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秦岭 秦岭(转)
我很喜欢这篇评论,原帖请见
http://ido.3mt.com.cn/Article/200709/show822428c24p1.html
钟跃民:"秦岭,在你之前,我有个女朋友,她在部队当兵,我已经和她断了……"
秦岭把一根指头放在嘴唇上:"嘘……不要说你以前的事,我没有兴趣,因为这不关我的事 。"
"你好像什么都不关心?比如前途,命运和爱情,你究竟关心什么?"
"我妈妈对我说过,生活中过程永远比结果重要。"
"可我却很看重结果。"
秦岭嫣然一笑说:"你可能并不了解自己,也许你是个游戏人生的人,既然玩游戏,又何必在乎结果?游戏的乐趣不都在于过程中吗?"
钟跃民说:"秦岭,你怎么象个哲学家?女孩子别把自己搞得太深奥,这样可嫁不出去。"
秦岭反问道:"跃民,你是不是很寂寞?"
"是的,在这穷乡僻壤,难道你不寂寞?"
"这就对了,因为你寂寞,所以才喜欢我,喜欢难道不是一种过程?如果你看重结果,就该娶我,过日子,生孩子,这才是结果,你觉得有意思吗?"
钟跃民想了想说:"我没想这么远,如果现在就让我娶妻生子,我恐怕不会觉得有意思。"
"那么你承认过程比结果重要了?"
"你说得有道理。"
秦岭正色道:"跃民,你听好,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有了更精彩的内容,我会为你祝福,然后说声再见。希望你也能象我一样,让咱们都保持着'在路上'的感觉。"
"这……我很难回答,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象你这样的女孩子,很奇特,也很理智。但我要问你,如果若干年后,你我又重逢了呢?"
秦岭笑了:"到那时,如果我的身边没有更精彩的男人,那么你仍然是个合适的人选,当然 ,这只是我的想法。"
当跃民情绪低落得告诉秦岭他要离开陕北时,秦岭告诉他:“跃民,你是个男人,你要去做男人应该做的事,用你的话说,你不是喜欢玩吗?那么我告诉你,你应该去开辟一个新的天地了,也许你会遇到很多好玩的事,人生不过是一连串的游戏所构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你不妨害社会和他人,游戏人生也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从这点上看,我们是有共同语言的,因为我们都不喜欢平庸的生活。”
秦岭最经典的两句话:“人总要有些梦想,人生最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在我们的生命中,是需要一些纯粹的本质的体验、最初的体验的。”
我想,我喜欢秦岭不仅是因为她会唱让人心里酸酸的陕北民歌那种很悲凉的东西,更多的可能是她的理智,冷静的思维。
秦岭是聪明的,她有着一般女性少有的睿智和对人的洞察领悟能力。她从一开始就觉得“他们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精彩”,所以“无为”的高姿态是周晓白一辈子都学不来的。周晓白只知道希望一切东西,不论自己所追求的还是原本就很自然的,都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甚至想去改变一切压根就没法改变的东西。在这点上,她与秦岭的区别何止十万八千里,简直就是南辕北辙。“自由”,就在那样一个特定境遇中,在贫瘠的黄土高坡上,在粗犷苍凉的信天游里,一个知识女青年开始了启蒙。没有羁绊,没有束缚,没有承诺,如果说有承诺的话,那唯一的承诺是“追求精彩”。她被那个时代抛弃,却成为后时代的预言者。钟跃民说,这片干涸的黄土地生长不出玫瑰。可是,就从这片尘土里面,开出比玫瑰更奇异的花来。在钟跃民要离开黄土地的时候,隔着咫尺 黄土沟,在优美感伤的信天游中,秦岭泪如雨下。就在那且歌且泪之间,让人仿佛真正理解了这个女子,令人不胜唏嘘。
和秦岭相比,里面的周晓白,碧云,以及等等其他的女人都太庸常了。连钟跃民都没有像秦岭那样的洒脱和勇敢。一个认为过程比结果更重要的女人,一个清楚的知道现实无法改变就去尽量乐观适应的女人,一个明知道会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但仍然勇敢往下编的女人,一个看清她只是她最爱男人一生中某一段过程的女人!在她生命中最难忘的时刻有他的陪伴,共同分享幸福快乐,这就够了!说心里话,秦岭真的是冷静的可怕,这样的女人确实少见,她实在太清醒理智了,其实她是痛苦的,也是快乐的,痛并快乐着,就是她。
2 ) 血色中一些比蚂蚁还要小的人物
有一篇影评说血色浪漫的配角非常好,不是那种给主角打酱油的,或者在主角光环下痛不欲生的,或者怎样。我深有同感。因为我这个人特别奇怪,每次都喜欢只出来一点点的配角,最好是那种只冒出一点儿泡泡,然后不见了的人物。让我浮想联翩——啊,他们之后怎样了呢?他们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每次都乐此不疲像个神经病。
《血色浪漫》史诗的特性正好满足了我的胃口。里面有一大堆比配角还配角的人物。我每个都很喜欢,每个都想拎出来回味一番。
1. 锤子
这个人物真是让我吓得半死。他的扮演者是李靖飞,也就是老版三国演义中的张飞!
