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资中筠:热潮退后话《廊桥》
大约四年前,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应出版社之约翻译了《廊桥遗梦》(直译书名应为《麦迪逊县之桥》)。不意这本小书一下子变成了热门畅销书,一时间大有"满城争道"之势。译事本是我的余事,而且是业余之余。在正业学术研究之余有时心血来潮写点杂感、散文一类,然后行有余力,作为一种调剂,做些翻译。这"余力"就很有限了,所以我翻译的原则是以自娱为主,作品-般远离"正业";同时须得我认为真正有价值,值得介绍的。80年代翻译了巴尔扎克和薇拉·凯瑟的作品就是根据这一原则。当然当时选择巴尔扎克还有不使自己法文荒疏的目的。但是《廊桥遗梦》却非我的选择。时值盛暑,我主持的社科基金项目《战后美国外交史》80万字的稿件正集中在我手里,处于最后统稿杀青阶段,凡是有从事学术著述体验者都可以想见这个阶段之艰辛,挥汗如雨,苦不堪言,不必尽述。此时人民文学出版社来问,有一本美国畅销小说希望我能承担翻译,并且要尽快完成。我听到"畅销书",就本能地心怀警惕,要求先看了再说。读过之后虽未有所打动,但觉得至少品味不低,还有某种美感,觉得在为那本大书苦斗之余。可以当作一种消遣,如同吃冰棋淋一样,于是就接受下来。原文文字流畅,译起来毫不费力,速度和抄书差不多,中文共八万宇,每天休息时间弄一点,两个月交稿,果然起了休闲作用。与此同时,那80万字定稿也接近完成了。我非作家,没有笔名,但是这一次却不想署真名,胡乱起了个名字,因为觉是这在我纯粹是发了个岔,至今在我的履历表中从不把这本书列入著译作。
不料无心插柳却引起了"轰动效应"。在《廊桥》热的高潮中有的读者开始对译者产生好奇,不断地叫阵。后来终于纸包不住火,真名被曝光了。于是有一阵电视台记者来访,家里电话不断,各种报纸约稿,提问等等,我的平静的生活忽然因此热闹了一阵。对于这一切,我都以不变应万变,坚决不以任何方式因《廊桥》而公开露面。越是炒得热闹,此意越坚,以至有时在电话中对素不相识,楔而不舍的记者(或自称记者)发了点脾气。现在应该交待一下我当时的心态,那是一种逆反心理:在我所有的工作中,这是付出劳动最少,在价值上也是最轻量级的,尽管这不是一本坏书,我也没有说过根本不值一顾这样的话。我认为我的任何作品都比这值得关注。1994年我在南京讲学,适值《战后美国外交史》出版,有学生告诉我他已经在书店中买到,等我跑去看,已经不见,问店家,说是这类书进数很少,售完为止,与此同时,我恰好见到书架上插有我译的巴尔扎克(已再版过),而在显著地位的桌上以及架上平摊着放的却都是《廊桥遗梦》。那《外交史》是凝聚了包括我在内的多名学者积三、四年之久的艰苦劳动之作,与《廊桥》的命运成鲜明对比,就本人而言,三种作品的劳动与遭遇正好"倒挂",当时就令我感慨系之,自己跟自己比,心理不平衡。再者,我本非名人,也无意求名,不论如何总不该以这本小书出名,让人一看到资某人的名字先和《廊桥》挂钩。这就是我坚决拒绝在热潮中露面之故。我为巴尔扎克和薇拉·凯瑟都写过书评,对这本书既不写书评,也不参加有关的讨论,也是为的不愿凑热闹。
现在热潮已退,却有一些由这本小书引发的想法欲求一吐为快。我所见到的评论大多着眼于爱情与家庭以及与之有关的价值观。电影我始终没有看过,据说更加强调家庭伦理道德这一面。似乎很少人注意到书中所表达的另一层思想,就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逆反。(根据不可轻易言元的原则,不敢肯定一定没有,因为我并未到处收集评论,看到的大多是热心朋友剪寄的)。男主人公罗伯特·金凯就是这一逆反的化身。他的一切言论、行为都是竭力挣脱市场化了的世俗的枷锁,追求归真返璞。作者借金凯之口有一段简炼而精彩的关于市场扼杀艺术的讲话,里面有许多警句。他摄影所追求的是反映他自己独特的精神、风格的东西,要设法从形象中找到诗,但是这不合编辑的口昧,因为编辑想到的是大多数读者,是市场。下面一段话十分精辟:
"这就是通过一种艺术形式谋生所产生的问题。人总是跟市场打交道,而市场--大众市场--是按平均口味设计的。数字摆在那里,我想这就是现实。但是正如我所说的,这可能变得非常束缚人。
"以后我准备写一篇文章题为《业余爱好的优点》,专写给那些想以艺术谋生的人看。市场比任何东西都更能扼杀艺术的激情(重点是本文作者所加)。对很多人来说,那是一个以安全为重的世界。他们要安全,杂志和制造商给他们以安全,给他们以同性,给他们以熟悉、舒适的东西,不要人家对他们提出异议。
"利润、订数以及其他这类玩意儿统治这艺术。我们都被鞭赶着进入那干篇一律的大轮子。
"做买卖的人总是把一种叫做'消费者'的东西挂在嘴上。这东西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矮胖子穿着皱巴巴的百慕太短裤,一件夏威夷衬衫……,手里摸着大把钞票"。(译本第54-55页)
在另一处,金凯提到了现代科技和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使人在精神和肉体上都退化。在"旧世界"里,人强壮而敏捷,敢作敢为,吃苦耐劳,勇敢无畏。而今电脑和机器人终将统治一切。人类操纵机器,但不需要勇气和力量,也不需要上述那些品质。"事实上,人已经过时,无用了"。连性爱都可以用科学来代替。组织起来的社会、矫饰感情、效率、效益等等使人失去自由驰骋的天地。更有甚者,人类通过对大自然的破坏和发明自相残杀的新武器正在毁灭自己。
我认为这是在那个爱情故事背后贯穿全书的思想。罗伯特·金凯其人也是按这样一种理想塑造出来的。这种思想推向极至,就产生了《从零度空间落下》这篇近乎荒诞派的文章,把自己想象成还原到原始人。进而一直蜕化到生命起源之前。
