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伪善与真美
海丝特·白兰因犯了通奸罪受到加尔文教派权力机构的惩罚, 胸前佩戴着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站在古老的枷刑台上示众。她的手中抱着这个罪孽的证据:一个出生仅数月的婴儿。在人们无情的注视下,她拒绝了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提出的忏悔并供出同犯的要求。受过惩罚后,海丝特在城外远离人群的一间小茅屋里住了下来。她以作针线活维生,并细心地照料着她的女儿——珠儿。这时,海斯特的丈夫来到了美国。他满怀仇恨地改名为罗杰·奇林沃思,以医生的身份暗中察访与海丝特通奸的同犯。很快七年过去了。珠儿已成长为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而海丝特因为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使胸前那本来代表耻辱的红字变成了美好善良德行的象征。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海丝特为了使丁梅斯代尔逃离丈夫的阴影,决心带着女儿和他一起逃走,但却被罗杰发现,计划失败了。而对罗杰的恐惧和自己隐瞒罪责的煎熬使丁梅斯代尔的健康每况愈下。终于在离开尘世前夕,他在全体教众的面前,他挽着海丝特和他们的女儿珠儿登上了枷刑台,用以生命为代价的深切忏悔换取了道德上的新生。 《红字》,世界文学名著,美国作家霍桑极富争议的作品,曾被屡次搬上银幕,本文所介绍的版本,是1995年罗兰·约菲导演的《红字》。影片本名《The Scarlet Letter》,又译《真爱一生》或《红色禁恋》,故事讲述了一个凄美动人的婚外情故事。丈夫的失踪,造成一个女人与牧师的相爱。肚子的隆起,暴露了女人的奸情,她为自己的“罪孽”遭受囚禁,然而她拒绝说出情夫的名字。婴儿的降生,成了她罪恶的“铁证”,她的胸前被戴上象征不贞洁和耻辱的红色标志“A”。然而,女人独自带着孩子的种种善举,改变着人们对她的认识,也改变着红色标志“A”的本意。丈夫的归来,却打破了这种局面,他查出了妻子的奸夫,开始疯狂报复。故事结果,纷争平息,牧师最终站出,携女人和他们的孩子,离开了居住地。《红字》,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名片演绎名著的经典故事。
2 ) 不看原著,拿电影说事。——浅评,浅评
话说自由是魔鬼,因而新教徒们肆意地在新大陆踩场,天真的Hester踏足饥饿的陷阱;在这里,Arthur的赤裸会被溪流拥抱;赤鸟在林木中享受无忌的诱惑。因为自由是魔鬼,所以天空与大地做起了爱,所以偷情可以不戴套,鬼祟可以不关门,就连浴室也可以开小洞。不好意思,这里是美洲大陆——自由与梦想的国度。就像Harrier阿姨的大剧透:美女和帅哥就该在一起。
那些怀抱可爱情怀的童鞋们,The Scarlet Letter里头有伟大的爱吧,也有撼人的信念吧,不过在我看来,爱情只是网名,真相却是自由。从开场,Hester就在奋力挣脱律法的约束,试图自个儿开展一番生活,同时也在挣脱邻舍们的目光闲言,挣脱乡俗礼节的规范,似乎凡尘的一切皆成束缚。Hester就不该属于此地,但她是天使还是魔鬼?也许她是魔鬼,因为自由在这里就是魔鬼,那么她的心头镌刻着自由,说不准是从火星跑来的魔鬼。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作为天使的Arthur终遭迷惑。不过看来,就连Arthur也在追逐自由。即使最后把真相大告天下,难道不是在以死亡作为自由从而逃脱心灵深重的焦灼么?电影里,女人对自由的感知是基于无知,而那男人的自由便是基于畏惧。当忠贞比纵欲更难面对,Hester从容地选择妥协;当负罪变得比自缚更让人悲痛,Arthur的抉择无疑是死亡。这分明不是什么女权主义下的坚韧,也不是责任当前的大无畏精神,只是自由赋予了自由的牢笼,而两名臆想的灵魂在自我设定的阴霾里逃窜罢了。
