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正义与政治的角力
个人感觉,这是一部相当严肃的电影,基本没有背景音乐,法庭辩论是这部电影的亮点,被告方辩护人的表现十分出色。电影有一个明显的主题是被告是否有罪,这一主题通过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表现得淋漓尽致,但,电影还暗含了一个更为宏大深刻的主题,就是是否在政治面前坚持正义,在希特勒统治时期,显而易见身为被告的德国司法部长姜宁,承载着正义的希望的法官拜倒在政治的晚礼服之下,而这部电影的主审法官海伍德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和舆论压力,美国高层官员为了将德国作为对抗布尔什维克的前沿阵地而希望讨好德国民众,而讨好德国的立竿见影的方法就是在这次审判中对身居德国要职的司法部长姜宁判定无罪,而海伍德法官承受的着巨大的压力做出了最符合正义的有罪判决。在影片的最后,在姜宁的牢房中,海伍德法官得到了被判有罪的姜宁的尊敬和赞同,姜宁深知在强大的政治压力面前遵从内心的正义是多么的不易,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做到这一点,才会沦为罪孽深重的犯人。当姜宁为自己并不知道不公正的判决会导致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残忍的剥夺生命时,海伍德法官的回答耐人寻味:“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2 ) 审判语言
开场推焦纳粹标志逐渐放大,然后爆炸升格。61年这么玩儿很前卫。13min镜头围绕发言的韦德马克一周。17min整对马克西米蓝谢尔直接用了一个邵氏镜头!因为在这个镜头中直接让谢尔从经翻译的德语改用英文致辞。
此片中虽然马克思米兰谢尔用德语口语的英语与法官曲塞对话(此情形同样见于此片中其他跨国别对话,但有意思的是,蒙蒂克利夫和兰卡斯特这两位扮演德国人的演员都并不会说德语)明明双方都能够不经由翻译而明白彼此,但却仍在戏剧动作上还原真实情况:默认二人使用语言不通而要抓起听筒通过同声传译交流。
而在另一段落传唤蒙蒂克利夫扮演的证人上庭时,美国控方韦德马克先像他询问,二人通过传译交流,此时克里夫特的表演格外突出了这种因语言不畅和翻译的略微延迟而导致的沟通卡顿和频繁思索。而在韦德马克完成询问后,谢尔代表的德籍律师接手,他建议克里夫特“拿下传译听筒直接交流”,可事实上我们看到,他们两人仍用英语完成了对话,韦德马克方才也是这么做的。当然,在此片中也有特殊桥段:开庭时屈塞质询兰卡斯特是否认罪服辩,兰卡斯特不为所动,此时谢尔像庭上提出抗议,“原告对于法庭的审判权力表示怀疑”一句谢尔用德语发言,镜头给到传译员,用英语复述庭上。此后所有本应需要传译介入的对话,在视听上均无具体镜头表述,也没有让演员用除英语之外的语言发言。仅仅只有刚才所讲的戴上或摘下传译器的动作表述。我们可以说,在这个美国电影中,英语毫无疑问是占有绝对霸权地位的,导演每一次让其他语言“闯入”,都是别有用心的词语调度,在这里更像是是一种“戏剧语气”的表述,观众在熟悉的词句语调中几乎处于一种“语言的无意识”状态、此时唯一的主导是影像事件的发生,而外语的“不和谐音”的突然介入,打破了这种状态,使观众从影像语言空间中惊醒,又回到了日常的语言空间,这让观众骤然感到陌生,从而警觉地思索到“影像”这种正在发生的存在,进而,观众反应到:谢尔只不过在扮演着一个角色罢了,这是我们面前的一出好戏!但纽伦堡审判作为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毋庸置疑,这就形成了一种参照关系,一种互文性——影像独立于现实又再生产之。而影片持续进行,事件的推进让观众来不及思索这一表述的内涵遍被迫被其裹挟前进,他们在影像持续不断的推进力的包裹下放弃了对于实在的追求而将自身和判断力完全交给了银幕上的发生。听之任之,直到落幕,才可能从中醒来,但这一种知觉却不会因此消弥,而会不断的侵蚀我们的日常语言经验。好莱坞也正是在这样的互文性之中不断加强影像的神秘主义倾向和对观众的精神控制,用另一种“语言”说教、输出、批判、缅怀…如此片中一些段落,操控了观众的情绪,用这样一种手段,一种极为高明的导演把戏,一种运用电影的自我呈现机制而达到戏剧效果的绝妙手笔。
于是,我们看见了一个重要问题——语言在电影(另一种笼罩性的语言)中几乎无关紧要,重要的则是不可说的现实经验的具象化及一种超语言逻辑的行为方法。这也即影像的存在,作为一种知觉的存在。而在今天,它几乎强大到可以和语言分庭抗礼。
3 ) 《纽伦堡审判》的两个案中案的看法(绝育案&种族污染)
《纽伦堡审判》看的很纠结,在课上看了两个晚上,时隔一周。对于我这样一个纯理科生来说,通过电影来了解历史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老师说,这部电影,最大的看点就是自然法的概念。电影选择了审判中的两个很重要的案子:一个是智障绝育案,一个是针对犹太人的种族污染案。两案都是纳粹德国《种族净化法》实施的结果,而当年的主审法官简宁正坐在被告席上。
用自然法的观点,《种族净化法》不符合自然法的要求,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基本原则。每个人都是生存繁衍的权利,这是人天生就有的,没有人可以剥夺个人的权利。而就中国而言,自古就有无尽的生殖崇拜,绝育手术可以类比成一大刑。那个不会用“兔子、猎人、草地”造句的人,我真的怀疑他脑子有问题,如此简单的问题,再看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又觉得他可能只是精神上的一些失常,讲话什么的都还蛮利索。所以要判断这人是不是弱智,还是要经过正当的医学手段。而即使没有这样的医学技术,我们也不能就这样断定他是弱智。实话讲,我很无奈于那个辩护律师Hans Rolfe的辩词。诚然,他有很好的辩论水平,掌握着很优秀的法律知识,对德国有着无尽的热爱,对简宁教授也保持着十二分的崇敬。但是,作为一个人,他为了他的职业毁掉了他的人生,他已经失去了对生命的敬畏。恶法非法的理念在他那里没有理解,他一意孤行,甚至毁掉了自己在简宁教授心中的形象。种 族污染也一样。事实证明,犹太民族在很大程度是还是一个非常优良的民族,他们的科学成就是人类史上最多的。而对于婚姻自由的约束原本就是“恶法”,与自然法相悖。
