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可怜的阿其
感觉阿其在里面就是一个悲情人物,爱情上,一次次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别人的女人,却又无可奈何,好容易自己当了老大了,却又不得不娶那个救了自己的沁云。。
事业上,一直作为一个尴尬的角色存在,一切都是 等着别人的安排,常力雄,辛黛玉,师爷,每个人都在安排着他的命运,等到自己主宰一切的时候,时代巨变,为了维持商会又得迎合政府,最终众叛亲离
也许,死在筱月桂的枪下,对他来说,便是他最好的结局吧
2 ) 阳光烧到七月半
阳光烧到七月半
------因为回忆,所以才会闷闷不乐。(《上海王》剧评)
对一场戏的印象特别深刻。
沁云和余其扬离婚时的对话。他们反复的强调着彼此的幸福,说,彼此的幸福不在对方的身上。所以,分开。分开就能找到不在彼此身上的幸福吗?
幸福里面是不会有不甘心的。而故事,都是由不甘心开始。
人一旦失去重要的东西,那就永远走在失去的道路上。第一次的失去,便永远地怀念那一次,用记忆里加倍的美蒙住眼睛,加深现实的丑陋。现实永远及不上过去记忆里失去的那个美好,眼前的事都不可能成为过去的弥补。
我们不甘心,我们失去的,你在我身上剥夺的,是你以后的虚伪的好。所以,我必须恨你。
复仇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美好。不相信会化开的仇恨。复仇必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最多的还是同归于尽。
黄佩玉的恨,是立体的。从童年的后半部分到长大成人的一整段时间里,想要复仇的心就是生活的过程和目的。很佩服像黄佩玉这样的人,有恒心有毅力,目标明确,足够有勇有谋。就像师爷说的,黄佩玉虽然不是英雄,但他是个枭雄。也许,在男人眼里,黄佩玉这样的应该值得“卑鄙小人”四个字。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他却把可为不可为的都为了。无论他的结局如何,他成功地复仇,他打败了英雄。从生物的自然本质来说,活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强者。这点上,他就是比常立雄强。他确实有头脑,在争夺南京路的较量里,一个人跳了一场应该得到全场掌声的华尔兹。让应视自己为仇人的人把自己当作恩人,这样的人谁能否定他的能力?但为了树立符合社会的道德观念,像他这样的人就必须死。为什么?因为要成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就像寓言那样。故事告诉我们:心术不正者,必无好下场。所以,她爱上了催命的小月桂。他对她的爱来得有些不可思议,深刻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像狐狸一般的男人,不可能嗅不出阴谋的味道。死时,他对她说:我没有输给常立雄,而是输给了他最爱的女人。可,他若不愿输,何尝不会有一线生机。真要说败,那必定是败给了他自己,败给了过去许许多多的寂寞和对爱的期待幻想。谁不是个普通人。
袁莉出色的演技可以说近乎完美地演绎了小月桂这个角色。如果要做女人,那就要做像小月桂这样的女人。这个角色总结起来异常简单,是个根正苗红把异常正直的三观彻底贯彻执行,并成功得到回报的人。用这些词汇总结她似乎有些轻巧,在整个故事的基调中也同样显得突兀鄙陋。但,没有错,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开始,她不怕,是因为作为一个乡下丫头,她不知道怕。后来,她知道怕了,可是,那个可以让她依靠可以罩她的男人是常立雄。常立雄是谁?浦江商会的大哥大,上海之王!那她又有何可怕?生活的苦难,是打磨她性格的最精细工匠,而对生活最初的认知,对常立雄气度的记忆,统统渲染了她的独立与执着。而她更胜于其他女人的地方在于她不完全依赖,但也懂得适当地接受;她不是刚,她是充满弹性的皮筋。特别喜欢她的笑,小月桂的笑,特别是后期青年阶段,无论面对怎样的尴尬境地,无论是蟾宫大戏院的经理或者是黄佩玉,她的笑无懈可击。她的世故让人惊讶,她竟然意外的不排斥阴谋与交易。成长的印记在她的身上如此的明显,从前的小月桂只会说:我想用自己的手养活自己。而变成筱月桂的小月桂,她会说:这次,我一定要成功。