在基督的历史里,女性头顶丑陋的帽子被指作罪恶的源头。伊甸园里有禁果孕育的自由,但这自由里的魔鬼并非单纯地等同于罪恶。上帝仅告诉了他们自由化身为一道门,然而是哪一道终究还是Hester与Arthur的选择。
很难判定改编的结尾不会涉及到90年代中期好莱坞电影总体偏向的小温情格调。各位耳熟能详的不是Forrest Gump (《阿甘正传》)、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赎》)就是Léon(《这个杀手不太冷》),残忍里不乏温存。然而,到底是什么时候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意味着一定是大团圆结局?看不到即使是Titanic里爱得生生死死轰轰烈烈的Jack 和Rose到头来也抵不住现实中Revolutionary Road的百般无奈么?相遇后的Hester和Arthur就好似找到了生存与奋斗的理由,然而结局一旦获得了这以爱情代言的自由,谁又能保准偏左的Hester和靠右的Arthur不会出现信仰分歧?有的恋人适合谈情,而有的则该经营家庭。有时候在人怀念过往的同时,表明他并不满足于现状,电影里头Pearl的旁白,我读出了一点这样的意味……由谁来判定究竟是原著还是电影要更悲剧些?谁要来定义罪恶?谁又要来定义自由?
一不小心,我这样的延伸似乎给纯粹的爱情片加上了突兀的讽刺色彩。本片的改编带有矛盾,电影The Scarlet Letter究竟是反宗教或是颂扬宗教,Roland Joffé的作品大概偏向于前者。但毕竟,还是有人会看到看不见的事物。撇去怀疑主义,我还是老实看电影的好……
3 ) 禁
原载于:墨神的凡龛
http://www.thinkjam.org/mercury/archives/2005/03/eiecie2005ie.html
上周看的电影《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995),触动很深。或许一些专家尤其文学人士带着原著的条框去定格她的时候,会有众多的非议。但是从电影以及改编剧本的角度来看,不可否认《红字》算是成功之作。
她没有完全照搬霍桑小说的原貌,事实上,想要完全照搬也是不可能的。小说从海斯特受到公审开始,而电影却为她补充了一段前因,使故事更完整,人物行为和性格更突出更具特点。我认为,这段海斯特来岛,不惧欺辱,不理会他人眼光,以及丛林巧遇阿瑟牧师等等的安排都为后来打下了坚实的伏笔,这种伊甸园般的场景,一见钟情的相遇与后来受审,以致丈夫回来后的压抑痛苦形成鲜明的对比,是谓欲抑先扬吧。……
…… 另一方面,小说以人物心理的刻画为主,主人公海斯特身上的红字与阿瑟心中的红字,甚至作为新一代小珠儿本身就是红字的象征,三条线索一齐发展,丈夫不断的对牧师进行心上的拷问,两个有情人也因为相爱是过错备受煎熬。当然,一部电影是无法通篇展示心理活动的,于是电影《红字》中导演将这种心理活动具象化,用阿瑟的自责行为,丈夫的复仇计划等等呈现给观众,这就是电影语言的不同之处。全篇以小珠儿的口气画外音叙述,结尾也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最后阿瑟还是由于过度的自责和内疚英年早逝,海斯特也没有再和别人在一起--“或许这就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吧”。其实经历过这么多矢志不渝的忠贞爱情,最后能够正大光明在一起,一天已是足以,更何况月月年年,不正是那句老话“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据说,结尾还是按照Dami Moore的意见修改的呢。似乎与原著已经相距甚远,可是影片所表现的精神和想表达的内涵还是与原著如出一辙殊途同归了
