到了这条生命之河中,不知道哪一天哪一位父亲又将这条鱼捞了上来……
在我喜欢的人中,有这么一类:他们看上去很安静,甚至有些迟钝,很多事情,在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而是在事过境迁之后,他们才深深发觉那些事情对他们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大鱼》之于我,就是一部这样的电影。它很安静,甚至有些不起眼,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虽然也微笑,也感动,但内心里并没有看《剪刀手爱德华》时那样的惊艳,一边想着那些奇妙的隐喻对我来说,都是轻而易举可以理解和了解的,另一边又居高临下地暗暗叹息:TIM BURTON好像老了呀。
直到最近我重新看这部电影。
这次是和父母一起看的。他们做为老一代的人,我开始非常担心他们是否能接受(遑论)理解这么一部看着有些怪异的电影,有着太多不写实的地方。果不其然,母亲看了一会儿就起身走了,说不好看,倒是父亲沉默地坐在那里——但他似乎看哪部片子都是很安静地坐着,所以我也拿不准他是否喜欢。
父子俩坐在黑暗的视听室里,默不作声地看了一半。
母亲回来问,“还好看吗?”
出乎她的意料,也出乎我的意料,父亲回答说:“非常好看,简直是太好看了。”
这个回答让我意外,也让我如释重负。
于是母亲也坐下,和我们一起看。
那么,这个幽默善良又充满神秘感的男人的一生,就在屏幕上面对我们展开。他做为丈夫,做为父亲,做为朋友,做为被小女孩爱慕的人,经历着完全奇妙的普通生活经历。
我则再一次被TIM BURTON诗意的表述所打动。
那个经典镜头再一次出现:他望着一见钟情的女子,时间突然顿住,他穿越时空的阻隔,慢慢朝她走去,那些眼前的停滞在空中的爆米花被他轻轻碰落。
这次我没有以一种视之为技巧的挑剔态度来看《大鱼》,而是以纯粹的观众角度,那些柔和的浪漫手法显得无比温暖。这是一部温柔之极的电影,所有生活中的磕磕绊绊,在一个老人的眼里,都已经圆润如玉,最后归于影片结尾那场快乐的告别。
没有大喜大悲,所有的生死离别都是微笑着的,不惊慌不嫉恨不狂喜不痛苦。
有的人可能没能看懂这部片子,那是因为他们那时正巧没有一颗细腻而温柔的心,正如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有足够的智慧,却没有足够的柔和。
想起那个笑话来:在诺亚方舟超重的时候,有些动物被迫灭绝,于是大家约定轮流讲笑话,凡是有听的动物没笑的,那么讲笑话的就要被灭绝。
恐龙第一个讲,它说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所有的动物都笑了,只有猪没有笑,于是恐龙灭绝了。然后是凤凰,它也说了很有趣的笑话,所有的动物都笑了,又是猪没有笑,于是凤凰也不得不灭绝了。
接下来是大象,它看着猪,战战兢兢讲完了自己的笑话,大伙儿都笑了,但只有猪很严肃,正当大象绝望的时候,猪忽然大笑起来:“恐龙讲的那个笑话太好笑了!”
所以,我和你一样,都是后知后觉的猪。
大鱼老爸爱德华,晚年的时候总觉得口渴,需要不停的喝水。而临近他去世那段时间,他甚至要全身浸没在浴缸里,让水包围他的全身。他的一生都在世界各地游动,终于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
如果说爱德华是一尾活蹦乱跳的大鱼,他的妻子就是适合这个男人的一潭清清湖水。
老头感觉自己干燥得要命,她就拿喷头给他浇水,神情里简直有溺爱的成分。换了别的女人,很可能皱着眉头,认为自己的丈夫有老年痴呆的可能。作为一个30岁男子的母亲,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妻子的典型,代表所有男人的理想:
秀丽的面孔,精致的发型与衣装,矜持温和的表情,平稳柔和的声线——她优雅得体、端庄温柔。而且,她是如此深爱她的丈夫,全心理解他,照顾他,陪伴他,等候他。
在那些似真似幻的讲述里,爱德华所展示出的角色是那么精力充沛、爱心爆棚、奇遇连连。看的时候我一直在嘀咕:如果这个男子真的周游了那么多地方,做了那么多事,那么他陪伴家人的时间必然很少!这个帮助了很多人,感动了很多人,结交了满天下朋友的男人,他的妻无疑是宽厚的,博大的,慷慨的。他们互相理解,彼此信任。她等候在家中,做他永远的港湾,并只用最柔和的声音和他说话。也只有这样一个女人,才配得起传奇的大鱼老爸,值得他对着倾慕他的其他女子说:我只爱我的妻子。他是游遍世界的大鱼,而最终还是回到深爱他而且被他深爱的湖水中去。
而在电影里,那个为爱德华独身终老的女人珍妮,何其不幸?