喜欢小月桂,但也不会讨厌沁云。在沁云小姐的身上,几乎还原了一个女人最自然的原貌。她那么无辜,是整个故事中最无自保能力的人。生长的环境决定了她变成怎样的人,可偏偏,又让她看到了小月桂。小月桂的出现,让所有普通女人都变成了可怜女人。沁云的年轻貌美让她虚荣,可她苦苦求的,余其扬的爱,黄佩玉的爱,却被一个乡下野丫头轻而易举地拿去。女子的优越感、虚荣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被狠狠踩了一脚。所以,她难过,她悲伤,然后,便是迷茫。很多东西,都无法通过比较得出答案,或者较出高下。想要一个结果,最多告诉你,不同的人便去求不同的人生。得不到她得到的,好好看看自己的手心,会看到她得不到的。可是,看得到的,只有她手中闪闪发亮的东西。沁云姑娘,是个好姑娘,不仅仅因救阿其的献身,更是因为她能够想清楚一些事情,作为一个完全的女人,这实在是太不容易。她是完全靠自己进行的蜕变,而筱月桂,一生遇贵人良多。
余其扬,我们的阿其哥。这是看整部剧的终极目标,欣赏美貌的钟先生。不加赘述钟先生外貌的出挑,单讲余其扬。余其扬最大的弱点便是他的懦弱,或者说太重感情。他太敬重常立雄,视他如师如父。在余其扬的心中,常立雄是神一样的人物,这样的信念造成了他一生的悲剧。悲剧,从他无法开口向常立雄说出他对小月桂的爱开始。也许,当初他说出了心中所想,之后的所有都会黯然无恙。可这样的桥段不会出现在显示中,更不会出现在故事的桥段里。我们的阿其哥,年轻、英俊、善良,他并不适合成为一个王者,而应是王者的忠犬,认定了主人,便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不是腐女宣言,只是拿来作恰当比喻。他对一个人忠诚,那便忠诚一辈子,爱上一个人,那便也是爱一辈子。执着太深,变成魔障。这句话拿过来用实在是太合适了。他的目的明确,要让浦江商会活下去,在他的手中活下去。没有人看到他在常爷墓前歃血为盟,所以,无人能理解他的决心。那是一种蒙蔽一切,不折手段的决心。这个决心才是活着的阿其。要杀死阿其的命,浇灭这个决心,当然会得来抵死的反抗。
又一句话:相爱不是两个人必须在一起的理由。直到小月桂声嘶力竭地呼喊时,才确定她是如此的爱着她的阿其哥。而他们两人终究有缘无分,但,没有在一起的爱,才会被永远铭记。不是吗?爱,是最容易被岁月消费的东西,而活在记忆里的爱,却永远鲜活。小月桂是幸福的,阿其也是幸福的。他们的心中永远的保留了最美好的情感,浸泡在记忆的福尔马林里。阿其的死,是对这段情感最完美的献祭,这是一场由相爱的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仪式。没有荣幸用自己的双手迎接爱人来到这个世界,但却有运气送他离开,此时的爱人,有着与母亲同样伟大的意味。至少,在我的眼中如此。
当年的钟先生年过而立,但依旧可以毫无压力地扮演少年的角色。无愧于他小太阳的称号,他的笑容真的是能够温暖人心。几年后的钟先生,气质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变成了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有故事的那类人。但他依旧温暖着很多人,如果可以,倒真的希望无论故事里的阿其哥还是现实里的钟先生,都能够停留在少年阿其的那个阶段。这样的美好愿景,真是奢侈而天真。
很遗憾没有去读小说原著,所以无法判定它的本质意义是否和编辑改编后的故事表达的是同一的讯息,但在这流行快餐剧的时代,电视剧《上海王》讲诉的还是不错的故事。虽然,某些情节的接洽不是那么顺畅,情节的进展也不完全的顺利成章使人信服,但故事还是塑造了几个性格饱满鲜明的人物,这样,我便已经很满足。更何况,还有可爱的钟先生!