对于简宁教授,一开始,我觉得,如此一个法学界的学者,怎么会被判刑呢,肯定是因为一些民族情绪吧。但其实不然,法律就是法律,法官也是一个中性的角色。正是因为简宁制定的“恶法”而造成了自己都没有想象到的几百万人民的死亡,他一样有罪,我想,其实他在法庭上,就已经用这样的法理告诉自己了。
4 ) 以人性来审判法律
在没有国际法的情境之下,战胜国对战败国进行审判,仅仅依靠自身法律体系为立场,是站不住脚的。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所不同,甚至如果美国,在不同州的法律都大有不同。这样的背景之后,想要以完全以法律为根据进行审判,是很难实现的。
本片所展示出的纽伦堡审判,是在一个战胜国的主导下进行的一场以人性对法律本身的审判,拷问纳粹独裁者主导下实施的绝育法,种族歧视法本身是否违法,而德国执行这些法律的高层是否又是犯罪。
以人性来审判法律,这样的场景本来就充满了其处境的微妙之处,成王败寇,在没有国际统一标准情况下实行的审判,主导权是战胜国说了算,谁赢了谁就有决定权。
审判是针对战败一方所做所为是否为恶,是否违法而做的,本片所展现的不是对一个人的审判,而是对纳粹背景下德国实施的法律的执行者-法官们-的一场审判,其本身就是以整个德国的审判的一个缩影。
从人性的角度是来看种族歧视法,服务于政治的绝育法本身确实是反人性的。这里我们可以反向思考,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战争中,战胜国一方的所作就统统附合人性了吗?我看未必。但是做为战胜一方,让他们坐上被被靠席本身就是不现实的,这里也不再讨论。仅讨论德国纳粹的所做所为。
不管是从当地来看,还是以现在的情况来回溯,纳粹当时所施行的种族净化都是灭绝人性的。
但是片中的争议点并不在这一点上面,而在于他们是否明了他们所执行的法律是否是为纳粹独裁者的政治统一而服务的错误的法律;而德国的法官们又是否应该为执行了这些错误的法律所负责.
影片双向律师也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最后简宁站了出来认罪,表明法官们其实是明确自己所执行的法律是沦为纳粹统治下的工具,而自己选择了屈从,而非反抗,也非像自己的老师一个退出。
此次的审判是以人性审判法律,从这个角度上看简宁他们确认是有罪的,他们并没有选择自己心中认为的正义,而且向政治低头,如主法官所说的“当你判第一个人死刑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了。”他们不是不知道,而是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不愿去想,在刻意的逃避去做选择。
简宁本身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公正,意途建立起良好法律体系的意愿。他有罪是没错,但是在如此巨大的政治压力之下,他选择了服从,以继续留在法律体系之内,继续主持这已经扭曲的法律的公正。他在小的层面坚持了执法,却在大的层面服从了纳粹所制定的无道的律法。让我们任何一人置身他所处的情境,我们所做出的选择未必会比他好。所以简宁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却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受审的4位法官,其他三位选择了为自己辩护,而唯有简宁自己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其他是明白自己所执行的法律是无人道的。但是遇到了个粉丝级的语言缜密,言辞犀利的律师主动为他辩护,也才有了本片后面所看到了双方激烈的关于人性与理法的辩论碰撞。
拖了10个月的庭审,当时美国正在积极寻求与共产主义对抗的支持者,德国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从国家方便给了主法官赫鲁特以巨大的压力,希望他能从轻处置受审的德国法官,以此来获得德国上流社会的支持。主法官此刻面临简宁所面临的坚难选择,是选择职业道德还是服务政治压力。最终赫鲁特还是选择了坚守内心认同的职业道德。甚至还得到了简宁的赞赏。
5 ) 谁之罪(笔记)
1948, Nuremberg, Germany
Emil Hahn
Friedrich Hoffstetter
Wanner Lamper
Ernst Janning
Judge Haywood
Herr Rolfe
Col先向Janning的老师Dr. Wieck发问:
Janning的老师论述1933年前后德国法官的地位变化:之前为完全自主,之后则以维护国家为上,上诉的权力受限,种族作为一个概念进入法律。之后论述criminal law的改变:死刑增加。
Fuehrer's Decree 1935: It required judges to wear the insignia of the swastika on judges' robes.
Herr Rolfe接着发问:
1.国内情况:饥饿、不团结、共产主义,而National socialism有利于改进这些状况?
回答:Yes,but at a terrible price.