我还以为张飞这演员是个在马路上卖烧饼的,长得像张飞就被拉来演张飞了,谁知道人家正儿八经是个演员。噗…anyway, 时隔多年见到张飞差点让我红了眼睛,又让我想起小时候一边坐在木盆里洗澡一边看《三国》的情景,那个张飞黑乎乎的脸夲像芭比豆沙包……扯远了。李靖飞转了一圈回到《血色浪漫》,演了一个嚣张无比的黑老大。
他骗走了宁伟的钱,害的钟跃民坐牢。宁伟为了替大哥报仇找他要钱。锤子戴着一副黑墨镜,在阳光下摘下眼睛看着宁伟的那个场面真是……帅呆了!老夫聊发少年狂。
那眼神:别以为你长得帅就敢欺负我张爷爷。
宁伟:别以为你长得像张飞我就不敢问你要钱。
李靖飞,虽然锤子是个没有深度的坏蛋角色,但我看见你满脸的皱纹和眼袋,竟然悲从中来。不好意思,我就当你是张飞穿越了。知道你还alive,我很高兴。
2. 王主任
扮演者是同样胖胖脸的傅彪。王主任和袁军郑桐斗智斗勇的戏份特别带劲,尤其是钟跃民说自己两条腿不一边齐,袁军帮腔说钟跃民有一次脱光了两手两脚张开,说这是个什么字。我说大字呀,他说是太字。
王主任竟然呆头呆脑地问:“怎么是个太字呢?”绝倒,王主任就是脑袋被驴踢过。
在《血色》小说里,都梁说王主任认为袁军他们的爸爸“死了也活该”。让人有点心寒。电视里的王主任就可爱多了,养了个白痴儿子,自己还被袁军等人戏耍。最后还乐呵呵屁颠屁颠地对袁军说:“我相信你们是好孩子”。很有慈父的模样。如果在那个残酷的时代里遇到这样一个组织上派来的人,该有多么幸福。
所以说,袁军钟跃民他们是不幸的,但终究还是幸福的,他们所处的时代已经是文革的末尾,王主任这个人就象征着一点新时代的暖气和春意,让人很是怀念!
