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片的一开始,1938年,美国位于旧金山一个小岛的阿尔卡特兹监狱的三名犯人越狱。其中一名犯人被当场击毙,另两名——鲁弗斯和亨利杨被抓。亨利杨并不知道,鲁弗斯其实早就向典狱长格伦出卖了他们的越狱计划,换来狱方对他的优待。而倒霉的亨利杨被格伦关进地牢。格伦对亨利杨恨之入骨,因为他的越狱妨碍了他的晋升之路。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亨利杨被单独监禁在终日黑暗潮湿的地牢中,与自己的屎尿为伴,饱受狱卒的各种欺凌,每年只有半个小时的放风时间。格伦还丧心病狂地割断了他的脚筋。如果不是格伦的上级洪森提醒他亨利杨被单独监禁的时间太长,亨利杨根本就不会被放出地牢。
被解除单独监禁的当天,亨利杨洗澡剃发后,在食堂与其他犯人一起吃饭。一个好事者对他说:瞧,那是鲁弗斯,当初他出卖了你们,现在可舒服呢。亨利杨听后立即冲上去将鲁弗斯掀翻在地,把他吃饭用的金属匙子狠狠插进鲁弗斯的脖子,令他颈动脉破裂后当场死亡。亨利杨当着二百多名犯人和狱警的面,清楚地、毫不含糊地杀死了鲁弗斯。
由此,影片的主角——刚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并考出律师执业资格证的詹姆斯上场。他所工作的律所把亨利杨这个案子派给了詹姆斯,让他去担任亨利杨的法律援助律师。用律所负责人的话来说:这个案子连猴子去办都没啥两样。因为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亨利杨的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只是一个程序问题。而根据加州的法律,一级谋杀的罪犯将被处以死刑。
年轻的詹姆斯接到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案子,十分兴奋。他先去关押亨利杨的地方——法院的羁押室去会见亨利杨。他坚持要走进关押亨利杨的铁笼去会见他,而连法警都认为那毫无必要。他们早已给他在铁笼外面准备了桌椅。
使詹姆斯吃惊地是:亨利杨不愿与他有任何交流。他像受惊的动物一样蜷缩在笼子的一角,拒绝与詹姆斯有眼神的接触,也不回答他的任何问题。一般的法律援助律师可能乐得就此罢手而离开,而詹姆斯却不屈不挠地向亨利杨提出一个个问题。他事先查阅过亨利杨的案卷,发现亨利杨在十年前因为抢劫一家商店的五美元而被捕。由于这家商店正好也是邮局,他的罪名加重。詹姆斯故意对亨利杨说:我知道你以前因为五百美元被抓,而亨利杨纠正他说:是五美元。
詹姆斯好容易让亨利杨开口,立即想和他讨论案情。没想到亨利杨接着问他:当时著名的棒球运动员迪马乔的战绩如何。詹姆斯对于棒球不感兴趣,就对亨利杨实话实说。而亨利杨听后立即又恢复了一开始拒不交流的状态,无论詹姆斯和他说什么都置之不理。
詹姆斯无法,只能回去后恶补关于迪马乔的报道,并在下一次会见时洋洋洒洒地向亨利杨汇报的迪马乔的光辉运动生涯。他的举动令亨利杨开始与他慢慢地交流,不过后者却不愿谈论案情。案子开庭的第一天,詹姆斯向法官申请延期60天,理由是由于亨利杨的自闭,他还没有与自己的当事人谈论过案子。尽管法官非常不满,但是,他还是同意延期一周。
