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之后点了5星,当然带有纯粹个人观影的结果,而非完全冷静综合评价。
不过的确被Damon在这片里的表演折到了。当我被感动到,觉得总会有某种流露时,Bill却戴着墨镜,全脸纹丝不动,然后点个头而已;当其他角色激动雀跃,Bill的法令纹都没有多显示两秒;面对柔情蜜意的话语试探,他绷不住却说了句"oh for fook's sake"。我感到他的情感之泉已近枯竭,他的内心深处被淤积已久的各种垃圾几乎堵死:曾经的不顾家导致与女儿疏离,妻子的去世,酗酒,染毒,欠债,再接到女儿入狱的消息。
整部影片中的Bill沉默、隐忍、坚定,但我看得十分难过,他仿佛一个巨大厚实的旧轮胎一般,你可以信任它,踩上去不会崩塌,但除此之外它什么也做不了;生活是残忍的,如影片中重复出现的这句话一般,各种打击如刀棍般落在旧轮胎上,虽然它巍然不动,但近看早已伤痕累累;即使生活中出现一些好运,也只不过像往这只旧轮胎上涂抹蜂蜜一般,只不过有短暂的色泽光亮,却什么也修补不了;它看着让人可怜忍不住接近,但拥抱久了,只让人觉得费劲而没有丝毫升华,最终只能离弃它。
和很多影片中常见的red neck那种明确的自信和强势不同,Bill外表永远平静,但可以看到他保持平静的外在之下的那一层颓废与“But I gotta do something”长久互搏留下的坑坑洼洼;Red neck大都保有一种简单直接的信仰,比如American burger is the best food in the universe之类的,而Bill没有,他也简单直接,但他其实在很多方面剥离了一般red neck的信仰,比如他没有投票给普仔,比如他没有张口闭口America如何如何,唯一的坚持不过是餐前祷告,求主保佑他狱中的女儿,而他知道也完全不在意Maya只是敷衍配合眼睛都不闭上。
所以我说被他的表演折(shé)到了 , but in a good way.
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律师不管,自己调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莫名其妙跳出来个退休警察,主动告知DNA监测一事有些突兀。但至少给了Bill一个目标,就是拿到对方的DNA。然后他去到了对方地盘开始打探。这一切前提都和能够飓风营救女儿的Liam Neeson差不多,但可惜这次来的不是Jason Bourne。让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的看着想找的人从自己眼前离开,他无能为力。
四个月,Bill其实已经半放弃了帮女儿脱罪的想法了,他留下来或许只是因为没有回去的理由。毕竟女儿还在这个城市,而且他又有了新的牵绊。带Maya去看球其实也代表他开始融入了正常的生活,并接受了现实。或许他的计划是在马赛待上四年,每个月接女儿出来一天,反正她和Virginie母女相处也不错。但更大的可能依然是他没有计划,所以继续延续当下的生活。但他看见了Akim,想起了最开始的初衷。
退休警察发现了和现场不明DNA符合的样本,这件事本身就很有疑点。退休警察怎么发现的,从什么人身上发现的,他怎么拿到的,他拿到后又是什么契机让他会和五年前的一起案件进行对比。交易的时候一直说这事危险,不能让人知道。结果这事他自己就给揭晓了。
验出了可疑DNA,那就知道了嫌疑人是谁,既然放了Allison,那应该就会开始通缉Akim。但真相却是Allison其实是牵涉其中。所以只要警方抓到Akim,就必然还会牵连出Allison。所以结尾的脱罪,其实总体来说并不肯定。这让最后静坐看云卷云舒时除了对心境改变的感叹外,还在现实中有些不确定性。