3. 小混蛋
李奎勇的发小,嚣张跋扈的胡同串子。我其实不讨厌他,甚至有一点喜欢他。特别是他对拿着刀子威胁李奎勇,最后说:“我对谁都下得了手,就是对你下不了手”的时候,心中一软。像小混蛋这样的混世魔王也有底线,那就是义气。最后他的死也让人摇头叹息。
他杀死了宁伟的哥哥,多少年后,宁伟也成了另一个升级版的小混蛋。世事无常啊,小混蛋之所以是小混蛋,也因为他的身份低,是胡同里长大的,要靠刀子来杀出一条尊严的血路。这一点,李奎勇也差不多,可李奎勇比他敦厚点,活得长点,but结局都是各有各的悲凉。
4. 黎援朝
黎援朝的扮演者叫孙小平,是个货真价实的帅哥。anyway,援朝在小说里就是个帅哥,有张“帅气的国字脸”。黎援朝这哥们代表了现实生活中一批很牛的人,他们混在凡人当中,年纪轻轻就露出了帝王相。身边笼络了一批小弟,可能还有张海洋这样的二把手和钟跃民这样的外来杂牌军。他们的人生道路坦荡辉煌,除了出生好,更因为他们本人性格中的精明和霸道。就像钟跃民说的:他自己从来不打架。这是黎援朝让人毛骨悚然的一点,挥斥方遒,手不沾血。
然而可悲的是,黎援朝这样的人身边从不缺人,但心里永不住人。他欣赏钟跃民,利用钟跃民,也反被清醒无比的钟跃民利用。钟跃民大大咧咧叫他援朝,不卑躬屈膝,不露山露水,这是对付黎援朝这类人的最好办法。如果太谦卑,黎援朝这种人是不会伸出橄榄枝的。钟跃民带着点伙伴的戏谑和亲热口吻,但实际上保持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是他能和黎援朝一次次合作的独门法宝。
换过来,这也是钟跃民的聪明。张海洋根本就不往这些事情上动脑子,而钟跃民就懂得靠着黎援朝鲤鱼跃龙门。钟跃民这个人在人际关系上的警醒,甚至比黎援朝还让人心惊胆寒。
5. 班长(被张海洋气得半死那个)
这位仁兄连个名字也没有,满嘴方言,把觉着说成“嚼着”。笑死人了。和张海洋斗智斗勇胜过后来吴满囤那几集。张海洋这人是个极品,混起来让人恨得牙痒痒,温柔起来简直是绕指柔。对付他的好办法就是一个,那就是别给他好脸色。
6. 叶楚良
《血色》中唯一很不man的一个man。他确实有南方生意人的那种面和黏糊,对秦岭鞍前马后伺候得很周到。可惜,秦岭爱的是飘在天空中的浪子,or,女人都会?
7. 杀手
像王杰的杀手,也是当兵出身。我喜欢这个角色,他的长发,冷静,从容不迫,面对死亡的坦荡,还有最喜欢他朝宁伟的一指,像个首长一样点评道:“他的应变能力强,枪法准……”。英雄不问对错,道德难缚强者。只怪世界上角色太多,人吃人也就算了,而好汉吃好汉最让人惋惜。
8. 杜爷爷
我最喜欢的信天游歌神,放羊老爷爷杜老汉。单纯!
3 ) 满足一个青春期男人对所有女性的幻想
当《和青春有关的日子》还叫做《血色浪漫2》时,索性想看看老大的样子,在一家书店看到《血色浪漫》原著,完全找不到北,对白和人物跟《青春》完全不是一个路子,心想这盗版书都盗进新华书店了,够狠。
有机会看了《浪漫》碟版,还是不能从《青春》里走出来,虽然《青春》快结束时,为了几块破石头磨叽了快十集,好歹还是有力量勾引着看下去,让你心甘情愿守着那些沾着血腥的爱恨,大哭或大笑。
而《浪漫》,一个男人,被几个女人爱着,心高气傲的高干子弟、才华横溢的女知青、逢场作戏的女秘书、死了都要爱的纯洁小妹子……第一个他躲着,第二个他忍着,第三个他享用着,第四个他耗着,反正耗到最后总还有一个死守着的。请问哥们儿,好玩儿么?有意思么?
