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电影,你看完之后,会短暂失语和弃善。
比利·怀尔德的《控方证人》
塞缪尔·富勒的《白狗》
这两部电影,可以互为影评。
你想对法律呐喊的正义,狗,替你喊了。
狗想对人表达的委屈,证人,用刀完成了。
《白狗》的悲剧,反证了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没有法律,那些真正的幕后罪犯,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正义、自以为良善、自以为大爱的普通人,害死无辜的人,会更多。
坚持拯救白狗的3个人,都有堂堂的正确:
1. 黑人驯兽师,是为了反对种族歧视的大爱。
2. 白人女演员,是为了报答狗的救命之恩。
3. 动物演员培训所老板,是为了成全一黑一白两个年轻人,齐心合力的善良。
而,那个被白狗咬死在教堂的黑人,只能去上帝哪里,哭诉他的无辜和委屈了。
《控方证人》的悲剧,反证了良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靠法律,那些狡猾的真正罪犯,特别是,形象无辜、演技高超、更懂法律的帅哥,被判无罪、还能发财的机会,会更多。
骗情、杀人的被告,能脱罪,靠的是三招:
1. 用情,他对富婆用了真情,否则不可能骗人家改遗嘱,死后赠予他8万英镑。
2. 施恩,他对自己的妻子施恩,我把你从二战后德国废墟带到美国天堂,你要感恩,你要图报,你要为我牺牲。
3. 相信法律,他相信律师的职业、法官的公平、陪审团的权威,他靠程序正义,用妻子的伪证,脱了罪。
而,最后捅死他的那一刀,是导演的良心。
导演,宁愿取巧,宁愿狗血,宁愿暴力,也要让正义有能力、有办法惩罚恶人。
【备注】
两部电影都有强烈的副作用。
《控方证人》观后,你很难相信,帅哥有爱。
《白狗》看完,你更难接受,女人养狗。
马丁·斯科塞斯说:
有人说如果不喜欢滚石乐队就等于你不喜欢摇滚乐。同样道理,我认为如果不喜欢塞缪尔·富勒的电影,那就等于你不喜欢电影。也许我的话不太好懂,没错,山姆的电影总是大大咧咧,低俗,有时还相当粗糙,而且缺乏一些敏感细腻的东西。但这些都不是缺点,反而更能体现出他的气质,他的新闻经验和他那紧迫的意识。他的电影是对影像创造者本人的绝妙展现。即使那些激烈的,偏颇的和粗糙的观点,往往也是出于热情而不是莽撞。
今年是塞缪尔·富勒(Samuel Fuller)诞辰105周年,对于这么一位元老级别的电影导演,美国人将其誉为“美国B级片、黑色电影、独立电影的三线教父”。
法国新浪潮的诸位都喜欢塞缪尔·富勒,弗朗索瓦·特吕弗说:
“面对一部塞缪尔·富勒的电影,你不可能对自己说,‘这电影不应该这样拍,应该拍得更快点,这样或那样。’东西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它们必须被拍成这样,富勒拍的是‘天生’的电影,他从不把时间浪费在思考上。”
斯科塞斯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富勒的电影是最纯粹的电影,“这个男人没时间堆砌那些装腔作势的词儿”,而是跟随情绪流动,满怀激情。