其实,艺术与谋生的矛盾,市场扼杀艺术激情,这差不多已是共识,中外皆然。而且这种哀叹非自今日始,不过于今为烈。任何生活在现代的人只要打开收音机、电视机,或者到商场走一圈自然有体会。每当我参观中外艺术博物馆时都有这种想法:而今后,人类还会创作出这么美、这么精致的艺术么?主观上还有这个耐心,客观上还允许这样从容么?近两年有机会相继参观了两次新建的上海博物馆,那神妙的二千年前的青铜器使我心灵颤栗,而在玉器馆中我更进一步发现,真正产生震撼力的美不可言的艺术都产生于商周时代!过去每见到这类古代文物总不免肃然起敬,惊叹我中华民族之早慧,但是没有那样突出地感到早期艺术之不同于后代。也许要归功于"上博"的灯光精巧和陈列得法,使观众能尽情细细欣赏每一件陈列品,同时也就突出地觉察到时代的差异。在那里。处于20世纪末的我特别为公元前20世纪的艺术家(那时有这称号么7)的那种永不可再的纯真、朴实而又充满想象力的艺术激情所震动。与方今由西方传人的那种故作粗拙以示返璞的风格不同,那是在工艺上也相当精致的。后世艺术家提倡师法造化,我想那时的人就生活其中,与大自然浑然一体,那种本能的感受自非今人可比。到汉以后,特别是东汉以后,就渐趋雕琢、繁琐,离自然越来越远,到清朝的叠床架屋刻意雕琢就匠气十足了。这里的区别在于创作的动力是自发的创作欲还是为满足别人的需要,即使不是面向广大的市场也是为了取悦宫廷贵族。这是指手工艺品。至于书法绘画,一直到近古多半还是文人自娱之作,既不是为出售谋生,也不是为献给王侯,所以情况又有'所不同。这里不是要讨论艺术史,我也没有这个资格。我要说的只是在"上博",特别是玉器馆的感受。这感受与《廊桥》中金凯的议论和追求是--致的。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过,中国这样一部辉煌的文学史(不包括现当代),特别是诗词部分,大多是读书人官场失意的业余之作,而且决不是卖文为生的,才见真性情。罗伯特,金凯没有中国士大夫那样的条件,他为追求自己的创作自由,把生活降到贫困线以下,最后潦倒以终。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也只能如此。
另一个问题是科技高度发达是否会,或者已经造成人的异化和退化。一切用机器人、电脑来做。人将不入。不但失去了个性、激情和艺术创造力,而且体魄弱化,智力也被扭曲、退化。可能有极少数的天才不断发明出各种代替人力、人脑的新玩意儿,而操作这些玩意儿的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所需要的智力却越来越简单、低下。"傻瓜"照相机之命名——十分说明问题。就是那少数发明者的智慧也日益狭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跟着一个大轮子转,越转越快,身不由己。沿着命定的轨道不断发明创新本身就是目的,对人类是祸是福或者来不及想,或者想也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百代先哲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深透的智慧和拥抱自然的博大胸怀还能再有吗?今世能出现盖茨,但还会产生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以及中国的先秦诸子吗?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生产力和人的道德智慧都高度发达,因此人只需要花很少的时间谋生而有充分的自由和时间来随心所欲地从事艺术创造。也许目前这个阶段是人类通向那个美好境界所必经的炼狱。但愿在这过程中人没有异化成非人,人类以及地球上其他族类的生存条件没有被人类自己破坏掉。当然这种杞人优天不论是否有根据都是无能为力的。人类还是会争先恐后地不断发明征服自然和征服自己的手段,跟着那个大轮子转。像《红舞鞋》里的舞人一样一直转下去,无法停下来。不管儿童是多么纯真可爱,童年是多么值得留恋,人总是要长大乃至衰老,这是无法抗拒的。因此金凯这样的典型只能是"正在消失的物种"。
书中的爱情故事如果单从弗朗西丝卡的角度看,不算新鲜:一个嫁到边远小镇本性有点浪漫气质的少妇,丈夫善良而不解风情,生活平静而乏味,因某种机遇被激发起了潜藏的激情,圆了少女时代的梦。与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辛格莱·刘易斯的《大街》等等异曲同工。但是从罗伯特,金凯的角度就有其独特之处,是与上述的思路相一致的。那是一种摆脱一切世俗观念,还原到人的最初的本性,纯而又纯,甚至带有原始野性的激情。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作者调动了一切想象力塑造出这样一个"最后的牛仔",与这高度组织化的市场社会格格不入,处处要反其道而行,包括对爱情。这样一种爱情注定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即使撇开弗朗西丝卡的家庭责任感不谈,能够想象她跟金凯私奔,然后两个人一起过日子白头偕老么?那金凯还成其为金凯么?这就像林黛玉与贾宝玉终成眷属,子孙满堂一样无法想象。每个故事有它自己的意境和规律,甚至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
我想如果这本小书有一定的魅力的话,就在于作者以独特的手法通过金凯其人表达了对现代社会的逆反心理和一种追求归真返璞的情怀。我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畅销;但是此书对中国读者的吸引力究竟何在,我还是不太明白。
2 ) 母亲和弗朗西斯卡
“它叫罗斯曼桥,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属于那个十几岁的那不勒斯姑娘,那个探头窗外,想着还没有出现的远方的恋人的姑娘。”
弗朗西斯卡对罗伯特金凯介绍廊桥
1.