3 ) 我们回不到那天
“我们回不到那天”,多年过去,阿其变了,不再是那个单纯好动的小伙,小月桂变了,不再是那个“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混口饭吃”的小姑娘了。时光带走了他们的青春,却带不走他们最美好的回忆,对阿其如是,对小月桂亦如是。
当阿其缓缓闭上双眼,他梦到的将是什么?必定是一棵苹果树,枝繁叶茂,生机盎然。
剧中钟汉良、袁莉表演都很到位,是一部难得的年代剧。
4 ) 语录
这样的男人是东风,可以借,但不可以靠。
要落就落在最高的枝头上。
虽千万人,吾往已
爱是给予,所以永远都不会失去。
生活容不得片刻的自怜和犹豫
痴人,人生,你把何时当做终点?
我看中的是你这个人,人不对,计划再完美也没用。
如果我爱着许多人,证明我还年轻;如果我只爱一个人,证明我已经老了;如果我谁也不爱了,证明我已重生!
在你心里,你只爱一个人,你可能并不欣赏他,崇拜他,但是你爱他。
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只能取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不能什么都占着。
5 ) 永远的黄佩玉
黑帮就是黑帮,不要装得那么仗义。黄佩玉就是一个典型的可以真实的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折手段,这何尝不是当时的时局和他所处的位置造成的。一个没有弱点的人没有爱,一个有爱的人也有了弱点。最开始他只有仇恨,所以无所顾忌,只有报仇和发展帮会,快意恩仇;后来有了一点温暖,所以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但我想死于他来说并不可怕,虽然被辜负了,但是已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的人了,虽死无悔。陈锐老师的表现让我身临其境,真正喜欢上了黄佩玉这个人,上海王当之无愧。
6 ) 记得当时年纪小
――《上海王》
从前,有一个萝莉,正直勇敢。兵荒马乱,她跟着大人进城讨生计。
从前,有一个正太,纯良可爱。世道混乱,他跟着大人出来办事。
萝莉找正太借笔,正太很好奇,于是,两个小朋友相识了。正太教萝莉写她不会写的字,看萝莉站到台上,勇敢地介绍自己,正太笑了,笑得很纯真。
正太家的大人遇到了危险,一片混乱中,萝莉勇敢地在枪口下救了正太。于是,萝莉被正太家的大人们带回去,给了份差事。听到大人们夸奖萝莉机智勇敢,正太笑了,笑得很开心。
萝莉和正太年纪相若,相处甚欢,这份感情悄悄地萌芽壮大。也许他们自己还不清楚,可是另一个喜欢着正太的小女孩却看的很清楚。小女孩利用大人对自己的宠爱欺负萝莉,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正太回到她身边。可是她错了,这样做,只会让萝莉跟正太越来越近。
后来,出现了一个坏人,要抢萝莉。
正太悄悄把萝莉藏在了自己家中。这时候,他明白,自己已经爱上萝莉了。
萝莉在正太的家中打扫房屋,她很开心。这时候,她也明白,她爱上正太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坏人绑走了萝莉。正太没有办法了,他只是个小男孩,无能为力。于是,大叔出场了。大叔很男人地救回了萝莉。
正太很开心,可是他很快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大叔也一直喜欢着萝莉。这件事情以后,大叔决定要娶萝莉,保护她,照顾她。正太很苦恼,大叔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恩人,他不能和他争。正太只能把这份没说出口的爱默默藏在心里。
萝莉很震惊。虽然她敬重大叔,感激大叔,可是她爱的是正太。未经世事的萝莉一筹莫展,一夜之间,曾经疼爱她的女王对她恨之入骨,曾经欺负她的小女孩对她巴结逢迎,曾经爱护她的正太却沉默不语。
可是萝莉还是很勇敢,她拒绝了大叔,决定回乡下。
大叔很爷们,纯爷们,什么都没说,派人送萝莉返乡。
正太很高兴,也很难过,毕竟以后可能见到萝莉的机会就少了。
送萝莉返乡的时候又出了新的问题。萝莉的家人已经被坏人残害至死了,萝莉,没有家了。
心灰意冷的萝莉恨不能拿把菜刀去跟坏人拼命,正太只能劝她冷静。又是大叔,二话没说,很爷们儿地解决了这件事情。吃过了萝莉做的清水鱼,大叔要回城。
萝莉送他们到村口,欲言又止。汽车开动了,萝莉就追着汽车跑啊跑啊,直到跑不动了,追不上了。萝莉很伤心的哭了。
这时候,大叔踩着夕阳过来了,汽车,又回来了。
“丫头,哭什么啊?”