她还是孩童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他,而当她长大了,他却已经有了爱人。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于是,她带着不灭的爱,幽居在深宅中,渐渐成为一个传说。她也是水,可因为没有鱼而成了死水。如果没有小说和电影的记述,这类女人的爱是不为人知,也难以被理解的。
写到这里,我很有点怀疑导演包藏祸心,要让一个女人为男主角长憾一生,证明男猪脚的魅力,并YY一下男人坐拥天下红粉的或明或暗的愿望。
可是,假若是我遇上了爱德华,一个如此风趣、有活力、高尚的男子,我也会爱上他。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孤独一生,听起来很悲惨,可是,爱是自然生发,也不求回报的。不是吗? 对于真爱的人们来说,付出就是幸福,不是吗?
那些不懂爱,从来没有陷入真爱里去的人,真是可庆幸,又可怜。避免了深痛,也错失了极乐。
男人是鱼,女人是水。
有能力洄游世界、穿越重重困难、还能帮助同类的大鱼是一条好鱼。
而能安守一方,长年保持着明澈,平静的表面下不乏活力的宽阔湖水,才是一潭好水。否则,浅水困了蛟龙的话,落九天的龙不免要遭虾蟹戏弄呢。
鱼和水不相适宜的时候,鱼翻肚,水浑浊,都不得好下场。
有时,是水太少,鱼不肯离开,到最后,只剩一点点嘴边的水沫,看起来坚贞得很,却悲剧得近乎滑稽。庄子有说:“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各得其所才是最好的。(此论调本人仍在商榷中)
真爱是稀罕物,奢侈品。爱情的种子似乎满地都是,但适合让它们发芽的土壤就很少。而这个世界多的是等鱼的水,等水的鱼。没有爱,就退而求其次吧,找相适合的,鱼水交融,不亦乐乎?(此观点本人也仍在商榷中)
老王自从去了英国,虽然是勾搭着他女朋友一起渡蜜月的,但也寂寞得紧,一天到晚豆瓣微博什么的就没消停过,今早我一起来,看到老王埋怨土老师很久没发文了,哀怨之情力透纸背,可惜土老师刚坐火车回安徽。老王走之前跟我说《大鱼》,我那会儿还没看,昨晚熬夜看了下,发现老王果然敏感得很。
我跟老王对电影的兴趣点其实蛮一样的,不过常常得不到同样的结论,这也挺奇怪的,同一部电影,我看出有意识形态了,老王一定说没有;老王看出有意识形态了,我就偏偏看不出来。但《大鱼》这片子老王说是好莱坞自《逍遥骑士》青年人出走之后的一次回归,或者说是对父辈神话的一次重新认可,我却是完全同意,跟我看完这电影之后的感觉完全一样。
像蒂姆·波顿这样1980年中后期才出来的导演,比斯皮尔伯格、乔治·卢卡斯什么的还要晚一辈,斯皮尔伯格作为新好莱坞的“电影小子”,就已经开始在试图弥合1960年到1970年青年人与老一辈的裂痕了,而蒂姆·波顿自然跟传统经典好莱坞更没什么仇了。要说有仇,也是在迪斯尼这种老字号好莱坞店里挨过欺负,但那也只是创作理念上的分歧,而不是价值观的分歧了。
所以我把《大鱼》解读为一场新好莱坞对传统经典好莱坞的回归和再认可,虽然未必真的切题,但总也不能说完全是强加在导演头上的想象。事实上正如《大鱼》里老朽的父亲对儿子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其实都是说故事的人,只是我用语言,而你用纸张。”以及最后儿子的醒悟:“当你不停地讲故事,你最后就成了故事。”蒂姆·波顿本身作为一个故事讲述者、一个充满童心有着童话情结的新好莱坞导演,这部电影显然有他的自剖心迹,以及他对传统好莱坞的理解。