一九九九年的冬天,我从学校回家。太阳有些小暖。阴暗的楼道里有那个年代常见的水泥格网,阳光被割裂,摔在地板上痛得支离破碎。
就如同那些已经开始漂白的画面一样。
母亲的眼泪。父亲的沉默。茶杯破碎的瓷片。红色公文纸上炭黑墨水誊写的离婚协议。
都是那样的摇晃和颤抖。在回忆里显得声嘶力竭。
两年后,我们全家从小县城搬到市里。我无意中看到了母亲的提箱里的那部VCD电影。在母亲贴身的衣物里染着茉莉香水的气息。
封面上拥抱的男女,暮色里暗红而古老的廊桥。
我因为这样的冷色调的压抑而失语。
2.
故事发生在一九六五年的夏天。
双座的小卡从十一号国家公路突突的驶入麦迪逊县的田间。
白色的职业小坎肩。骆驼牌香烟。黑色的长筒尼康。
中年牛仔挽起袖子,在淡棕色的条纹衬衣里望着那个有些腼腆的乡村妇女。他笑笑,脸上时光流淌过的纹路深刻而迷人。
作为摄影记者,在麦迪逊县,他的确是怀着朴素的目的前来的。
他喜欢衣阿华州里清澈如洗的蓝天,农场间大片的高粱,还有最沧桑而古老的廊桥——当地人叫它罗斯曼。
然而,他碰到了一个更朴素的女人,在那个白色的路边小木屋里,弗朗西斯卡——一个普通的农妇。两个孩子的母亲。
她温暖的笑容就像摇篮一样,让一颗在旅行和流浪中的无比疲惫的心瞬间安然。
那些日子里,家人都不在身边。她也乐于有人陪伴。
她跟他聊起家乡,给他朗读爱尔兰诗人叶芝的诗,他则给她讲述他一路上经过的那些城市,河流和山峦。
他给她拍照,在照片里,她有着少女一般明朗的微笑。
爱如烛火,在漆黑的夜晚,他们依偎在一起跳舞。在干燥的空气里,他们彼此引燃。
他们亲热的时候,他像一只强健有力的豹子一样的掠过她光滑的身体,灵魂彼此交合的瞬间,让牛仔想起了一路上那些未燃尽的篝火,结冰的河流,微风习习的热带草原,想起了那些印第安人献给寺庙的纯洁的少女。
相遇和别离是命运之神诡异的孪生姐妹,一次次的向人们验证了爱情的美好永远敌不过现实的尖锐。
罗伯特金凯的要求是如此直接,他说,弗朗西斯卡,跟我走吧。我是自私的,可我,可我无法抗拒的爱你。
如果我离开,一切都会变的。
作为回答。她只是在黑暗里轻轻的说了那么一句。
那是他们缠绵四天后的一个夜晚,然后那个沉默的男人出门发动小卡车,独自融进了无边的夜色里。
爱如烛火,也就是应了这般瞬时的明灭。
门轻轻合上的声音掩盖了女人的抽泣。
她无法忘记的,是那些白兰地后的迷醉和旋转,黑暗中的喘息和轻叹,以及从那个男人身上她开始逐渐苏醒的爱情触觉,一下子让她回溯到青春时光的彼岸。
从那一刻开始,她感到她生命的意义,仿佛在意外的重逢后又突然抽身而去。
莫名的惘然。
3.
一九九五年的冬天。
《廊桥遗梦》在美国上映。
伊斯特伍德和斯特里普的演技无可挑剔。经典的好莱坞牛仔和法国中尉的女人,在屏幕上他们温存的体会着各自的呼吸,让电影有了美国乡村民谣一般动人的灵魂。
因为我的刻意,我还是愿意用爱来描述这一段感情。虽然从很多年前开始,就有了那么多的人在不停歇的责难。他们说在这个出轨比出书简单得多的年代,这样的刻画会美化背叛,会模糊一些社会准则。
面对质疑,《廊桥遗梦》小说的作者沃勒曾在一次采访中说道,弗朗西斯卡的原型来自很多女人。
那些因为漫长的婚姻而失去了爱的美丽与哀愁的女人。
我后来想这其中应该会有我的母亲。
母亲年轻的时候很漂亮,长发飘飘,洋溢着青春动人的激情和才华。
她会拉手风琴,她会写诗。她纤细的手指可以制造出美丽的句子。
在某些人的情书里,她是像白天鹅一样的姑娘。
而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刚刚从大专毕业分进县城的农村小伙子,老实,木衲,土气。
在很多人眼里,他们并不般配。
这无关势利,可是有时候事实就是如此。那个年代的婚姻,人们不自觉地都会盘算着柴米油盐间的细微利益。
于是爷爷婆婆替他们女儿的幸福做出了决定。嫁给朴实善良的父亲,他们满怀信心的觉得母亲会幸福,那是一次两老都觉得稳操胜卷的博弈。
最后所有人都赢了,除了她。
后来,母亲对我说,也许,这就叫做命运吧。
而又是我,让她觉得在这样的命运里,并不是完全的后悔和惋惜。
4.