坚持就是胜利,至于是大获全胜还是阿q自我催眠,在爱里根本完全行不通。
而这些角色跳跃着舞动着,仿佛随时都在提醒你,哈罗,别睡,不过是场剧。
4 ) 梦想者的终结
从考研之前的某天开始,我在看一部叫做《血色浪漫》的电视剧。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每天用少得可怜的娱乐时间来看几集。虽然有一个温柔的名字,但却着实是一个关于男人的成长的故事。
最初的年少的轻狂和稚气在后面的阶段里一扫而光。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所有的生活变得跟现实生活一样复杂。于是每个人都似乎开始怀念文革时期的潜流暗涌,插队的陕北的浑厚和纯朴,还有部队时期的豪情和纯粹。
那个叫做钟跃民的男人,是每个年少时候有过理想主义情节的男孩子的神话形象,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成为钟跃民,但每个人却都成不了他。他可能成为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正义者如张海洋,邪恶者如宁伟,治学者如郑桐,顺潮流者如袁军,但是他只成为他自己,所以他成了钟跃民,他始终保持一种“在路上”的姿态,不管是在春风得意之时还是狼狈不堪之日,他仍旧平静的笑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不由得让我们每一个渴望开阔境界的人都从心底生出一种羡慕,一种读得懂却靠不近的醋味。
我们理解的英雄能跨越所有的坎坷,能在所有的境遇之下找到属于自己的片刻安稳之地。所以当我看到中间阶段发现故事趋于平稳,我便开始怀疑编剧是不是没办法脱离文革的大背景来诗话一个人的一生。毕竟壮丽的故事只能发生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中间在部队一段虽然不如之前的阶段那么有味道,但是毕竟为后来在社会上的故事打了非常好的伏笔,而关于一个男人真正的内心的挣扎,正是基于他们年少时的轻狂梦幻和部队时期的与世隔绝的另一种游戏规则而生的。而也正是最后的一部分,对于我们每个正在长身量的人,还正在经历挣扎的人来说,才更有些许的启示,和忠告意味。
刚才看了几篇豆瓣的文章,发现好多人都更喜欢张海洋一些。我想说这些话的人大多数都是女孩子吧。女孩子会在年少的时候钟情于那个听者交响乐随兴感叹人生的钟跃民,可是他们在经过岁月的洗礼之后大多数会更喜欢那个值得等待的张海洋,那个既是好哥们,由是好警察,同时还是好丈夫的张海洋,可是这个时候钟跃民仍旧在走着他的浪漫的人生路,不管周遭的人在面对岁月和生活的双重夹击的时候有多么的不知所措,他仍旧在不断地用自己的方式品味着他能经历的一切,似乎他很早就懂得,这人生,不过是来辛苦的走一遭,尝遍了所有的滋味,才能算是功德圆满。
我以为,钟跃民在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会最终回到痴情的周小白的身边,我以为这个男人终究会累的,我以为爱情经历了那么多的磨砺和挣扎,终于会在适当的时候停在风平浪静的当下,可是我错了,谁都没有抵得住时间的力量。或许,就算我心中终于觉得欠这个女人太多而无法回到那些纯净如水的当初,但至少,我的心回去了。我终于觉得还有那么一个人是随时为我而停靠的,我会为此而幸福。可是钟跃民没有,他终于还是想着在他最苦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的秦岭,可是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相遇太美了,美得让人哪怕是仅仅从心里想一下都会觉得心惊胆战,这样的爱情,又有谁是可以消受的呢?错过也好。哪怕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曾经在这短短的一生中有那么些一小段的心惊胆战,或许已经足够。
我认为整个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最后一段,钟跃民、张海洋和宁伟,这几个曾经注定会在战场是生死兄弟的人们,终于在生活里成了食物链上的几个符号,可是追其缘由,他们都不曾犯下什么错。宁伟当时离开部队本身就是一场闹剧,而钟跃明和张海洋的几次聚首和分离亦然,只是不同的颜色之下的相同的肥皂泡,光彩绚烂的预言着童话和梦靥。