2.因为Janning的老师在1935-1943年期间不在administration,所以Herr Rolfe质疑他是否真正了解administration在此期间的真实情况。
3.sexual insterilization:并非national socialism制造,而是此前多年为处理the mentally incompetent and the criminal而造。而且在其他国家也有适用。
但Wieck仍然认为这是NS的发明,因为此前这一法律从未被用于消灭政治反对者。
4.质问Wieck是否swear to the Civil Servant Loyalty Oath of 1934
第二次休庭,Haywood遇到回来取东西的原女主人Mrs.Bertholt,并与原仆人谈论在第三帝国的日常生活。
第三次开庭:
关于sexual insterilization:原告方找到了被判绝育的证人。Herr Rolfe质疑证人的精神状况,试图由此证明他被绝育的合理性。
Heywood与Mrs.Bertholt的交流,关于他们对于Hitler的态度,他们与Hitler彼此仇恨,Hitler嫉妒Mrs.Bertholt丈夫的高级军官身份,以及他娶到了贵族。并讲述了Janning为维护自己的妻子而当面阻拦Hitler的事情。
第四次开庭:
劳森上校找到了racial pollution的案子,Nazi诬蔑一个犹太商人与非犹太女孩儿有染,犹太商人被判死刑,女孩儿以伪证罪判两年徒刑。接着播放劳森1945年在集中营拍下来的影像资料。
第四次开庭:
传唤当时的女清洁工,力图证明犹太商人Fildestin与非犹太女孩Hoffman(沃尔纳夫人)曾有过不正常的关系(亲吻、坐在腿上)。劳森问明女清洁工的政治身份为纳粹。Herr Rolfe逼迫再次出庭的沃尔纳夫人,被Janning出声制止。
休庭后,Herr Rolfe与Janning的对话中,Herr Rolfe强烈表达不希望美国人抓住德国人的把柄,像占领长崎广岛一样的在德国常驻下去。
第五次开庭:
Ernst Janning发言承认自己有罪,并且也控诉了同在被告席上的德国法官。他陈述了当时德国渴望复兴的愿望,以及自己的爱国之情,并在此背景下重新解读了犹太商人一案在当时的意义。他的认罪出于他的正义之心,因而对自己无法原谅。没有多少德国人知道发生在犹太人与集中营的惨况,那是因为他们不想知道。
Herr Rolfe接着辩护,他指责了当时支持希特勒发动战争并巩固他的政权与地位的俄国、梵蒂冈、丘吉尔和美国工业家,如果说德国有罪,那么支持他的这个世界,清楚它的意图的这个世界便都难逃罪责。
休庭期间,劳森上校与另一名军官争论,后者希望劳森放弃治罪德国法官,因为美国与欧洲需要德国人的合作,而这需要德国领导者的帮助。劳森质问战争的意义,到底是为了什么。
第六次开庭:
劳森总结发言,this is the dilemma of our times,而这一切要留给Heywood法官来做决定。最后部分被告做最后的自陈,重审为祖国及其法律服务for not to be guilty。
第七次开庭(八个月后):
Simple murders and atrocities do not constitute the gravamen of the charges in this indictment. Rather, the charge is that of conscious participation in a nationwide, government-organized system of cruelty and injustice, in violation of every moral and legal principle known to all civilized nations.
The principle of criminal law in every civilized society has this in common: Any person who sways another to commit murder, any person who furnishes the lethal weapon for the purpose of the crime, any person who is an accessory to the crime is guilty.
Human value是最后的判断基石。
一个人在某一时期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国家,只有留给历史与后人去判断。
被告全部被判无期徒刑。
Herr Rolfe在Heywood临走前与之见面,并说这些被告在五年之内就会被释放。Heywood称赞Herr Rolfe在庭审期间表现出的优秀逻辑,但说道,what is logical is not always right.
Heywood与Janning在狱中见面,Janning赞同Heywood做出了公正的审判,但他向Heywood强调自己确实不知道会发展到百万人遭受非人待遇的结果。但Heywood回应他说:
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person you sentenced to death that was innocent.
The Nuremberg trials held in the American zone ended July 14, 1949. There were 99 defendants sentenced to prison terms. Not one is still serving his sentence.
6 ) 对于二战的管中窥豹。
一、梗概梳理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审判 英语:Nuremberg Trials,德语:Nürnberger Prozesse)指的是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其中3个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则无罪。
以上摘自维基百科。
而这部影片很有意思地选取了其中一部分很特殊的审判:对于法官的审判。从审判者到被审判者这一一百八十度的身份倒置,这个最基本的设定就足以引发许多想象与思考。影片虽然以8场法庭戏为主架构,但是穿插以每次休庭之后的室外戏,为法庭戏弥补了许多留有余味的小细节,从不同侧面与角度丰富了这次审判,也拓宽了观影思考的余地,我先进行一次简洁扼要的梳理。
1.法官抵达纽伦堡→首次开庭,控方与被告方做陈述
2.法官游览纽伦堡,被告律师rolfe与ernst janning交谈→2次开庭,ernst janning的老师作为证人出场
3.法官与bertholt夫人首次见面,与两个德国侍人交谈→3次开庭,证人rudolph peterson出场
4.在晚宴中法官,berholt夫人的二次见面被起诉人colonel所打扰;ernst janning与其他三位法官发生争执;法官在观剧之后送berholt夫人回家;colonel请求Irene hoffman wallner作证→4次开庭证人Irene hoffman wallner出场,colonel本人作为证人出场并播放影片
5.法官与berholt夫人四次见面→5次开庭被告律师rolfe审问Irene hoffman wallner
6.被告律师rolfe与ernst janning交谈,将军matt接受采访→6次开庭,ernst janning作为证人出场,被告律师发出有力诘问(这是全剧最有力的一场法庭戏,简直振聋发聩)
7.将军matt与colonel交谈→7次开庭,被告人做最终陈述
8.法官三人对于有罪与无罪判定发生争执→8次开庭终审判决,法官做出有罪及终身监禁的判决
9.法官离开纽伦堡前,致电给berholt夫人未有回应;被告律师rolfe来访;法官去监狱探望ernst janning。
二、德国人的形象分析
除了主要的被告与被告律师外,影片中其实饶有深意地安排了从证人到路人的不同类型的德国人。
1.施恶但坚信无罪者:除去ernst janning的三位法官,分别为emil hahn,friedrich hoffstetter以及werner lammpe;以及满脸冷漠地分析如何从技术上于半小时内杀光百万人的集中营管理者pohl。他们的共同特征都在于以爱国主义为由撇清罪责,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着个体对于国家的绝对服从与牺牲以及“德国人”这样一个集体主义概念。如此心态在friedrich最后几句无罪陈述中彰显无遗:“To sacrifice one's own sense of justice to the authoritative legal order.To ask only what the law is and not to ask whether or not it is also justice.As a judge,I could do no other.I believe Your Honors will find me and millions of Germans like me who believed they were doing their duty to their country to be not guilty."