二零零七年夏天。
我永远不会忘记母亲给我说起她那段往事时候的表情。她跟我第一次讲起生命中除了我父亲之外的那个男人。那固然没有在麦迪逊县遭遇的男女一样温馨,却也没有太多折磨生命的痛苦和纠缠。
她讲述的时候脸上一直很平静。枉如述说自己的前生。
人的感情一旦深厚,谈起来便总显得淡薄了许多。
母亲说父亲是个很好的人。结婚之后很多年,她才终于爱上这个我叫做“爸爸”的男人。之前的婚姻虽也和睦,却始终无法寻到那种叫做“爱”的感情。
有些选择,虽然不见得是伟大,却必定是带着她生命中某处我们作为儿女所看不到的牺牲。
回忆对很多人来说是痛苦的,那些被视为如洪水猛兽般不伦的婚外恋情,也许我们更应当去探寻缘由,而并不应单纯的去责备。对于母亲来说,她的往事,和夹在泛黄书页里的蝴蝶一样,却也早已变成爱的标本。
在那么一刹那,怀里的母亲,的确是让我想起了弗朗西斯卡。
麦迪逊县的女人。
5.
那米黄色的野菊花,是罗伯特金凯送的。
作为回报,弗朗西斯卡在廊桥的木板上贴上一个小纸条,请《国家地理》的摄影记者到她家共进晚餐。
初见。你来我往,爱情的开始,往往就是这般的春意盎然。
可惜,人生无法永远停留在初见。
所以,我便留住了那些画面。
很多年后,就像我母亲年轻时所写的一句诗里一样:
“你坐在橡木的窗台边,饮着阳光,细细怀念。”
-END-
3 ) 情书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吧。
我现在已经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就是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的时候。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扰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经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存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了。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地理杂志》,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的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配偶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
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
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4 ) 关于《廊桥遗梦》的看点汇总
快快乐乐同游在异境 ———评《廊桥遗梦》 看到后段,落泪难止。是痛惜,是想质问,人类文明何以把我们带到这个境地?婚姻的本质是否与幸福无关,而是为了个人生存保障,还有维系组织的社会发展产物。它未曾顾及人性幽微、沧海桑田,也无知当走到某些时刻,责任要求违了人性,陷入道德的两难境地时,简单粗暴地凭曾经誓言标榜定论今昔,是多么肤浅且毫无意义。 当提及“婚外情”这样的字眼,首先浮现于你脑海的是道德层面的谴责,还是切身体会过畸胎产生心跳动人又脆弱的火花呢。现代文明中我所能想到的盛大悲剧其一,莫过于风平浪静的枯燥日常下内心住着那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可能性,却凭它的存在才得以过活。
“曾经的梦,都是美梦,虽未成真,但庆幸我曾拥有过”,摄影师写下这样的句子。而弗朗西斯卡在日记的最后说:“我把生命献给家庭,把所剩下的给罗伯特。” ——连同她的心,她的亢奋与激情,她余生每个日日夜夜痴缠缱绻的思绪。也许,就在弗朗西斯卡帮全家人晾晒衣服、准备晚餐的间隙,她便把那四个闷热、黏腻、甜苦交加、好似不会结束,却终于在某个大雨天落幕了的夏日,又度过了一次,且此生还要度过很多很多次。
其实,在活生生的人性面前,所谓“道德”充其量只是某种暂时的标签。但人的社会属性往往压倒自然性,大部分人毫不犹豫没有自知地便服从规则,剩下的一些又已经在世俗之中有了牵挂,比如舍不得让孩子承受似乎超出他们理解范围的事情。最后挣脱枷锁的那极少数,终于成为毛姆笔下《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一般的传奇,成为流言蜚语里的疯子,却也成为理想主义中的胜仗。 我并非批判人类社会发展至此,整个道德体系泯灭人性的错误。而只是想说,当某些人某些热望突破陈规,若是出于一片赤诚便无可厚非,不应落入传统价值观的桎梏一味给予负面评判。事实上,如果没有文明没有道德,人类便会更轻易被人工智能、数据代码所取代:若只是要一个美好结局的“最优抉择”,那不如用算法从概率上来决定那天,弗朗西斯卡该不该在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打开车门。可其实,我们正是在一大串的纠缠、游移、孤勇、遗憾当中,亲自完成人生的未知弧度。 潇洒果断、听得清清楚楚自己心灵声音的人总有,但也总是极少数。无论弗朗西斯卡选择离去与否,都是不可复制的电影剧情,真实的人生里光景各异,但都走向我们唯一正确的结局。 观影过程中,第一次眼泪冲破自抑便是弗朗西斯卡说,“没人明白,当女人做出结婚和生孩子的抉择时,在某方面,她的生命开始了,但在另一方面,它停止了。她建立了现实的生活,而把她个人的需求放到一旁,好让她的孩子能长大成人。当他们离去时,亦带走她现实的一生。此时,她不能再过回自己的生活,也不记得,是什么令她活着。因为没人问过她,她自己也没有。” 这段话太绝望而真实,不禁不甘心责问:为什么偏偏是女人?为什么婚姻对男性的影响就没有那么大?丧偶式育儿几乎都是男方角色的缺失,是因为生育过程中男人的付出成本远不及十月怀胎的女人,羁绊就不够深切吗?还是男尊女卑的传统在劣根性里残留。