巨喜欢男主角Gary Oldman演的阿瑟牧师,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是一颗炙热的心,他有知识有风度有思想有理想,他希望以真诚打动印第安部落“邻居们”,避免战争,他把圣经翻译成他们的文字,想与他们共享教义,他深入部落帮助他们,与他们结为朋友。可是统治者们竟然利用他的真诚和友谊妄想消灭异族。他才华出众是少女们的偶像,他与海斯特偶遇一见倾心。他们戏剧性的在聚会上被多次引荐,他们一个漂亮骄傲,一个风度翩翩,他们有共同的爱好--读书,他们更能看穿彼此的心。怎奈海斯特已嫁作他人妇,于是俩人小心翼翼的相处着,苦苦压抑着真挚的情感。她不去想他,他前往遥远的部落传道,一切的自禁只为忘记,或许稍许渐淡相思。可是真正的情感却在这种“禁”中一触即发。Gary Oldman将角色的情感用表情甚至眼神和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们的心与他一起流泪流血,一起在禁中煎熬。
我也“禁”了几天,总想认真写篇blog,可是感情还草草未准备妥当,直到这种感觉突然迸发时,就象海斯特听到了丈夫的死讯,那种欣狂还略显自责的的情感,于是我将即日的压抑喷发出出来,历练、凝固成一首“禁”。
禁
(2005.3.9)
谁用发丝捆绑住灵魂
心痛得呼吸都变得无力
谁的尺子试探着距离
遥远的无法测量的缝隙
谁用双手包裹住抗拒
怎么还能听见风的叹息
谁的信仰践踏着心灵
如何能萌生出春的痕迹
锁不住的心 情不自禁
忘了谁的谁 又想起谁的背影
谁用眼光锁住了神奇
神奇般望穿了铜墙铁壁
谁的剪影住进了圣经
圣经点燃了似火爱情
谁用美丽来点缀衣襟
衣襟织绘着猩红的字
谁的勇气刺破了禁令
碎片散落了一地的光阴
锁不住的心 情不自禁
忘了谁的谁 又重回谁的记忆
4 ) 红字电影和小说对比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里要和小说进行比较的,是1995年黛米摩尔主演的电影版本。
同样是《红字》,故事框架似乎差不多,但是就像我以前提到的《活着》的电影和小说一样,《红字》的电影表现的是现代得多的东西。不仅如此,为了影片的票房考虑,电影中还增加了许多商业元素。借用我同学的话来说,就是以为买错碟了;简直面目全非……小说原著的文笔流畅,但是由于作者的时代局限性,也就是其个人对于未来发展的迷茫,所以看起来十分压抑。电影就要酣畅许多。明显的一点就是,影片中的牧师,比我想象中要狂野许多,看开头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个“红字”和“皮袜子”的混合体呢。
从表现出来的思想上看,原著主要讨论的是人的罪,即人皆有罪。而通过赎罪和将罪行袒露出来,可以使灵魂得到升华。这和作者本身是清教徒身份以及对家族以前犯下的罪过产生的宿命感分不开的。而且,作者虽然觉得当时对人思想的禁锢是不对的,但是,他对变革也抱有怀疑态度。但是电影就不一样了。时代向前推进了不是一点半点,现在思想解放已被公认,所以在影片中,海斯特的言行就更加坚定。霍桑只是向未来窥探,而导演却是回望,自然占了很大便宜。因此,再在电影中单纯的表现人皆有罪的思想便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怪异晦涩了。是以海斯特的丈夫的戏份被明显减少了。那么用什么来填补思想的空白呢?电影中表现海斯特和牧师间的爱情的戏份增加了,印第安人的戏份也明显增加了。特别是后者,甚至带来了影片结尾的大规模战斗场面,也许导演想为沉闷的全局制造一个高潮吧。恐怕用心白费了,因为后来强安上去的大团圆结尾实在突兀。
小说中海斯特是迷茫的,她为了爱人而拒绝说出情夫的名字,又因为愧疚和恐惧发誓不向他人透露自己丈夫的身份。电影中海斯特是坚定的,从不认为自己有罪,也完全站在爱人的一边。在影片中她去警告了牧师约瑟,而影片刚开始海斯特乘马车去找房子的时候,镇上的人都在看她,说明到镇上的人不多,每个新人都很受关注,约瑟不可能不知道海斯特的丈夫的身份。事实上,从后面的情节中可以知道,他知道的。海斯特的不同表现表明,霍桑对爱情和教义本身就存在迷茫,他既肯定两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是上天的赐予,又认定通奸是罪。电影导演明显是将“爱情”这种人性需求放至第一位。他在为两个人的行为辩护。