2.未施恶但坚信无罪者(与被告利益相关):被告律师herr rolfe、将军遗孀berholt夫人。
Maximilian Schell在影片中奉献了相当精湛的演技,律师的眼神如鹰鸷,如钩索,抛出的问题不留情面步步紧逼,雄辩时双目被爱国热情的火燃得熊熊发亮,辩到精彩处昂首自得得近乎目中无人,证人提问时高声喝令攻击性难以掩饰。那种逻辑上的严丝密合与气势上的咄咄逼人被schell演绎得入木三分。而他在首次开庭时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Should Ernst Janning have carried out the laws of his country?Or should he have refused to carry them out and become a traitor?This is the crux of the issue at the bottom of this trial.”所以尽管他的雄辩震撼人心,辩论技巧也高超得令人叹服,但是他辩论的核心归根结底也不过在于爱国高于一切,不知者无罪,以及第6次庭审诘问的核心:责任均摊。
而Berholt夫人抱着”To convince you that we are not all monsters”的目的来到法官身边,她举止优雅热爱艺术,极力为德国人们在法官心中留下好印象,与他讲述自己逝去丈夫生来就被培养成军人,讲述他们同样憎恨希特勒,讲述他们对集中营的罪行一无所知,尽管收效甚微。
3.施恶但觉有罪者:司法部长ernst janning。janning在一群努力申辩无罪的德国人中简直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他除了6次庭审一番痛彻心扉的认罪陈辩,从头到尾端坐于被告席,面色肃穆沉静一言不发,即使起身也不忘理一理衣领,而他旁边的两位法官早已心神不宁面如菜色。他对于不知者无罪的回答是:”But if we didn’t know,it was because we didn’t want to know.”他深切地理解并同情四面楚歌的德国人,但也不吝于对于德国人急功近利的心态与短视的目光猛烈批判,他的高声疾呼几令被告律师之前的辩论成果付之一炬。
4.未施恶但坚信无罪者(与被告无利益相关):侍人夫妇。这对夫妇在接待法官全程中战战兢兢唯恐有所不周得罪法官,惶恐之情溢于言表。在法官多番追问下,惊惧得一再重复:”We were not political.”坚定地与希特勒第三帝国的一切罪行划清界限。他们是绝大多数德国普通人的典型代表,战前感激希特勒为这个国家带来的奇迹,战时被夺去了子女,战后如惊弓之鸟一般地苟延残喘。
5.未施恶但坚信有罪者:证人Dr wieck与Dr geuter。而他们也面临着旁观亦有罪的指责。
6.受害者:证人rudolph peterson、Irene hoffman wallner以及feldenstein先生。他们的生活因为一纸判决毁于一旦,日日想遗忘却夜夜辗转难眠,却也依然被“德国人不应该控告德国人”的集体主义式指责所笼罩,希特勒带给他们的伤害永难抹除。
7.战后德国人:称呼法官为爷爷的路人少女以及将军harry的女朋友elsa scheffler。这两位的存在看似闲笔,但都与美国人产生了更加亲密的联系,它其实引发我们去思考,既然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跨国界,那么他是首先被以一个人的身份而看待还是以一个国家人的身份被看待?是人本身更重要还是他所属于的国家更重要?这显然是对诸位以集体主义为挡箭牌的声称无罪者的反思。
而除此之外,影片对于战后德国人的生活也有所展现,他们有独特的美食与美酒,剧院演出时座无虚席,夜晚人们三三两两流连街头哼着悲伤的民谣,酒吧里的客人们以杯击桌共同歌唱。所以其实细细观察不难发现影片中包含了德国人的群像缩写,这缩写的可贵就在于它对于个体差异性与日常性的正视,却也不回避群氓的批判。有人会问,这样一个诞生了黑格尔、歌德、尼采、贝多芬的民族为何会如此真心实意地对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俯首称臣?正如哈夫纳在《解读希特勒》中所说:“当我们还是男孩的时候,我们就有了纳粹性格。”这种纳粹性格并非后天教育习得,而是先天如蛆附骨。你会发现他们的狂热、贪婪、残忍血腥,他们的无知、冷漠、不负责任,他们的恐惧、痛苦、自我否定,他们的软弱,惊慌,无能为力,几乎与所有发生过集体动乱的国家人的面孔如出一辙,当不断的追问紧扼着他们的喉咙时,他们如拨浪鼓似的摇起头表示一无所知,面对集中营恶贯满盈惨绝人寰的景象,他们会真诚地发自肺腑地惊讶。于是那个问题也就不难回答,他们,或者说是我们,作为一个捆绑的集体存在时,绝大多数人很容易丧理性,丧失人伦,我们沉迷于一种舒适的集体主义无意识中,不是在对希特勒高呼万岁,我们是在任由自己人性中的丑陋发酵继而点燃,毁灭少数善良清醒的人,也毁灭自己。希特勒切中的是人永恒的劣根性,希特勒从未死去,希特勒就是我们。
三、台词及思考
作为一部法庭片,此片的一个特点就是台词密集,有许多值得回味,这也是我刷了很多遍的原因。现摘几句。
1.“A judge does not make the laws,he carries out the laws of his country.”这是被告律师rolfe做辩护时提出的理由。但我个人认为是一种狡辩,置身于不公正法律的语境下这尤其是个悖论,因为看似法官只是在执行法律,但这一表象背后的实质不在于执行法律本身,而在于贯彻公正,当法律已经违背了公正这个最基本的出发点,那么执行法律也就违背了法官最根本的职业精神。但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你何以证明法律是不公正的?在极端语境如纳粹统治下尚可比较容易辨明,那么置身于日常环境中呢,比如当法律的合理性与生活的合情性发生冲突呢?此时的法律还公正吗?显然不是三言两语便可以辨明。即使它真的是不公正的,执行还是不执行?这每一步都需要理性思考与人性抉择。
2.“The trouble with you,Colonel,is you’d like to indict the whole country.That might be emotionally satisfying to you,but it wouldn’t be exactly practical,and hardly fair.”这是晚宴中副法官对colonel所说的一番话。集体批判正确吗?副法官说这是不实际的,因为作恶之人太多,有意识的,无意识的,不可能一个个揪到法庭当面对质;他又说这是不公正的,因为尽管正因为大多数人的集体狂热与自满才造就了希特勒帝国,但是以多数人的名义直接囊括少数派,这归根结底与德国人拿集体主义做无罪理由无本质区别。而且即使是一部分严格意义上来讲有罪之人,在行使平庸之恶的同时,也在承担着平庸之罪,比如那两个为rudolph peterson做阉割手术的医生与护士,他们不断地说抱歉,这是不对的,但仍然行使了手术。对一群人贴标签,戴帽子,用多数人为少数派代言,这种无脑的拿来主义再容易不过,但这是对个人主义的伤害,更是对作为个体存在的人的不公正。这样的捆绑在整部电影中多次出现,尤以另一位法官与ernst janning的对话最明显:”You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You were part of that same regime.You stood by that regime,the same as the rest of us.And there’s something else you have in common.You are a German.”正如伟大的马同志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面对你所来自的体系、社会、国家,会近乎绝望的发现,这样的捆绑永远难以根除,它几乎是宿命性的。