在这一周的时间里,詹姆斯好不容易从亨利杨口中得知他被单独监禁了三年两个月的事实,而法律规定,对一个人的单独监禁最长只能是19天。詹姆斯从这个切入点入手,在恢复开庭时提出应该把阿尔卡特兹监狱、典狱长格伦和他的上级洪森都列为被告,因为它们导致了亨利杨成为杀人犯。詹姆斯的这一辩论令亨利杨案子的审判一下子成为新闻报道的焦点,他自己也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因为洪森是胡佛账下的红人,权势极大。他的上司甚至想取消他为亨利杨辩护的资格,詹姆斯不甘示弱,顽强地顶住了这些压力,继续为亨利杨辩护。
为了取得亨利杨在监狱被虐待的证据,他从法院得到了调查令,与自己的女友玛丽和一名摄影师来到阿尔卡特兹进行取证。他们与犯人交谈,发现这些人好像全都事先被排练过一样,什么都不愿说。格伦本人对于他们要去关押亨利杨的地牢拍照也是百般阻挠。詹姆斯不得不动用调查令才得以下地牢。他被里面的情形惊呆了。
格伦等为了阻挠詹姆斯将监狱的情形曝光,对律所施加压力。詹姆斯的上级指派玛丽为亨利杨辩护,不许詹姆斯再插手案子。不过亨利杨的举动令玛丽不愿为他辩护。詹姆斯从律所辞职,自立门户,重新成为亨利杨的辩护律师。亨利杨喜欢詹姆斯,是因为詹姆斯和他年龄相仿,愿意花时间和他聊天,他感觉詹姆斯是自己的朋友。尽管他本人对于自己的命运根本不抱任何希望,一心想死,但是看到詹姆斯对于他的案子如此热情高涨,也就愿意用他的自己话来说,陪着詹姆斯玩玩。詹姆斯自己,也把亨利杨视为朋友。两人互相交流自己的青少年时代。詹姆斯受亨利杨的影响,逐渐成为了棒球的球迷。
亨利杨的案子,随着审理的深入,连胡佛都介入,因为洪森是司法部的高级官员,他不想看到高官的名誉因此而受损。他们无法给詹姆斯施压,就对他的哥哥施压。詹姆斯的哥哥拜伦已经是一名著名律师,他也在父母去世后把詹姆斯抚养成人,所以詹姆斯对他很是尊敬。拜伦去找詹姆斯,劝他放弃这个案子,而詹姆斯说他只在乎正义。他连自己的哥哥都不能相信。且拜伦为了帮助检方,偷走了詹姆斯证人的照片,导致该关键证人的证词最终未被法官采纳。
詹姆斯现在是众叛亲离,只有靠着自己坚持着。他力排众议、克服重重困难让格伦和洪森都到法庭上作证,并通过自己的精彩提问让这两人崩溃,暴露出格伦残暴无情的性格和洪森对于格伦管理监狱的放任。詹姆斯还通过出示他在阿尔卡特兹监狱收集到的证据,令检察官、法官和陪审团看清了这座监狱的内幕。到这个阶段,每个人都已经信服:由于监狱、尤其是典狱长格伦对亨利杨的残暴行为,才导致了亨利杨杀人。
这个案子的胜利对于詹姆斯来说已经是囊中之物。由于他的不懈坚持和努力,从一开始对他抱有敌意的检察官和法官转而对这个愣头青开始欣赏,甚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他。根据庭审的表现,詹姆斯告诉亨利杨,陪审团将他罪名从一级谋杀将为二级谋杀,甚至一般的谋杀都是有可能的,他只需最多再坐个十年牢就能获得自由了。
但是,让詹姆斯意料不到的是,亨利杨要他向法官求情,判他死刑。
因为,就算他逃过一死,他还是将在阿尔卡特兹监狱服刑,还是要面对格伦。亨利杨害怕这个,要比害怕死亡更甚。
詹姆斯坚持认为亨利杨是无罪的,如果亨利杨要让自己被判死刑,就得自己在开庭的时候对法官和陪审团说。结果,在詹姆斯的提问下,亨利杨在庭上喊出了“我宁愿死也不愿回阿尔卡特兹监狱!因为我害怕他们。我只是武器,但我没杀人,他们才是凶手。”
最终,陪审团认定亨利杨没犯一级谋杀罪,而犯误杀罪,刑期是三年。陪审团还签署了请愿书,请求联邦政府对阿尔卡特兹监狱立即开展调查,因为陪审团认定这座监狱和监狱的典狱长犯了违反人道的罪。詹姆斯大获全胜。