电影对“女巫案”的映射部分还是保留的很好,也算是忠于原著了。但是小说中描写红字被海斯特装饰的异常美丽在电影中几乎没表现出来,更别提原著结尾海斯特是又回到这里,自愿带上红字,度过余生;而海斯特因为善良能干逐渐被众人接受也丝毫没有提及,这恐怕是因为要为引出影片结尾的战斗而不得不舍弃了吧。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电影在表现海斯特的坚韧善良方面比原著差远了。商业和思想似乎从来都是跷跷板的两端,我个人认为本片在这两端的平衡上处理的不好。
影片中还有一个意象分担了红字的重量,那就是一只红色的小鸟。红色的小鸟出现过两次,后来在女奴的描述中又出现过一次。都是在影片的前半部分。第一次是在海斯特劳作时,小红鸟引她看到了牧师裸泳的情景。这无疑是给海斯特心湖投下了一块巨石。按现在的话说,大概是:哎呀妈呀,太震撼了!第二次则是海斯特终于和牧师在一起的时候,小红鸟飞进了海斯特的房子里,女奴看着红鸟忘情地沐浴。第一次海斯特想捕捉红鸟却终没有抓到,第二次红鸟自动飞到她的房间里但最终又飞走。红鸟可以说既是海斯特的媒人又是她和牧师间幸福爱情本身的象征。又因为它是鸟,也象征着海斯特甚至可以说众多妇女的精神解放。说道它的人性解放含义,它在影片中还间接地出现了一次,即海斯特的女奴被骗去审问时,女奴表达出来的。对于这个我将其理解为,人性一旦尝到了解放的滋味,就会给人深刻的影响,再想将其束缚起来,是很难的。个人不太赞成小红鸟的出现,首先,它抢了红字“A”的戏;其次,它的出现有始无终,在影片大团圆结局中也没露个脸,反倒使人觉得它指代不明。
http://xmxxm.blogcn.com/index.shtml
5 ) 一个女性的坚韧和伟大
这个片看第一遍的时候,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今天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废言几句。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是第一次看完以后的总结。她坐船三个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开始新的生活,买地、安家、雇人、耕种,本身就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会承担的责任。更何况还要面对新环境中人群的挑战和压力:人们异样的眼光、邪恶牧师的骚扰。
正如邻居希莉所言,她的丈夫虽然娶了她的人但是却得不到她的心。一个年轻漂亮、聪明勇敢而又博览群书、思想独立的女人,内心很难被真正虏获。同样地对于丁亚涩,一个年轻英俊、对上帝虔诚的牧师而言,势必要把他的一生献给钟爱的事业了。可是他们偏偏相遇了。我很喜欢这一段,应该是全剧中最美好的部分。别说两个年轻漂亮强壮有力的身体对彼此的吸引(连我也被惊羡了,看来不管男女我都是很好色的),也是精神的契合让他们走到一起。他们眼神接触时留下刹那间的空白,继而又惊惶失措地逃避。Gery Oldman在Moore的纯净坦诚的笑容中不能自拔,害羞而无助,却是满眼的柔情。
短暂的温情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显得多么无助而卑微。她丈夫的噩耗,怀孕,受审判被关押,在狱中诞下一女。坚韧的女人在里面哭泣,痛苦的男人在雨中流血以减轻内心的伤痛。社会的伤疤用一个“红字”贴在女人的身上,人心的侮辱作为惩戒--这是最残酷的刑罚。女人丈夫的归来加重了气氛的阴险。疯狂的报复以最阴暗的方式部署,人性的脆弱在那时显露无遗。接下里就是一连串的杀戮,直到最后他们都站在绞刑台上……
我始终看到一张坚毅而伟大的脸,正义的控诉,坚贞的情操。她从来没有卑微的时候,虽然她也感到痛苦和无奈。而相比于女人的坦荡和神圣,那个和神在一起的男人却背负着女人的保护和罪恶的圣明,痛苦地苟延,让所谓的道德扭曲善良的心灵。直到面对死亡,他才大声喊出:"I love this woman. I am the father of her child. And in god sight, I am her husband!" 天啊,他终于释放了自己。看到这里会不会有人泪流满面?