3.“We have to forget,if we are to go on living.”这是berholt夫人对法官的劝言。类似的,被告律师rolfe也如此对ernst janning说:”We have to look at the future.We can’t look back now.”这永远是句自欺欺人的话。因为如果任由过去就这么过去,过去永远不会真正过去。我想这也是Irene hoffman wallner最终愿意回到法庭作证的原因:只有面对过去,过去才会过去。
4.“And if we did know,what could we do?”在法官与侍人夫妇的聊天中,那位男侍人最后忍不住发问。正如法官所说:”As far as I can make out,no one in this country knew.”但男侍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这其实抛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旁观者是否有罪?男侍这句迷茫的疑问代表了整个平民阶层的无能为力:除了勉力生存无暇顾及其他。他们将希特勒捧上权力的至高点,然后在希特勒的战争统治下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是无数无意识作恶者中的一员,却也与众多受害者的面孔重叠。一年前看《我们的父辈》我主张关于战争的一切应当拦在平民阶层之外,因为他们无力承担战争的代价。但是我忽略了一点,恰恰是平民阶层成就了希特勒。而非平民阶层的精英阶层,诸如那位证人老师,他选择在希特勒执政期间辞职,他深知这一切的不合理,却没有进一步地为公正与人权鼓与呼,这一点被律师rolfe作为论点一再提问。设想一下,如果有良知的精英阶层选择不沉默,会不会力挽狂澜?历史的另一种可能性如今已再难想象。旁观者当然有罪,因为沉默相当于对于罪恶的默许,但这与直接作恶的罪责不同,它是无意识的或者无能为力的,这份罪责应当去思考,而不应该去拿到法庭上追究。因为他们已经为他们的罪付出了代价,他们也确实无力承担进一步的代价,那份代价对于平庸之恶本身过于不公正。
5.“What was the war all about?”colone在影片末尾问matt将军。在《1984》中,战争是为了消耗物质从而维护统治。希特勒的战争为了征服消灭种族壮大德国。可是对于普通人,战争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战争一再重演?这个命题宏大得我一时语塞。战争作为人对于人故意发起的灾难,唯一的意义大概就在于令我们重新审视我们作为人类的存在吧。
6.“The issue of the actions of the defendants who believed they were acting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ir country is an issue that cannot be decided in a courtroom alone.It can only be decided objectively in years to come,in the true perspective of history.””It is logical in view of the times in which we live,but to be logical is not to be right.And nothing on God’s earth could ever make it right.”前者是副法官在终审后作出的陈述,后者是主法官对于rolfe律师前来耀武扬威的回答。我想这两句话最好的中文翻译大概就是那句耳熟能详的“公道自在人心”。
四、纽伦堡审判本身
一定要说此片有何缺陷的话,大概就是当选择了这个题材的时候,就意味着选择了胜利者的审判。因此尽管对于德国人不同形象有所展现,终究还是难免蜻蜓点水。而这种居高临下的正义也历来是纽伦堡审判为评论家们所诟病的。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哈伦·菲斯克·斯通称纽伦堡审判是一场骗局。“(美国首席检察官)杰克逊正在纽伦堡举行一场高级别的暴民私刑大会。”他写道,“他对纳粹做什么我不介意,我只是不愿看他以法律的名义、通过主持法庭的形式(审判他们)。我思想过时了,接受不了这种有点过于伪善的骗局。”但令人欣慰的是,这次审判还是严格按照法庭审理的要求进行的,基于确凿的物证与人证做出了还算公正的判决。
纽伦堡审判的不公正并不是审判结果本身的不公正,而是它只对失败者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却并未对胜利者做出公正的判决。这一点在6次庭审中rolfe律师的诘问振聋发聩,这是全片我最为震撼的段落:”But if he is to be found guilty,there are others who also went along,who also must be found guilty.Ernst Janning said:We succeeded beyond our wildest dreams.”Why did we succeed,Your Honor?What about the rest of the world?Did it not know the intentions of the Third Reich?Did it not hear the words of Hitler’s broadcasts all over the world?Did it not read his intentions on Mein Kampf published in every corner of the world?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oviet Union who signed in 1939 the pact with Hitler enabled him to make war?Are we now to find Russia guilty?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Vatican who signed in 1933 the concordat with Hitler giving him his first tremendous prestige?Are we now to find the Vatican guilty?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world leader Winston Churchill who said in an open letter to the London Times in 1938:Were England to suffer a national disaster,I should pray to God to send a man of the strength of mind and will of an Adolf Hitler.Are we now to find Winston Churchill guilty?