在我还没有看完这部电视剧的时候写下这些文字,算是我为了他给我的启示的一点点报答。看到钟跃民和张海洋以及宁伟的挣扎的时候,我没有办法把几个没有犯过任何错的人们的挣扎归类,只好坐在电脑面前默默流泪。他们是时代的受害者。时代抛弃了他们,却还要他们自己偿还代价,这本身,就是一个没有解答的悖论。唯一的解便是,做一个没有梦想的人。
5 ) 李劼:血色,并不浪漫--评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
一部号称2004-2005年最值得期待的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在大陆风靡一时。原因除了其中的几个主要演员全都是当今的著名小生和花旦之外,主要在于,该剧写了一代青年男女自60年代到80年代的人生经历。这无疑是个最充满故事性和戏剧性的年代。无论是血色还是浪漫,这个年代都不缺。遗憾的只是,这部电视剧本身却既缺乏血性,又不懂浪漫。
该剧的人物之中,最具血性的,并非是一号、二号男主角,而是位居四、五号的那个叫做宁伟的年轻人。从小就怀有成为烈士理想的宁伟,本来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只是因为一次拔刀相助,被逐出部队。复员后,又由于做生意遭人欺骗,复仇心切,在一个对一群的群殴中,犯了伤害罪,被判刑十五年。不甘在狱中度过余生,宁伟毅然越狱,开始了亡命生涯。按照一般的社会眼光,这是个被划入了另册的异类。但恰恰是这么个异类人物,在艺术上最具美学意味。即便是商业性十足的好莱坞电影,也会在这样的人物身上大做文章。然而,可怜的大陆电视剧,面对这么个人物形象,却一再犯怵,战战兢兢地跟在这个人物后面,尽可能减低这个人物在道德和意识形态上可能具有的杀伤力。该剧一再地让两个男主角对宁伟表示不可容忍,最后将他置于死地,以向当局和主流意识形态表示忠诚。该剧的逻辑十分清楚:人物可以有个性,但社会不能有异类。
事实上,像宁伟这样的人物,无论是在官民之间,还是在黑道白道之间,都具有一种平衡生态的生存意味和存在权利。宁伟象征着在古代被称之为江湖的生存空间,宁伟实际上就是人们称之为侠客的一类英雄。宁伟执行另类的正义,遵行另类的道德,亦即所谓的盗亦有道。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仅是法制而不是人治的,而且还应该具有生态意义上的平衡。一个社会倘若不能容忍宁伟代表的平衡力量,那么无疑把自由降低到了零度。宁伟式的人物,在美国的好莱坞电影里,被做成了《教父》那么脍炙人口的名片。可是到了大陆的电视剧里,却只能乖乖地被自己的两个大哥所击毙。
这二位大哥,尤其是男一号钟跃民,乃是该剧精心推出的时代青年。按照该剧的设计,这个人物有个性有魅力,在男性朋友当中,是个具有大将风度的领袖人物;在女人世界里,又是个人见人爱的白马王子。家庭背景是典型的革命干部,并且是北京大院里正宗的“八旗”子弟。平心而论,饰演这个人物的演员确实很有个性。但让演员所犯难的是,剧本所提供的形象,却相当矫情。在伸张正义的时刻,他却只是骑着自行车救了朋友,免担了杀人的罪名。在排雷遇险的当口,他很不经意地把死亡的机会让给了战友。按照他的个性,应该认同宁伟的人生选择,可是最后却和另一个刑警队长朋友异口同声地认定,应当把宁伟处死。最令人不以为然的是,此君明明是个唐璜式的家伙,却非要寻找无数个理由,为自己的诸如见一个爱一个、始乱终弃等等的秉性开脱。这就好比是,这哥们明明享受着大院式的“八旗”子弟的种种特权,却还要装模作样地扮演一回卖煎饼的小摊贩。血色得不伦不类,浪漫得又土里土气。尤其是有关音乐那番诗歌朗诵般的独白,做作得令人喷饭。
《血色浪漫》在钟跃民形象上的矫情,折射出大陆电视剧在美学上的尴尬。有关大院子弟的故事,最早见诸王朔的小说,后来又被姜文做成一部叫做《阳光灿烂的日子》的牛逼哄哄影片。前者以我是流氓我怕谁作基调,后者故意把中国人经历的那场苦难当作儿戏,以示一种蛮横的潇洒。大院子弟不仅在生存上有特权,就是在艺术上,也享受着优先权。他们率先走上银幕,又率先冲进电视剧。同一个年代的许多青年男女,同一个年代的无数血色故事浪漫故事,全都只能默默地等在一边,等这些红色的“八旗”子弟们潇洒完了之后的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露出他们的形象,才能发出他们的声音。
只是,艺术毕竟不同于实际的生存。在一个特权世界里,“八旗”子弟事事优先,通行无阻。可是一旦成为银幕形象或者屏幕形象,却无法回避美学意义上的尴尬。你想要血色,就得来点宁伟式的亡命气概。你想要浪漫,就得越过道德防线,充当一回红色的唐璜。假如你不敢,那就只好成为艺术上的笑柄。别以为什么都能占有,金钱女人,权力可以随便侵占。可是艺术,权力却无法染指。艺术只能是自由的产物,不可能像婢女一样侍寝权力。