我想是不会再看第三遍了。演员表达得很到位,凄美的故事结合复杂的社会时代背景,情节布置得很从容。大概因为小说本身也不错吧。不会去看小说了。
6 ) 乱七八糟,什么玩意儿啊,不靠谱啊不靠谱!!!
本来冲着“红字”的标题、Gary Oldman还有海报去看的片子。。。
没想到看得不知所云!!!
136分钟的片子,看完了发现,两个多小时再也回不来了!!!
把原著改得乱七八糟,人物简直是顶着原著名号的冒充者罢了。。。
以Demi Moore的声音怎么适合演女主???
说着说着就像缠带卡壳了,让人听着浑身难受!!!
而且,原著中女主那隐忍、逆顺的外表哪去了???
被Demi演成了一个拓荒欲望极强的女权主义者!!!
更夸张的是:Demi在片子里面强壮地像个汉子!!!
有没有搞错???
Gary Oldman也把原著中闷骚的男主演成了明骚的愤青!!!
还有Gary湖中洗澡露PPJJ的场景太扯淡了点吧???
男主一个美洲殖民地拓荒期的牧师,遮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经常跑去人家后院裸泳呢???
再说红鸟勾引女主、女奴偷窥女主洗澡、长发男试图强奸女主、长发男被女主老公暗杀、女主老公自杀的桥段,乱七八糟哪里来的啊???
这不是美剧好不好!!!
至于Pearl,和个道具差不多。。。
完全没有原著中小女孩的灵气和妖质!!!
还有片子的画外音,一直听得我蛋疼!!!
亏了我是个男生,可以很精确运用“蛋疼”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
总之,不靠谱啊不靠谱!!!!!!!
7 ) 只说演员
Gary是我看《红字》的唯一原因。
忘了哪个大导演说了,导演死在影片上,演员死在角色上。而gary总是那种,能死在角色上的演员。看到的是,坏警察,吸血鬼,甚至是sid,而不是Gary Oldman
电影《红字》的结局是对原著一次大胆的改革。让那个懦弱的躲在坚毅女人身后的男人摆脱了原著给我的不良感觉。
我必须说,露点露的有些浪费,就像章子仪那个裸替,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两个人丝毫没有什么化学反应。但是,并不妨碍gary眼神中的深情。
Demi Moore的眼睛很漂亮,给我一种结霜的葡萄的感觉,可是,嘴型过于刚毅,脸型也是,身材总给我一种壮壮的感觉。Hester应该是那种外型柔弱,内心刚强的女人。可是,Demi Moore却是那种外形和内心都很strong的。
影片刚开始时,表现出Hester的与众不同,比如独立。倒是很到位。同样,露点,毫无意义。不知道导演安的什么心,但是,《红字》几乎是Demi Moore一个人的电影,所以,她在影片中强大的有些让人害怕。无论是面对宗教、面对丈夫、还是面对情人,都过于强势。
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要找一个形象如此,如此@#$%^&*的人来演Hester的丈夫。处理的有些妖魔化了。莫名其妙。
gary承认在1995年和Demi Moore一起主演《The Scarlet Letter》时他曾醉得厉害。“我知道我在那部电影里,因为我看见了,”他说,“但是关于如何拍摄的,我真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这是最令我惊讶的,一丁点儿印象没有,却能那么精准的表现出,深情和压抑。让我怎么能不爱他!