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ose American industrialists who helped Hitler to rebuild his armaments,and profited by that rebuilding?Are we now to find the American industrialists guilty?No,Your Honor.Germany alone is not guilty.The whole world is as responsible for Hitler as Germany.It is an easy thing to condemn one man in the dock.It’s easy to condemn the German people to speak of the basic flaw in the German character that allowed Hitler to rise to power,but also comfortably ignore the basic flaw of character that made the Russians sign pacts with him;Winston Churchill praise him;American industrialists profit by him.Ernst Janning said he is guilty.If he is,Ernst Janning’s guilt is the world’s guilt.No more,no less.”
律师rolfe在这段即兴而起的控诉中,撕下了胜利者们伪善而体面的面具,他的每一句质问都令在座者哑口无言。而事实上他的质问已经非常客气了,他只是揭露了这些胜利者对于纳粹恶行的默许而已,而历史的真相远非这么简单:法国对待战俘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苏联战时侵犯波兰逼得波兰向纳粹德国寻求帮助,并在战后并吞了波罗的海三小国,大规模报复三国在二战时支持德国。1939年8月23日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秘密协定提出德国苏联瓜分波兰(随后在1939年9月执行)。英国和苏联也没有因为准备并进行了英苏入侵伊朗和冬季战争而受到审判。苏联军队在1939年瓜分波兰和三个月后入侵芬兰。苏联秘密警察斯摩棱斯克附近的卡廷森林中杀害了成千上万的波兰军官,称为卡廷惨案。盟军在被占领区苏联强迫德国平民劳动,蓄意在平民中制造饥荒。犯下罪行的岂止德国,德国人被拉上审判庭,拉上断头台,理由无它:失败者而已。历史属于胜利者,整个二战史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真相,无从得知,笔墨哪及真相万分之一,真相只能无限接近,永远无法真正抵达。
但是尽管被审判的德国人深觉不公正,审判仍要继续。因为如果只是因为无法对于胜利者审判而选择放弃对于失败者的审判,这无疑会陷入另一种不公正中。二战审判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困境:是选择此不公正还是选择彼不公正?前者意味着对于世界的不公正,后者意味着对于德国人的不公正,尽管公众传媒对于这次审判已然失去兴趣,尽管国内的政治势力一再主张利益至上,尽管明知一纸判决可能只是空文,参加这次审判的公诉人与法官依然在能力有限范围内选择了离公正更近一点:有罪者理应受到惩罚,而没有任何不相关理由可以为其开脱,即使那是事实;我们选择审判德国人,不代表我们无视胜利国的罪行。这不是绝对公正的,但是相对公正的。说白了,它是一种无奈的折衷。而即使是这种折衷也难以坚持,因为被告们在短短几年后就离开了监狱。那么这次审判无意义吗?我想是有的,至少,有一些人尽力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最后回到纽伦堡法庭,以法官做出判决时所说的话作结。
Simple murders and atrocities do not constitute the gravamen of the charges in this indictment.Rather,the charge is that of conscious participation in a nationwide,government organized system of cruelty and injustice in violation of every moral and legal principle known to all civilized nations.If he and all of the other defendants had been degraded perverts,if all of the leaders of the Third Reich had been sadistic monsters and maniacs,then these events would have no more moral significance than an earthquake,or any other natural catastrophe.But this trial has shown that under a national crisis ordinary,even able and extraordinary men can delude themselves into the commission of crimes so vast and heinous that they beggar the imagination.There are those in our own country,too,who today speak of the protection of country of survival.A decision must be made in the life of every nation at the very moment when the grasp of the enemy is at its throat.Then it seems that the only way to survive is to use the means of the enemy to rest survival upon what is expedient,to look the other way.The answer to that is:Survival as what?A country isn’t a rock.It’s not an extension of one’s self.It’s what it stands for.Its’ what it stands for something is the most difficult.That here in our decision,this is what we stand for:Justice,truth,and the value of a single human being.