Bill问Allison为什么选择来马赛,她回答因为离家远,可见她对家庭是有抵触的。再加上妻子的遗物全都遗弃,以及和自己的母亲相处也并不融洽,可以知道以前的Bill并不是个顾家好男人。因此他在法国和Virginie母女相处时候的种种,也是有些不可思议。只能用年龄到了转性了来解释吧。
主观评分:9/10
客观评分:8/10
优点:
-优美的摄影,极佳的光影和色彩
-对马赛细致的刻画,朴素的氛围营造以及合适的场景选择
-特征鲜明但又不符号化的人物刻画
-主角与一个跟他格格不入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刻画
-主旨明确,没有在与主题无关的事物上花费太多篇幅
-较好的节奏把控和充实的故事内容
缺点:
-影片后半段人物行为有些失真
跟我第一部影评的电影《弱点》一样,《静水城》也是我曾经在刷百度的时候偶然看到一篇文章才得知的,这部电影跟人一种很整洁的感受,从简介,海报和那篇文章开始它的组成就很明确:马特.达蒙,红脖子,法国城郊,刑事案件,很难说到底是什么元素让我后面一直记着它,也许它们都对引起我的注意有帮助,但是大概率还是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影片主旨——身份认同。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蓝领工人比尔漂洋过海去帮他的女儿洗脱罪名的故事。
主观评价:
最终,影片深深戳中我的有两点:对现代法国市井的环境描写以及身在他乡的疏离感。先说前者,我对法国的兴趣可能超过大多数欧美国家,这里是电影的起源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都是传唱度很高的历史事件和形象(记得最先是小时候看《天才眼镜狗》才得知的,算是最早接触的欧洲历史事件),到后来我最喜欢的长篇小说是《悲惨世界》,最早通关的开放世界游戏是《刺客信条:大革命》,算是通过娱乐作品对其有了印象。再然后,结合上面的因素可能还伴随着其他辅助原因我还在我现在的学校里选修了法语,借此也展开了更多的认知。
而电影里所展现的法国是一个让我感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它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世界,油光发亮的小轿车和面包车停泊在有着保守估计几十岁的房屋和狭窄的街道之间,堆满杂物的客厅中坐着用着苹果电脑的人们,在闹市,你还可以在街边发出各种五颜六色的光和声响的玩具商那里买到跟国内一样的低质量塑料玩具(虽然我以前买的少,但看着比尔给小女孩的那个玩具坏掉的时候还是感同身受)。古老的环境里迸发出不和谐的新事物,整座城市仿佛在走向现代化和保留自己的历史底蕴之间左右为难。虽然我生活在深圳,这个城市并不老,我依然能够感受到如此矛盾感的存在,而我有时在旅途中能够见到一些老县城,我的老家也是其中之一,它们能带来更加直观的感受。我感到陌生是因为片中的马赛与我以往认知中的法国有些不同,而我感到熟悉也正是因为这不同,反而与我自己的家乡有些共同点了。影片对于摄影,色调的把控使得市井氛围能够成为一个看点。
而身处于一个陌生环境,与周遭的一切都有着一层看不见的隔阂,则是氛围刻画的进一步衍生。我在对《弱点》的影评里就提到过我自己小时候去美国的一次经历:
“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我去过一次美国,都说七岁以前人没啥记忆,但我却依然记得有几次去过当地幼儿园的感受,那只是一些残缺的片段,现在想起来却依然不寒而栗。耳边一片嘈杂,一名老师在用我所不能理解的语言呼唤我,而我则缩在洗手间的墙角几乎埋着头,与这片嘈杂的环境奇怪的融在了一起。”