如果再过度诠释一点,把电影中的儿子理解为美国的象征,在美国的童年阶段,他是相信并且喜爱传统好莱坞为他所描述的那个神奇的父亲(偶像)形象的(这段时间约等于1930年到1940年)。那是经典好莱坞最辉煌的时期,无论是约翰·福特的《关山飞渡》(1939年)还是弗兰克·卡普拉的《浮生若梦》(1938年),都为美国人描绘了关于经典美国价值观的积极面,那是勇于进取地开拓新边疆、那是爱你的邻人、那是文明战胜野蛮、同时也是道德战胜邪恶。
经典好莱坞描述的是美国梦、是童话、甚至是神话,总而言之,它讲述的是故事而不是现实。但在这故事中,美国人知道自己(想象中的)父辈的形象,从而也就知道自己的形象,最终知道自己国家的形象。虽然这种形象其实是通过电影这面“镜子”虚构的“镜像”,但我们依然可以相信,镜子中的我们是什么样,我们就真的是什么样。
然而正如《大鱼》中长大的孩子不再相信父亲的故事,他开始希望听到现实而不是故事,神话于是开始破灭(这段时间约等于1940年到1950年)。这种破灭在美国的现实是二战后妇女在职场上与男性展开竞争,男性在家庭中不再强势。传统的中产阶级家庭价值观开始瓦解,无论是《伊甸园之东》(1955年)还是《无因的反叛》(1955年),家庭中的孩子都看到了父亲的懦弱无能,从来不是西部英雄所展示的那样,而母亲也因为工作而离开了家庭,正如《出走的孩子》(1953年)所展示的那样。
这种神话的破灭在越战(1961~1973)和水门事件(1972)后进一步加剧。于是青年人与父辈彻底决裂,走出家庭寻找真正的美国,正如《逍遥骑士》所展示的那样,可惜他们找不到那个“真实的美国”(这段时间约等于1960年到1970年)。如果说1960年的一系列电影,比如《邦妮与克莱德)(1966年)、《毕业生》(1967年)和《逍遥骑士》(1969年),还只是青年人逃离家庭、逃离父辈、逃离传统的神话与故事,那么1970年出现的马丁·西科塞斯和弗朗西斯·科波拉已经开始着手拆解经典好莱坞的结构并颠覆其神话。当然,同一时期的还有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只是他们后来选择回归和重拾传统价值,并最终大获成功。
回到《大鱼》这部电影,儿子也是经历了这样一个从信任父亲的故事、崇拜父亲的故事、喜爱父亲的故事,到迷茫、疑惑、乃至愤怒。他觉得自己对于父亲就如同对于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他不了解自己的父亲,对于自己父亲的所有知识都是来自于父亲那带有童话色彩的故事,他追问父亲:“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父亲说:“我就是我,故事中的我就是我。”到影片的最后,面对垂死的父亲,儿子选择了把童话继续,在儿子的故事中,他抱起了父亲,在巨人的帮助下,走到了河边,所有人都来到并庆贺,而父亲变成了一条大鱼回到了童话世界。
儿子的回归完整了父亲的故事,这个故事终于得以延续,我们可以想象,当儿子的孩子出生后,他可以向孩子这样描述爷爷:那是一个英雄,并且最终变成了一条大鱼,永远向往自由、永远无畏挑战。而新好莱坞的回归也完整了美国梦与美国故事,可以在好莱坞的述说中永远安慰美国人的心灵:这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永远充满着开拓精神,只要你坚持理想并付出努力,你就能跟别人一样获得成功,无论你是黑人白人、出身富裕还是贫穷。
这是虚构的、这是故事,但我们又怎么知道什么是现实、历史的真相是什么?我最近一直觉得,其实意识形态就是故事、历史也是故事、哲学也是故事,只要不是数理化科学的东西,其实都是故事,人类需要故事来帮助自己认识世界、认识自己、认识文明,从而认同自己和自己所身处的社群。人类当然也渴望摆脱故事以接近现实,这是科学得以发展的心理因素,但故事永远不可能摆脱,因为文明其实就是一个故事。
而你,其实只需要摆出一个姿态,你是愿意相信这个故事,还是不愿意?