那一刻,萝莉觉得,大叔就是她的天,是她的神。天塌了有什么关系?大叔一定可以为她撑着。所以,萝莉答应了大叔的求婚。这一次,是从心底里,真心的决定,要做大叔的女人。
正太除了借酒浇愁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大叔,也是他的神,他的天。所以他劝自己,萝莉跟着大叔,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
只是幸福,也许太遥远,远到伸手可及却不可触及。
大叔死了,死在与萝莉的婚礼上。萝莉的天,塌了。
作为一个不祥的女人,萝莉,被逼走了。
作为被暗中确定的继承人,正太,挑起了更重的担子。
从此,他们没有再见过面,六年。
生活的磨砺把萝莉变成了一个御姐,凡事,靠自己。
而正太也成熟了,只是爱萝莉的那颗心,依然纯良。
有一天,他们,偶然再见。
正太高兴的说不出话来,几乎叫不出萝莉的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在他心里被念了六年,每日每夜。而萝莉,叫他,“余先生”。
怎么?你怎么能,叫我余先生呢?我还是你的阿其哥啊。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再见到你,我只是一直在等,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
一声“余先生”,击的粉碎。
其实萝莉又何曾忘记过正太?只是她不敢奢望,这个男人,还属于她。而要活下去,她只能,当御姐。
直到,直到,杀害大叔的真凶现身。在这个复仇计划的最后,在那个男人一败涂地只能做最后挣扎的时候,那个男人绝望地说,“在你心里,有一个人,也许你并不欣赏他,敬重他,但是你爱他,是不是?他是谁?”萝莉慢慢地转向正太,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感情。
“余其扬”。简单的三个字,对于正太来说,无疑比佛音还要美妙。他没有想到,在他爱着萝莉的日日夜夜,萝莉也一样爱着他,同样久,同样深。
大叔走了,坏人死了。正太以为,自己和萝莉就能够在一起了。可是他自己却遭遇了危及生命的麻烦。那个一直爱着他的小女孩,牺牲自己,救了他。他只能,娶她为妻。后来,那个小女孩长大了,她明白了爱情的真谛,于是她决定放手,让正太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可是正太,还是正太,他天真地维持着一些旧的秩序,一次次误入歧途,一次次错过了萝莉。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最后,正太和萝莉站在了对立的两面,举起枪,每一次都要忍受心脏巨大的煎熬把枪打出去。
正太死了,死在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的枪下,那子弹,是他亲手填进去的。
你还爱我吗?
爱!
傻瓜,我怎么会舍得你死呢?所以我把枪转了一轮。我明白,你还爱我。不,你一直,都爱的是我。我也爱你,可是对不起,要留个烂摊子给你了。最遗憾的,是没能给你,戴上我的戒指。
萝莉最终成为了女王,她也走了,带着一颗疲惫的心和一身的传奇,离开了,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地方,终老于,他乡。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坐在桃树下,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后记:余其扬这样的悲剧人物,如果不是我们家哇来演,就不会如此动人,我也不会掉那么些眼泪。小哇就是有一种本事,他的扮相总有一种让人原谅的本事。无论他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让你不忍心去责怪他。一如顾惜朝,一如余其扬。想起曾经跟小羽说,其实我是大叔控,可是我不知道为何独爱小哇。今日我明白了,我是爱他的纯良,他眼神里永远的纯良。他所扮演的那些个人物啊,即使真的是坏到丧尽天良,可是你一看到他那张脸,他那副眼神,你就觉得他都是有苦衷的,他不是有心的。你又怎忍心责怪?