亨利杨还是被押回阿尔卡特兹监狱服刑,还是要面对格伦。不过他能够对格伦说:“我赢了,而你没法把胜利从我这里拿走。”在上诉开庭的前一天,他的尸体在关押他的地牢里被发现。他用一块石头在地上写了“胜利”这个词。七个月后,阿尔卡特兹监狱的地牢被联邦最高院裁定被永久关闭。而典狱长格伦犯虐待罪。1963年,阿尔卡特兹监狱被永久关闭。
整部电影就这样讲述詹姆斯如何不屈不挠地打赢了他第一个案子,而这个案子,所有人一开始都说他是输定了。我就不谈几位演员的演技是如何出色:凯文·贝肯扮演亨利杨,加里·奥德曼扮演格伦,他们的精彩演出使人难忘。不过,这部影片使我思考最多的问题,是死磕派的律师詹姆斯为什么能够成功。
首先,他热爱自己的职业,他从小就想当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与对方唇枪舌剑。他对于正义有着火一样的热情。当他刚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公诉人认为这个案子只要六分钟就能审理完毕,而他则使审理至少进行了六个月,并在这个期间,揭露了阿尔卡特兹监狱的黑暗内幕。所有人在一开始都认为亨利杨是有罪的,而他证明了亨利杨不是无故杀人,他不过是阿尔卡特兹监狱的牺牲品。一个初出茅庐的法律援助律师,靠着死磕把一个铁板钉钉的案子翻了过来,还顺带着揭露了监狱系统的黑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其次,他不仅具有专业的精神,还具备专业的技能。詹姆斯的哥哥是个律师,从小被哥哥抚养大的他耳渲目染。他本人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过,学校的培养了他出色的庭审辩护技能,他能够在庭上控制证人,利用巧妙的提问让证人暴露自己,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美国的庭审十分精彩,就是因为律师和检察官不相上下的辩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得益于美国的司法制度。美国是世界上三权分立最彻底的国家,而且不仅三权分立,它们之间还相互制衡。这种体制保证了司法的独立性。我们在影片中也可以看到,在监狱这种权力不受监督的暗箱操作之地,只会盛行腐败、反人道等种种骇人听闻的罪行。有很多其他电影,包括著名的《肖申克的救赎》,都反映了美国监狱的黑暗。而只有像詹姆斯这样的死磕派律师,以及新闻记者和其他正义人士的不懈努力,揭露这些黑暗,才能导致局面最终被改善。美国独立的司法制度也保证了像詹姆斯这样的死磕派律师可以存在,尽管官方用了种种办法对他施压,但是他们无法让法院听命于他们。法院超然物外的地位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官方对于詹姆斯这样令人头疼的“扒粪者”也是无计可施,因为他可以不为政府工作,自己开律所单干。在其他国家这个案件的审理会是什么结果,不说大家也知道。此外,美国还十分重视证人出庭的制度。撒谎是人性的表现,证人出庭可以有助于控辩双方对证人进行交叉盘问而发现疑点。且律师可以申请任何人出庭作证。如果该证人不愿意,法院可以强制他出庭。
在电影中,詹姆斯这个死磕派律师,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依然同公诉人斗、同隐藏在后台的官方斗,甚至还要同亨利杨斗。亨利杨其实只想死,他是把詹姆斯当做朋友,才由着他一路死磕。这样的一名律师,以后肯定在他的职业生涯中精彩纷呈,因为他不仅专业技能优秀,还坚信正义一定会胜利。
是不是觉得这样的人物太励志了?