重复一下那句话吧。战争,令我们重新审视我们作为人类的存在。
7 ) 人权的价值
该片涉及两个核心法律问题:第一、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了国家利益又符合法律,但行为造成了恶果,这个人应该对恶果负责吗?第二、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应该忠于法律?还是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进行判断?如果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官又应该遵循如何的判断准则?或者说有没有比实然法更高的规则可以对实然法进行判断?该片辩方律师是一个德国人,他围绕两个案件试图将焦点转化为:男人是否智障(智障绝育案),女人是否偷情(费尔德斯特种族污染案),他并没有尝试去讨论恶法是否有罪,而是默认《种族进化法》合法的前提下去讨论证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本身。这也许就是耶林法官最后陈述中所说的:律师陈述暗示了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为人民服务,也许就证明了纳粹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伯塞尔夫人是德国上层社会典型代表,她为自己的丈夫叫屈,他是真正的英雄,他死于政治压迫而不是正义的审判;她认为耶林不应该遭受审判,耶林是真正正义的人;她厌恶公诉人,残害犹太人的影片她认为是公诉人个人的恐怖收藏。她不认为德国上层社会的人做错了什么,她对法官说“我们在这里喝酒,我们怎么会知道那些残害妇女杀害儿童的事情”“这一切都是希特勒的错,我们都是被迫的”。律师和伯塞尔夫人都很好地能够代表德国大众对纳粹政党以及纳粹法律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些法律执行者是在为国效忠、他们认同纳粹法律本身国家本位的思想、他们认为德国造成的恶果并不是德国本身的问题而是全世界的问题、他们认为德国被审判不是因为德国做错了而是因为德国的战争失败了。包括很多人基于耶林法官自我厌弃的陈述认为耶林法官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但这样一个人在自我陈述中同样透露出德国需要纳粹政党以及纳粹法律。他是纳粹法律的实施者,他的法律职业道德要求他忠于法律,但从政治层面他同样也认同纳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本位思想。简言之,他效忠于希特勒以及纳粹法律,只是当他直面了纳粹法律所带来的惨痛,他个人道德难以承受,“他只是不知道会造成那么多人的死亡”。人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无奈之举、是值得被原谅的。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海伍德法官,他同样面临着美国国家利益的压力,美国需要得到德国人民的支持,关押德国人民的领导人并不能获得德国人民的支持,但海伍德顶住压力秉持法律做了判决。以国家利益为幌子也被他一语道破:忽视了人的价值才是真正有罪的地方。(“参与法律制定的人的目的却是要毁灭全人类。执法者更是参与行动违法地执行。任何人参与犯罪的环节都是有罪的。耶林法官,我们相信他也憎恶邪恶,但我们对他的怜悯不能同他参与的罪行混淆。人的扭曲仅因为政治,打着为着国家利益的幌子,背叛友谊、谋杀孩子。在拼死相搏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刀杀人。但国家不是岩石,国家不是个人的,它有它自己的利益,国家在困难的时候更难维持。让我们坚守我们的誓言:正义、真相,还有人权的价值。”)
8 ) 最后一幕耐人寻味
Haywood法官对Janning说,你早就知道,当你第一次判处一个无辜的人有罪时。感觉这结尾太突兀,片中的基调一直是同情Janning,我一直猜测Janning会被判无罪,然后为德国的战后重建尽一份力。为什么在片子最后一分钟来了个180°大拐弯?
同时还看了《The Reader》和《The Wave》两部与法西斯有关的片子,法西斯这个玩意一直在我脑海里转悠。最近貌似想通了,其实Haywood法官的判决并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正义。
法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按国家制订的法律进行判决,这是违法行为吗?这何止不违法,这根本就是唯一合法的做法。如果面对的是恶法呢?看看当下吧,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国,没有恶法吗?只是数量和“恶”的程度不同罢了。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没有权力去解释法律的善恶。即便是制订法律的机构,同样没有权力去解释法律的善恶。其实,法律根本就无善无恶。在法律制订时,社会各界都可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努力对将来的法律施加影响希望将其变得对自己有利,无论是以经济的、政治的、伦理的、科学的、人情的、风俗的、环境的等等等等角度去谈论、去诉求、去施压都是可以的。但是,当法律一但制订出来,无论你赞成与否,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要避免法律的副作用,得靠制订时的正义与智慧和恰当的法律修改程序,而不能靠架空法律。法律就是法律。
从法律上找不到判Janning有罪的依据(片中大量的证据展示和辩论情节证明了这一点)一直令Haywood法官烦恼。最终,Haywood法官以正义的名义判处Janning终身监禁。从他离开德国前那如释重负的微笑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判决非常满意,尽管这位此前履历完美的老法官在自己的最后一次判决中选择了违法。在令人迷惑的大时代中,Janning做出了自己的选择,Haywood法官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是非功过留给后人去评说好了,这种平和与自信就是Haywood法官违法而乐的原因吗?