我觉得生在塞缪尔·富勒那个年代的美国导演,或者是作家、艺术家或多或少都像他一样,布考斯基、亨利·米勒,他们的身上都有着那种纽约街头式的粗糙和激情,那是打小生活在小偷、妓女和赌徒堆里,并且经历过战争的人身上才会有的气质。 富勒就是这样长大的,他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一个犹太移民家庭,1912年8月,他的母亲来自波兰,父亲是俄国人,本姓拉宾诺维奇,移民美国以后改名富勒,据说这个名字来自最早乘坐“五月花号”来美国的一位医生。富勒在他的自传《第三张脸》中提到,他很晚学会说话,直到五岁才说出第一个字——“锤头!” 富勒的父亲死后,他们举家搬到纽约,12岁那年他开始给一家报纸当报童来补贴家用,这成了他跟新闻之间最初的交情,后来他回忆道:“很早我就明白了,要想卖报纸,标题写了什么压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喊得有多大声。” 17岁那年,富勒先后在《纽约晚报》和《圣地亚哥太阳报》当犯罪记者,凭着给这些黄色小报采访来的耸动的社会新闻,杀人、外遇、种族歧视等等,他还写作了一些三毛钱小说,1935写下了处女作“Burn Baby Burn”,第二年又写了两篇。有了作品之后,富勒就辞去了报纸的工作,跑到好莱坞写剧本为生,一开始是帮别人当枪手。 1938年他卖出了他的第一个剧本《纽约黑帮》,讲的就是他当记者时在纽约街头的见闻。1940年,德国的空军开始轰炸轮动,富勒开始关注到战争上,他立即写了一个剧本,名叫《确认或否定》,讲的是一群在空袭中被困在伦敦的美联社记者,当时身在美国的大导演弗里兹·朗看中了这个故事,打算执导这部电影,结果因为制片公司执意修改剧本,愤而作罢。
戈达尔在拍《狂人皮埃罗》的时候邀请了自己的偶像塞缪尔·富勒出演,他让电影的男主人公问富勒,“什么是电影?” 富勒抽着雪茄回答他:“电影就是战场。” 1941年日本人偷袭珍珠港后,为了见证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犯罪故事”,29岁的富勒踏入了战场。他一开始被分配到新闻传播部,但他不干,执意参加步兵。晚年富勒拍摄了战争片《红一纵队》,就以自传的形式讲述了他在战争中的经历,所谓的“红一纵队”,就是曾在独立战争中功勋赫赫的美国陆军第一师。富勒跟随部队从北非的阿尔及利亚一直打到意大利的西西里,军队开到英国的时候他跟希区柯克喝了一次茶,之后又于1944年参加诺曼底登陆。那一天,富勒的师团在海滩上受到了德军的猛攻,他们跳到布满水雷的海中,“喝下一口口混着战友鲜血的海水……”(《好莱坞的局外人——塞缪尔·富勒和战争片》·伍国)
回到美国的富勒在朋友的支持下继续做编剧,并拍出了两部电影,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刺中了富勒的神经,他决定拍一部战争片。无论是在那时或是现在的美国,战争电影总是跟英雄主义脱不了干系,他们塑造那些伟大的、足以转变战局的人,肩负着民族的正义与自豪,并有着自我牺牲和人道主义的精神,富勒痛恨这一套,他说战争不过是“有组织的疯狂”,而唯一的英雄主义就是你“如何生存下来”。 一个真正从头到尾经历过战争的人对战争与反战的看法是超出我们想象的,当杜鲁门下令在广岛、长崎投原子弹的时候,富勒投了支持的一票,因为他坚信“战争的延长才是最残忍的。” 极端的暴力和让人难以接受的残酷真实使得富勒的电影注定站在边缘,甚至有时站在了社会的对立面。拍出他的第一部战争片《钢盔》之后,富勒立刻受到了美国国防部的调查。影片中富勒构想了一个白人、黑人和日裔美国人组建的步兵班,被大部队撇下留在朝鲜境内,当他们抓到了一名北朝鲜军官时,后者却将这个步兵班里的一名黑人卫生员嘲讽了一通,说他只能坐在公共汽车的后排,却替前排的人卖命(美国民权运动兴起之前,只能坐在公车后排是黑人受歧视的一个标志)。
国防部认为富勒为共产主义站台,还指控他在片中描写美国军人屠杀战俘违背真实,富勒的回应则是——这些他都亲身经历过。 战争没有英雄,没有浪漫的伟大爱情,甚至没有终结之日,在《钢盔》结尾本该打“剧终”的地方,富勒却打上了这样一句:“本故事没有终结(There is no end to this story)”。