盼望在女权运动日益普及的今天有越来越多平等的关系,但偏见根深蒂固,我们也不应该单纯指望有运气遇到良人,更应当首先将自己置于平等的资格:经济与人格齐独立。不依赖谁附属谁,让自己被关系滋养,而不是被消耗。生儿育女已不该是当代女性的生命意义,只有她自己才是自己的灯塔。当然,电影并没有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我看不出弗朗西斯卡是否有独立的女权精神,是受传统“家庭观念”影响牵绊,还是出于内心对这个家真切的爱意,选择了留下来,终究是留下来。生而为人,我们注定受自由之苦。 弗朗西斯卡在解释自己无法离开时说,她的丈夫一生未做过错事,不该被如此对待。她的善良与无私令我鼻酸,我甚至想,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足够幸运拥有那四天,拥有能在余生里汲汲于此的养分来源。大部分的人,其实连这四天也没有,连把他们从平静的绝望中解救出来的药引都没有。 饰演女主角的梅丽尔还演过另一个我分外钟爱的电影《时时刻刻》,便是讲述这样的故事。庸俗无奈的生活是个铺天盖地的巨大牢笼,当有一天,躲避在一日三餐、柴米油盐之后的空虚感和孤独感挣脱麻痹的神经,将破碎梦想囚禁的心突然看清生活荒诞的真面目,那种莫大的虚无会偷偷携带死亡的阴影一起靠近。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死亡,只有不被理解的死亡罢了。所以有人说,聪明人糊涂,选择不去看,选择逃避,麻痹可能的痛苦与挣扎。然而,短短数十载我们要想真正尝到几口幸福,就必须 “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它,了解它的真谛,永远地了解,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它”——只是放弃时间早晚的问题——我想加缪的西西弗斯会同意我。 有种错觉,好像如果弗朗西斯卡没有遇到罗伯特,就不会有“廊桥遗梦”,而只剩下“时时刻刻”的走向死亡。是这个故事中的夏夜晚风和桥边野花,坦诚夜话与蜜意缠绵,温柔地浇灌了女主不甘禁锢的灵魂,让她看到生活中仍然存在的闪光,并保存于心,在今后每每空虚绝望的大萧条里把这火花掏出,带着无法实现却可堪回味的暖意,不断不断地拯救她。 张爱玲说,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也许对于弗朗西斯卡来说,那四天便已是一生。所以,尽管在大雨那场戏里,我随着梅姨纠结下不下车的表演哭得不能自持,影片结束我依旧不认为这是一部悲剧,因为存在那样美好浪漫的爱。按影片的说法是“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无论有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两人已遥远又隐秘地相连。 更何况,弗朗西斯卡不仅是善良,更算得上聪明,在事无巨细的婚姻生活中,她早已隐约窥见爱的本质——在罗伯特离去的那个夜晚她对自己说:“我意识到爱是很难捉摸的,它的神秘是纯粹和绝对的,罗伯特和我如果真能厮守,那种感觉反而会消失。”这结论与我不谋而合。渡边纯一《失乐园》里所描绘的,即便已经是越轨的爱情,却依然需要殉情来保持纯粹充分的热度——她写:“从相识到互相爱慕,再发展到难以克制而结合,这一过程是那么一帆风顺,恋人们自己往往无所察觉,烈火般燃烧的恋情使他们忘却了这世间的种种不如意。然而,就在情爱逐步升级达到顶峰的一瞬间,他们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一条峡谷,便往往驻足不前了。当两人沉浸在快乐之中,以为这就是爱的伊甸园时,才意识到前面荆棘丛生的荒野,于是变得紧张起来”、 “现在才发觉爱情这个很好听的字眼,其实是极端自私的,隐藏着破坏、毁灭这些剧毒的东西”——这就是原因。也许所有事都会有那个“尖峰时刻”,再往下怎么走都是下坡路,极端者不愿意看到消磨与褪色,选择永久留在盛放之时。可注定的无常变幻与消逝,无可避免地存在于我们泥沙俱下的真实生活。我们对世界怀抱热望,却也只能在失望中修行。 的确,我大抵对亲密关系本身就持悲观和怀疑态度,那些常见又固有的贪婪、自私、软弱、逃避、耽溺、自我陶醉、见异思迁、首鼠两端,距离越近看得越清楚,在不同的面孔上重复遇到毫不新鲜的人性,令人索然又丧气。看过太多故事的 “后来”,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后再之后的后来,会像王朔说的那样“就像童话中两个贪心的人挖地下的财宝,结果挖出一个人的骸骨。虽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种了树,栽了花,但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么。看见树,看见花,想的却是地下的那句骸骨”。等闲变却故人心。 可若像顾城笔下:“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意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一般过活,未免又太过懦弱。如果亲密关系注定是一场失败,那也没有关系,反正人生也好,感情也罢,多的是大失望后的小慰藉,我还记得王小波在回复李银河的信里怎么说的:“ 别怕美好的一切消失,咱们先来让它存在。” 太浪漫的答案。也许,即便是羸弱而幽秘,在夹缝中探出一点火苗的明灭爱意,即便它抵挡不住风雨,也没有一个明确利落的目的地,即便是一点火星带出些许烟来,成不了燎原烈焰;是在风中护住一根火柴,撒不了手也浇不了油——即便是这样不成气候的情意,依然能给我们带来甜蜜与快乐:稀薄、短暂,却依然真实的快乐,在峡谷的荆棘醒来前的那小段时间里,悄悄穿过人性弱点,清晰可辨、掷地有声地矗立在那儿。就像弗朗西斯卡和罗伯特之间的爱,她只得在他面前才是真实的自己,那些轻盈又闪光的褶皱、举重若轻的提炼里,即使有些还需要不断的自我拷问,但只有彼此的时刻,足够把什么都忘记:生活固然是生活,而爱是另一回事。