《血色浪漫》骨子里还是一种对权力及其意识形态的侍寝。要说有点什么意思,无非是乘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对观众做了几下鬼脸。从表演艺术上说,这几下鬼脸做得差强人意,不说成功,也当说好玩。只是苦了那些陪衬的绿叶们,且不说其他人物,就是那个女一号孙俪,纵然有一流的演技,也演不出一个生动的情痴。因为剧本提供给这个女子的,只是乖乖地恪守钟跃民罢了。这个女子虽然在剧中输了不少血,但就人物造型而言,却在性格上毫无进展,苍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
《血色浪漫》的最佳观众,应该是美国大学里像乔姆斯基那样的左派教授。他们看完会认定,文化大革命果然有趣,那年代的青年男女果然既血色,又浪漫。
2006年写于纽约
6 ) 浪漫血色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 ——凯鲁亚克
血色浪漫,很特别的一个名字。钟跃民,很特立独行的一个人。用影片里的话说,他是在路上的人。为了体味百态人生,他来到了这个世上。
文革奴役了那个年代人的思想。但钟跃民们并没有被束缚住,相反,正是那种强压下一触即发的社会形态造就了他们的冥顽不灵。故事自此拉开了序幕,青春就这样残酷的被撕开来展现给我们看。
那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拉帮派,打群架,讲义气,敢想敢干。我不知道现实是不是这个样子的,那种情形是我无论如何也难以想象的。他们可以为了一句话杀人,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自己也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
且不去评判那段历史,我所思考的,是男主人公钟跃民的那种生活方式或者说生活态度。他有情有义,有勇有谋,敢爱敢恨,敢退敢进。这样看来,他好象具备了一个好男人所应具备的一切。他所缺乏的只有一样,那就是责任感。而责任感是一个成熟男人所必须具备的。
钟跃民讲义气,为了哥们儿可以流血、坐牢甚至拼命,但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也爱过很多其他的女人。也许真的像张海洋说的那样,他真诚的爱过她们,但他不是个安分的人,他不能给自己所爱的人一种安定的生活,所以他不能给她们任何承诺。于是在这些女人一个接一个死心塌地的爱上他之后,他却洒脱的上路,去继续他的浪漫人生。如果说周晓白是他的一个梦,一个醒来了却永远也不可能触碰到的梦,那么秦岭便是他的信仰。他信仰自由,秦岭也是。爱了就在一起,不爱了就离开,一切顺其自然,谁也不牵绊谁。他之所以可以用十几年的时间去等待一个杳无音信的女人,是因为这个女人对自由的诠释深深的打动了他。从这个角度来说,他是不负责任的,毕竟像秦岭那种具有足够冷静的理性的女人是少之又少的。而就连秦岭那样理智的女人最后也选择了离开。
钟跃民永远都饱有激情,跳跃的思维不是常人所能理解。他心比天高,可正像周晓白说的那样,没有人能到天上去,到了天上更寂寞,所以,钟跃民是寂寞的。他把一切都看的很明白,却硬要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耍弄着自己的聪明,说着玩世不恭的话语,走自己想走的路,只为自己而活。于是觉得其实钟是自私的,他最爱的人是他自己。我欣赏他的洒脱和人格魅力,但从女主人公的角度来说,他是不值得爱的。
我不属于那个年代,但我想我并不用刻意去理解什么。那样的人生,那样的色彩,也许没有机会再来了。我不讨厌红色,也不讨厌浪漫,但这样的血色,这样的浪漫,付出的代价太大太多。钟跃民用人生演绎浪漫,想来却布满了忧伤寂寞,伤痕累累。
7 ) 贫嘴读书人的幸福生活
论嘴上功夫,无疑郑桐是最“贫”的一个。在向读书人蜕变以前,他履行着每一个配角该尽的责任,时刻不忘衬托钟跃民的侠气和匪气。他甚至对自己老婆说:“我真喜欢钟跃民。”诸如此类接近表白的抒情,可爱至甚。除开这些导演意图鲜明的“帮衬”,我对这个人物的命运很有些兴趣。
一直不明白他那副圆溜溜的眼镜怎么给戴上的。虽然他家书香门第,但父亲很早就被打为臭老九,他跟钟跃民那帮“坏小子”混到大,摆明了没多少墨水,也没识得几个字。由于父亲的问题,他和钟跃民一起插队到了陕北。荒凉山坡羊,哀绝信天游。钟跃民还在等着父亲的问题一旦解决,便有机会重新当兵。这机会也真让他等到了,那个“海青天”似的马叔叔一出现,他“下落穷泉七潦八倒”的知青生活马上结束,果真开始“上登云梯人模人样”。而郑桐不一样。他父亲的“臭老九”身份早成定论,前程一片,就是“伴鸦村头”“缺衣少食”的无归路。不是他不想掌握命运,是命运一开始就不肯光顾他。