我觉得这段话值得为《静水城》再回收利用一遍。《静水城》里所展现的隔阂是语言,以及文化。周围的人全都说着与比尔不同的语言,而当我们听着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时到底是什么流入我们的耳朵里?我们不知道这些句子的含义,因此我们不会展开联想,我们只会听到这些语言的声音本身,换句话说,陌生的语言屏蔽了我们,在耳朵里它们只是一团乱码。对比尔来说自然是如此,在最开始,法语便是一堵高墙,堵住了比尔寻求帮助的渠道,即便在女主的帮助下其限制依然存在。而比尔直来直去的性格还与这层隔阂展开了进一步的碰撞,简单来说,他见任何人都说英语,知道对方会英语就大段大段的说,对待法国小女孩也是直接用英语交流,有时候说了一大堆发现对方不会说就拎包走人,留下对面的一脸懵。而当他情绪激动起来的时候,比如去急诊看望自杀未遂的女儿时面对不会说英语的医生依然坚持用英语表达他要留下来。
这样一层限制,搭配他作为一个蓝领工人的身份,将他在这个陌生社会的渺小体现的相当鲜明。在我写这篇影评的时候,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之后我意识到,从《弱点》到《静水城》,我都一直在着重关注这些与其身处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我实际上将我自己代入了进去,我注意到并观看这些电影是我对未来的期待与不安的体现。
客观评价:
即使是从客观角度来讲,本片也依然像一部高分作文一样对其主题,也就是“身份”,拥有相当明确的强调,换句话说,编剧很清楚他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而一个明确的写作目标基本为讲好一个故事打下了基础。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比尔的女儿让他送一封信,但她仗着他不会读法文,在里面写上了不信任他等内容(后来请人翻译才能知道),包含这段剧情在内,整部影片都在塑造这样的对立感。现在我就不说更多,上一部分已经讲的很明确。
而抛开“身份”这一主题,《静水城》也有使它能够讲出好故事的基石,对人物动机的强调。我个人感觉纵观所有的故事,“亲情”,比如本片的父女情,一直都是很狡猾的万能大前提,只要环境够极端,只要主角是一名家长,或者是一个孩子,并为了自己的家人而行动,你作为编剧就可以让他/她有各种表现而不显得突兀(当然是相对的,得看整体的剧中环境甚至是选材)。如果“身份”是影片主旨和戏剧冲突点,比尔对女儿的爱便是支持剧情推进,支持他作出坚定选择的理由。《静水城》的导演很聪明的抓住了这一点,并将其融合进自己的场景调度中。
在得知比尔要寻找的潜在嫌疑犯可能藏在一栋像九龙城寨般的廉租公寓中后,这座建筑群便成为了影片前中部分的一个象征,它当时被给了一个镜头,镜头里这座陈旧的建筑宏大,肃穆,并伴随着画外音里女主警告比尔不应该去“那种地方”,我就知道,比尔一定会去。在此后,每回他开车/坐车(记不得了)都会看一眼那里,当他盯着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他在盯着保释女儿的机会。而到了片子的中途,被人物动机的驱使下他终于来到建筑脚下询问是否有人见到那个男孩,那个嫌犯的时候影片也没有辜负观众的期待,让我们见了他一面。
只是即使有如此强大的动机,影片后半段比尔依然做出了一个相对失真的重要选择。
(重要剧透,没看过的可以撤了,总体我是满分推荐你去看这部电影的,真的很值得看!)