是这样永不完美但无可抵赖的爱,令人仿佛走过千山万水,身心俱疲依然想踏上征程,迎接所有的甜蜜与心碎。即使明知两性之间的暗涌与角力,情欲中的虚妄、摇摆,甚至殊途同归的陷阱,也愿意穿过谎言去拥抱你。 一直很喜欢陈奕迅的一首歌,叫无人之境,标题也来源于此。还喜欢其中一句:“这个世界最坏罪名,叫太易动情。但我喜欢这罪名。” 关于爱,是永远摸不清道不完的复杂命题,太阳底下无新事,但具体遇见的每个人每段感情,层层涟漪下总有不尽相同的形状。关于婚姻,莫阿罗在《人生五大问题》中说,“婚姻起初是吸引,但维持靠的是友谊与爱情的融合,尊重有礼。接受和伴侣种种精神上、灵智上的异点,包容它而非“罗曼蒂克”式必要找到那个百分百匹配的命中注定。” 我同意。所以当弗朗西斯卡可称幸运地遇到她的罗曼蒂克继而被吸引,我想不到任何责怪她的立场。只是可惜,夫妻关系是比一般亲密关系更微妙的另一种关系,其中不止是“爱”,还有惯性、依赖,共同创立了一切的合作感、友谊与重重妥协。王安忆也说,夫妻是什么啊,夫妻是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在现代文明里,我们早已失去自由去迎接那些时刻可能发生的、脆弱又动人的爱。我们只剩悄然动情的权利,所以仍旧喜欢这罪名。
不要急于批判这好似不负责任的论调,罗大佑在四十年前就唱过:你曾经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姑娘,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 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占有”另外一个人的呀,因为人与感情总在变,失去本身也是生命必然的一部分。阶砖不会拒绝磨蚀,窗花不可幽禁落霞,好景不会每日常在,唯有变化是恒久常态。倒不如坦然拥抱流转变幻,因无尽的流动中尚有真实的人生况味。 我曾在日记里写:“那是不是,相聚本身就是一场虚妄的浪费。嬉笑着也好,掏心窝子也好,皆是虚度彼此的一段人生罢了,反正最终都会走到离别。戛然而止的、慢慢淡去的、依依道别过的、来不及反应的。[遇见]一词,究竟有没有实实在在的意义呢?” 后来明白了,就像看过许多感情的开始,都甜甜蜜蜜信誓旦旦,结尾又都鸡飞狗跳黯然收场,却不能因此便不相信爱情——而只是不相信“不变的爱情”了——即使是一地鸡毛的故事,也不能因为结尾的狼狈,就说开头的甜蜜不可信,哪段感情的最初不是真诚的“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呢?不光爱情,每一段关系本身就像一个生命体,会经历生老病死,而我们身在其中每捧每滴带着温度的具体感受,才是它最珍贵的部分。也许“唯结果论”是一种投合精英需求的高效率方案,而对我来说,能撒欢一时就纵情四海。遇见喜欢的人不再考虑会走向何处,只求开心尽兴,活着当然有不断的离别,但也有不断的相遇,要到大限将至的最后一刻才发现,这场“相聚并虚度”中的那个“虚”字,其实是必然的——不如就慷慨点。 说到这里,思绪再泛泛些,便想到村上春树在1q84中写:“所谓人生,无非是一个不断丧失的过程。很宝贵的东西,会一个接一个,像梳子豁了齿一样,从您手中滑落。取而代之落入手中的,全是些不值一提的伪劣品。体能、希望、美梦和理想,信念和意义,或您所爱的人一样接着一样,一人接着一人,从您身旁悄然消逝。” 绝望而丧气。但是,你猜怎么着? 再来一万次,我也愿意伸手去捧水中碎月。什么都是虚的,但是没关系:月色真美我享了,到头来的一场空也是我该承受的。所以没关系。 而电影中这段纯粹浪漫的爱,其空甚至始终贯以梦的形式,而非某些爱情,被庸常生活里的琐碎、争吵、猜疑、嫉妒来结束的空——仅凭这一点,便也足够令人羡慕至极了。如果《爱乐之城》最后几分钟对于可能性的幻想是[更好更圆的月亮],那么《廊桥遗梦》便是关于我们何以心甘情愿成为宇宙的囚徒。 在此间的虚无与孑然之中,唯愿尚能遇见某天月色拯救你我。
5 ) 心许不以死背
这是真正的悲剧。
真正的悲剧,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美。
这种撕心裂肺的力量在于:一面是激烈的爱,一面是巨大的克制。
罗伯特说:“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这是爱的宣言:我为你而生,此生只你一人。
弗朗西斯卡说:“他(她老公)一辈子没做坏事,他不该受这样的遭遇。”——这是道德的宣言: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人若不负我,我绝不负人。
当这两种力量短兵相接,便汹涌澎湃,惊心动魄,犹如燎原之火和倾盆之雨,犹如世界之初和世界之末。
宇宙爆炸之后,将是一片无边的静,直至归于永恒。
但经典的悲剧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复制。得正好老公孩子都不在,空出了地儿;这地儿得在乡下虽光天化日但无众目睽睽,虽是僻壤但非穷乡,得有吃有喝有音乐有浴缸有暖床;相逢那天,天要很蓝,麦田要黄,得有野花盛开好供罗伯特采摘,得有廊桥见证为媒,桥上不可人来人往破坏气氛;生离那天,雨要很大,要在转角闪红灯,以示艰难的抉择令人窒息。得是正正好好四天,起因、经过、高潮、结果,时间太短感情发展太突兀不饱满,时间太长就拖泥带水,不能嘎然而止就不能绕梁三十年;罗伯特得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四海为家浪迹天涯,弗朗西斯卡才敢在封闭的小镇豁出去风风火火爱一场;弗朗西斯卡得拖家带口为人妻为人母这样才走不掉,不需要罗伯特负责下半辈子柴米油盐酱醋茶。。。
故事的情节没有普世意义。有普世意义的是一种信仰。
死后随风飘洒廊桥,永远相依相偎。他们分离时,没有过这样的约定。这种无言的约定,竟使我一霎间想到了这篇文章的标题。
你若问我,为什么他们只爱了四天,却可以至死不渝,那我告诉你,因为他们彼此已成为信仰。