路遥的《人生》,足以把这种转眼从城市到农村的苦闷与绝望描述得清清楚楚。“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饥荒也闹了,饭也要了,架也打了,最后钟跃民也“走走关系”当兵去了,他郑桐才开始盘算在这黄土飞扬的高原上真正扎根了。谁也没有计算过郑桐插队多少年。我们只模糊的记得,钟跃民都提干了,郑桐还在窑洞里不问世事的研究着他的二十四史。我不知道,当新鲜感过去,信天游唱尽,一辈子“在路上”享受的钟跃民,是否真正也能忍受得了这么漫长且单调的清贫生活?而此刻,郑桐已经在小山坡上感悟陈寅恪“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精髓。似是西风残照,平林漠漠烟如织,但是正如他引用惠特曼的诗:“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是的,他们是有归宿的人,灵魂的归宿,安定如平湖。而且从始至终都如此,分居也好,筒子楼也好,都不能让他们灵魂的巢穴遭受入侵。
郑桐是个苦难的读书人。他如果能够做生意,也会如黎援朝一样才大气粗,你看这哥们去当铺卖古董时那嘴皮子耍的。他如果能够当兵,也会有钟跃民、张海洋他们的阳刚真气,你看这娃从小打架就不含糊。“胜,不惶喜;败,不惶馁。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一番慷慨,无怪乎读书人一旦治起国来,连皇帝老儿都不得不敬畏。读书人应该过过苦日子的,那就是阅历,就是资本。儒生的酸腐气,孳乳于只识琴棋书画,不识柴米油盐。朱温皇帝憎恶儒生,投诸黄河,企图把自命“清流”者变浊流,结果亡国。聪明的他,应该在千多年前就发动一场知青插队运动。
从小人物到大智慧,从耍贫嘴到真胸襟,这个人物,不简单。有人为郑桐“平反”时引用过孔庆东的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是这样,给别人带来欢笑的人,往往最不被人关心,甚至被人认为浅薄无聊,顶多说你一句‘开朗幽默’。很少有人去想,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开朗幽默’的人。”郑桐或多或少正是这样“小丑”着,才让他后来的大智慧形象不那么虚无缥缈,不那么“高大全”化。这又是他可爱的地方。
有人说,钟跃民是每个男人心里的那个魔鬼。的确,这个“魔鬼”外表俊朗,内心澎湃,大度自若,领袖风采。他既有“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传统英雄气,又揣着多情浪漫的白马王子气质,使他不沾纨绔子弟的风流。更重要的是,他幸运。他几乎集中了男人所有的幸运,兄弟,女人,以及变来变去的人生玩法,似乎光临超市一般,琳琅满目,任君挑选。其他人,郑桐,包括宁伟,包括我们,都只能兴叹“我没那种命”。我们的命是什么呢?摊开手心,看看清楚吧。
8 ) 爱,不等于改变
迷上了父母那一代的青春时光,迷上了陕北的信天游,迷上了侦察营,这一切全是因为钟跃民,全是因为这一部《血色浪漫》。暑假快结束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部早已播过的电视剧,第一次着急地在网上看完这还是头一次,因为我总是很想知道,到底谁跟了钟跃民。这样一个特定年代里的特别男人,身上总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陪着他一起过日子的人,一定也很有个性,我料定她不会是周晓白,也不会是秦岭。
痞性不改,却有情有义(那是对朋友),钟跃民这小子让人又爱又恨,想想也只有这样的男生才能让周晓白彻底地坠入情网吧?两个年轻人在那个血色年代,被彼此身上异己的气质所吸引,纯洁的爱着。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什刹海旁的大树下,两个人用纯洁的灵魂爱着吻着,真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就像童话里王子和公主的结局。可是,渐渐的,我意识到,他们两个并不能长久,因为晓白总想让别人按照她的意志办事,换言之,晓白喜欢控制别人,可是跃民偏偏是那种喜欢自由无拘无束的那种。这样深刻的矛盾,即便是没有秦岭,他们也很难天长地久。