7 ) 你是乱世最美的玫瑰
我对女主角性格的偏爱大概是被严歌苓塑造起来的。从葡萄到扶桑到朱小环到苏菲到铁梨花,她所给予的女主角骨子里都有股原始的生命力,这种力量你可以理解为原始的生存本能,也可以理解为馄饨的不谙世事,也可以理解为对生存以外虚无的不屑,也可以理解为不向命运妥协的野心,无论是何种解读方式,这种蓬勃的生命力总是特别有吸引力,而且,最最吸引人的是明明是她们对生命、对生存有着不可遏止的野心,却偏偏又如此混沌与不自知,对这样的女性,大概是毫无抵挡力的。
热爱严歌苓的女主角,于是便热爱一种性格,也就热爱了同一类人,正如《上海王》里的小月桂。
我没对历史做过任何的考证,你知道的,历史这种东西,它永远不可能客观,因此,不妨你在现代化的语境里来解读一段故事,不是说了吗,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
上海,仅仅这两个字,就能给你制造很多的文化想象,尤其是在30年代的上海。枭雄、佳人、烽火连天,爱恨情仇、纸醉金迷、风花雪月、逢场作戏,你想到的所有的美好的、传奇的、荒诞的、惊世骇俗的词都能在30年代的社会里找到注脚。而这个时代最迷人之处,我想,大概是打破了传统的二元对立,在黑与白之间诞生了一场片灰色地带。枭雄可以是手上染满了鲜血,包括无数无辜人群的鲜血,可以是为了兄弟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袋。佳人,莞尔一笑倾国倾城,可以是风月场上过,裙下臣无数,男欢女爱各取所需肉欲黄金交换的筹码,可以是为了年少时心底的那个穿着打了若干补丁笑容温暖的少年即使翻云覆雨间也能保有一块心灵净土的女子。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命运的主人,他们看起来每个人都陷进了命运的漩涡由不得自己选择,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背负着累累血债,他们每个人看起来又都天真无邪。因而你从任何一个角度任何一种口吻来讲述一段历史都是行得通的。
小月桂就是这么复杂又迷人的女性。或者说是电视剧《上海王》里的小月桂。
十几岁的少女因为贫穷,也因为潜意识里而那时候她还不自知的对命运的反抗,去了名震一时的寓所,也就是高级青楼一品楼。在这里,她有了爱的人,也有了敌人。
她对自己的美貌完全无意识,她又死命倔强,但又天真勤快,她的这些倔强与混沌配搭在一起,让那些脂粉堆里过,过得早就腻歪了的乱世枭雄们眼前一亮,而且要是娶回家的那种亮。于是这个萝莉就拥有了一个大叔和一个正太的爱。爱着大叔的女人十几年如一日的等待也没有等来婚姻;爱着正太的女人即使被若干权贵视如若星辰也不为所动。而这些都抵不过小月桂的粗布衣衫、光洁素颜。
大叔是正太的救命恩人,于是在那场佳人抢夺战里,为了萝莉的幸福,也为了大叔的恩情,正太带着萝莉去见大叔,自己在外面肝肠寸断地回忆着他们在一起的场景。
不知道是萝莉的命太硬还是什么,大叔在娶她的那天死在了婚礼上,从此她颠沛流离,不是物质上的颠沛流离,是心里。她的野心、她的抱负、她的脆弱、她的坚强、她的生命力、她的无助、她的不妥协,最开始她是想本分地过日子的,后来是命运把她推上了不能本分的船,最后是她抛弃了那个本分的自我,成了完全不一样的小月桂。这种裂变从她决定嫁给大叔开始。
她去找李姐,李姐以为这是乡下孩子对终身大事的毫无经验的求助,她却轻轻摇摇头说我心里已经有主意了就是来找你说说话,在这个上海滩,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就能吃饭的。李姐惊诧地看着这个力气大如牛,并且完全靠体力活过日子的乡下姑娘,居然第一次主动接住了彼岸的命运抛来的橄榄枝。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李姐就知道,这个姑娘的一生注定不能平庸。
她确实没有平庸,故事的结尾,几百个铁血男儿跪在了她的脚下,喊着我们誓死效忠筱月桂会长。
然而,那个时候,她怀里正抱着她爱了一辈子、最后死在她手里的小正太,中年正太。她的哭不是低声啜泣,是完全失控的哀嚎,如果那个时候老天正站在她的面前,她大概会把全世界的子弹都装到枪膛里狂乱地向他射杀去。
正太和她之间,像一段穿越的蒙太奇,从他教她写字、她给他收拾房间起,他们就向彼此暗许了心意,只是最后,命运向他们开了个极其荒谬的游戏,他们不知道拐了多大的圈子,才碰到了一起,却物是人全非。
这是他们的大时代,由不得他们做主。
屏幕上曾出现过一段旁白:很多年后,小月桂回忆起这一生的浮沉,是否会记起她在一品楼签下卖身契的那一瞬间,是否会后悔她摁下的手印,可是时间已经不能让她倒回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其实很巧合,我在看这部剧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涌着这句话,也一直想着正太、萝莉、大叔,与豆瓣上的评论如此一致。袁立和钟汉良啊,都是大爱,我对袁立这样的女子和小哇这样的正太真是完全没有抵抗力。
如果当初他们就在一起了,她还是个粗布丫头,他还是个小跟班,过着阁楼里的日子,会不会很美好?