他在几经周转后一个人逮到了那个男孩,但他选择把这个人像很多犯罪片,恐怖片一样囚禁到了地下室里,大致是要确认他无罪才让走。尽管主观来看事情发生的太快,他一时也没有别的选择,但在这个几乎无依无靠的社会,他也应该明白一但这件事曝光就又是另一场跨国案件,和整个偏写实的故事相比,这一举动依然相对夸张。好在最后由于大家社会地位都不高,在警察的暗示下女主放走嫌犯后,整件事情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结尾的这件事似乎像是编剧需要将对案件的追查和与女主以及她女儿的生活两条故事线进行收束而写的。总的来讲,相对合理,但还是有点突然。
最后,这不影响《静水城》的独特和优秀。它的故事讲得很好,甚至没有,个人认为,明显的逻辑问题,而它极为突出的优点,对主题的刻画等,使我相当推荐它。
这是一个典型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不需要征求本人同意的例子。不知道这个电影故事背景的人可能会觉得它只是一部悬疑片,讲述了一个父亲如何在法国马赛帮助他女儿洗脱罪名,吃了多少苦。但其实这个故事是根据美国惊天跨国大案Amanda Knox 的案件改编的。这个案子在美国和欧洲都很有名,纪录片有拍过很多,随便搜一下都能看到。因为是一个很曲折的案子,历时很久。
Amanda Knox 本身是从美国去意大利念书,室友突然被杀,她和她男友最初被认为是第一嫌疑,也曾被判入狱,但后来几经转折,她终于被放出。因为在意大利审判,开庭,取证,而主人公却是美国人,可以想象她本人的家庭多么焦急,但作为普通人,真的是很难使上力气。《静水城》这部电影其实对此描述得很好,即使片中的父亲经历的挫折并不一样,是杜撰的,但那种曲折和无力感绝对是相似的。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欧洲看女儿,想一切办法证明她的清白,但这位父亲只是蓝领阶层,并不富裕。而且片中也提到了父亲本身也是有很多问题,最终给人的印象是有父必有其女,又是一个遗传的结果。
现实中本片的曲折原因之一是,Amanda Knox 本身确实是生活中有很多个人问题,给别人留下的印象不是很乖,并且她的男友做的一些证词对她不利,而且后来第三个嫌犯的DNA又跟现场的不匹配。
影片最终的结论也与真实情况不同。片中阿比盖尔·布雷斯林 (Abigail Breslin)出演的Allison最终被证实确实是指示别人杀了自己的室友,但现实中Amanda Knox 从未承认过,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Amanda Knox 与室友被杀有关。她始终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Amanda Knox在《静水城》发行后,也接受了很多媒体采访,表示《静水城》的电影创作者、导演、卡司和片方都没有跟她联络过,也就是说这个故事虽然根据她的故事改编,但加入了很多其他杜撰的内容,并没有征求她的同意。可是从法律上讲,本片确实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也没有任何名字与Amanda Knox案件里相同,甚至案发地都是从意大利改成了法国。可是,只要知道Amanda Knox案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她的案子,因为这个案子太大又太独特了。影片的结论的确会再次让人怀疑Amanda Knox的清白。
不过,正如之前说的,不管Amanda Knox及家人如何提意见,她能做的只能是接受采访表示她不知情本片,也没有人找她征求意见,更不同意本片的结论。可是她没办法告片方,影片不仅上映,还有参与戛纳影展。马特达蒙的表演也受到好评。
微博上前几天说的操场案也是一样,如片方像这样去改编,即使下了与现实不同的结论,也是完全可行,不需要跟当事人打招呼的。
这个片目前已经可以在线点播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由于语言的隔阂,一个美国石油工人来到异国他乡的法国马赛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这件事本身就是困难重重。而马赛这座城市还有其特殊性,它是法国非洲裔移民最多的城市。这种背景设置为影片中展现的文化冲突提供了一个舞台。