除了战争片,富勒还打造了许多摄人心魄的小成本黑色电影,永远是一场接一场的暴力,在西部片《四十支枪》(1957)中,富勒描述了来到小镇上的法警博内尔与一个强悍的女人杰西卡之间的对撞,后者是这个小镇上四十个枪手的领袖,接近于黑社会老大的存在,有着极高的名望。
博内尔也是个曾经轰动一时的人物,凭着一把好枪征服西部,他们数次针锋相对,却在一场沙尘暴中陷入了爱河。然而女头领杰西卡的弟弟却跟博内尔不对付,产生了越来越深的矛盾,在一次执法当中,博内尔用枪把揍了他一顿。从那以后,后者便想方设法要刺杀他,甚至在一次婚礼上,开枪杀死了他的兄弟。
一面是爱情,一面是暴力,哪有什么英雄,只有一个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兄弟的悲哀男人。富勒曾说:“我痛恨暴力,但这并不会阻止我在电影里使用它。它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暴力一直存在,暴力孕育暴力,即使一个非暴力主义者,在被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事物也会还击。”
在富勒为数不多的彩色片《白狗》(1982)中,他探讨了暴力与种族主义的问题。在3K党猖獗的年代,美国有这么一帮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他们将那些最强壮凶残的狗训练成为专门猎杀黑人的“白狗”。而正是这样一只“白狗”,却在车祸中被一个美丽的白人女子所救,并当成宠物狗养在了自己家中。等到她发现这只狗的不对劲之处时,它已经猎杀了数个黑人,血迹斑斑。因为不忍心将爱犬人道毁灭,女子将这条“白狗”送到了一家名叫“诺亚方舟”的专门驯化野生动物的机构。 这个机构里的员工大多是黑人,当听到送来了这样一条象征着极度的仇视与他们沾满鲜血的屈辱史的“白狗”,他们之中的大部分满腔悲愤,只有一位留了下来。他也是个黑人,他决心驯化这条“白狗”,他要通过这种行为向这只无辜却暴力的狗证明,它邪恶的前主人是错的。
但“白狗”还是失控了,它从笼子里逃了出去,又杀死了一个黑人,暴力和暴力的思想已经噬入了它的骨头,就算后来黑人驯养员宣称它已经被驯化,被纠正了,也没有人敢百分百相信它不会再度伸出獠牙。 塞缪尔·富勒在完成《白狗》后写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对谈,写的是他自己跟影片中白狗的扮演者,一只狗的对话,借此表达了他对于种族主义的看法:
富勒:你认为黑人会喜欢这部电影吗?
狗:当然。
富勒:偏执狂呢?
狗:他们会谴责这部电影。
富勒:为何?
狗:因为你赤裸裸地展示他们的样子。他们会称它为反美国、反社会的垃圾,会对这部电影强烈抗议。你见过一匹斑马由于条纹被处死?或者狮子由于宗教原因攻击一头猿?当我们有狂犬病的时候,你们人类称我们是疯狗,这简直不可思议,狂犬病是一种我们中枢神经系统的传染病病毒,我们没有创造它或滋养它。患狂犬病的狗与电影中的白狗一样无助,但在犬科历史上,没有一只成年狗训练小狗去得狂犬病。你们这些自负的人类,站在金字塔的顶端,这简直胡说八道!人类只有仇恨!而动物们,永远永远不会这样。
在影片的结尾,被训练来攻击黑人的“白狗”,在接受了黑人的驯化之后,却转而开始憎恨白人。在富勒所写的对谈中,他借那只狗的嘴说:“直到我死,我所扮演的那只狗都会让我无法入眠……” 仿佛是《钢盔》中那句“本故事没有终结”的复调。 在《恐怖走廊》(1963)里,富勒用超现实展现了暴力带来的无法抚平的精神创伤,在《白狗》中则创造了这种令人不安的现实主义。 而这一切,对于塞缪尔·富勒而言,就是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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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本的写作技巧上,预告用的很巧妙,形成的戏剧悬念一直让观众保持着好奇心,白狗似乎时刻都可能攻击人,这种悬念一直保持到了电影的最后一秒,还是这样一个黑色的结局,这个种族主义的故事在主题上的影射和解读就更加高明了。