其实,这部电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
亨利的身世,和悲惨世界冉阿让类似;
凄惨的监狱生活,却没有基督山伯爵的幸运;
他的幸运是遇到了律师詹姆斯,虽然身死,却是胜利之后的无惧。
本片的一大价值点,是展现了长久身处黑暗潮湿一无所有的地牢对犯人的心理精神影响,生物的一大特征就是应激性,社会动物人类之所以能如此生机蓬勃整晚是这世界的多样性与我们的多样性,这种“黑洞牢房”反人类反生物。
另一点是展现了不合理的一些法律和社会状况,以及一些司法监狱状况;
另一点比较通俗的意义就是传达年轻律师所代表的对真理正义的追求和敢于挑战不合理的强大势力、不屈不挠的精神。
对亨利心理的展现,对一些现状的展现。
在法庭的辩论是本片一大重点,法官、陪审团、控方、辩方,但在这方面的展现不如《控方证人》。
年轻律师的大声问话和演讲,法官的呵斥,控方律师的辩论,陪审团的心理,这些都展现得有点浮于表面,本可以给观众更多关于法庭和辩论的知识和领悟。
阿尔卡特兹监狱的传奇往事。本片通过以第一人称视角回顾为监狱勺子谋杀犯辩护的经历,强调的是正义良心信念的力量。摄影出色,多处精彩段落。法庭戏稍显冗长。
脸盲症患者没救了,看完整片还在想演监狱长的男演员是谁,演技这么神怎么没红起来,一看演职表原来是加里·奥德曼,叔把胡子刮这么干净。居然盯了这么长时间就没认出来。凯文·贝肯也表现出了自己的最佳状态。
虽然亨利在法庭上取得了胜利但那是律师的胜,正义从始至终都未曾降临到亨利身上,他最终死在了地牢里,就如同死在毒气室里一样,甚至更加糟糕,并没有任何人对此事负责,我想他在生命最后写下“胜利”时,内心是极度悲凉且绝望的。亨利或许为其他人带来了一个相比于过去更加公正的系统,但利用所谓权力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人并不没有得到能与亨利相比的所谓公正待遇,权力和阴影是滋生魔鬼的地方,这个世界并不存在公平,阶级让人们拥有不同的武器,每个人都是作为一个个体在生活,而本片最后将亨利的悲惨结局看作是社会司法的胜利,这是纯粹的洗白,作为普通的老百姓,站在促进社会进步的角度去自我牺牲除了让上层阶级喜闻乐见外我看不到任何能让自己生活更好的意义。最后,把亨利送回阿尔卡特兹,这律师也不知道是真蠢还是太高明。明摆着送死不用讲了吧。
“你可以打我,你可以把我再关回地牢,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我无所谓。行动:我赢了!反应:你永远不能把胜利的果实从我身上带走。”你想当一辈子懦夫还是英雄,哪怕只有几分钟。
就算所有的证据都表明这是一场毫无胜算的审判,也无法湮灭胸口燃烧的正义,宁愿最后的反抗只能是死在一个暗无天日的监牢,也不会拱手让出最后的胜利。我不是凶手,我只是个凶器,真正的凶手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野蛮,一种目无法纪的权力。我们拥有最真挚的友谊,却只能隔着牢笼惺惺相惜。
好电影就是我忘记了为什么把他放进想看里但看着发现好像是某个原因而放进去的然后谷歌出来果然是。辩词太精彩!calm down and carry on.