在这世界上,只有在你所爱的人之外,才需要辨别所谓真假。生活中的事,有种种说法。所谓真相,可能是最令人乏味最让人难以接受的。而在生活外表涂上彩虹颜色的人,他们值得尊重和信赖,因为他们的爱。
小王子说:“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到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藏着一口井。”波顿说:“他说故事,因为他无法忍受这无趣的地方。”这片子是献给在现实世界中迷失、畏首畏尾、丢失了童年时代欢愉梦想的人,那条游向远方的大鱼是我们对美的向往。
花海里冒失的表白-你甚至还不认识我。-我有一辈子可以认识你。
永远不要小看别人的故事
「人们说当你遇上你的挚爱时,时间会暂停。真的是这样。但他们没有告诉你,当时针再度恢复转动,它会飞快无比,让你无法赶上。」
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 有些故事就不要拆穿
靠编造故事度过平凡的一生的父亲,却在临终前依旧对自己在女巫的玻璃眼球中看见的河流耿耿于怀。他的儿子替他圆了这个“谎”,给了让父亲欣慰的答案。而父亲死后,他也成为他故事里的传奇。生命力极强的故事,天马行空的情节,最终却归于对平凡生活的抵抗。催泪。
我怎么没有感动?因为我没有父亲。
高二那年有一天我下晚自习在路上遇见了我爸,然后我们一起回家。过马路的时候他站在我右边,什么都没说。那是我一辈子对人生最感觉遗憾的时刻。我有一个很高大很帅的父亲,但我的内心却这样脆弱,如果在我成长过程中我能更早感受到那种在马路上父亲在旁边的安全感,我想我会变成更惹人喜欢的小孩。
温情哥特风的成人童话。大鱼,戒指,巨人,美人鱼,连体姐妹,狼人马戏团长,12年写3句诗的诗人,照见死亡的女巫玻璃眼,挂在晾衣绳上的鞋,错乱的朝鲜战争,回不去的丰都镇。微笑告别的动人仪式感契如[地下]的孤岛狂欢结尾。给枯燥的生活与冷酷的现实涂上一层彩虹霜糖,用上一支柔光滤镜。(9.0/10)
“知道自己会怎么死,便不担心了。因为你知道这世界上其他任何事情都杀不死你”。
出乎意料的感动。超五星。正如小波所说:“我呀,坚信每一个人看到的世界都不该是眼前的世界。眼前的世界无非是些吃喝拉撒睡,难道这就够了吗?”这不够,这远远不够。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奇幻的世界、童话的世界、他自己的世界。
父亲和母亲在浴缸里静静地抱在一起,父亲走后有很多朋友为他送行,这是最让我动容的两幕。此刻,我也知道了生命对我最重要的是什么了。
表面在过的人生,和在内心世界奔涌的人生,本来就是并行和交叉的。这个世界不仅仅是我们看得到的世界,它更真实地存在于地表之下,头顶之上。最后他变成大鱼游走了,我都看哭了。
这个叫蒂姆·波顿的人,身体里住着大鱼爸爸(Big Fish)、剪刀手爱德华(Edward Scissorhand)、威利·旺卡(Willy Wonka)和疯帽子先生们的灵魂。
孪生姐妹不是连体,巨人没有那么高,他妈妈在葬礼上穿的是大红的外套
你会因此想念父亲
哥特和亲情的融合..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大鱼,抱着梦想而活是最幸福的,怀抱梦想而死去的人是不朽的。到了最后,真相已不重要,眼泪也淌下来了...其实他们都是真的,故事的虚化以外,所有的人们都是真实的.
似幻似真,此时没有真实或者不真实,只有你愿不愿意相信。
“他最终自己也成为了故事;并且,成为了不朽。”口吻轻松,内容深沉,虽是天马行空般的描述,却能很真实而又极其简单得触动人心,尤其是最后那首《Man Of The Hour》响起,难以言喻的难过。只可惜,父爱这个词,这辈子我都没感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