马特达蒙在马赛首先面临的并不是文化上的矛盾,而是价值观的冲突。女主角作为法国高知的一员自然是典型的左派角色,在帮助马特达蒙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因为一个店铺老板认为阿拉伯裔应该被送进监狱而情绪失控,认定他是种族主义者而坚决拒绝同他继续交往。这在马特达蒙看来是一件难以理喻的事情,以美国普通工人的视角来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相反他会认为女主才是奇怪的一方,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么想的。好在马特达蒙在女主询问他是否给特朗普投票时含糊其词地糊弄了过去,否则这两人恐怕早早就要一拍两散了。
价值观的冲突之后,文化上冲突接踵而来。女主和前夫所生的混血小女孩代表了马赛当地人的身份共识,而她想要一件马赛队的球衣。马特达蒙一开始对此是嗤之以鼻,认为“足球是哭唧唧的女孩运动”,是男人就应该去玩橄榄球。此中“soccer”和“football”的不同文化指向自不必细说,反正小女孩是立刻向马特达蒙表达了不满,并列举了帕耶、托万、酒井宏树等当时马赛现役的球星来表示她对马赛队的爱。
之前开头提到过,马赛是一座异常多元的城市,不同族裔在此共生,那什么是维持不同族裔之间交际的润滑剂呢?导演给出了相当明确的“暗示”:足球。
随着剧情的深入,马特达蒙逐渐适应了马赛人的生活方式。出于对小女孩的父爱,达蒙搬砖买了两张韦洛德罗姆球场的门票,电影自此之后有相当一部分镜头对准了马赛主场内部的狂热气氛。虽然没什么用,但根据一些镜头,我还是推断了一下这场比赛的背景细节。
首先镜头给到了帕耶,马赛34岁的传奇队长。电影里的小女孩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帕耶的热爱,事实上帕耶的确是马赛这座城市的英雄,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戴。(当然,西汉姆联和葡萄牙队球迷肯定不喜欢他)
这场比赛最明显的特征是球衣,纵观法甲联赛身穿绿色球衣的那必然是圣埃蒂安。比赛中马赛9号贝内德托接队友传中破门,贝内德托在19年至21年间为马赛效力,因此这场比赛可以确定为是2019-2020赛季法甲第4轮马赛主场1:0战胜圣埃蒂安的那场比赛。(然而“天使杀手案”重审其实是2011年的事)
额,有点跑题了,不过导演用如此之长的篇幅去拍一场球赛本身就相当令人费解,抓那个阿基姆需要这样一场球赛来铺垫么?我想其实没有必要。导演更多的是在表现足球作为一种文化凝聚人心的力量,赛前天空中挥舞着的阿尔及利亚国旗一闪而过,不同肤色种族的人们拥抱在一起唱跳。此时他们摒弃了旧的身份,共同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马赛球迷。这也许才是这场球赛想表达的和新内容。
PS:《静水城》除了文化交际方面的内容之外,其它部分也值得仔细去看,尤其是导演对美式霸权的微妙讽刺。达蒙绕过法律暴力搜索出来的证据却实锤了女儿的确是幕后凶手,片尾美国政府最后大言不惭的向世人宣告是他们成功带回了达蒙女儿……然而种种这些展现在140分钟的电影里竟然还有些拖沓,不够紧凑的情节也许是电影最大的败笔。
其实本质上还是讲亲情的片子,Bill在无意识之间把Maya当作了自己女儿,潜意识里想弥补,最后Maya哭着和Bill告别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不会法语真的在法国不要生活了。问美国红脖州人的第一句就是,你投川普了吗?
3.5,这片子会进奥斯卡,水平比《聚焦》略逊一筹但技艺非常成熟。好莱坞的制作已经非常套路化了,这一部在剧本上倒是提供了一些新意,结尾的黑色幽默很棒。中段还是傻白美国人爱外国女人的故事,视角过于Americanized,以美为中心的傲慢无知就算不投床破也改不了的。
想走温情范儿的调查系电影,但其实算是部分拍砸了,尤其是从足球赛开始剧情走向之迷惑令人咋舌,跟法国母女铺垫了一大段结果双双沦为工具人,仿佛拍了个“俄城红脖在法兰西也能吃得开”的宣传片……以及在足球场认出人来也不知是鹰眼还是真的运气好(?)麦切尔·丹纳的原声还不错。
挺商業也挺好看的(大概是這幾天看的其他的太難看了)地域笑話也很好玩,父親幫女兒越獄(jojo警告)➕刻板印象大亂鬥,美國人被接受的前提:“你投了川普嗎”