沧海遗珠,肖申克的救赎在此也不值一提。这应该是我观影迄今在表现庭审以及刻画司法主体关系层面最最专业以及丰富的电影了(仅指电影)。1、剧情方面,是极优秀的真实事件改编与再现,关于臭名昭著的Alcatraz监狱的“丑闻与倒闭史”。饱含情感又绝不煽情;严谨详实又毫不枯燥;磅礴大气又细腻温情。2、演技方面,无可指摘,史莱特演绎的刚毕业满腔正义的律师,凯文贝肯塑造的被Alcatraz监狱毁灭的囚犯,二者的对手戏张力满满,甚至连加里奥德曼都有些黯然失色了。3、难得是,它不仅仅是一个饱满的剧情片,一方面它将律师与法官、公诉人以及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刻画地那么真实到位,并且,也只有一个初出茅庐的哈佛法科毕业生才有如此胆魄与雄心用爱发电、挑战权力;另一方面,它呈现了一个现代“悲惨世界”,一个鼓舞人心的悲剧。
1995的两部监狱片,肖申克的救赎被奉为经典,一级谋杀则相对默默无闻,但若要说内涵,我认为后者比前者深刻残酷得多。这一类电影的燃点与泪点往往都在最后,凯文贝肯既能疯狂,又能单纯,最后亨利挺直脊梁在狱友的“掌声”中一瘸一拐走进地牢的样子就像归来的超人,you did it
蓝光重刷。真实故事改编,恶魔岛的故事快变成美国的监狱宇宙了。遭受虐待的人犯+初出茅庐的律师,这个配置也属寻常道路,犯人身世足够凄惨,三年地牢耸人听闻,电影回避了他入狱的原因,塑造他痴迷棒球的国民性,监狱代表在法庭上频频失态,最后美国国旗招展——本片并未摆脱用戏剧性夸耀美国制度优势的主旋律框架,但蹊跷的是贝肯死亡的结局,这点在电影里虽被一笔带过,但多少流露出编剧在改造这个故事时无法自圆其说的尴尬。双男主的友谊部分,探讨了命运的荒唐,上演了狱中偷欢的戏码,也同样因贝肯在地牢无声死去而显得虚假。值得称道的是贝肯的演技,他脚筋损毁的身体和濒临崩溃的精神都演得很好,摄影机总在移动,也常利用铁笼做前景拍摄人物,渲染出复古、优雅、伤感的基调,剧本虽有问题,可导演用伤感而流畅的舞步引领着观众感受了整个故事
凯文贝肯的监狱被虐,总让人想起同样遭遇的《饥饿》的法鲨,难怪两人在X第一课中都当反派~【够了!言归正传,影片主旋律味道浓厚,除了犯人亨利的角色很立体外,其他人都有点点刻意;凯文贝肯的神演技大赞;血腥暴力的画面给人很刺眼的感觉,观影的我们无论是感官还是心灵都被狠狠的撞击了一番。
制度的完善总有先行的牺牲者,这片真是看得又难受又温暖。Kevin Bacon太棒了,一出现在镜头里就让观众心疼。(PS:直到片子过半我才看出典狱长是Gary Oldman……扮演法官的是《全金属外壳》里的粗口教官,这反差真是不敢相信。)
victory 为什么要死!!!!!!!!!!!!!不公平!!!!!!!
是胜利的悲剧,更是悲剧的胜利.henri请James回来当他的律师,玻璃上的影子,两个人的眼睛刚好相对.从henri看到妹妹开始,忍不住眼泪啪嗒啪嗒的掉.Kevin bacon表演超超超赞.Gary oldman也是把Glenn对犯人henri的"恨"表演的入木三分.
社会意义大于影片本身,法庭戏比较出彩,凯文贝肯的表演加分不少...
Kevin Bacon 真是爱果,不过演技真的没话说。这也算是法庭辩论的经典之作了吧,可以和费城媲美。
看片名还以为是一部悬疑片,结果一坨又一坨无聊的法庭戏。对理想主义拙劣的表达只能让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感觉到虚妄。
黑狱,暴政。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资本主义万恶的黑暗面。曾经的黑暗面,当然,即使那样的黑暗,也不是没有光明。因为,有一个东西叫:司法独立。小黑屋?咱可一点儿不稀奇!!
从亨利被押进监狱与律师交流的一言不发、四处逃避,到最后亨利说出鼓舞人心的“我赢了,你永远不能把胜利的果实从我身上带走。”作为观众感受到了律政片对于正义伸张的颂扬,对包藏罪恶的零容忍,这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最缺乏的和最应该去落实的
这是一部关于人性救赎的电影,一部关于弱者与强权斗争的电影,主人公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强大国家机器面前,他已经妥协,完全丧失了人的尊严,但在律师的帮助下,他逐步找回了自我,虽然故事的结局是弱者的倒下,但在那一刻,他是事实的胜利者,相比之下,监狱长失败得没有任何余地。
也許電影和真實事件還有很大差距 但Henry受到的虐待、法庭上的幾次激烈辯論都震撼到我了 始終都覺得變態兇手和辯護律師的感情是這世上最美的感情之一了~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