如果知道结局我们还会相爱吗?会的。
8 ) 此间少年—阿其
看过的电视剧里,我最心疼的两个女的,一个是雪山飞狐里的程灵素,一个是IRIS里的善华,我曾经也写过善华。
而男的,最心疼的就是阿其。
如果没有见过最好的他,也不会因为这样的结局感到伤痛。
越看到后面心里越难过,总想着,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纵使小月桂要嫁给常爷,纵使黄佩玉当众跟小月桂求婚,纵使沁云嫁给了阿其,我都不绝望,总想着,没事,日子还长着呢,常爷会死,黄佩玉会死,沁云会离开,他们还有机会,但是我忘了,命运不给他们机会,从开始,他们就已经在错过,有多少次,他们本可以在一起的,可他们没有,所以往后也没有,自始至终,阿其都只能默默守护。
有许多人讨厌小月桂,可是我不讨厌她,像辛妈妈说的,她是她见过最勇敢的女人。所以才会让那么多的男人喜欢她吧,她独立,倔强,善良,不会被打倒。经历大苦大难,终于从乡下的野丫头站到了上海滩引人瞩目的位置。阿其,她说过很多次,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了。她爱阿其不够深吗?我想不是,只是她的命运太多舛,只是她的个性太要强,好吧,她在和阿其的爱里,是有些自私的,她坚持要做她认为对的事,就像李姐说,有时候也要为别人考虑。但是她经历了命运的嘲弄,从小父母双亡,生活贫苦,本只想混口饭吃,可是命运不让她安然度日,大婚时看着准备托付终身的人死在自己眼前,被人卖窑子,雪夜在电话亭诞下孩子,孩子被抢,那个时候多艰难呀,可是阿其在那个时候却没有出现。小月桂知道,要活下去,只能靠自己。
所以,命运再次让两人分离达六年之久,也让小月桂坚强独立起来。
而阿其,活在对小月桂的思念里,那个曾经跑出来救自己的姑娘,笑颜如花的姑娘,被自己捉弄的姑娘,泪雨涟涟的姑娘,终于离他远去。
再次的相逢,又是一个阳光明媚又混乱的下午。无意的一瞥,熟悉的面庞再次在眼前浮现。只是曾经那个莽撞的傻姑娘,长大了。
笑容温淡,每次的眼波流转,都是淡淡的哀伤和无奈。
“我还没有结婚”阿其莫名冒出一句。
在一起吧,可以吗?
可是小月桂不再是以前的小月桂,她有她的野心,她想靠自己的双手智慧在上海滩立足。于是和黄埔玉,各怀心事,互相利用,站在了人人瞩目的位置,也让黄埔玉折服。阿其再一次失魂落魄,无声隐忍,自己怕是再也不能靠近了吧!