剧本写得相当好。细腻、曲折,偶尔温暖,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比较沉重。尤其是最后⅓那部分,胸口就像压了块石头般,实难释怀。
麦卡锡那精英分子式的片面构想甚至可以说幻想全程带偏了整部电影乃至真实事件的严肃态度与本来样貌。他傲慢而轻视,自信却陈腐,沦为剧本的奴隶,殊不知电影早已垮塌为电视。或许从未深切关怀过任何人与群体,他在意的只有用来填塞的一个个戏剧冲突与总结性台词。
三观挺歪的,一个想脱罪一个想救女,从角色动机出发他们的选择也算人之常情。父亲这个角色挺单纯的,典型的红脖子,行为模式太直太好猜了。女儿的一些行为颇有些细思极恐,那封信和自杀是不是都有做给父亲看的目的,存在利用父亲来给自己脱罪的嫌疑,女儿的角色可能更复杂更自私
最大的问题在于,似乎想要把一个颇具震慑力量的故事拍得带些轻松,但最后的观感就是觉得两头不沾。既少了点凝聚力,又有点过于讨巧,140分钟的片长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拖沓,唯一值得说的大概是片中达萌作为外来人的心态视角,对比有效。但还是不太看好这个片子颁奖季的走势。另外,类型里的“惊悚”是谁加的?就离谱,这片子已经不能再温吞了吧。
憨憨的马特达蒙也成了发福的中年大叔了,时间真是不饶人。Life is brutal。
静水这里有好几层意思,1,代表美国(包含美式思维 美式态度等 )2,男主送给女儿的项链(一个关于真相的关键物件)。// 男主女主在一次思想冲突中,也足以体现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男主不在乎把什么人送进去,只要把女儿救出牢房就行。女主则认为前提是不能为了救人,就随便抓个无辜的人进去。女主为此说:去你妈的美国式。//所以,就算男女主彼此喜欢,能同枕共眠,但在精神上终归不是一类人,男主就像美国,内核里就代表就把锅给别人背了,我也要把自己人带走,偶尔内心会波澜(反省)一下,但在行动上不会犹豫。女主代表了欧洲,就算帮人,也要讲原则,讲道义。//男主的特点是有力气,有肌肉,啥苦活都能干,但他从来不看戏剧,勉强看一次也看不懂。女主是个戏剧演员,生活虽不富裕,但是精神贵族。
如若只是借用Amanda Knox的案件组装,用一种窥淫式的视角来再次还原案件里的细枝末节或是其中的情理纠缠;那么归属只可能是Lifetime层出不穷的自制电影,无用且狗血。但它拒绝做这样的发展:填充之下,始终是一种波云诡谲的故事进程;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的“家”,无法再重新开始的家,还有段似乎很美好的爱情以及藏于暗处的绑架…有点捉摸不定却别致。这几年被各种奇怪B级片包围的Abigail Breslin,再次交出了令人满意的表演证明自己并未被湮没,静等她的下一次爆发。
一张电影票钱看了10集迷你剧
这种剧本改编出来赚钱有点损阴德,是合法,可真不怎么正大光明。Shame on you.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
最好的那档奥斯卡系电影。节奏太舒适了,看来只需在绝对自信的掌控力中加入一点无处安放的异乡人视角,就足以让惯常机械且空洞的好莱坞电影活起来。以及看之前真没想到几乎是奉俊昊《母亲》的翻拍。
3.5;马特达蒙可演得太好了,Maya也很可爱,喜欢听她法国腔的英语。反倒Allison的角色有些许不真实了,不像蹲了四年大牢的。总之这是一个残酷而伤感的故事,虽然结局是好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心得起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极难建立,又极易摧毁。所以当这样的关系成立的时候,抓住它,珍惜它。
【B+】意料之外的舒适观感,集中体现在节奏上。140分钟的异乡追凶并不乏味,中途插入调转的家庭生活也不拖沓,虽说幻想成分一度让电影降格为机械模板式的电视剧,但整体叙事节奏上的圆滑饱满对一部冲奥片来讲已经足够。结尾的设计当然是另一种《母亲》,借台词表达让男主二度成为窘迫的异乡人,高效而流畅的全片总结。
那么操场案改编又会如何
很喜欢影片的意境 文化的交融也很有意思
# 74 Cannes# 马特达蒙亲身示范不会说法语在法国有多大的障碍,卡米尔科坦锦上添花进一步呈现即使会法语在法国办事有多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