每一个试图说服世界的人,最终无法面对的仍是自己;每一个堂皇的理由背后,都有无数黑暗滋生;每一场战争的缘由,无它,唯利益权势的争夺,无数炮灰只是官方数字。精彩辩白,群戏过瘾,难以定局的审判。
纽伦堡返回耶拿的大巴上看完。
形式和内涵都很丰富。形式方面,封闭空间内的法庭戏拍得多姿多彩、恰到好处。内涵方面,涉及到战争责任、司法程序、战后和解这样几个重要问题的思辩,让人思考很多东西。
【A-】和十二怒汉对比之下颇为有趣,一个建立人物关系靠剪辑,一个靠镜头调度。演员演技大爆发,舞台剧味道十足。扣人心弦且引人深思,以及那首出现的恰到好处的Lili Marleen 。
不管审判时形势如何变化,不管结果如何,德前司法部长简宁的陈述表明了只有知道自我忏悔的民族才可能真正重新崛起,那种希望靠遗忘过往的苦痛度过余生的个人想法,无法使一个国家长盛
8.5/9 此纽伦堡非彼纽伦堡 个人命运在国家机器前永远是渺小的被动服从的 读越多的二战史以及政治史就越是厌恶政治 也越是确信政治史一切的悲剧与罪恶的源泉
学历史,学哲学的人必须看的电影,谁没有罪呢?在二战结束几年后,美苏很快进入了冷战,美国为了反共,不仅在欧洲审判放水,在亚洲也与日本二战战犯合作,美国的道义又在哪里呢?孩子和女人又有多少是在冷战中死去的呢?本片拍摄的时间是冷战的中期,所以真话难能可贵!
当利益受损时,人们便拿出道德和正义的刀子自我感动。历史总是被胜利者书写,但事实上,没人是干净的。
【www.youtube.com/watch?v=GagXIYvnY1s】"But to be logical is not to be right, and nothing on God's earth could ever make it right!"
影片看似审判的是二战余孽,实则叩问的是全人类的心扉,纳粹定的律法规定有种族污染,残忍杀害数百万人,按说该法创制者、执行者、维护者皆难逃其咎,但大多数人仅仅听命,忠诚己国,根本不晓恶果,而盟国同样纵容了屠戮,这罪该从谁的身上谈起?
律政片中的翘楚。星光熠熠的卡司和精彩至极的辩论使得这部三小时的黑白片毫不沉闷,对历史的还原、对法律、战争和伦理的思考都不乏深度和密度。摄影和调度也是高水准——封闭空间内的长镜头和快速推拉。马克西米连·谢尔凭本片加冕影帝,名至实归。(9.0/10)
没觉得比十二怒汉好呀 另外注意到有一个白人演员脸被涂黑了演黑人
精彩的辩驳!!最后的判决也许在一方面是对“平庸的恶”的反拨吧,客观发生的一切无法被取消,如果因为“良知”与“无思”就能被原谅就不存在所谓“暴行”,而是受害者自己愚蠢与有罪。显然为了保证我们自己不要成为那个倒霉的有罪的受害者,我们只能放弃“恶”的自由,为一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的恶接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处罚。但另外的问题是,我们可以对过去负责吗?且不说一切宏大艰深的理论在当下琐碎的事情(比如今天吃的饭里有虫)面前都不值一提,难道有人接受惩罚就可以摆脱“永恒轮回”了吗?结尾的英文字幕(如果我没理解错)说这些被审判监禁的人都无一在服刑,那么纽伦堡审判的这位法官又要有何种罪名?我们一旦有了阵营,就有“平庸的恶”的风险(或者说必然),除非绝对正确。伟大,光荣,正确……
一部从主题落地到表现、将技巧融汇于内容的完美之作!令我从集中营录像开始哭到休庭。三个小时极富戏剧张力,高潮迭起,庭内庭外交叉进行张弛有度;室内场面调度出色,人物站位和视角暗合情绪和心理,运镜既有旋转长镜头之整饬流转,又有猛推镜头之奇崛惊异;人物形象皆鲜明立体有血有肉,尤其在兰卡斯特身上表现出了先抑后扬变化的层次感;涉及法理、情理、反战、爱国、政治斗争、道德良知、集体无意识的罪恶等等多方面的主题,且完美交融毫无生涩突兀,抛出诸多引人深思的矛盾,直抵复杂人性之曲径通幽处。
内涵太丰富深刻的电影了,对于这些在二战时期执行纳粹指令的法官们的审判简直就是伦理两难的经典案例,是心有良知还是机械盲从,尽管并非亲手握着屠刀,但基于文明的基本准则恶行终究难逃其咎。然而个体的渺小在巨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中显得如此无奈和悲哀,哪怕是再聪颖和正义的人都沦为杀人的武器。
首席法官丹·海伍德:在那样的环境,人人会犯罪也不奇怪。想象一下,人们都不会忘记,人的扭曲仅因为政治,背叛友谊和忠诚、谋杀孩子,都可以轻易的发生。在我们的国家也都有。尽管说着维护国家利益,一切都是如此。在拚死相搏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刀杀人。但国家不是岩石,国家不是个人的,它有它自己的利益,国家在困难时更难维持。面对全世界人民,让我们坚守我们的誓言:正义、真相...还有人权的价值。
"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太精彩了!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国家利益又符合现行法律,并且他出色地完成了他的工作——合法地应用和执行法律的时候,他是有罪的吗?这部电影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它提出了上一个问题,而在于暗示说,美国对德国的援助可以改变审判结果,也就是改变法律的效力。面包与信仰啊,太讽刺了。
纳粹党在二战中最大的罪行就是对几百万犹太人进行种族绝杀,针对这一罪行,辩方律师的理由是,这些罪行并不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四个人犯下的,因为他们只是完成他们的工作,而是整个世界对希特勒的纵容所犯下的罪恶!在很多时候这都是坏人为自己脱罪的最好辩词!一件事情是错的,所以执行者也是有罪的
这几乎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部法庭戏,胜过十二怒汉很多。作为室内戏,镜头内调度很有水准,尽管我对急拉急推镜头非常无感。剧本给这片打下极为扎实的基础,从表面的台词到叙事结构再到深层次对于法律道德和政治的审视,都是苦心之作。所有的表演都及准确!谢尔出彩是必须的,几大配角亦十分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