阿其真的懦弱,若不是黄埔玉死时的一问,小月桂淡然而坚定的回答,阿其啊,你是不是都不敢承认自己在小月桂心中的位置。黄埔玉死了,小月桂在上海滩站稳了脚跟,阿其成为了商会的第三代王。然而命运依然弄人,小月桂和阿其即使站在了很高的位置,他们也不能再一起。沁云,那个青梅竹马的小妹妹,为了阿其所做得牺牲,让阿其心怀愧疚和她结了婚,一晃就是十年,这十年,他们都在想着什么。沁云站在窗口,看见阿其回来时向自己疲惫地一笑,走到餐桌旁,把饭菜准备后,看着阿其吃饭,平静地讲了一个故事,然后和阿其离婚。沁云啊,那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也被岁月和磨难洗练得这样淡然平和了。
沁云离开了,可是时代风云变幻,商会命运已摇摇欲坠,可阿其还信守着坟前给常爷立下的誓言,要把商会发扬广发,他开始了自己的杀戮,然而答应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每一次杀戮,都在割伤自己和亲人们的心。无辜的老商会成员被杀死,荔荔成了植物人,好兄弟何立被自己打死,午夜梦回,也是惊出一身汗,一只接一只的抽烟,眉头深锁,却无法停下脚步来。夜晚开车在小月桂家前停下,关了车灯,静静坐着,看着窗前的身影,二人在黑夜里默然无语,他们都在彼此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
他给自己的责任太重大,被时代压得喘不过气来,又不肯放手,这种执拗何尝不是对小月桂的爱,二十多年,不离不弃,默默守护,只要看到,就很开心。
常常想起那年二人头对头学写字,想起二人的打闹,想起阿其执意给小月桂照下的照片,想起阿其在雨中撑伞听着小月桂唱曲,眉间烟波里都是深深的爱啊。
阿其走了,最后的阿其,突然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少年,笑容可掬,单纯开朗,爱谁就对谁好。

钟汉良太帅了。。。姐弟恋==|||
我给上海电视节重新拟一份获奖名单,最佳男演员老段,最具人气男演员小哇
这是近年来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国产剧!制作十分精良!
余其扬。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最痛的不是失去,而是根本不曾拥有。就像多年前看过的《孝庄秘史》,余其扬和小月桂,多尔衮和大玉儿。
筱月桂仰慕常力雄,利用黄佩玉,真正爱上的男人是接替黄佩玉作为上海王的余其扬,阿其的爱情,永远才是唯一
你若成王,注定要失去宝宝的!我想男主,女主都应该是这么想的吧!
画面剪辑,摄影,非常美!片头也很有特色,钟汉良那时候几岁啊?真是嫩,所以看起来跟女主比较像姐弟恋
因为它我很喜欢钟汉良
除了那些诡异的闪回镜头以外,是部总体质量相当高的电视剧。不得不承认哇叔真是逆生长界的一朵奇葩,害得我听到演过他表妹的八福晋石小群腆着一张大妈脸叫他“余叔叔”的时候都不能淡定了。
钟汉良的脸依旧萌萌圆润润= ̄ω ̄=~~剧本有点平庸,多亏小哇才能看下去。前面讨厌死何立了,筱月桂碰见他就没好事。虽说事情不是他决定的,但好歹也是头号跟班,做人和老婆李玉差太远,老大刚死就把老大老婆送进窑子里去了。另外吐槽一下阿其,何立总能找到筱月桂,怎么阿其就找不到呢……
又看了一遍,一遍又一遍。。。哭
在你心里,你只爱一个人,你可能并不欣赏他,崇拜他,但是你爱他。
钟汉良要不要这么帅……
18集40分。黑衣的阿其撑着黑色的伞,在雨中静静听小月桂唱曲。他站在雨中,仿佛雨水都变得sentimental了。
小月桂啊,那时你要是选择了阿其,世间的纯良就是你的。
剪辑很牛!
和父母一起追看一部制作精良的民国大戏 剪辑摄影演员都是一流的
几个老戏骨子加上一个钟汉良。足够了。真他妈是一部好剧啊。剪辑的方式很流鼻。余其扬,他不是英雄,也不是枭雄,只是个没有哆啦A梦生错了时代的大雄,爱着她的小月桂却不能讲,浪漫且忧伤的上海王。
钟汉良演这个居然没红。演个偶像剧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