所谓信仰者,虚无缥缈,是无法说出来给你听,无法掏出来给你看,无法摆在你面前让你触摸的。就好比你信上帝,你有见过他老人家?可他却无处不在。你吃饭前要祷告,你睡觉前要祷告,你做了什么得忏悔,你得了什么得感恩,因为他在你心中,所以他无时不刻不存在。
互为信仰者,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6 ) 此片无关爱情
我不喜欢的经典电影很多,之所以给这篇写影评是因为即使在批评的影评中也没一个说到心坎上。 “如此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对这句催人泪下的台词毫无所感,无非是因为没有体会出这种爱到底哪里“确切”。 影片的角色设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浪迹世界的杂志摄影师在一个生活闭塞的家庭妇女独自在家之际趁虚而入,发生了四日欢情。豆瓣上有人说这是有关情欲的电影,对此我深表赞同。两个人毫不熟悉的陌生人初见时那种着了魔般的吸引力只能是情欲,若是一定要和爱情划上等号或许是偷换概念。 影片的后半段反复强调着这是一种多么伟大多么难得的爱情,然而他们所作的是什么呢?两个人去桥上照相,吃吃晚饭唠唠嗑,洗个澡跳支舞,上了床,又吃了一顿满含醋意的早餐,爱情就发生了?我相信两个人若是坐下来促膝长谈四天四夜,是会发生爱情的。然而他们谈论的,有琐碎的婚姻生活,有男主为什么离婚,女主为什么远嫁到美国,却没有什么令人萌发爱意的默契。甚至在女主要求男主说说自己的童年时,他只是表示并没有这么多时间讲述自己的一生,然后再无下文。 站在女主的角度,我可以理解她为什么会爱上男主。因为她怀有去经历新鲜和刺激的欲望,却一辈子被困在这个乡下小镇,而男主却是周游四方的世界公民——这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她。女主从这个男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梦想,然后演化出了爱情。我想质疑的是这种爱情何至于如此伟大?要知道她爱的更像是一个少女梦的幻影,而不是那真真切切的一个人。 而至于男主,这个宣称自己从不孤独不需要某个特别的人,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女伴的旅行者,又何至于爱上一个已婚的乡下妇女?她有特别的智慧?和他默契的三观?吸引人的才情?都没有。但她有一副充满情欲的身体,以至于在他们发生关系之后我也全以为这只是段露水情缘。 然而男主满含热泪地说出了:“如此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我不得不憋着一口气相信了他居然真的爱她。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我就在这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错过了女主满屏泪水中的暗示:嘿,现在到伤感的地方了。 这平淡乡村生活的平淡相遇不是不能酝酿爱情,但是短短四日,却无法酝酿出有理性的爱情(如果是在凶猛激烈以命相抵的泰坦尼克号上,那么一切倒是可理喻了)。有人说爱情就是缺乏理性,正如有的人说不上来他到底喜欢那人的什么,但就是喜欢。我却觉得这是危险的昏聩。当你不知道你喜欢他哪里时,控制你的就是脑内分泌的大量多巴胺和内啡肽,是蠢蠢欲动的基因叫嚣着要和他的基因生育后代。这些就是情欲——它是爱情的子宫,是爱情的伴侣,但不是爱情。 我不认同男女主角之间有如此伟大的爱情,在后半段,女主角在逃离和留恋家庭的纠结之际。我看到的是一个被禁锢已久的人,面对敞开的大门也不敢走出,像一只在笼中待得太久已不会飞翔的鸟儿。天秤上的两边一方是自由的新生活,一方是孩子和家庭,二者都有美好之处,但后者实在有太多无奈和压力。 我认为全片最催人泪下的台词是这一句: “当女人做出选择,去结婚和有孩子,在某方面,她的生命开始了,另一方面,她的生命却停止了。”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思考婚姻制度甚至女权的影片。难怪当年影片上映后各国的离婚率都激增了几个百分点。在离婚的表象之后,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世上会出现这么多乏味的婚姻?如果婚姻的本质就是乏味,那有何必对它充满向往敬畏有加?然而这确实是一项社会的维稳制度,虽然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感情生活。我认为以三五年为一次期限的合同式婚姻,显然比所谓的终身有效更加合理。然而这不是可以在几十年中改变的事,无怪恐婚族和不婚族越来越多。 至于女性在家庭中的生育和抚养职能,还有女性自身追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我在这部影片中看到的矛盾和女性悲剧多于爱情,它带给我一种无奈的辛酸。虽然,有一些情感,在未身为人母时或许无法体会也不该妄加揣度,但看到女主角最后在家庭的琐碎中感到幸福时,我还是会怀疑这是否是某种斯德哥尔摩式的自欺。 我始终认为她爱的不是某个人,是在年少时就错失的美国,一个生机勃勃、新鲜刺激的世界。
7 ) the whole life and the rest
我喜欢的女电影明星多半是那种一眼看去就风情万种的人,有丰润的嘴唇,优美的颈部曲线,或者流畅丰盈的身体。我一直觉得Meryl缺少最致命的吸引力,直到今天老师在课上放廊桥遗梦。她留给我的印象简单说来是老,有些臃肿,看起来不那么讨喜,但存在感大的惊人。那时她年轻许多,皮肤红润,虽说腰肢不细,但臀部浑圆饱满,还带着习惯性的小动作,看起来像朵洁净的乡村野花。有些女人,你看着她就能感觉到微风,赤脚走路,都让人觉得情欲浓浓。Clint是多情的男人,他能用画面把男人和女人表现的同样性感。偷窥的视角,浴帘里透露出的结实裸背,拿烟的手不经意碰触到女人的小腿,以及躺在浴缸里沉思的样子,都让人深切的觉得,情欲和爱情果真是两回事,一个发生于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则需要长长久久。