6/10。原著对性爱的隐晦赋予编导巨大想象空间,自然界的象征手法洋溢浪漫之美:红鸟吸引女主目睹牧师裸泳,林中幽会摘下红字听牧师劝诫,女儿制作桦木小船搭载蜗牛,森林代表女性的活力源泉而压抑的荒原正如女主处境,丈夫用毛巾使劲擦脸戏直接展现原文的心理恐惧,土著与殖民的冲突串联情节成为高潮。
其实改变并不甚好,但是对早年美国田园风光的还原,意境还是在~黛米摩尔的表演,除了表情倔强,别无可赞,尤其像个生硬的荡妇。这个女子,纵然出轨,也让人觉得她是坚贞的~
看在奥德曼的分上,给三颗半星吧。我极其不满罗兰·约菲对结局的改编。戴米·摩尔越来越强势,也越来越失去美感。
“谁又能知道,在上帝眼里到底什么是罪恶呢?”我们当然知道不是吗?~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我都一直在强调:天下的道理就那么一点点,做人最关键最重要的东西就那么一点点,一个人不管什么出身什么生活经历,只要ta活到一定岁数没有不懂的,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的傻瓜和混蛋,只有装傻充愣和成心犯浑的。所以西方人讶异于中国人普遍不信教并问“你们以什么为道德依据”时一位中国人只回答了他两个字——“常识”。可以理解那个做丈夫的心情,但之后他采取的种种卑劣手段只能让人联想到因刻入骨髓的自卑而只能靠造谣生事指鹿为马阳奉阴违掩耳盗铃皇帝新装还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活着的键盘侠,真的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原谅。唯有手刃情敌和发现杀“错”了之后马上自杀的血性才是那些整日只敢在网上上窜下跳现实中蠢坏兼修见光死的低等生物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看一半看不下去了实在不想再见到Gary和DemiMoore 之间有什么发展........
其实男女主角并不是我眼中的帅哥美女,但是看了一会儿便觉魅力难当,再次说明人格魅力是最致命的。没有看过其它版本,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恶评如此。我只觉得当GaryOldman在林中搂住DemiMoore,大声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上帝在上,我将尽我所有力气保护我爱的人时,我有被感动到。
裸泳啊出浴啊深情对视啊什么的,导演真是各种给力。对于我这种GO大叔和黛咪小姐的死忠来说,这电影完全是福利,更别提连打酱油的男二都是Tom Hagen了。GO叔年轻时真是各种狂野各种帅,黛咪小姐则是又坚强又美。完全不一样的红字
看过电影年代真的很久远了,几乎忘了加里·奥德曼这个曾经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的警察,还有敏感的贝多芬《不朽真情》永远的爱人(台)和《至暗时刻》的英国首相以及《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那个老谋深算的特务头子……电影描绘了男女在荒蛮时代追求自由的愛,而在所谓清规戒律下压抑着人性和激情的碰触。她与牧师的热恋始于还是有夫之妇时,牧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没有告诉我妳是结婚了,而她也不假思索地反驳道:你也没说你是一个牧师。如果丈夫死了,他们也需要等服丧以后以及必须证明她丈夫死了才可以改嫁;而此时,她则面临的是通姦罪,面对怀孕的传言,她甘冒风险,面对道德审判,她只字不提愛人的名字,宁可被判刑;在她屈辱的被逼戴上象征淫乱的红色A字时,她那传言中被印第安人杀死的丈夫被放了回来。电影里她不屈不挠的争取到愛的权
3.5。拖太长了。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却活了不到十年,这是什么命,忒苦逼了吧。。第一次觉得Gary Oldman还是挺有魅力的。ps恶心的国配,我是怎么看下来的。
黛米摩尔好漂亮对人物的理解偏离了原著,但是我更喜欢电影里的理解和表达,更人性化
噢噢噢噢,老头子那个是、时候超美艳的好正啊!!!!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时,泪眼滂沱的情景。收包 2015年2月5日
老片子,很经典,两个相爱的人迫于世俗的陈规和眼光而努力付出自己保护对方,现在虽说自由恋爱,但也少不了被一些东西禁锢,爱情与世俗道德、伦理观念该如何权衡,值得思考
在神的眼里什么是罪呢
不愧是名著
Freedom
那些自诩虔诚正义和高尚的蠢货bastards,在把象征耻辱的A字挂在她的胸口上时,也把她那“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爱人的名字别了上去,Adultery?No,it's Arthur。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很赞同!
绝对少儿不宜,我觉得可以归入NC-17。与同学们观影于老师家。囧!
为了Gary Oldman,给四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