总是在晓白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虽然我老公不是钟跃民,但是我想每一个男人都不喜欢被控制吧?这是我在看完后得到的结论。爱可以改变一个人,实际上当人们坠入情网的刹那,他的生命轨迹就已经被改变。但是,不要以爱的名义让对方失去原有的个性,因为这样的爱是毁灭性的。它会毁灭人的个性,会让人的灵魂失去原有光彩,而使得人生黯淡。肯为你改变,说明他爱到了极点,不为你改变,却未必不爱你。只是前者爱得似乎懦弱,被爱者爱得似乎自私。
婚姻中的人是需要改变的。有人说过,婚姻就是两只刺猬冬天里取暖,靠得太近会被对方的刺扎到,远了又会太冷,所以得每个人拔掉一半的刺在贴在一起。所以完美的贴合显得那么遥远而不可及。爱上他,想要生活在一起,双方难免要改变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来,婚姻是摧残人性的。所以,晓白要的安稳的生活,钟跃民是不可能给的,他受不了一丝的约束,也不会为她而改变。
曾经一度,我十分不理解跃民,甚至有些恨他,替周晓白,不喜欢他的“始乱终弃”。可是现在我懂了,他爱晓白,真心的爱。正是因为爱她,他才会让她寻找她所需要的,而不是把青春耗在他的身上。因为爱她,所以当晓白结婚时,他会醉,当晓白告诉她要好好和海洋过日子时,他会失落。承受这样的痛苦——相爱却又不适合在一起的痛苦,也实在是为难了他。
最终的结果是高月和她走到了一起。这是一个懂他的女孩,肯为他放弃一切的女孩。在她那里,钟跃民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肆无忌惮,高月不会给他任何压力,能让他始终保持着那一种“在路上”的状态。看似无所求的高月,却赢得了这个理想主义化身的男人。
不要再让你的爱人以你的意志而改变了。当维纳斯没有了断臂,她还是世界珍宝吗?爱,不等于改变。
多年以后终于看懂的片 原来他至始至终都只是在体验生活 爱别人 更爱自己
刘烨体现的就是在路上的精神
钟跃民不就一混蛋么,至于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么。后十几集太难看了。
这几年追着看的国产电视剧除了武林外传炊事班的故事就这个了。
王力可当年参与拍摄仅仅17岁,这个貌似宁静的女孩,一出场我觉得至少27的心理年龄。其在与刘烨这样等级的情感演绎高手,展开激情对手戏中,可以完全掌控主动权,逼得刘烨嘴唇都不敢张开!女人的心理年龄远远大于其生理表象,越有深厚底蕴的就越是深厚无比。
来标记一个马元。
钟跃民(刘烨)、张海洋(连奕名)、郑桐(马元)和袁军(刘亭作),不管哪一个,个个出彩。血性青年、阳刚之气,是情怀、也是年轻人的豪情!
钟跃民的确迷人~
这属于头重脚轻的,前十几集绝对好看,越看到后来就觉得有点儿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陪我妈妈一起看的,刘烨在剧里太搞笑了,不过挺喜欢这种又认真又幽默的男人,孙俪演这个时期的角色造型都特别好看,感觉特别纯特别漂亮。必须五星
钟跃民是自私呢,还是自私呢?反正,我觉着吧,那个三陪女最伟大了。
不能感同身受那个年代的革命感情,却喜欢着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里面的陕北民歌了,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上唱上一曲信天游,苍凉高亢,热烈悲凉,酣畅的唱出了酸甜苦辣,使人听之落泪。就像钟跃民说的,陕北民歌之所以好,就是因为他带着一种压抑的凄凉,让人心理久久回荡……
那是一个时代。
李奎勇死后,钟跃民看着他的床,开始出现奎勇的画外音和他们小时候发生的事情,他说,跃民,你相信人死了以后有魂吗?我相信……说到那里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如果没有从头看下去是无法获得这样的感动的,给人感动的是时间,这些年怎么就这样的过去了。
非常具有年代色彩的大戏,拍的挺用心!
觉得此剧的中心思想就一个: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大院子弟,矫情贴金之作,过誉了。
让人迷恋的血色浪漫,看完剧仍意犹未尽。
年幼时的浪漫情怀
好喜欢那个年代,可以毫无顾忌,没有学业的压力,自由自在~~只是感觉剧集的剪辑有些问题,有很多地方转换比较生硬~~
看了这个电视剧,觉得我们这代人没有什么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