丧心病狂的种族主义者把狗狗训练成专咬黑人的“白狗”,而罪责由谁来承担都不必继续多说。这不是隐喻和夸大的想象,是发生在珍·茜宝和她当时的丈夫罗曼·加里身上真实的故事。那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老头说的"the best"应该是我听过最让人胆寒的台词了,看完几天过去了仍旧无法平息
白狗的双重含义 那时的种族主义! 白狗却成了牺牲品~ ps:这狗十分英俊~
那个时候的恐怖片还是很深刻的 不像现在基本上就是为了吓人而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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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杰作。异常深刻。
麦克尼科尔是童星出身,拍摄本片之时年方二十稚气未消倒也说得通,不过找部十年后影片截图再看,发现她确实有与莎莉菲尔德在“熟龄娃娃脸女王”上一争高下的实力!回到影片。其实演到女主与黑人驯兽师对白引出“白狗非是恶魔,种歧才是祸首”之后,主题已经讲透,寓意已经显白,作比美国劣根的理念发展空间已不复存在。后面是否能把白狗训回正常状态,也只是单纯与观众心理互动的叙事悬念。更何况,最后白狗那变色一扑,其实并没有交代清楚移仇的原理,更像是在硬性配合导演自身的保守强硬理念,并吐槽左派的思维偏于天真——参考富勒好友福特的双虎屠龙!https://www.douban.com/people/hitchitsch/status/3481206918/
童年阴影是可以抹杀的,但是抹杀的同时,另一心魔也随之出现。
故事简单粗暴,但那种生猛的张力让你观影全程屏息凝神,种族主义与人性(犬性)改造的母题,配合着极具视觉听觉冲击力的镜头语言和音效,直击人心。最棒的一幕在于出走的白狗与黑人小孩的几乎相遇,实在是玩弄人心的妙招。
白狗只是白人极端价值观的外在展现,狗没有错,白人才有错。阶级斗争的狗呢?还在深深地隐藏着。墙头草两边倒,阶级斗争的走狗是看风使舵两边咬,真是丑恶的人性。人类喜欢拿颜色说事儿,颜色革命也好。红色独裁、白色恐怖莫不是如此。非此即彼的我们,动辄出口傻逼,话一出口,自己就先傻逼了
三星半
配乐和上帝视角
福勒牛逼的地方在于把影片拍得紧张感十足,时刻刺激观众的神经、这种动物戏难拍,尤其还是个呲着獠牙的恶兽。白狗与黑人小孩同在一个镜头那场张力十足。很精彩的故事。暗喻自不用说。黑与白,不同的世界。
由一条狗带出种族歧视这个话题,比Spike Lee高明多了...
这只狗演的真好!
題材取勝.
狗狗的演技真好!比里面每个演员都精彩!电影比较刻意,好在小说的寓意足够深刻
影片里那些喂狗的食物都太不健康了
看过的最佳种族冲突主题的电影,居然是动物演的!莫里康尼的配乐在两个层面上有效:沉默白狗的代言;旁观者的悲悯之情。最终白狗反噬白老头,其实是误认为过去的主人,警世之意昭然若揭。女主角和剧中角色一样,当真是无聊的花瓶,陪衬用的。
4.5 简洁高效、干脆有力。用一条狗就能拍出极度惊悚的黑色B级片,在高度类型化的同时高度寓言体,如此复杂深刻的种族观念竟然能以如此高的速率埋进去:狗之牙既是种族迫害,亦是种族反噬。某种意义上可和《逃出绝命镇》构成对比,富勒在气质上偏于粗陋、严肃,而乔丹·皮尔则是精致的幽默感,但都能在他们所处的年代发出猛烈的声音。