其实对爱定义是很难的,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人就代表愿意与其厮守,即使是在最平淡无聊的日子里,你还能靠着身体里那份无法磨灭的需要感,而毫无知觉的耗掉大部分平淡无聊的时光。但或许任何东西都不能脱离激流,不能安然于一种顺势的流淌。一个女人,精心打扮举止得体时是没有激情的,只有当她穿着最柔软合身的衣服,不浓妆艳抹,抽着烟喝着酒,放下挽起来的长发,随着音乐摆动时,才施放的出那藏在身体里的本能。这世界上就是会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无法抵挡,收不住自己的目光,想要近一点,再一点,让刚刚留过他身体上的水,再在自己身上流淌一遍。弗朗西斯卡躺在浴缸里想,这是他带给她的,她从来没有过的感触。
一个被囚困在乡间的女人,若是有一颗闭塞安乐无知的心,就是幸福。可若是带着对生活无止境的新鲜幻想和对生命激情的渴望,就会是不幸的。因为在那里,举止粗俗身体健硕才称得上得体,她要抛弃的不单单是幽雅,还有那份能在烛光映衬下微笑注视的幻觉。记得以前看绝代宠妓,母亲把女儿推到图书室时,女孩说,我不该来这的。母亲说,淑女是不应该来这,但是宠妓,都是饱读诗书的女人。当时根本理解不了,只觉得那是对妇女根深蒂固的蔑视,或者说,一种讽刺。但如今看来,所谓生存之道,不无它的道理。有时候我会去想,为什么生活老是会设计一个又一个难以抉择的困境,让人在其中挣扎取舍。或许意义相对的词语终究不能共存,所有人面临其实都是同样一个问题,这个和那个,你究竟选哪一个。
夜里,弗朗西斯卡坐在门廊摇椅上阅读叶芝的诗集,她仿佛听到什么声音,便站起来。习习的风吹过来,她解开睡袍,面对无尽的黑夜,让风侵略自己赤裸的身体。轻薄的棉布在她身后被吹的鼓胀起来,涌动着。她仿佛飞起来了。那个时候,她或许就知道自己日后要面对一场大雨里的诀别,剩下无尽难耐的岁月,以及最终沉睡在廊桥边的决定。可总会有一个时刻,似乎什么都是可以抛弃的,只需要,这晚风的惬意。
雨里面的那个人,让我哭到无法控制。
for a moment, I didn't know where I was, and for a slip second the thought cross my mind that he really didn't want me , and it was easy to walk away.
I was wrong to stay but I can't go. Let me tell you again why I can't go.
Tell me again why I should go.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ly once in a lifetime.
是因为无法结果,花儿才开到胜火红?
弗朗西斯卡在卡车里握住车门的那一刻,爱情的意义一下子清晰了。不是个人的欲望主宰着人类的情感,而是责任和隐忍才让真爱凄美动人。
妈妈每次看都哭得一塌糊涂
一个60秒的红灯,用多少年去等一个人。
发乎情 止乎礼 很多年后我用这部电影里阐述的这个东方道理来教育了美国人劲松同学 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的了
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我不能因你而放弃我的孩子与家庭,可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一生的挚爱。我不能得到你,但我一生都在怀念你。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不想需要你,因为我注定得不到你”,相爱并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因为明知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却很难
“尽管爱情的魔力不可抗拒。可是,如果放弃责任,爱情的魔力就会消失,就会蒙上一层阴影”。
我想我也无法做到“遇到美丽的风景就停下来。” 克林特老先生总是可以在电影的尾声紧紧地握住你的心门,让你除了流泪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感动我的并不是这段难得的感情,而是她丈夫对她说的那段朴实的话。“我知道你曾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有帮你实现。我非常爱你。”
这片子看得我痛哭流涕。
一个很浪漫的故事,如果你只能从这部电影里看到“出轨”和“婚外恋”,这部电影算是白看了。
电影上映后,掀起了美国离婚潮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ce in a lifetime.“最纯粹的爱不一定是你的初恋,也不一定是你丈夫,你无论如何压抑,它也不会随时间流逝,只会封锁心中。(也许等不了多久,我会推翻这句话。)
“这么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若我走了我的生活会怎样?有谁会看到其中的美好?” 两句话道尽婚外恋,雨中泣别太精彩。
情欲是一个终生话题。四天就是她一生的重量。千万不要与你爱的那个人在一起,这是你的幸运。
记得当年还是初中,看这本书,阅至大雨滂沱的那一幕,泪水便止不住了。电影基本还原了书中的精髓。“我将我的一生都给了家人,我希望将身体留给他”。隐忍的爱情最美丽。
一直以来都以为这是跟«魂断蓝桥»一个年代的片,没想到是95年的……
又重看了一遍。《廊桥遗梦》这个译名,还是太过抒情太过明白了些,原名《麦迪逊桥》,一个普通的桥名,无情无感之物,衬托有情有感之人,反而更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